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工作制度
栏目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时间与考勤:明确工作日、休息日、加班规定等。

2. 岗位职责:描述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

3. 操作规程:详述各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4.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培训、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等。

5. 员工福利:如休假政策、薪酬制度、晋升机制等。

6.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清晰明确:避免含糊不清,方便理解和执行。

3.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歧视。

4. 可操作性:制度要切实可行,避免过于理想化。

5. 反馈机制: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及时调整优化。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通常采用以下格式: 1.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2. 主体部分:详细列出各项规定,分章节阐述。

3. 附则:包含解释、修订权归属、生效日期等。

4. 签署:由管理层签名,正式发布。

通过上述步骤和要点,企业可以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高效、安全和有序进行。每个单位在制定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以期达到最佳管理效果。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第1篇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一条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2篇 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3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工作制度

1、营业线施工前期手续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施工必须事前制定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完成报批手续。

(2)、营业线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审批和施工许可。

(3)、营业线路道岔的拆铺、临时道岔的铺设及临时道口的设置,必须事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土方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上或近旁土方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两图一标”制度,同时做到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勘查,确认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和走向;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用机械前人工挖探;施工中双方派人旁站监护,站场内土方施工禁止动用机械挖掘。

(2)、营业线施工时,外雇机械必须做到状态良好,司机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书面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包括:土方施工的范围、深度。施工中划出施工界限、做好防护、设专人旁站监控。

(3)、沟、槽、坑、井施工,根据土质和技术要求设安全边坡。土质松软,有坍塌危险,危及营业线路基、既有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深沟、深坑、深井施工,必须采取桩、板支顶、拉结加固,草袋装土码砌等防护措施。

(4)、土方挖掘必须由上及下逐层进行,严禁在坑底掏洞挖掘。

(5)、土方爆破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设置与撤除防护。

3、电化区段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电化区段作业时,职工本人和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小于此距离时必须办理停电施工。

(2)、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纵横连接线,保证电气回路畅通。

(3)、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的导线截面装设临时接地线。

4、营业线施工爆破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必须按规定制定、报批施工方案(计划)。

(2)、必须与行车组织部门联系、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按规定办理要消点手续。

(3)、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爆破工从事爆破作业,并按规定设置与撤除施工防护。

5、防止车辆撞轧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按局“液压捣固机防护办法”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拦停列车防护员。拦停列车时,防护的距离不应小于列车制动距离,改变防护办法应经分局批准,报路局备案后方可实施。采取任何变通防护办法,均应执行“三、二、一”下道制度:“三”即列车在三公里以远应通报来车,组织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二”即列车在二公里以远时,作业人员和机具应下道完毕;“一”即遇有特殊情况,列车在一公里以远。作业人员和机具尚未下道时,应立即拦停列车。

(2)、线路养护维修作业,应使用液压起道机,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3)、轨缝调整器应加装“安全锁”,否则停止使用。

(4)、人员及车辆横越既有线路或道口时,应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5)、横过停留车辆时,不允许钻车,应在车前后各5m以远的地方绕行。

(6)、各种机动车辆横过站内道口时,应设有专职防护员引导通过。

(7)、在铁路线路旁的作业人员,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等地方行走、坐卧、站立、乘凉、避雨。禁止在机车、车辆走行中搭乘或捎脚。

(8)、驼峰上解体溜放作业时,驼峰下的线路禁止作业。

(9)、营业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10)、巡道员等线路独立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30m回头“了望和听音下道”制度。

6、防止胀轨跑道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无缝线路地段作业应执行“两清”、“三测”、“四不超”制度, “两清”即:维修作业半日一清;紧急补修作业一撬一清。“三测”即: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四不超”即:作业不超温、扒碴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量。

(2)、在高温时,严禁高抬道、大拨道.抽换道口轨枕等破坏线路稳定性工作,只有在不得已时,事先安排好,按规定办理封锁或慢行,制定防胀措施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3)、在高温时,无缝线路地段破底清筛要一放散、二施工,不放散、不施工。

(4)、气温超过31℃时,停止做综合维修。

7、营业线养护维修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执行线路巡检制度,正线及道岔要求工长每三天、领工员每七天、队长每半月检查一次。新开通的运营线路要指派专人每天检查一次,线路状态不良的重点处所要经常检查,正确填记检查手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消除超限处所。

(2)、防护员当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了望、防护来车,及时组织机具人员撤至限界外。因事离开时应有人替换。

(3)、巡道、巡桥、巡山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巡检,来车时迎送列车,观查车辆状态。发现危及行车紧急情况时果断拦车。

(4)、轨道电路地段作业使用的道尺、撬棍、压把等工具必须设绝缘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8、线路封锁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做好封锁准备,确保机具材料、通讯及防护备品、劳力组织齐备完好,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完整,签字手续完备并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准施工。

(2)、线路封锁作业领导人不低于副经理级。

(3)、封锁前慢行时间内不得扩大准备工作范围。

(4)、有关轨道电路的连、断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信号设施派人看守。

(5)、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慢行看守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 开通线路前设专人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记录线路状态,由施工负责人确认无侵限物,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7)、开通后必须有足够人员巡检养护线路,必须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消除突发故障。

9、途卸路料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卸车负责人不得低于领工员级,领车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

(2)、每节车必须有一名正式职工负责。

(3)、片石车严禁边走边卸。

(4)、严禁偏载动车。

(5)、严禁在道岔、道口、桥梁和超过100m的隧道内卸车。

(6)、砂石料未清好道眼,限界小于规定,堆放不稳固、车门未关好、人员未撤出时严禁动车。

10、防止洪水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雨季值班值宿制度。

(2)、认真执行冒雨检查制度和灾害地段分段负责制。对确定的危险处所必须派人看守。

(3)、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遇大暴雨情况不明时,不允许冒险放行列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

11、防止轨道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2)、坚持出车前、运行中、入库后检查车辆状态,严禁带病运行。

(3)、乘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超速运行,停止运行时必须采取风闸、手闸、铁鞋制动,长期停留时设关闭枕木和移动停车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开”制度:

①车站值班员未签认不开;

②随车人员不足不开;

③料具备品不全不开;

④人员未坐稳不开;

⑤制动联接不良不开;

⑥货物偏载、超载、超限、加固不牢不开;

⑦运行时间不足不开;

⑧对线路信号设备不熟,无人带道不开;

⑨夜间气候恶劣,不易了望不开;

⑩两车联挂不符合规定不开。

12、防止机动翻斗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 公路行驶时,司机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通过道口时,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通过站内道口必须有防护员引导通过。

(3)、严格执行“七不准”:

①不准无证驾驶;

②不准开带病车;

③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运行;

④不准超速运行;

⑤不准酒后驾驶;

⑥不准载人行驶;

⑦不准争道抢行。

13、防止汽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通过公路、铁路交叉道口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2)、驾驶员必须做到起步、出入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鸣号、减速、靠右行,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出车前、收车后要搞好检查保养;冬季放净水,置放于安全地点。

(3)、驾驶员严格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开带病车;

②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

③不准超速行驶;

④不准酒后驾车;

⑤不准开斗气车;

⑥不准强行超车;

⑦不准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⑧不准客货混载;

⑨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超劳;

⑩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14、防止轻型车辆及小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有制动装置,有足够的人力能随时将轻型车辆及小车撤至限界外。

(2)、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须事先与车站办理承任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撤出线路时,按故障防护办法防护。

(3)、在运营线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包括养路机械)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防护。

(4)、在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及人力推运轻型车辆时,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移动防护;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道岔上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时,必须设置车轴绝缘。

(6)、轻型车辆及小车停用后,必须入库或放置于安全地点并加锁。

15、架体及起重吊装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脚手架、钢筋网架、垂直升降架基础必须做到平整稳固,承载力符合规定要求。架体搭设必须做到按规定设置抛撑、剪刀撑、斜撑、连墙杆、地锚、缆风绳。基坑内架体与墙间支顶、与地锚间拉结稳固。

(2)、轨道吊的走行轨道按规定设置电器接地、车挡及走行限位装置,吊车四限位齐全有效,停用时上紧夹轨钳,固定吊的主臂杆按规定高度设置连墙杆,同一轨道多台吊车作业有可靠的防刮防碰措施。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扒杆、停止起吊作业。

(4)、吊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

①未试吊不吊;

②重量不明、超重、超跨、超幅不吊;

③信号不明不吊;

④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⑤吊钩不对重心不吊;

⑥长6m以上和阔大物体无牵引绳不吊;

⑦重物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⑧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

⑨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⑩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股不吊。

1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 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坑井内作业、高空作业、双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人员、悬崖、陡坡上作业人员必须扎安全带。

(2)、为防止高空作业时人员、物体坠落,必须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搭设脚手架、支挂安全网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设置必须连续交圈、标准、严密,材质符合安全规定。

(3)、吊篮脚手架必须按规定使用型钢制作成工具式,编制施工方案,提出计算根据,按方案规定制作组装,木脚手吊栏等其它简易性临时吊栏脚手架禁止使用。

1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止逆阀和防爆片使用状态必须安全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压力、开启压力必须定位在额定压力以下,水位表必须清晰准确,运行状态不允许满水或严重缺水。

(2)、易燃、易爆液体的贮罐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接地线,阻火器、呼吸阀。

(3)、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必须保证防火距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未取得动火证的严禁动火,动火时明火与易燃、易爆物品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4)、严格按规定配置防火水源,灭火器材,保证使用状态安全可靠。

1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平刨、园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机具,使用前必须安装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使用完毕或检修前必须断电停机。

(2)、平刨、园锯防护装置,各类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

(3)、打桩机必须制定作业方案,超高限位齐全有效,地基承载力符合说明书要求。

第4篇 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4.1 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 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5篇 露天矿山标准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作业环境概况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行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 作业场所条件艰苦,并受粉尘、噪音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威胁。

作业中容易引发各类事故

1、生产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 金属于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具有的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的特点。按事故性质分类有如下多种: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击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擅、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机械工具等的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动设备或其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坠落以及平地上坠人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等的倒塌);

11)放炮;

13)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4)中毒(煤气、油气、沥青、化学、一氧化碳中毒等)和窒息;

15)其他伤害(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等)。

为此,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1、施工现场必须安全操作设备工具 1)机电设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或其他工具、机具等 2)从事不同作业必须遵循操作程序、方法、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3)凿岩、爆破、提升、装卸运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不同工种岗位按照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严格进行作业。

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各项目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场所的醒目位置, 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2)项目部所选购的和制作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必须符合 gb2893-2008《安全 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3)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 线夹角应接近 90 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 75 度角 4)标志牌不应放在可以动的物体上,避免移动后人员看不到而引起事故,标志牌前不得有妨碍人员认读的障碍物 5)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要根据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布置 6)一旦设置好的警示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确实需要挪动时,须将原来具有 的隐患排除或者利用其他有效方式提醒注意 7)警示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 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所有的警示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对故意破坏或者偷盗者应严肃查处 b)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提 醒注意,防止事故。 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 ——红色: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警告、注意 用途 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指令标志等 用途 要发出的指令等 ——绿色: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 安全通道、通行标志、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标志 ——红白间隔条纹:禁止跨越 用途 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警告危险 用途 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2)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和文字等构成,用以表达特定 的安全信息。 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 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 志。基本标志位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 式为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 (如表明安全设施场所等) 的图形标志。 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c)各矿山项目必须按照如上标准规范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这只不同的安全警示标 志。 10.1.3 设立矿山边界围栏或者警示标志 严格依照 安全警示 标志管理制度》在矿区周围边界设立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更换。 a)露天矿边界 应设置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 有人坠落危险的地点设明显的警示标志或盖板、栅栏 ——钻孔 ——井巷 ——溶洞 ——陷坑 ——泥浆池和水仓 10.1.4 对矿山边界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松散岩土层、植物和不稳固矿岩进行处理 a)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b)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 2m 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 等。 若存在这些已发生事故或影响工作的情况存在, 则应尽快清理。 清理方式有: 1)推土机清理 2)挖掘机清理 3)人工清理 c)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并加强周边检查 10.1.5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的照明工作 夜间和昏暗的、具有危险工作场所必须做好相应的照明工作,并且必须符合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94 中规定的相关制度;所要安装照明 c)废弃巷道照明 d)采空区照明 e)溶洞照明 4 f)陷坑照明 g)泥浆地和水仓照明 10.1.6 防尘措施 a)采场道路防尘措施 利用水或者其他液体,使之与尘土相接触而捕集粉尘,从而降尘。具体措施 有以下: 1)湿式凿岩,钻孔 2)洒水降尘 ——在采场道路及两侧、支架等处洒水 3)除尘装置 ——干式除尘装置; ——湿式除尘装置。 4)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b)爆破堆积等场所防尘措施 1)喷雾洒水 ——利用喷雾器等压力容器喷洒 2)利用水泡泥和水封爆破 3)个体防护 ——相应的劳保用品 10.1.7 平台建设 a)安全平台建设 b)清扫平台建设 c)运输平台 10.1.8 边坡处理 a)边坡浮石处理 1)采场内必须无边帮浮石; 2)生产过程中边帮浮石未清理完毕前,其下方不得生产; 3)雨季前后加强检查清理边坡浮石。 b)边坡松动处理 10.1.9 标志设置 a)重要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志 b)开采境界内的钻孔设置警示标志 c)废弃巷道警示标志 d)采空区警示标志 e)溶洞内警示标志 f)陷坑处警示标志 g)泥浆地和水仓处警示标志 h)其他洞口临边护栏与盖板警示标志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2.1.1 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符合要求 穿孔作业应满足爆破作业对其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未爆破作业创造良好的条 件。 b)穿孔作业应当符合的规定: 1)抛空中心偏差不得超过设计的 0.5m; 2)炮孔方向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3)最后一排炮孔位应尽量保持在一线上; 4)炮孔中岩渣应尽量清除干净。 c)改变网孔参数,必须进行试验和技术经济论证,并经矿山总工程师批准; d)穿孔作业前检查;穿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消除隐 患。穿第一排孔时,钻机作业应垂直台阶坡顶线设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靠帮 并段)才准平行设置,但其钻孔中心距坡顶线不得小于 3m; e)穿孔作业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严格验收。对不合格的炮孔应该及时清理,成 孔后应该妥善保护; f)当钻头或钻具掉入炮孔时,应尽量打捞取出,如不能取出,铲装时应注意回 收; g)当采用重新穿孔方法处理拒爆深孔时,新孔距离拒爆口不得小于孔径 10 倍, 新孔方向必须与拒爆孔方向平行。 10.2.1.2 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a)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遵循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c)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d)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 e)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 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f)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 一指挥。 g) 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 现象, 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 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 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h)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0.2.1.3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挖掘机安全作业 挖掘机的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挖掘机工作时, 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1m: 2)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 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b)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 挖掘机同时作业的间距应满足: 1)同一平台上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挖掘机之间的间距;汽车运输时 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且不小于 50m; 2)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阶段方向错开的距离:在上阶段进行辅助作 业的挖掘机超前下一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 3 倍的距离, 且不小于 50m。 10.2.1.4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运输相关图纸及资料 1)建立健全各种运输设备档案和运行记录; 2)有运输线路图、技术参数和矿山专用桥梁、河堤、水域、电网、油气站、 厂区、办公生活与居民区分布图; 3)各类车辆必须牌证齐全。 b)运输设备路径要求 1)汽车运输要求:

8 中国水利水电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道路技术参数要满足要求;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及高堤路基外侧设置护栏、挡车 ——墙等;道路与铁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警示牌; ——汽车运输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设有警示标志; ——卸矿地点设置牢固可靠地挡车设施, 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小于该卸矿点各 ——种车辆的最大轮胎直径的 2/5; ——采场加油站应设在安全地点。 2)带式输送机运输要求: ——保护装置齐全可靠,主要包括防止跑偏、撕裂、断带、过速保护、过载 保护、放大块冲击等装置、信号、电器联锁装置和紧急停车装置; ——各装料点和卸料点应设有与输送机连锁的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 ——机头、减速器及其他旋转部位设防护罩; ——人员跨越输送机处设置有栏杆的跨线桥; ——带式输送机两侧专用走廊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宽度不小于 1m, 另一侧不小于 0.6m。人行道的坡度大于 7 时应设置踏步; ——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的滚筒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0 倍、 不小于钢 丝绳直径的 100 倍,且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得少于 40mm。必须设置防止胶带托槽 和多滚轮传动的叠绳保护装置; 3)架空索道运输要求: ——驱动机必须同时设置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两套装置, 任一制动装置出现 故障均应停止运行; ——索道各站都应设有专用电话和音响信号装置,其中任一种出现故障,均 应停止运行 ——离地高度小于 2.5m 的牵引索和站内设备的运转部分,设置安全罩或防 护网;高出地面 0.6m 以上的站房在站口设置安全栅栏。 c)运输作业过程要求 1)汽车运输作业: ——严禁超载运输,严禁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车辆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 9 ——不得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挡滑行; 2)带式输送机作业: ——不得运送规定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 ——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严禁人员乘坐; 3)架空索道作业: ——索道经过厂区、居民区、铁路、道路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索道线路与电力、通讯架空线路交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八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一切索道线路上的作业并停止运转。 10.2.1.5 排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排土场基本要求 1)排土场位置 ——排土场应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确保采矿场、 工业场地、居民点、铁路、道路、耕种区、水域、隧洞等的安全。其安全距离应 在设计中作出规定。 2)人员和机构 ——设置专职人员对排土场进行观测和管理;较大的水力排土场设置值班 室,专人负责定期观测和记录。 3)设计资料 ——排土场设计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 ——有下列设计图纸资料:排土场设计资料、排土场最终平面图、排土场工 程水文地质资料、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资料、排土场复垦规划资料。 b)排土场作业要求 1)排土工艺参数 ——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 总边坡角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符合设计要求; ——排弃岩土的岩土比、岩土混排或分排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将岩土分层 交替堆置。 2)警示标志 ——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 3)排土作业 汽车排土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有专人指挥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服从指挥人员的 指挥; ——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 ——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m或遇暴 雨、 ——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排土作业; ——夜间作业时,作业点应设置良好的照明设施; ——卸排作业场地应经常保持平整,并保持有 3%~5%的反坡; ——汽车运输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牢固可靠的档车设施, 其高度不小于轮胎 直径的 l/2;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距排土工作面 50~200 米限速 15km/h,小于 50 米限速 8km/h; ——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 铁路运输卸排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运行中不应卸载(曲轨侧卸式和底卸式除外); ——卸车完毕,在排土人员发出出车信号后,列车方可驶出排土线。 排土犁推排作业: ——推排作业线上、排土犁犁板和支出机构上,不应站人; 单斗挖掘机排土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土坑的坡面角不应大于 60°,不应超挖卸车线路基。 人工排土作业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禁止人员站在车架上卸载或在卸载侧处理粘车。 c)排土场日常管理与维护 1)排土场安全检查 ——排土场稳定性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排土参数、变形、裂缝、底鼓、滑 坡等项目; ——捧水构筑物与防洪安全俭查,内容包括:排水构筑物检查和截洪沟断面 检查。 2)排土场防洪和排水 ——排土场应有可靠的截流、坊洪和排水设施;水力排土场必须有足够的调 洪、贮洪容积,设置防汛设施; ——较大的水力排土场配各通讯设施和必要的水位、坝体沉陷与位移、坝体 浸润线观测设施。 3)排土场防震 ——处于地震烈度高于 6 度地区的排土场, 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措施 及应急预案。 4)复垦 ——在结束施工的排土场平台和斜坡上普遍植被。 10.2.1.6 交接班管理制度 a)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b)坚持按时交接班,按规定标准穿戴整齐劳动防护用品 c)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交接班记录。 无记录或不完整不交班;设备不清理擦洗好不交班;物料不堆放整齐不交班;隐 患处理不妥当不交班 d)交班人向接班人说明运行工况 e)为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而负责 f)严禁酒后交接班与作业 10.2.1.7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a)基本要求 1)边坡要求和检查制度 ——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较大的矿山,应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 制度。 2)图纸资料 ——矿区地质普查或其他地质资料报告; ——具有同向切坡面的边坡有滑坡分析报告; ——边坡岩体地质结构面分析图; ——日常观测、检查记录。 b)现场管理 1)边坡检测 ——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边坡应进行定期检测, 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 整理边坡检测资料,指导采场安全生产。 2)边坡检查 ——边坡的形式、角度及几何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 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检查有记录。 3)边坡隐患处理 ——采场或排土场出现滑坡征兆时,应停止危险区作业,撤离人员,禁止人 员和车辆通行,并及时处理。 4)最终边坡控制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 大爆破; ——临近最终边坡的采掘作业, 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 运输平台; ——保持阶段的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 ——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 施。 c)安全技术措施 1)边坡治理规划 ——编制边坡治理规划,制定边坡治理的技术措施计划。 2)边坡稳定措施 ——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有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帮岩体软弱结构面 (夹层) 或直接冲刷边坡的措施。 13 10. 10.3 劳动防护用品 10.3.1 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 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 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 省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 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a)采购 本制度所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绳) 、矿靴、防尘口罩、 护目镜、电工用具、手套等。各矿山项目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需求提出购买劳动防 护用品的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劳动 防护用品必须要在具备相应资质的销售商处购买, 购买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妥善保管产品说明书及商品标签、合格证。购买回来的用品 必要时可做破坏性试验,并将具体的数值记录下来。 b)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按岗、按需求发放,发放时应当对被发放人进行正确的 穿戴、使用培训,建立特殊劳保用品发放清单;将发放和培训情况分别作记录。 外来人员也应当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其发放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介绍完整 的正确使用方法,或演示。 c)贮存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存储于无有毒有害、无易燃易爆、无危险化学品物质、无 火灾其他安全隐患的干燥场所,并且应由专人保管,还需做好防盗措施。 d)检查 各矿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坚持日常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佩戴 情况, 对检查情况做记录。 对于不按要求佩戴的应当严厉批评教育, 并责令改正。 e)保养 员工应当爱惜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定期清洗,擦拭,并妥善保管。仓库 内的用品也应该定期查看,避免受潮受压。 f)检测 14 各矿山项目除了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维护保养外,还应当定期进行相应检 测,检测作相应记录。 g)使用与评估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风险,所有身处施工现场的人必须 佩戴安全帽,对头部进行保护;遇到对眼睛有危害的作业时,必须使用护目镜或 眼罩;遇到对面部伤害的作业时,应使用面罩进行作业;遇到对听觉造成损害的 作业时,应该佩戴耳塞进行作业;遇到手容易受伤的作业时,应当佩戴合适的手 套进行作业;遇到脚容易受伤的作业时,必须穿着合适的鞋或靴子;遇到有毒场 所作业或者粉尘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口罩或者呼吸器;遇到易发生 烫伤或冻伤的作业时,应穿戴合适的工作服或外套;遇到有触电危害的作业时, 必须佩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绝缘防护用品。 h)更换与处理 如有破损、受污染、老化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应由保管员 收回存放,并换发新的用品,对换发作相应记录。

第6篇 施工现场反恐怖防范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行业治安保卫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按照“群防群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从严,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

第三条 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情况,作为参评“杭州市平安建筑施工企业”和“杭州市示范平安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 企业的主要领导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企业应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治安保卫法规,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的各项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第六条 企业应建立治安保卫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安全防护器材和设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保卫大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层层落实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第七条 实行公司、项目部治安保卫二级管理,建立施工企业为主体,项目部为基础,相关部门协同,辖区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企业各项目部应在公司统一领导下,落实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本企业中违法违纪人员的情况,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矛盾,确保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 企业应经常开展对职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安全防范等方面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条 企业、项目部要加强与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参加辖区街道(社区)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的综治工作。对发生的政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破坏事故和火警、火灾,要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的侦破工作,逐级对违法犯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值班管理。节假日要实行管理人员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施工现场昼夜巡逻工作,原则上每四小时巡视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门卫管理。门卫要认真检查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资等,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时要查验证件并进行登记,需写明来人单位、事由和联系人等事项,待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坚决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和施工现场的技防建设,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安装红外报警器、监控等设备,门卫室、值班值宿室应安装报警电话,时刻保证通讯畅通、有效。

第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人负责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工作,做好人员录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工作,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确保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的目标。

第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及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内部排查,对重要目标、重要场所以及危化物品使用保管等环节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加强内部监管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企业应落实专人受理投诉,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协调解决因民工工资拖欠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7篇 梁板砼浇筑施工管理人员旁站工作职责

1、旁站人接到项目经理或区域主管安排旁站任务后,提前熟悉旁站

捣砼部位图纸,如梁板砼标号、厚度、预埋件位置,做好捣砼方量计划等。

2、提前进入捣砼砼部位进行检查,询知安排任务的主管模板、钢筋等分项工程是否已经验收合格,是否存在整改,存在整改的是否已整改完毕。

3、检查各相关工程呢班人员是否到位,督促好跟班电工安全接电、检查使用机具,督促好砼工事先清理好各构件垃圾及浇水润湿模板,采用布料机浇筑的检查布料支撑是否牢固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检查泵管安装是否满足砼施工要求是否加固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要求装管人员整改好。

5、搅拌站供料砼车进入施工现场后,与工地仓管员沟通检查供料砼标号是否与捣砼部位砼标号相符。

6、配合好质安组做好砼试件,对不符合捣砼坍落度要求的砼严禁随意加水,以免降低砼标号,影响砼质量,并及时向仓管员反映情况。

7、督促砼工按捣砼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浇筑,特别注意平整度必须拉线找平,旁站人对其抽检;悬挑板、反梁、沉池等特殊部位应作为质量控制点,督促砼工采用二次反插捣砼方法杜绝蜂窝、烂根现象。

8、督促跟班铁工对踩乱钢筋重新绑扎成型,捣砼时跟着浇筑口调整好钢筋保护层,防止面筋下沉,保护层过大,特别挑板等悬挑构件。对完成捣砼板梁在初凝前对墙柱钢筋及预埋钢筋调直,防止墙柱钢筋偏位。

9、督促跟班木工安装及调直好反水部位;对沉池吊顶木条必须在砼初凝前拆除,并用原砼水泥浆将吊顶木孔洞填实,以防漏水;对完成振捣砼的外梁旁必须两端吊直拉通线调直好,对捣砼前后支撑系统(包括梁板底支撑)进行检查,对出现变形的部位要及时调整复位。

10、检查预埋件、预留插筋、下水孔洞、管线孔洞、放线孔洞位置是否正确,有无漏留、偏位,标高是否正确,被砼掩埋等现象。

11、采用布料机施工的梁板面,在布料机移走后,检查立脚位置钢筋复位情况,砼振捣完好等。

12、履行砼施工相关规范的规定及结合旁站人施工经验、方法施工,争取做出最好结构成品。

第8篇 供电线路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供电线路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9篇 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标准规范

1职工进厂着装要规范。

2施工现场经常保持整洁,消防通道、排水沟道要畅通。

3施工现场工器具及各类机械、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有序,正确操作。

4各类材料、设备分类堆放,整齐有序,分类标识明确,方便取用。

5各种机械设备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设备、设施、标志、措施完备有效。

6施工过程按专业划分明确,工序衔接合理,施工井然有序,按规程操作,办理工序交接签证。

8现场夜间照明充足,现场解便设施合理并保持清洁。

9施工人员按规程、规范、程序精心操作,努力做到零违章、零违规、零违纪。

10办公区域设备、物品整齐有序,做到“五净”、“五齐”。

11各类废弃物及时清理,并按环保要求运至指定堆放场分类堆放。

第10篇 施工管理工作岗位hse职责

1 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指示,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执行本岗位健康、安全和环保规定。

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标准、规定,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负责。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防火措施的实施及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4 负责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 对本专业各类施工的健康、安全和环保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6 负责组织协调大型施工项目,组织制定施工中健康、安全和环保措施。

7 审核各项施工方案及健康、安全和环保措施。

8 检查施工中所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及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9 深入施工现场,检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0 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11 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12 积极参加本岗位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13 做到会正确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14 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5 下班之前,切断办公室所用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电灯。

16 认真执行石化公司《废物排放管理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按要求运(排放)到指定位置。

17将有害环境的废弃物投放到指定垃圾箱。

第11篇 电力施工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解决项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业卫生问题,及时总结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轨道上运行。切实做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特制定本制度。

一. 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各级安全会议。

二. 制度编制依据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三. 安全例会的分类

安全例会分为项目部例会、施工队例会、班组例会等。

四. 安全例会的时间安排

4.1.会议周期为每月一次,会议时间定于每月中旬召开,时间为半天。

4.2. 项目部每周不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五. 安全例会

5.1.项目部安全例会

5.1.1.参加人员:项目经理、质量专责、安全专责、协调专责、技术专责、造价专责、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负责人。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5.1.2.会议的主题是各安全员汇报上月工作,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分析安全施工形势,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前阶段和布置下阶段工作。

5.2项目部安全活动

5.2.1.参加人员:项目部全体成员及现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队负责人。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5.2.2.会议的主题是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的布设情况,提出各作业的危险控制点,对文明施工、违章现象、事故等进行通报。

5.2.3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布置。

六. 安全例会的要求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参加会议人员签名,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第12篇 施工外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

1. 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 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 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 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3篇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较为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达到组织、责任、制度、措施“四落实”,从而使生产管理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程序化。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制订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制度,认真实行“一岗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主要负责人,主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项目经理除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外,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要包括: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建议;检查、指导、协调有关地区、行业管理部门甲方的专项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等。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台账、记录。主要项目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例会制度、防火防爆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技措经费提取使用制度;安全事故台账、安全奖惩台账、消防档案、安全教育台账、安全检查(隐患和问题)台账、安全技措经费提取使用台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具管理办法;安全奖惩台账、安全事故台账、安全设施台账、消防档案、安全教育台账、安全检查(隐患和问题)台账、职业病台账、机械设备台账、尘毒噪声污水检测台账、安全技措经费提取使用台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工程开工后,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全体会议,主要学习甲方的安全交底及施工组织方案,做到“心中有数,目标统一”,重大工程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3、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和备案制度。工程开工后,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公司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解决意见,指定专业人员限期整改或解决,并将检查的情况、整改和解决的结果记录在案,以备查验。对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要书面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或公司主要领导,责令停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限期整改,并落实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直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除后,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进入施工现场后,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和施工现场所在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监控网络,逐项拟定监控措施,落实监控责任,及时组织督查和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控现象。

5、健全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和迟报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措施,强化管理,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按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逐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施工过程中,并根据不同工种分别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分岗位安全质量工作标准。把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和工作质量与企业员工的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加强考核监督,从严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2、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申办安全施工许可证。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领导小组要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认真实施“三级”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上岗作业。

4、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如施工机械、气割等)设备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方可投入使用。生产作业场所的卫生环保条件要达到有关要求。生产作业人员要配齐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并对从事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5、建立安全管理控制体系。施工现场要加强噪声和粉尘污染控制,努力降低或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四、努力提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质量

1、充实安全管理队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要求调整、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精心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并通过加强培训、考核工作,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2、严肃执法纪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健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管理程序,切实杜绝违纪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

3、实行“工效挂钩”的管理体系。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具体考核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实行“工效挂钩”。

4、从严加强安全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格处理,甚至除名。

五、健全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体系。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确保重大安全事故率为零,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落实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考核监督和总结验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安全生产不达标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责令整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举报重特大隐患、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考核验收不达标、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事故发生直接责任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移交相应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式与任务,克服麻痹思想,树立忧患意识,切实把保证生产安全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施工的整个过程,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门栏目,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出现的重特大事故以及违法违纪案件予以曝光,同时在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在围挡内外挂彩旗、贴标语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营造全公司上下“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整体氛围。

3、积极主动,协调一致,大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相关职能机关和公司的统一指导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搞好安全生产运行调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专项活动,不断丰富安全生产活动能容,在公司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第14篇 供电线路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15篇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制度

一、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消防安全措施,措施中应有文字说明和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器材分布图。

二、 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消防器材要定期检验、更换并严禁挪做它用。

三、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专人负责,按规定分类存放在安全区域或专用库房内。

四、 施工现场动火应由项目经理部审批。重点部位动火必须经公司审批,消防重点部位动火应设专人监护。

五、 办公室、仓库、宿舍(休息室)、伙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上述部位严禁使用电炉子。

六、 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应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查出火灾隐患要记录,立项整改。

火警电话:119 盗警电话:110

第16篇 常委分工负责制度实施工作汇报

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制是党内的一项组织制度。这次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了配备改革,常委分工负责制又赋予了新的内涵。××市委积极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突出市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创新和完善市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在决策、落实中的职能作用,对常委分工负责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有效地促进了领导班子的高效协调运转。

常委分工负责就是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就党委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党委的其他日常工作,在常委中进行科学合理分工。常委分工负责制度在常委职责、工作规则和常委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作了规范和明确

只有严格地、科学地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才能切实有效地保证市委决策的贯彻执行,使党委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常委分工负责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而展开,为完成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

一是明确了常委的职责。主要是: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关心全面工作。在常委会集体决定重大问题时,实事求是地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市委常委会反映。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预案,提交常委会集体决策,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决策,具体组织实施;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对同级党组织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酝酿副乡(局)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事项,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向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完成其他应由常委会成员负责的,以及上级组织、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是明确了工作的规则。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常委要按各自分工,敢于负责,主动工作。正常工作每月集中汇报交流一次,重要问题注意相互沟通,并向书记报告,重大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特别重大问题提交市委全委会讨论决定。根据需要,对一些重要情况可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通报。常委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市委办公室汇总,报书记审定;常委分工联系的部门提出的议题,须事先征得分管常委的同意。常委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会议讨论时,主持人应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常委因事网请假,其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会后由市委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向其转达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市委常委会、全委会的决定决策一旦形成,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并由常委会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决策的全委会或常委会决定。

三是明确了常委的责任。常委会委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决策,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应当批评纠正,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对于紧急情况,常委会委员应临机作出处理,但事后要迅速向市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报告。常委处置紧急情况,贻误时机,处置不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当区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常委泄露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常委必须严格遵网守《党章》,自觉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承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建立,克服了以往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些弊端,激发了常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

一是责权得到统一。按照基本不交叉的原则,把党委的工作分工到每位常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副书记分别分管政府工作和市委日常工作。每个常委都分工负责一条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个常委都是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各自分工的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处置权,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常委抓落实的责任感。

二是活力得到增强。以前一项工作既有一名副书记分管,也有一名常委分管,往往使常委陷入“过问多了越权、过问少了失职”的两难境地,在体制和机制上限制了常委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常委分工负责制实现了责权的统一,极大 地激发了常委放开手脚干事、全力以赴负责和坚持不懈抓落实的工作热情。

三是效率得到提高。过去,我们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都是先由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再提交常委会决策。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和分管常委参加,人数已接近或超过常委半数,书记办公会形成的意见,事实上已经主导了常委会的决策。副书记显然成了一个领导层次,常委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变成了程序性的过程。这虽然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但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决策效率。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以后,我们取消了书记办公会,加强常委会前的相互沟通和酝酿,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常委分工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我们体会到还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要正确把握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决策与落实、常委之间、党委与政府之间以及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正确把握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不是要削弱集体领导,而是要在决策上扩大集体领导的覆盖面,在落实上增强个人分工的责任感,真正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引向不同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不但在参与决策时要畅所欲言,而且自己分管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要及时提交常委会集体决策。常委会集体决策时,充分尊重分管常委的意见,同时也要防止一人说了算。

二是要正确把握书记、副书记、常委及与政府副职之间的关系。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应当善于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对常委会委员进行科学合理分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支持副书记、常委做好工作,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副书记分别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市委日常工作。副书记、常委不仅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而且要关心全局,胸怀全局,把分管工作放在市委工作大局中通盘考虑,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接受书记的检查和指导,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并做好与其他常委分管工作的协作。专职副书记既负责市委日常工作,又分管一定的与其他常委不交叉的工作,明确了其副书记与常委的双重身份。在处理党委与政府关系上,市委抓大事、谋全局、作决策,政府主要是抓好各项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市有2名常委兼任副市长,分工基本与政府分工一致,比如农业和农村工作由1名常委副市长直接抓在手上,较好地解决了党政班子成员分工交叉的问题,但在有些工作上,常委与副市长分工交叉的现象还不能完全解决,常委坚持做到分工不越位,联系不取代,主要帮助推进工作,协调矛盾,营造环境,把握方向。

三是要正确把握决策与落实的关系。常委会是决策机构,常委分工负责制是落实机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和工作方法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贯彻落实、督查反馈、完善提升。对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策,应由分工常委落实的,必须抓好贯彻落实。常委既要严格执行决策,又要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开展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敢于拍板,敢于负责。我市从实际出发,注重提高常委分工对重点工作的覆盖面,形成了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环境建设和法治××创建六块工作,每快都由市委常委分工负责,并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力量全部整合进来,增强工作合力,加大推进力度,提高落实能力。同时我们还围绕全市五大主导产业和十大产业集群的发展,把重要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分别由市委常委牵头挂钩联系、重点推进,提高了决策和落实的效果。市委还专门成立督查室,加强重要事项的督查和信息反馈。

四是要正确把握分工负责与严格制度的关系。常委分工负责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简单是单纯地把工作分工到各位常委,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提升常委整体和个体素质,不断完善运行和监督机制。换届后,我们修定了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联系群众与调查研究制度等7个方面的16项配套制度,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督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等,强化权责监督。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开拓创新、执行落实的能力,提高班子成员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切实担负起领导和带领干部群众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

第17篇 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室内装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1)在工程开工时,召集所有工地人员,简明交代有关事项,例如:工期要求、质量、安全、工地纪律、现场文明卫生、施工管理人员的分工等。合所有工地人员对整个工程有一定认识。

(2)工地放样,按照平面图纸尺寸依次弹线放样,并认真核对实地放样与平面图纸尺寸是否有关,若出现实地尺寸与图纸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处理,并请甲方到场征求意见,在得到共同认可后方能进行施工。

(3)施工调度包含人员(工种)、材料、机具的调度,根据施工进行及实际情况合理地、科学地进行调度,避免出现施工混乱,施工间断以减少浪费和损失,具体内容:

①人员(工种)调度

加强计划管理,针对各种施工特点和相关的联系,须使施工的进展具有均衡性和节奏性,消除停工、离工现象。例如:当电工布线管时,木工不便施工天花及隔墙,但可以安排木制作门面或家具施工,以免相互争场地出现离工现象,当某些工程项目上下工序不能同时交叉进行时,可适当集中力量于上道工序,完成一段就移交一段,当一些工程受场地制约,无法集中太多人员施工时,则可在保证重点工程的同时,安排一部分人员去做辅助工程的附属工程,当各工序同时展开时,管理者须安排一些后备工程。总之,通过人员的合理调度,达到保证各工种专业人员不间断,按次序从一个项目转移到另一个项目进行施工。

②材料调度

施工期间,管理者须对各工种材料库存量登记清楚,并预计出未来数天内对材料的需求量,及时给予调供,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工地空间变小影响施工,需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对进场材料,设置工地材料库房进行保管,施工材料的发放以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

管理者在施工中需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主要抓好二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下料设计,二是抓好剩余材料的利用。此外,要防止偷盗及顺手牵羊的现象。

③机具管理

实行施工机具领用登记制度,以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为原则,防止出现不正常的损坏和遗失。调度好各工序机具的使用,可避免一些工序机具闲置,提高施工机具的使用率,同时还须加强对施工机具的保养,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机具,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工程完毕,应安排专人对机具进行清理、保养之后方可收回仓库。

(4)施工日记

施工日记是反映整个工程施工详细过程的备忘录,施工日记须坚持当日写记,内容包括:当天日期、天气、施工内容、施工人数、材料使用、工作进度、施工现场状况及有关工程的事项。

(5)施工检查

施工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即是施工检查,分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艺质量检查

检查各阶段中各工序在施工中是否符合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②安全检查

a.严防施工场地发生火灾,在易燃场地烧焊时,应清理净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制灭火器械,必要时指定专人监护。

b.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不易做到,应划出吸烟范围,并要求施工人员养成吸烟后随手掐灭熄烟头方可离去的习惯。但是在进行木作及油漆工程时,绝对禁止在工地现场吸烟。禁止在工地用电炉、电热锅等烧煮食物。

c.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及维修电路,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d.防止闲杂人员破坏,每日施工完毕,须将门窗锁好,注意工地钥匙的传递,巡视工地,检查防范措施。

③施工进度检查

除重点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外,还要经常了解其它工序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出现非关键工序的阻滞,影响整个工程工期的现象。

根据进度检查结果,按实际施工进度状况不断地修正原网络进度表,以方便控制工作进度。对阻碍施工进度的工序,除修正网络表外,还须做出该工序的施工流程图,以便合理调动人力、物力进行施工。

(6)与甲方(业方)联系、交流

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须经常和甲方联系,约同甲方检查工作,介绍施工情况,并及时将甲方的意见反馈,互相沟通,增强甲方对施工的信心。主要联系工作的内容:

①工程开工时,请甲方在开工报告表上签章,以便作为工期计算的基础。

②陪同甲方看工地,并介绍施工情况。

③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程会议。

④重视甲方提出更改设计的意见,对不能实施的意见须作详细解释,更改

用须得到甲方签章认可。

⑤邀请甲方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⑥协助甲方办理消防报验手续。

⑦呈报工程进度月报表,请甲方在报表上签章作为工作量签证,督促甲方按时拨款。

第18篇 如何做好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1.深基坑工程的定义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有关规定,深基坑的定义如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对相邻设施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包括周边建筑物基础、结构形式,地下管线分布图等)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调查范围以基坑、边坡顶边线起向外延伸相当于基坑、边坡开挖深度或高度的2倍距离。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应熟悉设计文件,按照深基坑的定义,确定本工程是否属于深基坑的范畴,并做好深基坑施工的相关工作。

2.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2.1 自然放坡

自然放坡适用于周围场地开阔,周围无重要建筑物的深基坑工程,一般出现在郊区,安全风险相对较小,因占地大、回填量大而较少采用,在此暂不讨论。

2.2 支挡式结构支护

支挡式结构具体形式有锚拉式支挡结构、支撑式支挡结构、悬臂式支挡结构。支挡式结构一般由排桩、地下连续墙、锚杆(索)、支撑杆件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

2.2.1排桩和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管理

支挡式结构的排桩包括混凝土灌注桩、型钢桩、钢管桩、钢板桩、型钏混凝土搅拌桩等桩型。采用人工挖孔桩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人工挖孔桩应编制专项方案,超过16m的还应进行专家论证。(2)孔壁支护。第一次护壁,应高出自然地面30cm;开挖非岩石层时,每钻进1m左右时,立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如有渗水、涌水的土层,应每钻进50cm,进行混凝土护壁;如有薄层流沙、淤质土层时,应每钻进50am甚至更浅的深度,采用钢筋混凝土护壁;地质情况恶劣情况下,采用钢护筒或者预制混凝土护筒进行扶壁支撑。(3)孔内送风,防止中毒。如云南省楚雄经济开发区内某药厂工地,在桩内下放钢筋笼时,因未提前通风,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标70倍,致使下井人员4a死亡,3人受伤。故《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下孔前必须进行检测,井深超过lom时必须采用人工送风。(4)孔内设置防护板。为防止井内人员受物体打击伤害,应在作业层头顶2m左右的位置,设置孔截面1/3面积的防护板,并随作业深度的加深而逐渐下移。(5)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装置。对于地f水丰富土层,需要设置潜水泵排水的,应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器,且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原则上不得边排水边施工,防止触电。

对于机械成孔,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等主要事故类别。对此,机械施工应注意以下事项:(1)施工机械应有出,‘合格证或年度检测合格报告、进场验收合格手续、安装验收。保证安全保险、限位装置齐全有效。(2)机械作业区域平整、夯实,保证施工机械安放稳定,不会因施工震动而倾斜、甚至倾覆。(3)当排桩桩位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震动敏感时,应采取控制地基变形的防护措施。包括: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设置隔震、隔音的沟槽,采用震动噪音小的施工设备等措施。(4)作业人员施工前,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试桩作业。

2.2.2锚杆施工安全管理

锚杆施工过程中, 由于土方超挖、锚杆固结体强度未达到15mp且设计强度未达75%以上进行张拉锁定、锚杆抗拔承载力 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操作平台不稳定等因素,可能发生基坑坍塌、操作人员高处坠落等主要安全事故。对此,锚杆施工应注意的事项: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超挖。一般一次土方开挖深度控制在拟施工锚杆以下1m左右,留出适当的操作面,便于锚杆施工。(2)锚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且设计强度达到75%以上方可进行张拉锁定,并进行锚杆抗拔力检测。只有当锚杆抗拔力检测值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f层土方开挖施工。(3)搭设安全稳定的锚杆施工平台。平台底部平整、夯实、四周可根据情况设置支撑,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

2.2.3内支撑杆件施工安全管理

内支撑杆件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支撑、钢与混凝土支撑组合支撑。内支撑根据基坑的形状、大小而异,有水半撑、斜撑、角撑、环撑等形式,合理的内支撑方式是保证基坑围护结构稳定的重点。在安装(或浇筑)、拆除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等主要类别的安全事故。例:2001年8月,上海市某地铁试验工程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局部土方塌方,造成4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该工程基坑开挖范围内基本上均为淤泥质土,而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采用连续式垂直支撑或钢构架支撑方式,因支撑方式不合理,致使发生坍塌事故。(文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警示录,p7,四川出版集团·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对此,内支撑杆件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如f事项:)① 内支撑结构施工应对称进行,保持杆件受力均衡。②对钢支撑,当夏季施工产生较大温度应力时,应及时对支撑采取降温措施;当冬季施工降温产生的收缩使支撑断头出现空隙时,应及时用铁楔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③ 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必须遵循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④土方开挖应分层均匀开挖,开挖过程中,基坑内不能形成较大的高差,造成围护结构、支撑杆件的不均布受力,形成应力集中。同时,土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土方机械碰撞内支撑杆件。⑤搭设安全稳定的锚杆施工平台。平台底部平整、夯实,四周可根据情况设置支撑,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

2.3 土钉墙支护

土钉墙一般由钢筋或钢管土钉、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层组成。当正常情况下稳定的土体发生一定变形后,变形产生的侧压力通过喷射混凝土钢筋网、土钉,传给深层土体,保证边坡稳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等主要安全事故,因此土钉墙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施工单位应在边坡附近设置变形观测点,观测边坡变形,安排专职安全警戒人员,设置警戒线,制定应急救援、抢险措施,保证施工及行人的安全。②搭设安全稳定的土钉施工平台。平台底部平整、夯实,四周可根据情况设置支撑,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③ 在钢筋网的施焊过程中, 由于边坡面长、倾斜,场地潮湿,造成电焊机、开关箱等设备安置不便,易产生用电隐患。因此现场的电焊机应放在稳定、干燥、绝缘的平台上,设备开关箱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4 重力式水泥土墙

重力式水泥土墙一般采用水泥土搅拌桩相互搭接成格栅状或实体状的结构形式,一般体积较大,质量较大,依靠水泥土自身的重量抵挡边坡的变形。一般采用机械施工,施工过程中,应选用设备安全,限位、保险装置齐全的设备,并履行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

3.深基坑工程的后续安全管理

基础施工期间,应加强基坑工程后续安全管理工作:①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深基坑施工设计文件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基坑边坡、毗邻建(构)筑物、设施等变形观测工作。② 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开展对基坑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并针对基坑坍塌开展紧急救援预演练工作。③深基坑工程不能及时完成,暴露时间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限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因工程停工,深基坑工程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1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回填措施。需重新开挖深基坑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组织设计、施工。

总之,深基坑工程涉及到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毗邻建筑物安全、其他市政地下管网等设施的运行安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深基坑安全是拟建建(构)筑物的“奠基石”,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19篇 建筑施工准备工作制度

1.总则

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及施工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手续准备

开工前,必须按开、竣工管理办法的要办完开工手续,并取得社会管理部门(如消防、环保、环卫等)的认可。工程部对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技术性准备

工程中标后,依据设计文件和已签顶的工程合同等,进行技术、规划性准备工作。

(1)会审与学习图纸。会审图纸最好经过一定程序、通常是:

①首先组织各级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包括技术领导、技术、翻样、预算、主要工种负责人)熟悉图纸,分析施工可能性,找出不符合政策、规范、安全规定和不便于施工的问题,发现图纸中的差错,并研究能取得更好经济效果的改进意见。

②将意见归纳整理。

③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整理出的问题,经取舍后列出统一的审查意见。

④组织总分包谈论,除研究各自所提审意见外,着重研究总分包配合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形成综合意见。

⑤由建设单位组织总分包单位参加设计院作的设计交底,同时提出施工方面的会审意见,确定设计修改项目,三方共同进行一次性洽商,会后据此进行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工作。

(2)编制施工预算。现场接到施工图后,要编制施工图预算(亦称设计预算),经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审核后作为确定工程造价、进行拨款和结算的依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后,工程造价早在投标报价、签订承包合同时已经确定。施工准备时就不必再编制施工图预算。但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工料成本管理、控制与核算,应另编制施工预算。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单位工程都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四新”应用、技术复杂或本单位不熟悉的分部工程,还要编制分部工程施工设计。

(4)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引水准控制点。工程的定位桩、轴线桩、水准基点,须在测设后经施工技术主管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质检部门共同复验确认,才能作为整个施工期间的测量依据。这些桩点都应该设在安全可靠、不致遭受以后施工活动破坏的地方,并做好有效保护,一直保留到交工验收。

(5)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所用材料、构件、机具陆续进场,并做好响应的技术实验检验。

(6)搭设必要的暂设工程。

(7)技术、安全交底。按照工程重要程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由公司、工区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全面的技术交底,工期长的工期可分为基础、结构、装修几个阶段尽心个。各分项工程施工前,也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参加该项施工的所有班组和配合工种进行交底。

(8)分配与下达分项施工任务。向班组分配与下达施工任务的方式很多,一般多用施工任务书,并按一套下达、执行、验收和结算程序运转。实行内部层层承包责任制的工程,通过内部承包合同向班组下达分项施工任务。农村或社会分包队外包的分项工程,则需签订协议或分包合同。

(9)做好前后分部分项工程交接工作。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准备时,不能忽略先后施工的班组间的交接检查和前面分部工程或阶段工程的中间验收,办好有关手续并保管存档,作为交工时必须提交的文件。

(10)冬雨季施工的作业准备。

4.现场施工准备

(1)施工测量。施工现场首先需控制方格网测设,设置不受施工破坏的永久性坐标及水准基点。必要时还要设地下水观测井,有时根据设计和施工的需要,还要作补充钻探或作试桩荷载试验。

(2)三通一平。三通一平指的是在建设工程场地上接通供水、供电管网、修通道路和平整好场地。

工程部组织对现场“三通一平”的核查或受建设单位委托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技术部门或分公司技术人员应根据工程需要,计算水、电用量,确定管线布置。项目分公司保证开工时水通,电通、道路通,障碍已经清除,场地已经平整。

(3)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项目经理产生以后,由其按择优聘任、双向选择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的领导班子,聘任各级各项业务的技术、管理人员,选配各工种专业施工队组长。而各队组成员则由队组长择优挑选。领导班子和施工队组的这种由负责人“组阁”来组建的方法,可以打破原有行政管理机构和施工队组的建制,为在管理层和作业层实现按项目需要优化组合创造了良好条件,实现精兵强将上前线。

工程需要外包队伍参加施工时,也要以资信审查为依据进行优选,并做好必要的申请审批、技术培训、合同签订和生活条件落实等工作。

(4)搭建大型临时设施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工程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不止和大型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完成报批手续。项目分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于开工前基本完成大型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大型临时设施要贯彻因地制宜、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的原则。

(5)施工机械、机具准备。设备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具体落实施工机械和机具,并按计划组织进场。对大型设备较为集中的施工现场,应集中安排设备维修人员,一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6)工程部接到施工组织设计后的9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材料计划》(不含专业),并将其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整体材料计划(含专业)在20个工作日内呈报工程计划综合部;开工前,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物资需求计划制订物资采购计划和供货方案。项目分公司提出一次性备料计划,安排钢木制品、混凝土构件及设备加工订货计划。在保证工程按期开工的前提下,要积极做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7)进行四新试验、试制的技术准备。应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过程,项目经理要及早组织技术资料的消化吸收、试验、试制。在四新项目鉴定后,还需为正式工程的使用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接受技术培训。重要的四新项目操作人员还要经过考核,实行斥证上岗制度。

第20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1、1.目的

确保起重吊运作业满足规定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2.适用范围:

施工项目的其中吊运作业控制。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3.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重大起重吊运作业的技术方案,监督、检查项目的工作,党群综合部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管理。

3.3施工项目部负责各类起重吊运作业的方案编制及实施,综合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部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4.参考文献

4.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4.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1-85)

4.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93)。

4.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5.规定内容:

5.1 通则

5.1.1 起重作业人员上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书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

5.1.2 起重作业人员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5.1.3 起重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起重机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5.1.4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1.5 非起重机驾驶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起重机驾驶室。检修人员得到起重机司机许可后,方可进入驾驶室。

5.1.6当起重物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装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5.1.7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或手轮置于零位。

5.1.8 起重机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开动或脱离起重机。

5.1.9 驾驶起重机应用手操作手柄,不许用人体其部位去转动控制器,正常情况下不要用安全装置停机,以防在异常情况下来不及采取紧急安全措施。

5.1.10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因停电使重物悬挂半空时,起重作业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并应立即将危险区域围栏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5.1.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把重物妥放置地面。

5.1.12多人挂钩操作时,驾驶人员应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吊动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发生停止作业的信号,驾驶人员应紧急停车。

5.1.13起重机起吊重物时,一定要进行试吊,试吊高度h≤0.5m,经试吊发现无危险时方可进行起吊。

5.1.14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5.1.15在吊运过程中,重物一般距离地面0.5m以上,吊物下方严禁站人。在旋转起重机工作地带,人员应站在起重机动臂旋转范围之外。

5.1.16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5.1.17起重作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人员。

5.1.18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要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特殊情况除外)应先将控制器转动零位,再换反方向,否则吊起的重物容易晃动或因销子、轴等受到过大扭力而发生事故。

5.1.19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5.1.20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5.1.21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索具、辅具、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5.1.22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5.1.23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准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5.1.24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动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到80%,也可由项目总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项目总工及机材负责人应在场指挥。

5.1.25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作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5.1.26 起重机不应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1-1规定。

5.1.27 严格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下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10)钢液包过满不吊。

5.2起重指挥人员

5.2.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5.2.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5.2.3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gb5082-85标准与起重机司机联络时做到准确无误。

5.2.4指挥人员应熟知gb6061-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5.2.5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机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5.2.6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

5.2.7负责载荷的重量计算和索具吊具的正确选择。

5.2.8指挥人员负责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2.9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和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5.2.10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时,应有保护负载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措施。

5.2.11在开始指挥起吊负载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用正常起升信号指挥重物上升。

5.2.12指挥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检验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的起吊作业。

5.2.13在高处指挥时,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5.2.14 指挥人员选择指挥位置时:

(1)应保证与起重机司机之间视线清楚。

(2)在所指定的区域内,应能清楚地看到负载。

(3)指挥人员应与被吊运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4)当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起重机司机和负载时,应站到能看见起重机司机的一侧,并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传送信号。

5.3起重司索人员

5.3.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

5.3.2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5.3.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5.3.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3.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5.3.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5.3.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5.3.8禁止司索或其它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物下。

5.3.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3.10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5.3.1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5.3.12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5.3.13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5.3.14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防止吊物移动时,拉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5.3.1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衡,不得相互碰撞。

5.3.16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衡。

5.3.17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5.3.18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件》有关规定。

5.3.19工作结束时,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吊索要及时更换。

5.4车辆装载

5.4.1用机动车辆装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运送超宽、高、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还须确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

5.4.2装载物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5.4.3装车时,不得人货混装,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5.4.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禁止吸烟。

5.4.5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在吊物下操作。

5.4.6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辆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1.5m范围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得在车辆底下或顶上休息。

5.4.7在高栏车厢装卸货物时,起重机司机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5.5手拉葫芦

5.5.1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吊钩、链条、钢丝绳、轮轴及制动器等是否良好,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并在传动部分加润滑油。

5.5.2不得超载使用,接链人数应根据葫芦能力的大小而定,如拉不动时,应检查葫芦是否损坏,严禁增加拉链人数。

5.5.3葫芦吊挂必须牢固可靠,使用时应先反手拉手链,将起重链倒松,使其有最大的起重距离。

5.5.4起吊时,应先缓慢升起,待链条张紧后,检查葫芦各部有无变化;当确认无误后,方能继续作业。

5.5.5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物。

5.5.6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内。

5.5.7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5.5.8 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5.5.9 使用完毕后,应将葫芦上的污物擦干净,防止生锈,严重腐蚀,断痕,裂纹及磨损的链条,应按链条的报废标准,予以更新。

5.6电动葫芦

5.6.1 操作前,认真检查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钢丝绳、吊具及绑扎方法和电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5.6.2 不得超负载使用,上升时不准装限装置,起升时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

5.6.3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时,要求拖挂绝缘必须良好,操作者注意站立位置。

5.6.4 发现运转不正常时,立即停车并通知检修人员检修。

5.6.5 手动开关、电气元件应经常检查,非电气人员禁止擅自修理电器。

5.6.6 单机电动葫芦在轨道变处或接近转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5.6.7 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应有防雨、雪设施。

5.6.8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总闸拉开,切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

5.6.9 起吊重物,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斜吊斜拉,物件捆绑应牢固可靠。

5.7卷扬机

5.7.1 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牢固,并设置可靠地地锚,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楚指挥人员起吊中的物件。

5.7.2 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5.7.3 皮带和开式齿轮转动的部分,均需装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车。

5.7.4 动力正反转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纵开头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7.5 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5.7.6 在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5.7.7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拉、踩钢丝绳。

5.7.8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低至地面。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

5.7.9 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降至地面。

5.7.10 露天作业的卷扬机其电动机上应设置防雷雨罩。

5.7.11 作业结束后,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并根据要求清理现场保养卷扬机及各部件。

5.8流动式起重机

5.8.1 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单独动用起重机。

5.8.2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5.8.3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5.8.4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8.5 司机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中间传递信号指挥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8.6 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

5.8.7 不得超载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5.8.8 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台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升降速度要保持相同,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所允许的最大重量的80%。

5.8.9 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

5.8.10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5.8.11 起重机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将重物吊起离地面10cm左右,停止提升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5.8.12 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5.8.13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或调整机件。

5.8.14 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5.8.15 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5.8.16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在的足够的照明。

5.8.17 工作完毕,吊钩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稳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在零位。

5.9桥式起重机

5.9.1 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5.9.2 开车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器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制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5.9.3 起重机的明显部位,必须挂有清晰可见的额定起重量标准牌。

5.9.4 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5.9.5 必须垂直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9.6 起重机司机除服从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外,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5.9.7 起重机司机必须在接到指挥信号时方能操作,起重机起动前应先鸣铃。

5.9.8 当接近卷扬器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起重机相遇时,速度要放慢,禁止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9.9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专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5.9.10 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80%。

5.9.11 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5.9.12 禁止吊具与人同在一个箱或船仓内装卸物料。

5.9.13 起重机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或起重机轨道上。

5.9.14 吊运重物应在安全通道内运行,在没有障碍的路线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离开地面2m以上。

5.9.15 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5.9.16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须先起升200~300mm,验证制动器灵敏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5.9.17 禁止从起重机上向地面抛掷物品。

5.9.18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和装卸桥,在风力为六级或六级以上禁止作业。

5.9.19 在起重机上进行检修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不准送电”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应该机的保护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置临时护栏、标志牌或信号灯,必要时请专人监护的指挥,以防邻机碰撞。

5.9.20 每年至少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工作。

5.10塔式起重机

5.10.1起重机必须安装运行、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司机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装置要可靠。

5.10.2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10.3检查轨道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5.10.4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不得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缠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6)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7)与指挥人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相关事宜。

(8)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5.10.5吊钩得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车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离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5.10.6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运行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独立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的变幅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载时,不得变幅。

5.10.7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或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5.10.8提升的重物平稳后,在跨越障碍物时,重物底部应高出其跨越障碍物0.5m以上。

5.10.9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得小于5m。

5.10.10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5.10.11起吊时不准用吊钩直接吊绕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5.10.12细长易燃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过程中吊运的物品应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能使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绑中滑落,发生事故。

5.10.13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再连挂其它重物,以免吊索具超载,破坏原来的捆扎方式,或发生扯、刮、连、带现象。

5.10.14 吊运零散物品,要用钢、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5.10.15 外形大或长的物体要有拽绳,以防止摆动,拽绳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

5.10.16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型号的索具混在一起作用。

5.10.17 严禁超载起吊,不能起吊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以及各种不明重量的重物。

5.10.18 各种塔式起重机,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一般的塔式起重机规定六级以上,风速为11~13m/s,风压约105n/㎡的情况为非工作风力。

5.10.19 禁止无操作合格证人员操作。

5.10.20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控制器。小车及平�柄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5.10.21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8级大风时,应另拉缆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5.10.22 有电梯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应将电梯升到10m左右,防止外人进出。

5.10.23 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修时,必须戴安全带。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