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培训制度是确保员工安全、降低事故风险的关键组成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在入职初期接受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规定教育。
2. 定期安全训练:定期进行的安全研讨会、讲座或模拟演练,以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特殊岗位培训:针对特定岗位或高风险工作的专业安全训练,如电工、焊工等。
4. 应急预案演练:模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救援和应对措施,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文化推广:通过各种活动和宣传,营造重视安全的企业氛围。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以下几个领域:
1. 法规知识:讲解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危险识别与评估:教授员工如何辨识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并进行风险评估。
3.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4. 个人防护装备:介绍并演示各类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确保员工在必要时得到保护。
5. 应急处理:教授员工在发生事故时的自救互救方法,以及如何启动应急预案。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培训,员工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提升工作效率:避免因安全事故导致的工作中断,维护生产流程的稳定运行。
3. 减少企业损失:降低事故率意味着减少赔偿费用和保险开支,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积极影响。
4. 塑造良好形象:一个注重安全的企业,能够赢得客户和公众的信任,提升企业声誉。
5. 遵守法规要求: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都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否则将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是构建安全、健康工作环境的基础,是每个负责任的企业都应重视并实施的重要举措。通过持续的培训和教育,我们可以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安全的双赢。
第1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4班组长教育
4.4.1培训对象为各部门的班组长
4.4.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4.3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
4.4.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
4.5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5.1转岗人员指经办公室下达了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指令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5.2转岗教育应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5.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5.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6复工人员教育
4.6.1教育对象:
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员工,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6.2复工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复工通知单对复工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6.3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人员安全教育”的部门级、班组级的教育时间、教育的主要内容相同。
4.6.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4.7.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报名申请。
4.7.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5)伤亡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0全员教育
4.10.1全员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80%。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各部门负责实施。
4.10.2全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10.3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图片;(3)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
4.11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4.11.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
4.11.2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以及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其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4.11.3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
4.11.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4.12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12.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4.12.2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部门领导每周一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4.12.3各部门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门领导每月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
第2篇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3篇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不得少于48学时)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第4篇 工贸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熟悉掌握。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三、 机构与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①收集操作人员上岗证;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期复审;③资料及记录保存完好。
3.2财务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由安监局组织的培训或者非单位内的培训报名,主要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报名。
四 、工作程序
4.1培训需求识别
4.1.1 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资格证书号、培训时间,有效期限。在资格证书到期之前3个月,向安监局批准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始报名培训,经考试合格,换取新的资格证书,以保证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更换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变更等)应先对新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后,方可变更。
4.1.2 其他人员的培训管理,主要包括:
4.1.2.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1.2.2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2.3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1.2.4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器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煤气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发证由安监局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由质监局发放。
4.1.3其他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临时性安全教育,比如,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从事临时性的工作;外来单位人员到公司进行施工或承包检修作业等;
4.1.3.1在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现场之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告知。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危险部位以及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现场需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可根据参观、检查人员多少配备,一般不少于两人。
4.1.3.2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方进入现场要服从企业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每次相关方进入现场之前要对其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对经常进入企业的相关方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中列出相关的培训要求和方案、以及具体的培训组织单位和培训内容,
4.1.3.3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经职业健康培训。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
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让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自己从事的岗位对自己的危害,严格执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需求要考虑不同层次。确定单位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虑。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培训需求识别完成后,建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
由公司财务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还应结合不同工种特点教育。教育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
.2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企业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机会。
.3重大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
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安装、检修项目施工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现场、了解险情、掌握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内部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换岗、车间外调入的按三级安全教育办法,由新车间和班组负责教育;车间内部换岗,由新岗位班组负责三级安全教育。
.5现场教育及事故案例教育:
现场教育是发生严重违章或严重事故后的教育培训,事故案例教育是针对别人发生的严重事故进行教育。对照检查员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行为,吸取教训,找出差距,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事故发生。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可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宣传窗、张贴画等形式不间断地组织稿件、购买资料予以宣传教育。
3)根据需要布置安全警句和安全标志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生产。
.7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和改进。效果不大或者起不到培训目的的要改进,以保证达到培训的目的。同时对培训和检测过程要有相应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询。比如对操作规程的培训,可通过试卷考试,看看员工掌握情况,并根据考试结果不断改进培训方法,进一步使员工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做好培训记录,主要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讲人员以及参加人员(可以做成签到表),或者这些内容均已表格形式完成,有培训记录。
建立培训档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个从业人员建立培训档案。
第5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6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及培训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一个企业都有它的机构设置,都应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本企业的情况及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行,使企业的管理井井有条。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以公司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以工会领导的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3、以公司技术经理,公司质安科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计划保证体系。
4、以工程队直接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安全检查保证体系。
5、以班组长底层对施工职工直接进行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安全教育及培训
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首先在公司经理杨中芬的主持下,对全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着重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别人、保护自己的人生观。通过学习,同样提高了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
通过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反对违章指挥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全体职工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在施工生产中流中程方法,施工生产(中)现场的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同时了解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动力照明、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安全知识,了解在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知识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教育。每个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其中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法制教育
本公司的广大干部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纪律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章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5、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到本单位的工人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知识教育,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
6、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本单位对特殊作业人员,按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对特殊工种进行管理,严格把关,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第7篇 船舶企业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我局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需求量,以及工作发展情况,积极向各单位征求培训意见;
第三条建立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我局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纳入储备库;
第四条进入局船舶安全检查员储备库的人员,局将按人事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参加交通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组织的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学习,以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五条已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的安检员,应按照局有关安排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再培训和实习锻炼,以便取得高一级别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意见,配合局办人教部门做好培训计划、方案的制订准备工作,并于每年十二月份完成翌年培训计划;
第七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以及各单位应在局、处(站)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学习,以便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防护意识和自身保护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分公司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培训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
第二条:对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卡并进行考试(试卷存档),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
1、分公司教育内容:由综合科组织,施技科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内容: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内容:由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与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架子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的不准上岗。
第五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有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安全处对各级领导干部(经理、主管经理、分公司经理、分公司主管经理、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安全员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文件及公司安全技术规定(程)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七条: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并存档。
第八条:项目经理、工长、施工员、对所属职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或十天),存档。
第九条:施工班组由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填班组活动记录)
第十条: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第9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车间)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施工单位内部也要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第10篇 _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第11篇 非高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及安全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2.公司级教育培训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4学时。
3.车间级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8学时。
4.班组级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5.《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跟随员工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直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完毕并全部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上岗,如多次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入职。三级教育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全员安全培训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至少对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其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等,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
4. 换岗、复工安全培训。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临时变换工种或调换部门或到其他岗位帮忙的,调入班组应做好班组级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5.职业健康培训。安全技术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等,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学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6.其他员工的安全培训。公司必须对公司职工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学时不少于8学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期参加复审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取证及复审等工作;安全技术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及知识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如电教、展览、安全月、安全周、竞赛活动等,对全体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危险因素识别、事故防范措施等经常性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班组每天在召开班前班后会议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其内容为:“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从业人员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五)其他内容
1、各部门管理人员、员工和各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技术部门举行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均按正常出勤计算,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一)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是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销毁工作。
(二)安全培训台帐内容与要求
1、 花名册:企业职工花名册(必须有职工岗位工种信息)。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台账,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人员姓名、岗位工种、证书编号、领证时间及复审记录等项目。
4、 全员安全培训台帐(包括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员工转岗、轮岗培训、四新培训、每年相关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包括人员姓名、工作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等项目。
5、安全培训台帐由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按年度存入安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与要求
1.公司安全培训档案应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1)上级有关安全培训文件、规定;
(2)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规章制度、文件、规定、计划、总结;
(3)本单位有关安全培训会议、安全培训检查记录等原始资料;
(4)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和记录;
(5)从业人员特证上岗相关资料;
(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2.安全培训必须如实记录,记录内容为: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
3.安全培训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归档,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通知;
(2)培训教学大纲;
(3)培训人员签到表;
(4)培训人员考试卷;
(5)培训人员成绩单;
(6)培训效果评价表;
(7)其他应当归档的内容。
4.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5.档案保管人员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6.档案的使用。凡需要查询培训记录的,应征得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查阅人不准抽取或涂改档案,档案资料未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带离培训档案的保存地点或进行复制。查阅人员需要复制档案时,须提供批准证明。
7.对离职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档案保管部门组织销毁处理。
8.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干部职工培训档案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并填写干部职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五、安全经费投入
公司每年按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年度培训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投入情况进行整理记录, 形成相关台账,保证培训经费的投入使用。
六、奖惩
对各级安全考试不各格的员工要进行再培训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其它各种教育培训中不合格,不参加,不积极配合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公司安全部门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训前是否有安排,参加是否有签到,培训是否有记录,训后是否有考试。
第12篇 施工企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普及安全常识,使“预防为止,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人心,保证公司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的方式、方法和内容
根据培训的内容、对象和达到的目的,拟采取:
以会代训的方式。一是公司利用每月两次的例会时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解决的同时,对项目经理部经理、主任工程师、有重点的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二是利用岗位技能培训的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保证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对新入公司的员工,利用岗前培训的机会,进行安全知识、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是对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采取送出去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安排上岗;五是对劳务队员工,针对施工生产任务和特点,采取上工前,收工后,随机培训教育,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培训时间
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课时;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对公司员工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60课时。
三、培训经费
为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公司专门从生产收益中提取安全生产和培训基金,用于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员工的培训,实行专款专用。
四、培训效果及考核
除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需由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外,其余员工根据学习内容和掌握熟悉程度,采取全员考核、知识竞赛、抽查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以了解和掌握培训效果。
五、奖惩
对积极参加生产安全培训并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视其情况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优先评选为先进员工。
对不愿参加生产安全培训或经多次考核,未达到上岗要求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实行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对不参加或不重视和不愿参加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员工,实行一票否决制,终止其劳动关系。
附表1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考核对象
总数
参加考核人数
考核情况
备注
合格数
不合格数
管理人员
46
46
46
0
作业人员
67
67
67
0
第13篇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制度
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业教训教育。其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新聘用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和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2. 各岗位新聘人员要经过现场学习、培训,并经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 新聘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操作等培训步骤。
2)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1)在岗生产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公司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一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操作方式的跟班学习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的次数不少于两次/年,并且在学习完成后即进行考试,对不合格者进行补考及重新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气体事故现场急救、紧急救护、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方法。
5. 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新任命的生产部领导,应经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设备故障和严重未遂事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当事人应停工进行安全教育。
7. 对于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8. 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9. 在采用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前,要按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10、安全职责
①各级领导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总的领导责任。贯彻国家、行业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级、各职能部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总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措施负直接责任。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审查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技术教育;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施工队队长: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在组织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坚决制止;在施工中认真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并
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纪律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及时上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落实。
工 长: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教育并带领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每天上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成员思想或身体状态反常,采取相应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②企业职工安全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企业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点去做。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系好安全带。
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不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各种电动机械设备,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③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技术部门: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设计措施;对于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机械电力部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早检查、早预防、
机械不带病作业,汽车不“三超”;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材料部门:保证安全生产用材料、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的质量要求。
劳资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调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督促基层做好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14篇 z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 职责
㈠ 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 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 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 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 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第15篇 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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