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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工程项目中,安全制度如同航海图,引导我们穿越风险的海洋。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关键。安全制度的存在,如同一堵无形的防护墙,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将预防措施前置,确保每个环节都在可控范围内,是实现工程安全目标的基石。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工程项目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工程风险评估:预先识别潜在危险,制定应对策略。

2. 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都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定。

3. 现场管理:设立安全监督岗位,定期巡查,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4. 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有条不紊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5. 设备检查:定期维护和检查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注意事项

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

1. 制度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

2. 培训不能流于形式,要确保每个工人都理解和掌握。

3. 实施过程中要持续监督,防止规则被忽视。

4. 制度应随工程进展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保持其有效性。

5. 强调全员参与,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化。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一个基础框架,实际操作中需结合项目特性,确保安全制度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中,都筑起一道安全的屏障。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分三个层次的检查,一是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一周(时间初步定在星期五上午)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三是由分区项目部开展的,结合施工生产进行的安全生产常规检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违章现象应按照三定原则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监督落实隐患或违章的处理、解决情况。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意见。

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 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0、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11、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2、 木工间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13、 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14、 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6、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7、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18、 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9、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0、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奖罚将在年终奖中体现。

(三)处罚办法:

1、安全达标没按目标的具体要求完成。如:

①责任制制定得不完善,不执行考核的。

②不制定单项技术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不按施工方案交底的。

③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违章冒险作业的。

④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逾期不改,又不采取措施的。

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⑥不按规定提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具,又不改正的。

⑦不按规定安装架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和设施,危及人身安全的。

⑧招用新工人(或换岗工人)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

⑨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又不认真改正的。

⑩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严重脏、乱、差的等。

以上各条视其情节,给予200~5000元罚款。

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对事故班组处以10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处以30000元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4、 对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某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5篇 车间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量保证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jgj59-9

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

9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全管理。

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2、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3、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井架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4、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

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好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

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

9 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评分,总分应保持在90 分以上。

检查活动记录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作好记录。

5、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

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

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6、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其培训人员有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一线工人。

①、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②、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作人员不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

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7、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天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有记录和考核措施。

8、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所有架子工、井架、电焊机、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工特殊工种,选派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苏州市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

9、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施工现场的架子、临时电气线路、井架及其它机械设备均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挂牌运行。

机械设备交接使用时,填写交接记录。

10、使用安全三宝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

11、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告,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加盖公司管理部门印章。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现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坚持使用安全标志制度 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

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施工现场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安全标志按图挂设。

施工机械设备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规定。

13、坚持防火、保卫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防火、保卫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保卫设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14、建立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

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15、安全会议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程序文件的要求,在本工程实行安全会议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①、每月安全员会议 对于本次新开工程,最初 3. 个月时间,应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随后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安全会议。

②、现场每周安全活动会议,一般情况下定于每周一,每周召开的安全交流会的目的是传达施工工地执行的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并作好记录。

③、每日班前会议 这是每天各专业和各班组的安全员组织召开的向工人对马上行动的工作进行安全吹风,即注意事项。

主要内容是当日工作范围,使用的工具及设备,所涉及到的潜在危险,采取的预防措施,所穿戴的个人保护设备。

16、安全责任

①、项目经理领导和实施安全程序,对安全规章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向公司安全设备部汇报和递交现场安全设备到位情况。

②、专业工长,监督并确保现场各专业工人服从并遵循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及要求,依照安全工作惯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在现场随时修正校对不安全的条件和行为。

参加安全会议为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③、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监督现场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并对有关安全管理提出建议,组织安全计划与活动以促进工人的安全工作,在现场发生事故情况时向管理机构安全设备部报告并同他们联系,并在现场安全会中做好记录。

④、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遵守所有安全预防措施,并立即报告任何不安全情况,在施工现场穿戴好要求的个人防护器具,按照工作性质的要求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器具,妥善保管好负责的设备和手工工具,向各专业负责人报告所有的损伤,事故和事故苗头,并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及会谈,及时提出疑问。

17、安全工作规范 所有工种和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在公司安全设备部获取各工种和各专业的工作规范,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59-9

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

9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程序手册。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七)

一、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二、查找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苗头,学习安全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三、讲评上周安全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解决有关安全工作实际问题。

四、进行安全宣讲,分析安全事故原因、特点、结合工程实际,分析阶段安全形势,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经验、教训、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六、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第7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某工程项目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到位。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严重后果的,项目财务负责人及有关财务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6)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班组进行经济处罚。

(7)公司及项目安全负责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按阶段考核,事故指标超过标准的,专业内所有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

(8)安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8篇 工程项目部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架上作业和周围地面操作人员的安全,脚手架作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设施,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结合变电安装工程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程、规定制订本制度。

1、脚手架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注重脚手架的选型、结构和搭设质量,在搭设、使用、拆除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有关标准、规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脚手架搭设,应由技术部门制定详细安全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并经安全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并向施工人员交底,方可搭设。

4、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演算,经上级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并由工地项目总工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进行施工。

5、架子工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同时按要求参加定期考核。

6、作业时,架子工必须正确正确配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7、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工地负责人、专责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架子班班长一同验收。

8、特殊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施工方案的技术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9、验收合格,脚手架在挂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应由工作负责人或脚手架维护人员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状况,保证在规定荷载作用下和气候条件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如有缺陷,须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2、在工作过程中,不大风、暴雨过后及解冻期面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制度(五)

1实施安全监理责任制,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3、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本监理项目部,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工地例会的内容。

5、建立甲乙双方施工安全协议书制度,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总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

6、查施工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生产制度。

7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

8建立特种作业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审查水、电工、电焊工,对焊工、架子工、防水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同上岗资格证书,督促施企业顾用具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9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同意,方可正式实施,否则作为无效文件。

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认真检查其交底记录。

1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2对高危作业实施日检查、月讲评制度,监理对高危作业每天巡视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每月最后一次例会日定为全工地安全检查日。

13建立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制度,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用电制度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12篇 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___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风电场、_局安监〔2008〕461号文件《水电_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第13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14篇 工程项目防火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第1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必须由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

2.负责本日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填写安全值班记录,严禁无故脱岗或酒后上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对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负责管理,严禁在岗时间睡觉、从事各种赌博活动。

4.发生不安全或非法行为,应敢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并及时上报公司保卫处,同时拨打“110”报警求援。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电器、职工工作、生活的等情况全面负责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6篇 工程项目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5

工程项目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五)

1、单位工程施工的班组自进场之日起,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

2、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主持,主持人、记录人、班组成员均应签名。

3、班前活动内容应针对作业环境及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

4、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5、根据《安全活动记录本》中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对班组成员思想、情绪、健康进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工具设备的安全状态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的不安全隐患,应按“三定”措施进行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

第17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

1、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作好分级、分段逐步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

3、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

4、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阳台等部位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垂直运输井架安全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带病运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接地保护,临电架设要符合要求。

7、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且保持其灵敏可靠。

8、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9、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

10、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和指定产品,不得自行采购。

11、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

第18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意见。

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 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0、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11、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2、 木工间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13、 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14、 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6、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7、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18、 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9、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0、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奖罚将在年终奖中体现。

(三)处罚办法:

1、安全达标没按目标的具体要求完成。如:

①责任制制定得不完善,不执行考核的。

②不制定单项技术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不按施工方案交底的。

③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违章冒险作业的。

④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逾期不改,又不采取措施的。

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⑥不按规定提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具,又不改正的。

⑦不按规定安装架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和设施,危及人身安全的。

⑧招用新工人(或换岗工人)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

⑨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又不认真改正的。

⑩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严重脏、乱、差的等。

以上各条视其情节,给予200~5000元罚款。

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对事故班组处以10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处以30000元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4、 对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1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三)

第一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第四条对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

第五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1、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2、非施工现场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八条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九条在机器开、停工前、检修中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十一条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技术科,技术科能整改的不交到安质部,安质部能整改的不交项目部。

第十二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20篇 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爆破、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第六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第七条:必须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八条: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九条: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十条:各级都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安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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