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健康宣传培训制度是提升员工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健康知识讲座:定期邀请医疗专家或健康顾问,为员工讲解疾病预防、营养饮食、心理健康等相关知识。
2. 健身活动推广: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如瑜伽、跑步俱乐部,鼓励员工参与,提高身体素质。
3. 健康工作环境:优化办公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有利于身心健康,例如提供站立办公桌、眼保健操时间等。
4. 健康资源提供:提供健康资讯平台,如内部健康手册、在线健康咨询等,便于员工随时获取信息。
5. 健康行为激励:设立健康目标,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健康活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健康宣传培训制度的核心在于将健康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具体实施时需关注以下要点:
- 定制化:根据员工年龄、性别、职业特点,设计针对性的健康课程和活动。 - 持续性:培训不应是一次性的,而应形成持续性的健康教育体系,定期更新内容,保持员工的关注度。 - 参与度:鼓励全员参与,不仅限于管理层,每个员工都是健康宣传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 实效性:定期评估培训效果,收集反馈,及时调整策略,确保活动能真正改善员工健康状况。
建立健康宣传培训制度对企业及员工具有深远影响:
1. 提升员工满意度:关注员工健康,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助于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2. 减少病假和医疗费用:通过预防措施,降低员工因健康问题导致的病假,减少企业的医疗开支。
3. 塑造积极的企业形象:一个注重员工健康的公司,更容易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
4. 创造高效工作环境:健康的员工更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
健康宣传培训制度是企业投资于人力资源的重要方式,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福祉,也是企业长期发展和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第1篇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1、为了增强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职业健康防护能力,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2、培训中心负责职业健康培训组织工作,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并配合职教中心实施。
3、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分为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公司级(一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培训中心负责,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实施;车间级(二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负责实施;班组级(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5、外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业务相关单位负责进行。
6、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安环处负责监督二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执行情况,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监督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
7、凡与厂构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要进行职业健康的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7.1特种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联系政府管理部门进行专业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发证;
7.2工人在操作新设备时要由生产设备部门进行工艺设备安全教育并考核;
7.3工人在复工时的教育由所在车间进行并考核,调岗工人的教育由新车间进行并考核;
7.4中层干部、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进行并考核;
7.5员工日常教育由车间、班组进行考核;
7.6外用工的教育由业务相关单位进行并考核。
8、各级或各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要按照有关内容进行教育并符合要求:
8.1一级教育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1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等知识,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车间;
8.2二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制度、事故案例、防尘防毒、安全注意事项等并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8.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经教育合格方可上岗。
9、厂内调动及脱岗1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二级和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第2篇 石油销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职责和权限
(一)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二)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库站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四)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第四条工作内容
(一)培训计划:公司根据各自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五条培训内容
(一)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二)职业危害基本知识;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六条培训形式
(一)内部教育培训
1、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2、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3、转换岗位培训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4、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二)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七条培训效果评定
(一)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在岗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培训记录
公司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监督实施;
2.2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3、工作内容
3.1培训计划:班组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主管领导申报培训需求。主管领导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3.4.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3.4.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培训效果评定
4.1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在岗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3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人员按4.2条款实施。
5.记录
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第4篇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分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⑥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4个月后,才能单独作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爆破、卷扬、通风、尾矿、水泵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安全科、安全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第5篇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分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⑥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4个月后,才能单独作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爆破、卷扬、通风、尾矿、水泵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安全科、安全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第6篇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监督实施;
2.2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3、工作内容
3.1培训计划:班组根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主管领导申报培训需求。主管领导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 (2)外部委托培训
3.4.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公司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3.4.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培训效果评定
4.1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在岗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3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的人员按4.2条款实施。
5.记录
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第7篇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铁矿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铁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铁矿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 新员工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铁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铁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 果;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铁矿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5、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矿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6、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铁矿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矿长的批准后实施。
五、每年按铁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铁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第8篇 水泥厂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水泥公司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
2、新职工进企业,必须先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3、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4、结合事故案例开展职业卫生教育。
5、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员必须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6 、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9、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9篇 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安全文化和产品工艺特点,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提升,有效保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岗位,覆盖企业的所有员工及临时务工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实习人员)、外来承包商等。
三.职责和分工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安全和职业卫生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班组负责对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职业病危害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四.宣传教育管理及要求
1.入职教育:新员工入职均须经过企业、部门和岗位的三级教育。
1.1公司级培训由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和生产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意识、企业特点、规章制度,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1.2部门级培训由各部门具体实施,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事故教训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1.3岗位培训由班组长负责,主要针对从事岗位操作的注意事项,具体的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及安全防范设施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岗位责任制、班组安全和防护管理有关规定、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日常培训工作
2.1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日常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课时符合规定;
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投产前要按照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规范要求,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2.3员工岗位调整和设备大修、检修后须进行专项的安全和防护培训;
2.4利用视频、内部报刊、例会、公示栏、标志牌标识和宣传标语及网络等形式进行长期的安全操作和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的普及宣传。
3. 特殊工种培训: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 按期参加管理部门的外部培训。
五、培训效果验证
1.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培训结束必须进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的新员工,不得转正;
2.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3.不能完成培训课时和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相关制度与记录
1.相关制度:略
2.相关记录
《年度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第10篇 安全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安全文化和产品工艺特点,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提升,有效保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岗位,覆盖企业的所有员工及临时务工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实习人员)、外来承包商等。
三.职责和分工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安全和职业卫生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班组负责对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职业病危害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四.宣传教育管理及要求
1.入职教育:新员工入职均须经过企业、部门和岗位的三级教育。
1.1公司级培训由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和生产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意识、企业特点、规章制度,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1.2部门级培训由各部门具体实施,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事故教训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1.3岗位培训由班组长负责,主要针对从事岗位操作的注意事项,具体的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及安全防范设施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岗位责任制、班组安全和防护管理有关规定、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日常培训工作
2.1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日常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课时符合规定;
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投产前要按照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规范要求,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2.3员工岗位调整和设备大修、检修后须进行专项的安全和防护培训;
2.4利用视频、内部报刊、例会、公示栏、标志牌标识和宣传标语及网络等形式进行长期的安全操作和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的普及宣传。
3. 特殊工种培训: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 按期参加管理部门的外部培训。
五、培训效果验证
1.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培训结束必须进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的新员工,不得转正;
2.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3.不能完成培训课时和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相关制度与记录
1.相关制度:略
2.相关记录
《年度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第11篇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规范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2、范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与安监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6)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4个月后,才能单独作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第12篇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编制要点范例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2)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4)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5)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6)确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2、范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健康宣传
1、企业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四、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危害事故案例。
(二) 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由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企业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1)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3)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1)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2)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3)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4)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5)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一般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企业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子及考分花名册。
2)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企业每年必须对在员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子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4)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课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
五、培训时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
六、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
1、三级安全教育卡;
2、员工的安全试卷;
3、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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