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岗位职责说明,工作流程与操作指南,绩效评估标准,员工福利与奖惩机制,以及安全与健康规定。这些内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制度框架。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合法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公平性,制度应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3)可操作性,制度应便于理解和执行;4)适应性,制度应随组织发展适时调整;5)沟通与反馈,制定过程中应征询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含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明确制度的主题,正文详细阐述各项规定,签署部分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签名,表明对制度的认可。正文可采用条款形式,每项规定单独成条,便于阅读和理解。
在实际操作中,保密工作奖惩制度作为工作制度的一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旨在保护企业的敏感信息,鼓励员工遵守保密协议,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制定这样的制度,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保密范围、保密责任、泄密后果以及奖励与惩罚措施。保密工作奖惩制度的成功在于其能否在保障信息安全时,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1篇 保密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及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为了加速保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促进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及保密工作与国家司法处理的接轨,建立起保密工作的约束提醒、处罚、激励机制。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半年或一年由保密办负责组织开展保密工作奖励工作。通过各部门推荐、保密办进行统计、汇总,提出保密工作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的建议名单,报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保密奖励。保密表彰荣誉为:保密先进集体、保密先进个人。
第三条 保密工作突出的部门或个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二、对泄密行为及时举报的。
三、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四、对盗窃、抢劫、破坏、刺探、出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敢于斗争或对侦破泄密案件有功的。
五、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对保密技术措施有发明创造或改进,为保密工作做出贡献的。
七、从事涉密工作尽职尽责,未出现任何失、泄密的。
八、从事保密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对保密先进集体和保密先进个人除授予荣誉称号外分别给予奖金奖励或其他方式奖励。
第四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章制度应给予处罚,保密工作处罚分为:违法行为的处罚、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罚等三种类型。
第五条违法行为的处罚:
发生失泄密,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将提起公诉并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一、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本罪的刑法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三)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四)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六)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本罪的刑法规定(同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本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5项(件)以上的;
(三)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四)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情况,除移交司法处理外,责任人及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和有过失责任的其他保密工作人员按所和公司相关人事方面处罚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 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为:
一、凡发生泄密事件尚不够以上刑事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将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造成后果和具体情节,酌情按所和公司相关人事方面处罚管理制度执行,并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二、泄密事件发生后,情节轻微并能在发生泄密事件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害的,可酌情从轻给予处罚。但泄密事件的责任人及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和有过失责任的其他保密工作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为任何先进个人,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任何先进集体。
三、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不按有关规定确定或标明密级,而造成泄密的,按《定密与密级调整制度》的规定确定密级后,按照规定,对照以上相关内容对当事人及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和有过失责任的其他保密工作人员作出处理。
第七条 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罚为:
对未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密制度得不到落实的个人或部门,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处以罚款:500元―10000元期间。
第八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z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 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_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 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_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 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 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3篇 n部保密工作制度
__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 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 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com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 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 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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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某商业中心管理处保密工作制度
商业中心管理处保密工作制度
1.0管理处办公室设保密员(由文员兼任),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以及涉密业务的管理工作;
2.0 保密内容
2.1人事档案资料、电脑资料、财务室、经理办公室、干部考察材料与管理处有关的调查案件、检举揭发材料等;管理处办公会议记录;财务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资料。
3.0 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3.1 所有秘密文件未经制发机关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翻印,如需复制,须按规定申请审批。
3.2 收发秘密文件资料由文员负责,有关调查材料,检举揭发材料由办公室或部门专人负责,凡署名领导亲启件,由领导拆封,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阅、移交、归档等环节都要登记,履行签字手续,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3.3 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保密柜内,由文员管理,个人不得保存,定期清查清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4.0 通讯保密规定
4.1办公室的电脑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由专人管理,非本机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4.2 电脑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避免重要业务资料和档案外泄,更改或丢失。
4.3 任何个人在通信、通话中不得涉及秘密或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信息,个人不得偷看秘密文件和打听秘密性的会议内容。
5.0 凡发生遗失秘密文件、资料或泄密案件时,应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窃密案件时,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5篇 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____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__市__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__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
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十二、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6篇 附五医院保密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发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医院各科室和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4.医院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医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工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医院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社会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职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员、通讯方式等职工基本情况。
(7)其他经医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医院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医院秘级的确定:
(1)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眉、医院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保密措施:
第7篇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保密工作制度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1 本公司的保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分公司、公司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 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2 公司的保密工作贯穿于公司的各个工作环节,涉及到各部门。公司的每一名员工 都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度。
3 公司所有资料都应明确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凡属已确定密级的资料应在 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非密级资料可不加注明。
4 公司所有资料包括文件、协议、合同、图纸、证件、报表、信息等均应确定密级。
第8篇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保委关于“保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特制订本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出发,局机关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并落实一名兼职保密人员从事保密管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表》,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十条保密守则,履行七项保密工作职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参加“保密法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组织机关涉密人员除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外,还要参与保密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保密纪律等专题教育培训;并把保密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
四、搞好文档管理。切实加强对文件制作、收发、传递、阅办、存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重点落实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措施,建立传递签名登记和回收制度,并按《盐城市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置。同时,搞好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对机关的所有文件按有关规定区分和确定永久、长期及短期等类别,并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五、规范信息发布。严格管理互联网上传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与敏感信息不违规上传到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并做到上网时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保密技术检查软件和防范设备。
六、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对于非国家秘密,但属于局机关内部事项、敏感信息等工作秘密,在保密期内划清界限,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保密管理。
七、定期组织检查整改。定期开展机关保密工作检查活动,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保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八、搞好上传下达工作。加强与保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互相交流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积极完成保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开展调查研究。不失时机地组织调研活动,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研究,并及时上报保密工作信息;同时注意积累资料,建立机关保密工作资料台帐。
十、严格督查考核。将本制度列入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监督,实行年度考核,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
第9篇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范例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
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
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
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
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九、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措施。
十、没有存档价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才可定期销毁。
十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第10篇 肿瘤医院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肿瘤医院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11篇 泰州实验中学保密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保密工作制度
1.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 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总支会议记录、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 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 展计划;
(6)校领导在特定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
(9)要求不公开的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3.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4.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 管理责任,各处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处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 ,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6.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 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 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7.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9.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10.严格保密纪律,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 理。
第12篇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范本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 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 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
第七条 、
第八条 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 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四、 责任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
第十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第十五规定;
(三)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 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
第13篇 某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为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防止公司顾问咨询资料被其他市场竞争对手所盗取,保障合作方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公司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一、在开始顾问工作的首次会议上,顾问团领队需向发展商做出保密声明:顾问团人员及驻场顾问对工作期间接触到发展商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专利等给予保密,在没有得到发展商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发展商也不得将我方提供的资料、样本等提供给第三方。客户若对声明有书面要求,双方应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二、咨询顾问在采集、获取项目资料时,应征得发展商同意。在发展商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实物、模型、图纸、资料、文件等进行拍摄、录制、复印、誊写。
三、项目资料由咨询部专人管理,存放资料的文件柜需加锁,借阅需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储存资料的电脑需加密码,笔记本电脑一般不得借出,数码相机借出时,需将cf卡清空。
四、向发展商提供资料、样本文件由咨询部归口管理,由咨询部整理、汇总,统一发放。驻场顾问不再向发展商提供样本。
五、公司经济合同、竞标书、质量手册等资料作为公司的保密文件,任何人员不得对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其情况。
六、对公司未定稿的讨论文件,一律不得向其他人员泄密。
七、公司的顾问咨询文件,由顾问团长按工作需要设置相关人员的查阅权限,对无关人员不得透露其工作细节。
八、任何离开公司的顾问咨询人员,必须交清资料。将公司资料提供他人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14篇 保密工作报告制度范本
保密工作一直是社会共同关注的,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保密工作报告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保密工作制度。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15篇 区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职工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执行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三、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平时下班、外出时对桌、柜、办公室都要关门、加锁。
五、密级划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
第16篇 e县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保密工作,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1、机要文件、涉密图纸、测绘成果资料;
2、尚未公开的机构调整与人事安排;
3、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的涉密内容;
4、内部决定、领导之间的谈话、不宜公开的内部批示;
5、按《保密法》和上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其它应该保密的事项;
6、局办公会议纪要;
7、领导交办工作暂未落实而需保密的文件。
二、保密要求
1、加强对《保密法》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搞好本局所属人员的保密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2、严格文件收发制度。按照密级规定对各类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做到收文来源清,传发文去向明,不扩大传阅范围,对保密的文件、资料做到不私存、摘抄、复印、翻版、转让;
3、凡本局涉及保密事项的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对失泄密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时查处;
4、各科室、事业单位每年上半年前要将本局上一年度的有关档案收集整理成册并加强档案管理,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有密级资料的查阅,须经局保密小组审核,方可查阅;
5、局保密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认真搞好局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6、不在公共场所或向亲属亲友谈论秘密问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档案、文件、涉密资料放入办公桌抽屉或办公柜里,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阅读;
7、为加强保密工作,各股所每半年要对文件作一次清理检查。如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局领导和县保密局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办法。如发生严重失泄密事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严禁向物资废品收购站或个体商贩出售已作废的国家秘密载体。作废的文纸必须小心保存,定期销毁;
9、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
10、复印秘密文件要经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同意,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密标准管理;
11、印章实行办公室专管人员用印,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等,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17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18篇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范本
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为做好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办每年按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评分标准》和所和公司保密制度等,组织不少于1次保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保密责任落实情况、员工的保密意识、涉密文件的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防范等所和公司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涉密文件资料从收发到归档全过程的专项保密检查;对重大涉密活动如涉密会议、涉外保密工作进行督查、巡查。
第三条 保密办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大涉密活动等可采用不定期的督查、巡查,特别是要害部门、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保密办针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整改要求和加强防范的措施建议,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做好整改的复查及记录工作,保密工作检查记录(见附表25),对不执行部门或个人按照《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保密办各成员,要经常深入科研生产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协助各级领导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 各责任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对管理范围内执行保密法规、遵守保密制度负有提醒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第20篇 学院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
学院委员会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的方针。
第三条 学院全体教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 学院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措施,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保障各项保密规定落到实处。
第五条 各部门人员发现涉密信息被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二章 保密机构
第六条 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保密委员会,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监察审计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学院保密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工作。日常保密工作由党委(行政)办公室负责,下设机要室、档案室等,并应配备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第七条 学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负责制,学院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各系部(院)、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 定密工作
第八条 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一)上级涉密信息:
(1)已定密的密级文件、电传、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
(3)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二)学院本级涉密信息:
(1)决策信息: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2)组织信息:酝酿中的人事安排;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未公布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反映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纪录、调查报告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3)纪检信息:检举、控告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未经核实处理或正在核实处理,公开后会给党和国家带来损害的事项;泄漏后对检举人、控告人、举报人和证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事项;泄漏后会妨害检查和处理重大违纪案件,导致违纪者逃亡、行凶、自杀、串供、毁证、匿脏的事项;尚未公布纪检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的综合性情况和统计资料;纪检系统保密通信技术、手段。
(4)科研信息:国家批准的重大科研项目(不包括已公布的专利);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布的资料,国外虽有但系保密的其他科研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未公开的资料;为国防和国民经济建设的保密工程配套科研项目及其科研工作进程。
(5)教学信息: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
(6)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文件保密制度
第十条 秘密文件的阅读、传阅、保管。
(一)秘密文件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慎重、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对收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内部刊物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和保密制度,保证不丢失,不泄露,绝密文件,在传阅过程中,应制定专人负责,尽量减少接触人员。
(三)秘密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需经领导批准。
(四)对于秘密文件,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翻印、复制、扫描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五)保管秘密文件的机要室、档案室等应有必要的保密措施,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逗留。
第十一条 秘密文件的清理、移交、归档
(一)秘密文件要实行定期清理、归档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对其进行清理、回收一次。
(二)管理秘密文件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理文件,按收文登记簿开具详细目录,向接替的同志办理移交签字手续。领导干部调动工作时,应把手中文件全部交给办公室机要员,如有欠交的文件,机要员有权提出限期交回。
第十二条 秘密文件的传送
(一)传送秘密文件,须妥善包装密封,标明密级。
(二)机要员递送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拆阅,不得离开文件,不得带着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交他人代送、代收,要当面交收件人查点清楚后签字。
(三)外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许携带秘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经保密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保密教育,确保文件绝对安全。
(四)秘密文件不准用明码拍发,传达密级事项(包括数字)不得用普通电话和电子邮件。
第五章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第十四条 实行计算机分级管理。学院各部门根据保密信息范围设置涉密计算机。涉密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不得作为一般办公用机。涉密计算机要设置登录密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互联网计算机系统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安装防护系统。
第十五条 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介质上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第十六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及时收回并进行技术处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涉密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不得与互联网计算机共享。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六章 领导干部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_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的规定》精神,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八条 秘密文件要在办公室阅办,不准带回家中,不要积压,不要横传,阅后及时还交机要员。确因工作需要,在家中阅办文件的领导同志,必须具有坚固的保密设施,不许给无关的人阅看。
第十九条 不要随便将秘密文件堆在办公桌上,离开办公室要把文件锁入办公桌内。
第二十条 不准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第二十一条 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
第二十二条 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不得擅自留存。需要传达时,须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三条 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追查处理。
第七章 机要人员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严格遵守《保密法》,牢固树立做好保密工作、为学院工作服务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 负责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清点、归档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文件管理等保密工作。对领导参加各种具体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登记,妥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领导传阅、借阅的秘密文件,要及时主动地办理好传、借阅手续,避免横传、积压、防止带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如发现文件遗失,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经常提醒领导办公室是否做到人离门锁,桌上无秘密文件等;在收缴领导办公室的报纸、杂志时,要进行检查,防止夹有秘密文件和材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提醒领导注意。
第二十八条 发现有泄密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八章 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分级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不准泄露计算机处理和存贮的各种涉密信息,不准泄露计算机联网的软、硬件加密措施和登录密码。
第三十一条 不准擅自复制系统文件和变更软件及应用程序。
第三十二条 在涉密计算机上要使用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不得与其它计算机交叉使用。
第三十三条 处理涉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泄密。
第三十四条 接待外来参观人员,要做“o;三”o;:定参观项目、定接待人员、定介绍内容和口径。
第三十五条 发现计算机信息安全和泄密事件,按《南冲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安全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第九章 教职工保密守则
第三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
(一)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二)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三)学院各科室、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四)不得在教师专用教学计算机或私人便携移动电脑上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不得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发布涉密信息和非法言论。不得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涉密信息。
第十章 保密工作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七条 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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