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知识培训:涵盖消防安全、设备操作、应急处理等基本知识。
2. 实操技能培训:包括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识别潜在危险及应对措施等。
3. 安全规章制度学习:熟悉并理解国家及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4.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模拟事故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定期考核:通过书面测试和实地操作考核,评估员工的安全知识掌握程度。
基础知识培训旨在确保员工了解基本的加油站安全知识,如火源控制、静电防护等。实操技能培训则强调实际操作中的安全规范,如加油机的正确操作、油罐的检查维护等。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遵守安全规程。应急演练则为员工提供实战经验,增强他们在真实情况下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定期考核则通过定期的测试和评估,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持续提升,及时发现并弥补知识盲点。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众的财产安全。有效的培训能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提高工作效率。良好的安全环境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安全教育不仅是法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只有将安全意识深植于每个员工心中,才能构建起坚固的安全防线,保障加油站的正常运营。
第1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 加油站应坚持定期开展全面、正常的安全教育培训。
2、 加油站应坚持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及安全日活动。
3、 加油站各岗位员工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 建立新员工上岗前三级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专题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等教育培训制度。
5、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有关火灾、跑油、混油及紧急事态的处理办法的学习,并应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救灾或灭火演练。
6、 加油站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油品知识、设备使用及维护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
7、 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应做好记录,员工安全教育的考试、考核成绩应作为员工奖惩的依据。
第2篇 s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3篇 zj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三条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油站须与服务区签订安全防火责任状,同时应将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认真进行交接班台账(含安全防火内容)的登记工作,重大事情应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五条 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台账的记录工作;
第六条 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1) 加油站要设有明显进出口处,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烟火”、“闲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线。严格做到:
① 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加油站,站区内严禁上、下客;
② 站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加油区域或油罐区;
③ 严禁穿带有铁掌或铁钉的鞋子进入加油站;
④ 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 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加油工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⑥ 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站加油;
⑦ 禁止在站区内使用手机。
(2) 站内严禁存放其他危险品。
(3) 严禁向汽车化油器或塑料桶内注汽油。
(4) 开启大桶盖和槽车盖时,应使用铜搬手或碰撞时不会发生火花的合金搬手。
(5) 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和油槽车卸油。
(6) 夏季高温季节,站区地面应采取洒水降温等措施。
(7) 加强明火管理:
① 加油站内禁止使用明火;
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③ 加油站油罐区禁止使用明火;
④ 加油站员工不论当班与否,在站区一律实行禁烟制度,当班职工上岗不得将打火机等火种带进站内。
(8) 安全用电规定:
① 加油机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② 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9) 防静电规定:
① 加油站内的所有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和接地装置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② 站内卸油、加油时要按规定控制流速;
③ 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严禁使用化纤棉纱。
(10) 消防灭火:
① 加油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建立领导和指挥系统;
b、标清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管线走向及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和数量;
c、注明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
d、标明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e、弄清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防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f、熟悉灭火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保证对外通信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② 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管理:
a、根据现有加油设备,服务区按消防部门规定已足额配置各类型号的灭火机,其中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6个,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石棉灭火毯20块,砂箱2个,消防锹4把;
b、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③ 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建立配置台账及位置图,按时检查,定期养护、换药,保证完好有效。站内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消防常识。
④ 做好应急措施的落实工作:
a、加油站发生火警,当班人员不得惊慌失措,临阵脱逃;
b、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和值班电话,及时疏散站内各种车辆和非本站工作人员;
c、根据火情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d、采取有力措施灭火,保护油罐;
e、及时切断所有加油站内部电源。
(11) 安全检查:
① 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周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场安全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② 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月和易发事故季节要定期对加油站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12) 加油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事故,要按照服务区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13) 加油站防火守则:
① 认真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② 努力学习防火安全知识,掌握防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预防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③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进入禁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把火种带入加油站。
(14) 加油站安全组织:
① 加油站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应设立防火安全员参与服务区义务消防队、保安队三个安全组织;
② 站长为加油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当班员工为加油站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加油站或本班次的各项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各类预防工作;
③ 班组每日自查一次,站每周抽查、检查不少于一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区的要求,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④ 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消防演练,义务消防队员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能及时按预定的灭火作战方案组织扑救;
⑤ 当班员工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或顾客的违章违纪行为;
⑥ 由于加油站昼夜营业,值班人员不多,当班员工必须熟悉服务区值班电话,以便及时联系报警;
⑦ 制定一套预防突发事件的预案,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迅速报警,并按有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件的发展;
⑧ 服务区保安每天定时对加油站进行安全巡查,封道时,加油站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场所,应确保加油站的安全。
第4篇 加油站加油点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加油站,禁止一切人员因私入站住宿。
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站,站区内严禁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等。
4、站区内必须安装避雷针,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站内禁止一切明火,不准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电视机、交流收录机、电饭堡、电吹风等,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加油站管理区30米范围内严禁烧焊、试车、修车以及进行易燃品、爆炸品的点燃试验,在加油站禁区内,严禁存放、堆积其他的易燃、易爆、助燃物品及受压容器。
6、严禁对载有危险品(如石油液化气瓶、氧气瓶、硫酸、硝酸、雷管、炸药、胶片、赛璐璐等)的车辆加油。
7、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随车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不准离车、不准吸烟,不准在加油站内修车。
8、正在加油的车辆必须熄灭火,待加油的车辆应在门外等候,待前车离开后再进入加油位置。
9、油槽车卸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灭,必须先接好接地电线,并暂停对其他车辆加油。遇到雷暴时,应暂停卸油、加油时。
10、卸油、加油时要控制流速,初速不大于2米/秒,待出油口被浸没后,流速可适当加快,但最高流速不得大于6米/秒,油槽车向油时,严禁喷溅式输送油。
11、禁止穿订有铁掌或铁的鞋进凝入加油站。取样筒、温度计的系绳须是铜链或棉麻绳,不得使用含有化材料的制品,上油罐计量,操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棉纱。
12、加油站的电气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并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13、要做好仿讯、防洪、防台风、防胀、防薯、防冻等防护工作。
14、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大事要级上报。
第5篇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第6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1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区域严禁烟火;
(2)加油站区域严禁堆放易燃物;
(3)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4)不得在加油站区域动火施工,必要动火时,必须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和按有关明火管理规定执行;
(5)安全标牌设置必须醒目,并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6)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定期检查更换或补充灭火药剂;
(7)加油时,严禁用加油枪碰机动车辆排烟口;
(8)汽车油槽车卸油前,必须接好可靠的接地线;
(9)卸汽油时,卸油工必须坚守现场监护;
(10)用汽车自备油泵卸柴油时,必须保证不得超过规定的转速;
(11)卸汽油时,必须自流,严禁开泵卸油;
1.2安全教育制度
(1)加油站应开展正常、全面的安全教育
a、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b、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2)加油员、计量员和电工、锅炉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定期聘请专业人员讲授有关火灾、跑油、混油等特殊紧急事态的处理办法,并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救灾或灭火演练;
1.3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负责日检查,并填写交接班、值班记录。
(2)场地及道路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由安全员或站长负责,检查的内容是:
a是否清洁整齐,无垃圾污物。
b工具、设备、器材堆放是否整齐,无阻碍或拌人危险。
c排水隔油井中有无油花。
d灭火器是否正常摆放,数量是否短少。
e照明灯具及电路系统有无损坏。
(3)罐区及管线。检查由计量员或库管人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闭、正常。
b管线检查井有无油味。
c接地线路有无损坏。
(4)加油机。检查由加油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吸油管有无不正常的空气吸入现象
b加油机连接管处有无渗漏。
c加油机试油器、胶管、加油枪部件有无渗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纪律。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或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各作业人员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b进站车辆有无违反安全须知的现象。
1.4安全组织制度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
(2)加油站作业现场应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3)加油站应经常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人人懂得消防器材性能,并能够熟练的操作而进行补救。
1.5设备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维护及时、维修按需”。
(2)加油站应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3)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各类设备登记在册,能够正确反应设备现状。
(4)编制设备维修计划,做好设备运行和检查记录。
(5)经常观察油罐罐体有无严重变形、渗漏。
(6)经常检查加油机与各部件的连接处、法兰处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加油机外表应做清洁无油污、无灰尘。
(7)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
1.6油品接卸管理制度
(1)油罐车安全设施要齐全有效。
(2)卸油前,应备好消防器材。
(3)卸油前连接好防静电接地装置,卸净后方可拆除。
(4)卸油应采取密闭卸油方式,严禁喷溅式卸油。
(5)卸油时加油站应派专人监护,油罐车司机不得离开卸油场。
1.7消防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汽车的排气管。
(5)严禁在站内修车。
(6)严禁向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作业。
(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11)严禁在未进行可靠的接地和充分施放静电的情况下进行卸油作业。
1.8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暴晒和强辐射热。冬季应采取防寒措施。
(3)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1.9事故管理制度
(1)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由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
(2)凡属加油站能够自行解决的,应安排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3)凡属自身无力解决的应报当地供电段申请安排计划解决。解决之前,加油站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灭火器每年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5)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应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
1.10防火管理制度
(1)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2)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实验。
(3)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并应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5)维修作业应使用防暴工具。
(6)加油岛附近应设置移动通信设备屏蔽装置。
(7)加油站的装卸场地应设置为油罐车跨接的防静电装置。
1.11防火检查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站内电气设备、照明设施状况。
(2)油罐区的油罐口、量油口、卸油口、阀门、人孔等油罐附件及卸、输油管线、避雷针接线状况。
(3)灭火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
(4)加油机运转情况。
(5)加油车辆及人员作业情况。
1.12加油机管理制度
(1)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漏,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2)加油机机件应保持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应保持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应保持压力正常。
(3)加油机进油管线和付油胶管连接处应无泄漏,电动机外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付油胶管两端电阻不应大于5ω 。
(4)加油机安装、验收、检修记录等资料应齐全。
1.13用火管理制度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动火期前,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
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1.14用电管理制度
(1)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性和防爆性两种。
(2)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1.15电气检查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源线及信号线防暴软管是否有效密封。
(2)定期测试加油站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加油站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加油站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敷设。
(6)加油站内的所有电器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用防爆电器设备。
(7)加油站内的电源要合理使用不能超负荷工作。
(8)每季度全面检查加油站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9)加油站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1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2)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4)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即使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5)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8)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1.17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过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加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加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8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1.19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 特殊作业时,必需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1.2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3)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进行要求。
(5)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6)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7)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8)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1.2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上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1.2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12)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实验、打压实验。
(13)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14)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第7篇 加油站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加油站安全设施的有效使用,结合我公司加油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加油站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消防器材、应急照明、防雷设施以及各类静电接地设施(包括静电接地报警仪)、高液位报警仪、阻火器、过电压保护器、各类法兰静电跨接、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等。
2、管理分工
①.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
②.各岗位人员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设施。
3、维护和保养
①.各类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检,维护管理;
②、安全设施要建立管理台帐,定期维护保养;
③.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
④.灭火器要定期送消防部门检测,以确保其有效在用;
⑤.对防雷设施及静电接地等安全设施要定期让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书;
⑥.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第8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一、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二、加油站建设检修和改造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单位和操作人员要有资质。
三、特殊用火作业的审批。特殊用火区的设定应由应火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监督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
四、固定用高区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固定用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六、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既:没有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员在发现违反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责令停止用火,并根据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七、用火点在装置区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威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该装置领导会签,必要时加派用火监护人。
第9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
2)临时用电许可证;
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_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_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第10篇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 严禁在站内修车。
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 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 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 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 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防中毒管理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持完好。
2、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3、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8、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9、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
水池等冲洗设施。
防泄漏制度
由于设备设施问题而引起的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它将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二次事故,使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对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对防油罐油品泄漏工作的重要性应予高度重视。为了做好预防油罐油品泄漏造成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和避免事故扩大化,特制定制度。
1、领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按液位计认真核对油水总高、水高,每五天人工计量一次,并认真做好计量记录,分析不正常损溢情况。
2、每次计量必须认真测量油水总高、水高,并将每次测量的数据与前次测量的数据进行对比,当出现大盈大亏时应进行复测;当水高发生短少或明显增多时,应加强对油罐监控每20分钟测量一次水高,并及时报告站长。
3、当出现油罐油品泄漏时,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同时关闭相对应油品加油机停止营业。
4、站长应迅速组织加油站员工对加油站四周低洼处进行反复巡查,有无油品外流;若有外流油品应组织人员堵截回收防止外流油品扩散,并划出安全区域做好安全警戒,配备好消防器材;同时对油罐继续垫水(垫水应从卸油孔灌入并保持低流速),保持一定的水高;
5、及时将油罐漏油情况向加油站管理经理、公司营销管理组、安全营运组汇报,并迅速与实华运输公司取得联系,将距离加油站最近车辆调到加油站,做好油品的转移工作;
6、当油罐车到站进行盘油作业时,加油站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备好消防器材,油罐车接地可靠,防止喷溅灌装,罐车装油孔应用石棉毯盖实;
7、用手摇泵或其他工具清干净油罐底油。
8、对管线泄漏,立即停止该品种对外营业,根据泄漏情况,决定是否临时全站停业,并报告相关部门,查找泄漏部位和原因,进行抢修。
9、对油罐车泄漏,临时人工堵漏,及时通知运输部门,派车转移油品。
10、对盘出的油品进行计量,核实损耗。
第11篇 加油站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成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作业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的购置及设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4、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6、站内设备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所在省(自治区)、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三、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公司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按计划报批。
五、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加油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要求、范围、内容、形势及考核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能使加油站员工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一、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遵纪和守法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对象: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大中专实习生。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加油站新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的区域分公司级教育、加油站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区域分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必须进行一次闭卷笔试,并进行存档待查;班组教育可以进行口试。
三、特殊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历和作业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四、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加油站全体员工。
1、每月加油站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的形式,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上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以及本规范的内容等。
2、加油站安全教育内容要详细记录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进站施工人员。
1、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全合同》,未签订安全合同不准进站施工。
2、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组织对进站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作业。
3、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在“安全教育记录”。
第13篇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 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 二必须、 三定、 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14篇 加油站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广大员工的生产常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并根据规定,接受再培训。
(2)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1.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技术技能、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
(2)公司应经常以岗位技术竞赛、练兵方式,组织从业人员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的技术技能。
(3)公司应组织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公司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技术、设备等主管部门,在新技术、新装置投入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公司所有的从业人员人员都应该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员工安全培训实行三级安全培训,即公司一级培训,加油站三级培训,加油站班组三级培训。
新员工一级培训,由加油站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课时不少于8个小时。一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油站内特殊危险部位;
(3)讲解石油产品的危险特性,根据特性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剖析以往事故发生的原因;
(4)讲解加油站各种预案,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以及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现场模拟演练。
新员工一级安全培训完毕后,应对培训的内容签名确认,并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岗位。培训考试资料档案资料要有记录并存档。
新员工二级安全培训由副站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小时,时间应在新员工上岗前安排。
二级安全培训应有以下内容:
(1)介绍本加油站周围环境及站内一般情况、特殊危险部位和防范措施,加油站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2)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3)加油机、机构设备以及一般电器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4)加油站各种应急事故处理和有关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情况介绍及对其进行分工;
(6)加油站治安和自我保护以及随季节变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级培训完毕后,负责人负责对培训内容进行记录,新员工并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由加油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安全员必须要有3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并熟悉掌握加油站一般安全知识和技能)负责,培训不得少于8个小时,并负责至少一个月的帮带,直到其能够熟练掌握加油站基本操作技能为止。
三级安全培训可采用讲解的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但应有以下内容:
(1)本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基本常识,三懂三会的内涵;
(2)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本岗位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的作用以及使用;
(4)现场安全管理的注意事故以及本岗位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5)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三级安全培训负责人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情况应有完整的记录,加油站负责安全的管理员应随时(每周至少一次)跟踪三级培训情况,并培训情况记录在《安全管理记录本》中,直到新员工不需要帮带为止。
1.4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油站、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施工队对加油站进行新建、改造、维修、安装、隐患治理等时,施工队应与加油站签订安全协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前,加油站站长或现场管理员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同时要求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进行签名确认。
2 日常安全教育
公司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加油站每月由班组长组织油站全体员工至少开展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并将具体教育内容详细记录,同时参与人员应签名确认。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或文件)精神,安排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学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报刊;
(3)发动员工查隐患,提合理化意见;
(4)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前及季节变化时安全注意事项;
(6)分析安全形势,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7)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8)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9)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10)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11)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
(12)其它安全活动。
3 培训教育管理
(1)公司应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公司应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6)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7)公司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第15篇 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第16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教育由站长负责,内容主要有:
1、国家有关安全经营方针、政策、法规;
2、经营模式和安全经营形式;相关行业安全、消防知识;
3、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
4、部门及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要求;相关安全、消防知识等;
5、事故案例等。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四、员工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好相应记录。
2、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要求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必须建立由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加油站综合检查由站领导组织各部门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日常检查由安全员不定期进行对现场员工的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等进行检查。
3、隐患检查的重点放在:
⑴ 各种安全教育、检查记录、经营销售记录、票据的完整情况;
⑵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⑶ 各种电器的使用、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
⑷ 各种可燃物品是否妥善存放;
⑸ 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情况。
三、各项检查的检查人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领导及时解决。
3、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站。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在站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带鞋进入油气区。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油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站内各类消防、防暴设施。
4、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⑴ 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⑵ 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⑶ 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⑷ 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⑸ 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5、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6、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第17篇 某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员工除积极参加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外,还应该进行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三、对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在进站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站特点、入站须知、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加油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小于1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规程和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计量等)除由国家行政部门培训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外,加油站还应经常对其组织教育。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抢救等。
六、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前,应写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经专兼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18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般规定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站内检查与主管公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2)本加油站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计量、质量管理的相关内容。
(3)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制度外,尚应符合中油集团乃至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日检查
(1)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负责日检查,并填写交接班、值班记录。
(2)场地及道路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由安全员或站长负责,检查的内容是:
a是否清洁整齐,无垃圾污物。
b工具、设备、器材堆放是否整齐,无阻碍或拌人危险。
c排水隔油井中有无油花。
d灭火器是否正常摆放,数量是否短少。
e照明灯具有无损坏。
(3)罐区及管线。检查由计量员或库管人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闭、正常。
b管线检查井有无油味。
c接地线路有无损坏。
(4)加油机。检查由加油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吸油管有无不正常的空气吸入现象。
b加油机连接管处有无渗漏。
c加油机视油器、胶管、加油枪部件有无渗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纪律。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或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各作业人员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b进站车辆有无违反安全须知的现象。
(6)商品管理。检查由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计量、收款、付油、记帐员是否进行每日(每班)的核对,有无出现差错。
b各作业场所停业后,是否关闭门窗。
(7)日检查中所发现问题应向站长汇报,并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清楚。
周检查
(1)检查人员。由站长组织班(组)长、安全员或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2)主要检查内容。周检查在日检查的基础上,对各部位的情况进行较细致的检查。同时应增加对各作业岗位操作记录的检查。其主要内容,除包括日检查的全部内容外,还有:
a隔油井是否能起到隔油作用;
b隔油井的内壁有无裂缝或损伤;
c各建筑物的门窗是否完好,门琐及窗子能否关严;
d各建筑物的屋顶是否漏雨,墙壁等有无明显裂纹;
e卸下加油机盖,检查内部各部件有无渗油;
f检查油罐操作井中的量油孔附件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
g卸油管上的阀门,在作业时是否关闭;
h卸油口的快速接头有无损伤;
i抽查几具灭火器,看其外观锈蚀的是否严重,其重量减轻有无超过去时1/10;
j电器及线路有无明显损坏等;
k检查各岗位的作业(或值班)记录,看是否进行了“日检查”。
(3)周检查结果的处理
a检查结果应向主管科室进行汇报。并研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
b对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检查结果应存入加油站安全(放火)档案。
月检查
(1)月检查属于一种全面性检查,站长应积极组织员工与分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大检查结合进行。
(2)月检查的主要内容,除包括周检查的全部内容外,增加对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方面的检查,并增加有关现场的测试、检查。
(3)检查方面。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a首先进行集中检查。采取边看、边查、边问、边记的方法,对各检查系统集中一次。
b分组检查。对集中检查时发现的某些需要细致检查的场所或部位分组进行深入检查,并分组查阅制度,记录及按规定由各专业人员进行接地电阻,跨线的测试。
c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陪同或在场人员讲清楚,并尽可能得到解决。
节前安全检查
(1)节前、加油站应及早准备并安排安全值班人员,并提前二日上报主管部门。
(2)节前检查的内容方法同月检查相同。
第19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动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加油站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由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动火证,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时,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要严格按照动火证规定的范围动火,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在加油站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8、加油站若需要动火,应当由站长向上一级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上一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动火作业。
9、在动火作业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加油站内动火。
10、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第20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 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 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三、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加油站安全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 每日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4)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工作。
(5) 熟悉本岗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2、 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1) 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2) 加油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 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做好当班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4、 加油站记帐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 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5、 加油站开票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标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3) 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4) 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5)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6、 油罐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 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
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
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
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 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油料时不远离车辆。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 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 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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