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工作环境中的潜在风险。
2. 定期复训:为保持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企业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更新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3. 专项培训:针对特殊工种或高风险作业,提供专门的安全技能和应急预案训练。
4. 在岗教育:通过日常的工作指导和安全会议,强化员工的安全行为习惯。
这些培训和教育活动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法规:讲解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要求。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降低事故概率。
3. 应急响应:模拟事故场景,训练员工如何快速有效地执行应急计划。
4. 个人防护设备(ppe)使用:教导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充分保护。
5. 安全文化:培养安全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改进,形成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培训,员工能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减少伤害和损失。
2. 提升工作效率: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停工期。
3. 遵守法规要求:企业需满足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的要求,避免因违规而遭受罚款或声誉损害。
4. 促进团队协作:共同的安全目标和知识基础可以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企业整体发展。
一个健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它不仅关乎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第1篇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都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
2、公司要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并认真落实。
3、由技术安全科负责将集团公司主编、每月一期的《汽运安全报》,发送各部门及车辆驾驶员。
4、公司设立警示教育室,对新上岗和肇事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
5、公司设立不少于50㎡的安全警示教育室。
二、驾驶员安全教育
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原则、内容、方法规定如下:
(一) 安全教育原则
1、坚持经常性教育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特点,采用科学方法,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采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文艺节目汇演、亲情构筑安全防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利用安全例会、警示教育、《汽运安全报》及致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对车主、驾驶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二)安全教育内容
1、交通法规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
2、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安全驾驶车辆、礼让三先、爱护车辆、旅客及装载物资、肇事后及时报案。
3、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包括安全驾驶方法、超车、会车、让车、跟车的技术要求,紧急险情的处置和应急技术措施。
4、事故案例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规律特点,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从活生生的事例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安全教育方法
1、宣传渗透法: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墙报、图片、漫画、典型事故现场展览等形式,定期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浓厚的氛围。
2、形象教育法:利用录像,组织员工、驾驶员参观重大事故现场等,让其身临其境,从中吸取教训。
3、利用警示教育室这块阵地,加强对驾驶员上岗前、肇事后和平时警示教育。
4、对发生重大事故驾驶员进行培训。
5、在公司显著位置张贴安全固定宣传标语。
三、员工安全培训
(一)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培训重点:安全(消防)管理人员、驾驶员、例保检查员和新上岗从事安全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安全操作程序。
4、紧急救援抢险常识。
5、行车事故的一般规律及防范要求。
6、汽车技术标准。
7、职业道德教育。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1、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
2、专职教师和兼职教育相结合。
3、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4、采取授课和示范相结合的方法。
(五)培训计划和实施
1、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职能部门认为需要临时培训的,可追加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将培训的内容、人员、时间、形式、师资和经费预算等具体列出,报经理审批。职能部门归口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2、每次培训均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和培训记录。对学员进行考核,填写“学员成绩单”,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3、公司对每次培训的有效性和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能力进行评价,对不具备所需能力的人员,建议所在单位调换其工作。
四、安全宣传
(一)公司利用安全生产例会、《汽运安全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在停车场、办公场所等场地,必须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第2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__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__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__县__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3篇 危险化学品记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4篇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实用)
1.目的
为增强和规范粉尘作业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粉尘防爆知识及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粉尘爆炸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粉尘作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
3.职责
3.1 安全主任
3.1.1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3.1.2 负责组织和监督各级员工和相关方人员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1.3 负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3.1.4 负责建立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3.2 相关职能部门
3.2.1 协助安全主任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2.2 负责对车间级和岗位级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4.运作程序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参加有资质的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证,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 学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2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粉尘防爆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粉尘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粉尘爆炸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国家粉尘防爆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等;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应急元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粉尘爆炸等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 粉尘作业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4.4.1 三级安全教育
所有新入公司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临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实习生等)进入粉尘作业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对企业所有员工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 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4.2 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生产部组织实施,内容为: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
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粉尘作业、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股状况、企业性质,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工艺、操作等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粉尘爆炸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内容。
4.4.3 新职工经公司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再分配到车间。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
公司作业环境及本车间粉尘作业岗位的安全卫生生产状况;
本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所从事粉尘作业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及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及维修;
所从事粉尘作业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等;
自救互就、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粉尘爆炸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4 新职工经车间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再分配到班组。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为:
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粉尘作业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粉尘作业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粉尘作业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等;
粉尘爆炸典型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4.5 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4.6 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经安全教育(必须有粉尘的专项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其他作业岗位谓到粉尘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培训(必须有粉尘的专项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表单/记录
《培训计划》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登记卡》
《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1、煤矿年度内组织本单位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管理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
2.积极参加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年度内举办全矿人员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讲座3次,举办矿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4次,就深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掌握职业危害预防知识。
5、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6、对职工职业危害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第6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汽车用品公司
汽用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规律,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四、新进公司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五、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厂部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七、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第7篇 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一、班组岗位职工培训时间规定
1、一般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的总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班组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规程。
2、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隐患排查与治理。
3、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注意事项。
4、有关的事故案例。
5、设备性能与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7、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要求
1、新上岗职工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职工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班组级安全培训。
3、岗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班组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班组应通过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等形式开展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第8篇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的实施。
3.公司安委会(科)负责制订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年度计划 组织公司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实施项目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同时按照上级和政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
5.各项目部、部门应该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便利,不得阻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6.各部门经理应对本部门新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安全培训工作。
7.班组应每天对班组成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1.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要因地制宜,形式一定要灵活多样 ,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报告会、标语、简报、安全培训活动等形式。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制度培训。
2.各部门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登高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驾驶员应急消防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6.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项目新进场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门、科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在分配到部门项目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中心质安部门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
2.二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到各部门项目后正式工作之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人员在分配到各科(队班组)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科班组长的安全教育。
4.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或《登记卡》,并由各方签字后归档。
六、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培训
特定情况下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
1.季节性,如冬季防火消防、防中毒;防触电;夏季防中毒、防触电、防雷、防台风等。
2.节假日前后,如春节长假。
3.节假日加班或赶工。
4.换岗、换工作环境等
5.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6.发生事故后
7.其他情况要求时等
七、各部门项目经常性安全教育
各部门,项目必须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并贯穿于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安全教育应采取形式多样,做到简明、醒目、通俗易懂。
1.项目在建施工区和机械操作点应设置(张挂)安全看板或安全操作规程牌,看板(牌)内容应切合工作实际、美观大方。
2.因地制宜地设置安全宣传横幅和安全宣传标语并要加强监督施工单位日常安全展开工作。
3.比如项目工程部要强烈要求施工区“四口”、脚手架周边、危险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并保持干净、完好,不被遮挡、覆盖。
4.每天召开晨会或班前安全活动,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强调安全工作。
5.项目可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6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指班组长在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进行班前检查、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并做好纪录。
7.班前交底。交当班的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等。
8班前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所使用的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9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一个企业都有它的机构设置,都应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本企业的情况及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行,使企业的管理井井有条。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以公司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以工会领导的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3、以公司技术经理,公司质安科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计划保证体系。
4、以工程队直接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安全检查保证体系。
5、以班组长底层对施工职工直接进行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安全教育及培训
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首先在公司经理杨中芬的主持下,对全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着重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别人、保护自己的人生观。通过学习,同样提高了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
通过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反对违章指挥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全体职工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在施工生产中流中程方法,施工生产(中)现场的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同时了解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动力照明、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安全知识,了解在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知识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教育。每个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其中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法制教育
本公司的广大干部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纪律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章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5、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到本单位的工人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知识教育,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
6、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本单位对特殊作业人员,按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对特殊工种进行管理,严格把关,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第10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第11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烟草业
1. 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能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3. 企业要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技能,自觉遵章守纪,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保科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促进职工的安全学习。
4. 新进厂的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均要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工种调换和复工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各车间技术改造后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应由主管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干部、工人进行新操作法的培训后才能投入生产。
6. 对司炉工、焊工、叉车工、电工等特殊工种,要依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局考试合格、发给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复训成绩不合格者应予调离特殊工种岗位。
7.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现重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或事故隐患发生。
8. 每年应组织各车间、部门的专职安全员和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1-2次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9. 选派安全专职人员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及中央、省、地劳动部门组织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知识技能培训。
10. 对于违反安全技术教育制度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奖金总额的1%;因此酿成责任事故的,将追查责任部门领导者的领导责任。
第12篇 z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1条 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2条 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3条 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4条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5条 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13篇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第14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对企业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以全面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即形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发挥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对安全生产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对人施加和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把安全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安全行为和安全意识问题,从而可降低事故率,确保生产的安全。
196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就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作为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一。《安全生产法》从两个方面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了范规:一是要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
即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许进入操作岗位。在实行“三级教育”时,只要符合“三新”条件都必须进行教育培训。“三新”的条件是:①新入厂的从业人员;②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③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大,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4)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内部的改革,优化组合、产品调整、工艺更新,必然会有岗位、工种的改变。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安全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一样。
(5)复工教育
是指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的(包括三个月)和工伤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及方法和车间、班组教育相同。
(6)复训教育
复训教育的对象是特种作业人员。劳动部门将定期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凡复审合格的将发给复审合格操作证书,复审不合格的,禁止继续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7)全员安全教育
全员教育实际上就是每年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再教育。许多工伤事故表明,生产工人安全教育隔了一段较长时间后对安全生产会逐渐淡薄,因此,必须通过全员复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8)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势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15篇 z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 职责
㈠ 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 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 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 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 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 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第16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17篇 某某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在各部门、车间、班组利用悬挂宣传横额,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逐步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易燃易爆高危场所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__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18篇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管理职责
4.1公司经理应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科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
5.1.1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5.1.2安全科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12~20学时。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12~20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5.3.2入职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单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32学时,并持证上岗。
5.6转岗培训
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
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5.7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
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
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
5.8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8.1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作业。
5.8.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5.9培训主要内容
除专业、专项培训外,安全生产各类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内容。
5.10培训的组织
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由安全科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科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员选用或编制培训教材。培训有关要求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并填写相关培训记录。
5.11档案管理
公司应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训档案和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升培训质量。
5.12自我学习
公司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嘉奖。
第19篇 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各项目队设专职安全员,各工区设兼职安全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附1: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 认真实施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目标、规划及规定。
③ 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④ 督促项目的各项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⑤ 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
⑥ 主持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结案。
⑦ 定期对职工(含劳务工、分包队工人),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⑧ 改善作业环境,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⑨ 对选用的劳务工、分包队要检查资质情况及安全素质情况,把好人员进场关。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强制停工整顿。
③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和安装的电器、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检查验收。
④ 发生事故时作好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迅速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
⑤ 认真执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方针和措施。
3.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技术工作负责。
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 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可操作性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④ 负责项目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⑤ 参加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4.项目安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办法等,制订控制安全生产的措施及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② 负责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检查。
③ 组织该工程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④ 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建立该项目各类安全台帐、记录等。
⑤ 参加工程设计图纸的会审。
⑥ 及时上报该工程项目安全月、季、年报表。
5.项目施工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② 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合理组织生产,建立文明施工秩序。
③ 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6.项目机械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及时维修机械设备,防止野蛮使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② 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开展评比竞赛活动。
③ 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④ 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 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③ 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 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任务。
⑤ 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抢救,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8.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②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③ 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隐患的建议。
④ 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⑤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上报。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 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教育
(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和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
(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针对当时施工项目,结合有关规范、规程,上好安全技术课。
(3)对特殊工种,如起重、电焊、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安全生产教育须持之以恒,工地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5)班组长在每天点名分工时,必须对所派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工作由安全质量部部长亲自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第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但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随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4)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机操人员必须经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允许操作。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5)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做到现场有工人就有安全人员值班。
(6)所有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用电焊,均需要有安全监督人员在场,严防火灾,各施工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必须结合集体操作,有针对性。
(8)建立安全监督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班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有权将违章行为越级上报。
(9)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学习和熟悉掌握当地文明优质施工手册,严格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管理。
第2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就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
3.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到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绩效测量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周期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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