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运营犹如一座大厦,而制度就是支撑其稳固的基石。搭建制度体系需从实际出发,确保每一层砖石都紧密贴合业务需求。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愿景、使命与价值观,这些是制度的灵魂,指导着各项规则的制定。接着,分析各部门职能,确保制度覆盖全面,无遗漏。制度应具备可执行性,简洁明了,便于员工理解和遵循。
制度体系框架应包含三个主要部分: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和操作流程。基本制度涵盖公司总体方针、人力资源、财务等核心领域;部门规章则针对各业务部门的特殊性,制定具体规则;操作流程细化至日常工作步骤,保证效率与合规性。每个部分都应相互呼应,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链。
制度是公司治理的导航灯,它规范行为,减少冲突,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制度能塑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组织稳定性。通过制度,公司能有效传达期望,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战略目标。然而,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随公司发展适时调整,保持其活力与适应性。
制度格式应清晰、一致,便于查阅和执行。一般包括标题、目的、适用范围、定义、职责、程序、例外情况和附则等要素。标题应简洁明了,描述制度主题;目的阐述制定制度的原因;适用范围界定制度的实施对象;定义澄清专业术语;职责明确责任人;程序详细列出操作步骤;例外情况预设特殊情况处理;附则可能包含修订历史或解释。每项制度都应经过审慎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符合法律要求。
公司制度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深思熟虑,兼顾全面,既要满足当前需求,也要预见未来变化。只有这样,制度才能成为公司稳健发展的有力保障。
第1篇 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1、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 奖励范围: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 奖励项目: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 奖励方式: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b) 即时奖金;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d) 奖励性旅游;e) 参加外部培训;f) 出国考察。
第四条 、获奖程序: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第三节惩罚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 、惩罚种类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 、处罚细则
1、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8) 说脏话、粗话者。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11) 参会人员迟到者。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35) 工作时间酗酒者。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37) 培训无故旷考者。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 元以内经济损失者。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 元以下的。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 ―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腐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5) 滥用权力,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贿赂、接受别人的贿赂 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 、处罚程序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 、处罚申诉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第2篇 某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小公司奖惩制度细则【2】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b
第3篇 公司内部安全奖惩制度怎么写
公司内部安全奖惩制度
(三)1目的和适用范围把激励机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奖励。
2职责2.1安全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2. 2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工作负责人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安全奖的分配和发放。
3奖励细则3.1安全管理的奖励,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
奖金或奖品;
奖励或晋级。
3. 2安全奖的分类
3.2.1 反违章除隐患奖励a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向责任者提出意见,说明违章行为讲情危险性的;
b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指出违章,并制止其工作的;
c发现工具、设备或影响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直接报告主管负责人,说明隐患危险性的;
d能对隐患给予主动解决的。
3.2.2 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a公司实现150天长周期安全生产奖。
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150天)全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运行考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
b公司实现阶段安全生产奖,在公司规定期间内未发生破坏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的各类事故时;
c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
全年未发生甲、乙方责任各类上报交通事故,并鉴定安全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
3. 3反违章除隐患奖励根据所发现违章或隐患的严重程度,经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 4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的分配根据各施工专业危险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岗位对安全生产所负责任的大小给予区别。
3. 5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按照职工对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贡献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职工根据情况享受一种:a专职机动车驾驶员1200元/年;
b兼职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修理及管理人员800元/年;
c其他人员500元/年。
4、安全奖励的审批
4.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人均奖励在300元及以下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安全部审批;
超过人均300元时由公司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4.2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时,由安全部提出请奖报告,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第4篇 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6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或验收合格就使用者,对使用者罚款贰拾元,同时对工地负责罚款叁拾元。
3.7 电器设备未按《规程》规定接地接零,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接料平面口,电梯口没有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或防护不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3.9 施工现场内危险区域未挂安全警标,夜间未设红灯示警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第四条 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处罚标准
4.1 施工围墙不完整、不整齐的,首先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
4.2 场地不整洁,未按规定堆放建筑材料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拾元。
4.3 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整改,如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先发更改通知书,逾期不听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
第五条 发生重伤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相对工地等有关人员的处理,除按有关文件执行外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5.1 对发生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伍佰元,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款伍佰元,不执行者罚款加倍。
5.2 对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贰仟元,工地负责人罚款伍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伍佰元。
5.3 对事故隐瞒不报告或破坏现场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6.1 把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方针和政策,有安全劳动保护制度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年内未发生事故的作为评选先进组和个人的条件。
6.2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或有革新和发明创造的先进人物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科组织报队长批准可予奖金壹佰元。
6.3 全年无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伍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给予各类人员奖励分别是:项目经理伍佰元;施工队长、副队长、专职安全员叁佰元;
6.4 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按工程造价分别给工地管理人员奖励是:工地负责人按工程造价的0.2 %奖励,工地其他管理人员按工程造价的0.1 %奖励。
6.5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或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者应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员或队长上报准许给予资金壹佰元。
桐城市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__年二月二十日
第5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6篇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 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 惩罚术语2.1警告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 2记小过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 3记大过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 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 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
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 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7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九)
一、奖惩原则: 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
二、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 (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 奖金发放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着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
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一)
为加强护卫队伍建设,鼓励护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现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发现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效显着者;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5、为公司的发展和小区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或优秀员工者;
8、被评为区、市、省治安模范标兵者;
9、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
10、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惩罚范围
1、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他事情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2、值班时在岗位上睡觉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3、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者,予以惩罚,直至开除;
4、违反上班前三小时不准饮酒的规定,酒后执勤者。后果严重者予以重罚;
5、未按时交接班者。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6、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者;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者;
8、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9、执勤中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者;
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者;
11、对公司及管理处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或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3、违反护卫器械管理使用规定,擅自转借他人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14、遇到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者;
16、法制观念淡薄,参与嫖娼、赌博活动,或在社会上聚众闹事,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17、不服从分配或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三次以上者;
18、无假外出或夜不归宿者。
第9篇 物业公司职工奖惩制度怎么写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
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
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10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5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五)
第1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2条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0---2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
7)连续半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10元奖励;
8)连续一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
9)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3条奖励程序及其他奖励: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
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季无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指被盗事故、人员死亡、重大火灾)每班每
人奖励10元;半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20元;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100元。
3、军容风纪、业务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现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连续半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30元奖励;连续一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10元的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2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50元的奖励。
4、见义勇为奖。当班过程中为保卫公司财物及厂区内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抓获盗贼、破坏分子及肇事者,给予立功保安员50--100元奖励。
第4条违纪行为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5条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
或撤职)、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给予当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
并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同时给予(5----10元)的经济处罚。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并扣以(10-20元)的处罚。
3、留用察看: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扣以(50-100元)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员工违规或违规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6、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由各岗点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安防部专门人员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7、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8、其它应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2)发生监守自盗,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并给予停发工资,扣除基础股金(或押金)的处罚,并记入所在班组绩效考核。
第6条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第7条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第8条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第9条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岗点负责人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安防部经理审批后,上报人事主管部门实施。
3、安防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事主管部处理。
4、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部门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第10条处罚的取消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风气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立功嘉奖、奖励晋级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声誉者;
4、为业主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9、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1、通报表扬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奖励晋级,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过失种类
1、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早退。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衣着不整齐,或工号牌佩戴位置不适当,佩戴结婚戒指以外的饰物。
(3)当班时窜岗、扎堆聊天,看书看报,或擅自调换班次。
(4)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当班时私自在公司内逗留闲逛。
(6)在生产、营业厅大声说话,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务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违反规定搭乘客用电梯。
(9)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注意公共场所的整洁。
(10)在工作现场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费器材、水、电,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2)私自接受业主或来方人员的馈赠。
2、严重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轮班人员下班前没有与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离岗;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私自携物离开工作现场。
(3)违反会客制度,私自携亲友或他人在公司参观或私人探访。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公用钥匙或打私人电话。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厨房内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处理客人丢下之财物(包括书、报)。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业主或来访人员的物品损失、损坏。
(9)当班时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带有醉态、打扑克、下棋以及办其他个人私事。
(10)对业主或同事不礼貌、不尊重、粗言秽语、恐吓威胁。
(12)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公司安宁。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机密资料。
(1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
(15)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6)不尊重上级,不服从管理。
(17)发现公司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18)在禁烟区内吸烟。
(19)无证驾驶或擅自驾驶机动车。
(20)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进入工作现场或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现场。
(21)私自使用、移动消防设备,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发生事故4小时不上报,重大事故1小时不报。
3、重大过失
(1)当月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3)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
(4)偷看、偷听和散布传播黄色刊物、录相、录音。
(5)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6)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
(7)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8)危害他人,调戏或欺辱他人。
(9)偷拿、骗取业主、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0)携带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坏或浪费公司各种设施、设备和业主财物。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不改。
(13)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4)由于自身失误或违反公司有关制度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
五、处理及程序
1、对轻微过失的处理: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第3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4次过失:予以解聘。
2、严重过失: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第3次过失:予以解聘。
3、重大过失:
立即予以解聘。
4、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未有过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送执法部门处理。
六、处分的审批权限
1、过失处罚由部门经理签发生效。
2、解聘由部门经理提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生效,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2篇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一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 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 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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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便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2. 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3. 0奖励3.1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行为,并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据调查属实的,奖20-100元,并可申报优秀员工。
3. 2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者,视事迹大小,据调查属实的,给予10-50元奖励。
3.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50-100元;3.5被采纳的建议对公司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良好声誉的,据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200-500元,可申报优秀员工。
3. 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公司重大。
3.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优良事迹足为其人员表率。
3. 7仪容仪表、着装、不符合要求5-10元。
3.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元。
3. 9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 10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元。
3. 11在工作内不遵守,不听管理和劝阻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100元。
3. 12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 13串岗、扎堆聊天-50元。
行政命令、会议、交办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未造成重大损失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造成重大损失扣除工资;3.14对于自己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 15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衣服不整齐。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对同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制造事端情节较严重工作散漫,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在上班时间讨论非属公务之事。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100元,严重者停止其管理岗位。
3. 16警告两次给予记过一次,严重警告两次、记过三次者解除用工协议(合同)
5.0附注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经理签发执行。
第14篇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一、奖励原则:
通过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以鼓励员工正确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公司每年评选各类优秀部门、优秀职工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希望您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其中的获奖者。
二、对于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业务推进做出重大贡献者,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安全、开源节流及改善员工关系和公共关系提出的书面建议被采纳并有实际成效者。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工作提出正确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者。
5、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者。
6、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7、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8、对在对客户服务中表现突出,受到客人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突发事件、重大客户投诉妥善处理者。
9、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强烈敬业精神者。
10、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苦干、自觉奉献、业绩显著者。
11、超额完成个人业务、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12、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三年以上、历年考核合格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三、主要奖励项目:
1、个人奖: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
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是由总裁签发表彰令,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的奖项。
a、最佳员工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秀员工,其中最佳员工金奖1名,最佳员工银奖2名,最佳员工铜奖3名。
b、年度专业成就奖:以专业为导向,评估个人或团体在其领域内的成就,公司每个达标专业体系各一名。
c、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指员工通过努力,在某一方面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使企业明显获利或减轻损失。
2、组织奖:每年度评选优秀部门奖、优秀团队奖。
3、临时的实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随时给予的奖励。
四、奖励方式:
通报表扬、表彰、职位晋升、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境内外旅游、参加外部培训等。依据员工所做出贡献的程度,上述奖励方式可以并行执行。
五、惩罚:
1、__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是规范的现代企业,纪律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因素。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目标和利益的需要,保障管理制度能合理、合法的有效实施,公司与职工代表共同制定对于违反本手册所列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办法。
2、惩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辞退。
3、本手册中所列各项条款,除了违反带有严禁、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字样的条款外,均属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公司根据所犯过错程度给予绩效扣减1分/次以上的处罚。
4、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下发惩罚通知,由过错人确认惩罚事实,签字确认。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
a、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2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b、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c、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私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
d、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组织的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e、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它文件。
f、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g、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h、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i、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者。
j、员工被查实向公司提供的其个人信息是虚假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k、驾驶员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驾驶员原因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3000元以上的。
l、不服从部门领导及公司的工作调遣及工作安排。
m、月累计旷工3天或连续累计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30天、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6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达60次(含)以上。
n、擅自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者。
o、议论打听他人的工资、奖金或其它福利待遇者。
p、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票据等重要物品者。
q、对客户有失礼行为,受到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者。
r、违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者,或知有隐患不汇报者。
s、明知公司财物受损或丢失,不管不问不汇报者。
t、工作时间睡觉者、不按规定时间就餐、开会迟到、培训旷课二次以上者。
u、触犯国家法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v、三次(含)以上的一般性过错行为即视为一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w、本手册所列各项条款,凡属违反带有严禁和必须字样的条款,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_、严重违反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5篇 _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16篇 a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篇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
(3)违_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公司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3
第18篇 公司员工的奖惩制度
1.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 元。
4.4.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 说脏话、粗话者。
4.4.5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 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元。
4.5.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 培训旷课者。
4.6.4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 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第19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赌博,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20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 职责:
1、 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 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 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 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 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 方法和过程控制
1、 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 奖励方法: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 惩罚方法:
(1)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⑶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__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__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__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 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 奖惩标准:
①符合“2(1) 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 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 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 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③员工因不满意、不理解公司的决定而影响工作的,经教育仍不能改变、改正的,应予劝退或辞退,但不影响违犯规定的其他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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