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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汇编(1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有哪些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的关键环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的引导性教育,旨在帮助他们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 技能培训:针对具体工作岗位,提供专业技能提升的课程或实践活动。

3. 管理培训:针对管理层,培养领导力、团队协作和决策能力。

4. 持续学习计划:鼓励员工自我发展,提供进修机会,如研讨会、在线课程等。

5. 定期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检查,以便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

主要内容

这些培训制度的核心内容往往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知识传授:通过讲座、手册或在线平台传递必要的业务知识和行业动态。

2. 实践操作:模拟工作场景,让员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提升。

3. 反馈机制:设立导师制度,让资深员工指导新人,同时收集反馈改进培训流程。

4. 能力评估:通过测试、项目任务等方式,评估员工的学习成果和实际应用能力。

5. 行为塑造:强调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的培养,以提升整体组织效能。

重要性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效率:通过系统培训,员工能更快适应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2. 培养人才:为企业储备高素质的人才,增强竞争力。

3. 促进创新:激发员工潜能,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

4. 优化文化:传播和强化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5. 适应变化:面对市场和技术变革,培训有助于员工持续更新知识和技能。

一个完善的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个人成长,更是企业保持活力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规范本公司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8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责任:本公司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本公司每年应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5.2 质量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5.3 质量负责人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5.4 本公司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5 本公司中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购进、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 质量负责人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5.8 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5.9 每次培训后应做好考核工作,验证培训的效果。

第2篇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章办事。

4、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的,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末遂的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入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核,参加再培训。

6、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7、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山岗或酒后上岗。

8、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9、对特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不得撤离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0、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3篇 压力容器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结合本企业特点,落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2、按照本企业的特点,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5、明确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山岗,无证不得独立上岗的规定。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7、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8、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行群众性管理活动。

第4篇 特种设备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自觉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认真操作。

3、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并做好工作记录。

4、根据高原施工的特点,操作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操作体能充沛。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5、坚持特种设备的工作原则,严禁盲目操作。

第5篇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范例

目的:规范本公司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8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责任:本公司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本公司每年应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5.2 质量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5.3 质量负责人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5.4 本公司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5 本公司中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购进、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 质量负责人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5.8 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5.9 每次培训后应做好考核工作,验证培训的效果。

第6篇 附属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附属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护理教育管理体系,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2、抓好新护士及调入护士的岗前教育,内容有:

1)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2)护理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3)护士基本职责;

4)行风建设十要十不准;

5)医疗卫生单位文明用语三十条;

6)日常护理管理工作中潜在性的法律问题;

7)慎独精神;

8)护士考核奖惩条例。

对以上内容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初级、中级、高级护理人员进行分层次培训,组织业务学习如基本技能的训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成绩进入个人技术档。

4、护理部每月安排业务学习或护理查房。

5、新任护士长参加院内或院外短期护理管理学习班学习,提高护士长的管理水平。

6、鼓励年轻护士通过不同途径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并参加各种技术学术活动,开展科研,撰写论文,按计划及医院的要求选送高素质的护士外出进修、深造。

第7篇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章办事。

4、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的,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末遂的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入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核,参加再培训。

6、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7、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山岗或酒后上岗。

8、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9、对特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不得撤离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0、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8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9篇 药库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药库药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第10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自觉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械性能,认真操作。

3、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修、并做好工作记录。

4、根据高原施工的特点,操作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操作体能充沛。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5、坚持特种设备的工作原则,严禁盲目操作。

第11篇 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什么要进行培训

1、爆破作业属于特种行业,其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是非常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屡屡出现安全事故,而且大部分事故均是由于人为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所致;爆破作业具有的特性:(1)危险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是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2)时限性:爆破器材的运输路线和时间,爆破作业的起爆时间均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的,不按时响炮就是事故。(3)整体性:爆破作业是一个由设计、组织、施工、爆破器材运输、检验与管理组成的完整系统,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疏漏。

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所以,为了降低爆破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爆破作业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保障爆破作业人员人身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必须对从事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爆破安全培训教育。

三、爆破作业的存在的危险因素

在实施工程爆破的同时,伴随有一定的爆破震动、飞石、毒气、噪音等,给周边建筑物、人员、设备设施等带来一定危害。

1、爆破震动:由于爆破中部分炸药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可能对建筑物、人员、设备和设施带来影响甚至破坏,特别是就近建筑物,孔桩内风化层较厚、地层复杂、护壁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减震是保证爆破安全的最主要因素。

2、爆破飞石:爆破飞石危害与工程周边环境有关,容易对人员、车辆、设施、建筑等直接破坏。

3、有毒气体:孔桩较深时,爆破后形成的有害气体易在桩内积聚,对人体有害毒作用,因此爆破后进行清渣前保留一定的时间间隔,个别情况还应进行通风。

4、噪音:由于爆破对象是软-中等岩石,爆破类型又为加强松动,为减少扰民的可能性,孔口堵塞要严。

爆破施工主要危险源(点)种类及分布在爆破施工过程中若爆破操作及瞎炮处理不当、爆破器材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爆破伤亡事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并可能引发山石迸溅打击等二次事故。 主要危险源有爆破的警戒区域;存有瞎炮的区域;爆破后规定的等待时间内的爆破地点;超过规定用药量的爆破地点;结构、位臵和方向不能防止飞石危害的避炮洞(棚);爆破器材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储存室;未及时清点回库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相邻采石场爆破作业可能危及到的区域等。

四、引起事故种类

1、掘进爆破事故的种类:

①因起爆器材不合格引起的事故:

a早爆;b晚爆;c瞎炮。

②炸药引起的爆破事故:

a不稳定传爆; b瓦斯爆炸;c煤尘爆炸。

③破设计不当引起的事故:

a掏槽不合适;b辅助眼偏大;c抵抗线偏大或偏小; d打眼角度不合适。

④放炮时警戒距离不够:

a境界点和距离不合适;b不通知邻近工作面;

c放炮后的通风时间不够熏人。

⑤放炮员的管理(保管员):

⑥操作不当:

a炮泥封法不当;b联线不当。

2、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 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

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 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 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五、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5)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6)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7)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9)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10)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1)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2)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

(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13)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2、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交底要求操作。

2)爆破警戒及信号

⑴信号分为预警、起爆、解除信号,所有人员(除爆破人员)在听到预警信号后,应按指定路线撤至安全警戒线以外,直到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⑵火工品运抵作业现场后,即应开始实施警戒。警戒人员应立即发布预警信号,并达指定地点,坚守工作岗位。爆破人员在完成装药后,应及时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起爆信号,同时撤至安全区域。起爆完成后,经爆后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解除信号并撤除警戒。

3、爆破器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⑵现场炸药雷管应分开放置,电雷管要放入专用防爆箱中,并设专人看管。

4、装药

⑴炮孔及药业、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⑵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⑶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5、填塞

⑴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用碎石渣填塞。

⑵水平孔和上向孔填塞时,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⑶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6、起爆前检查

起爆前不得将导爆管或电线接驳在专用起爆器上,并认真检查起爆网路。

7、爆后检查要求

⑴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⑵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⑶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3、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并做好记录。

六、爆破施工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事先安排好行车路线,及行进中出现突发事情的应对处理方案

炸药、雷管分开码放且雷管放置在专用雷管箱内。

炸药成品箱堆放应控制高度,防倒塌;车辆熄火,制动

火工品进入作业现场,其他作业应停止,人员撤至警戒线外

瓦斯、煤尘或有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导爆管;电雷管应避开有电流场所如高压线、变压器、广播电视发射台、手机信号中转站,使用时打电话、用对讲机、电子遥控

药量按设计要求装置;炮棍采用木、竹质,装药后按规定对炮孔封堵。执行不撤警戒、15分钟等待、1人检查、关起爆器拔钥匙,拔下母线并短路连接、背起起爆器;用水湿法,殉爆法处理;不吹、不拔、不钻原炮孔。

潜孔钻安装在平整、坚硬的地面,支撑牢固;换钻杆时应关闭机械;作业时应注意钻孔时的异响

(二)安全技术措施

⑴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的有关规定。

⑵ 洞内各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爆破前调度人员通知受影响的相邻工作面人员、车辆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

⑶ 爆破期间,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⑷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⑸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及泥涌出地段。

⑹ 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妥善处理后,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三)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 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 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 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四)爆破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2、 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五)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六)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

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爆破作业区内有害气体允许浓度表如下:

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七)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0.3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七、爆破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一)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目的:在发生隧道坍塌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隧道坍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风险。

应急处置 :

1、当发现坍塌时,发现人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危险区人员立即撤离,同时禁止其他人员接近或进入危险区。

2、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及时清点人数,查看有无伤亡情况。

3、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应立即报告经理部和局指挥部领导,并立即启动应急抢险工程。

4、当发生人员伤亡,立即采去救援工作,救援时2人一组,确保救援者安全;若坍塌无法救援时,救援人员在安全区域待命。

5、塌方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两种严重的后果:一是土埋窒息而死,二是土方石块压埋肢体,引起挤压综合症。因此,发现坍塌要及时抢救。

6、就出险境。抢救全身土埋者,先挖去头部的土物,保持呼吸通畅,再挖出其他部位。

7、对呼吸、心脏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

8、对各种外伤进行现场处理。

9、当抢救出伤员时,据受伤人数和成都采取“先重后轻”,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治疗。

10、若坍塌严重,自身无能力救援,应及时上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请求急救,同时做好配合工作。

11、现场采取遇坍塌程度及范围相对应的施工技术措施,控制形式,确保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坍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

(二)炸药库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炸药库保管员和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爆破工的第一反应是迅速撤离,撤离时必须沿着正确的方向、安全的路线尽快撤离,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

(2)最先发现事故的附近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并汇报经理部、安质部或者应急救援总指挥。

(3)救护人员到达事故区域后,不得冒险进入事故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4)条件许可时,应尽快通知波及区域的人员向安全地带撤离。

(5)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以免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6)现场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分为三个组开展工作:

①现场扑救组:由现场指挥任组长,状态控制小组并入现场指挥小组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危险区人员撤离、伤员抢救、现场救援方案的制定、上报和实施,并向安质部汇报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②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由火灾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保卫人员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担任火灾现场周围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工作,划定警戒线,管制现场交通,负责现场保卫。

③后勤救援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与安质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后勤救援组。负责组织调派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方面的现场救援、事故受难者安置及生产生活设施恢复等工作。

第12篇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在职护士培训管理

1、业务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⑴培训内容包括护理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全院业务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

⑵定期组织管理、教育、科研等短期培训。

⑶组织全院性临床疑难杂症或典型病例及重大护理难题等护理业务查房每季1次。

⑷结合护理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全院护士长行政查房每月1次。

⑸组织全院性护理知识竞赛和护理操作比赛每年各1次,护理理论考试每年2次,护士长护理技术考核每年2至4次。

⑹护理学术交流活动每年1次。

⑺举办《护士长管理论坛》讲座每年1次`。

2、规范化培训内容与安排

⑴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主导内容,结合临床实例,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强化护理人员法律意识。

⑵做好护理技能培训,举行护理技术操作示教、训练、考核,按操作规范要求达到省时省力、无菌、安全、有效。

⑶以综合能力考察年青护士资格,调动护理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⑷追求以人为本服务导向的管理形式,强化护士礼仪规范、文明用语、塑造文明礼貌的护理新形象。

⑸每年组织医学法律知识讲座、礼仪规范培训及考核。

3、护士培训

⑴培训目标:

①工作一年后必须通过护士执业考试。

②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③熟悉各专科护理基础理论、护理要点及护理技术。

④掌握各专科治疗仪器的操作方法。

⑤掌握各专科疾病的病情观察、治疗原则、用药机理。

⑥掌握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⑦能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评估,作出护理诊断,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

⑧能正确、正规、清晰地书写护理病历。

(2)培训方法:

①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个人特长,相对固定科室,必要时作适当轮转。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及考核。

②强化基础护理训练3个月。

③工作一年内,以临床辅助护士为主,练好基本功,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程序。

④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⑤素质要求:包括职业道德、仪表、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组织纪律、团结互助、出勤情况、病人反映等,由护士长记录考核。

2、护师培训

(1)培训目标:

⑴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专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⑵掌握危重病人的观察方法及急救技能。

⑶掌握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能应用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并具有指导低年资护士、把好质量关、改进工作能力。

⑷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⑸能发表护理论文。

(2)培训方法:

⑴参与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

⑵能组织教学查房、小讲课,担任实习护生和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⑶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科室疾病查房的主持与讲授。

⑷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按省继教职工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3、主管护师培训

(1)培养目标:

⑴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并精通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的指导作用。

⑵具有课堂教学、编写教材及临床带教能力,组织本科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⑶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⑷能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训方法:

⑴主持小讲课、业务查房至少半年一次,并能综合分析查房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⑵每年参加护理继续教育(院内或省内),按省继教的要求达到学分数。

⑶完成论文或文献综述1-2篇,交护理部,由护理部审阅后保存。

4、外院进修护士培训

(1)培训目标:进一步提高进修护士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基础水平,扩大护理专业知识面,通过进修,培养一名训练有素,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业务骨干。

(2)培训内容:

⑴护理部统筹安排。根据来院进修计划的具体目标,要求护士长制定培养计划。

⑵安排高年资护理人员传、帮、带。及时反馈进修学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信息,不断评估总结,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⑶要求进修人员具体做到:

①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本科护理技术操作,能独立完成各专科的护理技能。

②了解本科各疾病的医学理论和护理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级护理教学查房和业务学习。

③熟练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处理原则。

④做好整体护理工作,能按护理程序对病人实行整体护理,正确完成各种表格的书写。

⑤及时完成进修护士业务考核表。进修结束时上交护理部。

5、外出进修护士管理

1、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求,由科室提出申请,护理部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护理部统筹安排,制订进修具体目标,填写进修表。

2、进修护士必须遵守接受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护理部,再由护理部与接受医院协商解决。

3、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4、进修结束后,护理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试或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交流有关进修信息。

第13篇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结合本企业特点,落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2、按照本企业的特点,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5、明确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山岗,无证不得独立上岗的规定。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7、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8、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行群众性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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