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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消防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消防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是确保日常运营平稳、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它不仅规范了我们的行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维护了公司的良好声誉。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降低风险,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从而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火灾预防措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吸烟。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火灾疏散路线,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逃生流程。

3. 安全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复训,提升员工的防火意识。

4. 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定期维护保养,明确责任人。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简明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过多,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2. 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和新的安全标准。

3. 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监督与反馈,确保制度落地执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 强调责任追究,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形成有效威慑。

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将安全消防制度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只有我们共同遵守,才能构筑起坚实的防火墙,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消防制度-范本

第1篇 安全消防制度-范本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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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酒店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随着天气气温的上升和用电量的增加,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提高酒店消防安全管理,长期预防为主,防消的结合方针必须加强检查提高消除清除火灾隐患能力,为此针对酒店特点,特制以下消防安全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防火教育活动,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形成人人防火灾的安全意识。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在全区班组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队队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全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加大夏季的火灾事故的防范工作。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和人员的调度,及时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4、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立即改正,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5、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该整改的整改、该撤换的撤换、该加强的加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二、常规检查

一>;、每月大检查人员:本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带领消防管理人员,餐饮服务部,厨房负责人保安部、工程维修等部门负责人。

1、检查内容用火、电、用油、用气、是否违章。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疏散、应急照明,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到位成任务如情况。

3、防火、灭火设备,器材,是否完备,在位。

4、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室内外消防栓,水泵与结合器有无损坏遮挡。

5、电器产品、燃烧用具的安装及其线管电路的设置,维护保养与检修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日期,每月1-5日

二>;、部门检查:

1、检查人员:消防管理人员,配合部门负责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2、内容区域:①餐饮服务区域内,餐厅、包厢、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在位。服务人员是否按规定用电、用火。②厨房部门的用电、用气、用油,电线电路、保护器材是否完好,在位,检查员工对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规范,遵守情况。③检查厨房的炉具、炉台、排风、烟、电器、电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日期:每月3次

三>;、岗位检查

1、管理人员在每日例行工作检查时,必须增加消防安全内容,特别检查下班前的每个房间用电、用火,关停情况。

检查附属服务员做好自己服务房间内的消防工作。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2、服务员下班前对自己所负责的每个包厢做好消防安全检查。

3、厨房管理人员检查厨查人员对安全制度,操作规定的执行,检查易烧,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特别下班检查已停用的炉台及电、气、油、开关阀门的是否关闭,提醒厨房值班人员,做好各位消防安全工作。

4、厨房厨师下班以前必须对炉台作好消防安全检查。

日期:每天

四>;、值班检查:

1、服务区,值班人员在顾客全部退席离店后,对每个房间进行检查。仔细检查服务区域内各包厢电灯,电器关闭。烟火熄灭及其消防隐患。

2、厨房值班人员下班前,必须仔细检查,炉台熄火,气、油阀关闭,及该关停的电源。

3、酒店夜间值班人员,对酒店各个区域进行巡查,并开电视监控观察各区域有无异常情况,对一切消防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的马上报告请求支援及报警。

五>;、检查记录:

1、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常规检查情况。

2、服务区值班人员记录本区域每天检查情况,对实现规章制度,安全隐患,作详细的记录。

3、厨房值班人员对每次检查中餐现安全隐患作详细记录和报告。

4、夜间值班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作详细记录报告酒店消防管理人员根据记录和报告,作出整改计划和处理决定。

六>;、检查责任追究:

对疏忽、检查,不按规定检查,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影响正常消防安全工作严肃处理。

第3篇 通风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风机房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及性能,必须按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清扫,防止灰尘造成短路,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若发生突然事故,要查清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

四、闲杂人员不得进入通风机房。

五、通风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杂物。

六、通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风井口20m范围内严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和气割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作业前,准备好防火砂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七、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灾隐患,会报火警,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王屋山机运科

第4篇 车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切实抓好车队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一定要加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范措施。

二、车队职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能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

三、各车库所配备的灭火器,一定要保护好,并定期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运行。

四、队长要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5篇 物业辖区空调给排水消防安全制度

物业辖区空调给排水消防安全制度1.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运行设备,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当动用电、气焊设备工作时要符合大厦的动火规定,由施工负责人到保卫部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由专业人员操作,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动火前确定周围环境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操作过程中应始终有专人现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严禁与易燃工种同时操作。

3. 当动用钻床、手电钻等设备时,除要做好防触电等措施外,还应严禁周围放有易燃、易挥发的油料、清洁剂、擦布、油丝棉等,还应远离电器。

4. 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或将废油、废稀料到入地沟内。

5.严禁油料、清洁剂遗漏设备上。

6. 机房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7. 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置有序,严禁私自挪用和破坏。

8. 当火警发生时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所有空调系统,断掉主机及水泵电源,保护好现场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做好详细事故记录。

9.因机房内潮湿,严格注意电器设备的漏电及短路现象。

10.每人必须掌握机房内消防水袋及灭火器的使用。

第6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4、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5、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械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泉并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烟叶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的通风。

7、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第7篇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细则制度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细则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

责任人:项目部部长

内容: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

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

责任人:内岗保安、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

外岗保安、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

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内容:公寓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

标准:内、外岗保安、舍务老师每日巡查并记录,班、队长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并记录;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

内容:查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门及通道、车道

标准:安全疏散标志完好,疏散门、通道、车道畅通无阻;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

责任人:消控室值班员

内容: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全面监控

标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控报警系统,做好工作记录;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责任人:工程主管 全体工程维修人员

内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保养

标准:认真执行月检并记录,维修工及时现场维修;

六、动火、用电安全管理

责任人:项目部主管

内容:审查施工单位动火、用电批件(学院行政部),动火、用电现场安全防范督查

标 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动火、用电现场必备防火器材;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责任人:(变电所所长)负责变电所安全供电管理

负责各楼宇配电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

亚惠餐厅车经理负责煤气罐储藏室、亚惠后厨安全管理

负责协助学院国合部,对外教公寓煤气管线、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

内容:重点部位、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标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所管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成员:全体保安员

内容:初期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接警、抢险、疏散、现场保护

标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火灾报警、接警、配合公安消防抢险救助;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

内容:组织公寓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标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和物业公司安保部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方案,定期举办(1次/半年)消防安全演练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责任人:工程主管主持该项工作

内容:安全防火、电气设备设施检查(防雷、防电)

标准:严格执行物业公司工程部电气设备月检、年检计划,联系有关单位,对防雷、防电设施定期检查,确保防护有效

物业服务中心

第8篇 某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_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_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9篇 wh大厦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文化大厦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大厦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3)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2.各层公司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公司房间内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公司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中发现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11篇 某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条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二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调县第二中学

第12篇 消防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该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消防应急预案应至少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第13篇 科技局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杜绝火灾发生,认真贯彻“隐患隐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按照“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加强监督检查,遵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扎扎实实地把消防工作贯彻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去,特制定此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3、对志愿消防队员要进行每年不低于一次的专业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定期对职能辖区范围进行防火巡查。检查基本内容: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要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贮罐、管道要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仓库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灯光规定在60w以下,灯距、推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值班人员是否做到人走灯灭;

(四)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变化、裸露、受潮、短路等,电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接、乱拉、乱搭电线现象。

(五)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油类足否符合安全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六)危险场所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员工操作是否按照要求操作;

(七)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足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八)消防器材、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都门的消防器材有无保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好、好用;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若发现本单位或职能辖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或督促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消防主管部门。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和上报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3)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政府和派出所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

(2)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在林区、荒山区50米范围内严禁用火。

第14篇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操作规范制度

物业安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操作规范

1、中控室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1)中控室设备由中控室维修工负责维修保养成。

(2)机电主管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防盗报警对讲系统、公共天线、保安闭路电视系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设备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3)中控室维修工资按各保养计划表的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相应记录内。

(4)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原器材、线路。

(5)中控室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管理处,限期解决。

(6)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中控室设备故障,可能由由班中控室维修工作进行维修。

(7)机电主管对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2、中控室消防设备检查保养

(1)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a、每日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a.按自检刍,让报警控制进行自检。

b.然后按消声刍,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b、月检查保养。

a.完成日检保养全部内容。

b.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c.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d.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视报警是否正确。

e.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丢失。

f.任选两个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似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g.对楼层内道中各支箱进行外观检查,外接线是否固定良好。

h.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c、年检查保养。

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执行。

d、消防泵的维护保养。

泵体:

a.检查、补充、替换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b.泄漏检查:盘根良好,泵体无渗水、溢水、砂眼,泵轴渗水无溢流支地面。

c.转动灵活,无卡壳,泵轴与电机轴在同一中心线,机座紧固,螺丝不锈(有防锈措施)垫片齐。

d.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标志清楚,铭牌字迹清晰。

e、阀门、管道及附件的维护保养。

a.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

b.阀体、手柄完好,阀杆润滑好,外观整洁。

c.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d.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位置便于观察,坚固良好,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f、电机的维护保养。

a.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坚固牢靠,联轴器有保护罩。

b.线耳联接端紧密牢靠,无变色迹象,无裸露部分,接地良好。

g、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于《消防水泵半年保养记录表》内。

h、风机保养。

a.断开主电源,挂上标示牌,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b.紧固各部分松动的螺丝及联轴器。

c.检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主回路接触点。

d.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e.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f.清洁电机及风滤器和机壳内部。

g.向转动部位加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h.检查调节阀的机械开闭动作、开闭角度标志。

i.手动开机测定三相电流值,检查指示灯电压,电流表,听查风机各部件运行声音。

j.各遥控点的控制箱(含箱内元件)全面检查。

k.连续三次停开机检查手动各点遥控的正确性、可靠性。

l.连续运转半小时验证风机运转正常。

m.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

(2)疏散出口指示灯的保养。

a、月保养内容

a.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b.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修理。

c.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d.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e.灯臬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b、每3个月进行一次备用电池亮灯(半个小时)使电池放电后再充电,延长电池寿命。

(3)灭火器使用及保养。

a、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b、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c、灭火器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d、对灭火器要经常检查,检查内容为:

a.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b.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约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果要重新灌装)。

c.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d.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e.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刚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红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机构是否灵活,有否检验标志。

e、灭火器则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4)消防栓的保养。

a、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a.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b.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c.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b、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完成月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

b.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凉干。

c.将水带交换近边或翻动一次。

d.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连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e.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f.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同时油漆。

第15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3.3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3.4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防火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消防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运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炸药库、油脂库、重点机房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要严格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审批后,落实现场监控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十四条  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撤消或损坏。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及时检查维护各类用电线路,及时更换,维修老化、脱皮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线路。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存在侥幸心理,瞒报火灾事故或是不及时采取扑救、疏散措施。临近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援,无条件为处置火灾提供便利。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无条件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十八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能自己扑救的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自己无法扑救的火灾,要及时、准确地向武装保卫科门或消防机关报警。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警或发现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及时采取应急扑救措施。

第十九条  火灾扑救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抢救物品时要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第二十条  火灾扑救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3.5  防火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各单位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存在、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领用、退料、回收、登记等管理情况;

(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情况;

(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要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每年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要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1.3.6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能够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当场督促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危险部位工作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指出、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存档备案。

1.3.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  质标办要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3.8  消防档案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更新。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人员花名册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公众人员情况;

(七)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3.9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经营的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火灾扑救、火灾报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麻痹大意致使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0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武装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16篇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设备部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各部门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组织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备部是消防安全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演练,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3、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全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库房、变电室、特种设备场所)的巡视检查。

三、消防安全教育

1、通过开展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2、定期普遍教育,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3、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4、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5、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教育。

四、火源管理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厂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设备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设备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吸烟管理

1、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区)内吸咽,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五、电源管理

1、公司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厂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我公司设立第二水源(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公司设备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维护,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可立即投入使用

◆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2、消防器材的管理

◆对消防器材实行分区存放统一管理,并由设备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七、建筑防火管理

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2、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3、基建人员应配合设备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

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5、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17篇 煤质化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一、电器设备使用防火制度

1、电器设备的安装、拆除,临时电源的架电由正式电工进行,临时电源用后立即拆除。

2、对电器、仪表设备要经常和定期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电器、仪表设备及照明,必须符合生产实际,使用固定式或移动式电器设备时,要指定专人管理,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4、电器设备和仪表周围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5、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进行,严禁用纸或其它可燃物做灯罩。

6、电闸下面不得存放可燃物。

二、危险化学使用防火制度

1、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

2、实验过程中的残液要妥善处理,严禁混放、乱倒。

3、使用氧气瓶等禁止阳光曝晒,严禁烟火,下班前检查瓶嘴是否关好。

4、存放的化学药品,按化学性质妥善存放。

5、使用的电热板、鼓风干燥箱、马弗炉、测硫仪等电热设备,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切断电源。干燥箱内不得存放任何易挥发和可燃、易燃药品。

6、下班前检查所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化验室所有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方法,保持清洁有效。

第18篇 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安装。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第19篇 水汽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车间的健康、稳定发展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汽车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 职责

3.1 车间主任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 综合办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3.3 各班组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内容

4.1 方针和原则

4.1.1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4.2 组织管理

4.2.1车间要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4.2.2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4.3 消防安全责任

4.3.1 车间主任作为水汽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2 综合办作为车间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e、组织防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g、督促各班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h、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挥工作。

4.3.4 各班组的组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车间各班组组长的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在其负责区域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车间内损坏、失效、己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备案;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

4.4 明火管理

4.4.1 车间各班组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4.2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4.4.3车间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第20篇 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车库为机房重地、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库或长时间库内滞留。

(三)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气油、油漆、稀料)。

(四) 、未经工程部批准不得擅自接拉电源线、电器设备等。

(五)、球车管理人员每天交接班时、仔细对所有电源插销、插座进行检查、发现短路、漏电、发热等现象及时报工程部维修、更换、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六) 、在岗人员均应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得消防知识、懂得防范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七)、在岗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无故不得乱动或杂物遮挡。

(八) 对违反本制度者、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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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月 日

《安全消防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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