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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保卫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仓库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其安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行和资产保障。安全制度的建立,旨在预防事故,减少损失,确保人员与物资的安全。它不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心的体现,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仓库的高效、安全运作。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能遵守安全规定。

2. 访客管理:外来人员需登记并由专人陪同,不得随意进入仓库区域。

3.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定期演练。

4. 物资存储: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严禁易燃易爆物靠近火源。

5. 设备检查:定期对仓库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6. 安全巡查: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确保执行时有明确依据。

2. 制度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及时调整更新。

3. 责任追究: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安全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安全制度。

仓库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需要全员参与,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仓库的安全,保障企业的利益,为客户提供稳定的服务。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第1篇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1、仓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夜里1小时一次,下班前对库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检查仓库安全状况,并做好《仓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据实上报,并采取措施。

2、加强对库区内门、窗、锁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仓库应安装监控系统,条件允许时可与“110”联网,切实发挥其防火防盗的作用。安全员负责每日定时检查、维护设备、电源线路,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仓库门卫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检查,认真填写《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5、车辆进出库区,由仓库门卫在《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经允许进入库区的外来工作人员及车辆,除在规定的作业区内不得随意在其它库区活动。

6、物资出库必须接受仓库门卫的检查,验证出库手续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7、节假日期间,仓库必须留有管理人员值班,加强巡视。

第2篇 亮珠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存限量:1000公斤。

二、发出限量:每次每种限量50公斤(发至中转库)。

三、严禁超量领取亮珠,必须按计划生产,不合格亮珠一律不准入库。

四、库内要求堆放整洁,高度不超过5箱,破箱严禁使用,分类挂牌存放,以防错乱。

五、发货时只限1人进入库内。

六、亮珠入库、发出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严禁碰击、摩擦或超量。

七、任何人不准穿化纤衣服、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钉鞋进入库内。

八、经常打扫库内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九、严禁板车进入库内或停放仓库门口。

十、仓管员要经常检查,注意防潮、防漏。

第3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一).收出货安全管理:依「收出货程序」规定作业。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规定流程作业。

( 二)、储 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八条.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

(三)、人 员 出 入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 卸 过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 库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

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第十七条.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六)仓 库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及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等

(七)监 控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八) 仓 库 奖 罚 规 定

第一条.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员工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金: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三条.员工在仓库内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

第四条.仓库内非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罚30元

第五条.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或违规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 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九)仓 库 员 工 行 为 安 全 惩 罚

第一条.现场不良行为当班管理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在本负责区域发生的不良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直接承担责任,负责本区域的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条.对不按时上班、擅自离岗、脱岗、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窃、丢失、亏损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承担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置。区域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行为具体惩罚如下: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 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厂牌及(不按要求)穿厂服,罚5元/次,同月内二次10元/次,依此类推;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电柜、开关边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电柜、开关等不能正常使用状态,罚50元/次;

9.擅自离岗,脱岗、睡觉、下班后不锁(不关)本负责区的门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良后

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4.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坏工具,摔坏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规定程序处理者或因工作过错或个人行为过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致使仓库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6.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无理顶撞上司,阻止授权人员正常工作罚50元/次。严重阻止工作罚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 ,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 ,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2.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职不妥善处理,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使工厂财产受损,罚30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2.故意包庇违纪、违法行为、窝藏赃物或作伪证者,罚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职使公司仓库财产被盗、诈骗、经济损失较大者,罚500 元/次;并记大过一次

5.三个月内受两次行为过失处罚,按该条行为过失2倍处罚;代别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罚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应部给予开除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7.不服从管理,侮辱、漫骂、恐吓、威胁领导或同事,除罚1000

元外,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经员工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参加_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与同事串通伪造仓库单据、文件及资料以谋取私人利益,罚1000元/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7.对违规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处罚两次以上,屡教不改者,供应部给予开除、在仓库抽烟者开除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第4篇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库区内的火源管理,对入库人员要做好登记,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区内严禁一切用火,如因维修特殊需要动火,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库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用电设备。

二、加强库区的防火检查。管库人员必须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必要时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贮存或使用化学爆炸物品,烈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使用。

四、仓库内的危险品要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库房内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五、加强库区内的治安保卫,严格控制非本库人员进入库区内。

第5篇 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第6篇 化工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第7篇 某某仓库领导带班安全应急值班制度

一、仓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安全应急值班,每日均明确有一名仓库领导带班、库内一名安全应急值班员驻库区值班,包括防汛、生产及治安安全的值班;值班电话为___—___。

二、仓库由库副主任轮流带班,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应急值班工作;应急值班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员负责本库区内分库点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值班员在值班时间内禁止从事非工作内容的其它活动,保持其手机通讯通畅,完整记录值班实际情况。

三、值班员直接接受保安相关问题的反映,做好记录,妥善处置;应督促保安安全巡逻、准确检查,督促防火、防盗、防破坏和治安、保密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值班员应督促夜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对进出仓物质装卸及转运等作业现场的《作业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阻止违章操作;对仓库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对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汛期前,值班员应加强对仓库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查看防汛措施的落实和防汛物质的准备情况;汛情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现场并及时报告;雷暴天气应与保安一起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人身及相关设施的安全防护。

六、遇情发生时,值班员应遵照“快速、准确、周密”的原则,按照仓库的应急预案和“____”的要求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妥善处置,降低相关事故损失。

七、平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安全应急值班工作由综合科安全员或安全管理员负责,假日期间白天由保安人员负责安全值守;节日全日及平日下班至次日上班期间(夜间),由值班员负责仓库的安全值守。

八、值班人员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安排每月1日前公布;值班人员有事或因病调换值班应先书面报带班领导批准,因公出差亦同。值班交接时间为每日早上上班(或通勤车到库)后的前半小时,使用值班记录本签字移交;当班值班员将签字后的记录本移交下任值班员(或安全科人员),未办理移交,视同当班值班职责继续履行。

九、值班人员平日值班,不影响其履行平常的工作职责,每次领取夜间值班津贴50元;若全天值班,则另给予补休一天;假日全天值班领取值班津贴___元,不再补休。

十、值班人员的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离岗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值班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离岗(离岗半小时以内)或不认真履责的,每次给予经济处罚___元。若失职给仓库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8篇 油漆仓库防火安全制度

1.仓库内严禁吸烟,挂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仓库周围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堆放,保持道路畅通。

3.不同性质的油漆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严禁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仓库内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仓库工作人员离开时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6.按规定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挂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第9篇 仓库安全防卫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提高对库存物品之管理控制,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

2.范围

物流部仓管科辖区之所有范围仓库。

3.定义

受管理地点:仓库所属之建筑物范围内。

受管理人员:非仓库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包括本公司内部及外来人员)。

4 .管理规定

1 因工作需要而进出仓库的人员,包括生产领料、退料人员、品管、客服、总务维修、物流采购人员等,规定如下:

2 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应先到仓管科办公室,联系仓管人员,经仓库当班责任人安排后,方允许进入仓库进行仓库许可的作业,并须接受责任仓管人员监督。否则,上述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3 生产领料、退料人员,应先到仓库办公室,同仓库人员交接单据后,在指定位置排队等候或经仓库人员同意,由仓库人员带领进入仓库执行工作;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离开,禁止在仓库逗留。

4. 除负责仓库检验的品管人员以及客服人员,到仓库开展工作、查询业务的,务必由当值仓管人员带领方可入库。

5 总务及维修施工人员到仓库工作前,必须先到仓库办公室联系仓库相应组长以上人员,由其安排和确认后,方可带队到仓库。工作期间,仓库应派专人监督管理仓库物资,确保不受损坏。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到仓库办公室告知离开,请仓库人员及时关闭仓库。

6 采购部采购人员进出仓库了解库存,可直接同仓管员接洽。

7 危险品仓库严禁非危险品操作人员进入,领料人员需要在门前排队等候,按照仓管员要求操作,并遵守危险品仓管理规定。施工维修人员进入危险品仓,应先获得仓管科长以上人员许可。

8 进出仓库人员,务必根据仓库要求操作进出,发现不配合者,将提交人事部门处置;仓库责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的,由仓库主管向人事申请处分。

9 外来工作人员,包括送货人员、提货人员等,规定如下: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同仓管办公室人员接洽。仓管人员应先检查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凭证,再根据其提供单据进行相应处理。如确认其需要进入仓库,务必由仓管人员带领、安排和监督。

10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单独进入仓库储区,一旦发现,仓管科应立即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查,并追究仓库相关责任区当班责任。

1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行政巡厂人员,规定如下:

行政人员根据管理需要所组织的巡厂活动,进出仓库时,应先同仓库人员说明,由仓库值班人员陪同引领或汇报当值主管人员引领。巡查结束后,仓库人员应向及时主管人员进行汇报。

12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出仓库检查,仓库值班人员应汇报主管并主动陪同讲解,管理人员如不需要陪同可与仓库人员说明。巡查结束后,仓管员应向主管人员及时汇报。

13客户、嘉宾参观

客户、嘉宾需要参观仓库的,组织或带领参观人员应提前向物流经理或仓库预约,取得物流经理或仓库科长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予以安排。

14 参观人员到仓库后,应沿着仓库指定路线行走,并由仓库管理人员陪同引导,避免因仓库机械作业带来安全隐患。必要时,仓库应暂时停止具有安全隐患的作业。

15 参观结束时,公司带领参观人员应向仓库进行说明,仓库管理人员通知仓库作业恢复正常。

16 以上规定由仓库人员及保安监督执行,并负责对相关责任人检查。

17仓库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严重情况提请人事给予记过处分。

18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但未按上述规定,擅自闯入仓库者﹐仓库将提请人事调查从重论处。除倉庫人員, 任何人不應隨意進入貨倉範圍, 要到倉有特別事情要通知副科長級以上人員。有何疑人要馬上通知保安交行政部處理。

19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仓库者,将提醒人事按公司管理制度直接处理。

第10篇 民爆仓库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设立岗哨,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汇报。

第11篇 广场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目 的: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适用范围:火炬广场仓库。

一、仓库内禁止吸烟。

二、仓库内不得作为休息场所。

三、火炬广场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四、仓库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架构,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和组员。

五、仓库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保持地面干燥。

六、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以及其它液体。

七、所有设备、工具,无论是新进入仓库,还是二次进、出仓库,必须履行验收和出 库登记手续。

八、仓库内设有醒目的物品堆放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需要入库物品和出库物品(小型机具)进出必须登记管理,领用(归还)物品人员在离开仓库时必须随时锁门。

九、仓库配置有灭火器材,对于放置的灭火器材严禁随意挪动和使用。同时,周围不准堆任何放设备和杂物,对于防火器材保安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十、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已在仓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十一、物品已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平时应保持一定的通道(不同物品与墙间距不小于20cm,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80cm)。

十二、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物品保管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确保货品存储环境符合规定。

十三、仓库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品状况,应定期(每月)由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盘查一次。

十四、仓库管理和保安人员应对仓库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关注,如门窗、仓库内的照明等。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和失窃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烟花爆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库区应按消防部门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性能完好,保证随时启动无故障,定期请消防部门指导消防演练、检查,使员工掌握处理事故及紧急疏散等基本知识。

2、灭火器应定期送相关部门检验或更换,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3、消防水源、消防蓄水量应保证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储备不得随意动用,使用后尽快补足消防用水。

4、库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加强对守夜巡查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做到巡查时不走过场,同时库区安全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第13篇 学校学院仓库安全制度

学校(院)仓库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保证储存物资的安全。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熟记安全保卫任务,熟悉防护职责,重点区域和通讯联络方式。

三、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入库,发现火警,立即报告,严守岗位,加强戒备,维护秩序。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等四防工作。

五、定期检查库内电线、电气设备,防止短路或超负荷运转。

六、定期检查消防灭火设施的合理放置及完好情况,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

七、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对不同物资要按性质不同分开存放,要按灭火方式不同分开存放,防止火警事故的发生。

第14篇 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

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内容:

5.1 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1.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5.1.2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 18:00-18: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5.1.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

5.1.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

5.1.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1.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5.1.8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拒绝登记者。

(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1.9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

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

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

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

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5.2仓库安全管理

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2.2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5.2.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5.2.4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2.5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5.2.6组建专职、义务安全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3.1.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5.3.1.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3.1.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5.3.1.3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3.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5.3.2.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3.2.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物业科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5.3.2.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3.2.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5.4设备设施更新及报废的管理

5.4.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5.4.2. 设备更新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经物业科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更新申请单上交物业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物业科负责购买和安装,质管部进行审核确定。

5.5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经营全过程的状态,按公司制度对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相关文件:

1.《设备报修单》

2.《设备检修记录》

3.《报废申请单》

第15篇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6.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第16篇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琐(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帐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吸烟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易爆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仓库保管人员的’一日三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垛码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时候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第17篇 仓库罐区安全制度

仓储罐区设有300立方固定顶钢罐甲醇罐2个,甲醛罐2个。甲醇属甲b类火灾危险物质,甲醛属乙b类火灾危险物质,仓储罐区是危险物质集中的地方,为贮存重大危险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消防管理,严禁仓储罐区有明火现象的发生,严禁烟火。

2.保护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3.仓储罐区的各种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

4.各储运车辆必须停稳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操作中必须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员不准离开。

5.加强罐体安全维护,日常要观察罐体、管线是僻腐蚀穿孔、滴漏,如有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

6.为保证安全,仓储罐区必须限量存放物料。天气炎热时,必须打开喷淋设施,保证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8.仓储罐区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9.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其岗位。

第18篇 仓库、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的管理,管理人员要做到合理存放,便于管理检查,对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领、用、补、废都必须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2、加强验收、保管、登记和检查工作,该弃就弃,不能存放太多杂物。

3、出纳员负责支付现金,登记现金记帐,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4、会计员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

(1)根据我园属自收自支性质的核算单位,参阅《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本园的会计科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19篇 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20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仓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仓库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三 内容

1. 职责

●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 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2. 入库

● 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ⅰ 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ⅱ 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ⅲ 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ⅳ 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 成品入库

ⅰ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ⅱ 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 待处理品入库

ⅰ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 贮存

●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ⅰ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ⅱ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ⅲ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ⅳ 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ⅴ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 发放

●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 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 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ⅰ 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ⅱ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ⅲ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ⅳ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ⅴ 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5. 仓库内部管理

● 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含)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 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 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 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 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 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查料、备料工作,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保证生产需要。

● 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 凡打开包装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应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 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 安全事项

ⅰ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ⅱ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6. 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 本制度由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8.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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