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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宴请接待制度5(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房地产公司宴请接待制度5

体系如何搭建

在房地产公司的日常运营中,宴请接待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的建立旨在维护企业形象,提升业务效率,同时也确保了公平公正的商务交往。搭建这一制度,首先要明确宴请的目的,是商务洽谈、客户维护还是团队建设,然后设定相应的标准和流程。

体系框架

1. 宴请审批:所有宴请活动需提前申请,包括预计费用、宴请对象、目的等详细信息,由管理层审批。

2. 标准设定:根据宴请类型设定不同的预算标准,如商务宴请、内部庆祝等。

3. 选择场所:选取符合公司形象且经济合理的场所,同时考虑交通便利性。

4. 菜单制定:遵循适度原则,既要体现尊重,又避免浪费,菜单应提前确认。

5. 行为规范:明确员工在宴请场合的行为准则,包括着装、言谈举止等。

重要性和意义

宴请接待制度不仅规范了公司的对外交流,也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它减少了因随意宴请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提高了商务活动的透明度。通过统一的制度,可以培养员工的专业素养,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清晰明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主体部分:详述各项规定,如审批流程、标准设定等。

3. 执行与监督:明确执行部门和监督机制。

4. 附则:包含修订条款、生效日期等。

房地产公司的宴请接待制度应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制度的执行和反馈机制同样关键,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我们能够打造一个高效、专业且有温度的商务环境,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房地产公司宴请接待制度5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公司宴请接待制度5

房地产公司宴请接待制度(五)

1、本公司有关客户、合作方、融资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的交际费、接待费和招待费(以下简称“接待费”)的开支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2、有关接待费的申请、批准、记账、结算等,一律按本规定的手续办理。凡不按本规定办理者,任何对外接待与交际的开支费用,本公司一概不负责。

3、接待方式:无论总经理、副总经理,还是业务人员,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或任意动用接待和交际费用开支。但是,本规定允许业务接待人员委托代理人办理必要的手续。

4、使用接待费注意事项:

5、必须注意接待费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公司的开发项目、融资以及其他经营,有其客观的目的性,任何接待上的开支不得背离经营上的目的与要求;

6、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充分考虑和认清每一次接待的目的和接待的方法,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7、各级责任者或主管领导,必须充分审核每一次接待任务与接待方式,给予接待任务的担当者以适当的指示。

8、每个部门都必须分别进行预算,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预算按过去的平均实绩来确定。

9、接待的目的按下列原则分类,并在“接待申请及报告书”上写明规定的“接待目的”:

■招待新交易伙伴关系户;

■庆祝合作关系的建立;

■销售收入提高后的致谢;

■出访时的请客;

■来访时的招待;

■接纳各种建议后的致谢;

■达到各种目的后的致谢;

■重要的节日或庆典。

■接待按对象、目的以及场合,分为以下三档:

■a档(特别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b档(比较重要和重大的接待);

■c档(一般的接待)。

10、工作接待场所根据接待档次确定,分为“高”“中”“低”三类场所。

■高(适合于a档接待规格),主要指高级的饭店、餐馆、美食中心。

■中(适合于b档接待规格),略低于“高”档水平的中高档餐馆。

■低(适合于c档接待规格),主要指中低档大众用餐场所。

11、接待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接待或招待,并填写公司规定的“接待申请及报告书”,向主管领导正式提出申请,主管允许后加盖印章,送交办公室主任。

12、接待费由办公室直接支付给申请部门及申请人。办公室依据申请内容以及相应的接待档次与场所,支付一定的费用。申请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据和发票凭证,连同申请书一起送回办公室进行结算。

第2篇 房地产公司卫生制度范本-5

房地产开发公司卫生制度范本5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确保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厕所、建筑设施堆放处及走廊、门窗、楼梯间等办公场所及其它设施的卫生。

第二条卫生清理的标准:门窗(玻璃、窗台)均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土。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饮水机、水具,无茶绣、水垢。桌椅摆放整齐、干净、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壁、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等。

第三条卫生清扫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扫实行区域负责,实际划分随机而定。

第四条责任区的卫生清理每月集中清扫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各部门卫生须每天上班前利用10分钟时间清扫,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第五条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扫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扫,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形象。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损坏室内外地板、门窗和墙壁不得随意在墙壁张贴、悬挂公示牌、饰品等物。

第七条保洁员的工作标准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内除灾休息室适量休息外,其他时间要在责任清洁区内不间断巡查,随时保洁,及时提醒与纠正损坏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的行为。严禁在休息室或其他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闲聊、闲坐、打毛衣、做鞋垫等)。

2.严格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的病假、事假须经办公室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3.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并在接到任务通知后按要求迅速赶到现场,一般不超过20分钟。

4.实行工作质效与工资挂钩制度,每人每月工资7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元,浮动工资300元)。办公室对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情况每月一考核,根据考核结算核发工资。

5.公共区域的清扫要求一天两次,上午上班前,下午上班前各清扫一次。必须保证地面清洁无灰尘,墙壁(玻璃)无污迹,无蜘蛛网。打扫时间一般为每天上班前1小时或下班后1小时时间。

第七条施工工地的卫生要求

1、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专人负责落实。

2、设置1.8米以上高度的隔离护栏,围施工,防止设备丢失,防止污染环境。

3、场内物料堆放整齐,环境专人清扫,保持整齐清洁。

4、生活用水统一用自来水,并有完善的排水设施,排水畅通,不得积水。积水处定期清理,喷洒杀虫剂,控制蛟虫孳生。

5、及时清理建筑物料和渣土,不得洒漏污染环境,运输车辆经常冲洗,车体保持清洁。

6、工地集体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申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要经过健康检查,才能上岗。食堂环境清洁,排水畅通。生熟食品分开摆放。

7、工程完工后,立即清理场地,搞好工地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废渣土,废渣不得随处倾倒,必须按指定地点倾倒。

8、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责任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地卫生直接责任人,对工地卫生负完全责任。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与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保证公司销售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交房标准、补充协议)以及其他一切与商品房销售相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实行综合管理。

第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由公司委托营销公司负责签订,或由公司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签订。

第四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签约代表填写、销售负责人初审、公司经营部审核、签章编号、归档保管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签约培训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安排法律顾问人员对签约代表进行签约前的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章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经营部应将签约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并将签约流程和培训内容拟订归档。

第七条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证件、资料的准备: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土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预售许可证;

6、预售面积报告书。

(二)主要图纸、资料的准备:

1、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及总平图;

2、签约数据统计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建筑层数(应标明地上层数、地下层数)、楼层号、单元号、房号、房屋用途、层高、净高、朝向、阳台数、阳台结构形式(封闭或非封闭)、建筑面积(列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房屋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若为有坡屋顶的项目,应标明坡屋顶的最低米数和最高米数;

3、销控表(住宅和非住宅)。包括幢号、楼层号、房号、单元号、建筑面积;

4、交房标准(住宅和非住宅);

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三)银行按揭相关资料及开户银行帐号等情况。

(四)签约所需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签约审核表、签约变更审批表等样本的拟订并归档备查。

第八条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如有变更或修改的情况,应实行会签制并及时书面告知各部门。

第三章 认购书的签订、审核

第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签订前,可以由签约代表与客户签订认购书。

第十条 认购书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一条 认购书应写明签约代表的姓名、联系电话、客户的姓名(客户自己亲笔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并附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第十二条 认购书一式二份,客户将认购金存入公司的户头后凭收讫回单换取财务收据和认购书,其余的认购书连同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由销售负责人交回公司。

第十三条 认购书由经营部审核后登记归档,并进行信息统计,对未签或作废的认购书进行登记收回。

第十四条 认购书的统计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编号:r(认购书)--__(项目名称缩写)-00_(序号);

(二)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三)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四)幢号、楼层号、单元号、房号;

(五)购买单价、总价;

(六)付款方式、签订日期。

第十五条签约代表在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同时必须收回客户持有的认购书并随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一并报送公司。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的签订、审核

第十六条 公司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签约代表负责与客户联系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的签订流程如下:

第十八条 销售负责人在审查确认签约代表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与样本无误、《签约说明书》要求的材料齐备并在销售签约审核表上签字后,移送经营部审核。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相关材料不齐备的,签约代表必须在公司要求的期限内负责补齐。否则,合同不予盖章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签约代表与销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同的备案、监章、存档、返还

第二十条 经营部审核合格后,盖章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报房管机关监章。

第二十一条 房管机关监章完成后,由经营部核实确认款付清后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各一份返给客户,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可在当时返给客户盖章合同及附件一份。其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其他资料应交公司存档。

第二十二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进行编号管理,规则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h(合同)―__(项目名称缩写)―00_(序号);

补充协议编号:__(幢号)--__(单元号)--__(房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50元:

(一)不按规定完整填写相关合同条款的;

(二)未填写销售签约审核表的;

(三)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

第二十四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错误填写房价款、建筑面积(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幢号、单元号、房号、层高等合同条款信息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签约代表在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买受人一栏中代客户填写姓名的,罚款2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费用。

第二十六条 签约代表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时,不得在合同及附件上添加与合同条款无关的信息,如有变更情况,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签约变更申请单,在得到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按变更后的条款执行。否则,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签约代表和销售负责人应如实向客户宣传、解释、说明商

品房买卖中的事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需向公司内部人员核实、咨询的,应先和内部人员沟通后再向客户作出解释、说明,否则,罚款200元。

第二十八条 负责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责任人应保证录入房管机关备案系统的预售面积数据与预售面积报告书上的数据一致。如果面积数据不一致,每次罚款500元。

第4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日常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于各月末汇总各部门的购置申请,列出各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使用部门、行政部会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由经手人、保管员签字确认。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购置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及时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制领用单,列明领用部门名称、用途、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保管员签字后领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财务部会同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凭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逐笔登记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详细列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率、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负责监督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会同财务部定期进行实物清点,编制盘点报告,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因自然磨损等原因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灭失时,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处理,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重大金额固定资产报废须报董事会审批),据此核销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5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及建设工

程项目中对承包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施工企业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

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

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

是: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

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

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承包方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负

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程部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程部安全负责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其落实情况。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阶段,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向相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无合理要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工程部预算人员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照程序报财务部门,各部门应根据职责积极予以配合落实。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当将相关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企业承担。

公司工程部应当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工程部应在整个建设验收过程中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现场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项目现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三条 在建设项目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建设项目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向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积极宣传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

现场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建设项目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审核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职称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负责建设项目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章 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建设项目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工程部审核落实。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师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工程部通报,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四章 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管理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 施工现场或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产防范设施的;

(二) 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设施的;

(三) 使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验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证的; .

(四)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订应急预案的;

(六) 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六条 管理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权限做出处罚决定;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无咎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第6篇 领航房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绿航房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部秘书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3、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或因工作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与综合部秘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借出办完事后应立即交给综合部秘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4、凡属因工作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5、综合部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的使用情况。

第7篇 房地产公司案场制度总则

房地产公司项目案场制度总则

● 为保证公司政策及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在公司内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项目案场员工守则。

● 本守则为案场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临时雇员和援助人员可参照有关条款)。

● 本守则由营销部起草,总经理批准发布。若有更改,则颁发新版本。

● 本守则中未提到的事宜可咨询公司行政部

● 公司新出台的制度或规范与本守则相矛盾时以公司新出台的制度为准。

● 建立营销部优秀员工基金计划,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第8篇 a房地产公司福利制度

餐费补贴:

为解决员工工作午餐的费用,公司为每位员工每月发放餐费补贴。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将此笔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中,并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节日补贴:

按照我国的民族习惯,公司在节日为正式员工发放过节费,以寄同乐之情。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的发展业绩调整。

住房公积金:

1、根据国家相关法令,为解决员工住房问题。公司正式员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纳,高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做为基数。人力资源部发工资时在税前代扣代缴,同时公司支付等额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期限为上年7月至下年7月,每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进行调整。住房公积金实行个人帐户,并支付活期利息。

3、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租房,能提供正式收据报销;符合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手续的贷款;房屋大修。

4、住房公积金提取:员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销户;手续完备的买房货款偿还。

第9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绩效考核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让销售部能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工作中、能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打造出一支锐意进取的销售团队。

第二条、考核制度

销售组长考核:

1、 每月评分一次,当月考核不合格降为实习组长。

2、 第二个月仍是不合格,下月降为暂定组长。

3、 第三个月连续不合格,将降为置业顾问。

4、 组内业绩、团队协作、后期服务与考核待遇相关联。

置业顾问考核:

1、 每月评分一次,当月末位下月降为实习人员。

2、 第二个月仍是末位,下月降为新聘人员。

3、 第三个月连续末位,将于劝退。

4、业绩与置业顾问的待遇相关联。

第三条、考核办法

1、采用月度硬性考核与软性考核,120分制,合格为80分;

2、硬性考核主要以业务面、管理面,占80分

3、软性考核主要以员工素质、团队精神,占40分

第四条、考核明细

硬性考核(80分)

业绩(60)

销售计划(元)

跟踪(20分)

完成(40分)

评分

管理方面(20)

考勤(5分)

例会(5分)

接待(5分)

投诉(5分)

评分

软性考核(40分)

素质

团队精神(15分)

有效建议(10分)

敬业精神(15分)

评分

注:销售业绩考核依据月销售计划为标准。

第五条、考核奖项

1、月销冠奖200元;

2、最佳员工奖300元;

3、有效建议奖100元;

4、团队精神奖100元;

5、最佳敬业奖100元;

6、季度进步奖100元;

根据以上综合的硬性、软性评分作为考核标准。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会议制度17

房地产公司会议制度(十七)

1.目的和范围:会议是公司内部沟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建立会议制度目的在于规范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信息收集、信息沟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会后跟踪落实等工作,以提高会议效率、形成顺畅的沟通渠道,从而有利于持续有效的制度化改进。其范围涵盖公司内的各种会议以及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的会议。

2.职责

2.1总经理/副总经理

2.1.1主持经理例会、公司专题会议、管理评审会议、全体员工大会;

2.1.2指定专人追踪经理例会事项的落实情况;

2.1.3经理例会后,指定专人整理会议记录,形成并发放会议纪要;

2.1.4参加相关会议。

2.2总经理室

2.2.1总经理秘书负责经理例会的通知、召集;总经理室有关人员参加经理例会。

2.2.2总经理室通知召开公司员工大会;

2.2.3组织召开公司专题会议;

2.2.4负责组织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

2.2.5总经理室副主任负责经理例会和公司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会议布置工作执行情况的追踪、落实和反馈等工作。

2.3各部门

2.3.1经理例会前向总经理室递交本部门工作周记,部门正职经理和项目部正职经理参加经理例会,布置执行会议安排工作;

2.3.2部门经理主持召开本部门周会,负责周会精神在本部门内部的沟通;

2.3.3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专题会议的召开,并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发放会议纪要、追踪落实会议布置工作;

2.3.4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定并批准员工外出参加外部会议(高级员工由总经理批准);

2.3.5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大会等会议的具体会务安排。

3.工作流程

3.1会议类别

3.1.1例会,包括经理例会、各部室周会、项目部例会、施工监理例会等;

3.1.2专题会议,包括公司专题会议和部门业务专题会议(针对业务专题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如图纸会审会议、开标评标会议、合同评审会议等);

3.1.3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包括内外审首末次会议,内、外部审核会议,管理评审会议等;

3.1.4全体员工大会,包括各种动员大会、年初计划动员会、年终总结表彰会等;

3.1.5其他内部会议;

3.1.6外部会议:指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的由政府、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机构主办的各种会议。

3.2会议组织流程

3.2.1例会

3.2.1.1经理例会

a.经理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秘书负责召集,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与会人员为各部室正职经理、总经理室有关人员以及总经理指定的其他员工。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经理例会扩大会议,与会人员范围扩大至公司本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中、高级职员。

b.在例会前,各部室应向总经理室递交部门工作周记一式四份(分发至总经理、两位副总、记录存档各一份)。周记包括“本周工作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下周主要工作计划”三个栏目。总经理室指定专人追踪上次经理例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整理成“经理例会落实情况”一式四份(分发范围同部门工作周记)。

c.在经理例会上,由副总经理通报上次例会已落实事项和未落实或正在办理中的事项;总经理主持讨论各部室周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栏目中提出的问题,并确定改进意见;总经理主持讨论会上提出的其他问题。

d.在经理例会后,由总经理室副主任整理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送呈副总经理审阅后,及时发放至各与会者手中。与会者应向本部门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安排落实会议布置工作。会议纪要必须编号,标明“机密”字样,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经理例会纪要共分“上次例会未完事项”和“本周例会事项”两个栏目。总经理室保存经理例会纪要、各部室周记、“经理例会落实情况”,并按年度整理成册,按规定,每两年向公司图书档案室移交一次。

3.2.1.2各部室周会

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持召开,会议内容包括传达经理例会精神、安排执行经理例会上布置的工作、通报本周工作主要情况、讨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安排下周主要工作计划等等。原则上每隔一至二周一次,与会人员为各部室全体员工。各部室周会应形成书面纪要或以周记的形式体现,以适当的形式(如在部门办公室的看板上张贴)在部门内部传递,并在当周经理例会前送呈总经理室。

3.2.1.3项目部例会和项目部参与的施工监理例会

项目部例会和项目部参与的施工监理例会的有关制度参见《施工管理程序》。

3.2.2专题会议

3.2.2.1公司专题会议

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确定公司专题会议议题、议程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由总经理室根据总经理的意见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放(发放范围:每一位与会者)和会议布置工作的追踪落实等。公司专题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举行。总经理室保存专题会议纪要,并按年度整理成册,定期送公司图书档案室存档。

3.2.2.2业务专题会议

由业务主管部室负责召集,与会者为各有关部室人员。会议应形成书面纪要分发至所有与会部门的主管手中,并由专人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进行追踪。业务专题会议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不定期举行,必要时可针对同一专题举行多次会议,形成系列纪要。会议纪要的发放和存档同3.2.2.1的有关规定。

3.2.3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

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会议,包括内外审首末次会议、内外部审核会议、管理评审会议等,其有关规定参见《工作改进管理程序》。

3.2.4全体员工大会

员工大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室通知召开,并布置有关部室准备会议资料,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会务安排。员工大会不形成会议纪要,但总经理室应保存会议有关材料,并定期整理归档。

3.2.5其他内部会议

其他内部会议的有关制度参照上述适用的条款执行。

3.2.6外部会议

公司员工外出参加由政府、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机构主办的各种会议,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如需出差,必须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员工外出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返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整理有关

资料,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室提交报告,必要时召集有关会议进行传达。

3.3会议纪要及其他会议文件的归档

会议纪要及其他会议文件归档参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文件

4.1《施工管理程序》

4.2《内审程序》

4.3《管理评审程序》

4.4《工作改进管理程序》

4.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相关表单、记录

工作周记

各种会议纪要

6.附表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__/rr(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 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4. 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 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 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 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下称为承办人)。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 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 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在请示单上注明自己的审查意见。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问题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 ,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九条 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认为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公司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适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顾问拟订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据此起草合同。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争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条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

4.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 争议解决方式;

8. 违约责任;

9. 变更或解除条件;

10.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 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 约定的联系方式;

14. 名称;

15. 签约的地点、日期;

16. 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 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立。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许可权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涉及下列合同时,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别授权:

1.担保合同;

2. 资产抵押、租赁、转让、出售、收购合同;

3.投资合同、股东协议、出资协议;

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5. 需要授权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请示单、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室审核。总经理室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在请示单上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或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总经理室以及总经理室在请示单上要求出具审核意见的各部门应在请示单上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意见必须有有关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的签章。对不具备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的合同草案,总经理可拒绝签署。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宜包括:

1.合同的经济性:

(1)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

(2) 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

⑶ 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2. 合同的技术性:

(1)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2) 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⑶ 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 整本专案技术具有可靠性;

(2)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⑶ 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4) 具有可操作性。

4. 合同的安全性:

(1) 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2)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5.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宜包括:

1.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 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 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⑶ 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 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1)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2) 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⑶ 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4. 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总经理室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宜包括:

1.合法性:

(1) 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无显失公平内容;

⑶ 形式合法;

(4) 签约程序合法。

2. 严密性:

(1) 条款齐备、完整;

(2) 文字清楚准确;

⑶ 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 相应手续完备;

(5) 相关 完备;

(6) 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可行性:

(1) 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

(2) 担保方式切实、可靠。

4. 合同承办形式审核:

(1) 承办人无误;

(2) 符合规定程序;

⑶ 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齐备;

(4) 合同文本文字无误,正副本及 份数齐备。

5. 总经理室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的合同,承办人应提请总经理室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各审核部门参加,在专题会议上各审核部门充分深入地阐述各自对该合同的审核意见。

第十九条 总经理室根据其职责范围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承办人向总经理室提交合同草案时,应预留2-7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供其审核。总经理室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在限定时限内出具审核意见的,或要求承办人在限定时限内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的,各审核部门和承办人应按时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总经理室应向承办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室认为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人。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申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室结束审核后,负责将各部门审核意见汇总修改成合同修订稿,并将请示单和合同修订稿退还承办人,由承办人将合同修订稿送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合同修订稿认可后,承办人将请示单和合同修订稿送总经理室,并由总经理室转呈公司分管副总、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根据各审核部门及总经理室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批准签约后,由总经理室根据经批准的合同修订稿制作正式合同。留存壹份正式合同的复印件后,由总经理室将正式合同原件盖公司骑缝章后返回承办人,由承办人交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对方当事人正式签章后,承办人持请示单及盖有公司骑缝章的合同至总经理室盖公司公章。合同正式签订后,由承办业务部门的资料员负责将合同文稿分发到公司相关部门及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 签约原则上不得使用转委托方式,必须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由本公司总经理室审查复代理人资格。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办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附关于合同管理中若干问题的特别规定)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准不全面、不适当履行或转让、转卖合同。

第三十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告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异议文件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并报总经理室备案。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亦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予以答复。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

第三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

第三十四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三十六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并报总经理室备案,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 、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

2. 有关的票据、票证;

3.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4. 证人证言;

5. 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七条 合同发生纠纷后,承办人须及时将纠纷及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 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时,承办人应商总经理室确定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九条 合同纠纷处理的有关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应由总经理室归档,副本或复印本可交承办人、有关部门或人员使用。

第四十条 总经理室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管理许可权内对合同建立档案并对文本妥善保管(正式合同原件保存的优先权顺序为:财务部门、承办业务部门、总经理室)。合同档案内容包括:

1.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存置记录:

2. 承办人登记;

3.合同 、审查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

4. 履行情况记载;

5.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四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商总经理室并经总经理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七章检查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室对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各职能部门应自觉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者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2. 审核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

3.因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 未依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5. 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6. 提供虚假资料的;

7. 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8. 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转委托的;

9. 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10. 有关法律性文件未经审核的;

11.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12.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

13. 泄漏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14. 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的。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者自行失效。

第四十六条 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向公司备案。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独立法人)依据本办法向公司呈报合同草案时,应向公司总经理室呈报,再由总经理室按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公司总经理室退交呈报单位,由该子公司总经理签署合同。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应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编制:肖钢日期:20__.

4.2 2审核:日期:20__.

4.2 8批准:日期:20__.

4.3 0关于合同管理中若干问题的特别规定《福建__/rr(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规定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为了在强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又能根据紧急情况适当灵活处置,特作出如下例外规定:

一、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按《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报批合同的,在兼具以下两种条件时,可先实际履行合同,后补签合同:

1、 合同的基本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应在实际履行前书面向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2、 公司总经理在备案单上签字批准。(备案单使用请示单的形式,内容必须包括另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

二、 鉴于所有的大型工程项目,公司与项目总承包商之间都签有总包合同,各种零星项目原则上都应由总承包商进行。只有那些总承包商明确表示无法涵括在总包合同中的项目或总承包商明确表示无法及时处理的项目,项目部才能申请与其他符合公司要求的单位另行签订零星合同。此类零星合同必须在大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项目部排出计划(计划中应明确另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能否从总承包商款项中予以扣除等内容),报总经理批准。只有在报批计划中获得总经理批准的零星项目才可与对方签订合同。

三、

第一条 、

第二条 所涉及到的情况在补签合同时,仍应按《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治安制度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1、 集中采购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并管理。

2、 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等纸张;计算机消耗的磁盘;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日记本、各类笔墨等。

3、 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15日前各部室向行政管理部提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由行政管理部统一采购。

4、 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5、 各部门或班组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由部门或班组专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批准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6、 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约量库存。

7、 结算办法。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数量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财务划转。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分发领用

第四条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第五条 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然后再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发送室。

第六条 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所要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七条 用品分发后应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室记账存档;另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八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行政管理部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第九条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第十条 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填写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报告,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3篇 房地产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建立财产、办公用品购买、使用登记制度。

二、 各部门经理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负有指导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责任,对员工有损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应提出严肃批评,并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做出处理。如有遗失和损坏,应由当事人酌情赔偿。

三、 各部门需购物品须按月提出购买计划,由部门经理按照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填写《物品购买申请》,注明购买原因、数量及预算价,按相关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 。

四、 各部门购买物品计划,经审批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专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采购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核准。

五、 各类物品采购后由办公室负责总务人员验收、登记、入库。

六、 员工领用物品均需填写物品领用单。单价在100元以上物品,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应予以收回。属非正常损失或遗失的,应有但是人酌情赔偿,赔偿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核定,大额赔款可分期在工资中扣除。办公室每年要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清点。办公室由责任不定期检查部门保管、使用各类物品的情况。

七、 物品报废须由使用部门经理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审核,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八、 所有物品的调配、办理执照、缴纳管理费、租金、参加财产保险、和车辆维修及更新等事项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14篇 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编写说明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编写说明

1、本汇编所包含的任何条文和条款,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汇编已经批准下发,即为公司最高行动准则,公司所属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3、本制度汇编在执行中,由于部门工作内容、职责的变化需要修订、增删汇编中相关条款的,须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进行修正。

4、本制度汇编作为内部文件其所有者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公司以外的场合出示。

第15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案场奖金发放方案

第三条 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销售奖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华府案场销售提成发放方案:

1,销售人员提成比例

①每月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二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②每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2,案场主管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六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3,案场经理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第三章销售奖金计算标准

第四条 各销售人员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总套数为本销售员当月成交套数(或按当月成交套数对应的销售总金额结算当月任务量)。

第五条 每月销售任务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场经理在例会上宣布。

第四章销售奖金发放按实际回款速度发放

第六条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实际帐金额结算当月奖金发放金额。

第七条 销售人员每月奖金发放时,留存当月奖金总额的5%,待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销售人员。

第八条 案场主管、案场经理的奖金发放同销售人员。

第五章 留存发放或扣除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本项目销售率达到总销金额的90%视同销售完毕,发放销售留存。

第十条 销售人员在项目销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辞职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据证明)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需要缩减编制,正常裁员者,留存在7日内发放。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规事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留存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销售提成。

第六章 部门奖金的标准

第十四条 部门奖金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占其销售业绩的0.1‰~0.2‰。

第七章部门奖金的组成

第十五条 部门奖金分为部门活动基金、部门奖励基金和个人业绩奖金三部分。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项比例主要适用范围

部门活动基金5%用于部门集体活动支出

部门奖励基金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业务技能优秀或为部门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经理不参与)

个人业绩奖金85%用于奖励个人业绩的奖金

第八章部门奖金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个人业绩奖金根据部门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分配。奖金分配的比例范围如下:(基数为部门总奖金额)

序号岗位比例

1部门经理20%-35%

2案场经理、案场主管20%-30%

3主案企划、主案平面20%-30%

4企划专员15%-20%

5销售人员、销售文员10%-15%

注:① 营销部门个人业绩奖金总比例为85%;

② 奖金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③ 如项目操作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或分工发生变化),奖金分配比例也随之改变,具体比例由部门经理拟定,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章部门奖金发放时间

第十七条 个人业绩奖金在公司实现阶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奖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第十八条 个人业绩奖金预留5%在年终集中发放,若员工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辞职、离职或辞退等情况,不再享受任何业绩奖金,其个人业绩奖金预留部分纳入部门奖励基金。

附: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第十九条 部门奖励基金分季度发放和年终发放两种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终各占50%,部门奖励基金的发放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奖项设立及发放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二十条 自2007年4月28日起,营销部奖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附1:营销部奖金分配方案申报流程

附2: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附3: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16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专有技术;

4、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 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 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17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福利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福利制度

一、保险

实施范围

公司根据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保险。险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养老保险统筹金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双方的交纳比例为:企业 %,员工 % 。

员工的养老手册及台帐由公司委托社保中心保存。新调入员工转正后应将养老保险电脑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待核查后从员工进入公司之月起继续上缴。若员工离开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原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须转移养老保险。

其他保险管理办法:

对于档案未及时转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不为该员工上缴保险直至其档案调入。

保险的有关细节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并随国家政策变更而变更。

第18篇 房地产公司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的印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一)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级公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二)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级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三)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应事先征得总经理签字批准,用后立即退回办公室。

(四)凡属一般例行公事、联系业务等需加该公司级公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凡属因公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六)部门及公章只适用于不发生任何经济责任的一般业务往来。

(七)各类公章的使用均应建立登记制度。

四、介绍信使用要求

(一)介绍信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具,开具介绍信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因公出差需带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有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剩余介绍信应交回办公室注销。

五、办公室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介绍信的使用情况。

第19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以财务预算为手段,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控制力,充分合理运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是公司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第二条 分类及适用范围

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等)。

第三条批准及实施机构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及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下达执行。

2、第二章 财务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一条 年度财务预算

一、公司采用自上而下的零基预算模式,总经理办公会于每年12月15日前下达下年度工作计划大纲,各职能部门根性据此指导年度预算与工作计划的制订。

二、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按照财务管理中心的编制要求(以通知形式下达),合理预测并编制本部门下年度财务预算,形成下年度《资金收支年度计划》。资金收支年度计划应分项列具收支项目及金额,收入包括融资流入、销售收入、租赁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所有现金流入,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员工福利、办公费用、车辆费用、工程支出、广告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支出、税负支出、归还借款支出、财务费用、投资预算等所有现金流出,在每年1月1日以前经各中心总监签字后报送财务管理中心。

三、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大纲精神及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年度预算,从公司全局的角度对年度计划的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并提出调整修改建议,形成年度财务预算。

四、每年1月25日前财务管理中心将年度预算提交计划管理中心。

五、每年1月28日前,本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经集团总裁签发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六、如果总经理办公会对年度财务预算有调整,各有关部门则再按上述程序提交调整预算。

第二条 月度财务预算

一、各职能部门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集合部门工作计划和其他相关情况,编制月度财务预算要点。

二、部门月度财务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要点进行详细分解,编制《资金预算表》及附注说明,形成月度预算。

三、月度预算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8日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提交财务管理中心。

四、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预期)公司资金状况等综合考虑汇总并审核月度财务预算。

五、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30日下午17点以前将下月预算交计划管理中心,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达执行。

3、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一条 管理原则与功能

一、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预算具有平衡资金、控制开支、开源节流等约束功能。各职能部门必须全面执行。

三、财务预算下达后提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并作为月度、年度考核和监察的依据。

第二条 财务预算调整

一、每年六月份,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调整生效。

二、年度预算非下列原因,不得调整:

1、国家重大政策性因素导致预算不能实现;

2、因公司经营战略变化和调整导致预算改变;

3、财务预算制定时不可预见性的重大因素导致预算需要调整;

4、集团总裁决定;

三、月度预算调整

1、月度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可在各月度内进行调节。

2、月度预算累计调整不得突破年度预算。

第三条预算执行管理

一、成本、费用发生时,财务应对照预算逐笔审核是否在预算内。

二、每月编写预算执行报告。每年编制年度预算总结分析报告,并作为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的决策依据。

三、每月8日前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其上月费用支出情况。

四、财务管理中心必须经常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考核财务成果,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 预算外支出

一、无财务预算的开支原则上不作安排,开支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控制。

二、未列入当月预算而因工作确需开支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预算外追加申请,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原则上每月不超过一次。

三、追加预算后各月预算累计超过年度总预算时,按年度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4、第四章 罚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

未及时登记和反馈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而致使费用超预算开支的,给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每次5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第二条 其他部门

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年度财务计划和月度财务计划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超预算开支的,给予部门总监每次100元的罚款,给予经办责任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第20篇 _房地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差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 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

c. 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 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 元/日。

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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