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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通讯费用报销制度是管理运营中的重要一环,它旨在确保通信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支出。建立这样的制度需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1. 明确报销范围:确定哪些通信费用可被报销,如工作电话费、网络费、会议视频费用等。

2. 设定报销标准:根据职位、职责和业务需求设定不同的报销额度,确保公平性。

3. 制定审批流程:明确从提交报销申请到审批完成的步骤,确保流程透明且高效。

4. 建立记录系统:设立电子或纸质的报销记录,便于审计和管理。

体系框架

公司的通讯费用报销制度框架应包括以下部分:

1. 制度目标:阐述制度的目的,如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2. 报销政策:详细列出可报销的项目及标准。

3. 审批流程图:清晰展示报销审批的各个阶段和责任人。

4. 财务规定:说明报销凭证的要求,如原始发票的保存和提交。

5. 异常处理:设定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超支或紧急情况。

重要性和意义

良好的通讯费用报销制度有助于:

1. 提升财务透明度:防止滥用资源,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查。

2. 控制成本:通过设定限额,引导员工合理使用通信资源。

3. 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的流程减少误解,加快报销速度。

4. 维护员工公平感:统一的标准避免了因个人待遇差异引起的不满。

制度格式

通讯费用报销制度的格式应清晰易懂,包括:

1. 标题:简洁明了,如“xx公司通讯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2. 引言:简述制度背景和目的。

3. 主体部分:详细阐述各项规定,用子标题区分不同章节。

4. 结尾:包含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以便跟踪更新。

通过上述步骤,我们可以构建出一套既实用又符合公司需求的通讯费用报销制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有效管理和健康发展。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范文

第1篇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

为便于工作上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通讯资源和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通讯费用管理分为移动通讯和固定电话费用两部分。

移动通讯费用管理针对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即工程师、主任级别(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因工作需要、外勤联络频繁的部分人员(外联人员、公务车司机、供应采购人员、招聘人员、行政人员、销售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审批后可享受通讯费用报销。

固定电话费用管理适用公司所有部门办公人员。

二、移动通讯费用报销程序

1.全额报销人员凭营业厅的话费发票据实报销(不得拿充值的发票报销),报销人员应积极采用优惠套餐服务或由财务部先预备存入,保证手机无论何时都不欠费。

2.限额话费报销人员

限额话费报销人员多应用本地号码及优惠套餐。综合管理部根据本人提供的话费票据(附后)造册且不超过限额额度,超过部分都由员工本人承担。上月的票据于17日前提供完毕,由薪资专员负责收齐票据造册,由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再由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的《手机话费报销册》,后再打入工资中。

三、相关规定

1.享有话费报销的人员,在工作时间(或晚上不加班人员在22:00前)必须保持开机。如发现多次违规者,扣除当月的话费报销或当月话费不予报销。

2.凡报销性质及标准发生变化,均需重新填写申请单,且通讯费用报销的变化从综合管理部收到申请单的次月开始生效,当月仍然按照调整前的性质及标准执行。

四、固定电话费用管理

1.部门需安装固定电话,填写申请单(见附表3),签核完毕后交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根据签核意见,向中国移动、联通申请开通号码及相应功能。

3.公司配备的电话机和号码,根据业务需要开通相应功能。

4.综合管理部每月根据中国电信的账单打印话费清单并申请付款;

5.综合管理部将话费异常情况知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同时,对话费异常的号码,再打印详细的通话记录;

6.综合管理部将查实的异常通话情况上报领导,同时知会相应部门负责人;对滥用公司电话资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追缴话费、罚款等处理。

五、附则

《通讯费用报销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解释。

六、附件

第2篇 公司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种履历表、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经历材料及求职原始材料。求职原始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照片、面试记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胸透检验单(要求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出具的体检证明须真实有效)等材料。

(二)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三)工资调整审批表。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类材料。

(六)有关培训学习经历及成绩、学历情况等材料。

(七)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八)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九)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十)各种岗位责任书、竞聘、施政方案等。

通过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二)参加各级人大或各类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三)业务考绩材料、技术方面的贡献材料及各项论文着作篇目等。

(四)出国审批表及在外期间鉴定材料。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的记录材料。

(九)对违纪、违法事件的申诉、申报以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五条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已经处理完毕,而不是悬而未决或没有最后审定和处理意见的文件。

(二)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对反映多人有关情况的材料,应当分别制成以个人为单位或反映本人情况的材料,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三)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

(四)档案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带有虚构、想象、夸张的成份;人物传记、写人物事迹的报告文学、个人回忆录都不得归档。

(五)档案内容应当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时间不明的材料,要尽可能查清注明;涉及个人重大问题的材料,如需查清,应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后,方能归档。确定材料能否归档时,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应对档案中应当具备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记,并有计划地进行收集补充。

应妥善处理不应归档的材料:

(一)经过鉴别,凡应转往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的材料,应填制《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员档案)。

(二)接收单位清点核对后,应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

(三)凡属退还本人的材料、证章等,应开列详细清单,证明材料(物品)名称及份(件)数,经批准后退还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处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四)对不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可经批准后给予销毁,并应对其本人说明。

(五)销毁人事档案履行一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应遵循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原则。

(二)应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范围与人员管理应相一致。

(四)材料增减时应进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档案原件作为正本,对于机密性较高的人事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副本。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建立

(一)集团公司总部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职人员原始求职材料,并对于员工在岗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须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档案建档要求,经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子)公司人资科于每月的5日前将员工电子文档花名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三)员工所在部门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门员工基础档案,并对员工在职期间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籍地、学历、职称、岗位)的变更情况的记录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编号

(一)人事档案编号构成:档案代码+四位数字,按顺序编号。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人事档案代码取正式名称前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采购管理中心,其人事档案编号为cgg。

(三)员工辞职后的档案编号继续保留,不重复使用。

(四)同一部门员工的档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同一个档案袋内,调动或辞职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员工档案,若档案袋中员工档案已抽完,此空档案袋继续保留。抽出档案后应该在档案袋上予以标明。

第九条 人事档案建立的

具体程序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顺序。

(三))在档案袋目录上登记材料名称及其相关的内容。

(四)将新的材料存入档案。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大学生、聘用人员、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备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门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二)其他员工在职期间所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归档。

三、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程序

(一)人事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调配通知单或调令取出应转走的员工档案材料。

(二)在档案袋的人员编号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时间、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和开除、自离、晋升等)及转入地点。

(三)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将《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放入员工档案一起,并将档案袋密封后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五)收档公司、部门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且及时反馈到转出公司、部门。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装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能由员工本人带走,携带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偷阅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科级(含)以上级别,转正后一月内由所在公司、部门按转档程序和要求将档案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被免职后,其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转档程序和要求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门一月之内将其档案抽出,装订成册存档,并妥善保管二年。销毁时须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

第十五条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程序办理

(一)档案的查询应先申请,说明查询的对象、理由和范围,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不得随意让人查阅员工档案。

(二)外借员工档案须经所在公司、部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档登记。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星期。若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各公司、部门、个人需要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理由,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门内部查阅、借档和出具证明也应按照程序进行。

五、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人事档案存放必须配备专门设备,不得与其它档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存放应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六、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除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绩效奖金20-50元/次:

(一)人事档案不全的。

(二)档案交接不清致使员工档案丢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当手续将人事档案带出档案保管场所的。

第3篇 企业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要求

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监管措施

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要求

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监管措施

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凡是发现:

电脑感染病毒;

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凡发现由于:

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

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第4篇 企业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外公文的制作、收发及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公司为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公文的规范、起草、核稿、公布、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公文分类

公司公文按其内容性质分为5类,包括:

1.制度类公文

2.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

3.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

4.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

5.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

五、权限划分

1.制度类公文代码为a,由综合管理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和签发。

2.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限公司部门级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代码为b,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和签发。

3.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代码为c,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根据相关部门的发布内容拟稿,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由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核、签发,综合管理部备案。

4.对政府等部门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代码为d,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部门的报送内容拟稿,由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5.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代码为e,由综合管理部拟稿,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6.各类公文发文端口、审核人、签发人、公文类别、公文头、公文字号详见附表一。

7.各类公文拟稿、审核、审批和发放均需依照权限实施,并办理审批手续。公文签发审批表详见附表二。

六、公文格式

1.内容范式

1)制度类公文

经公司××××××会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现发布×××制度,自×××

年××月××日施行。特此通知

2)任免类公文

经公司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如必要),决定设立/撤销××机构,任命/免去××先生/女士为××职务,以上任命自××××年××月××日起生效。特此通知

3)其他类别公文内容范式参照其文种固有格式书写。

1.文本格式

发文用纸为a4纸,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黑,正文一般为四号字,仿宋体,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cm,文件名与分隔线空1行,正文1.5倍行距,正文与文件名空1行,发文单位与正文空3行,发文日期与发文单位空1行,发文日期与发文单位位于页面右下靠右位置,发文单位公章盖在发文单位正中。

2.公文编号

1)制度类公文、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和对政府等部门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采用按发文的时间先后顺序获取公文编号。

2)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分别按各自的公文文种单独编号,并按发文的时间先后顺序获取公文编号。

七、公文保管

所有公文原稿及其签发审批单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按类别建立公文发文登记表格,进行发文登记和档案管理。发文公文登记表和作废公文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类外部单位收文进行分类登记和档案管理。收文登记表详见附件五。

八、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九、附件

第5篇 企业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

企业(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___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公司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 ,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办公室主任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参加人。讨论研究和议定公司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三、政工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必要时可根据主持人的指示通知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第6篇 某公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当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7篇 企业公司进出门管理制度

公司进出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各类物品及人员出入厂区的行为,明确出入手续办理流程,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出门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投产前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及物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公司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统一管理。

四、进出门类别

公司进出门管理主要包括车辆进出门、非本公司人员进出门、大宗货物/物品进出门管理几大类。

五、管理措施:

(一)车辆出入

车辆出入一律实行凭证出入。其中,本公司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外单位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出入。通行证登记及发放信息由综合管理部定期更新后提供给保卫科。

1.本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包括本公司、集团、集团其他子公司员工所有或长期在公司使用的车辆。车辆通行证由车辆使用者本人到综合管理部申请,申报车辆牌照、车型等信息。综合管理部根据申报信息进行登记,并编流水号。

车辆通行证制作完成,综合管理部将发证至本人。申请人必须将车辆通行证放置在明显位置,以便值班保安识别。

已领取通行证人员更换车辆,需依照流程重新申请,并将原通行证退回。如该人员离职,综合管理部需将通行证收回。离职人员如无法交回,将处以罚款100元,该罚款在离职工资结算时扣除。

2.外单位车辆:外单位车辆包括短期在公司出入及长期出入车辆。

1)短期出入车辆

短期出入为当日出入或在公司有短期任务,一般最长停留时间为一周。短期出入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通行证,由车辆使用者本人至门卫处凭有效证件换取临时通行证。门卫处发放的临时通行证有效使用期限为一个工作日,该证必须在当日24点前交回。

2)长期出入车辆

长期出入车辆为在公司进行工作协调、有施工任务、合作关系等需要长期驻厂的车辆,一般停留时间在一周以上。在开展工作前,车辆所属单位将车辆信息报至对应的业务联络部门,由该部门将信息报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据此登记并制作临时通行证。申报信息包括:车辆牌号、车型及所属单位。

每辆外来车辆领取临时通行证需将行驶证或驾驶证作抵押,并缴纳50元押金。任务完成后,联络部门敦促通行证使用者及时交回,否则,抵押物品和押金不予退还,并对联络部门做出一定处罚。

(二)物品出入

本制度中需管制出入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访客携带的各类私人物品、外方施工单位携带进入物品、可能与公司资产混淆的相关单位物品,公司废弃料、废旧设施设备等公司其他资产。

1.访客携带的大宗/大件物品

访客携带出入的大宗、大件物品,包括厂商的样品、货物等,虽不属于公司资产,但有可能与之混淆的物品,门卫都必须严格查验、登记。出入手续不全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大宗、大件物品入厂时,如无法确定该物品将永久性的留在公司,对应的业务联络部门有责任告知对方在门卫处办理物品入厂手续,详细登记入厂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待物品出厂时,将入门单交门卫查验。如出、入物品查验完全一致,予以放行;如出入查验不一致,在出厂者及业务联络部门给予合理解释前不予放行。如无法给予合理解释,凡与入厂物品登记不一致的部分予以扣留。

2.外方施工单位进出物品

外方施工单位进来的工程设备等物品,要在商务合同中附清单注明,进出公司时,必须在公司保卫科值班岗亭进行登记后进入公司及施工现场。

进门登记的信息包括: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装载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状态、是否需要携带出门等信息。

出门时,凭经批准的《物品出门单》出门。《物品出门单》的信息包括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装载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状态等,保卫科在与进门时登记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如核对有误,保卫科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与施工单位的对口部门进行沟通,并上报对口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必要时,上报总经理。

《物品出门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保卫科核查,一份由公司主管/对口部门存档,一份交出门方备查。出门方备查联在查验完毕后由保卫科收回。

3.公司员工携带物品出门:日常生活用品、个人物品不需要批准。公司物品、他人物品必须填写《出门申请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出门。

4.废旧物资出门

公司废旧物资在投产前主要包括生活废料、废旧设备/工具、工程废料等。公司所有废旧物资将由指定机构或个人负责处理,机构及个人资料由废旧物资归口处理部门报保安队存档备查。其中:生活废料由综合管理部总务科负责处理,废旧设备/工具、工程废料由工程基建部负责处理。

1)生活废弃料

生活废弃料出厂,由综合管理部总务科开具《物品出门单》。负责处理生活废弃料的单位持单出厂,保安查验后放行。

2)废旧设备/工具

废旧设备/工具出厂,由设备/工具使用部门先申请报废,并经批准后确认报废。经确认报废的设备/工具均能作为废旧设备/工具处理。废旧设备/工具出厂,由工程基建部开具《物品出门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负责处理废旧设备/工具的单位持单出厂,保安检查无误后放行。

5.设备/工具出门

因为维修、维护、更换、调试、测试等原因,公司设备、工具需要出厂,资产所有部门必须提前办理出厂手续,准备《物品出门单》给门卫查验。以上单据必须由资产所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可以授权主任签字,并以电话形式确认。如有必要,设备出厂维修必须会签装备部。

设备、工具等返回公司,资产所有部门必须在入厂时交门卫查验、销账,做到出入相抵。如出入记录不一致,短缺部分计入部门成本。

保卫科每月将《物品出门单》装订成册交至财务部核对、备案。对逾期未归的物品,资产所有部门需提供合理解释。

6.工程基建物资

所有工程基建物资出厂,由出门单位开具《物品出门单》,经工程基建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厂,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可以授权主任签字,并以电话形式确认。工程物资出门须与进门时

登记资料进行核对。

7.人员进出:包括本公司人员和非本公司人员进出管理。

本公司人员凭《工作证》(考勤卡)出入。

一般业务往来的非本公司人员进行公司,一律先凭有效证件在保安岗亭处进行登记后放行。出门时将有受访人员签字的《来访接待单》交保。

参观考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进门时,由对口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报,明确单位及人数后通知保卫科放行。

8.其他说明

《出门申请单》、《物品出门单》必须明确签字人,原则上为各部部长,部长不在时,可以授权主任签字,所有签字人员必须有签字字样交门卫处备查。

六、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保卫科负责实施。

七、附件

出门申请单

说明:1.《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主管部门存档,一联交出门人备查,一联交保卫科留存。

2.《物品出门单》在出门时交值班保安核查无误后签字放行。

第8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 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 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 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 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 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 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11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9篇 企业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委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10篇 公司企业更夫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保卫-更夫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围:

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部分区域卫生。

二、安全保卫工作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工作时间不得喝酒,消除火灾隐患。

3、工作时间定期(晚10点、早7点)巡回查看,重点检查用电、照明、动力、门窗等部位。

4、报警电话,遇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必要措施。

5、每天做值班记录,并于第二日早向行政部经理汇报情况。

三、本保洁区域及标准:

8:30分之前完成九层交易大厅及通往机房通道的卫生。

具体要求:擦拭办公桌桌面、电话、电脑、办公椅、地面拖地、收垃圾。

要求:用干净毛巾(干湿两条)。暂空闲的办公桌椅。

保洁标准:无垃圾、无碎屑、无污迹、无死角。

四、其他: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五、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违纪情况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六、行政部对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11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 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2篇 公司企业卫生间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第13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研究院,所,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各专业公司和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在企业内部形成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5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企业应当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逐步将安全管理体系化,并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尽可能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和科技成果,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6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及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7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领导人员负责制.

第8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认真履行职责.

第9条 各级领导人员缺额或外出期间,由代理者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第10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 经理( 院长,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院长,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要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

(四)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七)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两定期制度,即组织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八)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与考核工作.

(九)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安排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十)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如实上报.

(十一)企业内实行的各种承包,委托经营,设立的控股公司,以及与外单位签订的各项承包,委托经营等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职责等内容的条款,并认真进行检查.

(十二)副经理(副院长,副厂长)在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公司(院,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起到保证作用.

(二)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带领职工遵章守纪,做到安全生产.

(四)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带领工会,共青团组织共同支持生产经营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监察部门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

第13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

(二)督促并协助行政开展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关心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女工健康,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章行为,支持职工的合理要求.

(四)组织好工会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监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列入职代会议事日程.

(五)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卫生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4条 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人(

第14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

第十一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范 围

第229条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好用.

第230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31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232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33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234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35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36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

第237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第四节 管理分工

第238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239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240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41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242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43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44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第245条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其安全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46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47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及设备,电器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厂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48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如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49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50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51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53条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第254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第15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16篇 公司企业资产控制制度

企业(公司)资产控制制度

第一条 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

第二条 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

第三条 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

第四条 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第五条 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

第六条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

第七条 已签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

第八条 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

第九条 负责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人员,须要有充分保证。

第十条 上项人员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

第十一条 各项付款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戮销案,防止重复请款。

第十二条 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条 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

第十四条 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

第十六条 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条 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

第17篇 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6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个人档案和生产资料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个人资料;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个人资料,生产资料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18篇 某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19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基层编制本部门目标及实施计划,各基层单位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3)常务副厂长批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4)工作程序。

(1)制订

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常务副厂长批准后实施。

(2)实施

常务副厂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办公室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办公室负责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第20篇 万科企业股份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制度

vk企业股份公司薪酬管理政策(07年b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员利益,规范薪酬管理和支付;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保有和吸纳优秀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司薪酬理念,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vk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下属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员适用于本政策。

第三条 以下所称薪酬项目的标准,系指职员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为公司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当时公司在此薪酬项目上应予支付的报酬。

第四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此政策的解释。

第二章 薪酬理念

第五条市场化:市场是影响薪酬的最大因素,公司提供业内及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的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第六条规范化:规范化是公司运营所遵循的底线,薪酬福利等管理制度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政策法规要求

第七条因岗而异:薪酬体现不同岗位在决策责任、影响范围、资格要求等方面的差异。

第八条成果分享:公司获得的每一个进步都和广大职员的努力密切相关,公司发展的同时要让职员分享成功的果实。

第九条均衡内外部报酬:关注薪酬等外部报酬的同时,亦不能忽略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个人成长等内部报酬。

第十条加薪原则:

对于基层员工,其对短期工作业绩负责,与在岗经验亦高度相关,工作业绩及岗位经验是加薪所考虑的主要纬度,当期收入与短期考核直接挂钩。

对于管理人员,其对长期的工作业绩负责,调薪与业绩和能力高度相关。

第十一条 薪酬保密:公司保持薪酬政策的透明度,但个人薪酬数据属于机密。

第三章 一般原则

第十二条 从职员入职之日起开始计发薪酬。

第十三条 薪酬发放结果,包括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应发和应扣项目、金额、发放形式等,应以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保存。书面记录必须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第十四条 现金发放的薪酬项目必须支付给职员本人,并由其签收。委托代领的,必须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承担社会保险义务,同时依法从职员薪金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员本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六条 个人劳动所得应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依法从职员现金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薪酬结构

第十七条 因工作性质不同,物业职员薪酬结构划分为w系列与y系列,具体适用范围为:

w系列适用范围:安全类、保洁类、绿化类、会所类主办(含主办)及以下物业职员。

y系列适用范围:适用非w系列的物业职员。

各公司可对w、y系列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调整范围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八条 w系列月薪金=基本工资+加班费+月奖金+司龄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按当地市场薪酬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奖金、岗位津贴、司龄工资为非普适性项目,按照市场情况和岗位特点设立。司龄工资可按每半年或每年为周期调整一次,司龄工资调整次数周期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 各公司应根据当地情况及集团指引设置基层员工的专业发展序列,并与薪酬等级挂钩。

第二十条 y系列月薪金=岗位薪金+绩效工资,岗位薪金根据岗位评估级别、职员胜任程度及岗位薪金对照表确定,绩效工资为其岗位薪金的25%,绩效工资可进行月调节。如y系列职员有周期性值班、每月周期性发生的工资项可设值班费。

第二十一条 y系列职员年收入=12×月薪金+2×月岗位薪金×考核系数,各地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考核系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职员月薪金以月为支付周期,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付薪日(公司向银行账户转帐日)为每月5日,支付上月1日至月末的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折账户内,各地员工实际收到薪金时间根据银行内部处理速度略有不同。

第二十三条 w系列现金福利:独生子女费+降温/取暖费

第二十四条 y系列现金福利:独生子女费

w系列的降温/取暖费自入职之日起享有,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此项目非普适性项目,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额度及发放周期。现金福利随月薪金一同发放。

第二十五条 各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部分岗位设置特殊的薪酬结构,经当地地产公司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地政府如有关于现金福利项目的强制性规定,按政府规定另行发放。由各物业公司报当地地产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以后,自行制单发放。

第二十七条 各物业公司福利制度需报当地地产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 薪金调整

第二十八条 w系列职员定薪、调薪由物业公司负责,y系列职员定薪、调薪由所属地产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可视情况授权,授权范围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y系列职员中的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员的定薪、调薪由集团负责审批。

第二十九条 物业公司可根据个人业绩、市场价值变化、岗位变动情况进行调薪。

第三十条 因转正、职位变动、违纪而进行的调薪,属于即时调薪。即时调薪时间依据审批意见执行。

第六章 奖金分配与发放

第三十一条 物业公司奖金额度按集团相关制度由集团进行核定,发放周期及发放办法由物业公司制订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奖金分配时应考虑岗位、业绩、实际工作时间等因素,不设下限。

第三十三条 来源于政府及任何第三方的税务奖励、代理费、项目奖励等,均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须经所属地产审核、集团审批后才可列入奖金额度。

第七章 特殊期间的薪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薪金,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w系列以基本工资为工伤津贴的标准,y系列以岗位薪金为标准。工伤医疗期满停发工伤津贴。

第三十五条 y系列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1)司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

(2)司龄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70

%;

(3)司龄满10年及10以上者,为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80%。

(4)医疗期满,按本人每月固定收入的60%支付病(伤)假期薪金。

(5)连续病(伤)假6个月及以上者,每第7个月起酌情下调岗位薪金一次,每次下调幅度不超过原标准的30%,救济费随之调整。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低于此限不予降薪。

第三十六条 w系列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进行医疗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期间薪金为基本工资的80%。

第三十七条 事假期间y系列职员岗位薪金、绩效工资、值班费不予发放,现金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w系列事假期间首先扣除加班费用,事假超出固定加班时间的,超出部分扣除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司龄工资、月奖金、岗位津贴,现金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职员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的假期,基本工资视同正常出勤支付。

第三十九条 旷工期间,w系列职员首先扣除加班费再依次扣除薪金,y系列职员的岗位薪金、绩效工资、值班费不予发放,其它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每旷工半天,w系列职员当月起工资下调两个等级,y系列职员当月起岗位薪金下调5%。

第八章 薪酬扣减

第四十条 公司可依法从月薪金中扣除职员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每月扣减金额不超过其当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可依法按照公司规章 制度从薪金中扣除因职员违纪而进行的经济处罚金,每月扣减金额不超过其当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二条 以上两条 扣减总和不超过职员本人当月薪金的20%。

第四十三条 因职员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赔偿费用或因违纪接受的经济处罚,亦可从月薪金以外的现金性薪酬项目中扣除。

第九章 管理职责

第四十四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审核岗位级别表,制定岗位薪金对照表。

第四十五条 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当地地产公司的授权规定、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必须严格按集团统一规定的薪金发放时间、薪酬发放形式、审批程序和集团核定的薪酬范围和奖金总额执行。

第四十六条 地产公司对下属物业公司承担薪酬政策的执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

第四十七条 物业公司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薪酬发放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八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对薪酬的发放负有监督职责,对违反公司薪酬政策的行为将追究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企业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制度(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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