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公司的运营中,构建一套完善的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至关重要。此制度旨在确保施工安全,预防电气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明确责任:确定各部门及岗位在用电管理中的职责,如项目经理负责总体监督,电工负责日常检查,工人则需遵守用电规定。
2. 制定标准:制定详细的用电操作规程,包括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故障处理等环节,确保作业流程标准化。
3. 建立检查机制:设立定期和随机的用电安全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及时纠正。
4. 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电气事故,制定应急响应计划,提高应对能力。
我们的用电检查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 总则:阐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用电安全管理:详细规定各类电气设备的操作、保养和故障处理流程。
3. 检查与监督:明确检查频率、内容和责任人,设定违规处理办法。
4. 应急处理:列出电气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5. 附则:包含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属和生效日期等。
有效的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能: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制度的执行,强化员工的安全观念,降低电气事故风险。
2. 保障生产效率:预防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停工时间。
3.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电气安全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塑造良好形象:展现公司对安全的重视,提升企业声誉。
制度应采用清晰、简洁的格式编写,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正文部分应以条款形式呈现,每个条款下再细分子条款,以便理解和执行。语言表达要准确,避免歧义,专业术语要统一,便于理解。制度应保持更新,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更适时修订。
构建科学、严谨的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不仅关乎公司的正常运营,更关乎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我们必须以最高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来执行这一制度,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得到妥善处理。
第1篇 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5、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6、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7、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9、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第2篇 某工程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制度
为确定本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工资标准,明确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分配办法,以保证工资管理的统一性,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进驻工地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施工管理水平以及对工程承担责任的大小同时区分市内外施工位置确定各不同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工程经理:市区内工地工资165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800元/月。
2、项目副经理:市区内工地工资150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650元/月。
3、施工员(技术员):市区内工地工资120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350元/月。
4、进驻同一工地施工人员的车费原则上只报销往返车票(即进工地一次,撤工地一次),出租车票一律不报,特殊情况需有公司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5、所有人员的电话补助实行固定标准,不再区分办公室和进驻工地与否。项目经理电话补助80元/月,项目副经理电话补助50元/月,施工员电话补助30元/月。
本制度适用对象:进驻工地的技术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施工员(技术员)。
各类技术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工地补助和生活补助。
工地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每月30天计算,进驻工地后不再区分休息日,原则上进驻工地期间缺勤一天扣除本规定工地工资的1/30。自然月超过30天或不足30天时,按超过或不足的天数相应增加或减少日工地工资。
本制度自二o o 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3篇 建设工程公司计划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计划管理制度
1、每个工程项目开工,不但要详细精确制订年度施工形象计划,还要制订月计划和周计划。统一用曲线图标明工程人员配备、工种分析、用工量情况。
2、绘制好施工现场机械装置、料具、材料堆放的详细合理的平面图。
3、计算出料具使用、材料使用计划,并报送总部。
4、年度施工计划要由月计划去保证实现,月计划必须详细定额量、用工量。
5、月计划的实现要有周计划去保证,所以周计划更要详细标明定额量、用工量。在施工日记中要明确记载每天的上班时间、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计划等。
6、计划完不成是客观上的延误可以顺延,这是指停电、停水、建设单位缺少资金、工程图纸拖延以及机械、材料、料具跟不上等客观原因,以签字为准。
7、月计划受到影响属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必须于周计划中抓紧,加班加点挣时间,不允许延误。
8、经检查,第一次不及时下达计划任务书,给予工长罚100元,项目经理与施工员罚200元。
9、经检查,第一次完不成计划,给予工长罚100元,项目经理与施工员罚200元。
10、如果第二次检查到未下达计划任务书或者完不成计划,说明施工员已毫无计划概念且管理能力跟不上,已不适应继续留在所在职位上,一律降职处理。
11、凡是紧急需要的材料、料具,必须于24小时前通知,一般的物资,必须在三天前通知,其他计划物资应在半月前通知。
12、班组以上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计划生产意识,确立按计划生产的原则。公司总部由施工科长负责成立一个计划小组专门领导生产计划工作,各项目部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作为重点工作去抓。
13、制作三块牌子,挂在办公室最醒目的位置。一是工程施工月计划和分项工程计划表;二是年度计划表;三是机械、料具、材料进出场时间表。
第4篇 装饰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及组成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
绩效报酬
3、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人员组成.
8、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业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各项财务制度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制定要符合国家规定,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会计制度,便于员工参加管理和核算,以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成本预算。根据市场材料价格情况,市场销售量、商品房价格、开发量大小、费用开支情况、材料消耗、技术措施计划等编制单位成本计划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负责组织检查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季、年成本和利润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找出管理漏洞,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出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写出分析报告。
4、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会计报表和有关报告,并负责会计资料档案保管。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管理好本单位会计帐,按上级规定的时间报出会计报表,报表数字要求准确、完整,并认真审查,保持真实可靠。及时归_计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全面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以及财务准则的规定拟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和核算方式。
6、负责会计软件数据等有关资料的管理。不得携带本部磁盘外出或转借他人使用,认真做到防盗防破坏和保密工作。搞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对外来磁盘的使用必须确保不对计算机造成破坏。
7、负责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
(二)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核、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对每笔财务业务在收付之前要根据计划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是否符合制度及规定。办理报销业务要按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印签是否齐全,数字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等。
2、负责办理其他应收应付款项的往来结算工作及明细核算;对于各种往来项目要随时清理结算,应收的各款项要抓紧催收,应付的款项及时清偿,避免发生呆帐损失。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办法、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明细核算。
①办理购置、调拨内部转移、盘盈盘亏、报废等会计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对调入调出的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协助办理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
②按照报税务局备案的折旧率每月折旧、并编制凭证,不得任意改变折旧率,不得多提、少提或漏提折旧费。
③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应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并逐笔登记到帐薄并定期与有关部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4、负责及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①年终会同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对多余闲置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②对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深入现场查对实物,查明原因,经审批后办理相关处置手续。对因报废和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作出真实的会计账务处理。
5、每月终了应及时各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准确地编制和汇总会计凭证。月终及时整理会计凭证和各种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交档案管理。
6、凭证取得要合规范,凭证内容要齐全,填制凭证要规范,正确登记所有帐簿。
7、根据财务核算要求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帐,正确归集和提供各种资料,每月将各类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及时编制出当月的会计报表及各种财务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数据安全、可靠真实,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每月及时核算各项应缴税费,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要以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为据办理收付业务。
2、收付款前,出纳人员要对凭证认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更正或拒绝办理。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库存与帐面额必须相符。
3、收付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字,并在收付款和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4、办理银行结算业务,要正确填制支票和其他结算凭证,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报请财务经理并经总经理批示认可方能办理。
5、对开错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如出现支票遗失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6、妥善保管各种支票及有价证券,对保险柜密码必须保密,钱钥匙必须管好,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锁好钱柜,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办。需要他人代办及付款业务时,必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并办交接手续。
7、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收后的现金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和留用,不得以白条借据等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库存现金,
8、不得将银行帐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9、保管好有关印章。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由出纳员一人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印章放入保险柜。
10、保管好尚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和收据,如票据丢失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挂失手续。
11、积极配合银行做对帐、报帐工作,以及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12、根据已经收讫、付讫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
存款日记帐。每日终了,必须结出余额。
13、发生长短款时,要立即报告主管人员,不得隐瞒不报或者私自以长款补短款。现金日记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末3日后,必须结出最后一扎传票,并与银行对好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帐表相符。
1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报销,负责公司工资、奖金的领取、发放及工资、奖金等发放名单的存档装订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帐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2、财务工作人员应保证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和会计签名或盖章。
3、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账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主管领导领导监交。
四、支票、现金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支票的使用必须凭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为依据,经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能加盖印鉴章。支票必须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注销。
3、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殊支出时可以支付现金。
4、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5、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
6、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提取。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复核并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7、符合本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财务人员依据办公室提交的考勤表,根据公司的考勤规定编制工资表,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提款,发放当月工资。
9、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五、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月度结算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5)支付工程结算款应附双方认可的工程结算书。
六、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
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七、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与财务相关的资料,均应归档管理。
1、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清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归档保存。
2、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5年
永久
3年
二、会计账薄类:
1、日记账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15年
25年
15年
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月、季度会计报表
2、年度会计报表
15年
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财务成本计划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25年
3年
永久
八、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限额使用资金或超出核定的库存金额留存现金的;
(2)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4)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5)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5篇 建设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的采购品种应以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数量以工程预算为依据。质量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材料员根据定额员编制、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实行材料员专人负责制,项目上的其他负责人有建议权,不得直接插手材料采购。材料部门实行采购、验货、收料、审批、付款分权制,不允许减少环节,缺少手续一律处予罚款200元。
2、材料员调动,全部办好交接手续,由材料会计在场签字。交接时的遗漏问题,由原经办人处理,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办好交接手续而离开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3、材料原则上分项目部采购,材料员采购材料要认真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查、交流、咨询工作及信息论证工作,随时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大众材料价格不得超过总部调查价格的3%,大型材料不得超过1.5%。材料以质优需用为主,不允许以借口不能报批而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对买回的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给予退货,不能退掉的部分,由采购员赔偿50%。
4、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允许擅自作主,采购员更不能随意购买,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5、采购万元以上的材料,一律采取招投标,投标厂家要在5家以上。签订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洽商,签订合同时除考虑价格合理外,还应考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在保证合同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最低价,10万元以上要经过总经理同意,50万元以上要由总经理参加,违者罚责任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购员原则上亲自送货到现场,把好质量、数量、规格、用途、价格关,与收料、仓库保管员当场验货手续,不到现场办理的每次罚100元。所购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向资料提供,凡未及时提供或手续不全的每次罚采购员100元。
7、凡是两个工地之间的调拨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调拨单验收入库,材料当场点清,发现差错经手人罚200元。
8、甲供材料包括安装主材料要根据预算员提供的计划单,经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手续齐全后,方能去甲方提货。验货入库时要有对口工种代表、材料员、门卫三人以上签字,当日验收,不得过夜,发现代签每人每次罚200元。
9、三大材料和安装主材要凭送货单位的解货单,对于规格、数量、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全部清退,如果收了不合格的材料,每车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10、材料入库必须统一计量标准,重量以千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地材料收料实事求是地进行丈量,目测估计的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开除。收料员要根据现场的需要,不得滥收,浪费资金和材料。
11、除钢筋、砂石、红砖、铸铁管等庞大的材料外,所有材料要进入仓库,尤其是安装、装潢材料。材料进入时须由仓库保管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材料堆放在外面每次罚款责任人200元。
12、进仓库领料,必须依据耗用材料总计划单凭项目经理或定额员签字后的领料单领取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以旧换新,否则,仓库保管员可以拒绝发料,报废材料每月要由财会材料人员在场清点,以旧换新率达到100%,达不到每次罚款100元。
13、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一律有计划限额发料,不按限额领料单每次罚款保管员200元。
14、收料员都要设立一本台帐,对各种材料按顺序先后详细登记。保卫人员也要设立一份台帐,但只登记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由材料会计每月把两份台帐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汇报,作出相应措施,违反者罚200元。
15、甲供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甲方对价格、质量进行认可,免得事后扯皮,在工程结束时,将剩余甲供材料及时退还。
16、由材料会计负责材料分类,让所有土建、安装、装潢仓库的帐本、报表规范化、统一化,便于管理和检查。材料会计负责清理积压材料,随时与采购部门和其他项目互通信息,便于调用。
17、用车台班规定:
(1)计时台班车:130不得超过30元/小时,5吨东风、解放不得超过40元/小时,按实际用车时间计算。
(2)租赁材料装卸运费每吨不得超过30元。
(3)外运渣土:130三环每车不得超过70元,三环内每车不超过80元,二环内不超过9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18、租赁材料进场要有对口工种代表、门卫人员、保管员严格验收,材料员对租凭材料要建立台帐,并督促施工部妥善保管使用,不要任意切割、焊接,造成损失追查施工员责任。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7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报告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公事报告处理程序(员工-主管-部门经理至公司总经理)规定,逐级上报。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工程师)
(1)、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4)、运行维修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5)、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7)、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8)、采用新的运转方式。
(9)、重要零、部件改造、换代或加工修理。
(10)、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11)、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8篇 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度,特制订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成员,除每日做防火检查外,在每月项目部组织的检查中,由组长带领组员。细致地检查工地的防火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将火苗消灭于萌芽状态。
2、防火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制度外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应对木模堆放点、木工间等地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复查。
3、决不放过一点一星火种,对造成火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外,还得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决不可掉以轻心马虎从事,对不负责任的职工除教育外,必要时加以严肃的处理。
第9篇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第10篇 装饰工程公司 工地管理制度-3
装饰工程公司工地管理制度(3)
第五章 成品保护
第1条 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条 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的物品完好无损。
第3条 穿线管的保护:泥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4条 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进砖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条 布或地毯保护膜进行保护,成品保仿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5条 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6条 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他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m以上。
第7条 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8条 门锁、五金件的保护:要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9条 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的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为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10条 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
第六章 工地管理奖罚细则
1、领料人领完材料未签字或拒绝签字的罚款50元整。
2、施工人员没穿公司工作服处以50元/人的罚款50元整。
3、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4、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圆丁纸盒、板块、砖头等杂物,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5、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将施工垃圾装袋,堆放指定地点。否则每次罚50元整。
6、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地要拉断总闸和关紧水龙头。如有违反每次罚7、在电气管理人员处领取照明灯具当天未归还的每次罚的灯具做以赔偿50元整或者自费购买损坏或者丢失
8、电气安装必须按设计规程进行,临时用电必须有专线,专用开关式专用插座,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50元罚款。
9、现场发现使用电炉或白天开照明灯(天阴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况除外)则处以50元罚款并以警告。
10、施工现场若发现有聚众赌博、汹酒等扰乱施工现场纪律的每人处以若下次再发现拒绝纠正的人员公司予以开除。
11、工地若发现有偷盗公司或者甲方财产及材料的人员,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估息。
以上各项条 款希望广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和公司形象,为__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未来前景做好坚实的基础。
第11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13篇 装饰公司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运作,加强项目部内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目的实现,制定项目部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2 使用范围
适应于本企业所承建的建筑装修工程的项目部工程管理会议的管理。
3 引用标准、术语
3.1 引用标准
3.1.1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1.2 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2 术语
4 职责
4.1 工程安全、技术、质量、生产进度及计划协调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2 工程物资会议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
4.3 资金分配专题会和盈亏分析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4 工程安全、质量专题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5 工程会议纪要由项目部编号、印发。
5 会议内容:
5.1 工地实行班前安全、技术、质量交底站班会:① 项目部站班会一周三次,时间为上午上班前,参加人员为项目部领导、技术主管、安全员及各分部主管。② 项目分部站班会由项目安全员主持,各班组必须在每天上午上班前实施,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5.2 施工高峰期每天下午下班前在工地召开生产碰头会,各分部安排可以行使调度权力的负责人员参加,由项目部总调度主持。
5.3 以下会议每周召开一次:① 安全例会,要求各单位提供周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书面材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② 生产协调会,由各项目主管及生产负责人参加,要求各项目主管提供有关形象进度、完成产值及劳动力情况的书面材料,以上会议由项目部组织。记录资料(电子版)于会议后一天送交工程部汇总。
5.4 每月召开一次月生产进度及计划协调会(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总结本月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公司领导和工程部经理、材设部经理、内业部经理、预算部门派员参加。各专业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书面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产值情况及月劳动力报表。
5.5 每月底召开一次项目部资金分配专题会,项目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专业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书面的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表,以便项目部统一安排资金。
5.6 每月底召开一次项目部内部各项目分部的盈亏分析会,项目部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和分管管理人员参加。
5.7 每月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一次质量、技术专题会,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体制网络的全体人员参加。
5.8 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月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到位参加,检查工地后在项目部会议室集中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5.9 工程其他会议依据工程现场情况召开。
6 工程会议管理要求:
6.1 为保证各专题会议内容的落实,各专题会议(涉及施工生产内容的大、中型有关管理、工程、经济、物资)应做出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以备查核。会议纪要的印发由工程部经理审批,行政部核稿、编号、印发和存档。
6.2 建立会议内容跟踪反馈制度。对于会议提出的问题,涉及的部门为第一负责人,负责落实执行;同时项目经理作为第二负责人对其情况跟踪了解,并定期向工程部领导反馈。
第14篇 矿山工程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第15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16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第17篇 建筑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 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 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 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 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 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 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 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 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 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 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 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 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0.4%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18篇 s设计工程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办公管理、规范员工工作纪律和工作行为,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与洽谈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一、公司办公制度:
1、进入公司必须衣着整洁,文明有礼。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等;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网上游戏和聊天、睡觉、不佩戴工作牌等现象发生。 违者扣发10元/次,情节严重(影响其他人正常工作或遭客户投诉)扣发20元/次。
2、在上班时间不得手机无故关机,违者,扣发20元/次;情节较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者扣发50元/次(手机欠费或手机停电不能作为违规的理由)。
3、所有员工都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按照会议、活动等的时间长短视为旷工处理。
4、爱护公司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公司的干净与整洁;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设备直接使用人对本部门公司物品的安全与完整负责,避免物品的损坏和流失,如人为损坏和流失,应照价赔偿。
3、各部门人员每天在下班前均应保持台面的整洁、物品与工具的归类和摆放整齐,最后走的人负责关闭所有电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在每日上班前打扫本部门办公区域内办公清洁卫生。 违者,扣部门负责人5元/次。
4、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客用水杯(应自带饮水杯);不得随意浪费办公文具以及纸张等低值易耗品;违者,扣过失人5元/次。
5、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发生任何顶撞和冲突,违者扣发半月基本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并予以辞退,以及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6、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并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和核实,由前台进行登记和定期汇总交财务执行。
各部门员工均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各部门在工作上应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并相互监督,以共同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员工的工作热情。
二、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办公时间与休息日的安排:
1、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 17:5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20
所有员工都应在上午、下午规定的上班时间先到公司报到并且到前台登记报到时间,否则视为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上班前打电话向前台说明具体事由,不得先斩后奏且一个月内打电话说明情况不得超过三次;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报到后需外出工作时,第一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第二需到前台考勤记录本上写明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旷工;
2、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扣发10元基本工资/次(从第一次起扣);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严重论处;1个月内严重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扣发20元基本工资/次(从第一次起扣);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矿工半天扣30元/次,矿工一天以上者,扣50元/天。
3、休假:每月每个人可自主调节累计休息4天(但周六、周日不得休假);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原则上同一部门不得两人以上同时休假。休假一律要有书面的请假条和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及时交前台登记保管。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达半天以上者按旷工处理。农历节假日和其他节日休息应听从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和病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在上述休假期间或在公司季节性休业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的40%,作为生活费。
三、制度说明: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全体员工大会讨论同意后可酌情修改;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第19篇 某工程公司钢筋班落手清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钢筋班落手清考核制度
一、堆料必须按场布图,半成品、成品料分规格堆放整齐。
二、分项工程完毕后,应及时把剩下的钢筋、垫块转移到规定点,分类堆放,不乱丢、散失在建筑物上。
三、扎丝、铅丝应保管好,不乱丢散失。使用完毕及时收回到钢筋仓库。
四、钢筋垫木用毕,应收集剩余的钢筋料撤退转场,必须整理归类、不乱堆放。
以上各条钢筋班必须确保做好,为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优质施工创下条件。
违反以上条款堵者,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处罚。
第20篇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 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 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 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85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94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96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31位用户关注
55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