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目标设定:明确培训的目的,如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等。
2. 培训内容规划:涵盖消防法规、火灾预防、应急处理、疏散逃生等核心模块。
3. 培训对象划分:根据员工职务、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频率。
4. 培训方式选择:包括理论教学、实操演练、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
5. 培训师资配置:确保教师具备专业资质和实践经验,能有效传授知识和技能。
6. 培训效果评估:通过测试、考核、模拟演练等方式检验培训成果。
消防培训工作的核心内容包括:
1. 火灾基础知识:讲解火源、燃烧条件、火灾种类等,使员工理解火灾的形成与发展。
2. 消防法规教育:普及《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法律责任与义务。
3. 应急预案制定:指导员工参与编制部门或个人的应急预案,明确自身在火灾中的角色。
4. 灭火器材使用:教授正确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设备,进行实地操作练习。
5. 疏散逃生训练:模拟火场环境,训练快速、安全的疏散方法。
6. 定期复训: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复训,保持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消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乎到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培训能够:
1. 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警觉,预防火灾发生。
2. 增强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3. 保障企业正常运营,降低因火灾导致的经济损失。
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消防不合格带来的法律风险。
5. 构建安全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消防培训制度的执行和完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员工生命财产负责的体现。因此,每个企业都应重视并严格执行消防培训标准,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1篇 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制度
1.0 培训时间
1.1消防主管安排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四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下午16:30-17:30。
2.0 培训程序要点
2.1 消防法规的学习
2.2 消防理论知识的学习
2.3 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范围及种类
2.4 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2.5 灭火演练
3.0 培训内容
3.1 灭火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3.1.1 干粉灭火器扑救石油及其它产品,例如: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电器设备等初起火灾,广泛应用于车辆、工厂、船舶、矿山、油库等场所。
3.1.2 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600伏以下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及一般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
3.1.3 泡沫灭火器扑救木材、纸张、布匹等普通固体物质类及汽油、煤油、柴油等可燃液体和煤气、液化气的初起火灾。
4.0 火灾时的处理方法
4.1 当发生火灾时应沉着冷静,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要利用灭火器材扑救,二是拨打119报警。
4.2 火灾发生后,不要为穿衣、戴帽等而耽搁宝贵的逃生时间,逃离火场若遇浓烟时,尽量放低身子或爬行手用湿布捂住嘴,千万不要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衣服被烧着,不要惊慌失措,赶快在地上翻滚,使火熄灭。
4.3 如楼梯虽已起火,但未烧断且火势不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服,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楼梯已经烧断且火势不猛时::,可利用房屋的窗、阳台、自来水管等逃生也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门窗或其他重物上,然后沿绳子或布条滑下。
4.4 如各种逃生之路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火措施,关闭门窗,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还要用多层湿毛巾捂住口鼻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向室外仍小东西,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5.0 灭火的基本方法
5.1 窒息灭火法
5.2 冷却灭火法
5.3 隔离灭火法
5.4 抑制灭火法
6.0 消防训练培训内容
6.1 消防训练培训每月由消防专员组织一次消防训练。
6.2 手提式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6.2.1 手提着灭火器,向下倒立来回摇摆两下,把沉淀物晃动。
6.2.2 右手拨出保险栓::,左手紧握灭火器的手柄。
6.2.3 左手紧握灭火器橡皮管的最前端,对准火苗的根部,将其扑灭。
6.3 抛水带训练,以实际操作为准。
6.4 灭火器的实际操作训练,每季度由部门经理安排一次消防演练。
6.5 消防演练方案由消防专员负责,各中队协助配合实施。
第2篇 油库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库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油库管理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油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
第三条 油库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培训工作的领导负责并将其纳入公司公司年度培训内容;培训主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油库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责成专人逐月组织实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与技能。
2、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学习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五条 根据公司规定要求,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上岗操作证书》制度。油库员工只有经过培训具备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水平,达到应知应会标准操作要求,同时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考核成绩合格才可以取得《上岗操作证书》。凡没有取得《上岗操作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第六条 办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展览,对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普及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3篇 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上墙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4篇 某物业保安员工消防常识培训制度
物业保安员工消防常识培训
1.目的
教育培训员工掌握消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保障公司利益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2.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3.操作程序
(1)明确授课人,由人力资源部指派;
(2)选择授课地点,确定授课时间;
(3)明确授课内容。
a. 防火知识;
b. 灭火常识;
c. 火场的自救与救人;
d. 灭火的基本方法与原则;
(4)组织参加学习人员考核;
(5)考试卷立档备案、总结。
附:
消防知识试题
一.填空(每空1分,共12分)
1.我国新的消防法是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通过,并于年月日施行。
2.消防工作是领导,由负责。
3.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为主, 结合。
二.问答题(每题2分,共30分)
1.我国消防报警电话是多少
2.消防疏散的原则是什么疏散的方法是怎样的
3.扑救火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发生火灾你如何报警
5.高层楼宇消防工作主要靠什么
6.防火门的作用是什么
7.汽车着火怎么办如何扑救
8.电器着火如何扑救
1.什么叫火灾
10.消防工作的特点
11.什么叫消防
12.可燃物着火的方式是什么
13.燃烧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14.灭火的方法有哪几种
15.商业大楼有几个避难层避难层的作用是什么
三.简述题(8分)
简述消防工作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
第5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篇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 深圳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
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 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 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
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 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
否则,按旷工论处。
6. 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7篇 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外来进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参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第24-27条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63号令修改)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23年第30号令)
3.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23年第44号令,63号令修改)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23年第140号令)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3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3年主席令第4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3.8《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第24条
3.9新员工:指从报到至试用期结束前。
3.1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职责
4.1人资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的收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计划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4.2安全员(兼职):协助人资部进行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联络外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证书的培训工作。配合人资部做好员工的入职安全生产培训。
4.3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车间(部门)级和班组(岗位)级培训,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工作。
4.4主要负责人: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等工作。
5、管理程序
5.1培训需求的识别
5.1.1各职能部门通过与班组长、职工交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职工之间的信息交流,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需求提报给人资部做汇总。
5.1.2安全员(兼职)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控制要求,对每年的安全绩效、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内部发生的人员、设备、工艺等的变化,风险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出的要求,应急演练与响应结果反映出的要求等进行总结,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
5.1.3安全员(兼职)通过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的动向以及新技术、新理论等,进一步识别新年度的培训需求。
5.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5各种人员的培训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6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1.7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
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内容的要求
人资部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资料,明确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再培训日期及时与安监局取得联系对证书进行复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培训内容按培训机构的安排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的教育培训由人资部联络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实施。
5.2.2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5.2.2.1新进企业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职业卫生有关知识。
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任本工种三年以上的老员工)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作业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5.2.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2.2.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3特种作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4由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5消防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人资部负责建立消防人员的管理档案。
5.2.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2.6.1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2.6.2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6.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教育或告知内容如下:本企业业务经营特点、入场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5.3.1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识别情况,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于年底在风险评价识别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送安全员(兼职)审查、经总经理批准。
5.3.2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内部培训还是外部受训)、培训方法(授课、实际操作演练、事故案例分析、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受训对象工种及人员、培训教师、培训课时、考核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专职安全员(兼职)负责联络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教师,或与培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
5.3.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人资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安全员(兼职)及培训活动相关部门。
5.4培训的实施、考核。
5.4.1人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在每项培训开始前三天,人资部负责联系、安排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器材,并及时通知到受训人;
5.4.2培训教师负责培训材料的编制、考核内容的编写及考核的实施;
5.4.3每次培训的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4.4所有参加受训人员必须参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员不予上岗,需经进一步受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5安全员(兼职)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修效果评价,依据培训目的、培训材料及考核结果出具评价报告。
5.4.6每次培训结束,人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考核试题或相关资料等)均需入档保存备查。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编号:aqjl-05-07
6.2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编号:aqjl-05-02
6.3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编号:aqjl-05-03
6.4签到表 借用表单
6.6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 借用表单
6.7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5
6.8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4
第8篇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单位或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2各公司、厂、车间、班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2.2.1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集团负责。
2.2.2在职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随集团的教育计划安排进行。
2.3外包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外包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到主管部门检证。集团负责安全消防专业技术抽考,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5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和在职人员、调换工种及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教育工作,由公司、厂、车间、班组负责。
3、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3.1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级的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填写三级安全消防教育卡片存档备查。
3.1.1厂(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3.1.1.2本单位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
3.1.1.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
3.1.1.4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工作人员还应强化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3.1.2车间级教育主要内容:
3.1.2.1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
3.1.2.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
3.1.2.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2.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3.1.3班组级教育主要内容:(由班组长主持)
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复工前,进行班组级教育;对工伤人员增加事故教训教育。
3.1.3.1本班组内及本岗位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1.3.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3.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
3.1.3.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3.1.3.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1.3.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销售场所工作人员)。
3.2变换工种(岗位)安全消防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内容:
3.2.1新工种(岗位)及班组安全消防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2.2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作业环境状况等。
3.2.3新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灭火器材、个人防护等的使用。
3.2.4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3特种作业安全消防教育
3.3.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教育。
3.3.2收集整理典型事故,进行案例教育。
3.4班组班前安全防火讲话
班前安全防火讲话,是单位日常性安全防火教育活动之一,是集团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把班前安全防火讲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要做好记录。
3.4.1安全消防知识、须知和规程学习抽考,有针对性的事故案例教育等。
3.4.2安全消防技能演练;当班作业易发生的危险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
3.4.3遗留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置与安全措施,并督促整改完善。
3.4.4特殊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并详细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3.5车间级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消防法规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灭火器操作演示、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主要内容包括:
3.5.1上周安全消防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本周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措施。
3.5.2最新安全消防信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3.5.3针对实际工作的其他安全消防内容。
3.6节假日安全消防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7特殊情况的安全消防教育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7.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7.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7.3更新设备、工具和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3.7.4发生伤害、火灾、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3.7.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
3.8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教育
进入雨期、高温季节的施工前,有个施工区域的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
3.9.1本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状况及施工条件。如高空、地下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带电作业等。
3.9.2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和相关事故案例。
3.9.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技术及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4、全员安全消防培训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消防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公司(厂)除按以上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1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应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2一般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运用广播、视频、板报、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9篇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队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八、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第10篇 家具商场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教育培训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消防教育的培训。
3.主要职责
4.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教育培训正常运作。
5.内容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消防教育,落实定期培训制度。
4.1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应参加法人培训班。学习、掌握相关消防法,明确消防责任。
4.2物业商场物业专职、兼职消防干部定期参加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4.3对物业商场物业新员工,在上岗工作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后上岗。
4.4对关键危险性岗位的员工应饯行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5员工福利奖惩情况与员工防火安全工作相挂钩。
4.6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活动,使职工基本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11篇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12篇 z工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13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项目部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2、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3、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14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城盐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积极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单位和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开展灭火演练,全体员工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火灾。
三、所有新进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重视抓好外来电工、焊工、油漆工等特殊人员消防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单位重要环节的消防安全。
第15篇 z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__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深圳__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否则,按旷工论处。
6.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16篇 投资广场消防培训工作标准程序制度
投资广场消防培训工作标准程序
1.0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技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消防培训工作.
3.0职责
3.1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保安、消防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3.3保安队领班负责实施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制定
4.1.1保安、消防主管每年12月10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4.1.2消防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范;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标准的考核方法.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具体的培训经费预算.
4.2 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新员工自谋出路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第一天,由保安、消防主管负责培训本部门工作性质公司概况,安全教育,部门奖罚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等 .
4.2.2第二天,由保安队领班负责讲解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着装规定,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并带领新员工熟悉所辖区域消防水源及其分布情况.
4.2.3 第三天由保安、消防主管按照<<消防技能/理论训练指标>>相关项目,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
4.2.4 第四天至第六天,由保安、消防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机动消防队员带领新队员同时巡检执勤,并给其讲解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特点和工作处理程序.
4.2.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应进行思想小结,并由保安、消防主管安排进行消防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保安、消防主管提供.
4.2.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按辞退处理.
4.3 消防技能培训
4.3.1训练项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a)两盘水带连接;
b)70米两盘水带连接;
c)两人五带连接;
d)两节拉梯;
e)沿梯/沿楼层铺设水带;
f)<<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g)着战斗服;
h)高空滑绳自救(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i)利用消防栓出水操(5.6.7盘水带战斗班作战操);
j)紧急集合
k)灭火器操作与使用.
4.3.2 训练要求:
a)消防技能严格按<<消防技能规则>>的动作要领进行(见附录);
b)按指挥员口令完成动作,动作要求快捷,迅速,准确;
c)收卷水带/器材时,应听众指挥员口令,小心轻放,避免接口破损 ;
d)成班横队,站立成一排;
e)非当值消防员全部参加训练(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外).
4.3.3 训练时间为每周一,三四下午16:20-17:30;
4.3.4消防技能训练由保安队领班具体负责.
4.4消防理论知识培训
4.4.1培训内容:
a)建筑防火概述,防火知识;
b)燃烧学知识;
c)<<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e)<<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f)灭火器的配置及使用范围;
g)<<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i)执勤及灭火行动;
j)<<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k)消防法律,法规及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4.2培训时间为每周的星期六下午16:20-17:30.
4.4.3消防理论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4.5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培训
4.5.1培训内容:
a)系统的检查;
b)系统的维修;
c)系统的安装;
d)系统的测试;
e)系统的保养;
f) 系统的原理;
g)电子消防工程学基础知识;
h)<<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i)<<消防系统运行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j)<<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k)其他内容.
4.5.2培训教材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5.3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的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5.4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主管具体负责讲授.
4.6 义务消防员包括:
4.6.1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
a)保安队全体员工;
b)维修队全体员工(不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4.6.2培训方式:
a)实地模拟训练(现场组织水带,灭火器操练);
b)组织观看消防录象(根据情况而定);
c)课堂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4.6.3培训安排:
a)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b)培训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下午16:00-17:00;
c)每年的119宣传活动月举办大型防火知识讲座.
4.6.4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由物管处主任通知保安队和应急分队,派人讲课和组织训练 .
4.6.5义务消防知识培
训考核由保安、消防主管负责,保安队领班协助,并将考核成绩计入个人档案保存.
4.7消防知识普及培训
4.7.1公司新入职员工消防培训
a)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下文通知消防管理中心;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授;
c)培训时间和新员工入职培训同步进行.
4.7.2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
a.)由公司行政部下文通知各部门;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c)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
4.8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8.1培训内容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内容;
d)其他法律法规。
4.8.2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8.3法律知识培训由物业管理处主任联系保安队主管或法律界人士授课。
4.9服务培训
4.9.1培训内容:
a)文明用语;
b)仪表仪容;
c)礼貌礼节;
d)服务技能;
e)服务意识;
4.9.2服务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9.3服务培训具体由保安队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前来授课。
4.10安全培训
4.10.1培训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c)用电用火安全;
d)交通安全;
e)生活安全注意事项。
4.10.2安全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0.3安全培训由保安队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4.11思想品质培训
4.11.1培训内容:
a)个人修养;
b)敬业精神;
c)行为准则;
d)思想动态;
4.11.2思想品质培训的形式:
a)部门会议;
b)个别谈心;
c)交接班时讲评。
4.11.3思想品质教育每周由保安队主管召开1次,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16:20--17:20。未当班全体保安员参加,每天交接班整队集合时领班用3--5分钟对思想品质动态进行讲评。
4.1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12.1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b)物业管理法规;
c)公司iso9000质量体系。
4.12.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4.12.3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联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师进行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公司有关领导讲授。
4.13文化知识培训
4.13.1培训内容:
a)读书、读报;
b)阅读与理解能力;
c)语言表达能力;
d)普通话听说。
4.13.2培训形式:
a)讲课;
b)开展演讲比赛;
c)队列前5-10分钟即兴演讲;
d)读书、读报比赛。
4.13.3文化知识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13.4保安队主管负责对文化素质偏低的员工进行知识培训。
4.14公共关系培训
4.14.1培训内容:
a)正确人际关系处理;
b)公共关系基础;
c)沟通与联络。
4.14.2公共关系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4.3公共关系培训由保安、消防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授课。
4.15队列、拳术培训
4.15.1培训内容:
a)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
b)三大步伐(齐步、正步、跑步);
c)步伐变换及行进间转法;
d)擒敌拳。
4.15.2队列、拳术培训时间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5.3队列培训,拳术培训由保安队领班负责。
4.16培训记录
4.16.1保安队主管负责每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监督填写各类培训记录。
4.16.2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的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受培训人的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保安队领班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效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和《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上。
4.16.3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各类试卷等原始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员工培训登记表》
5.2《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4《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6.5《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7《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8《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消防技能训练规则》
7.2《消防技能训练指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略)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略)
7.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
第17篇 保安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保安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三)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 管理处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2. 管理处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率要达100%。
3. 对员工的培训包括以下内容:a)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b)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c)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 保安部保安员、重点岗位员工、保安领班及以上职位员工必须参加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接受培训的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服务不足1年者须退还培训费。
5.管理处每年至少两次对住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a)广场防火工作的各项规定。
b)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c)消防应急通道位置及紧急情况时的疏散方法。
第18篇 s饭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四、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安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七、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八、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第19篇 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撞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两组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20篇 某酒店消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宾馆、饭店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四)负责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人员;
(五)其他根据需要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逃生自救器具、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员工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技能。
七、新上岗员工和重新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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