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规定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设备操作员,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工、起重机司机、压力容器操作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这些工种的从业人员都必须经过特定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1. 培训内容:涵盖设备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以及相关法规知识。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2. 培训方式:包括理论教学、模拟操作和实地实习,确保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 考核标准:通过严格的考试制度,对学员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进行评估,只有达到标准才能获得证书。
4. 持续教育:要求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复审培训,更新知识,适应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
5. 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培训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保证培训质量。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的规定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公众的安全。通过对作业人员的专业训练,能有效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降低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严格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也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1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规定
1、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提供)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性。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锅炉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锅炉事故的案例分析;锅炉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惩处。
第2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等作业人员应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年满 18周岁;(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2、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3、 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本单位聘用的,经法定代表人在其资格证件上签章同意后方可从事资格项目内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经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本单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电梯有关专业技术知识。
6、本单位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业务知识培训。
第3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6.3事故讨论。
6.4参加安全技术座谈。
6.5上课。
6.6事故现场会。
6.7 反事故演习。
6.8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9 培训后考核。
7要求
7.1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7.2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7.3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7.4.1新的特种设备投用以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7.4.2对违章违规操作的员工,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第4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自觉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认真操作。
3、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并做好工作记录。
4、根据高原施工的特点,操作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操作体能充沛。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5、坚持特种设备的工作原则,严禁盲目操作。
第5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第6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要意义,在特种设备的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企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术知识教育:
①一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使用技术知识,主要包括:a.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b.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c.生产、使用现场消防制度和规定;d.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e.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报告办法;f.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办法等。
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包括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知识教育,以及在特种设备使用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发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识教育。
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技能培训教育。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3.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的发生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起着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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