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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培训制度汇编1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监理培训制度

有哪些

监理培训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学习和发展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基础理论培训:为新入职的监理人员提供行业基础理论和法规知识。

2. 技能实践培训:通过模拟或现场实习,提升监理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定期进修课程:更新专业知识,适应行业变化和技术进步。

4. 案例分析研讨:通过讨论过往项目,提升监理人员的问题解决能力。

5. 素质拓展训练:强化团队协作和沟通技巧,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主要内容

监理培训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设计:根据行业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路径,定制个性化培训课程。

2. 训练实施:确保培训活动的有效执行,包括讲师选拔、教学方法和评估标准。

3. 学习跟踪:记录员工的学习进度,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4. 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对培训的反馈,持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

5. 职业发展:将培训与职业晋升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并提升自身能力。

重要性

监理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专业能力:系统化的培训有助于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保证项目质量。

2. 促进团队协作:通过共同学习,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

3. 遵守法规: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行业法规,降低企业风险。

4. 适应市场变化:及时更新知识,使企业保持竞争力,应对市场挑战。

5. 人才保留:良好的培训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保障企业长期发展。

监理培训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它不仅关乎员工的职业成长,更直接影响企业的绩效和声誉。因此,建立和完善监理培训制度,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是一项不容忽视的任务。

监理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监理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1、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政府和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学习,服从公司的培训计划安排;积极参加政府和公司、机构安排的各类安全先进工地的观摩活动。

2、 总监或(总监委托代表)应及时组织机构全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各项新文件、新规范,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参加人员在学习记录上签字(学习记录附在学习文件后面)。提高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规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对各类新进公司人员,利用各种工具,采用多种教育形式,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了解、学习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4、 新进入项目监理机构的公司人员,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对该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各类制度和安全监理方面的教育,并由其本人在记录上签字。

第2篇 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第3篇 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监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监理总体水平,适应深圳建设市场的发展,建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

2、公司质安部、监理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具体安排为:

(1)每年必须将各监理部所属人员全部系统地培训一次,培训时间按培训计划;

(2)、每次培训为8~10学时;

(3)、每次每期培训完毕后均进行考试,以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动转入下一期继续补训,直到合格为止。

3、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

(2)、安全监理程序及程序履行;

(3)、安全行为监理实务;

(4)、实物安全监理实务;

(5)、发现和处置安全监理问题的技能。

4、培训资料由质安部、质体办编制。

5、授课由质安部、质体办、监理部有关人员担任。

6、质安部保留培训记录和试卷。

7、培训合格人员由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4篇 监理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 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 、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

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单位、部门

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五、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5篇 监理组学习培训制度

项目监理组学习、培训制度

随着公路建设市场逐渐规范,以及各种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大量使用,要求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也要随之变化和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监理工作的需要。

1学习、培训计划

每年初第一次监理例会讨论当年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由此确定全年监理学习、培训的内容,要包括质量、进度、费用、合同、安全、环保、廉政等各方面,会后由办公室制定监理学习培训计划,由总监审核后印发文件,并报公司备案。

2学习、培训形式

2.1岗前培训:

每位新进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驻地或部门负责人进行,讲授本项目基本情况、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还要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态度、责任心教育。岗前培训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总监进行口试或笔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收集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业主的评价来决定继续留用还是清退出场。

2.2集中自学:

由总监办提供学习材料,全体监理人员集中自学,之后由总监向每位监理人员提问检查学习质量。

2.3专业授课:

2.3.1基础知识的学习、培训。由各专业工程师以上人员轮流进行讲授,全体监理人员能加,并要求将讲授内容制成幻灯片,以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2.3.2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同类第一个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或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之前,或新标准、规范实施之初都要进行技术交底或学习培训,由总监办专业工程师以上人员、或邀请公司专家、或外聘专家讲授,全体或相关监理人员参加。

3学习、培训总结

利用每年冬休前相对空闲的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分专业进行笔试考核,考核结果向全体监理人员公布,并上报公司作为加薪提职的依据;公室在年终对全年学习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经总监审核后报公司;每位监理人员年终向总监办上报一份书面的全年技术工作总结,由总监审核后报公司。

4学习、培训要求

4.1通知到的监理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学习培训,由考勤员负责学习、培训的考勤记录,如确有其它事务不能参加的,需经总监批准。

4.2培训时间必须关闭手机,认真听讲并做好培训笔记。

4.3办公室做好每次学习、培训的服务、考勤和资料收集(包括影像及文字资料)工作,并编写报道配照片发至公司。

4.4每位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学习制度,如有刻意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辞退。

第6篇 安全监理教育学习培训制度

1、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政府和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学习,服从公司的培训计划安排;积极参加政府和公司、机构安排的各类安全先进工地的观摩活动。

2、 总监或(总监委托代表)应及时组织机构全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各项新文件、新规范,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参加人员在学习记录上签字(学习记录附在学习文件后面)。提高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规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对各类新进公司人员,利用各种工具,采用多种教育形式,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了解、学习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4、 新进入项目监理机构的公司人员,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对该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各类制度和安全监理方面的教育,并由其本人在记录上签字。

第7篇 安全生产监理教育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第8篇 工程现场监理培训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培训制度

1监理培训包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监理培训班、监理研讨会、公司内部组织的监理培训等;

2监理培训工作由公司主管监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

3监理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按培训计划进行安排,但鼓励个人自学。

4凡经过监理业务培训者,应该掌握监理基本理论、基本法规,熟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要求在实践中会操作,能正确编制各种监理文件,填写监理报表。

5凡经监理专业培训班培训并取得监理学习结业证者,应将结业证复印件交公司统一存档。

6公司内部可举办各种专题或其他形式的监理业务研讨、交流活动,以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7凡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者,均有义务在公司内部培训时讲课。

8监理业务培训需要的费用,由委托单位负责。

9监理培训教材应交公管理,借阅使用。

10未经监理培训者不得上岗。

11五十周岁以下从事监理工作者均应分批进行微机操作培训,微机培训由公司统一安排,力争扩大监理工作计算机应用和管理范围。

第9篇 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

按规定,对入场的新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监理部、专业组、三级教育,严把新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人员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

1. 公司级教育:有人事部门组织,总工室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 项目监理部级教育: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监理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针对施工项目的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员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3. 专业组级教育: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监理特点、岗位责任,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五条

公司对各级员工每年进行三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六条

各单位在雨季、夏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夏季防中暑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七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度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第八条

项目部监理部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第九条

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故事、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第10篇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国务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审查施工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审查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情况。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的现象及时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控制核心,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采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机具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10、严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成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定期对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

11、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按公司规定配戴安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第11篇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及适应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能部门在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责任,保障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公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培训工作按行政人事部相关制度执行。

2、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检查工作,审批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

2.3、质安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部门级和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4、输、配网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本部门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5、项目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6、行政人事部:配合公司进行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3、教育培训形式

3.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或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类。

3.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三级教育培训。

3.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随到随教的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并进行安规考试。

4、培训要求

4.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监理岗位。

4.2、特种作业监理人员,指架空线路登塔(杆)进行检查验收的登高作业监理人员,必须持高空作业证上岗。

4.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原则上要求根据公司或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和更新,也可指定教材,但均须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使用。

4.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4.5、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知识为主。

4.6、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事故案例剖析等知识为主。

4.7、项目级培训以危险源辨识、现场安全知识、工程特点、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和应急预防措施等知识为主。

5、工作流程

5.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后,由行政人事部发给其《新进监理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

5.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首先由质安部经理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质安部留存。

5.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部门,由部门经理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4、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项目监理部复印留存并将原登记表交质安部备案。

5.5、项目监理部持有签字完整的《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5.6、新进监理人员和其他新进员工的定期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质安部负责进行体系管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授课。

5.7、监理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会议、宣传、演练和阅读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监理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有会议或学习记录。可用《活动记录表》记录。

5.8、全体监理人员的年度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由质安部负责组织进行,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停职学习。

5.9、特种作业监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由质安部按《监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10、各部门及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试卷、登记表、签到表、会议或学习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存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12篇 安全监理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消防等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方能被分配到适当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分配意向,可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监理部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积极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组织的各种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2、公司级(二级)教育,由安全主任组织,具体由办公室、工程部负责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并留下培训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公司生产经营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进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审查合格,由总经理分配工作。

3、项目监理部级教育(三级),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随时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专业安全注意事项等。

二级、三级的教育时间,按受教育人的综合素质而定,累计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30学时。

第13篇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国务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审查施工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审查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情况。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的现象及时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控制核心,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采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机具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10、严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成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定期对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

11、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按公司规定配戴安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第14篇 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取得岗位证书后,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二级安全监理培训。公司统一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安全施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地方政府相关的安全施工监理规定。进入工地现场后,针对工地实际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人员熟悉图纸和相关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内容和教材: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59-99》

(10)《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3、考核与评价:每季度公司分期分批组织镇区现场监理进行考试和考核。考试的内容参考培训教材(1)~(10)。

《监理培训制度汇编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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