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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汇编10(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重要性和意义

在工程项目中,安全制度如同指南针,引导我们穿越风险的迷雾。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公司的稳定运营。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提升工作效率。它强化了责任意识,使每个参与者明白自己的角色,理解安全的重要性,从而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具体作业步骤和安全措施,防止误操作。

2. 应急预案:面对突发状况,有条不紊地执行应对策略。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和环境,消除隐患。

5. 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吸取教训。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便于理解和执行。

2. 制度要定期更新,适应工程变化和技术进步。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制度的适用性和接受度。

4. 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必须严格遵守,违规必究。

安全制度是工程项目中的基石,其重要性不容忽视。我们必须用心构建,严格执行,以此保障每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每一位工人的生命安全。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

第3篇 s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地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规定是: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班组每天都要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项工程每天检查。

二、除了要坚持定期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上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检查。

三、 必须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要经常参加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自确认,并签署意见。

四、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共同承担。

五、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查责任:查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查制度: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与落实。

查措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

六、 每次检查安全检查都要制定明细的检查表,并严格按照检查表实施系统性的检查,避免随意性和漏项。

七、 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违章现象

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期、定措施。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预防措施,对危害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患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八、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的工序,通过整顿要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复工。作业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和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

九、 定期的检查应写出检查通报发给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

十、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急措施。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班组或承包单位,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监管责任。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要向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顼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六、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员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第7篇 工程项目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一、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及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二、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片、区、栋号长(或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拨出专款用于周一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的支出。

四、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

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

7、安全奖励经费等。

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

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

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

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

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八、“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第9篇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 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 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 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提高职工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安全环保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员每一天进行1~2次巡视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劳动保护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和验收。

(7)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项目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查和检查。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仓库内,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炸药。

(8)按月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评定,实行重奖重罚的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9)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预防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职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训。

第10篇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范例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11篇 拆除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拆除行业,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因素较多。这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1.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施工队长带领,先到项目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项目经理部汇总后发至有关施工队。项目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1.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方针、政策及法规。

1.1.2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1.1.3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1.1.4尘毒危害的防护。

1.1.5执行入职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1.1.6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1.1.7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教育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1.1.8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按新工人进场进行调换,并对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被编制施工队的施工队长承担。

1.1.9 经过项目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项目部将名单交各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方可接收并安排工作。

1.1.10每周一由各施工队长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签到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由施工队长组织,并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1.11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明确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1.1.12严禁“三违”行为:即违章操作规程、违反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1.1.1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总结上月安全施工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施工计划。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把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员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2.安全检查制度

2.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2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2.3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坚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施工人员拆除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进行拆除施工。班组长每天要向现场参加拆除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4.安全奖罚制度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方式,做到奖罚分明,以增强安全操作意识,提高管理绩效。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三)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第13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九)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工地或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除进行三级教育外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

三、班组教育,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联系实际领会贯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事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必须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1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制度接受约谈:

1、所属项目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的;

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4、未按时完成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

5、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1、所属项目发生重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经工程局督促或处罚仍不认真整改的;

3、对重大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不认真督促整改的;

4、未组织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证的;

5、所属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被当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6、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职位、职称晋升等资格,并按照工程局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1、所属项目发生 2 人(含 2 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视、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负面影响的;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规定迟报、谎报、漏报,或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对于情节严重,给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工程局安全总监上报工程局领导班子决定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

四、工程局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问责。工程局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总经理主持对各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约谈。

五、约谈、问责一般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约谈、问责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约谈、问责对象,告知约谈、问责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问责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问责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问责单位;约谈、问责后,被约谈、问责单位应在 15 日内将约谈、问责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六、对无故不接受约谈、问责或不认真落实约谈、问责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第15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五)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南通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第1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在机器开、停工前、检修中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技术科,技术科能整改的不交到安质部,安质部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17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1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三)

1、对现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分发《新工人安全须知》,做到人手一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项目部不得分配工作。

2、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法规、法制观念;宣传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班组在上岗前,根据当日生产任务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交底,并有纪录。

4、应工作需要,工人在变换工种时,须经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操工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形式多样,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7、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使每个人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19篇 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严禁烟火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20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检验制度

为了能使本工地质量检查、检验工作顺利合理的进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的施工水平。为此项目部根据标准有关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检验和复查,由项目质量员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及时作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符合本工程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

二、具体事实要点: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1)项目材料员所采购的物品,由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共同执行进场检查验收。

(2)对公司内部调拨的物资由材料员组织进场检验。

(3)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品,未进场的一律拒收,已进场的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时,应对其规格、数量、名称做好记录,并隔离堆放、挂牌注明,及时进行退货。

(4)本工程所有常规原材料应按照浙江省和嘉兴地区的要求进行送样检测,达到合格后,方能进行现场使用。

(5)属于见证取样范围内的,应按照要求进行送检。

(6)考虑到有些材料检验周期比较长,材料部门应首先让技术部门确认材料的品种和规格,然后提前在监理的见证之下送检。

2、施工机械的检查、检验:

(1)井架或塔吊(检查验收人员: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机管员)。

(2)按照装拆方案规定进行基础验收和整体验收,搭设完毕后由公司主管部门、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中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砂浆机、木工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的检查、检验:

(1)在使用前由项目安全员、机管员负责按照施工机具验收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机管员负责督促机操人员做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4、脚手架的检查、验收:(检查人员: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架子班组长等)

(1)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即出基础开始,基础完成以后验收一次,每搭设完三步验收一次,装饰阶段对脚手架重新进行验收。

(2)检查验收要按照搭设方案要求,并结合jgj130-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

5、临时施工用电的检查检验:

(1)在通电投入使用前,由安全员组织施工员、机管员及现场电工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2)装饰阶段临时用电检查次数要适当增加。

6、安全检查(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脚手架、防暑降温专业检查。

(3)进行季节性检查,如:夏季暴风雨、台风前后要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检验。

(4)在五月一日、十月一日等节假日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

(5)防火领导小组按照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6)对职工宿舍的用电及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由安全员、施工员、综合办负责人组织人员按jgj59-99标准有关要求对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包括:现场围档、管理、场容场貌、材料堆放、保健急救等)进行定期检查。

7、“三宝”、“四口”的安全防护检查检验:

(1)对施工现场职工安全帽的佩戴情况,高空作业职工安全带系挂情况,安全网张挂、封闭情况每天进行检查。

(2)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3)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恢复后由项目安全员组织施工员等相关负责人重新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8、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包括通道防护棚、楼层周边等):

(1)在搭设、安装完毕后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2)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恢复后由安全员负责重新组织一次验收。

(3)要交接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交接前要进行一次交接验收。

9、基坑支护的安全检查验收:

(1)基坑支护搭设完毕后由安全员、施工员等负责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2)使用期间由安全员负责进行定期检查。

10、模板工程的安全检查、检验:

(1)支模完毕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2)在拆模前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安全员负责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11、班后落手清及作业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

(1)由各班组长负责对班后落手清及作业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2)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长的检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对检查检验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一般的问题要当天处理和化解,对重大的、系统的问题要按照事故隐患的控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验证,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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