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筑公司的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构建,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
1. 设定清晰的质量标准,确保每一项工程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规范。
2. 分级负责,从项目经理到现场工程师,每个人都需承担起质量监控的责任。
3. 制定详细的检查流程,涵盖从设计、材料采购到施工全过程。
该制度框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1) 质量控制政策,阐述我们的质量理念和承诺;2) 质量管理程序,详细说明检查步骤和频率;3) 质量标准,定义合格与不合格的标准;4) 质量责任,规定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5) 培训与教育,确保员工理解并执行制度。
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是保障建筑安全的核心。它1. 提升工程品质,防止质量问题发生;2. 保护公司声誉,赢得客户信任;
3. 遵守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4. 提高效率,通过预防而非修复错误来节省成本。然而,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进步适时调整。
制度文件应清晰易读,包括标题、正文和附录。标题简洁明了,如“某建筑公司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正文部分,条款分明,用数字编号(如1.1, 1.2)以示层次。附录可以包含参考标准、表格和流程图。语言要专业,使用行业术语,如“混凝土强度检测”、“竣工验收”。
以上所述,我们的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旨在打造坚固的建筑,同时也塑造我们公司的专业形象。每个环节的严谨,都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对工程质量的坚守。
第1篇 某建筑公司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控制,保证施工检查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6、工作程序
分定期检验和日常检验:
定期检验: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日常检验:质量检查人员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检查范围,工序检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检查。
6.1工程部每季度对所属项目部进行1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公司组织检查小组,检查前进行策划并下发通知,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下发通报。项目部根据需要可以开展不定期检查及季节性检查。
6.2项目部每月进行2-3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记录。
6.3 项目经理每天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6.4 项目质检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巡查,及时纠偏,确保过程能力,并形成检查记录。
6.5班组之间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相关手续,确保工序质量。
6.6项目部定期检查时,对工程实物质量、工程资料、管理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视主题确定检查内容。
6.7项目部日常检查时,主要对工程实物质量、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
6.8 项目部组织的各类检查以实测为主,目测为辅,并检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6.10班组之间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为全数实测。
6.11 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检查组(人)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检查人进行验证。
6.12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检查组(人)有权开具停工整改单,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13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检查时,检查组(人)有权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2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4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三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三)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jgj59-99 为标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第6篇 铸造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合理使用,增加其耐久性,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制定我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管理规范。
2 管理内容
2.1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要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2.2 不准任意改变现有建筑物的原设计状况和设计规定使用的条件。
2.3 每个工段要制定出本工段所管辖的建筑物、构筑物顶的清灰制度,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积灰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不同的清灰时间。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工作环境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厂房、高炉出铁棚、配电室等)每年最少两次清灰,所有清扫工作结束后要有记录。
2.4 屋面扫灰过程中,小面积积堆厚度不得超过60mm。高度不同的屋面清灰过程中,高低跨处小面积堆灰厚度不得超过120mm,在清灰及扫灰时,严禁损坏屋面防水层。
2.5 建筑物、构筑物要有良好的防洪、防水、防雷等措施,每年春季和冬季各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机动部。
2.6 建筑物、构筑物散水和外墙裙要完好无损,周围1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重物,不准修建排水沟、埋设地下水管线、增设排水龙头等设施,蒸汽、酸、碱等腐蚀性汽体和液体排放要通致地下排水沟,不准蒸汽回水回到屋面或顺墙体流到地面,以防墙体受潮腐蚀和基础受压下沉,已经有排水沟的要停止使用,恢复原样。
2.7 不准长期漏雨、漏水不报,也不准任意在建、构筑物四周挖土或堆放垃圾,以免堵塞排水通道,引起地面积水,如发现四周有堆积物必须马上清理、整平。
2.8 不准出现慢性泄漏,冬季要经常检查,凡慢性泄漏的水管、蒸汽管等处冻结的冰柱要及时清除,泄漏点必须立即处理。
2.9 不准任意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柱子、桁架、梁及支撑杆等)悬挂重物或做为支、吊点,不得在承重构件上打洞、凿筋、焊吊风扇、灯等。屋顶上不准堆放废旧阀门、管道、型材、砖块等检修遗物和其它非建筑物、构筑物自身的构件成品。
2.10 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雷、防震、防腐蚀等设施以及维护结构、梯子、栏板、盖板、测量标志和各类隔热、防碰保护设施等。
2.11 本工段所辖区域内的排水沟要畅通无阻,不准向水沟内倾倒生活垃圾,不准用水向水沟内冲洗灰尘,水沟因汽车碾压损坏的要及时上报,避免水沟损坏造成排水不利而影响防洪。
2.12 根据所辖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实际情况,负责人要提出维修计划,上报机动部。
2.13 建、构物的每次维修、中修、大修要记录详细。
3 考核
3.1 违反以上1~10条条款的,一项扣50元。
3.2 违反第11条的扣100元。
3.3 违反第12、13条的扣50元。
附《工业建筑五禁十不准》
(一)工业建筑“十不准条例”
1、 不准随意改变原设计结构,改变设计的使用条件。
2、 不准任意乱拆、乱割、乱焊、乱打洞。
3、 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火、防腐蚀、防震、防雷等设施。
4、 不准任意碰撞和损坏围护结构、梯子、栏杆、盖板各种标志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
5、 不准对建筑物的柱子、梁、架、板及支撑杆件任意碰撞,作临时起重点、悬挂重物和利用吊车碰击建(构)筑物等。
6、 不准在建筑物基础周围任意挖坑积水和堆放重物,以免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
7、 不准在各种屋面、楼板和操作平台超载堆放重物或增建小房等。
8、 不准对高温车间的厂房结构随意提高使用温度,对隔热措施不得任意损坏。
9、 不准堆放酸、碱等有腐蚀性的液体和气体。对在腐蚀介质环境中的建筑结构的防腐设施要加强维护、修复。
10、 不准使用与生产工艺技术不相应的工业建筑物强行生产。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时,必须坚持工艺设备和工业建筑综合考虑。
(二)屋面“五禁”规定
1、 严禁清灰时在屋面上大面积临时堆积灰尘(包括高层屋面向低层屋面的过渡清扫)。屋面在不受损坏或腐蚀情况下,其每堆积灰面积不得超过4m2,厚度不得超过60mm,临时堆放不得超过8小时。
2、 严禁向屋面投重物。
3、 严禁在屋面上人群集中,每m2不得超过1人。
4、 严禁在屋面上堆放重物。
5、 严禁在屋面上的积灰超过规定厚度,以免发生压塌事故。积灰量规定,屋面积灰厚不得超过20mm,屋面排水天沟积灰厚度不得超过30mm,天窗挡风板内,女儿墙及高低层屋面处最大积灰厚度不得超过60mm,冬季屋面积雪厚度不得超过150mm。
(三)工业建筑“十禁止规定”
1、 禁止动力管网跑、冒、滴、漏对工业建筑形成腐蚀。
2、 禁止雨(雪)、工业废水等渗入、灌入建筑物内形成结构腐蚀。
3、 禁止距建筑物2米范围内设上、下水井,种花草树木,设蒸锅、设采暖尾管,疏水器。
4、 禁止在各种屋面、低平投抛、拖重物,避免损伤面层及防水层。
5、 禁止损坏建筑物上的各种标志牌、标桩等。
6、 禁止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温度和排气量。
7、 禁止电焊机、电车等零次线和防雷装置线接至各类结构上,避免杂散电流对接构件形成电解,或引雷进入建筑物内造成伤亡事故。
8、 禁止在不上人屋面和低载荷的平台上人群集中,防止坠落事故。
9、 禁止在各类通道、平台、屋面堆放备品备件。
10、禁止在各类承重物构件上焊接各类附件、连接支撑件等。
第7篇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 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
第四条 职业危害的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五条 公司业务涉及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种类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作业中开墙洞、地沟、石材加工及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可发生矽肺病;
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地下室、人井等作业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在此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三、有机溶剂的危害:作业过程中常接触到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多种有机溶剂,这些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浓度过高,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电气焊使用的锰焊条,除产生锰尘外,还可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及慢性中毒;
五、生产噪声的危害:作业中使用机械工具可产生较强噪声,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
六、高温作业的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第三章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一、各事业部应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部门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三、施工现场在进行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四、在地下室、人井等封闭的作业场所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五、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第七条 个人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教育,提高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二、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尽采取措施降低粉尘的浓度,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三、从事与有机溶剂接触作业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
四、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五、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在噪声环境下作业的时间;
六、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第八条 采购设备和材料,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的设备和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九条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应将检查结果告知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第十条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禁止安排孕、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把职业危害列入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措施的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防止建筑施工造成污染,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环境保护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划分环境保护责任区,明确管理负责人,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二、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根据条件进行绿化,有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压尘和清扫,大门口设置洗车池,确保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回填和运输作业。
三、搅拌设备上必须安装除尘、降尘装置,搅拌机和混凝土输送泵的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现场存放油料作防渗漏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噪音、降粉尘、防污染、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减少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同时减少扰民。
五、办公室、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职工宿舍的床铺要上下整齐,保持室内洁净;生活区要保持清洁,应进行绿化和美化,确保无污物和污水。厕所要有专人保洁,采取水冲式厕所,及时打药防止蚊蝇滋生。现场食堂按规定设置隔油池,防止水污染。
六、冬季取暖使用暖气,必须使用环保清洁的燃料,施工现场的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于现场固定、密闭式垃圾站内,并及时清理,定期外运、消纳。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密闭式车辆,不得遗撒。
第9篇 建筑公司制度汇编
建筑公司制度汇编
考勤制度
1、分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签到、签退考勤制度。严禁出现代签、补签现象,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2、分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办公地点设在工地项目部,由项目部主任负责考勤,每周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月底统计核算工资。
3、要严格按照公司作息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以15分钟为限),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上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若不报、瞒报、漏报、喻期不报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4、非下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一律填写请假条;若无请假条又强行外出者,按早退论处,每15分钟罚款30元。
5、法定假期休假标准为:婚假5天,丧假3天;月请假不超过4天;按规定休假者,享受所有工资和劳保待遇。
6、所有请假者必须要填写请假条。若未写假条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同时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7、其他具体情况按照集团总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8、严格考勤制度,严禁私报、瞒报、虚报考勤情况,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
①项目经理请假,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
②项目工程部负责人请假,由项目经理签字,再报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
③其他员工请假,由所属工程部主任签字,再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
2、批准权限
①普通员工请假1天者,由所属工程部主任签字,再报 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②请假2天及以上者,经所属工程部主任和项目经理签字,再报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3、分公司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实施,加强监督,规范领导,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4、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如不销假按旷工处理。请假条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管理,报工资核算人员在月底工资中体现。
5、严禁捎假。捎病假等于事假,捎事假等于旷工。
6、不按请销假程序执行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处,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出厂。
值班制度
1、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和人员配置情况,列出当月值班人员名单,在每月第一个周日之前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
2、当天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无故不签到、签退按旷工处理。签到签退时间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3、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值班期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
4、值班期间,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准确、如实上报综合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任何部门不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发现,分公司将严肃处理。
5、值班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处理,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综合办公室说明情况,同时本人协调好替岗人员。
6、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好各部门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不出意外。
卫生制度
1、分公司办公室、项目工程部办公室要安排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卫生,每日一小扫(早晨上班前),每周一大扫(周六下午3:30),形成制度,长久坚持。
2、办公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果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3、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4、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如:地面、桌面、窗台、玻璃、窗帘等),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电器设施(如:风扇、灯具、空调、饮水机、吸尘器等),低值易耗品(如:暖瓶、水壶、酒柜、书橱、档案橱、沙发、茶几等),配套设施(如:脸盘、脸盘架、镜子、簸箕、扫帚、拖把、纸篓等)等清洁、整齐、窗明几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污迹、无蜘蛛网,垃圾置于纸篓内,日清日理。
5、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其它杂物。
6、办公室人员不得将剩饭、茶根倒入水池、厕所内,要倒在指定的垃圾桶里。
规范着装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分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着装的规章制度:
1、凡是分公司后勤和市场部、工程部项目人员,在上班期间都必须按照要求统一规范着装。
2、周一至周五,必须统一着正装(女:着套装或浅色衬衣,搭配裙子或裤子;男:着浅色衬衣,搭配正装西裤)或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颜色、款式要得体大方。
3、周六、周日不作统一要求,可着休闲装或其他便装。但决不允许着奇装异服。
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一次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被罚款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通知财务,并由财务负责落实。
招聘管理制度
出纳报销管理制度
房产公司晨会制度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办法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第13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考核范围和时间
考核范围: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
考核时间:年末对当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司hse管理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考核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以被考核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考核的内容用事实反映考核情况,将被考核人的安全工作情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填写《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并在考核表上用“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注明考核结果。
第14篇 建筑设计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增设公共部门--营销部,专门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有关营销活动。
二、各地办事处、各工作室、战略合作伙伴(如汉沙国际)的设立及其同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均由营销部统筹管理和协调。
三、营销部之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并首先用于公司公共部门和公共事宜的建设和发展。
四、营销部独立核算,部门人员奖金与部门效益挂钩,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五、营销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第二节 办事处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设立条件
1、已有大型设计项目或具有较好市场开发潜力的省份或区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深圳市汉沙杨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当地单独注册,或采用与当地设计单位联营的形式设立办事处
2、办事处应具备开拓所负责区域的市场能力和足够的技术服务能力,包括足够的人力、物力和相称的办公场所。
3、办事处须具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能力。
4、公司与办事处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权利。(附协议书或责任书样稿)
二、工作职责
1、办事处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积极推广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企业品牌,信守合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开展设计服务工作,保证优秀的设计服务质量。
2、办事处应努力贯彻公司营销战略思想,即凭借国外雄厚的技术资源,立足深圳创作,实现本地化服务,始终为客户提供高一级的设计服务。
三、人事管理
1、办事处由多人以合伙形式设立的,须提供合伙人协议,并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办事处负责人。办事处合伙人即为该地区董事,可以参加公司联席董事会议。
2、办事处设负责人一名,技术总监一名(可兼任),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任命。
3、办事处采取负责人责任制,自身的经济、法律和技术责任由办事处负责人承担。
4、办事处根据自身项目和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组成和数量,定期(每季度)向公司营销部上报人事报表并交行政部备案。
5、办事处行政制度和薪资制度由负责人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报公司营销部、行政部备案。
四、财务管理
1、办事处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业务收入均由公司开具发票并收入到公司指定账户,在扣除技术管理费和营业税及相关费用后, 根据工作进度转入办事处当地账户。
2、因特殊原因的,业务收入需直接转入办事处账户的,在确保技术管理费和无财务风险的前提下,经公司批准,可以直接转入办事处的账户。
3、办事处在设立前根据责任书向公司交纳风险押金,风险押金用于可能出现的违约及风险赔偿,并于协议终止后按清算余额退还。风险押金最低额度为10万元,根据各办事处业务量和相关因素确定。
4、公司按照下列2种方式向办事处收取技术管理费
a、≥合同额的15%比例收取。
b、≥合同额的10%收取,每年不低于10万元。
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分阶段提取。办事处与公司共同完成的设计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订协议约定合作方式、责任及产值分配。
5、办事处资产归办事处所有,但办事处不得擅自举债、放债、担保,公司对办事处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6、公司根据办事处的业务量购买设计保险,费用由办事处支付。
五、经营管理
1、办事处积极拓展所在地省内的设计业务,周边省市未设办事处的,也可以拓展业务,在已设办事处的其他省市如有业务发生,须知会当地办事处并获得许可。
2、办事处业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及时提交合同草案,供公司营销部审核。所有合同和协议的正本须报公司营销部备案。
六、技术管理
1、大、中型项目的方案阶段设计应交公司完成,所有项目报建方案、扩初和施工图均须经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图、签字、加盖注册师章及图纸专用章后方可出图。
2、办事处对其设计成果中的错误缺漏负有修改完善、补救损失的责任。
3、设计文件由公司代为打印出图的,打印及相关费用由办事处承担。
4、设计文件的格式、档案编号,均须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所有完成后的项目设计文件移交公司统一归档。
5、办事处应做好项目的后期服务和工地服务工作,及时处理问题。
七、违约责任
1、办事处发生违约行为的,公司有权对违约责任、损失情况、违约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办事处应予配合。
2、公司根据违约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采取扣减押金、罚款、降级或撤销办事处负责人职务、撤销办事处等处理方式,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合作壹年以上,有突出设计能力或具有承揽项目能力的独立建筑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申请成立工作室,并以协议方式约定其权利和责任,协议一年一签。
二、工作室负责人一般任命为主任建筑师,工作业绩显着者可依次晋升为首席建筑师、副董事、项目董事。副董事以上独立建筑师有权参加联席董事会。(具体晋升标准待定)
三、工作室(人、财、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且只能以本公司的名义独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其职位和公司的利益负责。
四、工作室的行政、人事、财务按《公司行政制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人事事宜由工作室负责人审批,行政部统一办理,工作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纪律和管理制度,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
五、工作室设计成果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能出图,所有设计成果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并归公司所有。
六、各工作室设立的财务条件:
1、签订协议并需有担保人担保;
2、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交纳保证金 $ 8万 元人民币,保证金用于可能出现的违约及风险赔偿,保证金于协议终止后按余额退还。
3、工作室享受公司提供的办公环境、商务、行政(办公用品、电讯、花草及临时性支出)、人事和安全保障等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_/月(本项收费标准可能因每季度费用增减而作适当的调整)。
4、工作室工作办公场地按公司统一规定的综合租赁费交纳:即装修、固定资产折旧;租金、物管、水、电费用分摊;以及营销财务部人员管理费用,合计收费人民币$&nbs
p;元/_/月(本项收费标准可能因每季度费用增减而作适当的调整)。
5、技术管理费的标准(分两套方案操作):
⑴第一套方案:
a正式投标未中项目,免收管理费;
b包括报建方案在内的设计前期所有工作,按合同或协议收取10%的管理费;
c原则上不能承担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任务,确需承担须经董事会批准,且管理费不低于合同额的15%;
d管理费不含任何税金;
e 账户上不低于5万元周转金.
⑵第二套方案:
a正式投标未中项目,免收管理费;
b按年总产值10%收取技术管理费,每年交纳技术管理保底费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c业务收入打入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上周转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七、工作室租用办公工作单元以5_为最小面积。
八、退出工作室的有关规定:
①如工作室给公司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的损失,或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取消该工作室,并追究赔偿责任。
②任一方如有意终止合作关系,均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协议,在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进行财务结算。
第四节战略协作单位管理制度(暂缺)
第五节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各直属部门、设计部、工作室和办事处签订合同以及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均按本规定执行。
三、合同由公司营销部统一管理,行政部档案室负责合同的建档、归档管理。
四、合同的种类:公司合同是指公司为发展业务作为合同一方与其他一方或多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契约,包括以下2大类
1、项目合同: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由甲方委托公司有关部门提供设计服务并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
2、其他合同(协议):除上一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合同。
五、合同的编号
1、为便于档案管理,公司针对不同类别合同,制定不同的合同编号,编号的格式和含义如下:
bfhsy-a___-05___
公司代码(深圳__ )本年度编码
合同类别编码
部门识别编码3位数字序列号
2、各类别合同对应编号
2.1、项目合同:bfhsy-a___-05___
2.2、其他合同:bfhsy-b___-05___
3、部门识别编码:部门识别编码为3位阿拉伯数字,根据不同部门,编码如下
公司:888综合部: 000设计一部:010 设计二部:020
设计三部: 030财务部:040 行政部:050
营销部:060 (营销部下属办事处、工作室等在编码第3位数按成立顺序编码)
4、合同编号末尾3位数字序列号按合同签订的顺序编制。
六、经常发生的项目应采用格式合同,没有格式合同或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非格式化合同。
七、合同审核和签订程序按照下列环节操作:
项目洽谈--各部门批准--草拟合同--营销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总经理审定--签字盖章
八、合同印章按照公司行政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
九、合同执行情况跟踪:由合同签订部门或责任人在每个月末最后5日内,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表,由营销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和董事会。
第15篇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清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施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以下各项处罚制度。
一、各施工小组的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严禁喝酒后到工地进行施工,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严禁各施工小组所使用的运料车辆无证驾驶,违者罚施工小组负责人200元。
三、严禁用拉料车辆拉民工上下班(四轮、三轮车)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四、在业主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受到的处罚,公司将依据处罚金额加倍罚款。
五、每一次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为止,并罚款100元。
六、在高空作业或基坑内作业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七、施工小组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关标示牌,罚款100元后并补全。
八、施工小组在施工现场每天都要向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发生了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小组负责人:
2023年 月 日
第16篇 建筑总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17篇 建筑公司五项目部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第五项目部规章制度
为了把建筑公司第五项目部办得兴旺发达,争做文明项目部结合本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建设单位和项目部的各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二、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每个施工班组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先签订班组及个人安全协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位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并带齐身份证附一寸照片一张(办理暂住证)。
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的治安,保卫等各项制度,并服从管理。
四、各班组严禁有童工及老弱病残等进入工地工作,禁止带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五、严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偷盗、流氓活动。私自私藏或损害公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执行。
六、住宿人员应搞好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宿舍内确保整洁干净,床上用品要堆放整齐,垃圾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罚款细则:
1、职工进入工地施工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无身份证明者罚款100元。
2、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100元,戴帽不结帽带者罚款30元。
3、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者罚款50元,赤膊施工者罚款50元。
4、高空作业危险部位应系安全带,如不系者处罚300元。
5、酒后施工者罚款300元。
6、随意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者罚款200元。
7、从井架吊篮上下者每人罚款500元,开机者罚款1000元。井架由瓦工班专人操作,项目部发放操作证,无操作证开机者罚款300元。
8、班组施工用电应有现场电工接线,私自乱接乱拉者罚款100元。
9、接线不用插头,直线用线插在插座内处罚款100元。
10、严禁在楼层内大小便,违者处罚款500元。所在班组罚500元,当事人负责清理并保持到抓获下一个为止,罚款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11、非正式木工不可以操作圆盘踞,违者罚款300元。
12、圆盘锯周围的木屑及杂物每天要进行清理,如不清理罚款班组100元。
13、平刨锯等不允许一机多用不准使用倒顺开关,无漏电开关箱使用的,违者处罚款200元。
14、钢筋切断机周围的废钢筋每天要清理,发现未清理者处罚款100元。
15、砂浆机、砼搅拌机每天要进行清理及做好保养工作,清理不干净罚款100元。
16、各班组材料堆放必须归堆,不得随地乱堆,各自操作场地各自打扫,违反者处于100元/次。
17、施工电梯、塔吊必须由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违者罚款300元。
18、瓦工班砂浆必须下班要用完,水泥不准整袋搬至楼层使用,违反每次罚款200元。
19、塔吊司机每天操作前应对塔机的各部件进行检查,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并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违者罚司机200元。
20、严禁在要害部位及其他禁烟防火区吸烟和焚烧物品违者罚100元。
21、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如打架先动手者罚1000元,后动手者罚500元,并逐出工地,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2、发现偷盗。私自或损坏公物根据情节处500~5000元罚款。
23、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宿,如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24、严禁带外来人员进宿舍住宿,一经发现每次处罚款100元。
25、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电水壶、冰箱等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于100元/次。
26、班组长要准时参加工地例会,如有班组长缺席,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每次300元。
27、宿舍内电线乱接乱拉,接线未用插头者处罚款100元。
28、垃圾未倒入指定地点,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宿舍内严禁赌博活动,发现一次处罚款500~2000元。
30、发现偷窃饭盒者一次处偷窃者500元罚款。
各班组违反上述制度,款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以上制度经班组长签字后生效。
项目部
年月日
第18篇 某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第19篇 建筑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计应该以会计期间分期决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 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子、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 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 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轻则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第20篇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核算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核算制度
1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步人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制订本制度。
2 .公司在继续执行与各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签订的内部经济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奖惩。
3 .各基层单位将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后的承包合同一式二份,分别报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备案存档。
4 .公司专职预算员必须熟悉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省、市有关预算方面的政策、法令、标准和各种文件,了解各地材料、设备价格,熟悉施工图和建设单位概况。
5 .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严格按照定额工日和公司经理批准的调整系数核发工资总额,在严格了解材料价格的基础上,核定材料总额,参照公司财务管理条例,核发各项管理费用。
6 .工程管理部将各单位所测定的单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等费用进行审核,报公司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会计付款的依据。
7 .费用测算核定单一式五份,分报公司经理、工程管理部、财务部、项目经理部、项目财务部。
8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相应的施工员、核算员、会计在每月5 日前,对上月工程所完成的工作量,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项目部会计才能发放工资。特殊情况,未有相应工作量考核,经同意暂按基本工资发放。
9 .定额人工超发部分,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10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采购材料、设备时,供应商需经公司评审通过,以工程管理部会签的价格核定单为准。
11 .设备、材料价格因工期、政策等因素调整,需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12 .设备、材料用量超计划部分,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
13 .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将材料、设备订货合同报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14 .具备订货合同、工程管理部会签的材料设备价格单等手续后,会计才可支付相应款项。
15 .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每月10 日前将上月的各项投耗以报表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工程管理部。
16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应将各工种项目的竣工工程资料、决算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审批,作为兑现的依据。
17 .每月5 日前将上月工程项目投耗材料列详细清单(含规格、数量、单价)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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