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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汇编5(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5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项目的安全用电制度是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关键。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也是遵守国家法规、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我们可以降低意外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电气设备定期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无老化、破损现象。

2. 作业许可证制度:进行任何电气作业前,必须申请并获得作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3.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所有接触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等防护装备。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电气火灾、触电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注意事项

1. 禁止私拉乱接: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私自接线或改动电气线路,以免引发安全隐患。

2. 电源开关管理:电源开关应明确标识,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

3. 作业区域警示:电气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4. 培训教育:所有员工应接受电气安全培训,了解基本的电气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制定安全用电制度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为工程项目的成功保驾护航。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5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五)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2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五、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

六、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七、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八、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

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安全岗位责任制。

2本工程项目经理兼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设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

3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落实到操作者的心中,项目经理的各项决策、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等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4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治安、防火、防爆制度等。

5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定期抽查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解决,事后定期检查。

6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7现场临电系统按三相五线制,3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在装修阶段,室内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8施工现场有从事明火操作的人员,必须事先向安全员开动火证,提出用火申请,安全员要对该项操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10从事各项施工的操作人员一律遵守本岗位安全职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电梯井的首层顶板处,设一道安全网,然后每隔四层设一道,每层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

12做好周一教育,周六检查工作及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实施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八条,应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以工程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配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员在交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设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3、利用项目部安全教育专栏,召开安全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施工方针,政策、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4、对施工班组应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工作,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5、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

6、项目部每天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如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7、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即报告所队(厂、分公司)安全员和处人保科,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

8、安全生产人员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纪律。

第5篇 关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制度

为将各项目部工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施工项目有序的进行,落实“预防为主,安全、质量第一、综合冶理”的方针,减少各类(安全、质量、劳资、材料款)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望质量安全管理部全体人员及各项目部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1、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对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

2、质量安全管理部质安员检查工作时应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发现工地存在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与项目经理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

3、质量安全管理部对质量安全的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电话跟踪的工作方法。质安员检查工地需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检查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项目检查记录表》,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遇有重大问题或事故风险苗头时,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所有工程项目部必须在服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指导的同时,无条件地接受并配合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质量、安全、劳资、材料款使用等各方面)。

5、《项目检查整改通知单》实行审批式,并及时发放到联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无条件执行,落实整改责任人,按期整改。质量安全管理部必须做好整改的跟踪,以消除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如实以书面报告至质量安全管理部存档。

6、联营项目工程的首次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如首检不合格,造成再次或多次检查的,检查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承担,费用参照公司有关收费标准。

7、质量安全管理部实行在“春节”、“五一”、“十一”非常时期重点检查制度,项目部必须认真予以配合。

8、质检员必须熟悉拟检查项目的合同、项目概况及该项目实施中的各种情况。

9、联营项目部需公司派员到现场配合或技术支持的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费用参照公司有关收费标准;

10、所有检查记录表实行编号及有序归档。

11、对多次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或存在其它隐患的工地,质量安全管理部有权将其提交相关部门和领导处理。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三)

1、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建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2、项目安全值班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3、值班小组轮流24小时值班检查并建立值班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4、值班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应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并通知公司项目有关人员,组织力量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掌握项目部全面安全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加强检查巡视,对外来人员严格询问并做好登记,确保无事故发生。

6、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和接到事故报告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7、值班结束,总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将当天值班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并将注意事项给接班人员交接清楚,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7篇 工程项目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一、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 15 分钟的班前安全讲话交底。

二、班组长应对当天作业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进行安全讲话交底,并将安全讲话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当参加分包班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依据《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奖励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三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指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限度,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五条 对安全隐患的处罚原则:安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应对严重隐患立即整改,对一般隐患按整改期

限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重复发生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七条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八条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条 严重安全隐患界定:

⒈安全管理方面: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等。

⑶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

⑷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无记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

⑸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厂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等

⑹特种作业:特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

⑴施工现场:随意吸烟、道路不畅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不明显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规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等。

⑶现场防火:未办理消防合格证;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

3、脚手架:

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设。

⑵立杆基础: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缺少底座、垫板;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

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方案进行拉结或拉结不坚固。

⑷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⑸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探头板;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挡脚板。

⑹交底与验收: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脚手架搭设未按分段分步办理验收手续;无量化的验收内容。

⑺小横杆设置: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小横杆中固定一端的;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厘米的。

⑻杆件搭接: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

⑼架体内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间距大于20厘米未进行封闭的。

⑽脚手架材质:未与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用于承重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未进行外观检查,扣件未抽取样本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复验;钢管弯曲、锈蚀严重;钢管上打孔。

⑾通道:架体不设上下通道;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⑿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未进行搭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无限定荷载标牌。

⒀挂脚手架试压:挂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未按2kn/m2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未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⒁挂脚手架间距:间距大于2米。

⒂验收:挂脚手架进场搭设前未逐片检验的;挂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进行验收。

⒃荷载:挂脚手架超载(施工荷载为1kn/m2)使用;每跨作业人员超过2人;荷载集中堆放。

⒄挂脚手架架体防护:每片挂脚手架外侧未同时装有立杆,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下部设置挡脚板;挂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脚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门窗等洞口时未进行防护;脚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网与平网双层网兜严。

⒅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4、基坑支护:

⑴施工方案: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不按支护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未经上级审批。

⑵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

⑶坑壁支护:坑槽载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专项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未采取措施调整。

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⑸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1米或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防护措施。

⑹上下通道: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⑺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挖土作业时,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

⑻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⑼作业环境: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

5、模板工程:

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未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⑵支撑系统: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⑶立柱稳定: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

⑷施工荷载: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匀。

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堆放过高。

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⑺模板验收: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⑻砼强度:模板拆除前无砼强度报告;砼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

⑼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砼无走道垫板;走道垫板不稳不牢。

⑽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6、"三宝"、“四口”:

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⑵安全网: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未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⑶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⑷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电梯井内未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网。

⑸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

⑹通道口防护:无防护措棚;防护不严密;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

⑺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

7、施工用电:

⑴施工用电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或未经审批;未施工用电方案敷设临时用电

⑵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

⑶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⑷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违反“一机、一闸、一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⑸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⑹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无保护;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线(电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验收:临时用电敷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记录

⑺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⑻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

⑼用电档案:接地极无阻值摇测记录、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

8、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⑴安全管理:使用无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未检测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从无营业执照方租赁设备;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

⑵架体:无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经审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拆;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

⑶限位保险装置:吊篮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式;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

⑷与建筑结构连接:连墙件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连接不牢;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⑸钢丝绳: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规定;钢丝绳无过路保护;钢丝绳拖地。

⑹楼层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⑺吊篮:吊篮无防护门;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⑻安装验收:无验收手续和验收人签字;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

⑼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柔性连接;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⑽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

⑾卷扬机操作棚:卷扬机无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⑿避雷: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9、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⑴安全装置: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

⑵安全防护:地面梯笼出入口无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卸料口无防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

⑶司机:无证上岗作业;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

⑷荷载: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

⑸安装与拆卸: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未经审批;未对拆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没有资格证的拆装队伍;拆装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拆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

⑹安装与验收:使用未经检测的电梯;安装后未经验收。

⑺架体稳定: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

⑻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不准确。

⑼电气安全: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

⑽避雷: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10、塔吊:

⑴安全管理:未与租赁方、安装方签订租赁合同、安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使用无统一编号起重机械;使用无营业执照方起重机械;使用无安装资质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起重机械未安拆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未经检测机构检验;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备案。

⑵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⑶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灵敏。

⑷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无保险装置。

⑸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夹轨钳;有夹轨钳不用。

⑹塔吊指挥:信号工无上岗证;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⑺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限位阻挡器;高塔基础不符合要求。

⑻电气安全: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轨无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⑼多塔作业: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

⑽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

11、起重吊装:

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作业方案未经审批。

⑵起重机: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

⑶钢丝绳与地锚: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⑷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

⑸司机指挥:司机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指挥无证上岗;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

⑹地耐力: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

⑺起重作业: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有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

⑻高处作业: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措施;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

⑼作业平台: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

⑽构件堆放:楼板堆放超过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无稳定措施。

⑾警戒: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

⑿操作工:起重工、电焊工无证上岗。

12、施工机具:

⑴电刨子: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电刨子和电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缺少防护措施。

⑵电锯:安装后未验收;无锯盘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

⑶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⑷钢筋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

⑸电焊机: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电焊机无防雨罩。

⑹搅拌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防砸棚和作业台不安全;搅拌机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作业平台不平稳。

⑺气瓶: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

⑻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驶;行车载人;违章行车。

⑼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1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能引发伤害的其它行为。

第十条 一般隐患指除严重隐患以外的其它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 罚款缴纳:罚款由财务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 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由检查人员双人签字后将罚款单送达财务部,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将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日活动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强化全所职工的防范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标准化,从而达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预防为主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日管理。

二、职责:

1、项目经理、安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组织日常安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2、安全日活动定为必查内容,认真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每周安全日的学习文件、材料和措施制度以及讨论内容,项目经理不在时由生产副经理和安保部门负责。

三、管理内容:

1、活动安排:

1.1项目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实行每周两次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两小时,活动也可在雨天不施工时进行,但应保证时间、人员、效果,个别施工点或个人因特殊原因耽误了活动时,应及时补课。

1.2安全日活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召集并提前拟定活动内容。

1.3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日活动

1.4本项目安全日活动,应根据工地安全措施所安排的季节性和常规性工作,提前制定学习计划。

2、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2.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快报,有关安全方面的通知,规定和安全措施等。

2.2总结分析项目一周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和要求。

3、安全日活动注意的问题:

3.1安全日活动内容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讲究实效。每次活动的内容安排要有所侧重,对各项文件规定的内容要紧密联系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检查存在问题,找出应吸取的经验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防止千篇一律走过场和一言堂。

3.2总结工作表扬批评要实事求是,本着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指出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及目的,依靠和团结项目部职工,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并落到实处。

3.3学习事故通报应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在本项目发生。

3.4学习规程、制度、规定要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和存在问题,有重点、有选择地学习有关章节,对事不对人,勇于揭露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养成标准化、规范化行为,从而达到杜绝违章,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4、项目部安全日活动内容及台帐记录的填写标准规定:

4.1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报、规定、制度措施等,安保部门应分类建档存放,便于学习查阅,项目自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总结、事故、展品分析等也应注意保存和建档。

4.2每周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因故未到的应注明原因,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要简明扼要地填入台帐相应栏中,各部门主管和安保部门应定期检查活动情况,签注意见。

4.3在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栏内,应记录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本周内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贯彻上级要求,吸取事故教训应采取的措施以及下周工作应注意的安全措施、要求。

4.4对学习内容一栏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一栏的内容应以记录人归纳总结为主,不宜采用个人记录发言的形式。

4.5安全日活动应由项目部安保部门填写,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字。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七)

一、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二、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苗头,学习安全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三、讲评上周安全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解决有关安全工作实际问题。

四、进行安全宣讲,分析安全事故原因、特点、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阶段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六、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

二、各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三、各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施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

五、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六、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

七、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九、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登记表》。

十、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十一、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及时纠正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十二、施工项目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九)

1)安排工作时,谁安排生产任务谁进行交底。

2)公司工程部在要对项目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交底。

5)项目经理部负责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须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生产班组负责人要针对当天生产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班前作业活动》记录。

7)项目经理部的职能人员在本职范围内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逐级的、分部分项的、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能指导安全生产的并有记录。

第13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七)

一、安全检查组织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a.公司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

b.分公司经理组织对本单位项目工程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c.项目经理带领本项目部书记、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对所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2)经常性检查

a.公司工程技术(质安)处经常深入基层项目部,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b.分公司、项目部安全员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c.班组班前、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

a.脚手架、卸上料平台、斜道安全网等搭设与使用。

b.塔吊起重吊装、垂直运输机械的检查。

c.施工用电及电动机具的检查。

d.模板拆装的检查。

e.乙炔、氧气瓶等压力容器的检查。

f.现场防火、防中毒、防尘的检查。

g.文明施工现场的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a.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冬、雨季、大风天气等)可能会对正常施工带来危害而进行的检查。

b.节假日前后的检查是为防止施工人员在节假日(春节、麦收、秋收等)前后施工中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c.对于节假日值班或加班人员,除了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还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安全检查

记录及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根据部颁《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对项目部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隐患内容以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形式予以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项目部,一份交公司主管副经理,一份由公司安全处存档。

(2)隐患整改

a.公司技术、安全部门会同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条分析,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b.收到事故隐患通知书的项目部,不仅要及时对隐患内容进行整改,还要向公司及时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的形式反馈,反馈书一式两份,分别交主管副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备案。

c.对于不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的单位,公司安全处将对其下达停工整改单及采取进行罚款措施。

第14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防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叉点。频繁的交叉处,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在50cm以上,两关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沥青应放置干燥、通气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区域的特殊性或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有的是整体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也有的仅是分部分项工程属于特殊工程施工现场。

②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根据特殊工程的性质、施工特点、要求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是:

1)编制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护,要有出入制度并设门卫(值班人员)。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安全日记。

4)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如在容器内、地下室,特别是防水、防腐蚀涂料、油漆、爆破、吊装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或派医务人员。

6)要备有灭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资。

c、防火

①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②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③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的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线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d、防爆

①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备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②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②成立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③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用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④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⑤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⑥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⑦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4、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③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作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对在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对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要及时供应人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触电。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b、防雷击。高出建筑物的塔吊、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c、防坍塌。搞好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a、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b、烧蒸汽锅炉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司炉证后才能独立作业。烧热水锅炉的也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c、安装的采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d、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e、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f、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g、现场脚手架、安全网,暂设电气工程、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生产教育

1)目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电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种机动车车辆司机等特殊工人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要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当前的安全情况和有关法规;

5)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安全生产检查

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

隐患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并要进行复查。

7、伤亡事故的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发生重伤或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快速方法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并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

3)现场勘查(做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5)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6)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第15篇 s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地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第1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怎么写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四)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 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 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

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7篇 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

一、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协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二、公司级和工程项目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由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统一命题、阅卷、建档。

三、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教育。

五、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应对其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六、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七、工程项目经理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有关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18篇 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持证制度

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持证制度

一、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管理工作。

二、接受继续教育,充实提高业务素质。

三、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 c 类以上证书后,方可从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按期检验,复审。适时接受继续教育,提高管理水平。

四、安全员应恪尽职守,勇于工作,敢于制止、纠正违章行为,为施工安全倾尽全力。

第1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为切实贯穿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其内容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经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建立安全台帐。项目部除定期检查外,还必须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

2、验收安全检查:塔吊、井字架由项目施工员组织,操作工人参加,按安全规范的检查内容,通过自检确实达到规范要求后施工员和操作工人签名,报分公司质安科,经公司质安处检查验收并签名挂牌后,才能正式使用。

3、整改与复查:对施工生产中危害职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一旦发现要认真研究对策,及时实施改进措施,清除危险因素,保证的生产安全和职工的身体健康,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加以整改,必须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整改完毕项目施工员、安全员逐项复查销案。

第20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八)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积极参加公司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汇编5(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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