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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有哪些制度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进度报告:记录项目的实际进展与计划对比,包括完成的工作量、关键节点的达成情况。

2. 质量检查报告:详述工程的质量状况,包括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 安全状况报告: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状态,包括安全事件、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

4. 成本控制报告:分析项目的成本消耗,对比预算,提出节约成本的建议。

5. 协调沟通报告:记录与各方的协调工作,如业主、承包商、供应商的沟通情况。

内容是什么

1. 工程进度报告应具体到每个工区、每道工序,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质量检查报告需详细列出不合格项,并给出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3. 安全状况报告需强调预防为主的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

4. 成本控制报告不仅要关注直接成本,还要分析间接成本,如人力、时间等资源的使用效率。

5. 协调沟通报告应突出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共识,体现团队协作的效果。

注意事项

1. 报告内容务必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隐瞒或夸大事实。

2. 数据和事实要清晰、准确,避免模糊表述或误导性信息。

3. 语言表达要专业且简洁,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4. 注意报告的及时性,定期提交,确保管理层能及时了解项目动态。

5. 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体现主动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在编写报告时,保持客观公正,避免个人情绪影响报告的公正性。

7. 确保报告格式统一,便于阅读和理解,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内容旨在为监理工作提供指导,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项目和环境进行调整。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第1篇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第2篇 监理公司监理工作目标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工作目标

1、进度目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以保证按期完工。

2、质量目标:按照本项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完善的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最终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资目标: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费用。坚持全方位管理、全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最终目的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以少投入取得大效益。

4、安全施工目标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5、文明施工目标做到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

第3篇 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㈠总监办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月度检查,由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所管辖工区的检查,主要内容为检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学习安全法规,各种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必须有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制止和改正,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办公室。

㈡总监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总监办总监带队,对总监办所属各项目工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对总监办所管各安全责任单位所管辖工程范围内各个项目设备车辆维护,驻地消防、治安、用火、用电管理、人员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还要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隐患,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整改。

㈢针对不同情况和季节,不同的施工期,坚持开展各种专项安全检查,如:雨季防洪、防雷、防危险路段滑、塌;夏季防暑降温和火灾;冬季防冻保暖检查等。

㈣对涉及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设备和公共人群聚集场所,除在综合性大检查时检查外,还要定期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㈤坚持节假日的安全值班,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半月半月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监理员每天上工地时对安全隐患进行巡视。

各种检查均要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纳入各部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4篇 工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5

工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五)

1、监理日记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记录,是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记录,监理日记为本项目归档资料。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将本人监理日志交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其汇总,汇总工作应于次日9:00前完成,汇总完成后监理日记交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3、监理日记需每日记录,不可空缺或后补。

4、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记的审查是总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检查的重要环节,对其不合格点应留有记录。

5、监理日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1)气象资料;

2)监理工程师每日的工作情况;

3)工程施工情况,如进度情况、质量检验、工程事故等;

4)本工程有关事项,如有关领导对工程的指示及贯彻情况等。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五)

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在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上,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清单,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源较突出的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措施情况。

--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写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审查核验制度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核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其合法有效性。

--审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备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内部编审手续程序。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及费用清单依据。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三、检查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向全体监理人员、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交底会议(交底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监理部收集备案,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相应资料收集备案。

--基坑施工、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机械安装(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和验收,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巡视检查,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监理项目部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a、塔式起重机

b、施工升降机

c、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d、吊篮

e、自升式模板架体

装拆、加节、升降前,监理项目部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d-c3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共同检查验收。

四、督促整改制度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增加频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加以排查。

五、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监理项目部总监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运管中心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当地受监安全部门报告。

--保护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施工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运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六、教育培训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培训上岗。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

--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座)

七、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日常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及时和完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相关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分类、收集、安全监理管理文件资料可分为以下六项:a、安全监理计划文件

b、安全监理审核文件

c、安全监理记录文件

d、安全监理指令文件

e、安全事故处理文件

f、安全监理报告文件

第6篇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审核检查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

2、审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执行。

3、审核检查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安全施工和拆除方案。

4、审核检查高处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5、审核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安拆作业,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

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

7、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

9、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

10、审核检查对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

11、对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12、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

1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14、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

15、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16、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7、参加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18、对建设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第7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4、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第8篇 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检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3、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促平行分包单位及时划分安全责任与签订安全协议。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项目、公司),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7、对每周和每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8、在工程例会上,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0、督促整改的相关资料由项目监理部保存。

第9篇 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备制造前应会同制造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和歧义。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或受雇主委托组织设计单位向制造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制造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制造单位执行。

三、设备开工报告确认制度

主要制造准备工作完成时,制造单位可提交“设备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即可确认;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需报监理单位确认。

四、材料、构件报验及复验制度

设备制造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厂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现场取样见证,检查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要求制造单位进行复验。

五、变更设计确认制度

如发现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制造、设计、雇主或监理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备监理工程师发放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图纸,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六、特殊过程检查制度

对于特殊过程,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将需检查的特殊过程,提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制造单位进行特殊过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制造、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字认可。

七、设备质量缺陷跟踪复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并通知制造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修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应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考试用书

①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继续下道工序制造。

②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制造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③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设备质量报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①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制造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②如制造单位不及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设备部分暂停指令,指令单机或成套设备暂停制造。待制造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③部装、单机、成套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部装、单机、成套设备检验认可书”,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④设备监理机构应填写“设备质量监理月报表”。

⑤监理工程师需要制造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制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第10篇 建立监理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制度

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对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一种方法和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投资额大、工程内容复杂、施工层次多、技术含量高、工期要求严、社会影响大,监理工作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大、相互协调多。因此,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执行实施控制的监理工作也就成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好的监理效果。但对监理的工作效果如何进行评价各监理企业都有不同的方法,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对监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并根据工程内容赋予相应分值,最终通过评分的办法对各监理部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一、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在公司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监理部,由监理部与公司签定项目监理责任合同。同时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管理,由公司总师办制订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办法,对监理部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二、考核方法

采用月度由监理部自检,季度由公司总师办巡查考核评分,年终公司总结,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的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1) 每月末由监理部自评,填报“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自检评分)”。

(2) 总师办定期到监理部现场检查,结合各监理部的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并将其连同“监理检查、考核、评分意见征询表”发至业主、施工等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和改进监理工作。

(3) 年终以季度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列出名次,通报给各监理部及职能部门。

(4) 工程完工后,以每年年终的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总体评价,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简报,并写出各监理部的项目监理工作鉴定,鉴定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

三、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检查、考核内容

(1)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人员的配备是否与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人员是否到位;内部沟通和协作是否良好;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2) 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3) 是否按业主、公司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上级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4) 有无相互推诿、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2)监理业务方面

1) 质量

① 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方案;是否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效果如何。

② 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调查,按规定独立抽查;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准确及时。

③ 监理程序执行情况: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准确,提出意见是否及时;是否因此影响总监办对该方案的审查;是否起到预先指导的作用。

④ 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否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⑤ 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

⑥ 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按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

⑦ 质量评价:各种质量检测指标合格;外观良好;未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产生质量缺陷;尽量避免返工现象。

2) 进度

① 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

② 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等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

③ 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是否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措施。

3) 投资

① 是否按时审核计量支付报表。

② 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是否及时准确签证,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是否准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是否严格、正确。

③ 工程变更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规定的程序对发生的变更问题及时处理;能否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能否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 延期索赔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延期索赔程序执行;对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并上报,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是否客观、完整地做好现场情况记录;是否签认各种记录、报表,提出调查、初审意见。

⑤ 计日工使用情况:是否按程序处理,如实记录,正确签认。

4) 合同

① 对合同文件的学习、掌握情况;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界面问题。

② 协助承包人对各种保险的办理与理赔情况。

③ 分包工程的审查、报批及管理情况。

5) 管理

① 各监理部制订和补充的监理细则、规程、分项工程监理方案等内容及执行情况。

② 内部学习及对承包人的业务培训:对监理工作或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3)监理资料、表格规范化方面1) 监理文件传递是否按程序执行,有无错漏。

2) 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

3) 根据监理规范和工作程序要求,对特殊部位的质量检验表有无补充。

4)签认是否及时,有无迟签或误签。

(4)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考核评分标准根据上述指标与标准分别赋予不同考核评分分值,对监理部进行评分后,依据总得分分别给予优良、合格和不称职评价。

四、考核效果及经验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不仅保证了各监理部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得到业主、承包方的认可,而且在各个监理部之间形成了互相学习、竞争的良好风气。

结束语

由于监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只是对监理管理工作的一种尝试。对监理内容的评分标准,应根据不同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通过调节分值和权重进行调整,具体项目具体确定。

第11篇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一、旁站是指工程施工中在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监理活动。一般情况下是间断的,视情况的需要应是连续的,也可以通过仪器设备辅助

二、旁站检查的工作范围

1、涉及结构安全、质量的重点施工部位,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

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

3、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三、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的执行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检查进场材料、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报告、准用证等,按要求进行品质检测;

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记录。

四、旁站监理记录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没有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的文字上签字。

五、旁站监理作为安全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检验等方法综合

六、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应连同监理实施细则交底工作一并进行。

七、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旁站记录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消项、闭合有追溯性。

八、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旁站记录应当存档备案。

第12篇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 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可与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进行)

1、 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 会议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 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

(4)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

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5) 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 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可与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合并进行)

1、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2、 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2) 针对安全生产机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机器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 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 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第13篇 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合同项目竣工后,均需进行书面监理总结。

2、监理总结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

3、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除工程一般情况外,还应有投资情况、业主情况、施工队伍情况等);

(2)监理情况(监理过程描述:组织机构,监理内容范围,监理时间);

(3)取得的成绩;

(4)存在的问题;

(5)经验和教训。

4、监理总结报告由总工程师审定签章后送业主。

5、监理总结报告应按规定存档。

第14篇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制度

1. 安全监理月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比并提出审核意见。

2. 安全监理月报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必要时附图表或照片。

3. 安全监理月报按格式要求填写。

4. 安全监理月报重点突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5. 提出下月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如哪些部分分项工程需进行旁站监理,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内容。

6.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月报每月28日前完成,并在安全监理例会上报给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

7. 本企业汇总后按规定时限向当地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上报并存档。

第15篇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阶段监理。

3、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监理公司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5、监理规划应有明确的监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等,质量目标除保证总体质量等级为优良或以上外,还应分解到各个分部工程。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5)监理工作程序;

(6)主要监理措施控制方法;

(7)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8)监理设施。

6、项目总监向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师进行评审。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总监(代表)送业主签收。《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

第16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8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八)

为顺利完成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实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本项工程监理将采用以下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建监[1994]737号文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受公司总经理授权和委托,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组织施工图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作好记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1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

3.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

4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规定的管理流程办理审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质检制度

5.1 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结构工程和影响工程观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报验工作,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购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5.2 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5.2.1 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5.2.2 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样、选厂家和质量签认工作。

6 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质量验收按程序要求执行。

6.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6.3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工程竣工质量等级的依据。

6.4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书面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8 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8.1监理单位核验、量测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设单位用作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依据。

8.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8.3施工单位每月将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连同月工作量申报表报监理单位。

8.4经监理工程师核验、量测的工程量为已完工程量。

8.5由多个工序组合成一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的签认原则是:只签认经过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关规定折算。

8.6对其他跨月施工或暂不能评定质量等级工序的工程量的签认,按该工序暂定合格认可其工程量的签认,不超过工程量的40%。

9 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处理

9.1工程洽商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难以施工或有差错时,可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洽商。

9.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

9.3监理单位在审核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技术问题时,应重点是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是否违反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

9.4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变更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设计项目,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11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检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2.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

12.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

12.3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

13监理会议制度: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形成制度

14监理日志制度:监理日记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15监理月报制度:监理月报编写说明与要求

16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制度

17我公司发布的《工程安全施工控制实施办法》

18我公司发布的《检验、测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17篇 完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一)、一会议制度:

驻地办将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或会同业主召开专题或相关安全管理会议,根据工程施工的情况明确阶段性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时召开并宣贯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管理要求和规定,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计划;分析安全生产中所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避免类似安全问题的重复出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绵南高速公路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为保证该工程建设的安全,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方式:督促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其各部门、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研究讨论安全生产问题,尤其是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谈经验体会、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生产调度会、工地会议、专题安全教育会议,以及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利不断促进和提高施工现场氛围,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教育是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驻地办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保护监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驻地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绵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绵南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监理人员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洪防汛、电气安全、路桥隧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驻地办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驻地办和各施工单位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驻地办向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广大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人员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具体要求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学习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监理的方法,共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在施工准备阶段,驻地办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进行审批后实施。施工准备阶段至少组织一次全体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学习,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绵南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电气安全、防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教育。

(2)、在施工阶段除依据计划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和重大风险进行认真的剖析,也可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对监理员进行分析讲解,使每位监理人员能够充分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激发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明确自己的职责,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 在施工阶段还要通过工地例会的形式在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的预防和处理方面向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利用邮件、简报、工作指令、交谈等多种渠道倡导安全理念,创建“平安工地”、“安全交通”和“和谐交通”的氛围。

(3)、在竣工验收阶段,驻地监理工程师还要带领全体监理人员结合本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在资料中如何做好安全方面的记录进行培训,真正地做到说到、做到、写到。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施工标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经常性(不定期)安全巡检,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独立的巡检或抽查;

(3)专项安全检查,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技术施工或设备的安全问题或施工生产中存在普遍性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4)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暴雨、大雪等),可能对施工安全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或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等)前后防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纪律松散、思想麻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进行的检查;

(5)督促施工要对本单位及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考核。

2、安全检查的方式

(1)旁站: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在施工阶段,许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标注、规范、规程所致,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往往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安全事故的特殊性,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会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因此,通过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得到控制,才能保证施工安全。确定旁站的工程部位或工艺或作业活动,应根据每个建设工程的特点、重大危险源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等决定。一般而言,深基础工程、底下暗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等高危作业应进行旁站监控。

(2)巡视: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及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及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巡视不限于某一部位及工艺过程,其检查范围为施工现场所有安全生产。

(3)平行试验:平行监押是监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在安全技术符合及复验工作中采用较多,是缉拿人员对立安全设施、施工机械等进行安全验收核查,作出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安全事故隐患等安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严格控制。

3、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训、查落实、查事故处理等。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照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第一的思想中否渗透到实际工作中、时时事事不忘安全。具体的讲,就是要查思想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

(2)查制度: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束落实到班组,制度是否深得人心、严格执行;有否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3)查隐患: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车间)的作业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护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对危及人的不安全因素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4)查措施: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履行审批手续。特殊施工顶替,即脚手架工程、施工用地、基坑支护、挖孔灌注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等是否都编制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台帐是否做到了跟踪落实。

(5)查教育培训:检查新工人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完成 “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各级管理人员(全员)是否都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6)查落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发生隐患的整改情况。

(7)查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和安全事故时是否按“三不放过”(好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报告。

4、安全隐患的处理

督促整改,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整顿,监理工程师对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工程师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要求施工单位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3)监理工程师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向责任人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4)监理工程师对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5)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a 工地例会是施工过程中参加建设工程各方沟通情况,解决分歧,形成共识,作出决定的主要渠道。通过工地例会,监理工程师检查分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由于参加工地例会的人员的层次较高,会上容易就安全问题的解决打成共识;

b 整队某些专门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应组织专题会议,集中解决较重大或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

(6)规定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安全监理的必要手段;

(7)安全生产奖惩制,执行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生产奖惩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第18篇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19篇 某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1 、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

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3 、公司检查

(1 )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2 )项目监理办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 )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 )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资料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 )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

4 、项目监理部检查

(1 )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 )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 )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布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5 、监理业绩评价

(1 )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 )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 is09001 :2000一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 )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第20篇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2.3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2.3.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理师的指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并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2.3.2 协助总监理师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2.3.3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理师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毕后,恢复施工。

2.2.3.4 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总监师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2.2.3.5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方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2.2.3.6 审查施工承包方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严禁以“包”代“管”。

2.2.3.7 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承包方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2.2.4.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师的领导下,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如: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

2.2.4.2 在总监理师的统一领导下,专业监理师除做好各自分管的专业监理工作外还应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监理日志中还应有安全监督检查内容的记录。

2.2.5 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2.5.1 在总监理师领导下和专责安全监理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监理段或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2.2.5.2 检查施工承包方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安全活动,提出监理意见。

2.2.5.3 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安全设施、安全用具用品使用情况,专责安全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现的施工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有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情况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并报告总监理师,督促施工承包方整改。

2.2.5.4 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监理应到位,参加各工序施工试点工作,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2.5.5 加强对施工承包方驻地的材料工具库、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防火、防爆、防汛、防煤气中毒,季节性、特殊气象条件等项安全防范措施。

2.2.5.6 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2.2.5.7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做到施工现场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设施到位、施工现场工作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树草植被,创建良好的文明施工氛围。

2.2.6 监理人员的权力

2.2.6.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2.6.2有权仲裁承包方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2.2.6.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承包方,有权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或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2.2.6.4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向总监理师汇报作研究处理。

2.2.6.5 有权制止不文明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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