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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怎么写(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某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怎么写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个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要保护的商业秘密涵盖研发成果、客户资料、内部运营策略等核心资产。为此,需设立专门的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度的规划与执行。该委员会应由高级管理层成员领导,确保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体系框架

1. 制定保密政策: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规定哪些信息受保护,谁有权访问,以及如何获取和使用。

2. 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合作伙伴在入职或合作初期,都需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访问控制:设立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接触敏感信息。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5. 监控与审计:实施定期的内部审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6. 泄密应对:制定应急响应计划,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

重要性和意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生命线,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的竞争优势。有效的制度可以防止信息泄露,减少潜在的法律纠纷,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市场地位。它也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感,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清晰、简洁,遵循以下格式:

1.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主体部分:详细列出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定义、责任分配、操作流程等。

3. 附则:包含解释、修订和更新机制,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在编写制度时,语言要严谨,表述要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业务发展和法规变化。只有这样,我们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才能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的坚固屏障。

某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怎么写范文

第1篇 某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使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2、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4)公司客户名册;

(5)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7)客户资料;

(8)上述列举以外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之定义的,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

3、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

(1)公司自行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2)公司以外第三方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3)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4、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1)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四)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五)责任部门与人员1由行政管理部与法律顾问协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措施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 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3. 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

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 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 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

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七)泄密应急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泄密责任追究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九)培训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2篇 项目物业公司拾遗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拾遗管理制度

一、办理用户失物认领的程序

(一)接用户报失后,详细记录报失用户所在公司名称、房号、失主姓名、电话、遗失物品日期、时间、遗失物品地点及失物的名称、款式、型号等资料,并将用户所提供的资料转交巡楼护卫协助查找。

(二)如失物找回,通知用户到客户服务部办理认领手续;如失物未能找回,回复用户。

(三)如有人报拾遗物品时,应先将拾遗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拾遗日期等内容填写在失和的移交记录表上,连同失物一起保存。失物移交记录表上,连同失物一起保存。失物移交记录表复印存档。

(四)将失物名称交服务中心张贴于小区公告栏上。

(五)待失主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客户服务部办理认领手续后,客户服务部将用户签收的失物认领表存档。

(六)月底前将当月拾获而暂未有用户认领的失物汇总后交服务中心在小区公告栏上张贴,通知用户快到公司办理认领手续。

二、拾遗管理规定

为在员工中发扬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小区范围内拾到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本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二)各部门在登记员工上交的物品后,应及时上交服务中心,移交时应有签收手续。

(三)若业主、租房或来访人员拾到的物品,由管理员或护卫员将拾遗者带到服务中心登记。

(四)各部门上交的遗失物品,将由副总经理鉴定物品价值,并监管拾物招领和失主认领。

(五)遗失物在张贴招领启事后面个月未认领的,由管理公司上交派出所。

(六)员工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七)员工若拾到物品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第3篇 物业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怎么写

物业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为了切实贯彻消防工作方针,防患于未然,中心物业有限公司特制订此《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 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2.保安巡查发现问题,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立即予以指正或处理,并作好记录;

不能及时处理的,报告当值领班予以核实处理或上报上级领导跟进;3.大厦公共重点部位由工程部指定的责任人定时巡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上报相关上级跟进;

公司安全主任抽查落实情况,发现存在隐患立即予以整改并上报相关领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予大厦二次装修工程,按照相关消防《规范》及市消防局对该装修报建的《审批意见》进行严格监管,发现有违规施工,立即给予限时整改;

否则,采可取停电、停工等措施强制整改或报告市消防部门查处;

5.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报深圳嘉里中心物业管理处进行竣工验收,消防方面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现场诸项进行检查,核实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作好检查记录;

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予以整改;6.施工单位完成整改事项后,报经管理处复检合格后方可申报市消防局进行竣工验收;

未经市消防局验收并合格的单元一概不得投入使用;7.管理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户单元防火检查,对每个单元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及是否存在火险隐患等,做详细检查并记录,对存在火险隐患的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复查整改完成情况。

第4篇 物业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及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资料由经理负责监督保管,内务管理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的验收档案、图纸、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施和设备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上锁,未经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清单和编号目录。

4、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清查一次。

5、物业档案在历任经理离职或调职时,应向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认可后方可离开。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经理书面认可,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的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人将作适当处分。

9、小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造成遗失、泄密的,对小区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小区和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区管理保密规定

1、公司、物业内部资料,业主、住户单元和公司员工个人资料及其所载有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小区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住户个人情况等均属保密范围。

2、业主/住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内,由内务管理员专人管理。

3、公司文件柜备用钥匙由经理保管,内务管理员休假时,由经理指定者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

4、因工作所需而放置在办公室、监控室的业主/住户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蔽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和复印,严禁外泄。

6、公司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隐私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和小区住户保守秘密,对任何人的不正当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住户或公司其他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小区档案资料

1、小区验收档案:

1)小区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

2)小区各类设备的质检、消防、劳动局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3)小区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

5)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

2、小区二次装修档案:

1)住户二次装修图纸及审批手续。

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

3、住户资料:

1)小区住户入伙资料。

2)小区住户情况登记(包括姓名、房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等)。

4、小区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业主公约、用户手册。

2)小区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管理规定。

3)小区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小区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1)各类设施设备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和应急措施。

2)各类设施设备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

3)主要部位如配变电间、监控中心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和人员进出记录。

4)住户维修报修单及维修后的回访记录。

6、小区设施设备检测:

1)电梯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

2)消防泵、管道等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

3)小区避雷系统有定期检测报告。

4)小区其他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日常文档:

1)日常通知、文件的存档。

2)小区管理费收缴情况。

3)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会议记录。

5)值班记录。

6)安保值班记录。

7)其他管理记录。

●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1、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录象带、录音带、相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管、储存方法。

2、尽可能地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转化为电脑储存,便于查找和利用。

3、电脑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设置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清除过期无效文件。

4、原始文件按照文件的使用性质及重要性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的文件目录,文件状况有所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目录的有关数据,以保证查阅者及时找到有效的文件。

5、档案的鉴定必须由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对档案是否有效、作废、复印份数、保存期限、保存数量等作出决定,其他未经授权者无权决定。

6、档案按不同业务性质分块,以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最好按不同业务部分分柜保存。

7、档案保管有专人负责,以达到文件管理要求,必须做到档案标识清晰、分类明确,易查找;档案必须由具备资格人员经过登记后方可借出,文件借阅者需妥善保管所借文件,不得涂改、撕毁等,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档案归还必须经过检查,如有轻微破损应立即修补,损坏严重须追究借阅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需按时检查档案借阅情况,以便及时收回在外文件,防止因管理疏忽所导致的文件流失和泄密。

8、档案保管环境要求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的要求,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潮湿天气需放置生石灰等物质,档案管理人员需及时进行检查和清理,保证文档保管条件符合公司文件管理的要求。

第5篇 物业项目公司24小时值班制度

物业项目24小时值班制度

1、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处理客户的问询及投诉。

2、工程中心24小时值班,处理客户提出的维修请求,监护设施设备的运行。对设备房进行定时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3、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确保消防、监控设施完好,一旦出现报警,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前往现场查验。

4、护卫24小时值班,时刻维护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5、值班时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禁串岗、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有急事外出必须请假。

7、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

8、值班期间禁止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9、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接待客户时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第6篇 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经典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1.物资分类建帐,固定资产、公用工具建立台帐,个人领用物品建立个人物品台帐,材料建立帐簿,做到一物一卡(帐),根据进、出库单记录增减情况。

2. 采购员根据审核批准的《拟购物资表》适时购物,特殊需要由各部门根据审批权限由领导签字及时购物。

3. 购回的物品填写入库单,交材料员清点、记帐,双方在收据上签字。

4. 材料管理员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检验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执行。

合格物品,由材料员入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5.入库物品应码放整齐,严防磕碰,划伤或变质。

6. 日常物品申领:

6.1部门物品领用、发放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6.2部门日常所需物品每月25日填写部门月需求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综合部材料员。

6.3材料员根据库存情况填写拟购物品清单报综合部经理审批,特殊物品需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合格后交由采购员于次月5日前采购完毕。

6.4每月5-10日各部门凭上月申报批准的月需求表到综合部材料员处领取物资,部门领取物资后,应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6.5物品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申领,特殊需求,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请示后报综合部,安排采购。

7. 发放物品时,材料员应认真审核物品申领单,填写出库单,对所领物品的时间、数量、品种及规格详细登记,双方签字后方能领走物品。

8. 大型工具、贵重仪表借出,由主管经理批准,归还时材料员负责组织检查物品完好情况。

9.建立个人领用物品台帐,领用物品损坏时要及时申请报损,经主管经理批准后销帐,物品丢失,视情况赔偿补齐,人员调动必须将领用物品全部交回,方能办理手续(办公消耗品除外)。

10.材料员做到物资逐笔登记,及时入销帐。

11.每月底做好物资清点、结帐、上报工作。

年终盘点,全面详细,报表清楚,完整。

做到帐物相符。

将盘点表报本部门备查。

12.各部门管理人员随时将短缺物资报有关部门负责人,以便保证物资供应的及时性。

第7篇 a物业管理公司电脑使用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电脑使用制度

1.电脑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电脑必须设定密码,并由专人掌握。

3.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用公司电脑复制或使用与公司无关的软件。

4.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使用电脑,工作时间以外由专人开机。

5.不得于任何时间利用电脑打游戏及观看激光影碟。

6.要定期检查电脑使用情况,注意是否有病毒或其它无关的软件存在。每月由行政部为电脑杀毒。

7.如使用电脑编辑文件,应对编辑的文件有相应的中文记录以便及时查找。

8.各部门在存储文件时,不允许将文件直接存储在硬盘目录中,应存于相关的目录中,以便管理。

9.个人在编辑完文件后,或在编辑中长时间离开,应存储资料并关闭自己的文件。以便于提高电脑的使用率。

第8篇 w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项目工程部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也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值班,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以便部门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2、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前的工作,包括按照巡查表认真仔细巡查,做到本班问题本班解决,如解决不了必须马上报告领班或工程主任,并且说明原因,同时要做好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班时,交接班双方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值班人员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值班人员应该坚守岗位,等待接班人员到达并办完交接手续后才能下班。

5、除值班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

6、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2)、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领班或由值班主任指定的替班人未来到时。

(4)、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神志不清而未找到合适的顶班人员时。

第9篇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程序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

《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1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2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a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b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ej-qr-qp4.8-03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ej-qr-qp4.8-04

6.8《会客证》ej-qr-qp4.1-13

6.9《车位续租通知单》ej-qr-qp4.8-05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_.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_.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_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_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_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_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五)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招聘员工资格要求

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事务助理(房管员)。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机电维修工。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护管队长。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护管员。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身高1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一)

为加强护卫队伍建设,鼓励护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现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发现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效显着者;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5、为公司的发展和小区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或优秀员工者;

8、被评为区、市、省治安模范标兵者;

9、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

10、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惩罚范围

1、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他事情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2、值班时在岗位上睡觉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3、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者,予以惩罚,直至开除;

4、违反上班前三小时不准饮酒的规定,酒后执勤者。后果严重者予以重罚;

5、未按时交接班者。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6、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者;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者;

8、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9、执勤中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者;

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者;

11、对公司及管理处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或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3、违反护卫器械管理使用规定,擅自转借他人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14、遇到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者;

16、法制观念淡薄,参与嫖娼、赌博活动,或在社会上聚众闹事,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17、不服从分配或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三次以上者;

18、无假外出或夜不归宿者。

第13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纪律规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员应如实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记录,考勤表应张贴,以便于监督和检查,非考勤员不得考勤。领导班子成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考勤员在次月8日前将考勤表交办公室,作为员工考核和计发工资等报酬的依据。

第五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严禁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无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相互协作,维护团结,绝不允许在公司内部有吵架、打架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请假由书记审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工作时间的按出勤处理,利用假日的不作加班处理,培训、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的,要服从工作需要。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病假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当年内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违反本章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考核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十二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员工考核分为驾驶员,保洁员、场馆员及水电工,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四类。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月度考核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低劣,群众意见较大的,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三)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存在不廉洁行为的;

(五)因参与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严重违_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由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公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不合格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

员工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节驾驶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无人身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5000元的,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基本合格处理。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每次扣100元同时执行考核评分(累计扣款总额不超150元)。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驾驶员考核评分结果报公司.

第十八条年度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本车报修额在5000元以上的主责或全责事故的,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驾驶员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1、全年无己方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全年交通违章不超过3次。

第三节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保洁岗位考核评分表》《场馆员岗位考核评分表》、《水电维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对发现的保洁质量问题应要求保洁员即时处理,保洁员无特殊原因一小时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在月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若相同保洁质量问题一周出现3次及以上,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洁员在重要接待时擅离职守的,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场馆员原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损坏,由场馆员负责赔偿损失,按月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水电维护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设备、仪器损坏或造成人员伤亡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洁员、场馆员、水电维护工每年超过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四节食堂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食堂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根据《食堂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

分以上的为合格,60~8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食堂人员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食堂人员季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组织

季度考核由专项考核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组成,其中专项考核占60%,职工满意度测评占40%。专项考核取3个月的平均分。职工满意度测评每季1次,由局机关牵头组织。

(二)季度考核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饭菜质量、职业操守、餐厅(含厨房、库房)以及个人等卫生,职工满意度等。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在60分以上,按等级兑现考核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计发考核奖。

第五节其他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对照本岗位工作职责,填写《物业公司员工月度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一般员工的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部门负责人的月度考核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月度考核主要根据自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结合平时检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则不发放;

第三十条根据局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其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年度考核职工。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一条每月5日前,办公室需将事业编制员工考核不合格情况告知对应编制单位;每年12月底前,需将考核结果告知对应编制单位。

第四章单项奖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奖励

由公司组织、推荐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的,由公司给予150元/人次的参与奖,以示鼓励。

第三十三条稿件录用奖励

(一)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200元/篇,版面费另行报销。

(二)投送、报送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300元/篇,地市级奖200元/篇,县级奖100元/篇。

(三)投送省水利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50元/篇,投送局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30元/篇,投送公司基层空间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20元/篇。

第三十四条对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奖励

对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的职工给予奖励。本标准为综合奖标准,单项奖减半计发。

奖励标准: 单位:元/人

级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直接人员)

政府颁发部门颁发政府颁发部门颁发

国家级

省级

市、厅级

县、局级

第三十五条工作创新奖励

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创新成果评比活动,获得奖励的,单位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序号级别类别奖励金额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000元

其他3000元

2省级科技进步奖3000元

其他1500元

3厅级科技进步奖1500元

其他1000元

4局级科技进步奖1000元

其他500元

第三十六条同一事件,获多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第五章物业公司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病假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一)基本工资的计发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基本工资照发。

基本工资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工人:岗位工资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停发,改为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救济费,支付标准为: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

病假期间,津贴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津贴补贴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

(2)工人:津贴补贴、其他

(三)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的计发

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按当月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三十八条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80%计发。

第三十九条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员工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再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1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赌博,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15篇 物业公司外部交流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外部交流管理制度(二)

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

2.0职责:相关部门

3.0与环境保护、环境管理部门的交流:

3.1与公安消防部门就治安、防火等项目进行沟通与协调,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接受对方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作好书面记录,评估实施结果。

3.2与劳动卫生部门就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项目进行沟通与协调,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接受对方检查、指导和监督,并作好书面记录,评估实施结果。

3.3与环保城管部门就环境保护、垃圾清运、有害垃圾处理、消刹、门前三包、等项目进行沟通与协调,由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接受对方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作好书面记录,评估实施结果。

3.4政府职能部门中与各级物业主管部门交流程序参照程序文件5.1执行,与税务、审计机构、工商、物价、租赁主管部门等的交流程序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进行交流。

3.5小区业主委员会产生、换届选举时,由综合事务部依照法律程序告知相关部门并作好档案记录。

4.0与社会服务机构交流中包括:

4.1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每年与教育部门(如: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一次交流活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4.2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其本业务范围需要合作的社会服务机构的交流沟通工作。

5.0原则及事项:

5.1与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交流,由公司综合事务部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申请费用,以少花钱,多办事为原则。

5.2确定与新闻媒介交流规模时,小型指活动经费在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的情况,大型指活动经费在1000元以上的情况。

5.3确定学术经验交流参加情况时,根据地点、活动经费等综合考虑。

5.4综合事务不应以公司重要事件或开展各种重大活动为契机,与新闻媒介联手,作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向行业内报纸、杂志投送优秀稿件。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16篇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制度(三)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第17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制度(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与离职员工的离职结算活动,方便工作的交接,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公司免于陷入离职纠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离职(辞职、解聘)。

三、操作规程

1、辞职程序:

①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操作层员工应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管理层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间的人员认为工作不适合自己的期望,须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书。辞职申请提交其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审批。上岗少于5天(包括5天),个人提出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②部门经理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当天,安排时间与其沟通、面谈,掌握其辞职原因及心态,妥善解决提出的问题或困难,努力挽留。如若无法挽留,要征询其对公司的建议或意见,同时报总办,由总办视情况决定是否与其面谈,管理层员工要报总经理,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面谈或派品质部面谈或落实情况。

③员工提交的辞职申请按审批权限获准,操作层员工由部门经理、品质部、总办获准;管理层员工要经总经理批准。

④员工辞职获准后,应到总办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单》并由相关部门填写,做好交接工作,需交接物品:

a本部门:文件资料交接、工作交接;

b仓库:工作用品、物品、工具、设备;

c总办:工资结算、人事关系办理、档案调转、统筹转移;

d财务部:借款、票据、工资及统筹等;

e各部门手续填写完毕后把此手续单送交总办存档。

2、解聘

①公司用人倡导优胜劣汰,对于不适应公司发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解聘。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适应岗位工作,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③解聘员工由部门经理及公司总办考核讨论后予以决定,报知总经理。

④主管以上人员的解聘由公司总经理获准后执行。

⑤员工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参照《奖惩条例》中有关除名的情节),公司将予以解聘:

a随公司发展,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经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能适应工作者;

b违反考勤纪律,月内无故迟到、早退5次(含5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月内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c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经批评教育无效者;

d玩忽职守,工作自由散漫,不负责任,影响公司团结,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e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给公司形象、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者;

f违犯工作纪律,多次教育批评无效者;

g在其他单位有兼职者;

h工作时间利用工具、设备、名誉做私活者;

i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上班者;

j泄露公司重要商业机密,给公司经济,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k触犯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批捕者。

①决定解聘的员工由部门经理写明解聘原因报总办,经总办或总经理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同辞职)。

四、相关规定

1、凡不按公司离职规定程序而离职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离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时交接相关工作,否则由其承担损失后果。

3、离职人员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应继续坚持岗位,正常上班,否则按旷工记录考勤。

第18篇 物业公司职工奖惩制度怎么写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

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

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19篇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总则

1.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更有效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档案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书面文件、音像资料,包括:国家政府部门重要公文、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法律文书、各种文书档案及其他专门档案(人事档案等)。

3.公司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 档案管理架构

1.公司档案管理由办公室主管,设立综合档案室。

2.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各管理处设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3.综合档案室负责公司全部重要档案原件的管理。各管理处由兼职档案管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条 档案分类:

1.文书类档案

1)政府部门各类文件

2)公司对外、对内各类正式发文

3)法律公文

4)广告策划文案

2.工程技术类

1)设备设施档案

2)招投标档案

3.财务类档案

4.合同类档案

5.公司各类证照

6.影音类文件

第四条 归档工作流程

1.档案工作分为八个环节: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统计、利用。

2.各管理处以管理项目为单位,按档案分类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证照原件整理后,负责移交至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

3.各管理处按要求建立档案,做好档案登记目录,经管理处负责人审签后,及时交送公司综合档案室备查,并依据要求将档案原件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如管理处确需留存原件的,应与公司综合档案室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第五条 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齐全。

2.归档文件必须按规定分类、整理、编目。

3.档案编目

1)文书类档案:年度+(项目)部门或管理处+案卷号

如:2004/市场/001

2)工程类档案:年度+项目+档案分类+案卷号

如:2004/百事可乐/项目/001

3)财务类档案:会计年度设置

4)合同类档案:部门(项目)+合同类型+年份+案卷号

4.归档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和蓝色复印纸书写。热敏纸类的传真件、复印件均不能归档。

5.音像档案要求:磁带、录像带、光盘要原版;计算机软盘、光盘要可运行。音像档案采取总登记方式(登记表见附件2):

1)照片、底片要求清晰完整,并附有说明文字材料,包括事件、时间、人物、背景、摄影者五要素。

2)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软件应在盒套贴有标签注明:题目(内容)、制作日期、制作人、盘数、序号等。

第六条 档案借阅、移交

1.公司档案室档案原则不外借其他单位,如确需外借需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

2.借阅档案、证照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档案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拆卷、复印及转借他人。

3.各管理处只能借阅本部门形成档案,若跨部门借阅,须经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4.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在调离岗位、或离职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办理档案的交接工作,将档案移交表填写清楚。

第七条 保管和保密制度

1.存放档案的档案柜排放整齐;采用统一的档案盒,且要求标识明确。

2.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鼠、防潮。

3.档案的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采取相应保管措施。销毁档案要由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4.节假日期间,档案库房、档案柜要加封条。

第八条 附则

工程档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由部门另行制定。

第20篇 项目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原则:

一、为保证档案的完整、规范,根据物业管理对档案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

二、档案包括管理文书、服务记录、小区资料等内容,反映公司的整个经营活动。

三、公司档案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项目服务中心档案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二条 归集整理:

一、各部门的工作记录由各部门主管负责整理,通用文书和小区资料有综合管理部整理,其中技术资料可由相关部门指导进行。

二、检查好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处理程序是否完备,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三、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四、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五、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三条 分类编号

一、档案分类

(一)档案范围

1、各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

2、工程维修保养合同。

3、小区社区文化。

4、人事调动。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调动、晋级、变动。

6、重大事故报告。

7、重大采购合同。

(二)各部门档案范围

1、行政人事部行政

(1)通知、会议纪要、请示、报告、领导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重要照片、小区社区文化。

(2)公司年度、季度、月份工作计划、总结。

(3)公司部门主管、系统工调函及任免报告。

(4)公司重大事投诉报告、处理决定。

(5)通报表扬。

(6)机构设置、改名称、印章合并和启用,扩大营业范围报告、批复。

(7)公司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决定、规定。

(8)公司简报、信息、通讯及报刊剪辑。

(9)公司大事记。

(10)公司固定资产说明书。

2、行政人事部人事

(1)中级职称、员工技工职称资料。

(2)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实施方案、考核规定。

(3)上级机关对劳动工资、人事制度的指示、通知、计划。

(4)员工工资管理办法、方案、规定和实施细则。

(5)员工的奖励、处分的决定和通报。

(6)职工调资、转正、定级、考核等文件。

(7)员工花名册。

(8)采购合同。

3、安护部

(1)上级公司消防、治安工作,通知、批复。

(2)小区重大消防、治安报告及相关文件。

4、财务部

(1)上级、本公司关于财务管理,各种费用开支的规定、办法、通知。

(2)小区管理费调整的请示、通知。

(3)上级及本公司关于清点、财税大检查、验收等通知。

5、工程部

(1)工程维修保养承包合同及外派工程合同。

(2)工程重大技改项目、图纸。

(3)工程重大事故报告。

(4)工程重大投诉诉处理资料。

(5)重大意外造成的小区局部损失情况报告。

(6)小区维修资料。

6、客户服务

(1)合同(防蚁、绿化、清洁)。

(2)写字楼、商场等管理规定。

(3)重大投诉、重大事故处理意见。

(4)用户资料。

(5)装修指南。

(6)用户手册。

二、档案编号:

(一)按照分类大小级别按次序编号。

(二)按照年度时间按顺序编号。

(三)按照采用首字拼音、英文大小写和数字想结合的方式编号。

第四条 立卷目录

一、立卷:

就是按照单份文件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价值大小组合成案卷。档案管理员按以上分类方法,用档案盒(或文件夹)将档案分别立卷。

(一)根据档案(或文件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准贴纸。

(二)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组织机构、名称组成。

(三)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处,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四)将需归档的资料按其所属类别及入档时间先后顺序存放于相应档案盒(或文件夹内)。

二、编制目录:

(一)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盒内首页位置准备活页《档案目录》;

(二)每一份档案在归档时,均需将该份档案登记在《档案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接收日期、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中,以便查阅。

第五条 档案保管:

一、保管期限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两种。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及其部门有关标准作业程序,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及标注

(三)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四)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五)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六)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七)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二、保管要求

(一)便于查阅。

(二)保证档案的安全。

(三)防止档案的损坏。

(四)采取修复技术,延长档案寿命。

三、保管职责:

(一)财务部保管财务档案。

(二)综合管理部保管公司对内、对外文件、合同、员工人事档案、图纸、后勤资料及公司其他部门所需保管的资料;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资料、质量记录和员工绩效考评档案;分供方评审、物业租凭和多种经营资料。

(三)工程维修部保管服务中心工程图纸、合同、收发文、业主档案、员工档案、维修、投诉资料、回访记录、有偿服务多种经营记录及计划、总结及品质保障部各职能部门需要保管的其他档案。

(四)各职能部门除经常使用的部分资料外,原则上不保管档案。

(五)各职能部门将需保管的资料经文书处理程序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

(六)档案管理员将该管理资料登记在《档案目录》中,归入相应案卷并统一编号。

(七)档案管理员定期将《档案目录》输入电脑,以便查询。

(八、)档案原则上保管原件。

第六条 档案保密:

一、档案密级

分为三级:绝密、机密、普通;

(一)绝密档案包括:员工人事档案、合同、业主档案、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形成的档案、财务类档案、其他属绝密的档案;

(二)机密档案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公司收发文(通知、通告除外)工程图纸、维修、回访记录、计划总结和其他属机密的档案;

(三)普通档案包括:公司的通知、通告等普通性文件。

二、档案查阅

(一)查阅权限

1、总经理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

2、总经理助理可查阅分管工作的档案。

3、部门负责人可查阅该部门所有档案。

4、其他人员根据审批查阅有关档案。

(二)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

1、查阅/借阅/复制人到档案室在《文件查阅/借阅/复制登记表》中登记。

2、档案管理员审核其查(借)阅资格:

3、权限内(经授权/审批)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4、权限外的,档案管理员开具《档案查阅/借阅/复制审批单》给查阅人办理审批手续:

5、属部门(财务类除外)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属服务中心的档案,由服务中心总经理审批;属公司的档案,由总经理审批;财务类的档案也应由总经理审批。

6、在档案归还日期前,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借阅人将档案完好交还档案室。

7、须复制档案的,绝密档案报总经理审批;机密档案由人事部负责人审批;普通档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档案的销毁

(一)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每年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位,报综合管理部主管审核。

(二)综合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报服务中心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三)、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人事部总经理指定3名监销人员(档案管理员、人事部文员、行政部文员)将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销毁。

(四)监销人员确认销毁文件无误签字后,选择安全地点销毁档案。

第七条 库房管理:

一、库房内的档案柜要同样编号,入库的档案要按大类有系统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实行科学管理。

二、要爱护档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即使修补。

三、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等七防措施,严格控制库内的温度,保持库内清洁,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四、档案库要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五、库房工作人员要熟悉与档案库有关的供水、供电、供热系统情况,并经常检查是否完好,离开库房时要注意关闭落锁,关闭电源。

六、认真办理档案入库和查阅,借阅党纪手续、案卷借出时要以代卷卡补位,案卷归还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每两年全面检查馆藏档案情况,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七、阅览室内禁止吸烟,不要大声喧哗,不准靠近阅档桌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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