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z公司的管理层中,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我们强调以责任分配为基础,明确各部门的职能,确保每个人清楚自己的角色。这包括设立清晰的工作职责,制定合理的晋升路径,并通过定期评估确保团队成员的职责与能力相匹配。制度应涵盖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如诚信、协作和创新,以此引导员工行为。
z公司的制度框架应以政策、程序和规则三大部分为核心。政策定义了公司的总体目标和战略方向;程序则细化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步骤;规则是日常运营中的行为规范,包括工作守则、考勤制度和绩效管理等。这样的框架既保证了灵活性,又能维持公司的稳定运行。值得注意的是,制度需要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公司的成功往往源于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它不仅规范了员工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还促进了公平公正的环境,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良好的制度能够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冲突,同时为决策提供依据,帮助公司在面临挑战时做出明智的选择。更重要的是,制度的透明度和一致性有助于建立公司的信誉,吸引并留住优秀的人才。
z公司的制度文件应遵循标准化格式,包括标题、目的、适用范围、定义、职责、程序、参考资料等部分。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复杂的行业术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制度应以易于阅读的字体和布局呈现,方便查阅和执行。每个制度文件都应经过多轮审阅和修订,确保其准确无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z公司,我们深知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营的基石,它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我们的业务表现和员工满意度。因此,我们致力于构建和维护一个既严谨又灵活的制度体系,以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1篇 z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三条任职调查和体检
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
第四条考试时间
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
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4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
第五条笔试内容
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第六条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七条录用决策
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
第2篇 z公司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地管理____人事调整事务,保证公司内部员工的合理配置,改善公司内部的人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创树人力资源优势的目的,特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人事调整包括人员晋升;调动、降职与退休。
1.3本制度适用于____全体员工。
2人员晋升
2.1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品行;
(4)完成职位需要的相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2.2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若没有适合人选时,则从外部招聘。
2.3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年终根据公司人事考核评议制度对员工考核评议的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行进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晋升。
2.4晋升操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根据年终考核评议资料,与各部门主管协调后提出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晋升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行政人事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2.5晋升核定权限:
(1)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由总经理提议集团审议核定;
(2)各部门经理,由各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协行政人事部核定;
(3)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各级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协行政人事部核定。
2.6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2.7凡因晋升变动职位,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于晋升核定次月按新的职位标准发放。
2.8员工年度内受处分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3调动、降职与退休
3.1调动是公司内的人事异动,人员调动必须符合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经营方针;
(2)符合相关人事政策;
(3)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3.2凡下列情况的,公司应对员工实施职位调动:
(1)配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2)调整公司结构,促进公司员工职位的合理化;
(3)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缓和人员冲突,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3员工调动的实施:
(1)行政人事部应根据所需调动人员情况填写《职位变更/调薪申请表》(见附表),以掌握员工动态,并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2)因工作需要拟调动服务地点和职位的人员,行政人事部须在《职位变更/调薪申请表》调职情况栏中详细说明服务地点和职位调动前后的工作分配情况;
(3)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指定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前往就职;
(4)员工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动工作的,可填写《员工调职申请表》(见附表)递交行政人事部,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3.4降职是指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3.5有下列情形者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公司因机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应员工要求,如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
(4)依照考核与奖罚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3.6降职的程序与审核权限:
3.6.1程序:
(1)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按公司有关规定,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与被降职人员进行谈话、沟通,并对用人部门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后,呈请总经理办公室核定;
(3)行政人事部以人事变动通知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
3.6.2权限:
(1)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的降职由集团公司裁决,行政人事部备案;
(2)部门经理人员的降职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由总经理核定。
3.7被降职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脱或拒绝
承接。
3.8降职时,其薪酬于降职之日重新核定,于降职核定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位标准发放。
3.9被降职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未经核准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3.10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具备下列条件时,应予以退休:
(1)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因公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工鉴定委员会确证者。
3.11员工在距法定退位年龄的前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应向其送达“退休通知单”,自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
4人员调整的交接管理
4.1职位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填写职位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4.1.1部门人员名册及单位部门人员工作说明:
(1)如果是部门经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应详细说明自身工作及职务;列出本单位所属人员名单;并说明各人工作职务内容;
(2)如果是部门一般人员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4.1.2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帐册、报表及各类凭证者,应列出明细清单,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者,除负赔偿责任外,尚需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
4.1.3资财、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器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的,应将说明书、明细表及设备配置等逐项一一点交给接交人。
4.1.4信、戳记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给接交人,如冠有职衔的印信、戳记、名片应予以销毁。
4.1.5办及未完成事项:如在职务内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的工作也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给接交人。
4.1.6职务交接完毕后,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及所列各项明细,正本交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部门、接交人、移交人应保存影印本。
4.2公司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交接时,应由行政人事部监交;
4.3公司部门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交接时,由部门经理。
5本制度解释权归于______行政人事部。
6本制度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上海______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一日
第3篇 公司工程人员考核制度
公司工程人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通过员工对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努力程度进行正确的评价,积极利用调动、晋升、调配、薪资调整及教育培训等人事管理,提供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从而促进公司的发展。
二、考核原则
1、绩效考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绩效考评应以规定的考评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绩效考评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客观评价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三、使用范围
公司工程人员
四、考核内容
1、当月考勤记录10%
是否按公司制度要求出勤
有无无辜请假及矿工情况
是否按照公司请假流程执行
在私事于公司利益冲突时,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
能否按部门领导安排按时到岗
2、遵守规章制度20%
服从公司领导管理,如出现无故抵触公司管理的
出现消极怠工的、欺瞒领导的按情节
是否安全文明施工
是否有从事损坏公司名誉的事情
3、工作责任感10%
自律性: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工作上的安排
主动性:无须督促,自觉完成份内的工作
责任心: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协作性:积极主动地与他人合作,共同有效地完成工作。
4、工作能力20%
是否足以胜任本岗位所要求的操作能力
能否看懂施工图纸,并准确无误进行施工
工作有计划性,并能根据实情的轻重缓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是否能合理地安排工作,较好地协调与他人的关系
根据客观情况快速地采取相应的措施
5、完成个人工作任务和质量20%
是否按时完成公司部署工作
去施工现场是否着装工服、工牌及安全帽
是否按工程安全施工标准施工,出现违反规定的情节
是否出现故意浪费工程材料或者损坏公司财产的
6、岗位技能和熟练程度20%
自己主动工作,并按时完成日常安排的工作
是否按图纸要求施工,并无出错现象
施工过程中,有无安全隐患。
施工计划的完成率
五、考核周期
定期考核:月度
六、考核形式
1、明查:自查、互查、联查
2、暗访:上级暗访、第三方暗访、社会监督
3、量化指标
七、考评结果及作用
1、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奖金的依据。
2、考评结果应向本人公开。
3、考评结果作为员工年终优秀员工的主要依据。
注:注:如遇客户投诉,调查后是员工的问题,每次扣款50元,如跟业主发生争吵,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完。
第4篇 物业公司人事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员工配置
员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单位增加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表qr-001r),人力资源部(以相关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为依据)填写意见后交主管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2、作业层:对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报《人力资源申请表》,对5人以下或急需人员,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需增人数及工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对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由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招聘,但须填报《招用临时劳务工审批表》(见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格,经体检合格后录用。
3、对将入伙管理处,根据会审通过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员。
二、员工来源
1、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通过借调的方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从2000年起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借调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2、聘用:指各类招聘员工(包括接纳公开招聘、有关人员推荐或定点机构选送等),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为一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接收学生:指计划内接收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2)、公开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绍:根据招聘条件在相应的报纸、
网络上刊登招聘广告,或通过政府认可、信誉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经
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定点组织选送:指操作层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选定劳务输送机构并同对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4)、推荐: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人才,但不可干预录用或工作分配。推荐人在进行推荐时须将推荐对象的个人简历、学历及资历证明等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阅。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3、有关费用
(1)、借调费: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其次为6000元、4000元。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任职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审定,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须满一年后付借调费;于每年年初统一支付。
(2)、报到路费:凡招收的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和借调人员,按其家庭所在地或毕业院校至公司直达火车硬卧报销。其他人员见工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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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性质
无论何种来源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统称为公司员工。
四、聘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
(1)、年龄:男士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士不超过四十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2、维修工标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平:必须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4)、特种工(电工、电梯工)标准:须持深圳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工、空调工等)必须通过公司的应知应会考核。
3、护卫员标准:
(1)、年龄:18-25 周岁之间。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 以上。
(3)、学历:具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4、应聘人员的见工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荐:应聘人必须由本公司在职人员或相关人士所推荐,推荐人须先递交应聘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本公司员工须转正后方可推荐)。
2、面试负责人在对应聘者的仪表、资历、表达能力、应聘动机及专业水平等进行测评后,填写《见工登记表》(见附表qr-002r),面试
负责人在面试评估栏填写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录用程序。
3、录用: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证件验证书、体检表、一寸标准照一张,担保书(见附表qr-004r)。经人力资源部验证无误后开具任职通知单,被录用者凭人力资源部的《任职通知单》(见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职单位报到。
4、担保:任何被录用员工都须办理担保手续,且担保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或具有深圳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员工须在报到时办妥担保手续。担保人须认真阅读《推荐人须知》(见附表qr-003r),亲笔签字后担保即时生效。
5、试用:新录用员工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1)、新员工试用期薪金标准:月基薪均为80%;月奖金三个月内为50%、第3-6个月为奖金标准的80%(第一个月奖金标准:管理层为100元,作业层50元)。
(2)、新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星期,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见附表qr-009r)报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作业层员工由各单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辞退,并由其所在单位将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0r)或《延期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1r)转交给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间的基薪与奖金标准与试用期相同。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辞退。
6、续约:从签订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续约考核审批表》(见附表qr-012r)对其工作能力、表现、业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续约或终止合同的决定,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终止合同通知单》见附表qr-013r)。
7、解约: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转正、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层员工解约:
a、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主管、有关部门签字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见附表qr-014r)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员工离职结算单》见附表qr-015r)。
b、辞职: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处或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持会签单结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作业层员工解约:
a、辞退:各管理处、子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终止合同通知单》后,交接工作完毕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b、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管理处或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将工作交接完毕持会签单方可结算,否则视旷工处理。
(3)、凡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聘人员本公司不再录用。
六、人员调配
1、职务任免: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总、人事经理、财务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3)、部门正副经理、助理经理,管理处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经理以上职务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备案。
2、人员调动
(1)、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的人员调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动通知单》(见附表qr-o16r)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各单位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发文执行。
(3)、接到《调动通知单》的管理处(分公司)和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履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抗命。
3、调换工种
第5篇 地产销售部人员维护公司利益形象制度
地产销售部人员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的相关制度
1、任何销售部人员(销售经理、外业、内业、置业顾问)未经允许不得进行项目抵帐房源销售及相关的联络事宜,违者立即解聘;
2、销售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参与房源的炒卖,违者立即解聘;
3、无论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均不允许私自议论与公司有关的机密内容或恶意传播有关公司员工的负面信息,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解聘;
4、不许有收受客户回扣或酬谢,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200元;
5、不允许私下与装修公司等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有任何方式的接触和联络,违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或解聘。
第6篇 公司人员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员招聘属于公司人事行政部的工作事宜及责任,公司如何招聘员工,有哪些录用条件等,都要有正规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7篇 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16
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十六)
(一)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 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 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 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 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 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其重点是:
1. 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 独立经营的态度;
3. 严谨的生活态度;
4. 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 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营销方案,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 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 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 选择调查样本;
4. 实地搜集资料;
5. 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 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二)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 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 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 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 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 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 所订的计划得到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 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 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妥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 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 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 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 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有关事实;
(3)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施方案;
2. 组织能力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 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 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2)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4)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5)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 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要点;
(2)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4)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 整理指示内容;
2. 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 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 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 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 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 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 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 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 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 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 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 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 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 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 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 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 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 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 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 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 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 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 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 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 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
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 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 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 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 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 适可而止,不可无端的讽刺,一味指责;
4. 不要拐弯抹角,举出事实;
5. 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 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 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 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 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 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三)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 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 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 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 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 保证产品的质量;
3. 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 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 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 培训后补人员;
4. 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 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 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 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 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 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 组织协调能力;
3. 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 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 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 培训发展计划;
3. 再培训计划;
4. 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 出勤率;
2.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产品的质量;
4. 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 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四)附则
第8篇 k公司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a公司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总则:
为鼓励创新、激发热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原则:
1、“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即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经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四、制定目标的程序:
1、组建目标制定小组,其成员必须有研发人员、研究所所长、人力资源主管、公司主管领导参加,研究所所长为组长;研发人员尽可能全部参加;
2、目标制定小组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3、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研究所所长与设计研发人员签定《绩效目标责任书》,正式执行;
4、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研发部门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同时也供人力资源主管监督执行。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
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研发人员不必全部参加;
2、逐个将研发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3、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六、绩效考核的程序:
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可能回避;
2、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填写《研发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1),形成考核结果;
3、根据个人评分情况评定个人等级。综合评定结果共分为五级,分别是卓越、优秀、良好、不合格、不胜任,具体定义见表2。
表2
得分 d不胜任 c不合格 b良好 a优秀 s卓越
≤60 60-75 76-85 86-100 101-120
兑现系数 0 80% 90% 100% 120%
4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5、绩效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6、经批准的绩效考核结果,研发部门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送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存档;
7、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
1、由研发部门经理负责与研发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部门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起草,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2、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第9篇 装修公司加班人员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加班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了维护加班秩序、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加班的各部门员工,每日下午18前到前台开具加班单,或电话通知前台代为填写,凭加班单加班。
三、加班单一式两份由前台填写,一份自己保管,在抽查时作为当天加班依据,一份留前台备案;
四、行政主管当天指派加班临时负责人交给钥匙,临时负责人在当天加班时间内负责全部事项;按正常上班制度管理;
五、加班人员应文明加班,保持办公区域内的卫生,不得做与所报加班内容无关的事项。禁止在公司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六、加班人员在未经临时负责人同意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本公司;
七、加班人员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尊重,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保守机密、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
八、加班完毕后,加班人员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电源及门窗,临时负责人锁好大门并于次日将钥匙交还行政主管。
九、违反本制度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并照原价赔偿。
十、加班时间内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情况,将给予严重过失单或开除处罚。
十一、18:30未开具加班单的员工必须离开办公区。
十二、无加班单加班的员工给予一般过失单一张。
第10篇 公司人员调动制度
某公司人员调动制度
一、调动申请程序
1、各分公司必须将用人情况(大区内主管以上)报南方大区办公室;
2、由南方大区办公室统一拟定用人计划并报总经理;
3、总经理批准后由南方大区办公室负责推荐合适人选,并填写《人员变动单》;
4、合适人选经供需双方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分公司总经理及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
5、由各分公司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二、报到程序
1、调动人员在原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完毕后持工作交接单至公司人事部领取报到证;
2、调动人员按指定期限内到指定分公司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3、由人事部(或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安排到部门工作。
三、调动须知
1、各分公司须向大区办公室说明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工资待遇等;
2、需方公司人事部按调动人报到之日起计薪;
3、调动人员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到公司报到,因私事需延期必须事先向需方公司人事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逾期报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异地人员调动,原公司人事部需在指定期限内将其个人档案转到现公司;如需调动人员随身携带的必须将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5、区办公室接到分公司申请应及时回复,一般以不超过一周时间为原则;
6、此调动程序适用于南方大区各分公司员工之间调配。如在本公司内部人员调配则填写《人员变动单》,由双方部门经理确认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即可。
四、注意事项
1、各分公司总经理及大区主要部门负责人如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大区内通报批评。
2、合适人选所在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须积极配合大区办公室对该人选的调查了解工作,不得刻意阻挠或知情不报,如有违反者,大区内通报批评。
3、公司人事部(或行政管理部)需将调动人档案在一周内转到调动后公司人事部(行政管理部),不得借故拖延,违者该部负责人将受到大区内通报批评。
第11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 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 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 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 管理职能
3.2.1 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 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 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 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 管理规定
3.3.1 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 安全管理程序
3.4.1 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 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 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 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 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 检查与考核
3.5.1 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 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 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 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 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 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第13篇 钢铁集团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管理职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管理规定
3.3.1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检查与考核
3.5.1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4篇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_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_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职责
1、总务
_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_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_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部门
_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_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三、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_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公司人员自觉佩戴好厂牌;外部人员需按照门卫要求办好手续后,自觉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_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因事外出,必须持部门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_所有邮寄、快递人员进厂时,需出示收货人员名单,由保安人员联系好人员及交货地点后方可进入;由保安人员代收的,需做好登记后并转发。
_外来人员进厂必需在门卫处登记,保卫人员应简单交代公司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如政府职能部门或找主要领导者,保卫人员需及时电话联系,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_所有人员进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2、车辆出入管理
_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门卫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_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保卫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_所有车辆必须按保卫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_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必须按照公司厂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_所有外来公司货车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杆两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停放。
_所有来宾、来客及政府部门和个人私家车,一律停放在财务、采购、生产办及仓储运输部门前,其它区域一律不准停放。
_所有一分部人员及木工房、工程部、技术研发、生产服务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一律放置在花园东、门口宣传栏以北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门口以北、技术研发沿街楼以南东墙处。
_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8车间车棚南侧;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北侧。
_所有财务、采购、外贸、生产办、人力、物流、总务、公共关系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门卫车棚以南至墙角处;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在办公室后车棚内。
_
4、其它说明
_所有出厂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外,其他时间人员外出必须凭请假条、出门证、会客证或相关证明,经保卫人员查证后方可出厂,没有证明者禁止出厂。
_所有车辆外出时,保卫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对出厂的货车,必须凭盖有客服发货专用章、现金章和销售专用章的货物运输凭证单,方可放行,缺少那一章也不予放行;
_对到公司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业务部门负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_对出厂的设备维修加工、建筑工程车辆,无论带什么物品,必须凭分管部门领到签字的证明,方可出厂,没有签字证明者,一律不准放行;
_对来厂拉废旧物品处理的车辆,必须持仓储、采购、工程部门负责人签字和财务的现金收据证明,方可放行;
_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五、本规定自20__年11月1日起生效。
第15篇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安部、生产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第16篇 公司业务人员远控制度
h公司业务人员远控制度
1、 公司各级员工每天必须记工作日志。
2、 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当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当日工作心得,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第二天工作计划,合理化建议。
3、 级对下级工作日志要定期检查、点评。
4、 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工作日志。a)业务经理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市场调查,如发现有欺骗公司的。b)情况,将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停发工资,就地解聘。
5、 工资管理制度采用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6、 区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进行素质考核及业务考核。a)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展情况。b)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 财务管理制度a)因私人问题需预支工资的,必须书面申请,由综合部部长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否则无效,不予批准。b)因公事需资金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请,事情紧急,可直接找总经理审批。c)业务员所签业务订单,自送货之日起,三日内回全款,按正常业务提成提取,超过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为处罚,十五日到三十日内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为处罚,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业务员此订单剩余提成到年终结算时一并结清。d)因款未及时收回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由公司酌情给予业务员一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e)由业务员签定的订单收款由本业务员负责,出现经济纠纷,如因公司服务及产品不到位而产生由公司负责,否则由业务员个人承担,从业务员月工资的(包括奖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还清欠款。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较坏的影响的,公司有权处以50元以下不等罚款,而不需向业务员解释。(本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配套制度)(注:以上制度是根据本公司性质以及管理现况而制定。)
第17篇 g公司销售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架构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奖励办法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惩罚办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 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第18篇 租赁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工作制度
租赁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工作制度
为确保在公司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对公司在管楼宇发生的重大客户投诉、重大纠纷、突发事件等问题能够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特制定zz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工作制度。
一、值班安排: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安排机动总值工作,机动总值班人员(下称机动总值)由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组成,实行每人一周轮值制,具体排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月底排定下月机动总值班表。
二、值班方式:
不计考勤,机动式值班。在晚间发生重大事件须到现场处理置的,次日上班时间或下班时间可作相应的延迟或提早,但须向行政人事部作情况报备及呈交《事件报告表》。
三、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暂定为周一至周六下午18:00分--次日早上9:00分。周日和其它节假日早上9:00--次日早上9:00。
四、值班物料:
1、《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记录本》;
2、机动总值手机 1台,号码:。
五、值班制度:
1、机动总值在值班期间全权负责协调处理本公司在管楼宇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重大纠纷、重大客户投诉等问题。控制局面,消除消极因素;
2、机动总值在紧急情况下代表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主管领导指示进行处理,情况危急的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非紧急情况且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机动总值可做好值班记录并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相关部门处理;
4、值班期间的工作时间内抽检巡视各区域服务站运作情况、各岗位工作状况以及办公环境维护,发现违纪、隐患及时纠正、处置;
5、轮值班期间工作时间内要求每个服务站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将巡检发现情况及跟进处理情况填写在《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记录本》内;
6、机动总值在轮值期间不能离开本市区域以外,在出现必须到现场处理的突发紧急事件时要求30分钟以内能赶赴至现场处理,如擅离职守造成出现问题后延误时间或遇事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严重失职论处;
7、轮值的机动总值要注意总值手机的及时充电、保持总值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来电时测及时接听,有未接来电时及时作出回复;
8、机动总值过程中认真填写《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记录本》,对需进一步跟进处理的问题要记录清楚相关细节和事项,并做好工作及总值手机的交接;
9、轮值的机动总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提前商请其他机动总值人员替班,但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备行政人事部;
10、遇到紧急、重大事件时要沉着应对,按照工作制度和程序请示、报告,处理过程要收集相关证据和拍照取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准确、及时;值班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所有涉密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传。
六、工作表格
1、《主管级以上人员机动总值记录本》;
2、《事件报告表》
事 件 报 告 表
村 号楼
事发日期: 事发时间:
事发地点:
事件类别: 罪案: 失火:
纠纷: 损坏:
受伤: 其它:
事件经过:
时 间详 情
调查原因:
所采行动:
措施建议:
报告人: 报告日期: 报告时间:
总经理批示:
第19篇 公司企业人员调配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员调配管理制度
一、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员工合理流动,同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员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时,可申请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包括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
第四条 员工要求调离公司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向本部门提出请调报告。
(2)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或劳资部)填写员工调离移交手续会签表。
(3)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还、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4)填写调离表及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员工调离时,工资的发放按员工与本公司所签聘用合同书办理。
第六条 人员调离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离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
第七条 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基本情况。
第八条 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
第九条 调入人员须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
第十条 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
二、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经内部人员调整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的需求时,采取晋升的方式选拔人才,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作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实行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机制内容如下。
(1)晋升原则。
①能调动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对被提升的人,大部分员工都认可。
②员工的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才可办理。
③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半年至少应修订一次,并于每年6月、12月前提报人力资源部,转呈总经理核定。
④各部门的职称及人数编制以部门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可以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的编制。
⑤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至少应满6个月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
⑥本原则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a.员工―培干(实习指导工、实习组长)―指导工(组长)―高级指导工(高级组长)―主管―高组主管―副厂长―厂长。
b.员工―文员―高级文员―助理(专员)―实习主管―主管―副经理―经理―总经理。
c.促销员―培训专员―促销主管―业务主管(销售主管)―业务经理(销售经理)。
(2)晋升条件。
品行良好,工作表现突出者;未违反公司任何纪律,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个月以上且表现良好者;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身体健康者;并达到以下一条或多条条件者,可给予晋升。
①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成绩突出者。
②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③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几年创利达到公司要求或成绩显着者。
⑤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⑥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⑦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晋升薪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不得晋升。
①品行恶劣,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②上季度曾记过或考绩在60分以下者。
③拖欠账款不清。
④参加非法组织。
⑤吸食毒品。
⑥经医院体检,本公司认为身体不合格者。
(4)晋升程序。
①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进行晋升前筛选准备工作。
②确定需晋升的岗位、人数、要求(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等)。
a.拟定日程安排。
b.编制笔试问卷和审核纲要。
c.成立审核小组。
d.需要准备的其他事项。
③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通过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等形式筛选出表现比较突出的人员,列出合适人选名单,收集相关材料。
④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单位对合适人选进行综合能力分析。
a.品行分析。
b.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
c.主管能力考核。
d.综合能力考核。
⑤人力资源部汇集、整理材料,会同晋升用人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合适人选发出考核通知书。
⑥人力资源部组织合适人选参加第一次考核,员工须填写“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对被考核者填写的“甄选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⑦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第一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二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二次考核通知。
⑧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参加第二次考核,主要进行文化试题笔试(需另拟定)。
⑨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第二次考核结果进行第三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第三次考核通知。
⑩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参加第三次考核,组织被考核者个别面谈,进行评审。
⑾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待晋升人员名单,需对待晋升人员进行岗前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
a.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拟定“在职技能培训计划申请表”。
b.待晋升人员培训完后须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
c.人力资源部对待晋升人员进行受训评估。
⑿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对待晋升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晋升人员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核后向中选人员发出晋升通知,向落选人员发鼓励通知。
(5)晋升监控。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单位须对晋升后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后期跟踪考核,每月月底考核一次,每次都需进行以下几项的考核。
①品行分析。
②生产部门业务能力分析。
③主管能力考核。
④综合能力考核。
⑤晋升等级。
第五条 总经理批准。其中,总经理提名由总经理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总经理审核。属人力资源部和各单位审核决定的,要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全资公司总经理自行决定,临时人员需填写“临时人员情况登记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公司。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员工降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降职的定义。
降职即从较高的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所以,降职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 降职的原因。
大多数情况下,下列情形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因为企业机构调整而精简工作人员。
(2)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应员工要求,如身体健康状况不好而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对员工降职。
(4)依照考核与奖惩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第三条 降职的程序。
降职程序一般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根据企业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然后呈请主管人事的上级核定。凡已经核定的降职人员,人事部门应以人事变动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公司内各级员工收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
第四条 降职的审核权限。
依据企业人事管理规则,审核权限一般按以下核定。
(1)高层管理人员的降职由企业最高管理者裁决,人事部备案。
(2)各部门主管人员的降职由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一般管理人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事部提出申请,报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核定。
(4)一般员工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人事部核准。
第五条 降职的薪金处理。
降职时,其薪金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其薪金按新的职务标准发放。
第六条 附则。
如果被降职的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四、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订立。
第二条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主管人员:是指部经理、室主任、组长。
(2)经管人员:是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编制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案应交代清楚。
(4)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制,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制。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分别签名盖章。
第七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清册编制完整,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上级领导处理。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级主管,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五、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不需经本人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入在编人员。
第二条 退休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年龄退休,未达到年龄提前退休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员工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延期退休手续。
第四条 不具有退休条件,但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条 各部门每年年初应填写本年度员工退休人员名册,做到按时退休。
第六条 办理人员退休,应按各部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查对本人工资台账,计算并填写测算统计表,连同审批表一并交人事部。
第七条 退休人员劳保福利规定。
(1)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按政府劳保规定,由财务部按退休标准计发退休费,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2)领取退休费的职工,享受本单位在职员工洗理费标准。
(3)员工退休后,其医疗待遇,直系供养亲属医疗待遇不变,外购药品凭医院外购单予以报销。
(4)退休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直系供养亲属救济费标准同正式员工。
第八条 退休人员的档案。
(1)人力资源部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对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有系统地记载,定期统计、归档。
(2)建立部门退休人员档案,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技术专长等。
(3)对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登记并统计退休人员情况。
六、解除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劳动人事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各事业部的合同制员工和签约服务期6个月以上的员工。
第三章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条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劝退,但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劝退应包括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暗示,而本人自己提出辞职申请的,也应享受劝退的待遇补偿。
第七条 如本公司员工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本公司予以劝退。
第八条 如本公司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适当的工作,本公司予以劝退。
第九条 如本公司员工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公司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本公司予以劝退。
第十条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绩效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钟点工以合同为准,但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第十二条 如本公司员工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本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 如本公司员工合同期内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本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如本公司员工经过岗位适应性培训后,其工作表现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本公司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除名是在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除名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除名员工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除名员工。
第十七条 如本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八条 如本公司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如本公司员工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 如本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如本公司员工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本公司予以除名。
第二十二条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辞职、劝退、辞退员工未在报告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或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离职手续者,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亦会将其转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三条 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原则上,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两个月前将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人员名单提交各部门管理部,各部门管理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或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下达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员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七、企业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第二章 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两次者。
(2)连续旷职(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借端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医院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需要者。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 ,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 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 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原则上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20篇 公司人员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为规范人员招聘和解聘流程,实现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流程,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电器公司所有部门(包括五金和整机)。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员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申请及人员的专业技能的考核;
3.2管理部负责按批准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招聘及人员入职资格的评定;
3.3相关部门及管理部负责离职员工手续的办理。
4.0规定
4.1人员招聘
4.1.1人员招聘类别
本公司人员招聘分为正式员工招聘和临时员工招聘两类。
4.1.1.1正式员工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有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和待遇。
4.1.1.2临时员工是指公司由于某一段时期人手紧张,向外临时招聘的人员。临时工不占用该部门正式编制,其计酬方式采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此外不再享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权利和待遇。
4.1.1.3临时员工表现出色者,在公司有增员需求而又能胜任增员岗位要求时,可以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同等权利和待遇。
4.1.1.4人员招聘渠道和要求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分为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内部员工中提拨(指从低职位向高职位)及内部员工推荐三种形式。总的招聘原则是: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和职位分析结果并有合法身分证明;内部人员推荐的原则为:被推荐人员在公司的表现状况作为推荐人资信度考核指标载入其本人档案;资信度有过下降历史的员工不再享有推荐用人的权利。
4.1.2人员招聘程序
4.1.2.1申请增员的条件_编制未满,因工作需要,做缺员补充的;_本部门有离、退职员工,岗位出现空缺的;_为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动作,经公司会议研究或总经理指令的;_新部门成立或部门重组时出现职位空缺的;_为使公司更具活力,制造岗位竞争,需招聘储备人才的;_其它突发性有人员需求的。
4.1.2.2增员计划批准程序_生产员工由用人车间提出申请,制造部长批准;_基层管理人员以上由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3招聘渠道公司门口、人才市场,广告、媒体、网站,职业介绍所,学校,内部引荐,内部招聘等。
4.1.2.4面试程序_生产员工:管理部初试,车间主管复试,制造部长批准。_基层以上管理人员:管理部初试,部门主管复试,隔级领导批准。_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管理部推荐)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初试,董事长批准。
4.1.2.5入职程序_经面试合格后的新进人员凭公司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医院做身体健康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员工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_由本人亲自到管理部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递交一寸彩照2张、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验明后留复印件后退回)、未婚证或计生证复印件各1份。_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4.2人员离职人员离职分为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工作调动四种。除自动离职和工作调动外均需亲自办理手续。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与公司的劳资关系和劳动合同一并解除,公司不予录用辞退、开除及自动离职人员。4.2.1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积旷工十五天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在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前,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4.2.2辞职
4.2.2.1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员工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
4.2.2.2员工辞职须填写《人员动态表》。并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交直接主管及管理部;如没有提前一个月就办理离职手续者,赔偿一个月工资给公司;
4.2.2.3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马虎、消极怠工。影响工作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职务代理人到位后,辞职人员可酌情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4.2.2.4员工按《人员动态表》的审批手续办理审批。审批程序为直接领导-部门领导-管理部-隔级领导。经各级领导同意后,交审批表交管理部才算审批流程完毕。
4.2.3.5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的内容在本部门进行有关文件资料、器具、工作等方面的交接,并到财务部、管理部、食堂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公司一切财产、物品并需各相关事项办理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员签名,若丢失财物则须承担按价赔偿责任。
4.2.3.6出现辞职情形,其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权要求管理部通知财务部暂时停发辞职者薪资直到交接清楚。
4.2.3.7管理部根据各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程序审查,核准。财务部凭管理部/制造部核算并经相关领导签发的工资单发放。离职者按规定的时间到财务部领取薪资。辞职人员不论何时办理离厂手续,领取薪资的时间均为每月三号,辞退人员领取薪资的时间,为办理离厂手续后五天内。
5.0附件:
5.1附件1:面试通知单
5.2附件2:员工入职登记表
5.3附件3:人员动态表
5.4附件4: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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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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