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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有哪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计划制定: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2. 员工参与:确保所有员工都参与相应的安全培训,包括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

3. 培训实施:组织专业讲师进行教学,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教材与资源:提供符合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安全教育教材和参考资料。

5. 考核评估:通过考试、实操演练等方式对员工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

6. 记录管理:保存培训记录,以便于追踪和审核。

主要内容

1. 安全知识教育: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应急处理训练:模拟事故场景,进行应急响应和自救互救的演练。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员工识别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学习如何预防和控制风险。

4. 安全文化培养:强调安全意识,营造全员关注安全的企业氛围。

5. 不定期复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复习和更新,确保知识的时效性。

6. 考核反馈与改进:针对考核结果,对培训效果进行分析,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重要性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员工素质:通过系统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预防事故:有效识别和控制危险源,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法规合规:满足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责任。

4. 提高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记录能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

5. 保障员工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对员工最基本的责任体现。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的实施,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对每一位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与承诺。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我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省交通厅、市交委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一、二、三责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市交委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定期组织轮训,轮训不合格者,调离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三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和优质服务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72小时的脱产培训时间。

第五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板报、标语、挂图等,在 “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119”宣传日、“春运”和重大节日期间,在公司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知识。

第二节、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法规、法律意识、敬业精神的教育。

二、坚持常年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习及安全知识竞赛。严格安全学习考核制度。对未按时参加学习及安全培训的人员,要组织补课,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驾驶车辆。

三、配合全国和地区性的安全活动开展,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教育、普及和提高职工的遵章守法自觉性。

四、公司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员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综合考试。

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人员职业教育培训。邀请交警、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授课,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共培训3-5期,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车驾驶,不合格者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节、新进驾驶员聘用及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川交路运[2004]45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新进驾驶员聘用制度和培训制度。

一、对新进驾驶员及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敬业精神、驾驶员资质、技术状况、家庭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驾驶员在聘入前因各种原因中断客运驾驶工作1-3月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1个月;中断3-6个月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2个月;中断6个月以上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3个月。期满经考试合格后解除适应性监护驾驶。

三、坚持常年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学习及安全知识竞赛,有针对性的又有季节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公司对新进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员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综合考试。

五、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新增驾驶员跟车进行路考,并填好记录。

六、公司严格对新进驾驶员资格审查(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原单位安全驾驶证明、驾驶证所在核发地车管所基本信息情况表)进行登记存入单车档案。

第2篇 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使参与本项目建设施工所有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相关人员获得必须的技能,满足岗位规定要求,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便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行更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施工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工程创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根据华达公司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范围:

1、新进职工上岗前培训;

2、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操作员、特殊工种、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试验员、内业资料人员等专业培训;

3、安全与环境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法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由项目总工按分部分项施工内容编制教育培训资料,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再由项目总工负责具体进行安排培训学习。为便于集中管理,一般情况下教育培训与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2、实施培训时,各部室应密切配合,确保培训人员和时间的落实,以利培训顺利进行。

3、各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由经理办档案管理人员将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保存。

4、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制度落实

1、积极参与各级业主及华达公司为规范工程管理而组织策划的教育培训活动;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和设施。

2、项目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生产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施工员、劳务分包队伍一线人员的施工技术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组长负责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

3、参加工程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参与我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我项目施工现场前,必须无条件接受我项目部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活动,具备本岗位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新进人员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作业场所危险源识别、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7、 教育培训活动应充分结合本项目施工的需求,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并尽可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其组织的分层次、成系统的培训,是施工作业人员生产教育培训的主渠道。

8、工程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旦在我合同段区域内发现未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而违规操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除对队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劳务队伍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责令其即刻将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清退出场。

9、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扣分制管理:

(1)不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具进入作业场所的,每次扣2分;

(2)饮酒后上岗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行为的,每次扣3分;

(3)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每次扣5分;

(4)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扣10分;

(5)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直接造成事故的,扣10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 凡扣分达到10分的,取消其上岗作业资格。该人员必须重新参加相关教育培训,重新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3篇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4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煤气工段安全教育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

1、凡分配本工段的新工人或外单位调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工段、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2、厂内调换工种,各种原因离岗6个月以上复工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新工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质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四、教育时间:

煤气特种岗位,工段教育24课时,班组32课时。

五、教育内容:

本工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煤气专业知识等,经教育培训,工段班组试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5篇 公司安全生产检教育培训制度

一、岗前培训制度

作业人员除受过专业培训外,在从事该工种作前,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即入职培训、班组培训、岗位培训),掌握岗位工作职责。可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培训和学习,经考核评审被认定可独立操作后方能上岗。三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入职培训:公司基本概况、管理体系方法、工种岗位职责、安全教育要求、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规范等。

2、班组培训:班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要求、岗位考核标准。

3、岗位培训:各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测规程、安全作业守则、岗位工作流程。

二、操作工培训教育三个环节

1、理论学习:设备结构、线路,工作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等。

2、跟班学习:新进员工应根据部门安排,随同班组实践,参加烫台及锅炉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实习,增强对管理设备性能的认识,以便独立作业。

3、考核:设备专业公司应对操作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在职岗位培训及应知应会考核,作为员工晋级依据。

第6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7篇 _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各项目队设专职安全员,各工区设兼职安全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附1: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 认真实施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目标、规划及规定。

③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④ 督促项目的各项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⑤ 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

⑥ 主持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结案。

⑦ 定期对职工(含劳务工、分包队工人),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⑧ 改善作业环境,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⑨ 对选用的劳务工、分包队要检查资质情况及安全素质情况,把好人员进场关。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强制停工整顿。

③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安装的电器、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检查验收。

④ 发生事故时作好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

⑤ 认真执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方针和措施。

3.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技术工作负责。

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 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可操作性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④ 负责项目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⑤ 参加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4.项目安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办法等,制订控制安全生产的措施及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② 负责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

③ 组织该工程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④ 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建立该项目各类安全台帐、记录等。

⑤ 参加工程设计图纸的会审。

⑥ 及时上报该工程项目安全月、季、年报表。

5.项目施工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② 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合理组织生产,建立文明施工秩序。

③ 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6.项目机械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及时维修机械设备,防止野蛮使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② 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开展评比竞赛活动。

③ 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④ 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③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 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任务。

⑤ 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8.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②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③ 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隐患的建议。

④ 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⑤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上报。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教育

(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和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

(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针对当时施工项目,结合有关规范、规程,上好安全技术课。

(3)对特殊工种,如起重、电焊、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安全生产教育须持之以恒,工地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5)班组长在每天点名分工时,必须对所派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工作由安全质量部部长亲自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第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但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随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4)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机操人员必须经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允许操作。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5)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做到现场有工人就有安全人员值班。

(6)所有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用电焊,均需要有安全监督人员在场,严防火灾,各施工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必须结合集体操作,有针对性。

(8)建立安全监督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班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有权将违章行为越级上报。

(9)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学习和熟悉掌握当地文明优质施工手册,严格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管理。

第9篇 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 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

第10篇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第11篇 某某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乡小学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单位、经营场所,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的伤亡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 培训时间:从业人员上岗前。

二、 培训对象:全体从业人员。

三、 责任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四、 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 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3)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维护方法;

(4) 熟知本场所各重点部位及其岗位职责;

(5)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 参加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演习、演练;

(7) 其他与岗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五、 考核: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六、 要求: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纪录至少保存2年。

第13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内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佛山三水金鹰无机材料有限公司

二零壹壹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14篇 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15篇 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技能(技术)和安全法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施工概况;施工工艺流程和方法;工程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沟槽、基坑等作业安全知识;消防、保卫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知识等。

1.3安全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工程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预防事故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实际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汲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1.4安全法制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项目正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设备、质量、技术等负责人,必须经过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上岗。

2.2工程项目的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年审,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3外包工程(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也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质证书。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承包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考试;并记录备案。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其所在单位每年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5新员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教育考核,并记录备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3.1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实习及代培人员)必须经行处、队、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逐级考核合格后,将教育卡片存档。同时还应坚持跟踪进行实践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3.1.1施工处负责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教育。主要内容有: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1.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法制观念。

3.1.1.3本单位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概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1.1.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1.1.5其他安全教育。

3.1.2施工队结合工程项目负责进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其主要内容:

3.1.2.1本队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技术技能知识。

3.1.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1.2.3施工机械、电器等设备,沟槽、放坡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1.2.4防火、防汛、防雷电、防滑坡、防坍塌等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

3.1.2.5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3.1.3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工长(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有:

3.1.3.1本施工区域内及本岗位施工作业特点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1.3.2工段(班组)安全制度要求及纪律等。

3.1.3.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设备)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1.3.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3.1.3.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3.2转场安全教育

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有:

3.2.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3.2.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2.3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及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等。

3.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有:

3.3.1新工作岗位及所在工段(班组)施工和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安全职责。

3.3.2新工作岗位(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用品)的性能和作用及安全使用维护等。

3.3.3新工作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有毒有害)。

3.3.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

3.3.5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正后方可独立作业。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其内容有:

3.4.1目前工作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3.4.2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4.3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内容。

3.5工段(班组)班前安全交底(讲话)

班前安全交底作为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活动之一,各作业工长(班长)于每班开始工作前(包括夜班),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其主要内容有:

3.5.1施工安全生产须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抽考等。

3.5.2当班作业中的危险部位和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5.3上一班作业中遗留的安全问题和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3.5.4在特殊性、季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队长要进行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安全交底。

3.6施工队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组织全体在岗人员进行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安全讲话。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3.6.1上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6.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动态。

3.6.3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个危险部位;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6.4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等。

活动可采取看安全录像、听安全报告、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图片展览、伤员急救示范、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3.7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进入雨期、暑期等季节,由各施工区域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及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3.8节假日(包括施工开工前、施工结束前)安全教育

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思想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9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

施工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9.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9.3更行设备、工具、重要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性材料等。

3.9.4发生伤害、机械等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等。

3.9.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等。

四、考核

4.1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要求。

第16篇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形式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17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4班组长教育

4.4.1培训对象为各部门的班组长

4.4.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4.3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

4.4.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

4.5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5.1转岗人员指经办公室下达了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指令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5.2转岗教育应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5.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5.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6复工人员教育

4.6.1教育对象:

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员工,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6.2复工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复工通知单对复工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6.3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人员安全教育”的部门级、班组级的教育时间、教育的主要内容相同。

4.6.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4.7.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报名申请。

4.7.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5)伤亡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0全员教育

4.10.1全员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80%。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各部门负责实施。

4.10.2全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10.3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图片;(3)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

4.11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4.11.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

4.11.2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以及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其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4.11.3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

4.11.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4.12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12.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4.12.2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部门领导每周一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4.12.3各部门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门领导每月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

第18篇 危险化学品记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19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汽车用品公司

汽用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规律,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四、新进公司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五、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厂部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七、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第20篇 工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

工厂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3)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5、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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