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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有哪些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新员工入职培训:确保每位新加入的员工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 定期安全培训:定期举办安全讲座或研讨会,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实地操作培训:通过模拟或真实环境下的操作训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并实践应急预案,提高团队应对紧急事件的协调和处理能力。

5. 特殊岗位培训:针对高风险或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安全技能培训。

主要内容

这些培训内容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作场所的事故风险。具体包括:

1. 安全法规教育:讲解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员工知法守法。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如何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潜在的危险因素。

3.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指导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应急处置技能:教授火警、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的正确应对方法。

5. 工作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明确各岗位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避免误操作。

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系统培训,员工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2. 提升企业形象:一个重视安全的企业,更能赢得客户和公众的信任。

3. 减少损失:有效培训能降低事故率,减少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4. 促进合规经营:遵守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而遭受的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5. 提高生产效率:安全的工作环境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进而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关乎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将其视为一项持续且至关重要的任务,不断优化和完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瓦斯隧道安全生产技术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管理、培训、装备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定期培训和公派培训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2、安全培训工作应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由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的培训工作。

3、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生产建设单位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换证培训。

4、项目部综合办、安全部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隧道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方可进洞作业。

6、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2篇 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及适应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能部门在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责任,保障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公司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培训工作按行政人事部相关制度执行。

2、职责

2.1、生产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策划、实施和检查工作,审批监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

2.3、质安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部门级和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4、输、配网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和更新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检查项目级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本部门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5、项目监理部:负责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本项目监理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6、行政人事部:配合公司进行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计划中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安全教育培训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3、教育培训形式

3.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或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类。

3.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公司级、部门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三级教育培训。

3.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随到随教的形式,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并进行安规考试。

4、培训要求

4.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监理岗位。

4.2、特种作业监理人员,指架空线路登塔(杆)进行检查验收的登高作业监理人员,必须持高空作业证上岗。

4.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原则上要求根据公司或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和更新,也可指定教材,但均须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方可使用。

4.4、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4.5、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等知识为主。

4.6、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和事故案例剖析等知识为主。

4.7、项目级培训以危险源辨识、现场安全知识、工程特点、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和应急预防措施等知识为主。

5、工作流程

5.1、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向行政人事部报到后,由行政人事部发给其《新进监理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

5.2、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首先由质安部经理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安规考试合格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质安部留存。

5.3、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部门,由部门经理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5.4、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再持登记表至到岗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经授受双方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项目监理部复印留存并将原登记表交质安部备案。

5.5、项目监理部持有签字完整的《新进人员三级教育培训登记表》,新进(或换岗)监理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5.6、新进监理人员和其他新进员工的定期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质安部负责进行体系管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培训授课。

5.7、监理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会议、宣传、演练和阅读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监理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有会议或学习记录。可用《活动记录表》记录。

5.8、全体监理人员的年度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由质安部负责组织进行,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停职学习。

5.9、特种作业监理人员的培训取证由质安部按《监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10、各部门及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试卷、登记表、签到表、会议或学习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存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3篇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4篇 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

一、重点技术工作人员安全教育

液化气分装站被列入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对技工应作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建立个人技术档案。分装站技术工种:电工、电焊工、检验工、槽车司机、机动车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并由公司建立个人技术档案。

安全员、消防员、检修工、机泵工、运行工、电工、充装工、保安等必须先取得有关部门的上岗证书并由单位自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每年进行一次技术、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考核,考核成绩情况列入个人技术档案。

对上述考核不合格者绝不能让其独立上岗,不合格者可予补考,但两次考核均不合格者,则坚决调离工作岗位。

个人技术档案记载成绩作为评奖、调资依据。

二、新工人进站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职工被安排进站区工作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分三级进行:

(1)储配站一级教育(暂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

①液化气基本知识

②详细介绍消防知识和有关器材的使用

③储配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介绍生产情况和特点

⑤劳动及规章制度

(2)基层二级教育,由基层负责辅导

①讲述储配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②介绍各工作岗位的任务

③介绍主要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④讲述技术考核和奖罚制度,考勤制度

(3)班组或师徒三级教育,由班组长或其师傅辅导

①新职工上岗的工作任务

②所担负的技术性内容及其操作规程

③本岗位安全制度及每周、每月应参加非生产任务的活动

④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互相配合的重要性

3、操作人员“三懂”、“四会”内容

操作人员经过学习、培训和实际操作,应在短期内学会“三懂”做到“四会”。

(1)“三懂”内容

①懂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结构(包括消防器材)

②懂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工作原理

③懂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工艺流程,液化气的物理化学特性,安全规范及操作规程

(2)“四会”内容:

①会检查本岗位设备及附件的安全可靠情况,使用它完成生产任务和防火灭火措施

②会设备、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专人负责的由专人保养)和降压、降温等安全工作

③会设备的检测、维修工作

④会依照安全规范,预防事故和紧急处理,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水喷淋等设备

第5篇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队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八、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第6篇 高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淳高高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十一月九日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

2.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平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对该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员工的评比工作,做到同检查、同评比。

5.新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要进行消防培训工作,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知道“四懂”和“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要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引导客人、会疏散逃生。)

7.全体员工需知道学校消防工作的方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反复教育和必要培训演练,保证学生有安全消防意识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比如会使用常见灭火器,会火中逃生等)。

第7篇 市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市级医院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医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以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则是医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的有效途径。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职工

二、总体要求

医院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非常必要、特别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安全教育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做到在社会上、其他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教育;在本院、本科室出现安全事故、事故隐患、事故苗头时及时进行教育;在各上级部门和医院举行重大活动,布置重要工作任务前进行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进行教育;平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势任务及时进行教育。

三、教育内容

(一)法制教育

按照上级和医院安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尤其要抓好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卫生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党办负责)

(二)医疗安全教育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医院医政管理制度汇编》内容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医务部、护理部负责)

(三)行政管理类安全教育

保卫科负责做好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保卫人员的安保技能培训。

后勤保障部负责做好用电、用水、电梯、空调使用以及有效空间作业等后勤类教育培训。

设备科负责做好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教育培训。

计算机管理科负责做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药剂科负责做好特殊用药安全教育培训。

院感科负责做好防范医院感染教育培训。

保健科负责做好传染病知识教育培训。

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做好安全分类医疗垃圾教育培训。

科教科负责做好各类学生及住宿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仓库的,负责做好仓库管理员安全教育培训。

科室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其他没有提到的培训事项请各相关科室自行认真组织。

四、教育方式

(一)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

及时通报社会上和其他单位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结合医院实际进行针对性教育,汲取别人的教训,促进自身的安全。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的事迹要及时宣扬,并予以奖励表彰。

(二)普遍性教育与即时教育、个别教育相结合

利用早会、院周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形式开展普遍性教育,安排布置、总结安全工作任务,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宣教安全工作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即时教育,指出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具体要求;对不安全的具体人、具体事,要找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普遍教育由医院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即时教育由科室即时组织进行,个别教育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教育情况做好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3、医务部、护理部、保卫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院感科、药剂科、检验科、计算机管理科、检验科、科教科等科室要认真做好安全宣教工作。可采取印发安全宣传材料、简报、信息、网络、专栏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安全工作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典型案例剖析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舆论氛围。

五、具体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本部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培训,对全院职工采取分期分批、分层次的集中教育培训。各科室应积极组织参与,力求收到实效。

(二)各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特别是按以上教育形式和总体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例剖析或召开以安全分析为主题的科务会,查找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或隐患,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体员工应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规范作业等方式,增强自觉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习惯。

第8篇 电梯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持证上岗制度

凡从事电梯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属特种行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者》方能从事电梯作业。

二、岗前培训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除受过专业培训外,在从事电梯工作前,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即入职培训、班组培训、岗位培训),掌握岗位工作职责。可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培训和学习,经考核评审被认定可独立操作后方能上岗。三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入职培训:公司基本概况、管理体系方法、工种岗位职责、安全教育要求、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规范等。

2、班组培训:班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要求、岗位考核标准。

3、岗位培训: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测规程、安全作业守则、岗位工作流程。

三、电梯工培训教育三个环节

1、理论学习:电梯结构、电梯线路、电梯工作岗位职责、电梯维修工岗位职责、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等。

2、跟班学习:新进员工应根据部门安排,随同班组实践,参加电梯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实习,增强对管理电梯性能的认识,以便独立作业。

3、考核:电梯专业公司应对电梯维修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在职岗位培训及应知应会考核,作为员工晋级依据。

第9篇 酒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消防主管根据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消防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按照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火灾预防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其中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二)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

3、电工、水暖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2、对在岗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每年“119”消防宣传日,进行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由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核,考试成绩填入《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核准后,存入消防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二)在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评,人员参训情况应由消防主管填写《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考评不合格者应进行复训。

(三)每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后,消防主管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四)通过以下方式,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2、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3、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第10篇 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四).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之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五).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训练。

(六).每年组织全体职工最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七).机电班、经警队等重点防火责任部门,每年抽调30%的人员接受上级的消防培训,增强其消防工作的应变能力。

(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管理处的安全监察和领导部门,应经常深入到各部门中,对职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第11篇 某焦化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培训内容、方法和步骤等,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水平和防护能力,减少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各种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到全员教育,对象包括企业各类人员,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工段)长、特种作业人员、员工等。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新入职员工厂有权不接受;未经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新入职员工部门(车间)有权不接受;未经车间及安全教育培训的新入职员工班组(工段)有权不接受。

3.1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入厂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分配工作。

3.1.1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由公司安环处组织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交给分配单位。

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重点危险因素和场所,常用安全知识。

3.1.2厂级安全教育

由厂主管安全的领导或者专职安全员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部门(车间),并建立焦化厂《安全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相关事故案例。

3.1.3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班组(工段),并建立本部门(车间)《安全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部门(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注意事项、本单位危险源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3.1.4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工段)长组织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班组(工段)《安全教育台账》。

教育内容: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岗位危险源及应急措施等。

3.1.5岗位调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员工岗位调动或离岗超过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接受车间、班组(工段)级安全生产教育;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相关人员重新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3.1.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从事特种行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初审、复审根据公司安环处安排,厂部统一组织参加。

3.1.7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厂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由公司安环处联系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厂部统一组织参加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3.2日常安全教育

3.2.1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竞赛、观看安全生产录像、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等形式,时刻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3.2.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每半年举行一次活动,厂级每季度应举行一次活动、车间班组(工段)每月应举行一次活动。

3.2.3在每天班前会上说明安全和注意事项,班后会上讲评安全生产情况。要求时间不低于15分钟。

3.2.4开展事故预想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

3.2.5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事故原因及教训,对职工进行教育。

3.3安环科要每年初制定安全活动及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3.1对专(兼)职安全员每年培训两次。

3.3.2对班组(工段)长以上干部每年培训一次。

3.3.3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以上安全专题教育,各种安全教育要要做到有考核、有记载、建档建卡。

第12篇 市场经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市场经营户消防安全教育。

2、每季刊出一期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宣传窗。

3、结合市场多媒体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4、经常以广播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安全知识资料以传单的方式发放至市场每个经营户。

5、用横幅、标语宣传,电子显示屏上播放与安全有关的内容,使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个人。

6、经营户人手一册经营户手册,手册中明确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7、成立市场义务消防大队,发动经营户,加强教育,使消防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8、每年进行一次市场全体经营户灭火操作演练。

第13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防火岗位每年不少于两次,一般岗位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求人人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灭火方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懂组织疏散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对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消防控制系统操作、维护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对新员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公司级、车间、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对分配在易燃、易爆岗位或特殊工种的新员工,在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实践,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在本单位、部门调动,凡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

第14篇 汽车服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临时工。(下同))以及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其他相关方等。

3 内容与要求

3.1 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2 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3.3 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关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4 公司级(一级)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b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营的相关规定;

c 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d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e 安全行车事故防范教育;

f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5 分公司级(二级)安全培训由分公司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授课人员持有上海市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分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工作环境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b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规定;

c 事故救援程序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d 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e 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f 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行车事项;

g 相关事故案例等。

3.6 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由各分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为4~8学时。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

a 营运服务的相关要求及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b 班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c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7 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跨省运营)及专用校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9 在新车型、新技术、新装置投入运营前,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3.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分公司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 公司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岗中教育)。安全学习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公司安全部门对班组安全学习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对活动形式、学习内容及要求应有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3.12 工参加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每月不少于2学时,分公司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席率。对因故不能参加安全学习活动的员工,分公司要及时安排补课。

4 其它

4.1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4.2 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第15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所有新入场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专职人员以及职工全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1)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①公司级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全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及急救措施。

②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情况、特点和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措施、制度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防护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③班组级教育:由施工作业队安全人员或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新工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达到规定时间,并组织考试,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的内容为: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4)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每周一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6)在冬雨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要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

(7)特殊情况安全教育:在工程出现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必须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及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机械损伤事故及重大安全未遂事故;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第16篇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使公司全体员工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组织疏散、会使用消防器材及扑救初期火灾)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2、每年组织二次消防保卫人员、夜保人员及义务消防队消防业务培训。

3、积极参加市安全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的培训。

4、特殊工种或重点岗位必须经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第17篇 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对象和时间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能少于40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项目部使用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根据区安监总站桂建安9-9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要求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能少于50个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2.特殊工种的工人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事故案例。

3.新进场的民工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学习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预防知识,工地安全制度,本工种安全操作知识,岗位劳动纪律,事故案例剖折等。

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种类:

①高处坠落事故;②触电事故;③坍塌事故;④物体打击事故;⑤机械伤害、事故;⑥中毒事故;⑦火灾事故。

三.坚持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开展,举办各类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班,上安全法律、条例课,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课,进行图片展览,放映电视教育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在工地出版墙报。总之安全教育要有效果,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达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18篇 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制度

1、安全教育必须包含用电知识的教育。

2、未经过专门培训、未领到操作证、上岗证的电工(包括各类主要用电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用电人员变更作业项目必须进行换岗用电安全教育。

4、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及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5、工区必须坚持每班前和班后进行班会、即班前交底、班后总结。

6、指挥部各工区每年将对电工及主要用电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培训,不合格者停止上岗作业。

7、所有教育、培训、交底的资料,将按项目或类别分类归档。

第19篇 天然气站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天然气站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场站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培养安全意识,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场站应积极采取各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三条

站长和安全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

应坚持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员工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第五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记录备案。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七条

场站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八条

场站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通过反复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20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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