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的构建如同建筑一座坚实的大厦,需从基础开始,步步为营。首要任务是确立核心价值观,这将作为所有规则的基石。接着,我们需要识别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将这些节点转化为具体的规章制度,确保每个部门、每个职位都有明确的行为指南。
制度体系框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组织架构、职责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员工行为准则等。这些模块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一个全面而严谨的制度网络。例如,组织架构定义了各部门的角色和责任,而风险管理和绩效考核则确保了运营的有效性和员工的积极性。
制度并非束缚,而是保障。它为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减少了决策的不确定性,增强了团队协作的效率。良好的制度能预防潜在问题,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同时也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它如同公司的dna,塑造着企业文化,影响着每一个成员的行为模式。
制度的书写格式应保持一致性和专业性。每项制度应包含标题、目的、适用范围、定义、职责、程序、参考文件和修订记录等要素。表述应简洁明了,避免冗余和歧义。使用行业标准术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轻微的语法瑕疵可以增加人性化的触感,但关键信息的准确传达不可妥协。
公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管理层的深思熟虑和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1篇 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是煤矿生产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技术审批行为,实现矿井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批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审批内容
1、安全技术内容分类
安全技术常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的安全技术问题,需经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县局审批。
重要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问题报县局备案。
一般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安全技术问题。
2、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残煤边角煤开采利用;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7)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8)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9)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设计,事故矿井整改措施,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等;
(10)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3、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程设计;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
(5)巷道贯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与防治水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煤、掘进、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联系通知单(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等。
二、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1、重大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科室论证、设计优化→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长审批→拟文呈报县局审批。
2、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根据业务科室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查→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县局备案。
3、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批准。
4、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
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救护队进行会审。
5、井下电气焊、气割措施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三、安全技术审批权限
(一)矿长审批权限:
井下电气焊、气割、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1、回采相关规程和措施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综采工作面调斜、旋转安全技术措施;
(4)综采工作面延长、缩短、对接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h≥2m)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陷落柱、火成岩、天然焦措施;
(9)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安全技术措施;
(10)采煤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3)改变两巷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
(16)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17)“三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18)在同一采面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措施;
(19)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20)采煤工作面托伪顶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火药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大倾角(≥25°)上、下山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术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通风机检修停运、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的措施;
(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主要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震动爆破、崩溜煤眼措施;
(10)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11)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2)矿井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4)矿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
(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措施;
(2)中央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3)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水平大巷轨道整修安全技术措施;
(5)乘人装置安装与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
(1)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2)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
(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
(4)采掘工作面底板改造(打钻、注浆)设计;
(5)井上、下供水孔设计;
(6)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地质报告的修订和完善;
(8)重要贯通测量设计或说明书;
(9)各种测量观测站设计。
6、井巷维修
(1)井筒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2)井筒冬季防冻安全技术措施;
(3)开拓、准备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井巷的报废;
(5)从报废巷道中回收材料与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
(1)水平与采区设计方案;
(2)采掘工作面设计;
(3)采掘工作面各系统设计及说明;
(4)车场、变电所、绞车房、煤仓、矸石仓、泵房、水仓、机头硐室、充电硐室、火药库等单项工程设计。
(三)生产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生产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回采、掘进、井巷维修、其它”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h<2m)、过煤柱、冒顶区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3)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25°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5)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劳动组织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巷道开口、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施工硐室、车场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过断层、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
(5)巷道扩大断面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工程(绞车窝、矸石硐、水窝、钻机窝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挑顶、拉底、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8)采、掘工作面处理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9)掘进工作面使用溜子、小绞车、掘进机、耙装机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入)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其它
(1)采、掘工作面停、开(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3)推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5)爆破材料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6)局部施工设计修改;
(7)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通风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及临时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技术措施;
5、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五)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机电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超长、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固定设备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措施;
3、机电设备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采掘工作面拉移胶带机尾、胶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
5、大巷运输、斜巷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及实验措施;
6、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
7、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8、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9、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0、更换高强胶带、钢丝胶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11、用胶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12、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
13、射钉枪、电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六)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地测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地质测量”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钻孔设计变更;
2、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3、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
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七)参加安全技术审批的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办法
1、会审办法
(1)准备会审的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设计或编制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天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预审。
(2)责任科室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相关科室人员按时参加会审。
(3)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已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的人员。
(4)有关人员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时,应自行详细记录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
(5)会审时,预审人员将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逐一提出,让参加会审人员讨论,让编制人员整改。
(6)会审时,责任科室负责整理参加会审人员的意见,形成“会审意见”;设计或编制人员必须根据会审意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会审意见落实情况”。
(7)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对分管专业的内容签字认可。如相关内容需要修改,参加会审人员可不签字,待设计或编制人员修改完善后再签字,但签字落款日期仍为会审时的日期。
2、传审办法
(1)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必须由主管科室首先审批,编制人员根据审批人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只有在主管科室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准传审到其它科室。
(2)传审时,相关科室审批人员分别对分管专业内容逐页签字确认并将审批意见按序号写明在“审批意见”页中。如相关专业内容需要修改,审批人员可待修改后签字确认。
(3)措施传审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即所有参加传审人员的审批日期为同一日期。
3、审批分工
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各业务科室针对不同专业内容,分工负责。
(1)生产科负责
文字部分:概况、地质、水文情况、巷道布置、巷道支护、矿压观测、质量标准、采煤工艺、掘进支护工艺、施工方法、采煤工作面顶板控制、循环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采煤、顶板管理、防治水等相关内容。
图表部分:综合柱状图、巷道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断面图、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图、采煤工作面支护图、巷道开口大样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表、循环作业表。
(2)机电科负责
文字部分:装载运输、管线敷设、供风、供水、供电、排水、运输、照明、通讯与信号、油脂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类机电设备管理、斜巷运输管理、供电与电气管理等相关内容。
图表部分:设备布置图、设备与工具配备表、供风供水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
(3)安检科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内容。
(4)通风队负责
文字部分:爆破作业、通风计算与验算、风机选型与安装、风筒吊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通风与瓦斯管理、爆破与火工品管理等相关内容、灾害预防与安全避灾。
图表部分: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表、通风系统图、防尘防火系统图、避灾路线图。
(5)监测队负责安全监测监控部分、瓦斯监控系统图。
(6)调度室负责煤质管理、灾害预防与安全避灾部分。
(7)劳资科负责劳动组织与人员配备部分。
(8)企管科负责技术经济指标部分。
第2篇 宣钢公司安全绩效监测与测量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绩效监测与测量,明确测量内容及方法,获取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完善提供足够的信息。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目标的跟踪监测及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和过程的测量。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全厂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3.2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并对全厂的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和考核;定期组织对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完成的情况的监控和测量及结果进行监测。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按时检测或向外委托检测及档案的归口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动态。
3.4办公室负责监测测量仪器计量仪器设备的外委校准、维修及档案的归口管理。
3.5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各种职业性健康检查,负责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3.6各科室、车间负责本部门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测对象的控制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4、工作程序
4.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
4.1.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的制定依据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的确立;
c)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要求。
4.1.2安全科每年3月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计划中应包括:
a)监测的频率;
b)监测范围;
c)监测标准;
d)监测程序;
e)资源配备;
f)监测方法与技术。
4.1.3各部门按照安全科制定的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绩效监测计划。
4.1.4安全科要每年更新监测计划,在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监测计划。
4.2安全绩效监测内容:
a)安全、健康目标;
b)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情况;
c)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
d)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依从程度;
e)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管理方案、运行控制、作业指导书等;
f)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及建档情况;
g)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
h)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
i)职业危害检测情况;
j)安全、健康有关的数据统计、分析;
k)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
l)变化管理回顾情况;
m)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
n)安全、健康投入情况;
o)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
p)培训情况;
q)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
4.3监测范围
安全绩效监测范围包括全厂的生产单位及科室生产经营活动。
4.4安全绩效测量的判断依据:
a)各项安全检查结果;
b)职业危害体检结果;
c)符合性评价结果;
d)设备的检测检验结果
e)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报告;
f)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
g)内部评价结果。
4.5安全绩效测量方法与要求
4.5.1安全科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年定期组织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
4.5.2对职业危害性进行定期监测,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提出处理意见,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4.5.3根据《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的规定,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统计、上报重伤(死亡)事故报表和月、季、年度工伤事故报表并建档。
4.5.4对各类测量与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管理制度》
4.5.5通过需求分析,对培训情况进行统计。
4.5.6现场员工的行为抽样检查,可依照《任务观察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各部门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表及专业检查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
4.5.7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要求,保持本单位的安全绩效。
4.5.8安全科应在每年12月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内的相关职能科室及车间的安全绩效测量。
4.5.9测量应使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绩效模块。
4.6监测质量的保证
4.6.1监测与测量要按照有关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6.2监测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监测工作。
4.6.3对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与维护,确保监测仪器可靠性和准确性。
4.6.4测量部门根据需要向技术计划部门提交监测测量设备更新计划,经审批后,由公司供销部购置。
4.6.5保留监测的记录的与结果,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4.6.6各科室、车间对本部门的监测要每月进行了回顾,并及时与安全科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7监测结果分析及改进
4.7.1安全科负责在每年12月对本年度的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得出《安全绩效分析报告》通过绩效结果分析,制定安全绩效改进计划,安全绩效的改进应当在安全绩效分析报告中得到体现
4.7.2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等执行安全奖惩考核时,应将安全绩效测量结果作为判断的依据。
第3篇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公司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公司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食品卫生责任制,保护公司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公司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公司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指负责全面管理的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直接人责任是指具体负责公司食品卫生管理的行政部长、食堂负责人、相关岗位责任人。
三、责任追究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参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分别各部门、公司行政部门以及各部门实施。
四、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有错必纠、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事故的,应当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一)未设立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公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三)未落实上级检查整改意见而造成事故的;
(四)公司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行政部长、食堂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一)公司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二)对政府行政部门或公司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三)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四)没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的而造成事故的;
(五)未定时检查公司食品卫生安全,发现隐患未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而造成事故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一)采购员:必须向供应商索要采购的相关证件(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严把食品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公司,若因采购员对食品质量把关不严,造成中毒事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并处造成损失二倍的罚款。
(二)验收员对采购回来的食物逐一清点入库,既要验收数量,又要验收质量,对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不予验收入库,若验收把关不力,造成中毒事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并处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三)保管员对验收入库的食品要离地隔墙分类摆放,做到先进先出,若保管员失职导致食品霉烂变质或被污染造成中毒事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并处造成损失的二倍的罚款。
提高防范意识,按时开关好操作间、营业间的锁,不定期加强对食堂周围的巡逻,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若工作失职造成中毒事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并处造成损失二倍的罚款。
(四)炊事员在加工过程中要做好“三防”工作,防止污染和过期变质食品流到员工手中,若在加工和贮藏过程中工作不力而造成中毒事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并处造成损失二倍的罚款。
(五)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治病救人工作,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若隐瞒实情不上报造成事态扩大或恶化,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20__年9月__日)起执行。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根据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署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5篇 涂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合肥乐千年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11日,注册资金为伍佰万元,经营范围:内外墙涂料、内外墙保温材料,法定代表人是方超。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a、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方超,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b、第二负责人是黄知英,职务: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c、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6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过程,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各类变更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变更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过程及环境等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术语
3.1人员变更:指新入厂职工(劳务工)、内部岗位或工种调动、离岗复工、外来人员等。
3.2工艺、技术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等。
3.3设备设施变更:指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3.4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3.5管理变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职责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随时地协调各相关单位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变更后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培训需求,安排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归口审核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归口审核工艺、技术变更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落实主管部门的变更工作安排,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员变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执行。
5.2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技术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设备设施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操作(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5.4作业过程(程序)、作业场所变更,由所属单位负责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变更时,由安全保卫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培训、学习。
5.5变更流程:变更申请单位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审核---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分管负责变更的领导审批----落实完成后----变更的归口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申请单位归档。
5.6变更的申请:
5.6.1公司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申请时,变更申请人应统一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联:一联归口审核部门保存、二联安全环保部保存、三联申请单位保存)。
5.6.2“变更申请”对变更的原因要准确真实,有科学依据:在进行各类变更前,变更申请人要进行充分的实际情况调查,弄清变更前所存在的真正问题和缺陷,从而使变更的目的明确,有科学依据。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变更申请表”进行变更申请,申请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责任人。
5.6.3“变更申请”提出的变更方案要先进合理,内容要明确具体:
(1)变更的方案应是目前合理、安全、经济的和可实施性强的,这样才能保证存在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部门产生多个方案,应优中选优。由变更的终审负责人负责,在部门范围或总厂范围内针求最佳方案。
(2)变更内容要详细说明,必要进附图、附表、附数据,这样在各级评审过程才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现隐患和事故。
(3)“变更申请”内容中,申请人应对变更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不得隐瞒可能存在的风险。
5.7变更的审批:
5.7.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归口主管部门审核、安全保卫处和公司领导审批,不得越级进行评审。
5.7.2对于各类变更,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机、物、环等缺陷进行的改进,在变更中的各级评审人员,应全面进行考虑审查,以规避风险,保证变更的有效性。认真对变更内容认真进行风险评价,补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实施性、经济性、科学性等。
5.7.3变更的公司领导负责人,负责确定对相关部门评审意见的汇总,综合评价存在风险、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签署最终审批意见。
5.8变更的实施
5.8.1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单位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8.2变更的实施要认真落实各类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反馈各类异常。
5.8.3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归口主管部门要下达明确的变更通知,并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起始时间和责任人,明确变更申请中提出的各种风险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实施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变更的具体要求后,按方案实施。
5.8.4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非预计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变更申请单位及归口审批部门,具体实施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9变更的验收
5.9.1变更的验收工作由变更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的要求。各类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即为验收组成员,共同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和剩余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由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9.2通过验收的变更项目,列入所在所在单位正常的管理职责中,负责修订和完善因变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规程等内容,保证变更的安全、有效实施。
5.10任何单位、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总厂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考核。
5.11变更注意完善项目包括:
◆及时修订各类规程防止老规程误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旧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标识防止旧标识错误使用;
◆完善职责权限范围,防止变更引起的职责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类表格等;
◆进行变更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第7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各部室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每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部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基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8篇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第9篇 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7
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7
为保护公司的计算机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病毒防护
第一条装有软驱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入网。
第二条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三条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计算机室负责。
第四条任何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计算机室负责安装。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第六条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第七条u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第八条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第九条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第十条由计算机室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部管辖范围内所有计算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第十一条由计算机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计算机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由各专业负责人和计算机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第十三条由计算机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十四条除计算机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计算机设备。
第十五条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六条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第十七条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第十八条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第十九条所有带锁的计算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第二十条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所辖计算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三条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1)凡是发现以下情况,计算机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①计算机感染病毒。
②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③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④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⑤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⑥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①违章作业。
②保管不当。
③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3)计算机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10篇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3职责
3.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公共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公共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和检查各单位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4内容
4.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4.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综合管理部审批。
4.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4.2警示标志管理
4.2.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4.2.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4.2.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2.4生产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3直接作业环节
4.3.1危险性作业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执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4.3.2承包商作业
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培训教育,各种作业活动必须按公司制度办理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按相关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完善安全设施,参加公司与该施工有关的安全联席会议等,施工现场所在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综合管理部对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实施。
4.3.3危险化学品作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作业。必须严格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11篇 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公司“安全、达标、高效、科技、文明”建设,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积极性,做到安全生产责、权、利的有效统一,落实永龙公司“系统抓、抓系统”的管理理念,真正实现“供电零中断,设备零失爆,运输零失控”的机电运输零目标,天禹煤业决定推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机制,特制定《天禹煤业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安全考核目标
(一)公司机电、运输系统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力争杜绝二级非伤亡事故,消灭一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标准;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评估达到b级(奋斗目标a级)。
(二)基层单位安全考核目标
1、机电队、运输队、综掘队、巷修队、探放队、采煤队、 掘进队、开拓队:
(1)杜绝斜巷跑车事故;
(2)设备零失爆;
(3)消灭重大机电事故。
(4)杜绝供电二级事故(全矿井停电10分钟);
(5)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为确保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奖(罚)月底考核。兑现周期、每月上级工资指标下达后,首先预留安全目标奖励所需资金,其余部分用于工资结算。
三、月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原则
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所分管的业务范围、风险程度、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机电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情况以数据的形式表示,量化核算成安全目标管理收入。考核内容主要由安全事故、主要安全隐患、严重“三违”等项构成。
2、机关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机电科实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对各区(队)分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机电、运输事故、主要安全隐患等,所对应的项目进行扣分。
3、区队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区(队)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执行奖励和处罚;未实现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给予扣分。
四、奖罚的执行
1、机电科科级管理人员奖罚由安全科负责直接制表;单位(区队)负责人、技术员由机电科根据当月考核情况制表,报安检科备案,各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分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2、机电科科室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文件比例,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提供单月出勤人数,安检科按比例换算出单位奖罚金额(区队一线生产骨干按单位当月出勤人数的10%-15%计算;当区队有借调人员时,其所借调人员中表现突出的也要列为生产骨干,予以奖励)。科室、区队必须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3、机电科井下机电设备管理员、机电科井下电气操作工,安检科根据人数核定奖罚总额。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制定二次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分配,但上、下浮动不得超过人均的30%,奖罚人员名单及金额报安检科审核。
4、上述奖罚人员由安检科审核后,经分管公司领导和总经理审批,企管科执行(出勤、区队一线生产骨干由企管科把关)。
五、要求
1、管理人员出勤少于21个班的不享受安全目标管理奖。
2、科室业务骨干系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确定,科室内部奖励人员由科室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确定。
3、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必须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在企管科备案,区队无安全目标管理奖二次分配办法或搞平均主义的一律停发安全目标管理奖。
4、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受处分人员,从受处分月份开始,安全目标管理奖罚,按受处分后的职务执行,直至处分取消。
5、企管科、安检科参加每月对各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分配情况抽查一次。
6、各单位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安全目标管理奖的,不该分配的数额从区队第一负责人安全目标管理奖中扣除。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天禹煤业。
第12篇 纺织公司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的力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在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澳泰公司内所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2 职责
2.1 厂办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2 企管办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全管理事项。
3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3.1 劳动者被本公司录用后,应在厂办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厂办和劳动者本人各持一份。
3.2 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4)其他要求。
3.3 厂长办公室持已签的劳动合同办理签证手续。并为员工办理工资卡片、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3.4 劳动合同的文本应由厂办等单位审核、确认。
3.5 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若属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经济赔偿金。
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条件之一;
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期满。
4.3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
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 考核
对不遵守劳动合同安全管理规定,按考核条款执行。
第13篇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
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
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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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
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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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根据培训内容不同,确定不同的培训对象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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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分公司安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 积极协助经理、书记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3.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4. 协助经理、书记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5. 审查和验收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 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7. 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8.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9.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1.监督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2.协助分公司经理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3. 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15篇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真正使用到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矿产量每吨8元,按月提取。
第二条财务部要建立安全费用专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安全设备、设施。矿山和选场和防尘、地质监控、防火灭火、防排水和防洪、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通风系统和安全通道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支护和防治井巷片邦、采空区封闭、巷道封闭,边帮滑坡、机电设备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坝)的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措施。
2、危险品库房和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炸药总库、井下(上)发放站、配电室、化验室、油库等车间和库房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措施)等设施设备。
3、生产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物种和仪器的安全监测和检验。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及安全生产评价。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安全标志及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程序
(一)有计划使用:年初由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二)随时申请使用:由于生产变化,需增加或更换安全设施,生产使用单位随时写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验收审批程序:依照年初安全投入计划或审请,由资产部、安全部和生产部共同验收。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企管部进行核算
第16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17篇 制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
第18篇 建设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9篇 s物业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饭菜必须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绳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4.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必须及时关闭总阀;
6.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液化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7.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20篇 s公司安全动火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二、用火范围
在公司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三、用火管理
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四、用火级别划分
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一、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
(一)、一级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
3、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管线。
4、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用火。
5、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一级用火处理。
(二)、二级用火:
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其它临时用火。
(三)、固定用火:
在公司内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为公司办公室前,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主管提出申请,由安环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分管厂长审查批准后,由安环科负责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站批准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用火。否则严禁用火。
2、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车间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安环科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并报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站批准后,方可准许用火。
3、固定用火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由安环科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主管厂长进行审查并报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站批准后方可。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质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六、承包商用火管理
承包商在用火管理范围内进行用火作业,均按一级用火作业处理。审批手续为:由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向安环科提出申请,工程项目主管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经安环科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用火。
七、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分日常用火和大检修期间用火,日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大检修期间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用火点每年由公司安环科检查认定一次。
八、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2、装置进行大、中检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若中间罐不具备倒空条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予以隔离。
3、进入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6、节假日期间的用火,按一级用火办理。
九、动火分析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动火分析人应对分析结果负责。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专职安全员或当班班经理负责提出。
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4、用火化验分析标准:可燃气休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具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具小于0.2%为合格。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动火时间超过4小时,需重新取样分析。
十、用火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环科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十一、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
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十一、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用火监护人的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3、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十二、用火范围及监护范围
1、一级、二级用火,限1处l张用火作业许可证,1人以上监护;
2、检修期间的二级用火,限1处1张用火作业许可证,1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但最多不超过3处。
十三、动火用电
生产装置区域、要害部位及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用电管理部门应根据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为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十四、用火作业许可证
1、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由;第三联监护人持有,监火时随身携带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第四联存放在用火点所在的车间或岗位;
2、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不需要填写的栏目,一律用“/”表示;
3、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保科存档。
4、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十五、附则
本标准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安环科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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