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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项目的安全制度,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施工的道路,防止了潜在的风险。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安全制度的存在,旨在规范作业行为,降低事故概率,提升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体现了我们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与关怀。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一是风险评估机制,预先识别并评估可能的危险源;二是安全培训规定,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四是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则;五是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必须谨记,规章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安全制度应灵活适应实际情况。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人的因素,管理者需持续监督,员工需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此外,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同样重要,随着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安全制度应适时调整,保持其有效性。

工程项目安全制度是保护生命、保障生产的有力工具,它的制定与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共同守护我们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一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②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③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④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⑥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三)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

2、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巡回检查、专项检查等。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⑴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了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的关系等。⑵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⑶查防护,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⑷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⑸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⑹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4、每次检查要认真考核、评分和评比,好的经验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的奖励,差的要严肃批评、给予处罚,使得安全检查真正形成为经常化、制度化。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制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能否正确对待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问题。安全技术交底应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三、要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各工种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出对各工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危害,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五、要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以及施工周围的不同环境,制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贯穿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并力求细致全面。

六、项目部实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即项目部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七、安全技术交底随任务单,按工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可靠性及可行性,写明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第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七)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第5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制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能否正确对待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问题。安全技术交底应在开工前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方可使用。

三、要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各工种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出对各工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可能造成的施工危害,从安全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五、要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以及施工周围的不同环境,制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贯穿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并力求细致全面。

六、项目部实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即项目部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七、安全技术交底随任务单,按工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可靠性及可行性,写明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五)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南通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第7篇 某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放射线工程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a、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c、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d、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e、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f、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地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b、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定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地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得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待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考核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第8篇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专人专职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和巡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出安全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生产过程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或施工班组,并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纳入施工班组任务书、承包书的结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证施工,以施工促进安全的工作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由专人管理,建档造册,做到完整齐全。

4、工程竣工,立即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报告和相应资料保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了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必须认真抓好抓紧这项工作。

5、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6、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7、检查频率要求

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8、检查、评讲

检查后除必须进行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项目经理部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

二、各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三、各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施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

五、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六、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

七、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九、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登记表》。

十、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十一、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及时纠正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十二、施工项目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3、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11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有新入场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专职人员以及职工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1)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①公司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全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及急救措施。

②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情况、特点和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措施、制度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③班组级教育:由施工作业队安全人员或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新工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达到规定时间,并组织考试,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的内容为: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每周一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6)在冬雨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要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

(7)特殊情况安全教育:在工程出现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必须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机械损伤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第1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三)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第13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五、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

六、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

七、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八、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制度》的规定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相应组织专家论证工作。

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第14篇 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制度6

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制度(六)

施工现场人员、设备非常集中,各种机械、工具交叉使用,如果管理不善,容易酿成火灾和爆炸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均为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还会造成人员伤亡,企业也会因此承受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有些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 《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以及其它省市消防法律法规,要教育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在拟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拟定现场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标定现场消防通道。根据工程情况,设计合理的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

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都懂得基本防火防爆知识,掌握安全技术,能熟练使用工地上配备的防火防爆器具,能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

4)施工现场应统筹规划,严格按规定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区等,保持防火间距。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和仓库更要严格管理。存放易燃液体和易燃易爆材料的库房,要设置专门的防火防爆设备,采取消除静电等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5)建立现场明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从事电、气焊的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用火证),在批准的范围内作业。要从技术上采取安全措施,消除火源。

6)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工地要树立警示牌,现场可设立吸烟室,室内放置必要的消防器具。对违反规定者要从重处罚。

第1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从严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机构,以现场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为组员等组成。

二、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规范等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安全防护等方面所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班组岗位人员对隐患整改的实施情况。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导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以及个人安全防护技术。

5、负责检查监督生产人员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应予以制止,并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处罚。

6、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加强安全措施,采取必要手段有效地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一次定期检查,由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

2、每日由安全员巡查现场各有关安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对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发给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期整改。

3、根据通知书的内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并视其整改反馈情况,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或予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

4、班组每日做好班前班后的自查自检。

5、特殊工种人员每日做好本种岗位的自查自检,并做好岗位交接上的安全交接记录。

第1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要向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顼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六、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员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第17篇 工程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前安全活动,由项目部各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项目安全员督促实施。

(二)班组严格执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讲评活动。

(三)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

1、上岗交底:

①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

②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

③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④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⑥对特殊工种的配合要求。

2、上岗检查:

①同岗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②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③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④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岗记录:

①班前上岗交底主要内容。

②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③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④上一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头、违章作业情况。

⑤上级领导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⑥发生事故或苗头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的结果。

4、安全活动日:

①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后半小时进行安全活动。

②小结一周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视情况提出奖励和罚款的意见。

③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动群众提出改进措施。

④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落实。

第1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9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九)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三级教育,是指新进工地或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除进行三级教育外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理论考试合格,由上级部门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

三、班组教育,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利用上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联系实际领会贯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事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四、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必须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1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第20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制度接受约谈:

1、所属项目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的;

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4、未按时完成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

5、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1、所属项目发生重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经工程局督促或处罚仍不认真整改的;

3、对重大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不认真督促整改的;

4、未组织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证的;

5、所属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被当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6、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职位、职称晋升等资格,并按照工程局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1、所属项目发生 2 人(含 2 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视、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负面影响的;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规定迟报、谎报、漏报,或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对于情节严重,给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工程局安全总监上报工程局领导班子决定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

四、工程局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问责。工程局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总经理主持对各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约谈。

五、约谈、问责一般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约谈、问责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约谈、问责对象,告知约谈、问责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问责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问责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问责单位;约谈、问责后,被约谈、问责单位应在 15 日内将约谈、问责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六、对无故不接受约谈、问责或不认真落实约谈、问责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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