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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a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个有效的公司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业务目标。

1. 制度应围绕公司的战略方向,确保所有规定都能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

2. 设计时需涵盖各个部门的职能,从人力资源到财务,再到销售和市场营销,确保无遗漏。

3. 每项制度应清晰定义责任分配,避免职责模糊导致的执行混乱。

体系框架

公司制度的框架应包括基本政策、流程指南和操作手册。

1. 基本政策设定公司的总体行为准则,如道德规范和合规要求。

2. 流程指南详细阐述各项任务的具体步骤,以提高工作效率。

3. 操作手册则为员工提供日常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一致性。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工具,更是促进组织效能的关键。

1. 它们为决策提供依据,减少因个人偏好带来的不公。

2. 制度可以降低风险,通过预设规则防止错误和违规。

3. 稳定的制度环境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感,提升工作满意度和生产力。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1. 标题要明确,反映制度的主题。

2. 内容部分应逻辑清晰,分点列出,便于阅读和执行。

3. 使用专业术语,但避免过于复杂,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

4. 制度更新时,需注明修订日期和原因,以便追踪变化。

每个企业都有其独特的管理需求,因此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灵活适应。在尊重员工个体差异时,制度要能推动团队协作,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在实际操作中,持续评估和调整制度,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a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范文

第1篇 a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三条任职调查和体检

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

第四条考试时间

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

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4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

第五条笔试内容

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第六条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七条录用决策

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

第2篇 g公司销售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架构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奖励办法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惩罚办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 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第3篇 建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 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五条 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分公司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报常州市建设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 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全国通用,本省内调动工作的操作证继续使用,外省市调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凭操作证和档案由公司安全科上报温州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条 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食品公司保安人员日常工作制度

食品公司保安人员日常工作制度

一、总则

1、保安人员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值勤巡逻、门卫等保安值勤任务。

2、对在值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和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安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3、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值勤区域内的隐患,立即报告安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协助予以处理。

4、保安人员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法行为人应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5、保安人员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6、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非因公外来人员晚22:00之前必须离开公司。

二、具体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夜间由1名保安负责公司的值班工作;

2、值班时间: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员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着保安制服,按规定配戴保安标志。

4、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串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禁止在公司饮酒、吸烟、赌博。

5、值班期间,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安保部领导。

6、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对公司内及工作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三、班长职责

1、负责在每月1号上报保安人员值班表。

2、负责厅内的照明、空调及门窗的定点开关(早晨上班前半小时打开,晚上下班后即关掉)。

3、节假日期间如遇下雨、下雪应及时组织清扫,保持大门口环境清洁卫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职责

1、负责更换公司所有的饮水机水筒。

2、在公司办公楼值勤的保安人员负责接收当天的报纸及信件并送交安保办公室。

五、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工作情况、遵守公司管理规则情况、履行职责情况。

2、每月考核一次,出现一次违纪情况扣5分,考评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为不达标,如有进公司办事人员及公司内工作人员投诉者,由安保办公室调换保安员。

第5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公司特种设备的工作人员。

2、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动叉车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制冷作业人员。

3、叉车驾驶作业是指:仓储部门成品及原辅材料的装卸;

电工作业是指:高低压配电设备操作与维修

制冷作业是指:氨压缩制冷设备的操作与维修;

4、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取证和持证上岗要求;

◆执行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件,方可独立作业。

5、公司、厂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执行液态奶事业部人力资源处下发的《事业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内部鉴定上岗规定》和《关于特种作业、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上岗、转岗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事业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否则,不准上岗。

6、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试进行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第6篇 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一)一般员工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如工作需要,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补足8小时。

(二)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工作时间为:

上午8:20---12:00下午1:30---6:00

二、违反作息时间的处罚标准

(一)对迟到早退的罚则

1、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30元;一般员工每次扣罚20元;

2、任何人员在上班时间吃早餐,均按迟到一次处罚;

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罚;

4、一个月内累积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对旷工的罚则

1、经理旷工一天扣罚300元;

2、一般员工扣罚200元;

3、旷工二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在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所有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上(包括二天),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书及病历复印件,并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在人事部备档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二)扣款标准

1、工龄不满五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4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40%×(请假天数÷22)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3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30%×(请假天数÷22)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2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20%×(请假天数÷22)

四、事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如超过半天,部门经理同意后,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请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请事假一天扣款100元;

2)业务人员请事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2、非业务人员的扣款

1)非业务人员请事假,事假期间没有收入;

2)具体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请假天数÷22)

五、出差审批权的界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公出;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出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六、请假、公出应履行的手续

1、请假和公出人员必须事前填写《请假单》或《出差申请表》,报批后交到人事部;

2、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可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事后二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不按时补办手续,除按相关条例处理外,将予以批评或30-50元的处罚;补办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连续请事假5天或全年事假累计达8天以上(包括8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包括10天),仍不能参加工作且重新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的,应办理停薪留职;

5、全年病假累计达20天以上(包括20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打卡规定

1、市场员每天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非市场员每天打卡三次,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下班各一次;

2、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前台文员具体负责打卡的监督执行及统计情况,月底根据考勤卡、请假单、出差申请及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做出统计,交各部门经理核对后将结果报财务部执行;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请假、出差或外出公干(含轮休、培训),应事先上交请假单或出差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档或审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上交请假单者,事后补交不得超出两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30-50元;

5、因业务原因外出,当天中某一次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一天内填写《外出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交到前台办理相关考勤统计,超过规定时间者(一天),一律按电脑原始考勤记录统计。

6、在大区内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先告知人事部门,再带交由出差所到地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早上上班未打卡,特殊情况当天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一律视为迟;

8、虽按时上、下班却忘打卡,每忘打一次罚款5元;对每月累计5次忘打卡者,记为迟到一次。

9、虽按时上、下班却忘带卡者,每次罚款10元。

第7篇 装饰公司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涉及到夜间施工的由项目经理安排人员轮班值守。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工程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工程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送公司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但需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年底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工程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项目部人员可以因事因病请假。事假予以扣除当天工资,病假出示病假证明书不予扣除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因事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临时有事则需要向工程部经理电话告知。

第8篇 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9篇 公司从业人员离职制度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 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 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五、从业人员在接收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资照发。

六、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处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

以上所称薪资,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资为准。

七、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呈转公司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呈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说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八、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10篇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安部、生产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第11篇 a公司从业人员离职制度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五、从业人员在接收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之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资照发。

六、依照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处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工资。

以上所称薪资,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之薪资为准。

七、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呈转公司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呈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说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八、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12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三条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规范云南瑞土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审定和培训取证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和取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我公司安全生产所涉及的采、等多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特殊工种就占了一定的比例。为了搞好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升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减少和避免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经常和反复的安全培训。为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工作,结合生产需要,对公司的特殊工种培训持证工作做相关规定:

1、 申报程序:

安全环保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矿山部及选厂应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送须培训人员名单,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

2、 报名须知:

(1) 各单位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定岗定员,避免人员流动,造成持证人员流失。

(2) 已持证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在换证复检至新证书未领取期间上岗的,属于证件有效。

⑶ 已参加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未领取证件的,属于持证上岗。

(4) 已经报名,尚未参加培训考试的不属于持证上岗。

3、 责任划分:

(1)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将培训名单报送至人教处,延误人教处工作时间的属于单位行政领导的责任。

(2) 安排未持证的职工上岗操作的属于单位领导的责任。

⑶ 人教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向相关部门报送培训名单,错过培训时间的,属于人教处行政领导的责任。

第13篇 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集体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特岗人员”的任命、解除、审计等各方面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单位的行政部门的“特殊

(重要)岗位”人员。

第二章特岗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特岗人员的对象

特岗人员共分三大类,分别为:

a、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行政副总);

b、部门的行政负责人

(部门经理);

c、物品管理的负责人

(车辆、设备、档案等);

第五条 特岗人员的考核标准

季度工作考核分数不得低于90分,低于90分者应予以撤换。

第六条 特岗人员的任命

一、任命

a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不得外招),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b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不得外招),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c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司机员除外),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二、 任期

特岗人员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任期时间,最短不低于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届满三年必须对原岗人员位进行轮岗

(对调单位或部门)。

三、 公示

特岗人员应当在任命前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采用网站公布的方式,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 就职

公示期结束后,下达任命通知,任命通知采用

(网站)通知的方式。

第七条 特岗人员的待遇

一、住房补贴:

a类人员标准5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b类人员标准3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c类人员标准1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二、 交通补贴:

a类人员标准5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b类人员标准3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c类人员标准1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第八条 特岗人员的离任

一、特岗人员的离任是指以上人员离开现职位,包括届满离任和提前离任,具体分为:调岗、免职、辞职和退休。

二、 特岗人员离任前,各单位的人事、行政、财务部门须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经审计通过后方可离任。审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年1月

附表1(档):

《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第14篇 _公司业务人员远控制度

h公司业务人员远控制度

1、公司各级员工每天必须记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当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当日工作心得,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第二天工作计划,合理化建议。

3、级对下级工作日志要定期检查、点评。

4、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工作日志。

a)业务经理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市场调查,如发现有欺骗公司的。

b)情况,将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停发工资,就地解聘。

5、工资管理制度

采用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6、区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进行素质考核及业务考核。

a)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展情况。

b)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财务管理制度

a)因私人问题需预支工资的,必须书面申请,由综合部部长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否则无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资金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请,事情紧急,可直接找总经理审批。

c)业务员所签业务订单,自送货之日起,三日内回全款,按正常业务提成提取,超过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为处罚,十五日到三十日内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为处罚,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业务员此订单剩余提成到年终结算时一并结清。

d)因款未及时收回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由公司酌情给予业务员一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

e)由业务员签定的订单收款由本业务员负责,出现经济纠纷,如因公司服务及产品不到位而产生由公司负责,否则由业务员个人承担,从业务员月工资的(包括奖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还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较坏的影响的,公司有权处以50元以下不等罚款,而不需向业务员解释。(本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据本公司性质以及管理现况而制定。)

第15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

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

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2 / 7

2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

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3 / 7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根据培训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培训对象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4 / 7

第16篇 z公司前台人员工作规范规章制度

实施日期:

1、目的:为保证公司内外通讯信息畅通,对来访人员进行友好接待,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2、范围:公司前台工作人员。

3、内容:

3.1服饰要求:

前台人员直接代表着公司形象,故应着装得体、整洁大方、举止文雅、化淡妆。

3.2电话接转

3.2.1电话铃声响两下,前台人员应迅速接听,接听电话时应音调柔和,语气平稳,使用规范用语“您好,大众联合”或“大众联合,您好”等。

3.2.2对待来电者礼貌、热情,首先弄清来电者身份、意图,可应用以下话语询问来电者:“请问你贵姓”,“请问您哪里找”,“请问你找哪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等。

3.2.3明白来电者意愿后,在征得被访问者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将电话转给被访者接听,当被访者正忙无法接听或因特殊原因拒绝接入来电,前台人员应代被访者表示歉意,并婉言相告,同时记录来电者之联系电话及联络人,必要时获悉来电者的留言,然后将所记录信息转达给被访者。

3.2.4待来电者结束谈话先挂断,使用礼貌道别语:“谢谢,再见”等,道别后将电话轻轻放下,并将必要内容作记录。

3.2.5前台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上班时间私自或帮人接打私人电话。

3.3访客接持

3.3.1当客人来访时,前台人员应礼貌大方,积极主动热情予以接待,不以貌取人,不分贵贱,平等相待,征询对方需访对象后递送茶水,并通知被访人员;会客、洽谈原则上在会议室,未征得人力资源部同意,不得带入办公室内;对于来访公司高层领导之客人应先问清楚是否事先有约,并主动通知被访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带至其办公地点,并作记录。

3.3.2客人走后,应及时收拾茶具,以保持良好办公环境。

3.3.3严守公司秘密,不得同客人过多寒暄。

3.3.4对于个别不受欢迎之客人,应马上向公司报备。

拟文审核核准

第17篇 集团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发掘其潜力,特制定《__ __ 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单位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内部各直属单位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权责划分

一、集团人力管理中心权责:

1、 制定、完善员工培训制度;

2、 根据培训需求调查及分析拟定、呈报培训计划;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 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集团各单位的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 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 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 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二、 各单位权责:

1、 制定本单位的人员培训计划;

2、 制定本单位相关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 收集并提供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培训信息;

4、 配合集团总体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 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做出针对性的安排,避免为了培训而培训。

第五条 单位全体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各单位的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其他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培训工作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各单位的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单位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综合素质培训体系

第八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二、 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

三、 培训时间:不定期。

四、 培训地点:所在单位负责。

五、 培训形式:授课、讲座、交流会等。

六、 培训内容:公司发展历程、业务范围、组织架构、人事架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七、 培训要求: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入职培训,当期培训无法参加的人员顺延到下一期。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予以转正。

第九条 《雏鹰计划》

一、培训对象:集团内部各单位所有的正式员工

二、 培训目的:依靠单位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内部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三、 培训时间:课程为两天8课时。

四、 培训地点:上海市

五、 培训形式:授课、讲座、交流会等。

六、 培训内容:基本的工作技能、知识、技巧等。

七、 培训要求:正式员工都必须接受一次雏鹰培训,当期培训无法参加的人员顺延到下一期。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得予以升职加薪等。

第十条 《雄鹰计划》

一、培训对象:除单位负责人以外的管理人员

二、 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业力量,提升中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能力和技巧,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三、 培训时间:一年共两次,课程为两天8课时

四、 培训地点:国内城市,每一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 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研修班、外出考察等。

六、 培训内容:管理课程培训、学员间交流互动、名企参观学习等。

七、 培训要求:

(略)

第十一条 《精英计划》

一、培训对象:单位负责人

二、 培训目的:为以上人员提供集体学习交流、考察国内著名企业的机会。

三、 培训时间:一年两次,课程为一天4课时加一天参观学习

四、 培训地点:国内城市,每一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 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研修班、外出考察授课等。

六、 培训内容:主要包含组织变革、领导力等课程;著名企业参观、交流和学习。

七、 培训要求:

(略)

第四章岗位技能培训体系

第十二条 各条线

(包括行政、人事、财务、党务工作等)应定期开展外部、内部培训活动,每季度各条线各岗位的培训活动不少于一次。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培训管

第18篇 某公司品管人员任用制度

公司品管人员任用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品管人员任用制度,确保从事品质管理的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以利于公司品管体系的顺利推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管部工作人员的甄选、任用,除依公司相关人员的人事制度外,尚需遵守本规定。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品管部检验人员任用流程

2.1初选规定

(1)品管部根据人员编制定额、工作负荷等因素确认本部门需增补之检验人员需求,包括岗位及人数,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

(2)人力资源部根据品管部之申请予以审核后,以内部招聘形式向本公司员工公布招聘条件。

(3)本公司品管检验人员原则上不外聘,均从第一线员工中选拔。其基本条件如下:

(a)18~25岁。

(b)高中(含)毕业以上学历。

(c)在本公司服务半年以上(一年以上者优先)。

(d)为本公司正式工或合同工。

(e)最近六个月之考绩良好以上,且所受奖励多于处罚。

(4)本公司员工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由本人自荐或其所属部门推荐,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内招推荐表》。

(5)推荐(或自荐)者填上应聘人姓名、性别、工号、所属部门、出生年月、进厂日期、工种。

(6)应聘人所属主管签署对该员工的表现评语。

(7)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人最近六个月之考绩与奖惩状况。

(8)人力资源部将符合条件的庆聘人的推荐表汇总至品管部后,由品管部组织笔试与大面试。

2.2笔试与面试

2.2.1笔试规定

对应聘人之笔试,由人力资源部与品管共同命题,主要考核目的在于了解应聘人的下述能力(知识):

(1)基本知识与学历是否相称。

(2)理解能力。

(3)公司产品知识。

(4)品质观念、意识。

(5)书写与表达能力。

(6)拟任岗位应有的其他知识。

2.2.2面试规定

笔试合格者,由品管部主管或相关干部面试,面试的目的在于了解应聘人的下列技能(品性):

(1)品质观念。

(2)对出任品管人员的动机与认知。

(3)动手能力。

(4)细心。

(5)道德品质。

(6)拟任岗位应有的其他技能与品性。

2.3试用与任用

2.3.1录用规定

(1)对笔试、面试合格者,由品管部提出录用建议。

(2)经应聘人所属主管及总经理核准,由人力资源部公布被录用者调至品管部试用的人事异动令。

(3)被录用人于异动生效日前交接完原有工作,并于异动生效日至品管部报到。

(4)被录用人在品管岗位应有三个月左右的试用期。

2.3.2培训规定

(1)试用品管人员应由品管部组织对其进行一系列的专业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发予品管人员上岗证后,方可正式成为品管人员。

(2)培训内容一般包括:

(a)品质意识与观念。

(b)公司各种品质管理文件、规范。

(c)产品技术、品质知识。

(d)国际、国家标准。

(e)测量、试验仪器使用。

(f)各种品管应用于手法和表单的使用。

(g)产品检测方法。

(h)品管人员应具备的其他知识。

2.3.3试用规定

(1)未取得上岗位之前,试用品管人员应参与实际工作试用。

(2)试用品管人员无上岗位,不可单独从事检验工作,须由持有上岗证之品管人员以师徒方式指导其工作。

(3)试用期间,品管部各级干部应经常查核试用人员工作状况,并加以辅导。

(4)试用期间之考核、奖惩等管理由品管部进行。

2.3.4任用规定

(1)试用表现良好,且如期取得品管上岗证的人员,由品管部提报、人力资源部公布,予以正式任用为品管人员。

(2)试用表现良好,但未能如期取得品管上岗证的人员,经品管部建议,可适当处长试用期,延长期内考核通过,获得上岗证者,可予以正式作用为品管人员。

(3)试用表现不佳,或未能取得上岗证的人,经品管部提议,以试用不合格退回其原属单位。

3.其他被充规定

(1)品管检验人员如内招无合适人选需外聘时,由人力资源部依公司人员聘用相关规定外招,但仍需经过试用、培训的过程方可正式任用。

(2)品管各级干部任用渠道有三种:

(a)由品管部人员内升。

(b)由公司其他部门调任。

(c)外聘。

(3)由品管部人员内升之干部依公司有关升迁之管理规定处理。

(4)由公司其他部门调任之干部除依公司有关升迁之规定处理外,应对拟任用人员经过品管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用。

(5)外聘之品管干部除依公司有关人员聘用之管理规定外,对聘用人员应经过品管上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任用。

(6)本规定是对公司人员任用相关制度的补充,应用时应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4.附件

[附件]hc10-1《品管人员试用转正表》

第19篇 公司人员录用制度

某公司人员录用制度

一、录用程序

1、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实行五个工作日的岗前考核;在此期间,其考勤情况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

2、用人部门经理或主管通知岗前考核合格的试用人员,到人事部领取报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人事部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内上交担保书,员工登记表、个人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3、应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员工工作牌,核查担保书准确、真实、无误后,通知其领取《劳动合同书》;

4、应聘人员填写《劳动合同书》后交给所属用人部门经理,用人部门经理填写有关内容后交给人事部门核对、盖章并备案;

5、应聘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后即成为公司的员工,其薪酬从应聘之日起计薪。

二、填写资料的要求

(一)填写担保书

1、试用人员必须在领取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担保书的填写工作;

2、担保书必须由担保人按公司要求亲自、逐栏、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3、担保人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4、担保人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5、担保人须积极配合公司人事部门的核对工作;

6、如经核查担保书填写内容失真,被担保人一律不予录用;

7、公司员工不得充当担保人;

8、如有特殊情况,公司新招非业务及财务人员由部门经理做担保的,必须获总经理批准。如该人员出现问题,由该部门经理担负主要责任。

(二)填写《员工登记表》

1、填写者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地逐栏填写表格;

2、所填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楚无涂改;

3、填写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4、人事部门应认真检查《员工登记表》,凡发现填写不规范、不详细的,则一律返回重写;

5、填表注意事项:

1)必须贴照片;

2)通信联络处写原家庭地址而非现在暂住地址;

3)必须填写电话、邮编;

4)家庭成员必须填写父、母、兄、弟、姐、妹等详细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地址;

5)在备注一栏上签名并填写进公司时间。

(三)填写《劳动合同书》

1、填写者填写时力求字迹清楚无涂改,否则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公司也须加盖公章;

2、填写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3、填写者须认真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及最后一页的乙方签名、日期和签订地;

4、如经核对发现填写内容虚假失真,公司对填写者一律不予录用;

5、除以上填写者须填之内容外,其余内容均由乙方所属部门经理填写。

三、相关规定

1、不按规定时间上交资料的,或经人事部核查发现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公司一律不予录用。

2、公司试用时间以三个月为期限,签订合同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也可以季度或半年为期。

3、试用、正式和提职时间以用人部门经理填写合同时限为准而不以乙方签字日期为准。用人部门经理在填写乙方基本工资一栏时,必须按公司财务部制定的工资标准中基本工资金额为准。

4、公司与主管以上(含主管)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5、合同签订后,由公司加盖公章,一份给乙方保存,一份交由公司指定合同保管人存档。

6、在公司转正满一年以后,由公司负责办理暂住证费用。办理后不满一年离开公司则从工资中扣除该费用。

第20篇 公司车间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公司车间管理人员考核试行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针对员工的要害业绩指标(产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治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

二、考核车间:原料、成型、烧成、分级包装、模具(其他车间部门暂不考核)

三、考核内容:本月产量、质量缺陷计划,产量、质量均衡率。详见每月车间生产指标和车间缺陷控制目标。

产量均�率=(天天实际完成/天天计划×100%之和)/月工作日

质量均�率=质量达标品种数除以当月所生产的品种数乘以100%(即品种质量达标率)

四、考核方法:将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基数按不同职级划分:车间主任600元,副主任500元,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400元。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根据产、质量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数发放工资,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第一条对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的考核:考核基数×30%作为产量工资,考核基数×50%作为质量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产量均�率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质量均�率工资

l产量浮动工资=本月完成产量/计划完成产量×(考核基数×30%)

注重:当本月完成产量除以计划完成产量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50%)

注重: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产量均�率浮动工资=完成产量均�率/产量均�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重:当完成产量均衡率除以产量均�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均�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率/质量均�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重: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应得工资=基本工资+(产量浮动工资+质量浮动工资+产量均�率浮动工资+质量均�率浮动工资)+补贴

第二条对质检的考核:考核基数×80%作为产、质量工资,考核基数×20%作为产、质量均衡率工资。质检主要考核质量指标。

l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80%)

注重: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均�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率/质量均�率计划×(考核基数×20%)

注重: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检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质量浮动工资+质量均�率浮动工资)+补贴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的考核负责人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的考核负责人是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二条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核沟通;

第三条具体考核步骤在各岗位的考核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四条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五日至六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技术部、质量检验部、生产部每月6日前把产质量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根据上报材料指导相关车间作工资,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车间主任有权利、责任在考核总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班长、质检员工资,根据他们所承担指标完成好坏情况进行调整,每月6日前把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没大问题,原则上尊重主任意见,并实施监督。

第三条各车间每旬利用黑板报形式公布一次车间产质量指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同时每道工序每旬评选一次产质量第一名、产质量进步最大第一名、产质量倒数第一名、产质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两名予以公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评选方案由各车间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本考核制度从20__年11月正式实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a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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