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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5(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公司保密制度-5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运营犹如一座大厦,制度就是其坚实的基石。搭建制度体系,首要之务是明确公司愿景和战略目标,确保每一项制度都服务于这一核心。接着,需界定各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配,使制度有条不紊地覆盖各个工作环节。要建立反馈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框架应包括基本规章制度、部门规程和岗位细则三大部分。基本规章制度设定公司运营的基本规则,如员工行为准则、财务政策等;部门规程则针对具体部门的运作,如市场部的营销策略、人力资源部的招聘流程;岗位细则细化到每个职位,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这三层架构相互支撑,形成完整且灵活的制度网络。

重要性和意义

制度如同公司的“法律”,保障了内部秩序,防止了因无规可循导致的混乱。它促进公平竞争,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良好的制度有助于塑造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对外展现专业和诚信的形象,吸引优质合作伙伴和人才。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保持清晰、简洁,避免冗长和复杂。标题应直接反映制度内容,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正文部分,可采用编号列出条款,如1.0、1.1、1.2等,方便阅读和引用。条款描述要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确保执行时无歧义。制度应注明生效日期和修订记录,以追踪其历史演变。

在构建和执行公司制度的过程中,我们需保持敏锐的洞察力,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以实现制度与业务的动态匹配。管理层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推动制度文化的深入人心。通过这样的制度建设,我们可以共同打造一个高效、和谐、有竞争力的企业环境。

公司保密制度-5范文

第1篇 公司保密制度-5

公司保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 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 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 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 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 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 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 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 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 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 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 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 自行解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 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 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 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 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 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 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 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 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 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 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 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 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 ~500元。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 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 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 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2篇 某某电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某电器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范例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提纲)

为保守公司秘密,保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守则。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 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第4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某某房地产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某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1.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移动硬盘为绝密级;

2.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行政人事及财务人员移动硬盘为机密级;

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非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责任与处罚:

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4.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4.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4.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4.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4.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6篇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5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机密安全,加强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内部。

第二章保密规定

第三条保密内容:

公司管理信息:公司重大决策、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公司重要管理信息等。

业务资料:公司采购信息、公司销售信息等。

公司及部门的各项会议机要及文件。

其他如工程资料、工程规划、公司发展计划等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

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四条保密措施及要求:

未经总经办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司保密资料拿给客户看。

任何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室。

与外公司人员通电话或进行洽谈时,要出言谨慎,不得向外公司人员透漏真实资料和公司管理信息。电脑储存的文档、资料、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复制、删除、加密和转存。

严禁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涉及公司机密的内容,不得在任何场所讨论与公司机密相关的问题。各类需保密的文档、会议机要、资料在电脑中必须加设密码进行保存。

所有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及网络密码,并定期更改。

所有机密资料不得复印,且必须领用签名,专人保管。

任何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出差的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文

件资料。

未经许可,不得超越权限查阅他人邮件资料或公司网络的相关资料。

不得使用其他网络传送公司相关资料。

在与外公司人员交流时,不得将公司内部重要信息对外透露。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7篇 装饰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所有档案分为三类:

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一般档案各部门经理均有权查阅;保密档案各部门经理如要查阅的,必须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才能查阅;绝密档案一般不准任何人查阅(注:副总、总经理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的部门经理,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查阅,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2、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不得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3、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4、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5、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6、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7、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8、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9、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10、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商品进价和公司的重要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11、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以上各条,公司员工应倍加注意,若有违犯,视情节给予警告、扣分、记过、记大过,或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如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权力。

第8篇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公司机密保密制度

地产项目客户资料及公司机密的保密制度

1、置业顾问仅保管个人所接待的来电、来访和成交客户资料,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2、内业与销售经理掌握整个售楼处的客户来电、来访和成交资料,内业未经销售经理同意,不得将资料擅自向他人传阅 ;

3、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内容有:

客户来电资料、

客户来访资料、

成交客户资料

项目基本资料、

房源及销控情况

项目排号时间及地点、

销售资料、

内业资料

会议记录

总结报告

培训资料

公司上级领导的联系电话

薪金待遇

公司其它保密文件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保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立即解聘,并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第9篇 _公司保密制度-2

某公司保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 。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 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 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第11篇 e公司保密制度

e公司保密制度

一、保密制度

1、为保证公司机密信息,使公司免受不公平竞争带来的损失,公司对有关文件资料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2、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保密制度。

二、保密的文件资料范围

1、与公司业务经营或公司分支机构业务有关的客户、技术和其他有关公司信息。

2、公司已经或将要告知员工的经营或技术信息,或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或察觉到的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有关的和/或无关的经营和技术信息,特别是有关公司的销售赢利、市场份额、价格、经营策略、商务谈判、客户资料、新产品及研发、投资及财务数据、上市进展、组织机构、业务拓展、经营计划、数据库资料等。

3、员工的薪资、期权及各种津贴补助情况。

4、公司的各项研究报告、策划方案。

三、保密文件资料的主要来源

1、__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创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与其目前或未来业务及研发有关的任何资料;

2、员工本人在__公司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参与发明、提议、设计等产生出来的方案、资料,

包括已经公开和尚未公开的资料。

四、保密的具体规定

1、员工的工资、期权及补助费,属本公司人事机密范畴,除非政府有关执法机关执行有关公务外,不得对本公司内外人员透露。当由于您的原因造成失密,上述报酬中的奖金、期权将被取消,其他各项报酬也会大幅度下降。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于本公司的秘密,员工应该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要将有关秘密的文件带到不该带的公共场所。发现同事在不宜场所谈论涉及公司保密事项时,应主动提醒,加以劝阻。当有丢失、泄密保密文件时,应立即向您的上级汇报并尽最大努力来争取果断补救措施。

3、当您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工作时,应将全部书面机密材料文件(包括报告、图册、磁盘、磁带、光盘等)交还公司并保证不得将公司的秘密外传,否则公司将诉诸法律。

4、任何不经许可越级阅览公司机密材料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5、公司从保护其利益和技术的角度出发,可以针对某些工种人员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处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公司是否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或其他任何处分,公司均有权追索员工因其违反规定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公司任何损失的责任,并有权要求员工做赔偿。

第12篇 _房地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

1.目的: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保密工作。

3.职责

公司的安全保密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

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4.工作内容

每位员工入职时均应与公司签订保密义务承诺书。

公司内部的文件、资料、管理规定、发展动态、重要合同、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重要商业活动日期、重要客人来访、人事变动、工资福利等均属于商业机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向外界和公司其他员工透露。

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凡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带密级的文件和资料。

公司的机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机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的机密。

记载有公司机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严禁在办公桌上存放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与外来人员交谈或交往中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员工在使用完电脑后,要及时关闭,避免遗失和泄露信息。

公司领导的办公室,任何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公司领导的文件柜、资料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

外来人员到公司联系业务,均应到会议室商谈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公司员工在与外单位人员进行业务交往中出具公司有关资料和信息,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凡发往本公司以外的传真,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才能发出。

公司员工如果违反公司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13篇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制度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规章制度

一、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由泄密动机,公司将给予违犯者500元的经济处罚.

1、将股东会或高层会的会议内容随便放在其它部门,或故意让他人查看的.

2、口无遮拦与员工或代理商交流不该交流的话语,投诉一经落实的.

3、随便发牢骚的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电脑或电脑聊天中非业务谈及公司内容.

二、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泄密,公司将给予违犯者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直接将公司资料交予同行参考的.

2、在市场上散发不利于公司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外方提供公司的员工资料的.

4、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透露发货量和销售额的.

5、向他人提供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的.

6、向他人提供产品核心资料的.

第14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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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格式怎样的

公司保密制度范文

(七) □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

第二条 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

第七条 、

第八条 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规定的秘密内容的;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6篇 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州__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处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处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 第二款所列内幕信息;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所列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 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

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三)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内幕信息。

第三章 内幕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十条 内幕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在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十一条 内幕人员的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 规定的人员,包括: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上市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

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的有关人员等。

(二)其他因工作原因获悉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人员;

(三)上述(一)、(二)项下人员的配偶、子女和亲属;

(四)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都应加强对证券、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学习,加强自律,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刊或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报纸或网站。

第十六条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替代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存在或正在筹划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当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上述事件尚未披露前,董事和有关知情人应当确保有关信息绝对保密。如果该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予以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拟讨论或实施重大重组、再融资等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时,应如实、

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上述记录应与项目文件一同保存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第十九条 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内幕知情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二十条 非内幕知情人员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知情人员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知情人员,受本制度约束。

第二十一条 内幕知情人员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知情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准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第二十三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证券、财务等岗位及其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

第二十四条 打字员在打印有关内幕信息内容的文字材料时,应设立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现场。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二十六条 文印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中,损坏的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

第二十七条 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机要、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

第二十八条 内幕信息公告之前,财务、统计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月度、中期、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在正式公告之前,前述内幕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内幕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可给予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内幕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17篇 快递公司保密制度

快递公司保密制度保密条例

1、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公司秘密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战略策略、各类经营管理文件、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各类业务财务的账目、凭证、报表、业务渠道、客户信息与名单、客户价格、客户价格优惠幅度、各业务员辖区及营业厅的分布情况。

3、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本公司商业秘密以及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安全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电子文件要加密。

4、工作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包括各类价格表、合同书等)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外出洽谈业务,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不得向公司其他职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秘密,各类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借用,如需借用,复印翻印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各类会议内容不得在外随意传播。

6、严守客户商业秘密,快件处理过程中,严禁随便翻阅快件信息内容,不得私自抄录、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名址、单位、电话等快件信息。

7、整理快件的工作场所,严禁闲杂人员擅自进入,公司职员严禁将快件私自带回与工作无关的任何场所。

8、隐匿、毁弃、非法开拆、发现破损快件及时上报主管人员,严禁盗窃快件,如有发现,直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交回各类公司商业秘密文件及资料,删除所掌握的各类秘密离开公司后不得利用公司秘密或原先业务往来从事经营活动,三个月内不得在同行业单位内从事工作。

10、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工作之外私自谋取个人利益。

11、参加过公司组织或委派培训的职员,违反保密制度,除赔偿泄密损失外还要双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12、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及时上报,情节较轻的给予50—200的扣薪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500—5000扣薪处理以及辞退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3、本保密制度实施后,无论任何岗位新老职员必须共同遵守。

第18篇 s商务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销售政策;

4、销售协议;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19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保密制度的通知致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第20篇 f公司移动存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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