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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细则(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运行犹如一部精密的机器,而制度则是其核心的齿轮。搭建制度体系需从以下几个步骤着手:

1. 明确目标:确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为,提升效率,保证公平公正。

2. 制度分类:根据公司业务划分,如人力资源、财务、销售等,设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 制度编写: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制定规则,确保员工能理解和执行。

4. 征求意见:在制度草案完成后,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5. 审核与发布:由管理层审定后正式发布,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框架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总则:概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分则:详细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3. 奖惩机制: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激励员工积极行为。

4. 法律合规:确保所有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 修改与废止:设定制度更新和废除的程序。

重要性和意义

公司制度如同导航图,为员工指明方向,提高工作效率。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规范行为:防止因个人理解差异导致的混乱,确保一致性和标准。

2. 维护秩序:通过制度约束,减少冲突,维护公司稳定。

3. 激励员工:公平的奖惩制度能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团队建设。

4.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信任感。

制度格式

制度的格式应清晰易读,包括以下要素:

1. 标题:简明扼要,体现制度主题。

2. 引言:简述制度背景和目的。

3. 正文:详细规定各项条款,使用序号逻辑分明。

4. 结束语:注明生效日期、修订历史等信息。

5. 附件:如有必要,附上图表、流程图等辅助材料。

请注意,制度的制定并非一劳永逸,需随着公司发展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以保持其有效性。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范文

第1篇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_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第2篇 公司奖惩制度范例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着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着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

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_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一)

为加强护卫队伍建设,鼓励护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现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发现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效显着者;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5、为公司的发展和小区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或优秀员工者;

8、被评为区、市、省治安模范标兵者;

9、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

10、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惩罚范围

1、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他事情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2、值班时在岗位上睡觉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3、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者,予以惩罚,直至开除;

4、违反上班前三小时不准饮酒的规定,酒后执勤者。后果严重者予以重罚;

5、未按时交接班者。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6、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者;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者;

8、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9、执勤中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者;

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者;

11、对公司及管理处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或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3、违反护卫器械管理使用规定,擅自转借他人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14、遇到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者;

16、法制观念淡薄,参与嫖娼、赌博活动,或在社会上聚众闹事,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17、不服从分配或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三次以上者;

18、无假外出或夜不归宿者。

第4篇 企业公司部门主管考核奖惩制度

公司(企业)部门主管的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部门主管的考核、奖惩提供准则,充分开发并利用人力资源,使部门主管能够严于律已,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质量水平,维护体系运行为最终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组长级及组长级以上的所有部门主管。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所有部门主管的最终考核评议及奖惩决定。

3.2各部门主管的日常考核及奖惩工作由上级主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予以执行,并通知人事部门存档。

3.3企质办负责监督对部门主管考核及奖惩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总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对所有部门主管进行奖励或处罚。

3.4企质办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监督,并由总经理负责考核。

4管理要求

4.1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门主管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运作情况,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所制定的管理细则及规章制度负有监督其确认实施的主要责任,以支持体系的运作,提高内部管理。

b.积极维护并推进体系运作,教育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义务处理好属于部门内部的所有事务,有责任承担本部门违背体系运作要求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内的员工负有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的职责,并有具体运作制度及记录。

c.做事公正、胸怀宽阔、赏必信、罚必果,有责任做好岗位职责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务。

4.1.2质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门主管都应以提高质量水平为管理的最终目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水平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b.严格要求部门内的员工认真按照工艺文件和有关标准执行,控制好质量,有义务处理好本部门内部发生的质量问题,不得推卸责任。

c.发现质量问题,有义务查明其原因并进行分析,属相关部门的,应善意反馈给相关部门,如不能协商解决,要及时报交企质办处理。

d.任何部门主管都要善于听取或接收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遇事敢于承担责任,处理问题讲究实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门主管都有责任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献力,任何浪费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严谨的报废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b.对于部门内部员工,主管有监督及处罚的权力,同时对造成损失的确认事实,负有连带责任。

4.1.4敬业及协作精神的考核

a.作为起码的职业道德,任何部门主管,不仅要有从事部门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还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b.属于部门主管份内的工作,不允许有推、拖、拉的现象。

c.协作精神是管理人员必备的管理技能之一,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属于部门内部的事务,任何部门主管都有责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公司的总体发展担负责任。

d.部门之间处理问题时,对事不对人、工作务实。

4.1.5生产进度考核

a.生产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进度是企业的发展之源,生产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而生产进度是企业信誉和效益的保证,任何部门主管都应该将直接或间接服务于为满足客户要求的生产及进度,作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门主管都有责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主动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难,为保证生产进度服务。

c.任何阻碍生产进度的主观因素都应该予以取缔。

4.2奖惩制度

4.2.1对于试用期的部门主管,由上级主管负责考核,企质办、办公室负有监督的职责,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试用期满后,由上级主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评审。必要时,请总经理或厂长列席,评审结果报由总经理审批,合格则任用,否则调离岗位或予以辞退,宁缺勿滥。

4.2.2对于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部门制定的细则文件及规章制度不能监督并有效实施的,或是不符合体系文件要求,或是不具备实际运作的可行性,却未能及时更改的部门,主管以失职论处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在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主管,公司优先确认调薪或升职的机会。

4.2.3对于类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诉(以ⅰ类信息反馈单的形式出现)的部门,上级主管要负责及时查明其原因,如果属部门主管处理不当或是因为没能引起重视造成的,则对其进行能力评审,并报总经理。同时,在此基础上每增加类似一项,并处30元的罚款。一般事例每3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较严重事例每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确定。事例程度确认由上级主管负责,企质办监督。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予以分析确认。

4.2.4任何部门主管和员工,均不得有违背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说明:若其运作比文件规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准前,均属违章行为),否则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酌情处罚。对于员工如确认部门主管有责任的,将直接追究部门主管的连带责任,可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多次纠正(不超过3次)仍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的,企质办要责成其上级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时纠正。

4.2.5对于隐瞒质量问题或夸大事实,或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推脱责任的部门主管,企质办有权对其提出警告。情节恶劣者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在质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上级部门主管提出,企质办确认落实后,可申请对其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2.6对于不能严格控制成本,由于失职造成损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内部员工造成损失的,可根据其实际损失情况,对部门主管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任何袒护人员,予以同等处理。对于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主管,由其主管部门提出,企质办提供综合意见,可申请对其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2.7对于不具备敬业精神的部门主管,经说服教育没有较大起色的,坚决予以辞退,对于不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或协调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见、我行我素,影响与相关部门协作的部门主管可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处罚。对于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都特别出色的部门主管,由其上级主管提出,企质办提供综合意见,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具体条款予以奖励,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

4.2.8每月26~30日,由企质办汇总出各部门上一月各类不合格项的处罚情况,予以公布。并对确因部门主管责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项,将对主管处

以此类处罚金额总数10%的处罚。

4.2.9所有的部门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须上交年度述职报告,由总经理批阅,并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予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各部门主管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4.2.10对于影响生产进度的直接或间接部门主管都将按《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但确因客观因素人为无法克服者除外。

5说明

5.1处罚不是目的,但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法可依时,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这样,才可以为公司的发展维护一种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奖励也只是一种手段,它是为了能激发部门主管的潜力,使其能勇于担负责任,真正发挥主管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排忧解难。

第5篇 某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 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 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 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 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 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 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 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 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 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 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 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 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 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 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 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 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 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 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 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

(3)违_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公司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3

第7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七)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企业所有员工。第,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⑶ 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 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 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 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 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 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 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第四章附则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8篇 某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

nt>)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第9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

物质奖励;

晋升;

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2. 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

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违纪过失一惩罚种类: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

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11篇 物业公司培训奖惩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培训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为严肃培训纪律,奖优罚劣,保障培训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

2. 适用范围均豪公司参加各级培训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内部助理级别以上人员的培训奖惩工作。

3.2 项目部行政管理部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的培训奖惩工作。

4. 术语

4.1 培训奖励是指对培训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精神或物质上的鼓励而采取的各种激励措施。

4.2 培训惩处是指对公司培训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而采取的各种惩处措施。

5. 程序

5.1 培训奖励的种类与标准

5.1.1 表彰:颁发奖状、证书或一次性奖金,并通报表彰。

5.1.2 嘉奖

5.1.2 .1最佳管理者:公司按年度培训管理效果及参训情况评选,授予最佳管理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彰。

5.1.2 .2优秀培训教师:公司按年度评选,授予优秀培训教师称号,颁发公司特聘证书并实行课时补助制度。

5.2 奖励执行程序

5.2.1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评选办法和标准,经审批后,下达至各项目部作为评选的依据。

5.2.2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项目行政管理部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公开评选工作,当场投票。

5.2.3 公布名单,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行政总监审批。

5.2.4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项目行政管理部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彰。

5.2.5 凡获得公司培训表彰的人员,其事迹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与使用的参考依据。

5.3 培训奖励的对象及行为

5.3.1 组织培训者

5.3 .

1.1 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及时到位,具有实用性和创造性。

5.3 .

1.2 各项目部培训工作负责人能够及时上报《月培训计划》及《月培训实施表》。

5.3 .

1.3 作为培训教师能够认真负责,撰写教案,备课详尽,专业知识水平较高,所讲内容具有实用性。

5.3.2 参加培训者

5.3 .

2.1 积极参与公司及项目部组织的培训。

5.3 .

2.2 不迟到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

5.3 .

2.3 学习态度积极,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4 培训惩处

5.4.1 过失惩处对象及过失行为

5.4 .

1.1 一类过失

5.4 .

1.1 .1受训者

5.4 .

1.1 .

1.1 培训无故迟到、早退或替他人签到者。

5.4 .

1.1 .

1.2 培训期间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吃食物、咀嚼口香糖或在培训过程中接打手机、吸烟等对培训讲师作出不礼貌的行为。

5.4 .

1.1 .

1.3 未经许可擅带外公司人员参加培训。

5.4 .

1.1 .2项目部培训负责人不按公司规定及时上报培训计划及培训实施表。

5.4 .

1.2 二类过失

5.4 .

1.2 .1受训者

5.4 .

1.2 .

1.1 连续两次培训课程迟到或早退

5.4 .

1.2 .

1.2 培训课程旷课。

5.4 .

1.2 .

1.3 培训过程中睡觉。

5.4 .

1.2 .

1.4 未参加或未按规定通过指定的岗位培训课程的培训及考核。

5.4 .

1.2 .2培训负责人对培训工作态度消极、抵触,工作效率低下。

5.4 .

1.3 三类过失

5.4 .

1.3 .1受训者

5.4 .

1.3 .

1.1 连续两次培训课程旷课。

5.4 .

1.3 .

1.2 故意损坏培训教具、培训设备。

5.4 .

1.3 .

1.3 经免薪培训及补考后,仍为达到指定的岗位培训课程的培训要求。

5.4 .

1.3 .2培训组织者

5.4 .

1.3 .

2.1 不能胜任培训工作,工作能力有限。

5.4 .

1.3 .

2.1 外泻公司内部保密培训资料。

5.4.2 培训惩处形式与程序过失类别行使权利范围一类过失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二类过失总部部门经理、培训经理或项目执行总经理三类过失0-3级员工部门经理报行政总监(或项目执行总经理)批准,4-8级管理人员由行政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4 .

2.1 奖惩单由签发部门交过失员工签字,再送项目行政管理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根据过失类别的轻重程度分别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存档。

5.4 .

2.2 对员工反映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过失行为经核实后,由行政总监或总经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4.3 惩处标准参见《奖惩管理制度》。

5.4.4 申诉参见《奖惩管理制度》。

6. 监督执行公司行政总监

7. 相关/支持性文件《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各类培训管理规定》《员工入职/岗前培训管理规程》

8. 质量记录及表格《奖惩单》

第12篇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一、奖励原则:

通过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以鼓励员工正确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公司每年评选各类优秀部门、优秀职工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希望您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其中的获奖者。

二、对于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业务推进做出重大贡献者,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安全、开源节流及改善员工关系和公共关系提出的书面建议被采纳并有实际成效者。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工作提出正确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者。

5、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者。

6、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7、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8、对在对客户服务中表现突出,受到客人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突发事件、重大客户投诉妥善处理者。

9、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强烈敬业精神者。

10、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苦干、自觉奉献、业绩显著者。

11、超额完成个人业务、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12、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三年以上、历年考核合格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三、主要奖励项目:

1、个人奖: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

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是由总裁签发表彰令,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的奖项。

a、最佳员工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秀员工,其中最佳员工金奖1名,最佳员工银奖2名,最佳员工铜奖3名。

b、年度专业成就奖:以专业为导向,评估个人或团体在其领域内的成就,公司每个达标专业体系各一名。

c、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指员工通过努力,在某一方面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使企业明显获利或减轻损失。

2、组织奖:每年度评选优秀部门奖、优秀团队奖。

3、临时的实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随时给予的奖励。

四、奖励方式:

通报表扬、表彰、职位晋升、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境内外旅游、参加外部培训等。依据员工所做出贡献的程度,上述奖励方式可以并行执行。

五、惩罚:

1、__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是规范的现代企业,纪律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因素。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目标和利益的需要,保障管理制度能合理、合法的有效实施,公司与职工代表共同制定对于违反本手册所列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办法。

2、惩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辞退。

3、本手册中所列各项条款,除了违反带有严禁、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字样的条款外,均属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公司根据所犯过错程度给予绩效扣减1分/次以上的处罚。

4、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下发惩罚通知,由过错人确认惩罚事实,签字确认。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

a、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2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b、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c、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私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

d、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组织的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e、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它文件。

f、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g、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h、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i、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者。

j、员工被查实向公司提供的其个人信息是虚假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k、驾驶员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驾驶员原因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3000元以上的。

l、不服从部门领导及公司的工作调遣及工作安排。

m、月累计旷工3天或连续累计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30天、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6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达60次(含)以上。

n、擅自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者。

o、议论打听他人的工资、奖金或其它福利待遇者。

p、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票据等重要物品者。

q、对客户有失礼行为,受到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者。

r、违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者,或知有隐患不汇报者。

s、明知公司财物受损或丢失,不管不问不汇报者。

t、工作时间睡觉者、不按规定时间就餐、开会迟到、培训旷课二次以上者。

u、触犯国家法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v、三次(含)以上的一般性过错行为即视为一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w、本手册所列各项条款,凡属违反带有严禁和必须字样的条款,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_、严重违反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3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文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文本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 约资金,节 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 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14篇 某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为本企业内部考核制度,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公司对本企业自身进行自检。

第一条 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二条 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都必须按照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公司将责令项目部停止施工,并对工地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有施工组织设计而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工地,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三条 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安全资料不全的工地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工地项目部进行考核评分,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条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本公司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二)多年未发生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工地项目部;

(三)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四)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六)关心、支持、帮助工地现场,有突出贡献者。

第15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 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 在办公区内吸烟;

6、 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 三次口头警告;

2、 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 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 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 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 三次书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 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 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 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 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 盗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 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 触犯刑律;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第二节奖励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 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 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16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

第17篇 保洁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保洁公司对于其员工的行为管理,要制定出一些相应的员工奖惩制度,以下提供保洁公司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惩)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10-30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串岗、扎堆聊天。

7、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二、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过失3:地面、台面、镜面30分钟内无有效清洁。

标准:地面、台面、镜面,及时即使清洁,地面垃圾10分钟内清除。

4、过失4:保洁区域顶点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5、过失5:卫生间、有积水、杂物,清洁不彻底。

标准:卫生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30分钟。

6、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7、过失7: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

1、对超市方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2、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超市或公司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9、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保洁人员如发现有以下情况,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超市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超市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二)奖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10-30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表现突出者。

2、捡拾顾客财物,积极上缴归还。

3、本职工作被超市领导提出表扬。

4、节省公司财物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低。

5、帮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100-200元。

1、清洁工作检查半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公司清洁工作作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3、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

三、保洁组长每月奖励50元。(不胜任者,取消奖励)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200-500元。

1、本职工作检查一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18篇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 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 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处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薪酬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日

第19篇 公司护卫队奖惩制度

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

(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 nt>)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

( font face=times new roman>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第20篇 某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1】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_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了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_、受_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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