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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z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z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的构建,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要建立一套既符合法规,又能保障员工权益,同时确保业务高效运行的制度。为此,我们需梳理各部门的工作流程,了解员工的实际需求,结合行业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作息时间与考勤规则。

体系框架

制度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一是工作时间规定,明确每日工作小时数、休息时间和加班政策;二是考勤管理,包括打卡制度、请假流程和缺勤处理办法;三是异常情况处理,如病假、事假及特殊情况的报告机制;四是监督与奖惩,设定定期的考勤审核,对遵守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重要性和意义

作息考勤制度是公司运营的基础,它能确保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通过明确的制度,可以减少误解,增强员工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合理的作息安排有助于员工的身心健康,从而提高整体工作质量。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采用清晰、简洁的格式,便于理解和执行。每个条款应详细说明,但避免冗余。例如,“1.1 工作日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间休息1小时。

1.2 周末为固定休息日,如需加班,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制度应包含修订记录,以便追踪更新和改进的过程。

z物业公司的作息考勤制度应以员工的需求为导向,以公司的运营效率为目标,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形成一个既严谨又灵活的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z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范文

第1篇 z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则和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公司的信誉和利益,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1、工作时间::星期日、节假日:

上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值班、保安人员执行另外的作息制度;

2、建立考勤统计、实行严格的请假审批制度、专人负责;

3、公司员工有事情需办理而不能上班时,必须向公司经理报告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以上报请总经理,请事假必须提前办理, 病假应及时告知公司,并在上班时出示医院证明。

4、事假经批准扣除日工资的100%,病假有医院证明扣除日工资的50%,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为矿工,扣除日工资200%;因工负伤者不扣工资,长期病假超过三个月者,公司按辞退处理;

5、月工资除30天为日工资;

6、按时上下班,公出必须告知部门主管,并能及时返回;上班超过5分钟、下班提前5分钟,为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一个工作日的工资,以此类推,迟到早退20分钟按矿工处理,每月矿工三次按辞退处理;

7、公司人员加班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进行;申请必须注明加班原因、需要时间,需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加班工资的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实行;

8、员工婚、丧、产假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具体事宜报物业公司经理办理。

第2篇 a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学校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要求上午9时至下午4时开窗通风。

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池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一、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二、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等。

三、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四、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五、证照借用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理人。

六、证照复印程序: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八、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九、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4篇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

5、考勤制度

5、1员工依照法律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休息日。(轮班、倒班者轮休)

5、2公司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季节性调整另行通知。

5、3员工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15分钟以内),三次累计视同旷工一天,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予以除名。

5、4公司普通员工因病需休息、就医者,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司领导批准。急诊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5、5员工年病假时间累计10天以内(含10天),按日扣除月基本工资的3%,超过10天不满60天时,发给基本生活费(按市劳动局规定)。

5、6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病假按天数扣除其日基本工资。

5、7病、事假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同旷工,无工资。

5、8辞职员工未按规定提出申请者,无工资。

5、9公司实行事假无薪制,请假手续办理与病假同。

5、10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休假期间按天数扣除月绩效工资部份。

5、11一年中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病假不超过60天,超期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5篇 z物业公司护卫员纪律制度

物业公司护卫员纪律

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二、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三、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准脱岗、误班。

四、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五、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

六、值班期间严禁携带传呼机、手机等个人通信器材,禁止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七、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接待业主(住户)时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八、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赌博。

九、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十、爱护各种器械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十一、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

第6篇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员工离职制度

物业公司职务任免、岗位调迁及员工离职制度

一、职务任免制度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二、岗位调迁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3.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4.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三、员工离职制度

1.被招聘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或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3.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局规定发给补助工资。

4.凡辞职或被辞退之员工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会签表》。在限期内,按规定办妥离开公司手续及退还公司宿舍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和福利;若已办理离开公司手续,但拒不迁离公司宿舍者,公司除按市价收取房租外,有权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5.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第7篇 某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 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 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 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 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 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 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6.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 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 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 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 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 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

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全国消防宣传日 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五)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

2.1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三、员工录用标准:

3.1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四、员工试用

4.1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六、调职与晋升:

6.1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七、工作日、休假

7.1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八、工资

9.1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9.2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9.3奖惩

9.3.1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9.3.2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九、附则

10.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10.2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为使办公室办公设备发挥最大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

1.计算机是公司的固定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每台计算机都建立了硬件配置及使用人的档案记录,未经计算机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及更换。

2.系统软件及系统防毒软件,由计算机管理员统一安装,除专业软件外,不可自行安装任何其他软件,更不能私自关闭病毒防火墙。

3.每台计算机都有自己固定的ip地址,不可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4.计算机及网络出现故障要及时告知计算机管理员,并告知出现故障的全过程,以便快速修复。

5.员工离职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和该员工部门负责人对计算机进行验收并存档。

6.下班时使用人员必须关闭计算机,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条 各部门使用的办公桌、椅不得随意破坏,更不可乱拿其他部门及会议室的办公家具。办公室每月检查办公家具的使用情况,并负责保养维修。

第四条 各部门人员下班后应及时关闭门窗、电灯、空调等设施,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按情况进行处罚或赔偿。

第10篇 物业公司财务筹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筹资管理

第一条 资金来源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 公司可运用负债方式满足资金需要,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收帐款等)等;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债券等。

第三条 优先充分运用商业信用手段增加流动资金,在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借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借款。

第四条 借款相关费用的处理:

1、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债券发行费是指与债券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债券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发行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债券发行费和借款费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具体可根据额度和使用期限确定可采用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或分期摊销。

4、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5、清算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吸收社会法人、外国资本和职员投资等方式不断增加资本总额,以增强公司实力。

第六条 股票发行费是与股票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股票承销费、注册登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他直接费用。股票按面值发行,发行费计入当期费用;股票按溢价发行,发行费先从本次股票发行的溢价中扣除,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费用大于本次股票溢价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第七条 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由董事会制定相关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第11篇 z物业公司内部项目检查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项目检查制度

1.0目的

确保工作安排得到执行,服务规范得到遵守,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2.0适用范围

各部门(管理处)内部的工作检查,行政部对其它部门(管理处)的工作检查。

3.0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均需受到检查。

3.1检查内容

--各部门(管理处)的工作计划进程完成情况。

--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执行情况。

--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各部门间工作衔接与配合的情况。

--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的自检自查执行情况。

3.2工作检查的执行:各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本部门(管理处)工作的检查,公司经理可指定人员对各部门(管理处)工作进行检查。

3.3各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对工作检查的依据

--公司下达给该部门(管理处)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制定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

3.4公司领导对下属各部门工作的检查依据为:

--公司的规章制度

--总公司下达给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计划与任务

--物业管理公司下达给各部门(管理处)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制定的工作计划

--各部门(管理处)的规章制度

--客户的反馈

3.5行政部对各管理处的检查频度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记录在《综合检查记录》上,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经理审批后抄送各管理处。

--检查方式:有现场询问工作人员及客户、现场观察、模拟事件处置、书面考试、查阅相关资料,也可由行政部委托与公司无关人员进行,但事先需经公司经理批准。

--检查结果视其项目除可用文字记述外,还可以定性方法加以评价:很好、合格、不合格。部份检查如工程部门涉及精确计量的应用数据评分。

--公司领导对各部门(管理处)工作的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判定是否有不合格项。

--对轻微不合格项确需采取措施的,将签发《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较严重的不合格项,需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填发《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3.6检查结果与评价将作为对公司员工、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的工作实绩考评的依据。

4.0 相关记录

4.1 《综合检查记录》

4.2 《不合格项整改通知》

4.3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编写:zz审批:zz

第12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及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厂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本小区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队长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

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方兴物业公司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7、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第13篇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15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十五)

一、仓库保管人员的要求

1、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其所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2、及时、准确的做好记帐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二、验收进库制度

1、所有物资进库前由采购经办人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对进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进库的物资,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5收料单一式三联,仓管人员验收后,其中:

1)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帐依据;

2)第二联送财务部随同发票报销;

3)第三联领料人自存

三、保管制度

1、仓库各种物资的存放,应适应各种物资存放的条件进行分类、定位。

2、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各种物资应做到帐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1)、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2)、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盘点报告在每月3日前报财务部汇总。

4、主管部门应对一些主要的物资定出最低库存量。仓管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其库存情况,凡有物资接近其最低库存量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帐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帐实核定。

6、每月29日前,各部门、小区管理处应向综合事物部提交次月增加物资清单,以便购买。

7、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帐登记、保管。

第14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安全检查、事件处理、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业务范围给予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权利和义务

公司所有安全管理事项和人员适用于本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享有安全生产和生活,以及接受安全培训的权利。

第三章 基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安全主任任秘书长并负责统筹和召集,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第二条 公司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安全责任制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并对直接上司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指定区域或班组负责人。

第三条 在公司内所有工作行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统一由生产技术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公司所采用的机器设备和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条 公司承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给全体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关注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就业前进行健康体检,工作中注重职业保护,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所有建筑和工作场所按“四同时”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工业和消防安全,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公司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公司保安队为公司义务消防队,执行公司制定的消防救火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每半年一次进行消防演练。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部门消防员同厂级义务消防员一同培训和参加演练。

第七条 叉车、电梯、空压机等特种设备,电工、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未做要求的本公司特有的存在安全危险性的工种,由行政部统一公布工种名称颂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严格用电管理,公司所有带电设施、设备、用器具及其导线必须由合格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和保养,电工作业执行《维修单》通知制度,由各部门和维修负责人共同签署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标明设备设施和场所所处的状态,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建立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对场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设备的购入、使用、保养和报废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员工生产上岗、设备操作、管理责任进行规定。

第15篇 物业公司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五)

公司所有办公设备是因办公所需而配置,属公司财产,任何人员不得损毁或因私使用,为减少浪费,控制成本,使用办公设备需遵守以下制度:

一、电话

1.电话主要用于工作联络及接待处理为主报修或投诉,非必要时,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拨打私人电话或利用公司电话进行私人业务联络。

2.非必要是,员工不得随意挂拨私人长途电话,确实需要者应按公用电话标准实行收费。

3.公司员工接拨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报公司简称(__物业/__管理处),语气礼貌温和,用语乘法明了,不得用电话进行无为的聊天。

4.接听电话,如受话人不在管理处,接话人应礼貌地将电话转拉其部门同事接待或为受话人留下留言。

5.接到业主/客户报修(投诉)电话时,接话人应随时将报修(投诉)内容、业主住所、姓名、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并礼貌地告知业主。公司/管理处将尽快联系(安排)维修或进行投诉处理,再将报修(投诉)内容告知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处理。

二、传真机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所有传真文件、报表均由各行政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人统一传送。

三、电脑、复印机

文件打印,需有项目主管、管理处/站主任、经理签字认可。

打印、复印时,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进行成本核算。

公司机密文件,原则上不予复印,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分管经理审批,方可复印,用后复印件需归还公司。

严格控制复印数量,非必要材料不予复印、打印,各项目、部门复印文件资料,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管理处/站主任签字同意,复印数量较多的材料必须有公司领导审批。

有偿复印登记时注明收费金额,由客户确认签字,并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

打印机、复印机由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和保养,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

严禁在电脑上进行游戏、听音乐或处理私事。

打字室、复印室内严禁烟火,切实保证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请技术人员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鼓弄,以免加重故障。

第16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第17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值班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值班制度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在当班时不得饮酒、打磕睡、看阅书报、听广播或与同事闲谈、会客或参与赌博。

三、轮值班工作时,须配带上岗证,先巡视设备机房及走火通道,特别注意楼宇环境清洁,维修遇有不寻常事件,向上级汇报,做好每天检查情况记录。

四、台风或雷暴大雨期间,值班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暴雨期间员工当值规定及防风防洪措施做好一切防风、防洪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事故的发生。

五、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项公共设施是否损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必要时协助维修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有礼貌,牢记团结、务实、精诚、奉献的工作精神。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时,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召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详细记录住户投诉事项,并迅速处理及报告。

十、必须熟悉楼宇结构,给排水管道走向、阀门方位,如有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并作记录。

十一、必须熟悉楼宇灭火工具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及电气线路煤气管道的走向,开关位置,控制范围和操作方法。

十二、协助治安队长的工作,维护治安秩序,解决突发治安事件,如解决不了,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作记录。

十三、对于违章装修、违章动火作业的,有权进行劝阻。如不听劝者,依法作出处罚。

第18篇 兴嘉物业公司内刊发放管理制度

嘉兴物业公司内刊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__报》的发放程序,确保发放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物业总公司所属各物业公司

三、职责

1、管理部(未设部的部门由经理指定)为《卓达人报》发放与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2、管理部主管负责《卓达人报》发放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检查。

3、物业总公司服务品质部负责行业部门寄发和所属公司落实本制度的监查。

四、管理制度

1、各公司指定专人、专区负责发放,并做好登记。

2、各公司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领取《卓达人报》,并在5日内发送到户。

3、未经物业总公司服务品质部批准,不得随意设点发放;如需指定地点发放时,需提前请示并通知住户。

4、各公司根据规定数量领取《卓达人报》,且每次的发放率应达到100%,住户收报率不得低于100%。

五、检查验收

物业总公司服务品质部不定期对各公司的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收报率低于95%的,处以每次100元罚款;住户收报率低于90%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对收报率连续三次低于95%的,对发报人予以辞退。

第19篇 某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1.分类

1.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1.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物业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义---为销售给大厦顾客的目的而购进的商品。

2.物资采购制度

2.1各部门凡需新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种其它物资,应先行到公司仓库领用,仓库无库存的,可申请购买。

2.2部门申购应先将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编制的预算内,预算经批准后,可正式申请购买。

2.3预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先行购买,再补作预算。

2.4各种物品的采购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负责,但对一些急切需用或专业用品,可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采购。

2.5各部门对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每月的耗用量,仓库根据该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定出最低库存量,在接近最低库存量时,通知有关部门申购物品。

2.6申请购买物品申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申购单需详细列明所需购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或使用个地方)。

2.7采购部门审核申购物品的库存情况和报价,财务部审核申购的物资和金额有否符合预算,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8负责采购的人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接到申购单后,向有关供货商询价,并在申购单上填报三家以上供货商的报价。

2.9对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据不同供货商对不同物品的报价按质优价廉的原则选定固定的供货商。

2.10负责采购的部门应要求固定供货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货价和供货品种,根据可供货品种和价格核对申购物品的报价。

2.11采购部门应要求供货商加强配合,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供货物品和价格清单做好采购计划,争取节省采购所需的时间,为物资使用部门创造效益。

2.12对于一时在市场上难以购买和购买程序需占用较长时间的物品,采购部门应将情况知会给使用部门,以使使用部门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13采购部门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购单后,属于由固定供货商供应的,应通知固定供货商送货上门,并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

3.仓库管理制度

3.1对仓管人员的要求

3.1.1仓管人员应熟悉其所保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1.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3.2验收进仓制度

3.2.1所有物资进仓前由采购人员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进库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3.2.2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对进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行进仓的物资,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上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3.2.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3.2.5收料单一式四联,完成验收手续由仓管人员签收后,其中:

a.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账依据;

b.二联随同发票报销;

c.第三联送财务部存查(仓管人员在完成验收手续后,每十天汇集后交财务部);

d.第四联由采购人员(经办人)留存。

3.3保管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

3.3.1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保管;固定资产如个人使用,个人保管,个人在财务部(或行政及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3.2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最少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列固定资产盘存表,按类别,品名详列帐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总帐要按时核对,作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3.3.3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管理处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财务部与使用部商定,需报废及清理之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物业经理批准,进行帐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其它物资的管理

3.3.4其它物资均先由仓库验收,属各分仓的物品再由各分仓领出分别仓库进行保管。

3.3.5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帐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方法采用直线法。

3.3.6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统一按分类编号。

3.3.7仓库按物品编号划分存放区域,物品根据其存放条件及编号,有条理地存放于仓库内。

3.3.8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3.9各种物资应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a.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b.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总物业经理。

c.盘点报告在每月月底前上报财务部汇总。

3.3.10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账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月终了,公司仓库应与各分类仓库核对当月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各仓库收发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仓仓管人员必须报送当月报表至公司仓管理人员核对,公司仓管理人员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总物业经理、主管部门及财务部报送本月的报表。

3.3.11每月终了,仓库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门提交当月增加物资清单,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础上汇总直接购买、报废、调用等完成当月各部门增减物资清单。清单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行政及人事部、财务部各一份。

3.3.12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物品领用及出库

3.4.1领用各种物资都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各种物资的领用手续均须由主管领导签名。

3.4.2领用的固定资产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部门登记物资保管清单,使用部门应每一季度清点一次,并将清点结果列表报行政及人事部;使用部门领用非消耗性物品属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人登记员工物品领用表。

3.4.3员工调离部门或离开公司时,应交回所领用的物品,并将员工物品领用表复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级主管离任或调离公司时,应由上一级主管或管理部门清点其辖部份的物品。

3.4.4工程部及其它部门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仓库申领一定数量,自行设仓保管。

3.4.5所有物资出库一律凭使用部门开出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应列明出库物资的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区域(如楼宇)等,除有领用人员签名外,还必须有使用部门的主管签名。若领用的系非消耗物资,应同时填写财产保管清单。

3.4.6仓管人员发货时,要坚持按发货程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发货时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并及时登记入账。

3.4.7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使用部门办理退料销账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领料单,仓库凭红字领料单作重新入账的依据。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资,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8非消耗性的物资(含个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仓库或发放部门领出后,使用部门应按品名、领用人填写员工物品领用表。因严重损坏或因使用期限已满等而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更换的非消耗性物资,领用时必须交旧领新。

3.4.9领料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由仓库作物资发出后的记账依据;第二联财务部存(仓库发货后每十天汇集交财务部)。第三联由领料部门自存。

4.维修及报废

4.1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维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维修。

4.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备等物品报工程部;其它物资报行政及人事部。经鉴定确系无法使用的,经报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公司总仓库,分别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进行处理。

第20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

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存入人事档案。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

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

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_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

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

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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