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设置,描述其相互关系。
2. 工作职责:详细列出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
3. 工作流程:规定业务处理的具体步骤和审批流程。
4. 时间管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假期安排等。
5. 员工行为规范:如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
6. 决策与沟通机制:描述决策过程和内部信息交流方式。
7.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8. 考核与激励:设定绩效评估标准和奖励制度。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公正性: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袒或歧视。
3.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讨论和制定,提高接受度。
4. 清晰性: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产生歧义。
5. 定期审查:制度应随企业发展适时调整,保持其有效性。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标题要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详述各项规定,可按章节划分;附件则用于补充具体的操作指南、表格等。格式应统一,字体、字号、行距等要规范,方便阅读和执行。
项目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编制制度的制定是一项细致且关键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员工需求和行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出一套既科学又实用的工作制度,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1篇 项目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编制制度
项目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编制制度
(1 组织机构职责
工管部、安质部负责作业要点卡片的编制工作。
(2 执行的标准、内容、程序、时间
一、作业要点卡片的标准要符合验标、规范及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二、施工作业前,工区工管部进行作业要点卡片的编制,经工区总工审批后上交项目经理部审核;
三、工管部部长,安质部部长将特种作业流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列举清楚,必要时列数据控制,并加以必要的示意图解析,要点卡片中要体现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要点卡片编制要简明扼要,避免重复累赘的语句,
五、要点卡片编制完成后要经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完成后及时下发,保证在对应项目作业开工前下发至操作人员手中。
六、制作的作业卡片为11cm×9cm的pvc卡片,便于操作人员随身携带,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地方可以随时查看,并能够熟记。
七、作业要点卡片主要有:电工施工控制要点卡片、电焊工施工控制要点卡片、声测管控制要点卡片、木工安全控制要点卡片、架子工施工控制要点卡片、钢筋施工控制要点卡片、起重工安全控制要点卡片、防护员施工控制要点卡片、钻孔桩作业要点卡片、水下混凝土灌注作业要点卡片、钢筋加工场地作业要点卡片、梁场作业要点卡片、路基作业要点卡片等。
(3 审批、核对、下发
一、工管部、安质部编制完成的作业要点卡必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
二、下发前的要点卡片要认真核对,数据和语言要准确无误;
三、要点卡片要在作业开工前,工区以简要交底的形式下发至各个操作人员手中,达到即时有效。
第2篇 项目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点制度
1)、必须有先进的技术保证措施和管理手段,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业性施工方案)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总的策划方案和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卫、消防、环境保护、环卫卫生、材料节约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个阶段的平面布置图。
2)、工地围墙、临建、大门、标牌等暂时执行《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其中大门口的施工标牌必须执行统一样式且长×宽不小于700mm×500mm(长宽比应为3:2)。
3)、现场内机具、 架料及各种施工用材料按平面布置图放置且堆放码垛整齐、账物相符,做到及时清理、工完场清。
4)、有材料进料计划, 有材料进出场查验制度和必要的手续,设施工垃圾站,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能源。
5)、防止大气污染
(1)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关于防止施工现场扬尘和控制黑烟的规定及法规;
(2)提倡使用商品砼,确需现场搅拌砼的,不得使用国家指令淘汰的砼搅拌设备,并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降尘)装置。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入库存放或严密遮盖,减少扬尘。
6)、防止水污染
凡进行现场搅拌和采取现场水磨石工艺作业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要定期清理,生活用水要设置隔油池。
7)、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制度,对人为的施工噪声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 要 噪 声 源
噪声限制(分贝)
白 天
夜 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砼搅拌机、振动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施工升降机
65
55
(3)监测方法:按国家标准gb12524-90规定进行;
(4)凡在居民区施工作业的,其作业时间早6时至晚22时,特殊情况必须在晚22时至次日早6时作业的,必须在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的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8)、现场消防
(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
(2) 消防栓处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灭火器。
(3) 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应设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升高而每个一层设一个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4) 消防泵房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
(5) 施工现场不准住人,不准做仓库用。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或做仓库的要报公司/二级机构有关部门批准。
(6)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显划分并设标志牌。 运输道路平整坚实畅通,现场排水畅通。
9)、生活卫生
(1)现场食堂要按照相关的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执行。 炊事人员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个人《健康证》,由项目到工程所在地防疫部门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
(2) 现场临时宿舍的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不漏雨雪。室内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65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且应距地面大于30cm,夏季室内应有通风降温措施,冬季应有采暖措施,现场临时宿舍严禁用煤炉、明火和电炉、电暖气、电褥子取暖。
(3)办公室、宿舍保持整洁,生活区无污水无污物。厕所有蚊蝇的纱门纱窗,有冲水(或加盖)消毒措施,无下水的粪池要设盖并及时清运。
第3篇 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
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制度
(1 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工区下发。
(2 工区对所管辖作业队发放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3 作业指导书的基本内容:
执行建建{2009}107号文件《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
(4 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实施
一、工区《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应按照建建{2009}107号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工艺准则,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二、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新型施工机械采用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报公司审批后施行。
三、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砼、大跨度、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安制、冬期施工、脚手架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程(如高性能混凝土的环境条件)、简支箱梁预制、无碴轨枕板铺设等特殊部位、结构、工序的施工,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施工。
四、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五、操作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作业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做好编号和登记。
第4篇 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度
项目施工员质量责任制度
1、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等组织施工。
2、负责组织所管工程施工班组的三检一验工作,并作好记录。
3、坚持按程序安排施工,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严禁转入下道工序,对检查验收的分项工程作好状态标识。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组织施工班组按纠正措施要求进行返修整改。
5、把好材料使用关,对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
6、参加隐检和预检,并组织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7、负责对公司和项目质量检查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实施整改并落实整改完成情况。
第5篇 现浇箱梁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现浇箱梁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组织机构制度
1.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总工程师,成员为安全工程师、施工队长、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材料科长等有关人员。
1.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安全负总责。
1.3安全工程师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
2.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2项目部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4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项目部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3.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与职工、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济承包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要有明确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并不得少于三个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安全教育,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验审操作证。
4.3安全教育做到有针对性、及时性、真实性,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事故案例等。
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调换工作岗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安全会议制度
5.1项目部每月至少召开3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人员有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对当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问题,指明目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5.2安全员会议:每天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对本单位当天的安全进行强调或总结。
5.3 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项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要求。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保障制度
6.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1.0%,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所计量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6.2建立专门安全资金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账户,用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不得挪用。
6.3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附安全生产投入证据。
7、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签订制度
7.1 工程中标后,业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7.2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3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
7.4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等)。
7.5项目经理与外协队伍(劳务外包队、外租机械)签订安全协议。
8、消防安全制度
8.1项目部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成员为安全工程师、仓库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油料保管员。建立防火责任制及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8.2 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学习消防知识。
8.3消防管理重点是油罐区、仓库、食堂、配电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8.4仓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5电焊、气焊作业人员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氧气瓶、乙炔瓶间距至少5米间距,距离明火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严禁摔打、滚、敲击,减压阀、压力表性能良好。
8.6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8.7遵守燃气安全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及炉具,禁止摔、砸气瓶不安全行为。
8.8编制消防安全设施配备计划,安全环保员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验收,确保状态完好。
8.9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并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9、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9.1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进行合格供方评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
9.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不得采购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9.3仓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劳保用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规定保管及领发劳保用品。
9.4进入作业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9.5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报废。
10、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10.1安全工程师负责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0.2采购的机械设备必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10.3施工机械经安全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
10.4设备操作人员做好一日三检,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0.5操作人员熟悉机械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检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11.1开工前由安全工程师编制,同送安全部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11.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技术上可行、安全有保证。
11.
3危险部位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编制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1.4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暑降温措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汛、防洪措施;防风、防火、防冻措施。
1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12.1根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危险性较大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2.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超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大型脚手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未经评审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执行。对不执行或擅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追究违反者的有关责任。
12.3工程设计变更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机械有安全重大影响时,技术负责人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上报专家组进行重新审批。
12.4专家论证审查要求
12.4.1专家组人员不少于5人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12.4.2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附件,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3.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安全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13.2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议并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13.3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13.4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补充、修改。
14、安全检查制度
14.1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综合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制定纠正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验证。
14.2 安全员每日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影响安全的重大违章及时制止,停工整改。
14.3 接受公司、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14.4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问题有整改、有验证。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5.1事故分类: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5.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2事故报告
15.2.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在向集团公司报告后,1小时内向__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立即向省市项目办、驻地办、总监办和__市(河东区)公路局、交通局以及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15.2.2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3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5.2.5事故报告内容
15.2.5.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2.5.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必须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补报。
15.3事故抢救
15.3.1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3.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5.3.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15.4事故调查
15.4.1项目经理及安全工程师会同集团公司及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及国家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5.4.2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4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5.4.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参加调查的人员均须在事故报告单上签字。
15.4.6事
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5.4.7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5.4.8事故调查完后,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驻地办、总监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5 事故处理
15.5.1根据发生事故的大小,国家对项目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犯罪的负有刑事责任。
15.5.2按照事故处理报告,对项目部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15.5.3事故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16、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6.1存在重大危险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等风险必须编制应急预案。
16.2应急预案编制要结合工程实际,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应急演练、应急完善等内容。
16.3应急预案编制后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演练,发现不适合时要及时进行完善。
17、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7.1由质监站、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项目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17.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
17.3隐患整改要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17.4对安全检查都要留有齐全准确的记录,安全隐患的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整改措施责任人为问题方负责人,验证为安全工程师。
17.5对存在隐患、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17.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安全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现场负责人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17.7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1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8.1从事电工、焊工、登高架设、起重机械操作、起重信号、爆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8.2.1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8.2.2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18.3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18.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18.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8.6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6篇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施工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安装使用单位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八、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7篇 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 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 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 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 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 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湘熙水郡项目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8篇 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总办〔2010〕13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电监安全〔2022〕39号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能建发安质环〔2022〕37号 关于印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通知
3 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 19000-2008/ 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标准的定义。
4 职责
4.1 hse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内容及要求
5.1 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现场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遵守总承包项目部工作票管理规定,对下列作业过程必须办理工作票(记录格式见附录a.1),并经施工项目部审批。
5.1.1 控制措施
5.1.1.1 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现场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体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1.1.2 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22〕39号)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的作业项目(具体内容见附录b)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b)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d)施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e)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f)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g)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h)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i)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j)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负荷试验。
k)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m)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n)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o)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p)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q)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r)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s)射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t)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作业
u)厂用电受电。
v)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w)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_)其它国家认定的危险性作业。
5.1.1.3 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5.1.1.5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1.1.6 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签发。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5.1.1.7 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5.1.1.8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5.1.1.9 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5.1.1.10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5.1.1.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5.1.1.12 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1.1.13 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a)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b)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c)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e)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f)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1.2 管理措施
5.1.2.1 从事上述危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内部有相应资质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人员在批准前必须对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准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1.3 安全施工作业票,均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1.3.1 施工项目部跨区域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的审批,由第二方区域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商施工部负责审批、hse部备案。
5.1.3.2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如有变更必须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5.1.3.3 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指出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前对所有参加此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签字。
5.1.3.4 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超出终止日期时需重新办理签批手续。
5.1.3.5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和台账,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
5.1.3.6 跨区域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四份,审批后,施工项目部、总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 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8 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9 对已投运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5.2 安全施工作业票具体管理细则
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5.2.1 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 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叁份,存根联留存由施工负责人携带,执行联由施工项目部安监部留存,签发联由总包hse部留存。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5.2.3 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5.2.4 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2.5 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5.2.6 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5.2.7 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5.2.8 施工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9 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5.2.10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术员上交项目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2.11 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3 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并按要求处理。
总承包项目部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执行《总承包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第9篇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消防责任制度(五)
一、项目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及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二、项目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区域内,每 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机具间等每25 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 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指挥部协调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施工现场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第10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1篇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理制度
1、工区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工区工程管理部负责工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3、已批准的各类《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工区工程管理部及有关部门应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采取措施,及时修订。
5、主要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范围。
三、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
四、施工总体方案:
1.施工组织机构工区队伍分布。
2.大临工程的分布总体设计。
3.过渡方案和过渡设计。
4.施工用电。
5.施工用水。
6.施工测试。
7.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
8.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图纸审核-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验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土地复耕-工程保修)。
五、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六、管段内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七、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其工法整理安排。
八、总工期进度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九、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措施。
十、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安全保证措施。
十二、工期保证措施。
十三、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措施。
十四、需附的图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现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
6、编制依据
6.1.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6.2.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6.3.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
6.4.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6.5.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6.6.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6.7.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6.8.现行的施工定额和工期定额,现行铁路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定额等。
6.9.工区的组成、机械设备、各类技术人员配备工区队伍施工能力的基本情况。
6.10.其他相关依据。
7、贯彻技术与经济统一、科技优先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化、工厂化、装配化水平。
8、根据施工任务特点,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各施工方的技术专业优势,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9、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根据项目所处地区自然和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连续施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投入。
10、贯彻“正、临结合”原则,凡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和利用,应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要注意站前、站后工程以各相关专业的衔接。
11、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水土资源文物保护、节能的要求。
12、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保证措施部分不写空话、套话。
13、根据一级管理两级控制的管理模式,工区分别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区根据项目经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管段内的单位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14、控制工程、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由工区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1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第12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13篇 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
第14篇 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二、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四、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㈠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㈡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㈢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第15篇 项目施工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便其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现场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配备专门的安全工人,以检查和维护设施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3、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现场质安组每天跟班巡查,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4、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经公司批准后由公司质安部主持,项目部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交底。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业工长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履行手续后方能实施。
第16篇 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确保现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公司200kt/a甲醇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二、职责
1、建设单位的安全监察员由各专业、各岗位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
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3、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安全生产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2、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不准进场作业。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标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9、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齐全并安装牢固,安全标示牌、警告牌齐全。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中通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0、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四、事故处罚
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经济处罚。
1、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规定处理外,还需按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处理。
2、发生死亡事故,罚款20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3、发生重伤事故,罚款5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4、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罚款20000元/次;重复性发生重大事故,罚款30000元/次。
5、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罚款10000元/次。
6、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罚款5000元/次;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5000元/次。
7、因违章发生轻伤事故,罚款300元/人次。
8、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试车障碍罚款1000元/次。
9、因消防、避雷设施(包括临时设施)不完备或起不到应有作用,造成的损失由所属区域施工单位承担。
10、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对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或导致建设单位厂房、设备、设施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罚款外,应由施工单位赔偿所有损失。
五、违章处罚
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现的安全违章,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对违章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个人着装及防护.
1)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3) 试运现场穿戴铁钉的鞋,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现场;
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次(办公室、控制室、施工班组的休息室内除外);
5) 坐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
6)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
7) 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50元/人次;
8) 高空坠落,罚款100元/人次,造成伤害的加倍处罚,或根据发生的相应医疗费数额加倍处罚。
2、 遮栏、护栏、栏杆、盖板
1) 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50元/处;
2) 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3) 孔(洞)无盖板及其他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5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
4) 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米;
5) 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6) 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7)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8) 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置。
3、施工机械
1)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2) 起吊设备未取得合法的使用许可证,罚款1000元/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罚款500元/人次。
3)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
4) 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4、施工用电
1) 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2) 电源引出无插头,罚款500元/个,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50元/路;
3) 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4) 未经建设单位电源管理人员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5) 未按规定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6) 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5、脚手架及架板
1) 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2) 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3) 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4) 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5) 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和罚款50元/处;
6) 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6、安全网
1) 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50元/处;
2) 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元/处。
7、其他
1) 对不服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200元/次;因不服从安全监察管理,打骂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 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3) 施工车辆行驶速度为15km/h,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
六、附则
1、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将从其工程款中扣除。对施工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处罚,按月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通报。
2、本制度由___公司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督实施。
3、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17篇 施工项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条、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条、工地项目经理(车间主任)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产)管理计划。
第六条、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对于30c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第九条、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业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一条、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二条、现场如需要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除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项目部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四条、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六条、凡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八条、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九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对发生火警事故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
第18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19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第20篇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均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据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 工区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交予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复核、组织技术专家审核及上报工作。
(3 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 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顺序、选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要点、重要部位检算、施工过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 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施工技术方案可分为一般、专项、重大三类。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除重大、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需采用临时支护结构施工的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因周围环境复杂影响放坡开挖,或易坍塌土层厚度在3m以上、基坑(槽)下部有流砂层、地下水位在坑(槽)底以上土质易坍塌、基坑(槽)范围内地下管线较多等工况的。
2.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挂蓝、造桥机、各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包括钢板桩围堰、双壁钢围堰、钢套(吊)箱等)。
3.起重吊装工程:包括龙门吊、塔吊。
4.支架工程:搭设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塔架;跨度超过50m的拱架;架设桥梁用的导梁。
5.其他工程:桥梁的架设、拼装施工;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走行;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沉井的浮运和下沉;既有铁路改造过渡工程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0m或深度虽未超过10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跨度超过18m、缆索吊机和移动模(支)架造桥机施工。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其他危险性大的工程。
(6 编制依据
一、国家、铁道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二、国家和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四、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五、建设单位下达的指导性施组、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六、该工程涉及的行业、地方有关穿(跨)越方面的要求。
七、铁路客运专线现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八、编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繁得当、表述清楚、语言简练,图文并茂,保证措施部分具有可操作性。
(7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以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部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办理。
(8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由工区负责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9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报局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项目经理部按审查精神及时对方案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方案报局工程管理部确认,由局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批准后的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10 专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应经涉及到的公路、河道、铁路等有关部门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
(11 各类施工技术方案的选定,均应根据设计工程特点和现场施工条件,首先按照工程的工艺顺序确定各项工程在平面上分段和立面上分层施工顺序,然后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方法上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确定施工技术参数(标准)和操作技术要点。
(12 施工结构物在就地建造或安装时,应考虑作用其上的施工荷载(自重、作业人员及机具设备荷载、风荷载等),在构件制造、运输、吊装时应考虑作用在构件上的临时荷载。计算施工荷载时,应视其在各种工况可能发生的不利组合情况,分别采用各自有关的安全系数。
(13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一般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由工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
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工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实施时,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方案中的关键环节施工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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