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制度时,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要创造一个既促进团队协作,又能提升个人能力的工作环境(1)。为此,制度应包含劳动分配、时间管理、考核标准和激励机制等关键要素(2)。
制度框架应清晰、全面,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劳动安排:规定干部参与集体劳动的时间、频率和具体任务,确保工作平衡,避免过度劳累。
2. 绩效评估:设定明确的劳动效果评估标准,反映干部在集体劳动中的贡献。
3. 培训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以提高干部在集体劳动中的效率和质量。
4. 激励政策:设立奖励机制,表彰在集体劳动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集体劳动制度不仅强化团队精神,还能提升公司的生产力(3)。通过共同工作,干部们能增进沟通,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激发创新思维。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制度有助于培养干部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4)。
制度的书写应遵循正式、简洁的原则,使用专业术语(5)。每一项规定应详细阐述,避免模糊不清。例如:
1. “每周五下午,所有中层干部需参加至少两小时的集体劳动项目。”
2. “劳动成果将作为季度绩效评估的一部分,占总评分的30%。”
3. “年度优秀集体劳动者将有机会获得晋升机会。”
每个条款都应直接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性(6)。
制定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制度是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深思熟虑,兼顾公平与效率,旨在打造一个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制度才能真正服务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1篇 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怎么写
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l总则
1.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公司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下称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与职责,劳动的基本形式及内容、劳动时间、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室干部。
文秘资源网 2职能分工与职责 2l党委组织科是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制定、 修订、贯彻落实与考核。
’ 22劳动人事科是干部参加劳动的协管部门,根据组织科的安排。
负责一般干部参加 集体劳动的组织考核工作。
23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本单位于部参加劳动的安排、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24分场党支部书记、主任根据本分场实际、安排分场干部参加劳动或深入班组、检修现场、并负责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3劳功形式 3l组织干部劳动,本着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
32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分场、班组等与生产有关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劳动以 及社会公益劳动。
33机关干部一律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生产一线的劳动。
4劳动天数 41各科室赴分场劳动采取不定点劳动.每季度由组织科负责安排调整.通知各科室。
在劳动时间的安排上,如无突击性劳动,一般为每月两天,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有 突击性劳动由公司统一组织。
42厂级干部一年内劳动不少于24天.其它干部一年劳动不少于30天。
5具体要求 5l全公司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
带头参加劳动,在思想上牢固 地树立紧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2要深入基层班组、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既要参加劳动,又要注意协助基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s3从全局出发。
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又要 服从整体,参加统一安排的劳动,保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常执行。
5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干部参加劳动,必须放下架子,要坚决服从所在单位负责人 的指挥自觉地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
严格执行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做到 有事请假,不串岗位,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5‘5安排参加劳动的干部的年龄,原则规定为男58岁,女53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可不安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科和劳人科。
6检查与考核 6l干部参加劳动的天数。
到分场劳动由分场或班组签字,填写劳动手册。
公司统一组 织劳动由各部门负责入填写劳动手册。
. 62组织科和劳人科结合方针目标管理检查,每半年对所管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考核 一次,年底全面检查。
6. 3各部门要把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并作为干部评选先进的考核条件之一。
6. 4组织科和劳人科将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内容之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第2篇 h公司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第一条总则
调查研究是公司领导联系基层和群众的重要途径。开展调查研究对公司党委和公司实施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实现调查研究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研任务
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内外经营环境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真实反映公司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为公司党委和公司决策服务,为基层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
第三条调研内容
正职主要了解公司各单位生产经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总体情况;副职重点了解分管业务工作情况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工作,以及职工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导管理局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落实;及时总结承包单位的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指导工作;参加基层单位组织的大型会议,如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党团员义务劳动等。
第四条调研时间
正职每年不少于60天,副职不少于80天。
第五条调研形式
1、集体调研:公司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的生产经营或思想政治工作集体调研;或根据工作需求组织跨业务领域的课题调研。
2、分头调研:按领导分管业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研活动。
第六条调研要求
1、坚持深入基层,尊重实际,面对现实,听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2、重视调研情况的分析、总结、上报,负责组织的大的型调研课题要在10日内写出调查报告,一般的调研课题要在3天内写出调查报告,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和公司反映。
3、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调研时一般不在基层就餐,确需就餐的一律工作餐,不上烟酒。严禁以调研为名吃、拿、卡、要。
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调研程序、方式、方法和技巧,使调研工作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更有创意、更富实效。
第七条调研考核
1、基层调研情况,年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2、每年公司领导正职向管理局党委,副职向公司党委至少提交1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或决策建议。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__年月日起实施。
第3篇 某地产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骨干员工的成长,拓宽员工个人发展空间,完善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遵循平等、择优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地发现和培养干部梯队人才,加强公司干部梯队建设。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干部梯队人员的甄选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者均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并促进下属员工的成长,并根据下属员工的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推荐本岗位干部梯队候选人;经相应程序审核和审批后,纳入公司干部梯队人才库,作为公司干部梯队人员重点培养,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干部梯队人员甄选程序:
1.一年以内将作为主管培养对象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商议后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一年以内将作为部门副经理、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业务分管领导商议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总经理审核后,报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3.二年以内将作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4.三年以内将作为公司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推荐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执行总经理审核后,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
第六条干部梯队人员的甄选应考虑以下因素: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管理或技术能力突出,在本职岗位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业绩突出,已基本具备更高职级所需的素质和潜力。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者应以阶段性工作结束、半年及年终绩效考核为节点,重点考察骨干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适时向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梯队人员候选人。综合管理部每年3月之前完成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的梳理,以及新增干部梯队人员审核和审批,梳理和更新干部梯队人员后备人才库,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各管理岗位暂无干部梯队合适人选的,在员工招聘时重点关注梯队人员的甄选。
第三章梯队骨干人员的培养和动态管理
第八条根据干部梯队人员自身特点和发展意愿,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干部梯队人员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轮换锻炼。
第九条岗位轮换锻炼的主要形式为:
1.短期内脱离本岗位,暂时调往与本岗位相近或相关岗位工作,包括轮换至本部门其他岗位、其他职能部门相关岗位、其他单位与本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岗位。
2.岗位见习,即在直接上级辅导下,暂时部分或全部承担其直接上级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干部梯队人员岗位轮换期间,一般应由轮岗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领导)指导工作,尽可能安排岗位轮换人员承担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干部梯队人员岗位轮换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总结,由轮岗部门负责人填写《干部梯队人员轮岗鉴定表》,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每年3月底之前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完成对主管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干部梯队人员的民意测评和评估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第十三条每年4月底之前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结合民意测评和评估结果,完成对主管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干部梯队人员的面谈沟通,并建立沟通记录。
第十四条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干部梯队骨干人员年度分层面动态评估专项报告,其中:
1.作为主管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审阅。
2.作为部门副经理、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团领导审阅。
3.作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团领导及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执行总经理审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干部梯队人员动态评估专项报告原则上包括:年度专项培训情况总结、岗位轮换工作总结、干部梯队人员异动分析、干部梯队人员培育成果论述及下年度相关工作改进措施、干部梯队人员民意测评结果及书面评估意见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干部梯队人员工作表现、岗位轮换鉴定意见,按照选优汰劣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梯队骨干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调整出梯队骨干人才库。
1.梯队骨干人员经评估、考察被认为不合格。
2.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不理想。
3.公司认为不再符合作为梯队骨干人员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各管理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原则上将以干部梯队人员为主,具体参照干部选拔与任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篇 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
l 总则
1.1根据《中国___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公司党委贯彻中国___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下称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与职责,劳动的基本形式及内容、劳动时间、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3本制度适用于___公司所有科室干部。文秘资源网
2 职能分工与职责
2・l 党委组织科是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制定、
修订、贯彻落实与考核。 ’
2・2劳动人事科是干部参加劳动的协管部门,根据组织科的安排。负责一般干部参加
集体劳动的组织考核工作。
2・3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本单位于部参加劳动的安排、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2・4分场党支部书记、主任根据本分场实际、安排分场干部参加劳动或深入班组、检修现场、并负责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3 劳功形式
3・l 组织干部劳动,本着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
3・2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分场、班组等与生产有关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劳动以
及社会公益劳动。
3・3机关干部一律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生产一线的劳动。
4 劳动天数
4・1 各科室赴分场劳动采取不定点劳动.每季度由组织科负责安排调整.通知各科室。
在劳动时间的安排上,如无突击性劳动,一般为每月两天,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有
突击性劳动由公司统一组织。
4・2厂级干部一年内劳动不少于24天.其它干部一年劳动不少于30天。
5 具体要求
5・l 全公司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带头参加劳动,在思想上牢固
地树立紧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2要深入基层班组、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既要参加劳动,又要注意协助基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s・3从全局出发。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又要
服从整体,参加统一安排的劳动,保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常执行。
5・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干部参加劳动,必须放下架子,要坚决服从所在单位负责人
的指挥・自觉地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严格执行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做到
有事请假,不串岗位,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5‘5安排参加劳动的干部的年龄,原则规定为男58岁,女53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可不安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科和劳人科。
6 检查与考核
6・l干部参加劳动的天数。到分场劳动由分场或班组签字,填写劳动手册。公司统一组
织劳动由各部门负责入填写劳动手册。 .
6・2组织科和劳人科结合方针目标管理检查,每半年对所管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考核
一次,年底全面检查。
6。3 各部门要把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并作为干部评选先进的考核条件之一。
6。4组织科和劳人科将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内容之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第5篇 公司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第一条总则
调查研究是公司领导联系基层和群众的重要途径。
开展调查研究对公司党委和公司实施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实现调查研究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研任务
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内外经营环境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真实反映公司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为公司党委和公司决策服务,为基层反映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
第三条调研内容
正职主要了解公司各单位生产经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总体情况;副职重点了解分管业务工作情况和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工作,以及职工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导管理局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的落实;及时总结承包单位的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指导工作;参加基层单位组织的大型会议,如民主生活会、年度总结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党团员义务劳动等。
第四条调研时间
正职每年不少于60天,副职不少于80天。
第五条调研形式
1、集体调研:公司每年至少组织2次大型的生产经营或思想政治工作集体调研;或根据工作需求组织跨业务领域的课题调研。
2、分头调研:按领导分管业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研活动。
第六条调研要求
1、坚持深入基层,尊重实际,面对现实,听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2、重视调研情况的分析、总结、上报,负责组织的大的型调研课题要在10日内写出调查报告,一般的调研课题要在3天内写出调查报告,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和公司反映。
3、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调研时一般不在基层就餐,确需就餐的一律工作餐,不上烟酒。
严禁以调研为名吃、拿、卡、要。
4、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调研程序、方式、方法和技巧,使调研工作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更有创意、更富实效。
第七条调研考核
1、基层调研情况,年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2、每年公司领导正职向管理局党委,副职向公司党委至少提交1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或决策建议。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2 日起实施。
第6篇 h公司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信访工作是党和各级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也是领导干部需要认真做好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为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有效地解决职工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信访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信访办公室的汇报,制订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_。公司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分析一次信访情况,研究处理重要疑难信访案件和集体_案件。
第三条 职责分工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处理好职工群众信访问题。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对全公司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党政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系统的信访工作,并负责处理分管业务系统的重要信访问题。对所辖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案件,主管的公司领导应会同有关部门出面接待,耐心疏导,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重复_。对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党委主要领导确定一名领导牵头,其他领导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不能互相推诿。
第四条 职责要求
1、公司领导要对_案件一包到底,实行包案责任制。对公司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的_案件,要由分管领导一包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对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由公司信访办将包案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备案,并按期向公司党委上报处理结果。
2、实行公司领导接待约见制度,面对面地解决职工群众的_问题。公司领导热情接待职工、家属,及时处理和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接访中反映的问题,由公司信访办根据具体情况登记在册,并按接访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公司领导要充分利用接待_职工群众的有利时机,做好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采取切实措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要特别注重解决好集体_、_老户、进京进某某_问题。发生集体越级_的案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出面到现场做工作,把_群众领回本单位,妥善解决群众集体_提出的问题,并做好稳定工作。
第五条 接访规范
1、接待群众来信工作规范。本制度所称群众来信,是指公司在册职工、职工家属、子女、协解人员、离退休人员、职工遗属,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报、传真等形式,向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的活动。。公司领导接到来信后,阅批后转交公司信访办,由信访办公室有关人员按《“秘书工作”_公司处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进行办理。
2、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本制度所称群众来访,是指公司在册职工、职工家属、子女、协解人员、离退休人员、职工遗属,采用走访形式,向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的活动。公司领导接待来访人员,要做好解释、教育、说服以及记录工作。接访完毕后,将来访案件转交公司信访办,由信访办公室有关人员按《“秘书工作”_公司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程》进行办理。
第六条 接访形式和渠道
1、领导接待日。接待时间:每月5日。接待方式:公司领导集体接待或公司领导轮流接待。接待范围:公司在册职工。接待原则:接待日内,有来访者领导必须接待;接待日以外,领导无特殊情况一般也应接待。
第7篇 某公司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工作管理秩序,加强工作纪律,严格干部职工外出请销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层副职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中层正职及局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出行前均应向办公室通报出行时间和地点。
二、同一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差到外地,以免影响工作;若需较长时间外出,应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将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委托本处室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不得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三、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批,中层干部请假一天、职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分管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二天、职工一周以上(含一周)由局长审批。
四、职工请假应写出书面请假条,送有关领导审签后,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查。
五、假满后请假人应立即向审批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各处室对各级、各部门邀请参加的各类庆典、会议等活动,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不得擅自以单位名义参加。
第8篇 公司企业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规章制度
公司(企业)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规章制度
1总则
1.1根据《_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公司党委贯彻_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特制定本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下称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与职责,劳动的基本形式及内容、劳动时间、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3本制度适用亚华公司所有科室干部。
2职能分工与职责
2.l党委组织科是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制定、修订、贯彻落实与考核。’
2.2劳动人事科是干部参加劳动的协管部门,根据组织科的安排。负责一般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组织考核工作。
2.3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本单位于部参加劳动的安排、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2.4分场党支部书记、主任根据本分场实际、安排分场干部参加劳动或深入班组、检修现场、并负责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3劳功形式
3.l组织干部劳动,本着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
3.2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分场、班组等与生产有关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劳动以及社会公益劳动。
3.3机关干部一律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生产一线的劳动。
4劳动天数
4.1各科室赴分场劳动采取不定点劳动.每季度由组织科负责安排调整.通知各科室。在劳动时间的安排上,如无突击性劳动,一般为每月两天,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有突击性劳动由公司统一组织。
4.2厂级干部一年内劳动不少于24天.其它干部一年劳动不少于30天。
5具体要求
5.l全公司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带头参加劳动,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紧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2要深入基层班组、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既要参加劳动,又要注意协助基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s.3从全局出发。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又要服从整体,参加统一安排的劳动,保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常执行。
5.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干部参加劳动,必须放下架子,要坚决服从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指挥.自觉地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严格执行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做到有事请假,不串岗位,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5‘5安排参加劳动的干部的年龄,原则规定为男58岁,女53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可不安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科和劳人科。
6检查与考核
6.1干部参加劳动的天数。到分场劳动由分场或班组签字,填写劳动手册。公司统一组织劳动由各部门负责入填写劳动手册。.
6.2组织科和劳人科结合方针目标管理检查,每半年对所管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考核一次,年底全面检查。
6。3各部门要把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并作为干部评选先进的考核条件之一。
6。4组织科和劳人科将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内容之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第9篇 某广告公司管理干部管理制度
广告公司管理干部责任分工
总经理——主持全盘工作,筹划公司宏伟目标,控制公司发展方向、网罗人脉,提升公司业绩。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各项基础制度的起草、完善、落实;负责公司员工每日的绩效考评、合同档案管理、人事考勤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发货和开票)、安全后勤管理;
分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编辑部工作的调度安排和文字编辑、校队等工作,负责编辑部内外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
策略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设计部、策划部、ae部的行政管理,负责业务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管、进程控制,客户沟通协调整,品牌全案策划,组建和管理设计策划团队,指导和带领ae团队为公司拓展业务、指导ae做好客户数据统计,对项目报价给予建议,对公司发展等问题提出建议。
财务总监——负责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顶点公司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负责规范建立公司各项财务台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公司与上级税务、工商、审计、银行各方面的联系和接待;负责协助总经理在外部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助理——负责公司的内勤管理、客户接待、值日安排;负责印务部业务的衔接、协调、督查、验收、发货;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主要设备的管理,包括资料建档,纸张、配件等消耗品的购置,以及设备维修联系、故障排除等;
公司设计师岗位责任制
1. 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上班时间内登录公司oa系统,做好工作计划与工作日志。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服从领导安排,以热诚的态度接受各项设计任务,以高效率和高质量完成各项设计及排印任务。
4.设计师接受任务后,要及时与客户联系,建立通联方式,详细书面记录客户就产品设计、排印、装订等细节提出的各种标准、要求,并与公司设计部经理、策略总监及时沟通。
5.严格按照工作任务的书面安排,依据客户要求和设计、排印标准,全面、准确、详细、清晰、认真的填写“设计排印流程表”。用过硬的工作质量和严谨的流程审核,确保产品的设计及排印质量,并在流程表中相对应的责任人栏目内签名。
6.创造需要技能,知识需要更新。全体设计师有责任在实践中强化自身技能,在创造中注重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设计师岗位的工作需要,才能以高品质作品满足客户要求。
7.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尊重客户,团结同事;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以集体的荣誉感维护和谐团队,以良好的执行力提高运行质量,以强烈的责任心保证安全稳定。
8.工作中相互帮助,优势互补;有问题虚心请教,不得过且过;有过失及时改正,吸取教训。
9.认真做好日常设计资料的收集、归类、排序;做好设计成品的留样、存档、保管;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志的填写及报送。
10.做好公司业务保密工作。
第10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离任交接各方职责、内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离任交接对象
离任交接的主要对象为:因调任、提拔、转岗、免职、辞(离)职等岗位变动的所有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离任交接内容
一 、 工作目标任务交接: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 、 档案资料交接: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 、 资产交接: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 、 社会关系交接: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联系方式。五 、 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 、 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 离任交接职责
一 、 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 、 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 、 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 、 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办和协调。
五 、 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 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
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组织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 、 离任审计。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 、 财务交接。在规定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 、 工作交接。
1、 交接时间:一般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 交接仪式: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3、 资料保存:《离任工作交接清单》归公司保管。
第五条 离任交接纪律
一 、 离任者须充分配合交接工作,不得借故拖延交接时间。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离任相关手续及工资、福利发放。
二 、 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应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有责任继续给予工作支持,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三 、 交接的资产、资料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离任者负责赔偿。
四 、 工作交接后发现离任者隐瞒未报的待处理事项,若离任者仍在公司任职,由离任者负责处理。
五 、 因接任者对接收资产、资料未认真核对,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由接任者负责赔偿。
六 、 工作交接时需有离任者、接任者、人事中心三方到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经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
第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人事中心,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h公司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维护保障公司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秘密的范围
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下达的秘密事项。
2、公司组织、劳资、财务、审计、安全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3、《“秘书工作”_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_党发[1999]24号)中的秘密事项。
4、《“秘书工作”_公司关于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规定》( _党发[__]5号)中的秘密事项。
5、不属于国家秘密范畴,但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经济技术合作中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由公司保密办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条 保密要求
1、领导干部要增强保密观念,学习保密知识,能够识别秘密的标识和保密期限,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杜绝失泄密。
2、妥善保管密级文件,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文件柜内,阅办后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回家阅办、外出。
3、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有关部门登记,需要时在履行借阅手续。公司内部会议内容涉密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4、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各种秘密事项。不准在普通电话、私人通信、网络邮件中涉及秘密事项。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保密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2篇 石油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经销公司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
第三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hb公司所属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四条报告事项:
(一)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1.购买私房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和纳税;
2.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手续;
4.其他有关情况。
(二)本人主持和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1.所办事宜的日期、参加人员范围;
2.所办事宜所用的钱款数额和收受的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情况。
3.其他有关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1.结婚的日期、配偶的姓名、国籍、居住地和职业;
2.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谋生方式或职业;
3.其他有关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1.出国(境)的缘由;
2.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地点及起始日期;
3.出国境及在国(境)外居住、活动的费用来源;
4.其他有关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下列事项必须事先报告: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2.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
3.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
其他报告事项可于事后报告,但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条报告的受理
1.除经销公司任命、推荐和管理的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负责受理外。hb公司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由公司党支部负责受理。
2.受理报告的组织或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10 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答复意见办理。受理报告的组织部门未按时答复的,视为同意;报告人不按答复或审批意见办理的,以违纪论处。对不需要答复的报告由受理的组织或部门确定。
3.对报告的内容,要予以保密。受理组织或部门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报告的监督和要求
1.除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受理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其他副科级以上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受理组织每季度向hb公司党支部报告一次。
2.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某食品公司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食品公司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由(后勤部)具体负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公司内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结合本党委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老干部的一切政治待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有全体离退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休老干部参加的情况通报座谈会,由公司领导向全体离退休老干部通报我公司发展改革和公司内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 、按有关规定向离退休老干部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报告。
三、离退休老干部平时的学习和活动,以退休支部为单位组织,原则上每个季度集中学习活动一次。
四、根据老干部身体状况,本着安全、愉快、可行的原则,由人教处每年适时组织一次老干部就地或就近一日参观活动,主要参观“三个文明”建设成果。
五、老干部的一切生活待遇按照上级已有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及时贯彻执行。
六、公司根据现有条件建立和改善老干部活动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订阅报刊杂志,保证正常的学习和娱乐活动。
七、离退休老干部的有关福利待遇,根据公司内资金来源情况,参照每年公司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情况给予考虑执行。
第14篇 z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
公司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制度
l总则
1.1根据《_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公司党委贯彻_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下称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与职责,劳动的基本形式及内容、劳动时间、具体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3本制度适用于___公司所有科室干部。文秘资源网
2职能分工与职责
2l党委组织科是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制定、
修订、贯彻落实与考核。’
22劳动人事科是干部参加劳动的协管部门,根据组织科的安排。负责一般干部参加
集体劳动的组织考核工作。
23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本单位于部参加劳动的安排、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24分场党支部书记、主任根据本分场实际、安排分场干部参加劳动或深入班组、检修现场、并负责检查、统计、考核工作。
3劳功形式
3l组织干部劳动,本着从实际出发.因人制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
32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分场、班组等与生产有关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劳动以
及社会公益劳动。
33机关干部一律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到生产一线的劳动。
4劳动天数
41各科室赴分场劳动采取不定点劳动.每季度由组织科负责安排调整.通知各科室。
在劳动时间的安排上,如无突击性劳动,一般为每月两天,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时间,有
突击性劳动由公司统一组织。
42厂级干部一年内劳动不少于24天.其它干部一年劳动不少于30天。
5具体要求
5l全公司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带头参加劳动,在思想上牢固
地树立紧密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2要深入基层班组、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既要参加劳动,又要注意协助基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s3从全局出发。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又要
服从整体,参加统一安排的劳动,保证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常执行。
5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干部参加劳动,必须放下架子,要坚决服从所在单位负责人
的指挥自觉地接受分配的劳动任务。严格执行所在部门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做到
有事请假,不串岗位,不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
5‘5安排参加劳动的干部的年龄,原则规定为男58岁,女53岁以下.年老体弱者可不安排,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科和劳人科。
6检查与考核
6l干部参加劳动的天数。到分场劳动由分场或班组签字,填写劳动手册。公司统一组
织劳动由各部门负责入填写劳动手册。.
62组织科和劳人科结合方针目标管理检查,每半年对所管干部参加劳动的情况考核
一次,年底全面检查。
6。3各部门要把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并作为干部评选先进的考核条件之一。
6。4组织科和劳人科将干部参加劳动的表现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内容之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第15篇 某广告公司管理干部管理制度怎么写
广告公司管理干部责任分工总经理—— 主持全盘工作,筹划公司宏伟目标,控制公司发展方向、网罗人脉,提升公司业绩。
副总经理——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各项基础制度的起草、完善、落实;
负责公司员工每日的绩效考评、合同档案管理、人事考勤管理、工作流程管理(发货和开票)、安全后勤管理;
分管副总——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编辑部工作的调度安排和文字编辑、校队等工作,负责编辑部内外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
策略总监——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设计部、策划部、ae部的行政管理,负责业务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管、进程控制,客户沟通协调整,品牌全案策划,组建和管理设计策划团队,指导和带领ae团队为公司拓展业务、指导ae做好客户数据统计,对项目报价给予建议,对公司发展等问题提出建议。
财务总监——负责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顶点公司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
负责规范建立公司各项财务台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
负责公司与上级税务、工商、审计、银行各方面的联系和接待;
负责协助总经理在外部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行政助理——负责公司的内勤管理、客户接待、值日安排;
负责印务部业务的衔接、协调、督查、验收、发货;
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主要设备的管理,包括资料建档,纸张、配件等消耗品的购置,以及设备维修联系、故障排除等;
公司设计师岗位责任制1. 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2.上班时间内登录公司oa系统,做好工作计划与工作日志。
3. 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使命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服从领导安排,以热诚的态度接受各项设计任务,以高效率和高质量完成各项设计及排印任务。
4. 设计师接受任务后,要及时与客户联系,建立通联方式,详细书面记录客户就产品设计、排印、装订等细节提出的各种标准、要求,并与公司设计部经理、策略总监及时沟通。
5.严格按照工作任务的书面安排,依据客户要求和设计、排印标准,全面、准确、详细、清晰、认真的填写“设计排印流程表”。
用过硬的工作质量和严谨的流程审核,确保产品的设计及排印质量,并在流程表中相对应的责任人栏目内签名。
6. 创造需要技能,知识需要更新。
全体设计师有责任在实践中强化自身技能,在创造中注重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设计师岗位的工作需要,才能以高品质作品满足客户要求。
7. 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尊重客户,团结同事;
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以集体的荣誉感维护和谐团队,以良好的执行力提高运行质量,以强烈的责任心保证安全稳定。
8. 工作中相互帮助,优势互补;
有问题虚心请教,不得过且过;
有过失及时改正,吸取教训。
9.认真做好日常设计资料的收集、归类、排序;
做好设计成品的留样、存档、保管;
做好自身每日工作日志的填写及报送。
10.做好公司业务保密工作。
第16篇 公司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条总则
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全面实践“____”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坚持以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为己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使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系群众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1、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
公司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要把关心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三联系。
公司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查、走访、慰问、联系困难户、公司机关科室长和分公司领导深入基层联系队、公司和分公司工会女干部联系外部市场职工家庭。
具体见工发[2022]1号文件3、弱势群体帮扶。
通过走访了解,对公司的弱势群体(包括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伤残职工家庭)、特困家庭等,在重大节日,公司领导要亲自带领工会人员到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一线慰问。
每年的重大节日和夏季高温季节,公司领导要亲自带队到一线小队进行走访慰问,给在节假日坚守一线生产的职工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夏季高温季节及时将防暑降温物品送到一线井队。
5、定期召开座谈会。
(1)每年在九九重阳节和春节前夕两次召开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座谈会,了解老职工的生活、身体、思想状况,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方面所提的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每年召开两次在册职工、劳模及其家属、外部市场家庭座谈会等。
了解不同层次群众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所提的好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领导干部走访联系点。
按照公司职责分工,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走访安全、综治、稳定、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联系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深化厂务公开。
实施好厂务公开,让职工群众知道应该知道的情况,让他们感觉到组织就在身边,时刻在关心着他们,随时在倾听他们的心声。
通过厂务公开,沟通领导干部与基层职工的联系,拉近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职工安心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第三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基本要求
1、建立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记录本,将联系群众情况如实作好记录。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密切与群众的沟通。
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真实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于涉及面较大或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党委会讨论解决。
不能只作口头承诺,不办实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3、领导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的工作,定期以口头形式在公司民主生活会上做汇报,年终在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上要有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内容。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2 日起实施。
第17篇 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精神,制订本标准,并成为公司的基本人事制度。
第二条为体现集团用人机制的灵活性,即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的薪酬理念,制订本标准。
第三条使集团公司的干部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并摒除人治的随意性而体现公正性,从而真正发挥出干部队伍的作用,达到人力资本的不断增值的目标。
根据根据公司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共同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
二、见习干部转正的流程
第四条见习干部转正流程如下:
第五条流程说明
一、所有干部的任命必须是从各级的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各分(子)公司在提拔科助级干部,须从本公司科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各分(子)公司推荐总助级以上干部时,同样须从总经理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二、见习干部的转正的流程是一个闭环的系统管理,它与后备人才培养、干部考核系统及淘汰机制相对应,属于不同的三个闭环紧扣在一起。
三、在上面的流程图中:
(一)发文是指任命后正式发文,并公布见习时间。
(二)通知是指由人力资源中心通知见习干部准备见习转正的审核材料。
(三)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收到见习干部转正审核资料后,对见习干部进行360°民意测评,并结合见习干部见习期间的业绩情况,包括6个月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四)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裁审批。
(五)是针对延长见习期的干部,继续见习。
(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淘汰的见习干部不再任命,三个月后进入相应级别的后备人才库继续培养。
(七)总裁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正式发文,并报财务部备案。只有转正通过的干部才能享受本级别的待遇。
第六条转正通过的干部,则进入正常的干部考核系统,一段时间后,择优进入更高一级的后备人才库中培养。
三、见习干部转正的要求及条件
第七条转正基本条件
(一)见习干部必须热爱地华事业、忠诚于企业,敬业、乐业,严格恪守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生活作风正派、自律性强,能以身垂范。
(二)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本职岗位上能带领团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任务,所在部门、科室人员积极向上,学习氛围浓厚。
(三)在见习期间,能够做到五个无。无扯皮、无不协作、无推过揽功、无贪污腐败、无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
(四)每月业绩评比在本公司或部门科助级以上干部中排名列前3位。
(五)非常注重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科级干部须培养出1名后备人才,总级理级以上(含总经理)须培养出2名以上(含2名)后备人才。
(六)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制。无论见习期间业绩多么突出,只要品德出现问题,坚决予以淘汰。
(七)总经理助理以上的见习干部转正前,必须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交见习期间工作情况的述职汇报。
第八条转正的流程
根据公司的规定确立的时间范围,在此期间,公司和员工双方进行考察和适应,以达到共同工作的目的,特制定转正流程如下:
(一)见习期考核:员工在见习期结束前,按照规定时间填写《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中自我总结部分,并经过授权领导审批,公司采取上级评估和多角度反馈的方式,对员工在见习期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出具考核意见的工作。
(二)考核过程中,各级人员应真实地反映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状况,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谈:是指被考核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其进行的面对面谈话。面谈中应肯定转正员工的成绩与优势,指出其不足,并且协助被考核员工制订改进计划。面谈后,面谈双方都必须在《见习干部绩效改进面谈表》签字确认。
(四)职责:总部总经理、总部中心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分(子)公司部门经理按授权对员工的见习期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五)考核资料返回总部人力资源中心,通知员工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结束。
第九条转正考评要求:
(一)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延迟转正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时间,否则取消转正资格;如建议不转正停止后续考评工作,该员工不予以转正,但被核人在得知考评结果后有权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申诉,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创新工作(6分):见习干部在见习期内必须至少有3项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工作改进(须经过领导认可),工作改进包括新思想、新观念、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技术改造等,低于三项每项扣2分。
(三)业绩排名(10分):目标责任书排名平均前20%(含2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以止,出现单月排名在后20%(含20%)的分值全扣。
(四)民意调查(10分):即上级、协作部门、下级考评。
(五)教育培训情况(10分):要求见习干部求知欲强,并且学习力强,同时还能带动周围的员工共同进步。月培训积分达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中心的规定要求课时,或者在见习期内累计接受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中级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150课时,高层管理人员六个月见习期内培训课时不得低于200课时,每少2个课时扣1分,少8个课时(含8个课时)此项不给分。因在见习期内参加培训获得国家级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
(六)记录情况(20):记录分为四种:部门纪录;财务记录;总经办记录;人事部门纪录。
在见习期内受到过因品德、态度、能力、资金、发票方面的处分;受到过两次经济处罚(含两次)或单次经济处罚超过100元(含100元)的;和行政警告以上处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停职)、挂职、留用查看等处理的见习管理干部,不予转正。
二主方面(20分):
(七)创造利润(10分):以每月目标责任书为准,平均完成率不得低于8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此。如有单月低于60%此项不给分,如有三个月完成率或平均完成率低于70%此项不给分。
(八)造就人才(10分):科级干部须培养1名(含1名)以上后备人才,总经理级干部须培养出2名后备人才(或占本部门人数的20%的后备人才)。
五辅方面(24分):
(九)成本(4分):非常注重成本控制,并起到了很
重要的作用(4分);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3分);无成本观念浪费现象很严重(0分)。
(十)质量(4分):工作经常超质量完成(4分);工作能够按照部门和公司质量要求来做(3分);工作质量很难达到要求(0分)。
(十一)进度(4分):经常超进度的完成工作(4分);一向能按进度完成工作(3分);很难达到公司的进度要求(0分)。
(十二)销售/工作量(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经常超额完成(4分);销售任务(工作量)按时按量完成(3分);销售任务(工作量)很少能按时按量完成(0分)。
(十三)安全保卫(4分):在工作中非常重视安全方面的工作,无安全事故发生,并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荣誉(4分);从无安全事故发生(3分);无安全意识或发生过1起以上安全事故的(0分)。
(十四)团队合作(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多项工作任务(4分);能够团结本部门员工(3分);没有团结意识很少和同事进行交流和沟通(0分)。
(十五)见习干部转正综合平均值需80分(含80分)以上方可转正,75-79分延迟1个月转正,70-74延迟2个月转正,低于70分的取消转正资格;见习干部转正综合评价汇总表中如有2(含2项)项考核评分低于该项总分60%(不含60%)的不予以转正。
(十六)要求所有的考核人员需认真、客观、公正、公平的进行考核,如有违规操作、恶意破坏、以各种理由搪塞和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将根据公司奖惩条例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十七)见习干部每月5日下班前须按要求上交月度工作总结。如有2个月未交或无故延迟不交月度工作总结,将取消见习资格。
第十条注意事项
(一)转正过程中,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转正工作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履行手续。
见习干部应于接到转正事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字齐全的《见习干部转正审批表》交到直接上级;部门领导需在接到《习见干部转正审批表》后两个工作日内安排转正面谈,并填写《绩效改进面谈表》,分管领导最后签字应在转正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达人力资源中心责部门。
(二)提交材料要求签字齐全、流程正确,集团总部习见干部的转正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分子公司见习干部转正由分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见习干部转正工作不得延误。
第18篇 公司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汇报
公司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漯组()5号)要求,集团公司迅速组织召开了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会议。并进行了专题讨论,取得了良好成效,现把“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贯彻情况
市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会议结束后,5月17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李文杰迅速组织召开了由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党办主任和人事科长参加的专题学习会议。原文学习了中办()9号和中组()8号文件,传达了全市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大会的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靳克文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同时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重要内涵。在以后的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利,不断提高物资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二、会议贯彻措施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李文杰就如何在物资系统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四项监督制度”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而只有掌握了制度,才能认真地贯彻落实。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把握精神实质,确保融会贯通。同时还要在物资系统加强宣传,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率,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2、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为了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和要求,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决定在物资系统制定并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思想监督制度测试题》。物资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答题,通过答题,在寻找答案、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加深对四项监督制度的领会。对于四项监督制度的重点条目重点内容,需要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分解,争取吃准、吃透。
3、学用结合,指导工作。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必须要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四项监督制度指导工作。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上形成了共识。力争做好物资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同时还要把在学习讨论中形成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转化为推进当前工作的强劲动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第19篇 地产知名公司管理干部选拔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选拔
第五条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公开竞聘。
第六条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综合管理部推荐、员工推荐或自荐三种途径进行。
第七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八条考察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并填写《干部考察期综合考评表》,逐级做出考评意见。胜任新职位要求的,公司予以正式发文聘任。其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延长考察期或另行安排。
第三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九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员工薪资提升调整,公司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有机会获得薪资的提升,具体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审批可获得破格晋职晋级:
1.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显着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使公司获得较大效益者;
3.为公司赢得较高社会荣誉或挽回较大经济损失者。
第十一条员工晋职晋级的审批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将推荐意见填入《员工晋升审批表》,经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推荐意见应包括考核情况、突出业绩、工作能力和水平评价、工作态度和表现评价及潜质等5个基本方面;
2.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推荐意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和核实,并做出审核意见报人事分管领导审核;
3.人事分管领导做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4.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落实员工薪资、福利、职级的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0篇 公司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3
公司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包裹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_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关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关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本规定中的有关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因公辞职
第五条 领导干部担任由人大、政协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任期未满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规定应当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六条 领导干部因公辞职,应当在接到党委(党组)通知后7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书面申请。
第七条 因公辞职的领导干部另有任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拟任职务与现任职务不能同时担任的,应当在任免机关批准其辞职后,再对外公布其新任职务。
第三章 自愿辞职
第八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者公职。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同时辞去公职的还应说明辞职后的去向等。
(二)组织(人事)部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干部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对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同时辞去公职的,党委(党组)除对是否同意其辞去领导职务作出决定外,还应对是否同意其此致公职作出决定。
(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辞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答复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辞职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超过三个月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辞职。
第十一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领导职务:
(一)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
(三)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二条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三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四章 引咎辞职
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在抗震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
(五)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七)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
第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干部本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
(二)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干部本人谈话。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委(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
(四)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自接到干部引咎辞职申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在同意干部引咎辞职后,一般应当将干部引咎辞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五章 责令辞职
第十九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在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党委(党组)应当责令其辞职。
第二十条 责令辞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党委(党组)作出责令干部辞职的决定,并指派专人与干部本人谈话。责令干部辞职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
(二)被责令辞职的干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被责令辞职的干部若对组织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十二条 党委(党组)接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
复议决定仍维持原决定的,干部本人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后3日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上级党委(党组)反映,但应当执行复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被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不服从组织决定、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者提请任免机关予以罢免。
第六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委托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五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应当自任免机关批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公务交接等相关手续。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六条 党政领导干部在辞职审批期间或者组织决定其暂缓辞职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七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同时提出辞去公职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条件。其中,责令辞职的干部同时提出辞去公职的,须按自愿辞去工资公职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所称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对工作部门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
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可以适用本规定。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辞职,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三十一条所列范围内,担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辞职,参照本规定执行。
76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78位用户关注
90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5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