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监理工作日志:记录每日监理活动和发现的问题。
2. 工程进度报告:定期汇报工程进度与计划的偏差。
3. 质量检查报告:详细列出质量检查结果和改进措施。
4. 安全状况报告:关注施工安全,提出预防措施。
5. 协调会议纪要:记录与各方的沟通协调情况。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的内容应详实且具有针对性:
1. 监理工作日志需清晰描述每日的工作细节,包括检查的部位、发现的隐患及处理情况。
2. 工程进度报告需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并提出调整方案,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 质量检查报告不仅要指出不合格项,还要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工程质量。
4. 安全状况报告应关注现场的安全风险,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程。
5. 协调会议纪要需记录各方共识和待解决的问题,以便后续跟踪处理。
1. 报告必须及时:所有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确保管理层能及时获取信息。
2. 准确性至关重要:报告内容要真实反映现场情况,避免误导决策。
3. 语言简明:使用行业术语,但避免过于专业导致理解困难。
4. 注意保密:涉及敏感信息的报告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报告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旨在通过系统的报告流程,确保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同时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实践中,务必注重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以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1篇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第2篇 监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我监理部将按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并实施监理工作制度:
1.定期学习与交流制度:
1.1 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监理细则和及时传达建设单位
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2.监理日记记录制度
2.1 各专业组必须填写监理日记,记录每天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2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各专业组的日记;
2.3 各专业组在检查安全时,同时要注意文明生产,并将其纳入安全监理日记的内容中。
3.项目安全监理总结制度
3.1 各专业组每月在规定日期向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监理月报,并由其审阅;
3.2 资料人员根据各组监理月报编写出综合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4.1 安全监理工作每周一次例会(和施工监理例会一并进行),由资料人员负责记录整理、保存;
4.2 其他有关文件、设计及变更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安全监理联系单和信函,由有关人员处理后交资料组保存。
5.开工前安全审查制度
5.1 营业执照;
5.2 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安全资质证书;
5.4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5.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5.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10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6.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6.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6.1.1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6.1.2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6.1.3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6.1.4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6.1.5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6.1.6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2 土方工程:
6.2.1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2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3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4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5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2.6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6.2.7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 脚手架:
6.3.1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6.3.2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6.3.3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3.4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3.5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4 模板施工:
6.4.1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6.4.2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6.4.3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6.4.5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6.5 高处作业:
6.5.1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5.2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5.3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6 交叉作业:
6.6.1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6.2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6.3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6.7 塔式起重机:
6.7.1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6.7.2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6.7.3 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6.7.4 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6.7.5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6.8 临时用电:
6.8.1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6.8.2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6.8.3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6.8.4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6.8.5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接零保护系统;
6.8.6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6.8.7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6.9 安全文明管理:
6.9.1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7.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7.1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7.2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7.3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4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5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7.5.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
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7.5.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7.5.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7.5.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7.5.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7.5.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时;
7.5.7 出现安全事故时。
8.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8.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8.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
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3篇 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责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2、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监理部。
第4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8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八)
为顺利完成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实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本项工程监理将采用以下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建监[1994]737号文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受公司总经理授权和委托,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组织施工图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作好记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3.1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
3.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
4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规定的管理流程办理审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质检制度
5.1 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结构工程和影响工程观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报验工作,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购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5.2 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5.2.1 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5.2.2 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样、选厂家和质量签认工作。
6 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6.1质量验收按程序要求执行。
6.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6.3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工程竣工质量等级的依据。
6.4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书面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8 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8.1监理单位核验、量测的已完工程量是建设单位用作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依据。
8.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能支付工程款。
8.3施工单位每月将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连同月工作量申报表报监理单位。
8.4经监理工程师核验、量测的工程量为已完工程量。
8.5由多个工序组合成一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的签认原则是:只签认经过监理单位质量验收工序的工程量或按有关规定折算。
8.6对其他跨月施工或暂不能评定质量等级工序的工程量的签认,按该工序暂定合格认可其工程量的签认,不超过工程量的40%。
9 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处理
9.1工程洽商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难以施工或有差错时,可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洽商。
9.2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
9.3监理单位在审核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的技术问题时,应重点是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是否违反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其他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
9.4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变更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设计项目,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11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检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1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2.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
12.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
12.3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
13监理会议制度: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形成制度
14监理日志制度:监理日记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15监理月报制度:监理月报编写说明与要求
16施工阶段监理旁站制度
17我公司发布的《工程安全施工控制实施办法》
18我公司发布的《检验、测量器具管理办法》
第5篇 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6篇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原则。
2、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要树立“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规定,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不允许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以良好的监理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承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4、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责任,团结同志,灵活工作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激情。
5、加强团队建设,力争把每个项目监理部都设计成朝气蓬勃、团结、能打硬仗的团队。
6、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合效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7、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检查、研究、布置监理工作。
8、建立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
第7篇 监理公司监理工作纪律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工作纪律
1、全体职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岗,有事要提前请假。职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复,其工作由负责人协调安排;请假时间超过1天,由经理批复;部门负责人有事要向经理请假。无故脱岗一次扣罚工资100元。
2、禁止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麻将,每发现一次,扣罚工资200元。
3、严禁单独参加施工单位宴请和禁止中午吃饭时喝酒,凡因单独参加宴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中午饮酒者,每次扣罚工资100元。
4、发现监理人员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一次罚工资50元,不配戴工作牌一次扣工资10元。
5、禁止公司员工在其它单位兼职,严禁所有人员向施工单位推销各类建筑用品。发现第一次扣工资1000元,经教育不改的,公司可将其辞退。
6、必须摆正监理方在建筑市场中的关系,牢固树立为工程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用户热情服务,处理问题要有理有据,不谋私利,不随心所欲;对内要搞好团结,相互配合干好工作,对外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不抵毁同事,不顶撞领导,始终把维护公司的声誉,保护公司的利益当已任。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工资200元。
第8篇 装饰装修公司监理工作制度
装饰公司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于开工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应以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单位就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之后通过各相关单位多方研究,找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施工单位应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会议纪要一经签认,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施工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
3、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4、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制度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5、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施工单位方可时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于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也应首先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上道工序未经确认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由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研究并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7、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有关技术性文件。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施工单位补充、核对及改正。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质量应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9篇 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备制造前应会同制造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和歧义。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或受雇主委托组织设计单位向制造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制造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制造单位执行。
三、设备开工报告确认制度
主要制造准备工作完成时,制造单位可提交“设备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即可确认;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需报监理单位确认。
四、材料、构件报验及复验制度
设备制造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厂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现场取样见证,检查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要求制造单位进行复验。
五、变更设计确认制度
如发现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制造、设计、雇主或监理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备监理工程师发放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图纸,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六、特殊过程检查制度
对于特殊过程,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将需检查的特殊过程,提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制造单位进行特殊过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制造、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字认可。
七、设备质量缺陷跟踪复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并通知制造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修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应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考试用书
①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继续下道工序制造。
②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制造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③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设备质量报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①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制造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②如制造单位不及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设备部分暂停指令,指令单机或成套设备暂停制造。待制造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③部装、单机、成套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部装、单机、成套设备检验认可书”,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④设备监理机构应填写“设备质量监理月报表”。
⑤监理工程师需要制造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制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第10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第11篇 工程监理工作措施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进行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建立健全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监理工作制度,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控制的责任。设立工程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其下设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管理等职能监理部门。
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指导下,各职能监理部门行使其监理职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项目设计、施工、保修阶段进行科学的管理,实施严格的控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施。
1.投资控制:
1)对项目提出合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经济分析和论证;
2)编制工程各阶段详细的费用支出计划,并严格控制其执行;
3)熟悉设计图纸、格标文件、标底,分析合同构成因素,找出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4)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严格履行并及时复核工程计量;
5)按合同条款办理签证,严格工程款的支付程序,做好一切付款的复核工作;
6)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
7)监理人员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可控监理合同规定予以一定的奖励。
2.质量控制:
1)招标阶段,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审核其质量保证体系;
2)对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并按规定办理签认手续;
3)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审核和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4)对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严格工序跟踪检查,并作好复查和记录;
5)严格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审核各种工程计算、试验与测试,并作好复测;
3.进度控制:
1)进行项目目标和工作的分解,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
2)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先进、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法和手段,采用高效率的施工机械,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等。
3)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协调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
4)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进行项目的检验、计量与签证;
5)制订奖罚措施,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延误工期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6)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及确保资金及时供应。
第12篇 某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招标阶段
招标准备工作有关制度;
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制度;
组织招标工作有关制度;
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
2.施工阶段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检制度;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签证制度;
工程质量、试验与测试检查报告制度;
技术复核及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现场协调会及技术会审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施工备忘记录签发制度;
监理月报编制及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制度;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3.项目监理内部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
对外行文签发审批制度;
技术资料、函件、档案管理制度;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
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
第13篇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工作制度
工程监理施工现场旁站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监理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总监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时,要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旁站监理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方案交施工承包单位一份。以便施工承包单位通知旁站监理人员及时到位实施旁站。
2、监理组接到承包单位的需旁站的工程施工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
3、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需要旁站。
1)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安装工程方面包括:
供电设备、大型变压器、大型冷冻设备的吊装就位。
大中型建筑物的受电、冷冻机组冲洗调试。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工程中应用。
5、针对承包单位的素质、工程特点,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工序实行旁站。
6、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4)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14篇 监理工作廉洁自律制度措施
监理工作廉洁自律制度及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不得向承包人与工程长工无关的其它要求,不得无理刁难施工单位;
(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承包人索要现金、有价证券、转帐凭证和各类物资。
(3)不得向承包人为其报销应由监理方承担的任何费用,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承包人为其报销个人费用。
(4)不得与承包人建立任何形式的非正常人际关系,搞权钱交易。
(5)不得要求承包人提供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高消费宴请、娱乐活动和其它便利。
我公司派驻现场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如有违反上述各项之规定者,视如下情况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凡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索要现金、有价证券、转帐凭证和各类物资者,视其情况,若金额少许,责令其全额返还,黄牌警告;若金额较大,情况严重者,公司给予开除并移当地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15篇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二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2)
八、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②“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的验收合格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检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③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⑤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后,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监理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⑥分部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⑦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⑧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⑨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九、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
②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④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⑤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⑥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
⑦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⑧混凝土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
⑨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
十、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并做好记录。但遇严重的或质量不合格时可发出“质量不合格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可根据情况令其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部查验后,可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或协调验收。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得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手续。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二、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送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三、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计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记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设计变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四、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五、工程验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分部工程签证是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及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是更好地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完善检查验收的必须。
1、当某一分部工程已经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经完成,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应的附件。
2、分部工程检查签证由监理部主持,由设计、施工、业主单位、运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应在单元质量工程评定及总监签认的分部工程
质量评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检查签证项目进行系统整体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的基础上进行。
5、分部验收主要工作是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没有达到设计标准的等验收遗留问要题提出处理意见。
6、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并据以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的主要资料有:
①项目划分资料。
②变更资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半成品及预制件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④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单元工程质量及分部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
⑤地质资料。
⑥设备鉴定书及安装、试运行记录。
⑦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⑧工程安全有关资料。
⑨工程管理有关资料。
⑩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7、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开始前5天,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申请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监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验收申请后的7天之内,完成验收准备工作,监理部主持和组织联合验收组应在7天内完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8、联合验收组在验收工作中,除应审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项签证文件及资料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必要的抽样试验、检查、以便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9、分部工程验收工程签证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监理部和发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暂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及验收签证书等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国家及水利部颁验收规程和其他地区的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标准制备。
(二)、单位工程验收
1、承包人申请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监理签署意见。
2、监理部参加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完成尾工处理工作。
3、监理部协助发包人或受发包人委托及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临时移交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合同约定,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
3、协助发包人制订各类验收工作计划。
4、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十六、现场记录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现场记录(主要是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客观全面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得涂抹、缺页、损坏和遗失、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当天水文与气象概况:水位、天气、风力、最高、最低气温等。
2、当天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内容包括监理旁站中发现的否违反批准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艺及技术规范,重要工序、欠稳妥工序和不宜测控工序中的所见情况,当天施工用的机械、设备(名称、数量、性能、检修)运行情况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
3、监理决定及指示。
①监理旁站对当天所作的决定;当天发生的纠纷及解决办法;总监或各级领导来工地现场指出的问题;当天与总监和各级领导口头谈话摘要;达成的主要协议等。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
4、进度控制情况。当天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5、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6、其他记录。包括工程量认证、工程款支付、监理月报、工程设计变更、监理会议、安全作业情况等情况的记录。
十七、会议制度
①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包括监理例会、协调会议、专题会议等,这些会议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②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开工的7天前,由总监或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参加主要人员:监理部全体、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主设人员、设计代表、发包人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内容包括:各方分别介绍工程各自驻工地现场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分工;发包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授权,并介绍监理人员;发包方介绍工程建设准备情况;承包方介绍施工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宣布机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监理工程师授权;发包人和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确定有关各方在施工阶段参加工地会议的人员、周期、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
③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十天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监理部全体发包人单位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设计代表参加。会议主要检查上次例会研究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改进意见;检查和分析目前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要研究确定下阶段进度目标和计划,并制订和落实调整措施;审查核定工程计量与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④工地协调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人员与其他各单位相互之间出现分歧和矛盾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出现分歧和矛盾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分歧和化解矛盾,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⑤专题会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出现问题,影响了施工质量和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性的会议,请发包人、设计、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讨论、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供发包人决策。
⑥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研究监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的问题。每天晚上一次碰头会约20~30分钟;每周末一次小结,约2个小时;每月一次大结,约半天时间;年终一次总结,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记录,重要的内容应形成纪要和大事记。
⑦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各方。
十八、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_实施工程监理的
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_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竣工验收资料。
(3)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_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
_监理表格。
_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_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_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
_照片及录像资料。
十九、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5)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7)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十、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_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_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_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_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_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_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_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_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_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16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第17篇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五)
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在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上,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清单,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源较突出的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该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例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控措施情况。
--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写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二、审查核验制度
--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合法有效性、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核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其合法有效性。
--审核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以及审查施工总包、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备案。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内部编审手续程序。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及费用清单依据。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三、检查验收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识别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向全体监理人员、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使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交底会议(交底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监理部收集备案,施工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相应资料收集备案。
--基坑施工、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施工机械安装(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和验收,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巡视检查,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监理项目部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a、塔式起重机
b、施工升降机
c、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d、吊篮
e、自升式模板架体
装拆、加节、升降前,监理项目部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d-c3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位共同检查验收。
四、督促整改制度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作业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增加频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断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加以排查。
五、报告制度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监理项目部总监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运管中心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当地受监安全部门报告。
--保护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施工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运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
六、教育培训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培训上岗。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教育。
--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座)
七、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监理项目部应在做好日常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同时,及时和完善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帐相关资料,以真实有效的反映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计划、实施和效果。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理工作台帐分类、收集、安全监理管理文件资料可分为以下六项:a、安全监理计划文件
b、安全监理审核文件
c、安全监理记录文件
d、安全监理指令文件
e、安全事故处理文件
f、安全监理报告文件
第18篇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第19篇 监理组织工作制度范本
1、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原则。
2、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要树立“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规定,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不允许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以良好的监理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承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4、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责任,团结同志,灵活工作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激情。
5、加强团队建设,力争把每个项目监理部都设计成朝气蓬勃、团结、能打硬仗的团队。
6、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合效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7、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检查、研究、布置监理工作。
8、建立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
第20篇 工程建筑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监理工作六项制度
1.1审查核验制度
1.1.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1.1.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1.3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
1.1.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1.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1.2. 检查报告制度
1.2.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1.2.2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2.3 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2.4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2.5 定期巡视检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危险性较大工程(脚手架的搭、拆,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吊装工程等)作业情况;
1.2.6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1.2.7 监理员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行为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在1小时内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或认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在2小时内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1.2.9 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2.10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停工以消除隐患的,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工意见;
1.2.11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2.12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1.3. 督促整改制度
1.3.1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1.3.2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3.3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3.4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应检查整改结果,复查并签署意见;
1.3.5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做出详细记录。
1.4. 工地例会制度
1.4.1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应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和措施。并说明安全监理是监理单位的法定责任。
1.4.2 在每次工地例会上,应总结前阶段安全施工情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提出下一阶段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及应落实或加强的安全措施。
1.4.3 根据安全形势及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讨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当有新施工单位进场时,应另行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提出安全监理要求;在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后,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1.4.4 将施工安全及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和《会议纪要》上,其工地《会议纪要》上应有参会代表签字后分发各方。
1.5资料归档制度
1.5.1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监理资料,日常由项目安全监理人员收集整理、分类保管;
1.5.2 安全监理资料按公司统一规定的《安全监理资料目录》进行归类;
1.5.3 工程竣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单独立卷归档。
1.6教育培训制度
1.6.1 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1.6.2 公司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学习,每年不少于二次;
1.6.3 项目监理部应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检查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监理意识、安全监理水平,使每个监理人员达到能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能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1.7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在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公司制定《监理工作质量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监理部日常巡查,每月发出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不少于三份,并每月报送监理月报同时附安全监理专项内容,每季完成《监理工作达标》自查考核;项目监理处、各监理中心每二个月对所属监理部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年二次集中大检查,日常采取抽巡查的方式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形成公司的“三级检查”的基本方式,检查按统一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检查表》和监理工作达标考核表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理督促管理工作检查表》,该表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要求,并在每月的监理月报中体现,在每次的检查中进行运用,同时作为各项目监理部和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2.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2.1.1认真学习设计文件,了解所监项目工程特点,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提出该项目安全控制重点。
2.1.2安全监理文件编制。包括:安全监理规划(细则)、桩机、深基坑、塔吊(提升设备)、临电、脚手架、施工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文明施工、环保等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达到指导安全监理工作的深度和水平。对所监工程危险源进行识别分析,对施工现场有针对性、有则重点的检查与督促。
2.1.3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完善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和制度。在开工时即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安全监理项目交底,督促各参建方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1.4督促施工单位有效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核查其档案,建立花名册。
2)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营造安全工作氛围。
3)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4)核查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司、信号工、司索工、机械操作工、龙门架、施工电梯驾驶员、吊篮操作工等专业工种上岗证,核实人、证对应。
5)核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安装、拆卸、备案)的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核查进场的大型设备,如汽吊、挖机、桩机、自卸车等的合格证核查驾驶员证书,建立必要的台帐。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并认真审核;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如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并审核。
7)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范围见附件一、二)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按程序审核。
8)所有审核工作必须保留书面审核记录。
2.1.5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1)每日例行工地巡查制度。将监理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在监理日志中,整理后以书面形式送达施工单位限期要求整改,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2)定期巡视检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
3)节前、节后检查制度。
4)监理例会、月报、专题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制度
5)公司检查、项目监理处/监理中心检查、监理部检查及自查相结合制度。
6)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联系单、函件通报汇报制度。
7)安全监理学习培训制度。
67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50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15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20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