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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门卫管理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建筑公司的门卫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安全与秩序的关键环节。构建这一制度体系时,需考虑如下几点:

1. 明确职责:门卫应负责来访人员的登记、车辆管理及园区内秩序维护,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安全规定。

2. 制定规程:制定详细的门卫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流程、应急处理办法和交接班程序。

3.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其熟悉并能执行规定。

4.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收集门卫工作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体系框架

门卫管理制度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总则:阐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2. 门卫职责:详细列出门卫的日常工作任务和应急响应职责。

3. 操作规程:明确门卫在接待、监控、巡逻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步骤。

4. 培训与考核:规定门卫的培训计划、考核标准及晋升机制。

5. 纪律与奖惩: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和表现优异的奖励办法。

6. 附则:包含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属等内容。

重要性和意义

门卫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建筑公司而言至关重要:

1. 提升安全性:严格的门卫管理能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物品进入,降低安全隐患。

2. 维护秩序:规范的出入流程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有序进行。

3.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和规程使门卫工作高效,减少混乱和延误。

4. 形象展示:良好的门卫管理对外展示公司的专业性和管理水平。

制度格式

公司门卫管理制度的格式应清晰、规范,包括:

1. 标题:明确指出制度的名称,如“xx建筑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2. 引言:简要介绍制度的背景和目的。

3. 主体:按上述框架逐项详细阐述。

4. 结尾:注明制度的生效日期,以及修订和解释的权限。

以上内容旨在为建筑公司的门卫管理提供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以达到提升公司整体安全与效率的目标。

建筑公司门卫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进出施工现场的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2、 要求外来人员出示表明身份或联系工作的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勤,并做好登记手续,有据可查。

3、 检查物资车辆进出情况并记录,无正当手续一切材料禁止出门,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责任。

4、 晚上人员进出应出示工地“出入证”或“工种牌”,对无理取闹者,要给予阻止,规劝无效当事人后果自负。

5、 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间外出人员应在十点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况门卫有权不予开门。

6、 对新工人或分包班组、车辆

(新来驾驶员)、新来班组发放“职工须知”并做好发放登记手续,否则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门卫处贴一份。

7、 加强夜间工地保卫工作,防止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被破坏或被盗窃,发现情况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夜间值班禁止无故休息,否则相应赔偿损失。

8、 做好门卫保卫工作,防止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工地而发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 进入工地

(施工区)的外来者,必须在门卫领取安全帽并正确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五)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安全,按我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按年生产总值的8‰,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用于配备工人劳保用品、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更新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产奖励、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安全生产保证的开支。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提取与使用做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资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按公司产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比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40%;安全教育培训2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25%,其他10%。

4.公司决算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需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5.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6.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以及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现令限期整改。

8.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9.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细目,明确计划经费预算款额。

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1.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预算中专门立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算计划,纳入经营成本预算管理。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

项目经理部按工程标的总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表,总额由经理部控制,须按比例分解到劳务分包,并监督使用。

公司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专项费用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

2.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既要坚持科学、实用、低耗,又要保证执行法规、规范,确保措施的可靠性。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费用投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现,要对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保证作用。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由总包负责。

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性能,质量达标并检测合格。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目录表。

项目目录表包括:基坑、沟槽防护;结构工程防护;临时用电;装修施工;集料平台;个人防护等。

三、本制度从修订后发布日期起开始执行。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__年十二月一日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7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七)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职能部门监管到位)。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隐患定期巡查记录和自查、自改和销案的有关情况;八是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检测、使用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和技术,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五、公司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临边和洞口防护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公司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监督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验收合格,达到安全生产的状态。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顿;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公司安全处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部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有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总公司对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最大限度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4篇 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5篇 建筑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河南省荥阳市中州建筑公司危险源评价监控、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一、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2、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

3、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

4、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

5、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7、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8、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五、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部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4.为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应统一按照公司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采取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第6篇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写

建筑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1.对分包单位的资格情况,即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项目管理人员等资料进行审查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

2.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业绩进行考察评估,主要对分包方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能力等依次评定其能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体系的要求。

3. 签订项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 对分包方制订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和认证,审核工作由企业技术部门及安全科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责任人及总监工程师审批实施。

5.分包方参与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及上岗操作证书,并建立有关管理档案,由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实施。

6. 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现场施工人员在50人及其以上时,每50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名。

7. 对不认真履行项目分包合同条款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屡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单,随时解除项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第7篇 建筑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某建筑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本集团业务开发和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争创更多的精品、样板工程,从而不断满足家装行业发展所需。特根据本集团《规章制度汇遍》有关章节条款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业务开发、工程管理和施工等人员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信正义,廉洁奉公、敬业务实。

2、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具有良好的心态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3、志愿加盟东信装饰,认同并推崇集团的价值观,努力和集团共谋发展。

4、热爱家装事业,坚持不懈地为追求“尽善尽美的现代居家环境”而努力。

5、工程业务开发、施工管理等人员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工程施工作业等人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口齿清楚、文明礼貌,技术优良、勤奋肯干。

三、岗位职责

工程部经理职责

1、秉承总经理之命全面管理、执行本公司的宣传广告、业务开发、工程秉接、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总部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

2、负责宣传、执行有关业务开发、工程施工的各项管理办法。结合集团的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本公司的经营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汇报。

3、配合总公司的品牌和形象宣传广告,抓好窗口服务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4、负责年度预算内业务费用的分解、控制和实施,以及广告效果的调研、汇报。

5、本公司业务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以及业务报表的编制和本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及工作目标的设定、分解、督查。

6、收集和馈市场信息,作好市场调查与分析、研究和报告。

7、组织并参与工程图纸、预算的会审,参与工程合同的签定以及合同正副本的分送与保管,具体负责项目经理责任书以及工班长责任书的签定与分送、管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款的催收、催缴。

工程部员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协助工程部经理完成工程操作的整个过程分析、统计、计划、安排实施。

二、负责监督项目部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特殊项目质量计划完成。

三、负责对施工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关键工序必检及抽检,检查施工环境是否适宜,并参与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

四、负责售后服务的具体实施,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确保完成工程部质量目标。

第8篇 建筑公司技术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技术部内部管理、严明制度、保证技术部的工作效率,为企业生产的正规化发展,加强施工管理,全身心投入,在技术管理上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特制定以下制度。

1.技术部主要职责

1.1负责组织公司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技术标的相关文件。

1.2组织项目部qc小组活动开展,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1.3组织技术革新和推广省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活动,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

1.4负责对有关工程技术文件规范、规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1.5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并对环境因素进行审批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审核。

1.6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相关的材料,并组织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

1.7组织落实各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和措施的编审工作。

1.8在施工前督促公司各项工程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做好各专业的图纸会审工作,并形成记录。

1.9参与重大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工程关键部位技术跟踪管理。

1.10 定期检查各项目部技术内业资料的完整性、时效性等,并对施工方案、隐蔽记录、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追踪落实。

1.11 定期对项目部的技术内、外业检查指导,并对整改措施监督检查验收。

1.12 负责检查各项目部的施工日志,并且督促各项目部每次将工程试验票据报送公司财务部。

1.13 负责竣工技术资料验收归档,负责组织落实工程竣工备案,并及时索取备案证复印件归档。

1.14 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手续办理。

1.15 每年负责组织技术质量培训学习工作。

1.16 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企业技术标准。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2.1全面负责单位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和企业标准。严格执行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2.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方案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方案及相应措施,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编制检测记录、隐蔽记录等各项技术资料。

2.3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负责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交底内容分化到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严格按交底内容执行。

2.4抓好关键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控制点和要求,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规定,在确认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督部门共同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2.5按工程形象进度组织做好工程技术内业资料,工程完工期间负责组织整理技术资料和编制竣工图,并负责与顾客办理移交手续。

2.6对违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班组及个人有权制止或责令停工。对于工程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2.7负责组织技术员、质检员、放线员及操作者学习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及公司有关的管理体系文件,负责对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以及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体系文件执行指导工作。

2.8负责组织复查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抄平、沉降观测工作和关键部位的技术复核。

2.9主持项目部技术例会,每周一次,负责研究和处理施工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并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提出具体的鉴定意见和整改措施。

2.10 对因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序之间安排不合理,图纸会审遗漏而造成严重质量问题和损失负有技术责任,罚款l00元/次。

2.11 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因技术交底失误或因技术问题出现质量事故或造成大面积返工负有直接责任。罚款200元/次。

2.12 负责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技术联系工作。办理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并与现场经营人员一起与建设单位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对未能及时办理而影响工程施工所造成的损失负全责,罚款50元/次。

2.13 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文明施工,负责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土建工程统一安排,保证工程各专业施工的协调一致。

2.14 负责施工过程工艺、施工方法、原材料检验、试验的控制,提供完整的作业指导文件并负责监督检查。

2.15 积极参加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参加技术标文件的编制。

2.16 负责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办理往来文件和甲方供应材料办理交接手续,竣工时必须将各种往来文件的交接记录上报公司归档。

2.17 负责做好质检站等主管部门下发整改单的回执工作,并应做到及时准确,每拖延一次罚款50元。

2.18 组织做好竣工工程资料报验工作。

3.项目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3.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相关技术措施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并进行整理,对工程质量、环境影响、职工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

3.2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各项技术措施,并参加图纸会审。

3.3负责施工过程中原材料试验工作,认真审理各种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填写试验委托单送检测站,对因未执行试、化验的有关规定、标准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3.4负责按工程形象进度对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及时与监理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上报公司审核验收合格后存档。

3.5监督各工种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作业文件操作,对违章作业有权指令停工,并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6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办理会签手续。

3.7负责定位放线原始点和标高控制点的保护工作。

3.8应用统计技术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本工程的测量、定位、标高、沉降观测及定位放线等负直接责任。

3.9负责工程项目的各种原材料的试、化验工作,并及时将每次试化验票据及基试化验汇总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每月一报,漏报一次罚款50元。

4.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管理

4.1施工图下达后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项目部班子(含其它专业)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统一编制,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预算人员分别审核签字后,在施工前一周内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经公司审批后,必须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表审批。编制完成时间为12天,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4.2遇特殊情况,如图纸不到位。按公司通知之日起一周内编制基础施工方案,报送公司审批。超期者罚款200元/天。

4.3各种方案的编制按公司通知之日一周内编制完成,报送公司审批,超期者罚款200元/天。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按公司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内容完整齐全,有针对性。

4.5在开工前办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手续。

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函的管理

5.1施工图纸下达后,应先分专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自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做好初步确认,并做出书面记录。

5.2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会审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进行联审,重点解决各专业之问存在问题的确认与提出。

5.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各方代表在每页会签栏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5.4项目部各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部主管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5.5图纸会审完之日起,书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内整理完毕,(加盖各单位公章,签字手续齐。超期罚款100元/天。)同时将

图纸会审记录转发给项目部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组长一份,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5.6涉及变更时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办理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函手续,并要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并交到项目经理及预算员各一份。

5.7技术人员在关键部位及有重大设计变更通知时,必须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5.8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工作联系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发放给项目部各成员及各班组手中,办理交接手续。

6.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6.1技术交底必须及时准确,其中应该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要求、安全措施、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6.2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负责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并且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发到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安全员、放线员和班组长手中,并且办理发放记录签收单,若未能及时进行交底罚款100元/次。

6.3定位放线和±0.00标高是确定建筑物关键程序,必须由技术人员做技术交底。

6.4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通知单,必须做针对性的交底。

6.5对于实体检测,各工程必须有针对性交底,在施工前确定楼层、部位,以书面形式交待清楚,特别是梁、板配筋及相应楼层和轴线,必须标明确。

7.定位放线抄测管理

7.1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索取定位通知单和±0.00通知单书面材料,必须参与定位抄测放线工作。

7.2每层楼板模板安装完毕后,必须与质检人员及放线人员做好模板表面的实际抄测工作,技术人员做好标高轴线抄测记录。标明抄测人、复核人、抄测日期,违者罚款50元/次。

7.3建筑物、电梯间垂直度抄测,按楼层进行,做好抄测记录,(标明抄测人、复核人、抄测日期,违者罚款50元/次。)

7.4负责设置沉降观测点,按规定做沉降观测。

8.原材料试、化验管理

8.1所有材料在进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单,并且按规定及时进行二次复试(钢管、扣件必须按规定做二次复试)。

8.2砼配合比提前做试配,按部位、强度等级分别做试配。

8.3各种外加剂(泵送剂、早强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增效剂、粘结剂等)防水材料提前做二次复试,且必须有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8.4技术人员应将工程项目的各种原材料每次试、化验票据及试化验汇总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每月一报,漏报一次罚款50元。

8.5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应随时抽查检查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情况,发现问题,马上报告项目部。

8.6送样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齐全,并应编写目录,送样单必须及时整理、装订,以备检查。

8.7原材料合格证背面标识必须标明:工程名称、材料名称、使用部位、代表批量、验收意见(二次复试合格,同意使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盖章签字。

8.8各种原材料试、化验必须建立试验台帐,做到及时准确、内容完整齐全,标明材料名称、产地、数量、使用部位、送样日期、复试编号等相关内容。

8.9焊接或机械连接、外加剂、回填土(含击实实验)等也均应编入试验台帐内。

8.10 如果材料员没有及时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送到项目部,必须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索取。

8.11 原材料二次复试数量必须准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9.砼(砂浆)试块管理

9.1砼(砂浆)试块留置制作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技术人员必须亲自监督制作,不得漏做,违者罚款l00元/组。

9.2砼试块必须分别留置开盘试块(每种砼强度等级施工前留置)、标养、600°cd试块、拆模、临界强度(仅冬期施工时留置)、负温转正温(仅冬期施工时留置),砂浆试块留置标养试块。

9.3砼(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必须建立台帐,记录试块成型时间、部位、设计强度等级、养护方法、送试时间以及试验结果等相 应数据。

9.4砼(砂浆)试块应标明:工程名称、代表部位、成型日期、强度等级,养护条件(标养或同条件)。

9.5砼(砂浆)试块在达到标养龄期时必须及时送实验室做抗压试验,必须保证r28一r30天强度报告,违者罚款50元/天。

9.6同条件试块必须装在钢筋笼里,放在所对应的楼层上。钢筋笼规格尺寸a×b _ l=200×200×600mm,并上锁。

9.7标养试块必须存放在标养箱或标养室内。

9.8砼(砂浆)试模,必须由技术员负责保管清理。

9.9砼(砂浆)试块送样单内容必须与实际砼施工记录及隐蔽验收记录相对应,具有可追溯性,内容规范完整装订成册。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理

10.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要具有时效性和可追溯性,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按楼层、施工段、部位、变形缝分别做。拖期滞后者罚款l00元/次。

10.2 技术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联系函等必须按实际情况单做隐蔽,违者罚款100元/项。

10.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如实的反应所要隐蔽的内容,并且应将图纸中不明确、没有详细说明而实际施工隐蔽起来的具体内容记录清楚。

11.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1.1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l5日内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相应手续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收。

11.2 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本项目的竣工技术内业及竣工图等相应资料进行整理装钉成册,交公司审核后归档保存。

11.3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并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全。

11.4 所有技术内业必须编制总目录,并要求每项资料必须编分目录,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蓝色或红色封皮。

11.5 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四方竣工验收材料、环境检测等相关手续。

11.6 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准备工作。

11.7 竣工核验时,应提前同质量监督站及设计部门沟通,办理报验手续。

第9篇 铸造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合理使用,增加其耐久性,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制定我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管理规范。

2 管理内容

2.1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要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2.2 不准任意改变现有建筑物的原设计状况和设计规定使用的条件。

2.3 每个工段要制定出本工段所管辖的建筑物、构筑物顶的清灰制度,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积灰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不同的清灰时间。根据我公司的实际工作环境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厂房、高炉出铁棚、配电室等)每年最少两次清灰,所有清扫工作结束后要有记录。

2.4 屋面扫灰过程中,小面积积堆厚度不得超过60mm。高度不同的屋面清灰过程中,高低跨处小面积堆灰厚度不得超过120mm,在清灰及扫灰时,严禁损坏屋面防水层。

2.5 建筑物、构筑物要有良好的防洪、防水、防雷等措施,每年春季和冬季各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机动部。

2.6 建筑物、构筑物散水和外墙裙要完好无损,周围1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重物,不准修建排水沟、埋设地下水管线、增设排水龙头等设施,蒸汽、酸、碱等腐蚀性汽体和液体排放要通致地下排水沟,不准蒸汽回水回到屋面或顺墙体流到地面,以防墙体受潮腐蚀和基础受压下沉,已经有排水沟的要停止使用,恢复原样。

2.7 不准长期漏雨、漏水不报,也不准任意在建、构筑物四周挖土或堆放垃圾,以免堵塞排水通道,引起地面积水,如发现四周有堆积物必须马上清理、整平。

2.8 不准出现慢性泄漏,冬季要经常检查,凡慢性泄漏的水管、蒸汽管等处冻结的冰柱要及时清除,泄漏点必须立即处理。

2.9 不准任意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柱子、桁架、梁及支撑杆等)悬挂重物或做为支、吊点,不得在承重构件上打洞、凿筋、焊吊风扇、灯等。屋顶上不准堆放废旧阀门、管道、型材、砖块等检修遗物和其它非建筑物、构筑物自身的构件成品。

2.10 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雷、防震、防腐蚀等设施以及维护结构、梯子、栏板、盖板、测量标志和各类隔热、防碰保护设施等。

2.11 本工段所辖区域内的排水沟要畅通无阻,不准向水沟内倾倒生活垃圾,不准用水向水沟内冲洗灰尘,水沟因汽车碾压损坏的要及时上报,避免水沟损坏造成排水不利而影响防洪。

2.12 根据所辖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实际情况,负责人要提出维修计划,上报机动部。

2.13 建、构物的每次维修、中修、大修要记录详细。

3 考核

3.1 违反以上1~10条条款的,一项扣50元。

3.2 违反第11条的扣100元。

3.3 违反第12、13条的扣50元。

附《工业建筑五禁十不准》

(一)工业建筑“十不准条例”

1、 不准随意改变原设计结构,改变设计的使用条件。

2、 不准任意乱拆、乱割、乱焊、乱打洞。

3、 不准任意拆除和损坏防水、防火、防腐蚀、防震、防雷等设施。

4、 不准任意碰撞和损坏围护结构、梯子、栏杆、盖板各种标志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

5、 不准对建筑物的柱子、梁、架、板及支撑杆件任意碰撞,作临时起重点、悬挂重物和利用吊车碰击建(构)筑物等。

6、 不准在建筑物基础周围任意挖坑积水和堆放重物,以免引起地基不均匀沉降。

7、 不准在各种屋面、楼板和操作平台超载堆放重物或增建小房等。

8、 不准对高温车间的厂房结构随意提高使用温度,对隔热措施不得任意损坏。

9、 不准堆放酸、碱等有腐蚀性的液体和气体。对在腐蚀介质环境中的建筑结构的防腐设施要加强维护、修复。

10、 不准使用与生产工艺技术不相应的工业建筑物强行生产。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时,必须坚持工艺设备和工业建筑综合考虑。

(二)屋面“五禁”规定

1、 严禁清灰时在屋面上大面积临时堆积灰尘(包括高层屋面向低层屋面的过渡清扫)。屋面在不受损坏或腐蚀情况下,其每堆积灰面积不得超过4m2,厚度不得超过60mm,临时堆放不得超过8小时。

2、 严禁向屋面投重物。

3、 严禁在屋面上人群集中,每m2不得超过1人。

4、 严禁在屋面上堆放重物。

5、 严禁在屋面上的积灰超过规定厚度,以免发生压塌事故。积灰量规定,屋面积灰厚不得超过20mm,屋面排水天沟积灰厚度不得超过30mm,天窗挡风板内,女儿墙及高低层屋面处最大积灰厚度不得超过60mm,冬季屋面积雪厚度不得超过150mm。

(三)工业建筑“十禁止规定”

1、 禁止动力管网跑、冒、滴、漏对工业建筑形成腐蚀。

2、 禁止雨(雪)、工业废水等渗入、灌入建筑物内形成结构腐蚀。

3、 禁止距建筑物2米范围内设上、下水井,种花草树木,设蒸锅、设采暖尾管,疏水器。

4、 禁止在各种屋面、低平投抛、拖重物,避免损伤面层及防水层。

5、 禁止损坏建筑物上的各种标志牌、标桩等。

6、 禁止提高建筑物的使用温度和排气量。

7、 禁止电焊机、电车等零次线和防雷装置线接至各类结构上,避免杂散电流对接构件形成电解,或引雷进入建筑物内造成伤亡事故。

8、 禁止在不上人屋面和低载荷的平台上人群集中,防止坠落事故。

9、 禁止在各类通道、平台、屋面堆放备品备件。

10、禁止在各类承重物构件上焊接各类附件、连接支撑件等。

第10篇 建筑总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子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其它开支;

6、各种业务招待费;

7、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条 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 分公司库存现金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集团公司人员由集团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土建子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其他子公司人员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条 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七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现金,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条 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

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差额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差额的两倍,差额在2万元以上的开除,同时罚没该年度和上年度工资。

第11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2篇 建筑分公司协商、交流与沟通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hse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重大健康安全危害、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

3、协商、交流与沟通分为内部、外部协商、交流与沟通。内部是指项目部与公司、各分公司之间的协商、交流与沟通;外部是指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以及相关方的协商、交流与沟通。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在hse信息交流方面的职责

(1)质检部、安全部职责

质检部、安全部是工程项目内hse体系的管理和执行,负责与安全、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收集与质量、环境有关的信息,并传递到项目或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部门及作业对与项目部最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工作,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2)道路部、结构部职责

道路部、结构部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有关过程的沟通管理及供方信息的收集,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3)其它有关部门职责

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室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5、hse信息交流途径与方式

(1)协商与沟通途径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室、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处理有关的内外信息,并以信息报表的行式传递到相关部室处理。

(2)沟通方式

a、可采取通知、通告、简报、文件传阅、内部简报、会议等形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多采用会议、通知和内部简报形式。

b、公司党群工作部可定期组织员工及其代表针队员工所关心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送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13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安全部门、施工现场安全部门、班组长分别对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4、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第14篇 建筑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建筑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1、凡有停电作业必须按正规程序办理工作票、操作票。

2、严格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范执行。

3、现场施工用气管理、用水管理,通信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制度。

4、现场所用施工用气应统一管理,并由专业班组运行、维护。

5、施工用水统一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管理。

6、各部门施工用水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工程部,批准后方可用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乱接水源。

7、施工中如需切断水源时,必须向项目部工程部提出申请,写明地点、项目原因、开竣工时间、施工负责人等,待项目部批准,并采用临时补救措施后方可施工,严禁任何单位施工造成现场停水的情况发生。

8、任何施工单位用电须书面申请报工程部,待批准后由专业施工班组统一安排接线。

9、现场通信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管理。

第15篇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现金。

2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额统一交财务部保管。

3库存现金限额为i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当日交存银行。

4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5出纳员到银行提存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安全部派人乘公司专车前往,以保证安全。

6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

7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经主管领导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

8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三el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迟报一天罚款:30元,每周一、周四上午九点为公司内部报销时间。

9外出采购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

10 严格执行企业报销制度和支出标准,各种原始票据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出纳员有权拒绝报销。

11 现金收付业务,应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有凭有据,对现金收、付凭证要严格审核审核时手续完整,数字正确。

13 出纳员和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职责范围,不得一人兼管。

14 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完善会计制度。

第16篇 建筑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账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会计账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账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账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账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账。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账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会计账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账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账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账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账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账。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第17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1、项目部成员必须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

2、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3、对现场发生的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承包商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宴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

5、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吃住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人员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部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现场施工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日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对原材料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应进行核对、统计,不允许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5、项目部严禁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6、项目经理或工长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7、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及台账。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账。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的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1施工时禁止饮酒

20.2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对于野外流动施工的便后掩埋。

20.3材料、构建等物品按照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20.4施工车辆要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20.5施工及生活垃圾要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20.6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20.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恶语伤人。

20.8对于施工车辆要按照项目部制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植被。

21、安全管理制度:

21.1新员工进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对施工队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1.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21.3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1.4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劳保用品。

21.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切割材料时均匀用力。

21.6吊装基础环时要有专人指挥。

21.7施工现场挂贴安全标识牌。

21.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22.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22.2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22.3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

22.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22.6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2.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22.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2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23.1施工前做好成本预测。

23.2随工程进度动态核算实际成本并与预测成本进行比较,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

23.3对于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严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根据施工员及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分批次进场,最大程度的减少资金占用及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支出。

23.4项目部成员合理配备加强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

23.5对机械设备加强管理,由项目副经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使用计划,由于本工程车辆较多项目部应由专人对机械用油进行管理,每天每辆车记录用油数量。

23.6严格控制桩基和承台基槽开挖的几何尺寸,减少的混凝土用量

2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4.1项目部制定个项工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24.2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组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24.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对于项目部不能自行检测质量合格与否的要送相关部

门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24.4加强专项检测,特别是隐蔽工程要有技术或质检人员随时跟踪检测,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环节。

24.5做好工序的交接验收手续,分清责任。

24.6加强基础混凝土的养护测温工作。

24.7做好各种备用方案以保证基础混凝土的一次性浇筑。

24.8浇筑基础混凝土前要对基础环进行复测,以保证基础环的平整度。

25、进度管理制度:

25.1项目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25.2按照进度计划制定材料采购及进场计划。

25.3根据进度计划制定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25.4制定搅拌设备、发电设备的配件采购及维修保养方案以保证进度。

25.5项目部每周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有差距查找原因优化工作环节。

26、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6.1施工前应以甲方下达的技术、书面交底文件为依据,认真细致 的编制各施工班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施工班组认真学习,贯彻落 实,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6.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由施工班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技术部门及监理汇报,由甲方技术部门组织技术洽商,经设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按新的技术要求施工。

26.3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与监理一起对隐蔽工程验收并记录,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6.4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6.5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作业人员经实际操作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6.6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6.7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经常深入实际,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1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一名兼职的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外,每旬在队长参予下,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列项,并限期消项,以安全生产违章通知单书面形式下达。

27.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参加生产操作。

27.3对于采用新的操作方法、技术、设备、试验产品、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

27.4对于特殊工种及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逐级交底,组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

27.5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自身所应戴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其工作场地,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7.6现场的一切机电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27.7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打闹、嬉戏。

27.8现场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在易燃易爆品附近严禁吸烟或明火,不得在施工场地休息或睡觉。

27.9遇到雷雨时,应离开高压线、高压电器。雨雷后施工,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7.10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更不能用明火、用电器取暖做饭,严防火灾的发生。

第18篇 建筑二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有员工在进行该项目部工作之前需进行健康检查,经健康检查不适于本项目岗位工作者谢绝进入岗位,健康检查工作由项目部劳资部负责办理。

2、项目员工个人卫生由所在的部门、作业队、班组管理,凡有碍项目部形象,有碍群体卫生者要先行劝戒,限时改正,如有故意不从者,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改正。

3、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所属卫生区域划分,并检查监督清扫整理情况,各单位分担的卫生区域,要始终保持清洁,利用班前班后清扫,确保区域达到无死角、无乱纸、塑料袋、碎砖、积水等。

4、严禁在洗澡间、宿舍区、办公区周围大小便,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

5、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命其清理干净,拒绝清理者加收20元,另派他人清理。

6、职工宿舍要保持卫生整洁,晾晒衣服被褥要规划整齐,个人要保持良好卫生。

第19篇 建筑劳务公司财税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财税管理制度

根据税务局相关规定20__年企业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按照以下计算方式核定缴纳:

1.营业税―按照经营额×3.33%

2.印花税―按照经营额×0.03%

3.所得税―按照经营额×7%×25%(注:通过计算公式得出经营额×1.75%为交纳所得税金额)

4.备注说明:上交税金合计:按照经营额×5.11%

特此通知

望各项目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月8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汇报上月纳税情况表,公司财务部定期检查各项目部上缴税金情况。

20__年3月1日

第20篇 建筑总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建筑工程总公司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 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 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 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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