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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汇编9(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项目的核心不仅在于进度与质量,更在于保障每一位参与者的安全。安全制度如同一道无形的防护网,它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团队的稳定,降低企业风险,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个作业环节都在可控范围内,为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2. 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区域的准入规定,确保作业环境整洁有序。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制度:预先识别潜在危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4.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快速响应以减少损失。

注意事项

1. 制度必须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

2. 制度需持续更新:随着工程进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适时调整。

3. 执行力度要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管理者需严格监督,确保制度落地。

4. 强化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及时改进制度缺陷。

安全制度是工程项目中的生命线,它需要全面、严谨、动态且具有执行力。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将安全制度视为工程成功的关键因素,以实际行动守护每一个工地的安全。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九)

1)安排工作时,谁安排生产任务谁进行交底。

2)公司工程部在要对项目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交底。

5)项目经理部负责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须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生产班组负责人要针对当天生产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班前作业活动》记录。

7)项目经理部的职能人员在本职范围内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逐级的、分部分项的、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能指导安全生产的并有记录。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安全岗位责任制。

2本工程项目经理兼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设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

3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落实到操作者的心中,项目经理的各项决策、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等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4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治安、防火、防爆制度等。

5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定期抽查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解决,事后定期检查。

6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7现场临电系统按三相五线制,3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在装修阶段,室内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8施工现场有从事明火操作的人员,必须事先向安全员开动火证,提出用火申请,安全员要对该项操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10从事各项施工的操作人员一律遵守本岗位安全职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电梯井的首层顶板处,设一道安全网,然后每隔四层设一道,每层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

12做好周一教育,周六检查工作及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安全岗位责任制。

2本工程项目经理兼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设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

3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落实到操作者的心中,项目经理的各项决策、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等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4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治安、防火、防爆制度等。

5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定期抽查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解决,事后定期检查。

6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7现场临电系统按三相五线制,3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在装修阶段,室内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8施工现场有从事明火操作的人员,必须事先向安全员开动火证,提出用火申请,安全员要对该项操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10从事各项施工的操作人员一律遵守本岗位安全职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电梯井的首层顶板处,设一道安全网,然后每隔四层设一道,每层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

12做好周一教育,周六检查工作及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一、各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有处理措施。

三、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四、项目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落实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五、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第5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__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__市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__市市政工程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项目部根据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礼貌施工规定。

一、工地必须建立健全门卫,用火用电,切实搞好安全防范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上岗作业。

2、积极推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制度,要预防电器火灾,本工程所有参与人员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及使用碘钨灯;

3、电器设备使用时,需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用毕后,应分层分段切断电源,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4、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巡逻,防止失窃;严格遵守各种纪律和治安保卫人员的有关条例;坚决杜绝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遵章守法

1、工程内部所住人员必须办理当地派出所签发得暂住证,并复印身份证,暂住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存档。

2、工地内必须按时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施工范围内杂草、垃圾,严禁在工地内大小便。

3、对新来进入工地得劳务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登记,如发现咳嗽、发热,感冒的应及时送就近医院医治,防止非典输入;

4、及时消灭四害,注意环境卫生,要对宿舍周边喷洒药物,清除蚊蝇等孽生地;

5、严禁工地内赌博,酗酒,相互斗殴,处理好工地工作人员与当地居民关系,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三、安全施工、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1、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和不注意文明施工等,一次进行教育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二次重犯则进行经济处罚;

2、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觉性,落实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10m,并与易爆易燃物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4、现场堆放材料,要堆码整齐,分规格堆放并悬挂规格,型号,使用要求等。

5、场地内的施工机械有专人负责,如起重、电工、搅拌、电焊、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操作,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在挖坑及排水中,使用水泵的电源线,线质良好,并需架空电源线。

7、保持施工场地道路畅通,严禁乱卸料,及时清理障碍,并经常进行场内道路的维修。

8、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责任制,重点部位配备1211灭火器,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木屑及易燃物要及时清理,明火时要配备灭火器材,要有专人看管,木工间内不得使用电焊,一般每百平方米配备三只灭火器。

9、施工现场食堂要搞好环境卫生,杜绝变质食品食用,所用燃料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杜_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不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进入工作区人员一次发现,扣当事人10元罚款。二次发现罚50元人民币。

2、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相互斗殴,或与当地居民打架和斗殴,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造成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3、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私拉电线及使用碘钨灯,如发现收交电器物品外处当事人50元罚款,造成电路断路者,修理费用由当事人承当。

4、工作期间严禁酗酒,严禁酗酒后上岗作业,因酗酒后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当,并处以200元罚款。

5、严禁在工作期间赌博,如发现以经查实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6、对于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的人员,经采纳,奖励50元

7、如发生斗殴时,能挺身而出,坚持正义者,奖励100元或更多。

8、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发现小偷偷窃工地物品者给予奖励50元。

项目部规章制度清单

序号制度名称

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6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7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项目分配与奖励制度

10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1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12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3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从严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机构,以现场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为组员等组成。

二、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规范等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安全防护等方面所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班组岗位人员对隐患整改的实施情况。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导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以及个人安全防护技术。

5、负责检查监督生产人员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应予以制止,并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处罚。

6、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加强安全措施,采取必要手段有效地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一次定期检查,由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

2、每日由安全员巡查现场各有关安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对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发给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期整改。

3、根据通知书的内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并视其整改反馈情况,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或予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

4、班组每日做好班前班后的自查自检。

5、特殊工种人员每日做好本种岗位的自查自检,并做好岗位交接上的安全交接记录。

第7篇 某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二)项目许可文件和合同

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索取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存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业主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三)工程施工准备

第七条、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第八条、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四)安全机构和设施

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第十三条、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五)特殊工种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放炮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伞钻工、大抓司机、井下电钳工、电工、电焊工、变电工、水泵工、装岩机司机、压风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瓦检员、质检员、通防工、安全员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六)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程序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公司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或委托安监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取得开工许可通知书后,再向业主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业主或监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编制撤离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处每月3日前向公司安监局报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表内容按下发表样格式执行。

(八)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单独设置,若场地有限,也应与生产场区用栅栏或简易墙隔开。

第二十五条、生活区的道路或通路要硬化,院区要绿化美化,有排水系统。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料场等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结构,实行标准化管理。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九)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工地或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除进行三级教育外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

三、班组教育,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联系实际领会贯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事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必须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9篇 拆除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拆除行业,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因素较多。这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1.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施工队长带领,先到项目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项目经理部汇总后发至有关施工队。项目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1.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方针、政策及法规。

1.1.2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1.1.3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1.1.4尘毒危害的防护。

1.1.5执行入职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1.1.6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1.1.7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教育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1.1.8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按新工人进场进行调换,并对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被编制施工队的施工队长承担。

1.1.9 经过项目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项目部将名单交各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方可接收并安排工作。

1.1.10每周一由各施工队长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签到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由施工队长组织,并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1.11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明确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1.1.12严禁“三违”行为:即违章操作规程、违反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1.1.1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总结上月安全施工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施工计划。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把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员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2.安全检查制度

2.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2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2.3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坚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施工人员拆除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进行拆除施工。班组长每天要向现场参加拆除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4.安全奖罚制度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方式,做到奖罚分明,以增强安全操作意识,提高管理绩效。

第10篇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意见。

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 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0、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11、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2、 木工间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13、 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14、 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6、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7、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18、 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9、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0、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奖罚将在年终奖中体现。

(三)处罚办法:

1、安全达标没按目标的具体要求完成。如:

①责任制制定得不完善,不执行考核的。

②不制定单项技术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不按施工方案交底的。

③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违章冒险作业的。

④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逾期不改,又不采取措施的。

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⑥不按规定提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具,又不改正的。

⑦不按规定安装架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和设施,危及人身安全的。

⑧招用新工人(或换岗工人)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

⑨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又不认真改正的。

⑩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严重脏、乱、差的等。

以上各条视其情节,给予200~5000元罚款。

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对事故班组处以10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处以30000元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4、 对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_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__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__市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__市市政工程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项目部根据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礼貌施工规定。

一、工地必须建立健全门卫,用火用电,切实搞好安全防范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上岗作业。

2、积极推行三相五线制的用电制度,要预防电器火灾,本工程所有参与人员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及使用碘钨灯;

3、电器设备使用时,需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用毕后,应分层分段切断电源,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4、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巡逻,防止失窃;严格遵守各种纪律和治安保卫人员的有关条例;坚决杜绝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遵章守法

1、工程内部所住人员必须办理当地派出所签发得暂住证,并复印身份证,暂住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存档。

2、工地内必须按时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施工范围内杂草、垃圾,严禁在工地内大小便。

3、对新来进入工地得劳务人员,必须立即进行登记,如发现咳嗽、发热,感冒的应及时送就近医院医治,防止非典输入;

4、及时消灭四害,注意环境卫生,要对宿舍周边喷洒药物,清除蚊蝇等孽生地;

5、严禁工地内赌博,酗酒,相互斗殴,处理好工地工作人员与当地居民关系,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三、安全施工、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1、施工中发生违章行为和不注意文明施工等,一次进行教育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二次重犯则进行经济处罚;

2、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觉性,落实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少于10m,并与易爆易燃物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4、现场堆放材料,要堆码整齐,分规格堆放并悬挂规格,型号,使用要求等。

5、场地内的施工机械有专人负责,如起重、电工、搅拌、电焊、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操作,意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在挖坑及排水中,使用水泵的电源线,线质良好,并需架空电源线。

7、保持施工场地道路畅通,严禁乱卸料,及时清理障碍,并经常进行场内道路的维修。

8、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责任制,重点部位配备1211灭火器,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木屑及易燃物要及时清理,明火时要配备灭火器材,要有专人看管,木工间内不得使用电焊,一般每百平方米配备三只灭火器。

9、施工现场食堂要搞好环境卫生,杜绝变质食品食用,所用燃料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奖励与处罚

1、不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进入工作区人员一次发现,扣当事人10元罚款。二次发现罚50元人民币。

2、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相互斗殴,或与当地居民打架和斗殴,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造成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3、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私拉电线及使用碘钨灯,如发现收交电器物品外处当事人50元罚款,造成电路断路者,修理费用由当事人承当。

4、工作期间严禁酗酒,严禁酗酒后上岗作业,因酗酒后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当,并处以200元罚款。

5、严禁在工作期间赌博,如发现以经查实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6、对于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的人员,经采纳,奖励50元

7、如发生斗殴时,能挺身而出,坚持正义者,奖励100元或更多。

8、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发现小偷偷窃工地物品者给予奖励50元。

项目部规章制度清单

序 号制 度 名 称

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3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6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7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9项目分配与奖励制度

10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1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12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13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第13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依据《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奖励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范围、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三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指标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限度,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事故,按《公司项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条进行处罚。

第五条 对安全隐患的处罚原则:安全检查过程中,首次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应对严重隐患立即整改,对一般隐患按整改期

限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重复发生的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七条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该项目部处以元罚款。

第八条 安全隐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条 严重安全隐患界定:

⒈安全管理方面: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等。

⑶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

⑷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无记录;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

⑸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厂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等

⑹特种作业:特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

⑴施工现场:随意吸烟、道路不畅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不明显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规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等。

⑶现场防火:未办理消防合格证;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

3、脚手架:

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设。

⑵立杆基础: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缺少底座、垫板;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

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方案进行拉结或拉结不坚固。

⑷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⑸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未满铺;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探头板;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挡脚板。

⑹交底与验收: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脚手架搭设未按分段分步办理验收手续;无量化的验收内容。

⑺小横杆设置: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小横杆中固定一端的;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厘米的。

⑻杆件搭接: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

⑼架体内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间距大于20厘米未进行封闭的。

⑽脚手架材质:未与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用于承重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未进行外观检查,扣件未抽取样本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复验;钢管弯曲、锈蚀严重;钢管上打孔。

⑾通道:架体不设上下通道;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⑿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未进行搭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无限定荷载标牌。

⒀挂脚手架试压:挂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未按2kn/m2均布荷载试压不少于4小时,未对悬挂点及挂架的焊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⒁挂脚手架间距:间距大于2米。

⒂验收:挂脚手架进场搭设前未逐片检验的;挂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进行验收。

⒃荷载:挂脚手架超载(施工荷载为1kn/m2)使用;每跨作业人员超过2人;荷载集中堆放。

⒄挂脚手架架体防护:每片挂脚手架外侧未同时装有立杆,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其下部设置挡脚板;挂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脚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门窗等洞口时未进行防护;脚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网与平网双层网兜严。

⒅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4、基坑支护:

⑴施工方案: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不按支护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未经上级审批。

⑵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

⑶坑壁支护:坑槽载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专项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未采取措施调整。

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⑸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1米或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防护措施。

⑹上下通道: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⑺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挖土作业时,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

⑻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⑼作业环境: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

5、模板工程:

⑴施工方案:无施工方案;未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⑵支撑系统: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

⑶立柱稳定: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

⑷施工荷载: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匀。

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堆放过高。

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⑺模板验收: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⑻砼强度:模板拆除前无砼强度报告;砼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

⑼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砼无走道垫板;走道垫板不稳不牢。

⑽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

6、"三宝"、“四口”:

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⑵安全网: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未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⑶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⑷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电梯井内未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网。

⑸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无防护措施;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

⑹通道口防护:无防护措棚;防护不严密;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

⑺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

7、施工用电:

⑴施工用电方案: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用电方案或未经审批;未施工用电方案敷设临时用电

⑵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

⑶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⑷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违反“一机、一闸、一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⑸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⑹配电线路: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无保护;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线(电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验收:临时用电敷设完毕后未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记录

⑺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⑻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

⑼用电档案:接地极无阻值摇测记录、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

8、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⑴安全管理:使用无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未检测的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从无营业执照方租赁设备;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

⑵架体:无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经审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拆;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

⑶限位保险装置:吊篮无停靠装置;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无超高限位装置;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式;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

⑷与建筑结构连接:连墙件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杆连接不牢;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⑸钢丝绳: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规定;钢丝绳无过路保护;钢丝绳拖地。

⑹楼层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

⑺吊篮:吊篮无防护门;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⑻安装验收:无验收手续和验收人签字;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

⑼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不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柔性连接;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⑽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

⑾卷扬机操作棚:卷扬机无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⑿避雷: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9、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⑴安全装置: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

⑵安全防护:地面梯笼出入口无防护棚;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卸料口无防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

⑶司机:无证上岗作业;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

⑷荷载: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

⑸安装与拆卸: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未经审批;未对拆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用没有资格证的拆装队伍;拆装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拆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未设专人监护。

⑹安装与验收:使用未经检测的电梯;安装后未经验收。

⑺架体稳定: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

⑻联络信号:无联络信号;信号不准确。

⑼电气安全: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

⑽避雷: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

10、塔吊:

⑴安全管理:未与租赁方、安装方签订租赁合同、安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使用无统一编号起重机械;使用无营业执照方起重机械;使用无安装资质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起重机械未安拆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未经检测机构检验;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备案。

⑵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⑶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灵敏。

⑷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卷扬机卷筒无保险装置。

⑸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无夹轨钳;有夹轨钳不用。

⑹塔吊指挥:信号工无上岗证;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⑺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轨距偏差超过规定;轨道无极限限位阻挡器;高塔基础不符合要求。

⑻电气安全: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轨无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⑼多塔作业: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

⑽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

11、起重吊装:

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作业方案未经审批。

⑵起重机: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

⑶钢丝绳与地锚: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地锚埋设不符合设计要求。

⑷吊点: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

⑸司机指挥:司机无证上岗;非本机型司机操作;指挥无证上岗;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

⑹地耐力: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

⑺起重作业: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有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

⑻高处作业: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措施;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

⑼作业平台: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

⑽构件堆放:楼板堆放超过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无稳定措施。

⑾警戒: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

⑿操作工:起重工、电焊工无证上岗。

12、施工机具:

⑴电刨子: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电刨子和电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缺少防护措施。

⑵电锯:安装后未验收;无锯盘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

⑶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⑷钢筋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无防护。

⑸电焊机:安装后未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电焊机无防雨罩。

⑹搅拌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搅拌机无防雨防砸棚和作业台不安全;搅拌机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传动部位无防护罩;作业平台不平稳。

⑺气瓶: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

⑻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司机无证驾驶;行车载人;违章行车。

⑼潜水泵: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

1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能引发伤害的其它行为。

第十条 一般隐患指除严重隐患以外的其它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 罚款缴纳:罚款由财务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 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由检查人员双人签字后将罚款单送达财务部,对拒签收罚款单的项目部将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5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三)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

2、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巡回检查、专项检查等。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⑴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了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的关系等。⑵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⑶查防护,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⑷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⑸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⑹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4、每次检查要认真考核、评分和评比,好的经验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的奖励,差的要严肃批评、给予处罚,使得安全检查真正形成为经常化、制度化。

第16篇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八)

根据该建筑物的设计特点和现场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别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塔吊吊臂的端部触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从而减少了吊臂触到其它建筑物的问题。

在夜间施工时,均在每辆小车上安装了红色警示灯,使小车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灯便跟踪在什么位置,这样便让司机能够判断出对方钢丝绳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长大于塔吊基础的距离,在提升塔吊时,直接一次提升够高度,这样就使塔吊畅转无忧了,其余均无类似的问题存在。

在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员监护塔吊的载重量,还有司机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会有超载而损害塔吊的危险事故发生。

为便于对司机的指挥和联系,在每个塔吊上均配备了对讲机。

以上的一些问越得以解决,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员定期对本项目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及其它卫生知识宣传,尤其是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的培训,并进行检查。

2、本项目部设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项目都有关人员在利用板报、书籍等形式进行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事故急救意识。

4、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急救人员应进行就地抢救或处理,并及时与急救中心联系;并及时上报公司或主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急救救护等措施。

急救中心电话:120

第17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九)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工程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小组,通过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定期性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周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对施工现场全面安全检查。

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向项目部汇报检查结果。

2、专业性安全检查:

由安全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操作工、维修工对本项目所用机械、脚手架、电气、塔吊等进行检查。

3、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安全员、班组长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值日管理员巡回安全检查。

4、季节性、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由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对气候特点安全施工生产带来危害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目的、项目、内容及jgj59-99标准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进行登记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即发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必须立即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查出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完成后上报项目部复查,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移动的现场做出标记,组织单位领人开展调查,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订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写出调查报告。教育全体职工吸取事故教训。

第18篇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七)

一、三级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应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履行签字手续。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处负责,项目部教育由项目经理与安全员负责,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与兼职安全员负责。

(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a.公司级: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当前安全生产情况,易发生事故案例及预防等。

b.项目部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交底,在建施工工程情况及必须遵守的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用途及防火、放中毒(含煤气中毒)等知识

c.班组教育:本班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具设备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对建筑施工的架子工、机械工、起重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电工、电气焊工等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市劳动部门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教育

(1)在施工全过程中应经常采取板报、标语、漫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如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脚手架、吊篮使用,防尘、防毒、防电光伤眼知识,安全法制教育等等。

(3)组织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可利用班前班后进行教育。

(4)纠正违章教育,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教育,并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

四、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施工任务情况下的安全教育。

第19篇 工程项目安全审查制度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

1、所有工程项目在申请开工报告的同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与防范措施,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须切合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

2、必须填报《施工工程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表》上报公司审核。

3、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包括生产安全、治安、消防等人员),必须有制定各级安全责任制,必须签订各级安全责任状。

4、施工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后,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和工地专职安全员签字。

5、劳动安全措施编制后应报公司安全科审核,再报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核定批准后方可开工。

6、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

7、对现场搭设的“二架一闸”,安装的大型机械(配机管员)、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手续,方能使用。

8、对工地安全隐患,由市或公司安全部门项目部安全员所发出隐患通知书必须签字,并按通知限期整改。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地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

10、工地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

第20篇 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1. 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措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 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

3. 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4. 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 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提出对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申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要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正式投入运行生产。

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派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了解安全设施投入的有效性,先进性、正确性、可靠性。可对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使之顺利通过验收,确保投入生产后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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