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涵盖了一系列针对特种设备操作、维护和管理的教育训练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初始培训:新入职员工或转岗员工必须接受特种设备的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2. 定期复训:针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技能提升和安全意识更新的培训。
3. 实操演练:模拟真实环境下的操作练习,确保员工能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4. 应急预案:教育员工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5. 法规标准:及时传达和学习最新的特种设备法规和行业标准。
这些培训内容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具体内容包括:
1. 设备知识:了解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性能,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
2. 安全规定:掌握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理解违章操作的危害。
3. 维护保养:学习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方法,预防设备故障。
4. 应急处理:学习如何在设备故障或事故中迅速、正确地采取应急措施。
5.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过去的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和危机处理能力。
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保障安全:有效的培训能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
2. 提升效率:熟悉设备操作的员工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停机时间。
3. 遵守法规:企业需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避免法律风险。
4. 培养团队:统一的培训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增强团队协作和应急响应能力。
5. 企业形象:重视员工安全的企业,往往能赢得更好的社会声誉和员工忠诚度。
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石。
第1篇 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企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术知识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主要包括:a.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b.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c.生产、使用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d.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e.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f.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办法等。
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包括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知识教育,以及在特种设备使用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发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识教育。
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能培训教育。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3.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的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起着较大的作用。
第2篇 特种设备采购和安装制度
1、购置特种设备时,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特种设备的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应由质监部门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设备。必要时,也可向质监部门进行咨询,在其指导下选择适当的厂家。
3、 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制造和使用自制的特种设备,也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4、购置特种设备时,设备能耗效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
5、特种设备购置后,应按要求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安装申报备案手续,选择经质监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并报有资质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现场安装监检申请对特种设备安装全过程进行现场监检。
6、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安装监检合格报告和特种设备相关质量技术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4篇 氨液制冷系统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 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第5篇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制度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本科室领导、设备科和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技术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院领导、设备科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实施。
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设备科负责保存。
第6篇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3、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存档。
5、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全质量管理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全质量管理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7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8篇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制度
一.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两种。
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设备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技术科、设备科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2.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隐患后,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设备科。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科。
3.设备科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制度进行考核。
审核: 批准:
2017/9/23
第9篇 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行使用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2、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指派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分类逐台负责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该工作的经验。
6、每年组织一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10篇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 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第11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12篇 生物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13篇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对特种设备的调试能够符合设备的设计性能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二、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的标志超过有效期限或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四、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定期检查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验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配合使用单位制定:(1)各相关人员的职责。(2)操作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定期报检制度。(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养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五、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重点部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六、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七、定期培训特种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须去的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八、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报废处理,并报注册登记机构。
九、使用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第14篇 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
2.1职责
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2.1.2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2.1.3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2.1.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2.4特种设备管理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归档,档案室负责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2.5特种设备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
2.7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3记录管理
3.1管理职责
3.1.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3.1.2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记录的格式设计;使用部门本部门负责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第15篇 特种设备工作培训教育制度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八. 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九.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十.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十一.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理。
审核: 批准: 2022/9/23
第16篇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能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作用,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质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准确、迅速地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职责。
麻涌预制场施工处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逐级考核”的管理模式。相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调动各级管理(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及时和正确的履行其职责,确保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一)机材办公室为施工处特种(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或上级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状态管理,对各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督促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的“点(巡)检”、“润滑”以及“计划维修”等工作,有权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违章处罚单,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配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和操作证的办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二)、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及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
1、认真贯彻项目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使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明确单台设备管理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职责,使用前与操作人员相互确认,搞好计划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对管理责任人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4、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人员并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及维护保养定检部门,对维护保养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及检测,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准作业。
7、对经常性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单位及管理责任人应认真分析,制定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杜绝故障发生。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要会同项目部机材部、质安部等做好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有权对设备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项目部执行。
9、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工作。
(三)、维护保养人员的职责
1、搞好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和定期维护工作配合操作人员检查和维修好设备。
2、建立单台设备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绘制润滑图表,定期加油和清洗换油,保证设备良好的润滑。
3、对有轴和孔配合的部位以及有摩擦面的机械部分,每周要进行一次润滑。对没有注油点转动部位,应用稀油壶点注各转动缝隙中,以减少机械的摩擦和锈蚀,润滑时必须全车停电(电动润滑系统除外),悬挂标示牌。
4、定期检查(见附表二、三、四),及时修复或更换严重磨损的零件(含钢丝绳等)。
5、对损坏的特种设备需进行焊接作业及大、中修时,必须报项目部机材部,项目部总经理经理批准后实施,严禁私自焊接、维修设备。
(四)、操作人员的职责:
1、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后方可操作。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总公司、项目部和施工处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3、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使用单位负责人报告,危及安全的,要停止工作。
第17篇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8篇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1、国家规定: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矿)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
2、严格执行2003年2月19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翔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物种设备,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安全负责;
5、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管理制度;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请取得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改造资格的单位来进行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与改造;
8、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而再次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9、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10、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查制度,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11、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12、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13、公司机动车使用应结合本公司生产或施工现场的实际隋况,按照国家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19篇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迅速向安全质量管理部和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领导、安质部、物资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的大小,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以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8.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保存。
第20篇 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经理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 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 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 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操作者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 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 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 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 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
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检查吊具的功能。
(7)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 装卸箱操作
¨1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
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
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 。
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
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
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 都处于 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 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
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 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
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 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
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1.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3.
1.2.1 、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3.
1.2.2 、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驾驶员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1.2.3 只能将安全框放到2米以下后,叉车才能移动3.2、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3.3、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
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 4、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3.5、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3.6、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3.7、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
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3.8、在斜道上行驶时,
3.8.1 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驶,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8.2 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驶, 需要货叉向前行驶上坡, 倒退行驶下坡。
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3.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
4.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
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
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5、停车
5.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
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维护
7.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7.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
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7.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8.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8.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三、常规检查制度
1.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2. 本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叉车,特种作业员包括叉车司机、电工等。
3. 对上述设备要每日开班前进行常规检查。
主要检查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
应该注油部位是否注油。
并有检查记录着重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4.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操作者当日的身体状况,操作者班前是否饮酒,对饮酒者拒绝上班生产。
5.要经常组织巡视检查危险因素,对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和改进,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主管经理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四、维修保养制度
1.每班前按设备保养规定检查,向注油部位注油。
2. 每周末对刹车、转向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3. 对车辆的关键部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并做载负荷试车。
4.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二年一次报验总检。
五、定期报检制度
对我企业的正面吊、tcm3.吨、5吨、7吨叉车要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
1.正面吊、叉车日常运行中发生一般异常要向工程机械部报告,通知专业检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2. 车辆每半年要由专业队伍进行一次中修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修理,做好中修记录并存入技术档案。
3. 每二年进行一次车辆大修检测维护,做好记录存入档案,并报安监局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六、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本专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器技工,正面吊司机,叉车司机。
2.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特种作业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培训和每四年进行一次换证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考试合格后再由公司报销,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视为违章作业,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本企业作业危险源主要有电器操作,叉车操作。
2. 要对以上危险源制定专项的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进行现场操作监督。
3. 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保护救援,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到医护人员救助。
4.建立紧急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工程机械部主管
成员:安全员 班组长
5.建立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战演习。
八、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特种作业设备叉车建立设备档案管理。
(二)对叉车工,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
(三)特种作业技术档案管理内容包括:
1.新购买进厂的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建立新的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
2. 每次大中修的检修记录及技术性能鉴定材料存入技术档案。
3. 出现大的设备事故检修鉴定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试,升级发证的相关记载记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四)技术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一般情况下专业管理人员不要频繁更换,要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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