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培训制度是企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岗位技能培训:针对各个工程岗位,提供专业技能的培训,如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质量控制等。
2. 安全教育:强调安全生产意识,教授预防和应对事故的措施。
3. 法规知识培训:涵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4. 团队协作训练:提升团队沟通和协调能力,促进项目进度。
5. 项目管理课程:介绍项目规划、执行和控制的方法。
1. 岗位技能培训: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使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所需技能,如cad绘图、混凝土配比计算等。
2.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演练,讲解应急预案,强化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
3. 法规知识培训:解读最新的建筑法规,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4. 团队协作训练:通过团队建设活动,提高员工间的信任度和协作效率。
5. 项目管理课程:教授项目管理工具的使用,如gantt图、风险管理,以提升项目整体效率。
工程项目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专业培训,员工能更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减少错误和延误。
2. 保障安全:强化安全教育可以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保证质量:法规知识和质量管理培训有助于确保工程符合标准,提高客户满意度。
4. 促进团队凝聚力:良好的团队协作能提升项目执行速度,解决复杂问题。
5. 适应变化:随着行业和技术的发展,持续的培训制度帮助企业适应新环境,保持竞争力。
完善的工程项目培训制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它不仅培养了专业人才,也塑造了高效、安全、合规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第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授权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员工即是保护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者。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员工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对各类人员,包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在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所从事工作岗位规定的素质要求,进而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1、安全培训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将根据工程进展、劳动力需求以及施工作业特点和职工入场情况,有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分析。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获得授权进入现场作业。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综合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有效性评估等工作。
综合部负责根据各班组提交的培训需求,汇总后编制项目部90天滚动培训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质保部、安全部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协助、监督、检查。
2、安全培训计划
项目部各部门结合施工作业计划以及本班组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提出职工安全培训需求,报综合部汇总。
各单位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审培训、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治安保卫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计划。
综合部劳资培训组负责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季、月培训计划,经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3、培训对象及培训意识和能力要求
所有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先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其意识和能力达到要求后,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安排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但其入场前同样需接受相关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考核,经考核合格全,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同时要求其持证上岗操作。
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综合部、技术部以及安全部必须协同,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安全环保培训,必要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其上岗操作。
对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有影响的关键性岗位的管理或施工人员(如质保、质检、施工人员、安全监督检查、治安保卫、应急救援、消防保卫、材料设备管理、仓库管理、食堂餐饮人员、卫生所医务人员等)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同时每年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临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需重新上岗时,要重新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职工离岗六个月以上者需重新上岗时,需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考核。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复训。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环保教育。
4、内部培训
在项目部范围内组织培训班,聘请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业主以及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的专家、有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开展的各种施工安全、劳动防护、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教师的聘用: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协商选聘。并填写《职工培训教师登记表》(见附五)。
教材的选定:由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负责选购。
4.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由综合部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审验换证名册》,综合部负责到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换证工作。
4.2 培训资料、证件管理
综合部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存盘工作。
对经过培训合格后所取得的培训合格证原件,由综合部统一登记、保存、复印,其复印件交本人使用。
5、劳务工的管理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对劳务工进行管理,负责对相关劳务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入场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部人劳部、工程部要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全过各有针对性的控制,使其按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业主的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作业。如有违反,按合同/协议书规定进行处理;
劳务工享有与公司员工同等的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的权利,并应按合同、协议书要求创造条件,采取措施,使劳务工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5.1在对劳务工的安全管理中应确保以下各方面:
不使用童工,保障妇女的劳动保护权益;
劳务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克扣、拖延;
劳务工的工作时间合理,不超量加班,以免因疲劳过度而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劳务工的工作与基本素质相适应,并对其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劳务工的劳动保护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劳务工提供卫生、整洁的生活、文化设施条件;
劳务工享受本公司员工的现场医务急救服务;
劳务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第3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有新入场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专职人员以及职工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1)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①公司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全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及急救措施。
②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情况、特点和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措施、制度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③班组级教育:由施工作业队安全人员或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新工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达到规定时间,并组织考试,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的内容为: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每周一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6)在冬雨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要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
(7)特殊情况安全教育:在工程出现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必须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机械损伤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第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授权管理制度怎么写
工程项目部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员工即是保护的对象,又是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者。
在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员工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通过对各类人员,包括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在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文明施工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确保每一名员工都能达到所从事工作岗位规定的素质要求,进而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1、安全培训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将根据工程进展、劳动力需求以及施工作业特点和职工入场情况,有计划,有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分析。
只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获得授权进入现场作业。
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实施,综合部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培训有效性评估等工作。
综合部负责根据各班组提交的培训需求,汇总后编制项目部90天滚动培训计划,审核和组织实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质保部、安全部负责对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协助、监督、检查。
2、安全培训计划项目部各部门结合施工作业计划以及本班组的人员结构等实际情况,提出职工安全培训需求,报综合部汇总。
各单位提供的培训计划包括对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审培训、应急救援人员、义务消防队员、治安保卫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计划。
综合部劳资培训组负责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培训需求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季、月培训计划,经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3、培训对象及培训意识和能力要求所有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先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其意识和能力达到要求后,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安排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地方劳动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但其入场前同样需接受相关入场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考核,经考核合格全,方可为其办理准入证,同时要求其持证上岗操作。
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综合部、技术部以及安全部必须协同,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能、安全环保培训,必要时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其上岗操作。
对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有影响的关键性岗位的管理或施工人员(如质保、质检、施工人员、安全监督检查、治安保卫、应急救援、消防保卫、材料设备管理、仓库管理、食堂餐饮人员、卫生所医务人员等)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同时每年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
临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需重新上岗时,要重新进行岗位(班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职工离岗六个月以上者需重新上岗时,需重新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考核。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定期进行复训。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经理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环保教育。
4、内部培训在项目部范围内组织培训班,聘请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业主以及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的专家、有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开展的各种施工安全、劳动防护、治安保卫、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教师的聘用: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由综合部与相关部门协商选聘。
并填写《职工培训教师登记表》(见附五)。
教材的选定:由综合部根据培训计划,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负责选购。
4.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由综合部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审验换证名册》,综合部负责到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换证工作。
4.2 培训资料、证件管理综合部负责培训资料的整理、存盘工作。
对经过培训合格后所取得的培训合格证原件,由综合部统一登记、保存、复印,其复印件交本人使用。
5、劳务工的管理项目部综合部负责对劳务工进行管理,负责对相关劳务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入场培训教育,并做好记录;
项目经理部人劳部、工程部要对劳务工的施工安全管理进行全过各有针对性的控制,使其按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业主的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作业。
如有违反,按合同/协议书规定进行处理;
劳务工享有与公司员工同等的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的权利,并应按合同、协议书要求创造条件,采取措施,使劳务工减少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5.1在对劳务工的安全管理中应确保以下各方面:不使用童工,保障妇女的劳动保护权益;
劳务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克扣、拖延;
劳务工的工作时间合理,不超量加班,以免因疲劳过度而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劳务工的工作与基本素质相适应,并对其做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劳务工的劳动保护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劳务工提供卫生、整洁的生活、文化设施条件;
劳务工享受本公司员工的现场医务急救服务;
劳务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8)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八)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积极参加公司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七)
一、三级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应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履行签字手续。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处负责,项目部教育由项目经理与安全员负责,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与兼职安全员负责。
(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a.公司级: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当前安全生产情况,易发生事故案例及预防等。
b.项目部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交底,在建施工工程情况及必须遵守的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用途及防火、放中毒(含煤气中毒)等知识
c.班组教育:本班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具设备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对建筑施工的架子工、机械工、起重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电工、电气焊工等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市劳动部门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教育
(1)在施工全过程中应经常采取板报、标语、漫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如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脚手架、吊篮使用,防尘、防毒、防电光伤眼知识,安全法制教育等等。
(3)组织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可利用班前班后进行教育。
(4)纠正违章教育,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教育,并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
四、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施工任务情况下的安全教育。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
一、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协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二、公司级和工程项目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由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统一命题、阅卷、建档。
三、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教育。
五、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应对其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六、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七、工程项目经理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有关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岗位培训制度(6)
工程项目部岗位培训制度6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项目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项目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
六、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安全人员参加协助。
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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