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环节,主要包括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的安全复习课程、专项安全技能培训、事故应急演练和安全文化推广。
1. 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这是基础,确保每个新加入的团队成员了解基本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防止因无知而造成的意外。
2. 定期安全复习课程:通过周期性的复习,强化员工对安全知识的记忆,及时更新最新的安全标准和政策。
3. 专项安全技能培训:针对特定工种或任务,进行针对性的安全训练,如高空作业安全、电气安全等。
4. 事故应急演练:模拟可能发生的事故场景,让员工熟悉应急响应程序,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文化推广:通过举办安全活动,如安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营造重视安全的企业氛围。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有助于减少工伤事故,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一个健全的安全教育体系能为企业节省大量的医疗和赔偿费用,维护企业的声誉,同时也是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此外,良好的安全文化可以提升团队凝聚力,促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投资于安全教育培训,就是投资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福祉。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七)
一、三级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应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履行签字手续。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处负责,项目部教育由项目经理与安全员负责,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与兼职安全员负责。
(2)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a.公司级: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当前安全生产情况,易发生事故案例及预防等。
b.项目部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安全技术交底,在建施工工程情况及必须遵守的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用途及防火、放中毒(含煤气中毒)等知识
c.班组教育:本班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具设备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对建筑施工的架子工、机械工、起重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电工、电气焊工等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市劳动部门规定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经常性教育
(1)在施工全过程中应经常采取板报、标语、漫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如防触电及触电后急救,脚手架、吊篮使用,防尘、防毒、防电光伤眼知识,安全法制教育等等。
(3)组织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可利用班前班后进行教育。
(4)纠正违章教育,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纠正教育,并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教育。
四、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安全教育,如冬雨季施工安全教育。
(2)节假日加班加点职工的安全教育。
(3)突击施工任务情况下的安全教育。
第2篇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①建立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②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产指标,确定奖罚标准。
③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前进行交底。
④项目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对安全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⑤公司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逐级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定期进行考核。
⑥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⑦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⑧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建立特殊工种台账,并进行动态控制。
⑨按规定对专职安全员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事先要制定规划,事后要有总结。
⑩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按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五)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总包管理人员、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编制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应会在实施分步分项工程及安排生产作业活动时应同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五、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
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
七、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八、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
1)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
2)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4)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九、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意见。
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 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10、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11、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2、 木工间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13、 高空作业对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14、 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
16、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7、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
18、 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9、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20、 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
2、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奖罚将在年终奖中体现。
(三)处罚办法:
1、安全达标没按目标的具体要求完成。如:
①责任制制定得不完善,不执行考核的。
②不制定单项技术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不按施工方案交底的。
③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定,违章冒险作业的。
④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后,逾期不改,又不采取措施的。
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
⑥不按规定提供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具,又不改正的。
⑦不按规定安装架设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和设施,危及人身安全的。
⑧招用新工人(或换岗工人)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
⑨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又不认真改正的。
⑩施工现场不文明施工,严重脏、乱、差的等。
以上各条视其情节,给予200~5000元罚款。
2、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对事故班组处以10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处以30000元的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4、 对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5、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实施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八条,应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以工程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配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员在交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设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3、利用项目部安全教育专栏,召开安全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施工方针,政策、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4、对施工班组应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工作,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5、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
6、项目部每天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如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7、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即报告所队(厂、分公司)安全员和处人保科,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
8、安全生产人员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纪律。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员工宿舍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管理
管理文件: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确保文明施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订本公司临时宿舍管理制度,凡入住宿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1.凡入住宿舍人员必须到本公司申办一个住宿卡对号入住,无卡人员不得入住本宿舍。
2.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民工宿舍住宿过夜。
3.民工夜间休息期间来工地探亲访友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但在晚上十点半钟前必须离开宿舍。宿舍内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4.入住宿舍人员的床上用品及衣服、鞋帽等物品必须按指定地方放好,做到整齐、整洁。
5.宿舍内安装好的用电线路及设备严禁使用超过40w及以上照明用电设备,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炉等电热设备。
6.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取暖或生火煮饭,工棚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在宿舍内抽烟人员必须把烟头抛到宿舍内设定的盛水烟灰桶内。
8.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放鞭炮和燃烧杂物。
9.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嫖娼、卖淫等违法乱纪活动。
10.每间宿舍选一名组长,配合工地做好保安工作,搞好宿舍纪律、环境卫生及安全防火工作。
11.宿舍内必须落实好清洁卫生制度,每天早、晚清扫一次。
凡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管理处罚制度罚款,严重违反或造成事故者,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第8篇 工程项目十三项防火安全制度范例
工程项目十三项防火安全制度样本
一、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样本)
1.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2.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小结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评比。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奖励。
4.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样本)
1.使用电气、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装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填写总公司《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保卫部门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并报公司备案,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易燃支搭,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站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益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三、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样本)
1.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2.各单位的义务消防队要按照职工总数(包括外施队)的15%建立,组成灭火组、抢救组、通信组、警戒组,并要明确职责。
3.义务消防队组织应有学习、教育、训练制度,按期活动,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活动要有记录。
4.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样本)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书面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
2.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3.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成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4.各单位要拟定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通信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它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6.各单位在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样本)
1.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总公司、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
2.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消防保卫部登记备案,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3.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设专用库房,要远离用火点,要安装防爆灯,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控制开关应安装在户外,要有明显的重点防火标志。
4.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码放,设专人管理,要有严格的存放、领料、回收手续,随使随进,限量存放。
5.使用易燃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时到消防部门审批,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
6.现场使用新型材料、高分子化学材料,应将防火等级、阻燃效果、说明书数据资料报保卫部门备案。
7.禁止在工程内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油漆库与配料间要分开设置。
8.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9.使用前工长要对使用者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并将复印件交消防部门保存备查。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样本)
1.必须贯彻执行61号令第五章之规定。
2.各单位主管责任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3.对不能整改存有隐患的单位,专兼职管理人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责任人和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4.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上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上级公安消防部门。
5.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落实的单位要给予严肃处理。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样本)
1.施工现场、料场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距地面不低于15
公分,高度不超过1.5m,每组2-5具。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设专人管理,负责检查,每年定期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4.消火栓周围3m内严禁堆物、堆料,易被埋压的要围挡,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及红灯。
5.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建筑物,按规定设置消防泵房和消防竖管,消火栓井口不得低于自然地面,并设专人24h值班,蓄水池容积不少于20m3,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样本)
1.安全疏散通道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其高度距地面不得超过1m。
2.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安全疏散设施,保证使用。
3.安全疏散通道应设足够的照明设施、应急照明设施。
4.要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内堆料、堆物。
5.安全疏散的大门必须向外开启,门的宽度不得低于1.4m。
6.严禁在卷帘门周围堆物堆料,确保使用。
十、消防值班制度(样本)
1.热爱消防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较高的责任感。
2.要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围内的火源、电源、水源等重点部位,熟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及措施,并经常检查。
3.消防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检查、勤动手、勤反映、勤宣传,对消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严格对现场用火、用电的检查,对电气焊操作先审查后操作,必须要到作业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防火安全后开具用火证。
5.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经常查看保养和维修。
6.要加强夜间对现场重点要害部位巡逻检查,确保现场夜间安全。
7.消防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睡觉、酗酒、看书、看报及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把好大门,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车辆或私人带物出场要检查,收出门条。
十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样本)
1.项目部防火安全检查每月检查不低于两次,检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6条各款,并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使用施工现场评分记录表)。
2.重点工程及非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要进行24h的每日巡查,巡查内容:执行公安部61号令第25条各款,并要确定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上报,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和及时扑救。
4.消防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发《火险隐患通知书》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5.消防检查员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将危险部位停产进行整顿。
6.巡查、检查记录要备案待查。
十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样本)
项目部每年对每名职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
外施队进入施工现场用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其全体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知识的入场教育、培训、考核(本公司调动的必须将原单位当年培训材料一并转移)。
完善考核制度,对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及时清退。
结合本单位施工进度的不同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特殊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或培训。
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均要有书面材料。
十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样本)
项目部防火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分析布置下月防火工作。按时参加单位的生产例会,提出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及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定期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严密的防火制度、方案及预案。对本单位的消防隐患进行监督、整改。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考评。
参加人: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专兼职人员及义务消防队长和班组长、现场消防检查组长,各点防火部位负责人。
第9篇 a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②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③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④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⑥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10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7
工程项目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七)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3、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第11篇 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二)项目许可文件和合同
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索取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存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业主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三)工程施工准备
第七条、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第八条、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四)安全机构和设施
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第十三条、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五)特殊工种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放炮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伞钻工、大抓司机、井下电钳工、电工、电焊工、变电工、水泵工、装岩机司机、压风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瓦检员、质检员、通防工、安全员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六)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程序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公司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或委托安监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取得开工许可通知书后,再向业主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业主或监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编制撤离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处每月3日前向公司安监局报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表内容按下发表样格式执行。
(八)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单独设置,若场地有限,也应与生产场区用栅栏或简易墙隔开。
第二十五条、生活区的道路或通路要硬化,院区要绿化美化,有排水系统。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料场等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结构,实行标准化管理。
第1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
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项目部完成职工三级教育中的两级教育:项目部教育和作业班组教育。
六、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安全人员参加协助。
七、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其总承包单位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13篇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将各项目部工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施工项目有序的进行,落实“预防为主,安全、质量第一、综合冶理”的方针,减少各类(安全、质量、劳资、材料款)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望质量安全管理部全体人员及各项目部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1、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对公司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
2、质量安全管理部质安员检查工作时应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发现工地存在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与项目经理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并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
3、质量安全管理部对质量安全的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或电话跟踪的工作方法。质安员检查工地需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检查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项目检查记录表》,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遇有重大问题或事故风险苗头时,必须立即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所有工程项目部必须在服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指导的同时,无条件地接受并配合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包括质量、安全、劳资、材料款使用等各方面)。
5、《项目检查整改通知单》实行审批式,并及时发放到联营项目部。项目部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无条件执行,落实整改责任人,按期整改。质量安全管理部必须做好整改的跟踪,以消除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如实以书面报告至质量安全管理部存档。
6、联营项目工程的首次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如首检不合格,造成再次或多次检查的,检查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承担,费用参照公司有关收费标准。
7、质量安全管理部实行在“春节”、“五一”、“十一”非常时期重点检查制度,项目部必须认真予以配合。
8、质检员必须熟悉拟检查项目的合同、项目概况及该项目实施中的各种情况。
9、联营项目部需公司派员到现场配合或技术支持的费用由联营项目部负责,费用参照公司有关收费标准;
10、所有检查记录表实行编号及有序归档。
11、对多次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或存在其它隐患的工地,质量安全管理部有权将其提交相关部门和领导处理。
第14篇 某某工程项目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某工程项目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
(2)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3)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记录。
(5)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5篇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1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四)
一、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
二、各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三、各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四、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施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
五、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六、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
七、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九、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使用登记表》。
十、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十一、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帐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及时纠正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十二、施工项目对分包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第17篇 工程项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6
工程项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6
1、每日上班后,做到班前安全教育。针对当日承担的任务、作业部位、周围环境、使用的工具、保护用品的佩戴及操作规程进行教育。
2、对作业区域内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检,发生隐患要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3、对本工种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隐患不排除,不能上岗作业。
4、班组长对班前安全检查岁有全责,认真执行安全活动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5、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本工种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6、建立班组长讲评安全活动制度。每天上班前班组要做好上岗检查,对工人进行当天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认安全防护和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才能上岗操作。
7、落实专人:逐日认真地做好上岗记录。上岗交底(作业环境: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上岗检查及岗位周围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工具、机械设备保险装置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材料堆放安全情况及其它应采取措施),问题(隐患)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出席人数,工程项目及部位等有关内容均应按规定记录。
8、班组必须开展每周安全讲评活动。对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和经验教训;不安全因素改进措施;表扬与批评、奖励与罚款的意见;举一反三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并进行安全学习。
9、班组安全上岗记录和每周安全活动记录,每月上交安全员、归档保存。
10、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班组应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对于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专(兼) 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汇报,防患未然,不得冒险作业。
11、班组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三不伤害活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提高班组整体安全水平。
12、特种作业班组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班组长要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学习业务和安全知识,新的操作方法,交流经验,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13、在改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班组要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14、班级应设不脱产安全员。小组安全员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班组长做好下列工作,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设施;发现生产中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上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15、班组长对接受的安全技术交底,要认真及时交待给全体作业人员,使全体人员对安全要求有明确的认识。
16、班组长必须积极参加项目部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并可结合班组自身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提高班组的安全生产水平。做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第1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要向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顼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六、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员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第19篇 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___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风电场、_局安监〔2008〕461号文件《水电_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第20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9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九)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3、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4、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及安全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5、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6、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7、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8、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9、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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