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培训对象:明确哪些员工需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如一线生产人员、食品处理人员、清洁工等。
2. 培训内容:涵盖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场所清洁、食品安全法规、疾病预防等方面。
3. 培训形式:可能包括讲座、在线课程、实践操作指导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
4. 培训频率:定期进行复训,以确保知识的更新和记忆的巩固。
5. 考核评估:设置考核标准,评估员工对卫生知识的掌握程度。
6. 记录管理:保存培训记录,便于追踪员工的学习进度和效果。
1. 员工卫生意识培养:强调个人卫生习惯的重要性,如勤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服等。
2. 卫生操作规程:详细讲解工作场所的清洁标准和消毒程序,确保无污染操作。
3. 法规教育:介绍相关卫生法规,使员工了解违规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4. 应急处理:教授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方法,如食物中毒、传染病爆发等。
5. 实践演练:通过模拟操作,让员工在实践中熟悉和掌握卫生规范。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不仅关乎企业形象,更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安全的基础。良好的卫生习惯可以减少疾病传播,保护员工健康,降低因卫生问题引发的事故风险。此外,合规的操作也有助于避免监管机构的处罚,维护企业的声誉。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都是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不可或缺的一环。
第1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范本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2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按培训计划,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作为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第3篇 膳食中心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膳食中心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时,各食堂要组织员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食堂制定的各项卫生制度,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做到规范操作。
二、食堂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严格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还要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体检培训。
三、聘请有关卫生部门和校医,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知识,以提高员工的卫生安全素质。
四.组织食堂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徐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卫生培训班学习,提高食堂卫生管理水平。
五、坚持每周一次分组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坚持每周五下午卫生安全例会,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进行评比总结,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第4篇 z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5篇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范本
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按培训计划,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并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责任,并延长新员工试用期或在职员工的晋升考核期。
五、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作为员工今后调整岗位、晋升、加薪时参考依据。
第6篇 符山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山符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7篇 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8篇 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9篇 某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第10篇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1篇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 为规范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互派南和服各水平,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3、 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由人事(餐饮)部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4、 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分批时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5、 卫生知识培训对象包括本单位和餐饮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
20、 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6、 卫生知识培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卫生知识。
7、 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做好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考勤和课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8、 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督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的人员应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9、 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督部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法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第12篇 e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医院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为规范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互派南和服各水平,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3、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由人事(餐饮)部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4、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分批时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5、卫生知识培训对象包括本单位和餐饮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6、卫生知识培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和卫生知识。
7、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做好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考勤和课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8、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督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的人员应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9、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督部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法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第13篇 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酒店餐厅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4篇 某职业学院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职业学院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第15篇 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谷阳二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食堂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食堂每学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堂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16篇 华中幼儿园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华中幼儿园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7篇 s市实小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市实小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每周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2、新员工必须学习《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相关卫生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每周五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上级来文或相关卫生知识材料;食品卫生报刊、杂志等。
4、每月组织从业人员谈心得,在操作过程中如何把好卫生关,怎样才能保证学生安全、健康。
5、定期对从业人员检测食品卫生知识,分别进行口答或书面问卷题,并把成绩公布登记。
第18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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