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各类报告的类型、格式以及提交时间。主要包括财务报告、运营报告、项目进展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等。这些报告为企业决策提供了关键信息,确保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
1. 财务报告:详尽展示公司的收入、支出、利润及资产状况,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 运营报告:反映日常业务的运行情况,如销售业绩、生产效率、客户服务等,为优化运营策略提供依据。
3. 项目进展报告:跟踪项目的执行进度,记录里程碑事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4. 市场分析报告:分析行业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和客户需求,为市场策略制定提供参考。
5. 风险管理报告:识别潜在风险,评估其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1. 报告需准确无误:数据必须真实,避免误导决策。
2. 及时更新:定期提交报告,确保信息时效性。
3. 结构清晰:报告应有明确的结构,便于阅读和理解。
4. 突出重点:强调关键信息,避免冗余描述。
5. 语言简练:使用专业但通俗的语言,避免行话和过于复杂的术语。
6. 保持一致性:报告格式应统一,便于比较和分析。
7. 保密性:涉及敏感信息的报告需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8. 沟通反馈:鼓励员工对报告内容提出疑问和建议,促进信息交流。
请注意,报告制度的实施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其适应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才能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1篇 石油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经销公司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
第三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hb公司所属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四条报告事项:
(一)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1.购买私房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和纳税;
2.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手续;
4.其他有关情况。
(二)本人主持和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1.所办事宜的日期、参加人员范围;
2.所办事宜所用的钱款数额和收受的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情况。
3.其他有关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1.结婚的日期、配偶的姓名、国籍、居住地和职业;
2.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谋生方式或职业;
3.其他有关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1.出国(境)的缘由;
2.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地点及起始日期;
3.出国境及在国(境)外居住、活动的费用来源;
4.其他有关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下列事项必须事先报告: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2.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
3.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
其他报告事项可于事后报告,但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条报告的受理
1.除经销公司任命、推荐和管理的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负责受理外。hb公司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由公司党支部负责受理。
2.受理报告的组织或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10 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答复意见办理。受理报告的组织部门未按时答复的,视为同意;报告人不按答复或审批意见办理的,以违纪论处。对不需要答复的报告由受理的组织或部门确定。
3.对报告的内容,要予以保密。受理组织或部门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报告的监督和要求
1.除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受理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其他副科级以上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受理组织每季度向hb公司党支部报告一次。
2.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_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某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第3篇 z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1.0目的
明确各种特殊情况的汇报和知晓人。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员工。
3.0管理内容
3.1下列情况应报告工程助理或专业负责人。
--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止运行、影响运行或停水、停电的。
--运行设备出现故障但不影响运行或不造成停水、停电的。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管理处主任。
--重点设备需进行停机检修。
--系统运行方式改变。
--重要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更换。
--工程助理、班长、专业负责人病、事、休假。
编写:zz审批:zz
第4篇 地质工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为保证工伤事故及时报告,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部第三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四级以上和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
三、因工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总公司报告,10小时之内向总公司提交伤亡事故的快报,主要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公司必须在24小时之内(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为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和录像。
五、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凡属四级以下的因工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工会、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构成。其主要职责:
1.组织技术鉴定;
2.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属四级以上的重大事故调查,公司和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上级调查组工作,做到事故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工作。
六、事故单位按规定,填写事故报表并及时报总公司安全科。事故处理完毕后,总公司将事故处理报告,按规定上报。
七、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询问和提供事故情况的,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城建投资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便于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
(一)上级部门、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落实情况;
(二)上级部门或区委、区政府召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重大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及项目资金争取、分配情况;
(五)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情况;
(六)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如评比和表彰先进、上报重要数据资料、重要信息、重要外宣稿件等;
(七)经费开支情况;
(八)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情况;
(九)其他部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突发性事件、事故;
(九)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十)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确保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三)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补报。
(四)凡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件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五)报告事项由责任部门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参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程序执行,经政府采购部门同意由公司自行组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由开发建设部提出方案,综合办公室及资金财务部参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公司2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需由综合办公室提出询价采购方案,由资金财务部参与监督,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采购。
三、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规定,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未上报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确实遇到困难无法办理的要及时报告。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本部门或当事人原因导致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6篇 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二、范围
检查内容包括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个方面。
三、职责
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总经理监督。
四、检查内容及形成
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一进行一次,并做成记录或报告形式,交企业安全委员会存档,检查内容包括:
(1)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地方的防火安全情况。
(9)安全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安全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2.有关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3.部门主管每星期应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平常应不定期地对该部位巡检,并作好记录。
4.在检查或巡检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马上落实措施,排除隐患。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aq-bzh50
第7篇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1.0目的明确各种特殊情况的汇报和知晓人。
2. 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员工。
3. 0管理内容3.1下列情况应报告工程助理或专业负责人。
--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止运行、影响运行或停水、停电的。
--运行设备出现故障但不影响运行或不造成停水、停电的。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管理处主任。
--重点设备需进行停机检修。
--系统运行方式改变。
--重要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更换。
--工程助理、班长、专业负责人病、事、休假。
编写:
第8篇 s公司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10月1日起实施
公司出资信息公示制度运作顺畅
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今年开始,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按照此规定,我区今年3月1日起停止了对企业的年检,同时着力于探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及公示制度的方式、方法、机制等。
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不日将试点运行
10月1日将全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制度,那么企业年度报告究竟要申报些什么,又该公示些什么呢为此,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作了专门解答。
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企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公示方面,除了以上年度报告的内容,另外还包括各监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与企业有关的信息,包括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这些信息,任何公民只要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能查询得到。
隐瞒实情或弄虚作假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规定,企业必须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届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抽查,如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了依法予以处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还将通报给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同时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如此一来,企业在本地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以及银行贷款等多方面将受到限制甚至是禁入,充分体现了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当然,我们也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该负责人表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只要其在3年内及时并真实有效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即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但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的企业超过三年继续不履行公示义务,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临沂质监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全新上线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相关要求,近日,临沂市质监局召开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培训会,向参会企业传达了《山东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对全市2022年度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信息及时录入《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进行了部署,确保全市490多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是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放、管、服”监管工作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连续5年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没有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换证时可以免于现场审查,极大方便了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主页查询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公示的年度自查报告信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获证企业,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举报。
第9篇 化龙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怎么写
雅园物业公司请示报告制度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各项工作方针,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正确指导工作,对请示报告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凡属下列事宜必须向公司领导写出书面请示报告:
1、年度、月度的工作计划和总结;2、改变公司对本部门的经营方针和总结;3、意向书、协议书、合同书等;
4、应国外单位聘请担任董事、顾问等;
5、应邀外出学习、培训或探亲等;
6、组织各种大型演出、展览、招待会、庆祝会和重要的工作会议等;
7、重要的信息、资料、情况等。
一、文电方面:
1、向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请示和报告;2、以公司名义向外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的公文、函件、电传、传真稿、电话稿;3、复印中央、国务院文件及公司经营情况和机密报表;
4、凡需用公司印章联系特殊工作的。
二、人事方面:
1、员工的选调;2、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的内部调动及聘任;3、对员工晋升工资及对主管以上人员的除名处分;
4、员工的泄密及违法乱纪行为。
三、财务方面:
1、年度的经费预算和上年的经费决算;2、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营业情况;3、购买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
4、为福利事业等社会活动捐款;
5、超标准的高水平宴请;
6、节日赠送礼品;
7、500元以上的预算外开支。
四、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和特殊问题。
(二)凡属下列情况,工作人员应向本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一、应邀参加外事活动(正常业务洽谈、宴请等),应事先请示,事后报告。
二、投诉、表扬等来访电话,接洽之后要作记录,并作汇报。
三、接受礼品,按规定报告并上缴。
四、遇有
第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时。
(三)凡报领导的请示或报告,须经本部门领导核稿签字后,先送交行政办公室文件管理员登记编号,再根据内容分送主管领导审稿,然后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承办。
第10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某公司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目的: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请示或报告工作应坚持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工作。
2、请示工作可采取发送《签报单》及口头请示两种形式进行,重大、重要工作的请示,必须报送《签报单》。
3、《签报单》的报送,需经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再报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紧急工作事宜,需及时签署审核、审批意见。
4、请示的工作事项办毕后,承办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便于领导统筹安排下一步工作。
5、涉及费用支出的事项,未经请示不得擅自决定,否则,其费用由有关责任人自理。
6、本规定也适用使用电子办公系统的请示与报告。
第12篇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13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事报告处理程序(员工-主管-部门经理至公司总经理)规定,逐级上报。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工程师)
(1)、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4)、运行维修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5)、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采用新的运转方式。
(9)、重要零、部件改造、换代或加工修理。
(10)、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11)、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14篇 公司企业防控甲流信息报告制度
公司(企业)防控甲流信息报告制度
为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甲流疫情在公司的发生和蔓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司制定信息报告制度,希望各位相关人员能认真执行。
1、每天各部门要将晨检结果在8:30前上报总务部汇总后8:00之前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会同公司医务室在9:30点前将全公司汇总结果上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副组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签字后上报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午检从中午2点06分开始,基本程序同上午,时间截止至下午2点30分。
2、各部门部长在晨检前后要全面汇总部门因发热在家隔离观察的学生的基本状况(由负责各部门部长分别查询),与晨检结果同时上报。午检前后同样。
3、晨检后各部门部长要及时、全面监控员工状况,如有员工出现各种流感样症状,各部门部长要及时测量体温,然后送交公司医务室处理。各部门部长做好记录,将结果随下午午检结果一同上报。下午午检后出现问题的员工及时交由医务室,结果随第二天晨检结果上报。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部门部长要会同班级负责员工进行早、午两次电话家访,然后将结果汇总至总务部,由总务部部长统一上报。上报时间、程序同晨检、午检。
第15篇 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财务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与财务评价制度
1 .各内部核算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每月一次书面向会计主管汇报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需请求协助处理的工作事项,按期报送各种会计信息资料报表。
2 .会计主管按月(月末30 日前)书面向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各单项工程项目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及实际工作中违规违纪处理、落实整改情况。对超越职责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公司财务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超越部门职责权限,其不能解决的事项,由部门统一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请求处理。
3 .会计主管必须季末巧日前(工业、商业按月)向公司财务结算部、审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报表。对季度(工业按月)申报的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说明各内部核算单位经营生产、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 .公司财务结算部应按季向公司总经理报送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末报告,必须于年度终了25 日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银行、财税机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收支权益分配依据。
5 .财务结算部季末25 日前向总经理汇报各内部核算单位及全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分析(包括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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