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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个健全的公司制度体系,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长期目标。

1. 制度应始于公司的愿景和使命,反映其战略方向。

2. 紧接着,我们需要识别各个业务部门的关键流程,确保制度覆盖了运营的方方面面。

3. 每项制度应明确责任归属,规定执行步骤,以确保可操作性。

4. 同时,制度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法规要求,确保合规性。

体系框架

公司制度体系的框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 组织架构和职责,定义各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2. 运营流程,涵盖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关键领域;

3. 决策机制,如审批流程和权限分配;

4. 行为准则,强调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5. 监控与评估机制,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不仅是日常运营的指南,更是企业文化的载体。

1. 它提供了一套清晰的行为预期,减少了决策的不确定性;2. 制度有助于保持组织的一致性,确保公平公正;

3. 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4. 有效的制度能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提升团队凝聚力。

制度格式

公司制度的格式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

1. 标题应准确反映制度内容,如“财务报销制度”;2. 引言部分概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 主体部分详细阐述规则和程序,使用清晰的步骤描述;

4. 结尾包含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方便追踪更新。

5. 注意,语言应避免过于专业,以免造成理解障碍。

在构建和执行公司制度时,我们必须始终保持灵活性,以应对市场的变化和内部的成长。制度的持续改进和完善是保持其生命力的关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一套既严谨又适应性的公司制度,推动企业稳健前行。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1篇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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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3篇 电池公司保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 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 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主管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 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条 公司员工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五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五)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5篇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制度

科技公司高层保密规章制度

一、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由泄密动机,公司将给予违犯者500元的经济处罚.

1、将股东会或高层会的会议内容随便放在其它部门,或故意让他人查看的.

2、口无遮拦与员工或代理商交流不该交流的话语,投诉一经落实的.

3、随便发牢骚的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电脑或电脑聊天中非业务谈及公司内容.

二、发现下列情形的定位为泄密,公司将给予违犯者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直接将公司资料交予同行参考的.

2、在市场上散发不利于公司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外方提供公司的员工资料的.

4、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透露发货量和销售额的.

5、向他人提供公司的网络销售渠道及采购渠道的.

6、向他人提供产品核心资料的.

第6篇 投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保密管理,全体员工均应遵守。

3 定义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 职责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总经办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统筹监督。

5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5.1 公司保密包括下列事项

a公司的重大决策;

b公司经营活动中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方案、经营项目、经营决策等。

c 核心技术,包括住宅商铺及配套设计方案/图纸、营销策划方案、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等。

d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的会议记录;

e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凭证、帐册、报表。

f 公司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

g 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资料;

h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通知、通告及其他公司公布的资料信息等不属于保密范畴。

5.2 公司秘密的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害。

5.3 公司秘密的密级确定:

a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及公司发展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核心技术为绝密级;

b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审计资料、设计图纸、销售策划资料、重要的会议记录及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c 公司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合同、协议、意向书、职员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未公开的信息为秘密级;

6 保密措施

6.1 属于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保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摘抄、销毁,由各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关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保密。

6.2 对管理或接触公司保密资料、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人员,公司根据实际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上述人员离职,必须进行彻底的工作移交,并作出保密承诺。

6.3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a 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b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摘抄;

c 收发、传递、外出携带秘密文件,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d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存放。

6.4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或设备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6.5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秘密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6.6 有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a 选择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室。

b 根据需要严格限定参加人员范围,或在讨论涉秘事项时临时指定参加人员。

c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d 会后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层次范围。

6.7 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泄露公司秘密,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新闻媒介透露公司秘密。

6.8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应当立即制止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 责任和处罚

7.1 出现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a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b 违反本制度6.3规定的;

c 已泄露但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7.2 有下列泄密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a 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过失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b 违反本保密制度,为他人窃取、刺探公司秘密,或违背程序向外提供公司秘密的;

c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7.3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a 使公司的秘密被不应知悉的部门和员工知悉;

b 使公司的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c 使公司的秘密被公司以外的有利害关系的人知悉的;

d 遗失公司保密资料或物品的。

第7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8篇 房地产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专有技术;

4、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 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 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9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十)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第11篇 a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投资公司保密制度

作为公司的一员,您必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残酷的商战中树立严格保守商业机密的观念。不管您的职务高低或处于多么平凡的工作岗位,必须随时注意保守商业、技术机密,因为泄密的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不经意间,而任何一个人的“疏忽”都可能给公司造成沉重的打击。

为了帮助您能更好地保守商业机密,请了解和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记录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第12篇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第13篇 公司保密制度4

公司保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定特定的程序确定。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辅助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其他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第八条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得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九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中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表明密级,

第十一条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结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第十三条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部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执行。

第十四条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操作员负责保密。

第十五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总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有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设计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据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文本。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出传达范围。

第十九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漏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二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部办公室,总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时,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是公司秘密被不应知道者知悉的。

2、是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14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九)

第一条、保密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

⑶交易商有关资料;

⑷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的薪金;

⑹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⑵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⑷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

⑸其他秘密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第16篇 某公司保密制度

公司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和保密工作原则

公司的秘密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公司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工作应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公司秘密等级

1、在一定时限内,限于公司总经理及具体经办人知晓的事项为绝秘;

2、在一定时限内,限于公司相关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人员及具

体经办人知晓的事项为机密;

3、在一定时限内,公司职员知晓但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为秘密。

三、公司秘密的范围

1、公司绝密

未公开的公司发展规划及有关统计资料、财务状况;

公司与客户使用谈判的意图和标的及客户的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其背景资料等。

2、公司机密

公司有关客户资料及市场报告、策划书、创意稿等公司业务工作文字稿;

公司领导人的行踪及工作情况

3、公司秘密

公司内部的有关运作、人事任免、管理情况;

公司的各类规章制度

公司其它应保守的临时秘密事项

四、保密制度

公司的保密文件非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保存保密文件和物品,由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公司秘密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接触,秘密接触亦为保密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对职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做出处理。

五、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不得将公司秘密以磁盘、电子邮件等方式外传。

盖章

总经理签署

年 月日

第17篇 服装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的方针。

1.5总经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个人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者给予处罚。

2秘密的范围:

2.1股东及董事会活动资料;

2.2重大决策方案及行动计划;

2.3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

2.4财务资料;

2.5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

2.6专有技术和决窍;

2.7重大的人事变动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类合同;

2.10所设计的图文资料;

2.11公司认为其他重要的资料。

3密级划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1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3.1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受到严重的损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3.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密级。

3.3秘密等级的划分由总经理起草,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4对公司所产生的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日,对以往的文件应于本制度发布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并确定密级。

3.5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主管应在3天内拟定密级,报总经理批准 。

3.6绝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长久,机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5年。

4保密措施

4.1绝密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保管,必要时也可特别委托可靠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保管,机密和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文档秘书保管。

4.2密级文件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3非经原确定密级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传真`信件,由接收员马上交给文档秘书登记后,由文档秘书交相关人员。

4.5寄发公司秘密,由文档秘书负责,并登记备案。

4.6外出需携带公司保密文件,必须经领导批准,由文档秘书登记,本人签字,由文档秘书开给《保密文件外携许可单》,凭单由保安放行。返回后要及时到文档秘书处核销登记。

4.7对涉及公司秘密的场所,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

4.8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司内外谈论公司秘密。

4.9对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4.92指定参加会议人员;

4.93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的范围。

4.94由专人记录会议,其他人不得记录会议内容。

4.95会议文件分发应编号,阅后收回。

4.10公司对主管及相关员工,每年进行两次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到:

4.111不是自己应知道的事,不应问;

4.112对别人不应知道的事,不应说;

4.12公司人员如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和总经理。部门经理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并将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

5解除和降低密级

5.1符合下列条件的文件属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级:

5.11规定的保密期限届满;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现;

5.13外界情况已经变化,原密级已无必要的文件;

5.14发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级降低的情况;

5.2解密和降低密级由文档秘书提出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级操作由总经理委托专人监管,文档秘书具体实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当场销毁;

5.5销毁程序为: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按清单一一核对正确无误,用碎纸机或燃烧的方式进行。

6奖惩

6.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公司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实际贡献的10%计算奖金:

6.11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6.12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6.13对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显着成绩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款500~3000元,如情节严重,给予辞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

6.23出卖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为已谋利的,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18篇 h公司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维护保障公司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秘密的范围

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下达的秘密事项。

2、公司组织、劳资、财务、审计、安全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3、《“秘书工作”_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_党发[1999]24号)中的秘密事项。

4、《“秘书工作”_公司关于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规定》( _党发[__]5号)中的秘密事项。

5、不属于国家秘密范畴,但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各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经济技术合作中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6、由公司保密办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条 保密要求

1、领导干部要增强保密观念,学习保密知识,能够识别秘密的标识和保密期限,带头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杜绝失泄密。

2、妥善保管密级文件,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文件柜内,阅办后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回家阅办、外出。

3、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密级文件、资料,要及时交有关部门登记,需要时在履行借阅手续。公司内部会议内容涉密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4、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各种秘密事项。不准在普通电话、私人通信、网络邮件中涉及秘密事项。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保密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9篇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5

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机密安全,加强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内部。

第二章保密规定

第三条保密内容:

公司管理信息:公司重大决策、公司重要会议精神、公司重要管理信息等。

业务资料:公司采购信息、公司销售信息等。

公司及部门的各项会议机要及文件。

其他如工程资料、工程规划、公司发展计划等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

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保密资料。

第四条保密措施及要求:

未经总经办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司保密资料拿给客户看。

任何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带出办公室。

与外公司人员通电话或进行洽谈时,要出言谨慎,不得向外公司人员透漏真实资料和公司管理信息。电脑储存的文档、资料、数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复制、删除、加密和转存。

严禁打听与本人工作无关涉及公司机密的内容,不得在任何场所讨论与公司机密相关的问题。各类需保密的文档、会议机要、资料在电脑中必须加设密码进行保存。

所有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及网络密码,并定期更改。

所有机密资料不得复印,且必须领用签名,专人保管。

任何出差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出差的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文

件资料。

未经许可,不得超越权限查阅他人邮件资料或公司网络的相关资料。

不得使用其他网络传送公司相关资料。

在与外公司人员交流时,不得将公司内部重要信息对外透露。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20篇 财富公司保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会议保密制度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1.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2.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3.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4.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5.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6.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7.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8.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9.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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