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油站运营中,安全始终是首要考量,因为它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公众和环境的福祉。安全制度是确保这一核心原则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石,它明确了操作规程,预防潜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企业的风险管理,从而维护公司的声誉,保障业务的持续稳定。
1.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消防和急救技能。
2. 设备检查:对加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隐患。
3. 现场管理:设立清晰的安全标识,规定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手机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
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循。
2. 制度更新:随着设备升级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和挑战。
3. 监督执行: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及时纠正和教育。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对提出有效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强调了安全制度在加油站运营中的关键角色,明确了制度的构成和实施要点。每一个细节都旨在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所有人的安全,这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也是我们的责任。
第1篇 加油站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搞好我站的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嘉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员工和处罚违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根据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我站的安全奖惩制度:
一、 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站领导或上报主管公司给予奖励:
1、 积极参加公司和加油站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考试成绩优秀及消防实战演练成绩优秀。
2、 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 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
4、 遇有突发和不可抗拒事故发生,处理得当,避免或减少油站财产损失。
二、 处罚分为责令改进、警告、严重警告和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责令其立即改正:
1、 工作时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2、 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3、 直接往塑料容器内加油。
4、 违反其安全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的处分:
1、 在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中考试不合格。
2、 加油时造成跑、冒油,但未造成损失。
3、 被责令改进后拒不执行,改正后再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的处分:
1、 受警告处分后,三月内再犯。
2、 卸油时溢罐。
3、 有“三违”行为,不接受制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的处分:
1、 受严重警告处分后,三月内表现仍达不到要求。
2、 在禁烟区内吸烟。
3、 严重违反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给加油站造成严重损失。
三、 处罚的行使权限:
1、 班长有行使“责令改进”的权限。
2、 站长有行使“责令改进、警告”的权限
3、 加油站上及主机关有行使“责令改进、警告、严重警告、辞退”的权限。
平山县天河加油站
第2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 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 考核内容
a.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 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 消防管理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 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 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 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 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六、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 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 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 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 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 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 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灭火组织指挥系统
(1) 指挥系统分布图
(2) 消防分工:(见最后一页附件“消防义务小组”):
① 重点部位分工:
油罐区:
加油区:全体当班加油员
财务室:
②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999
3、 各重点部位事故预测及扑救方法:
(1) 加油区
起火原因:
加油机静电接地不良,加油枪与油机之间静电导线折断或接触不良;在加油场地穿脱化纤服装;违章用塑料桶加油而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钉的皮鞋在场地走动或在场地铁器撞碰产生火花,违章在场地吸烟、用火,车辆起动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扑救方法:
停止作业。立即用就近灭火器对着火处喷射,或逐个点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对地面着火点进行覆盖。并报119火警。
在扑救时要注意疏散车辆,切断电源。
(2) 卸油区
起火原因:
卸油时未接静电导线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引燃油气,卸油时跑油遇活;卸油时起动或修理车辆。
扑救方法:
立即关闭卸油阀,将车辆驶(拖)离现场,就地拿起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也可用石棉被将卸油口封闭。如在油车注油口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将罐口封闭,使其窒息而自灭。如火势猛烈无法控制,不能关闭卸油阀,灌车又不能驶(拖)离现场,可用沙土将流出来的油品围堵起业,控制燃烧范围。并向119报警台报警。
(3) 油灌区:
起火原因:
雷击,卸油时未接静电装置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卸油区发生火警及外来火源引燃油罐区油蒸汽所致。
扑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员及灭火器,在指挥员统一指挥下,向着火点猛烈喷射。如在通气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覆盖,使期窒息。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①扑救时要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进行扑救。②冷却邻罐。③如火势猛烈,无法扑救,要想尽办法尽量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来一起扑救。
(4) 配电房
起火原因:
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动作,电压过高,电流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遭雷击而引起火警。
扑救方法:
用灭火器进行喷射或点射,扑救时要注意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5) 注意事项
① 指挥员在发生火警时,要冷静、果断。
② 灭火人员的动作要做到:快、稳、准服从指挥。
③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要迅速利用站内的灭火器材,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同时其他人员在站长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扑救、报警、疏散车辆、转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 动火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 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a.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b.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c.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d.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e.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f.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g.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九、 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十、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 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 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 油罐区严禁烟火。
4、 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 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 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 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 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十二、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 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 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 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十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 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 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 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 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 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 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第3篇 加油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一级作业为2~5米时;二级作业为5~15米;三级作业为15~30米,四级作业为30米以上。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四、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处的牢固构件上,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五、高处作业严禁下上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措施。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六、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在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支撑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七、严禁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高和抢救高处作业。
第4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5篇 加油站加油区储油罐区安全监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接地导线是否完好、有否破损,每日上班工作前,检查静电报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检查汽车用阻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检查输油管路是否有渗漏现象。
四、每日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加油区,严禁在加油区吸烟、打手机。
六、如遇到雷雨恶劣天气,应立即暂停油罐区卸油。并检查储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暂停营业,待处理险情后,确保安全时,才重新营业。
七、在秋冬干燥季节,每日要定时在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喷洒自来水,及时导走各种因素产生的静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事故。
八、每班检查加油站员工是否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九、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应长期保存。
第6篇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谈话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加油站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加油站负责人汇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汇报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负责人及时修复。
第7篇 加油站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安全监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接地导线是否完好、有否破损,每日上班工作前,检查静电报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检查汽车用阻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检查输油管路是否有渗漏现象。
四、每日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加油区,严禁在加油区吸烟、打手机。
六、如遇到雷雨恶劣天气,应立即暂停油罐区卸油。并检查储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暂停营业,待处理险情后,确保安全时,才重新营业。
七、在秋冬干燥季节,每日要定时在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喷洒自来水,及时导走各种因素产生的静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事故。
八、每班检查加油站员工是否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九、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应长期保存。
第8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1.1.1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1.1.1.1 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1.1.1.2 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等。
1.1.1.3 隐患整改项目。
1.1.2 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1.1.3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1.2 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1.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1.2.2 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 职工体检费用 + 职业病预防费用 + 消暑饮料费用。
1.3 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1.3.1 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1.3.2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1.3.3 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1.3.4 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1.4 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1.4.1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1.4.2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1.4.3 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1.4.4 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1.5 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1.5.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
1.6 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1.6.1 财产保险投入;
1.6.2 车辆保险投入;
1.6.3 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1.7 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7.1 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1.7.2 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1.7.3 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1.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1.8 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第9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
2)临时用电许可证;
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_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_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第10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般规定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2)本加油站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计量、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
(3)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制度外,尚应符合中油集团乃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日检查
(1)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负责日检查,并填写交接班、值班记录。
(2)场地及道路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由安全员或站长负责,检查的内容是:
a是否清洁整齐,无垃圾污物。
b工具、设备、器材堆放是否整齐,无阻碍或拌人危险。
c排水隔油井中有无油花。
d灭火器是否正常摆放,数量是否短少。
e照明灯具有无损坏。
(3)罐区及管线。检查由计量员或库管人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闭、正常。
b管线检查井有无油味。
c接地线路有无损坏。
(4)加油机。检查由加油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吸油管有无不正常的空气吸入现象。
b加油机连接管处有无渗漏。
c加油机视油器、胶管、加油枪部件有无渗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纪律。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或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各作业人员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b进站车辆有无违反安全须知的现象。
(6)商品管理。检查由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计量、收款、付油、记帐员是否进行每日(每班)的核对,有无出现差错。
b各作业场所停业后,是否关闭门窗。
(7)日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应向站长汇报,并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清楚。
周检查
(1)检查人员。由站长组织班(组)长、安全员或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2)主要检查内容。周检查在日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部位的情况进行较细致的检查。同时应增加对各作业岗位操作记录的检查。其主要内容,除包括日检查的全部内容外,还有:
a隔油井是否能起到隔油作用;
b隔油井的内壁有无裂缝或损伤;
c各建筑物的门窗是否完好,门琐及窗子能否关严;
d各建筑物的屋顶是否漏雨,墙壁等有无明显裂纹;
e卸下加油机盖,检查内部各部件有无渗油;
f检查油罐操作井中的量油孔附件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
g卸油管上的阀门,在作业时是否关闭;
h卸油口的快速接头有无损伤;
i抽查几具灭火器,看其外观锈蚀的是否严重,其重量减轻有无超过去时1/10;
j电器及线路有无明显损坏等;
k检查各岗位的作业(或值班)记录,看是否进行了“日检查”。
(3)周检查结果的处理
a检查结果应向主管科室进行汇报。并研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
b对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检查结果应存入加油站安全(放火)档案。
月检查
(1)月检查属于一种全面性检查,站长应积极组织员工与分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大检查结合进行。
(2)月检查的主要内容,除包括周检查的全部内容外,增加对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方面的检查,并增加有关现场的测试、检查。
(3)检查方面。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a首先进行集中检查。采取边看、边查、边问、边记的方法,对各检查系统集中一次。
b分组检查。对集中检查时发现的某些需要细致检查的场所或部位分组进行深入检查,并分组查阅制度,记录及按规定由各专业人员进行接地电阻,跨线的测试。
c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陪同或在场人员讲清楚,并尽可能得到解决。
节前安全检查
(1)节前、加油站应及早准备并安排安全值班人员,并提前二日上报主管部门。
(2)节前检查的内容方法同月检查相同。
第11篇 加油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人员、各职能部门
和员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
3、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4、每年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纳入公司管理目标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没年由公司“安委会”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四、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
、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三、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六、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七、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安全,做到正确使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车间应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3、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上岗合格证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5、必须坚持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应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据实际由“安委会”报请公司提取,建立专款帐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写出投入计划,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5、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应由“安委会”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九、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二、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四、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六、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七、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八、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十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配置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三、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会议各级领导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
3、例会
1)、公司每月一次,参加人员:车间中层以上干部。
2)、车间每周一次,参加人员:班组长、工段长。
3)、班组每日一次,班前班后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
4、特殊情况: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对应解决实施的办法。
5、公司会议的内容及时通报全厂员工。
十四、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剧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双人保管、双人签字等措施.
2、进出的丙烯腈由仓库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每天对帐,做到每日对清.
3、建立健全销售台帐,对原料的流向、购买单位、购买人、数量、用途、购买单位资质(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剧毒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登记备案.
4、进出货物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护品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操作.
5、进出货物时,必须2人在场,把好进出货物数量关.
6、发生剧毒品被盗、丢失、事故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公安等相关部门.
十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2)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3)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4)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5)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6)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2)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十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十七、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定期更换药剂。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十八、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公司内生产区、仓储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
2、公司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
3、凡进入公司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
4、公司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
5、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二十、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1)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2)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4)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5)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6)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二十一、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二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2、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打压试验。
13、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14、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第13篇 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改进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标准化自评的主要依据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2、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站长
成 员:副站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自评小组职责:
3.1、负责编制、实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
3.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3.3、负责对完善措施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自评内容
4.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4.2、每年12月上旬,自评小组根据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加油站的考核挂钩。
4.3、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a.各种台帐及记录;
b.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c.本年度各种安全检查情况;
d.隐患整改情况;
e.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5、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列出不符合项,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自评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形式下达到各相关责任人,限期完成。自评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归档。
第14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加油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要求、范围、内容、形势及考核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能使加油站员工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一、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遵纪和守法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对象: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大中专实习生。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加油站新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的区域分公司级教育、加油站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区域分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必须进行一次闭卷笔试,并进行存档待查;班组教育可以进行口试。
三、特殊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历和作业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四、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加油站全体员工。
1、每月加油站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的形式,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上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以及本规范的内容等。
2、加油站安全教育内容要详细记录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进站施工人员。
1、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全合同》,未签订安全合同不准进站施工。
2、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组织对进站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作业。
3、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在“安全教育记录”。
第15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加油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要求、范围、内容、形势及考核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能使加油站员工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一、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遵纪和守法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对象: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大中专实习生。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加油站新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的区域分公司级教育、加油站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区域分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必须进行一次闭卷笔试,并进行存档待查;班组教育可以进行口试。
三、特殊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历和作业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四、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加油站全体员工。
1、每月加油站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的形式,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上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以及本规范的内容等。
2、加油站安全教育内容要详细记录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进站施工人员。
1、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全合同》,未签订安全合同不准进站施工。
2、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组织对进站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作业。
3、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在“安全教育记录”。
第16篇 水上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
防火守则
1. 必须在规定场所内吸烟, 烟头、火柴杆随手熄灭并放入注水容器内,严禁卧床吸烟。
2. 严禁在船上燃烧物品。
3. 出入随手关门, 离开房间随手关灯; 装、卸油和清除油气过程中, 舷窗必须关闭严密, 航行中不准锁门睡觉。
4. 严禁携带家属或亲友留船住宿。
5. 严禁擅自接拆电气线路、擅自拉线装灯及乱接收音机天线;严禁用纸张或布遮盖电灯及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6. 不准穿带钉掌的鞋靴上船。
7. 用过的棉纱头、破布必须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里, 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得放在闷热处所, 防止自燃。
8.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
9.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港口油区规定和厨房炉灶安全管理规定。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发现违章行为, 有权及时制止。
(二)
生活用电制度
1.厨房电热(制冷)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用电和电热(制冷)设备使用规定》的要求,持证使用。
2.厨房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3.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热器具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蒸饭箱必须放足底水,电炒锅、电饭煲不得干烧,电茶壶、电茶水桶必须保持正常水位。
4.使用电热(制冷)设备时,厨房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除电冰箱正常使用外)。值班人员应检查电热(制冷)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5.厨房无人时,必须切断所有电热设备的电源。
6.电热(制冷)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7.责任人应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插头插座,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电热(制冷)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三)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检查内容
1.1 火灾隐患的整治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1.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4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1.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6 重点工种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9 消防值班情况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10 防火巡查情况。
1.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1.12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 检查要求
2.1 加油站每月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进行消防安全自查, 发现不符合项, 应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
安全检查须知
1. 安全自查
1.1 站长应结合设备维护组织船员检查船舶状态,确保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的适航、适装和适供状态。应特别注意船体和甲板上易腐蚀的结构及设备, 包括输油管系、舱口围壁、舱盖和检查孔、船壳和舷墙、透气管 以及载重线标志等。
1.3 按照应急行动训练和演习计划定期组织船员训练和演习, 检查和提高船员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和其他有关安全、防止污染等设备和器材的操作及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1.4 在航行、停泊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站长应督查船员遵守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并及时纠正。
1.5 站长是安全检查的负责人,结合“安全活动日”活动组织自查。 在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船舶安全检查适用标准
2.1 jt/t440-2001《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
(五)
消防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施工现场及明火作业结束后, 现场是否及时清理;
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1.3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且在规定位置, 周围有无杂物;
1.4 消防泵是否处于适用状态;
1.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员工在岗情况;
1.6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是否安全。
1.7 各种电热(制冷)设备、电气装置、照明等是否超负荷使用, 线路是否老化, 人离开时是否按规定及时切断电源;
1.8 油舱盖是否关闭, 防火网是否完好; 接油盘内余油是否及时清理, 油棉纱等可燃物是否存放在指定容量器内。
1.9 会议室、休息室、办公室等场所是否置放了注水容器, 是否有卧床吸烟情况;
1.10 其他情况。
2. 每日防火巡查要求
2.1 安全监督员负责每日巡查。站长为防火责任人。
2.2 防火巡查员工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无法当场处置的, 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并及时扑救。
2.3 每日防火巡查不得少于3次, 尤其要增加夜间防火巡查的频率;
2.4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巡查员工及其防火责任人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六)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和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1.3 有关消防安全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火警报告、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对象:
2.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1.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2.1.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员工;
2.1.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员工。
2.2 接受正常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2.2.1 新聘员工;
2.2.2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
2.2.3 在岗员工。
3.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部门或机构
3.1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
3.2 新聘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3.3 转岗或下岗/待岗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以及在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由各加油站组织进行。
4.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及要求
4.1 加油站应利用黑板报、横幅|工班会等宣传工具以及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2 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前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经常会同各岸基地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研讨, 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4.3 利用安全活动日组织船员学习消防法规、规定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 进行事故案例分析, 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及其他应急应变演习, 不断提高员工的应急应变技能。
4.4 做好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记录。
(七)
安全活动日制度
1.安全活动日是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按期总结和检查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安全制度。
2.安全活动日活动, 由站长主持, 当班全体船员参加,分工班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活动。
3.活动内容:
(1) 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制定并贯彻实施方案。
(2) 检查总结一个月以来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情况。
(3) 开展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四查”活动, 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不符合项、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分析及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4) 根据生产任务、港航情况和自然环境的变化, 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措施。
(5) 组织船员学习国家、主管机关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则、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各类事故的预防能力。
4.活动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簿》内。
(八)
船舶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适用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和交通部《船舶消防管理和检查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加油站安全生产、经营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器材
即灭火器、水带、水枪、黄沙箱、太平斧、耐火救生绳等用于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便携式灭火器材的总称。
2. 消防器材的配置
2.1 船舶消防器材按照船级社检验规范配置;
3. 消防器材的维护和检查要求
3.1 灭火器
3.1.1 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13.50l, 且≥9.00l,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容量应至少与13.50l液体灭火器相当,且其灭火性能至少与9l液体灭火器等效,所有灭火器应为船舶检验机构及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型式和设计;
3.1.2 液体灭火器应置于4~45○c,气体灭火器应置于-10~+45○c环境中,寒冷季节应采用防冻措施, 不得受到烈日曝晒或接近热源;
3.1.3 灭火器放置位置须明显、固定可靠、清洁不潮湿、无杂物、易取, 推车式灭火器与主要保护处之间的通道应畅通; 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 其中应有一具放置在该处所入口外附近处;
3.1.4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走机构应灵活可靠;
3.1.5 co2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灭火药剂重量减少超过额定重量5%,应检修后按规定量重新充装, 每隔5年应进行水压试验;
3.1.6 卤代烷1211灭火器每半年应称重一次, 并检验压力表的准确度; 灭火药剂失重超过额定重量10%时, 应送回收部门作报废处理 (该灭火剂已规定不准使用, 应逐步更换等效的灭火器);
3.1.7 外观
●可见零部件完整, 无损坏, 无锈蚀, 装配正确;
●铅封完整, 安全帽泄气孔畅通, 瓶壁无裂纹、渗漏、变形, 压力表指示在有效值内;
●喷筒和喷射管道不堵塞、无龟裂、无腐蚀和损坏; 刚性连接式喷筒应能绕其轴线回转, 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
3.2 消防水带箱
3.2.1 固定牢固, 外表清洁不锈蚀; 箱门开闭方便, 开启后有制动装置; 箱内无杂物、积水; 箱内配置水带、水枪;
3.2.2 箱内水带干燥清洁, 无破损, 长度一般≤25m, 且≥15m; 水带接口与水带联接应垫保护物, 并用铁丝或铜丝五圈二道或喉箍扎紧 (受工作压力不脱落) , 卡簧不脱落,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3.2.3 箱内应配带有开关装置的两用型(水雾/水柱)水枪, 应保持清洁, 无腐蚀, 接口不变形, 密封垫圈不老化脱落, 水流转换开关活络。
3.3 其他消防器材
3.4.1 黄沙箱(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箱盖应标明“黄沙箱”, 箱内应置放铲子或畚箕一只;
黄沙箱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黄沙有结块或缺少现象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3.4.2 消防水桶(漆红色)应完好无损, 并置满清水; 如出现渗漏现象, 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3.4.3 太平斧(斧柄漆红色、斧头漆黑色)应置于固定易取且干燥的位置, 避免高温及接触腐蚀性物品; 要经常检查斧头及斧柄是否有裂纹, 连接处是否松动, 如出现上述现象, 应及时予以更换; 每次用完后, 要用油布擦拭干净, 保持清洁。
3.5 所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都应与《消防平面布置图》相符, 有清晰的标示; 灭火器、消防水带箱应挂有检查养护记录卡, 其养护责任人应与《消防救生应急应变部署表》相对应。
3.6 消防器材严格执行“四定”规定(定点、定人、定责任、定期检查), 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3.7 每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和维护, 都必须在《防火档案》中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17篇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三条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五条 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 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1) 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① 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② 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③ 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④ 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 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加油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⑥ 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
⑦ 禁止在站区内使用手机。
(2) 站内严禁存放其他危险品。
(3) 严禁向汽车化油器或塑料桶内注汽油。
(4) 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搬手或碰撞时不会发生火花的合金搬手。
(5) 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和油槽车卸油。
(6) 夏季高温季节,站区地面应采取洒水降温等措施。
(7) 加强明火管理:
① 加油站内禁止使用明火;
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③ 加油站油罐区禁止使用明火;
④ 加油站员工不论当班与否,在站区一律实行禁烟制度,当班职工上岗不得将打火机等火种带进站内。
(8) 安全用电规定:
① 加油机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② 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9) 防静电规定:
① 加油站内的所有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和接地装置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② 站内卸油、加油时要按规定控制流速;
③ 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严禁使用化纤棉纱。
(10) 消防灭火:
① 加油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建立领导和指挥系统;
b、标清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管线走向及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和数量;
c、注明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
d、标明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e、弄清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防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f、熟悉灭火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保证对外通信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② 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管理:
a、根据现有加油设备,服务区按消防部门规定已足额配置各类型号的灭火机,其中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6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石棉灭火毯20块,砂箱2个,消防锹4把;
b、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③ 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建立配置台账及位置图,按时检查,定期养护、换药,保证完好有效。站内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消防常识。
④ 做好应急措施的落实工作:
a、加油站发生火警,当班人员不得惊慌失措,临阵脱逃;
b、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和值班电话,及时疏散站内各种车辆和非本站工作人员;
c、根据火情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d、采取有力措施灭火,保护油罐;
e、及时切断所有加油站内部电源。
(11) 安全检查:
① 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周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场安全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② 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月和易发事故季节要定期对加油站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12) 加油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服务区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13) 加油站防火守则:
① 认真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② 努力学习防火安全知识,掌握防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预防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③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进入禁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把火种带入加油站。
(14) 加油站安全组织:
① 加油站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应设立防火安全员参与服务区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三个安全组织;
② 站长为加油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当班员工为加油站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加油站或本班次的各项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各类预防工作;
③ 班组每日自查一次,站每周抽查、检查不少于一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区的要求,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④ 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消防演练,义务消防队员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能及时按预定的灭火作战方案组织扑救;
⑤ 当班员工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或顾客的违章违纪行为;
⑥ 由于加油站昼夜营业,值班人员不多,当班员工必须熟悉服务区值班电话,以便及时联系报警;
⑦ 制定一套预防突发事件的预案,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报警,并按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的发展;
⑧ 服务区保安每天定时对加油站进行安全巡查,封道时,加油站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场所,应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第18篇 加油站点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加油站,禁止一切人员因私入站住宿。
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站,站区内严禁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等。
4、站区内必须安装避雷针,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站内禁止一切明火,不准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电视机、交流收录机、电饭堡、电吹风等,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加油站管理区30米范围内严禁烧焊、试车、修车以及进行易燃品、爆炸品的点燃试验,在加油站禁区内,严禁存放、堆积其他的易燃、易爆、助燃物品及受压容器。
6、严禁对载有危险品(如石油液化气瓶、氧气瓶、硫酸、硝酸、雷管、炸药、胶片、赛璐璐等)的车辆加油。
7、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随车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不准离车、不准吸烟,不准在加油站内修车。
8、正在加油的车辆必须熄灭火,待加油的车辆应在门外等候,待前车离开后再进入加油位置。
9、油槽车卸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灭,必须先接好接地电线,并暂停对其他车辆加油。遇到雷暴时,应暂停卸油、加油时。
10、卸油、加油时要控制流速,初速不大于2米/秒,待出油口被浸没后,流速可适当加快,但最高流速不得大于6米/秒,油槽车向油时,严禁喷溅式输送油。
11、禁止穿订有铁掌或铁的鞋进凝入加油站。取样筒、温度计的系绳须是铜链或棉麻绳,不得使用含有化材料的制品,上油罐计量,操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棉纱。
12、加油站的电气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并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13、要做好仿讯、防洪、防台风、防胀、防薯、防冻等防护工作。
14、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大事要级上报。
第19篇 加油站设备防雷防静电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第20篇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
1、总则
一、为了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及防范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互相协作,先参与后汇报或边参与边汇报,分级分部门负责,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危害目标,全方位安全管理。
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单位全面安全检查,由站长亲自负责,每月至少一次。
二、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三、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1)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油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经理副总责,具体的安全教育由站长负责。
二、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二、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四、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五、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六、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5、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事故发生后,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四、重伤事故由公司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一、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二、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三、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四、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五、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7、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二、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三、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五、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8、用电管理制度
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二、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三、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四、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五、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六、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9、卸油操作规程
一、送油罐车进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二、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一致,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罐车静置15分钟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油。
三、卸油时,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四、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罐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五、卸油完毕后,卸油员应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导静电线。
六、引导油罐车离站。
七、雷雨时,禁止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10、设备管理制度
一、开展设备平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的检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始终处在完好状态;
二、建立设备档案,完整地保管设备的说明书、质量检验单、合格证,以及主管部门定期检测或校验报告、平时安全检查记录、维护保养及修理记录等。
三、定期开展设备的计量自校和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自测,并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测或校验,合格才能使用;
四、保持设备的清洁,定期刷新外表。
11、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二、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
三、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四、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五、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六、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七、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八、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九、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12、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二、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三、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四、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并作好相应记录
1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站长为重大危险源责任人,负责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三、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六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七、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九、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十、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打压试验。
十二、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14、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一、当加油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位置等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主动将油箱盖打开。
二、询问加油牌号、加油数量,将加油机泵码回零,请顾客确认后,方可持枪加油。
三、加油过程不准将油枪交给顾客操作或将油枪固定放在油箱口自动加油,防止冒、溢油品。
四、禁止向塑料等非金属容器内直接加油。
五、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应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加油。
六、高温电闪或雷击频繁时暂停加油作业。
七、发生洒、冒油品,应擦拭干净,方可继续加油。
八、加油完毕,应帮助顾客盖好油箱盖,请顾客确认加油数字,收取现金或油票,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15、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6、人工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一、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2、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当量油尺砣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6、手感尺砣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
二、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
2、油面平稳后再行计量。
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三、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以一层薄的试水膏。
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4、尺砣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四、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五、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4、测量油样的温度。
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17、接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18、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19、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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