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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z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有哪些制度

z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员工安全培训、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急响应计划、设备维护保养、作业规程制定与执行以及安全检查制度。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有序进行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在z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仅关注生产效率,更注重预防安全事故,通过明确的责任划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持续的教育训练,确保每个环节都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

重要内容

1. 员工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了解岗位风险和应对措施,定期复训以巩固安全意识。

2. 风险评估:定期对生产环境和作业流程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

3. 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设定各类事故的应急方案,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4. 设备维护: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各项生产制度,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2. 培训实施: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理解和遵守制度。

3. 监督执行:管理层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改进:鼓励员工反馈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持续优化和完善制度,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在z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生产环境和技术进步不断调整和完善。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我们致力于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保障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z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z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一)干部安全教育内容:

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2)本工程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4)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5)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6)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7)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我国刑法113,114,115,118条。

2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重点是三同时)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2)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4)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5)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和内容。

(2)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4)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5)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二)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安全内容: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3)本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4)本施工部门历史上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防能电,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6)发生事故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2事故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安全生产历史,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教训等。

(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要求。

(3)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个,焊工,起重工,操作工和机动车辆驾驶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参加工作。

(五)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小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江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施工队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安全学习。

(七)对外包工厂队,也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八)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

2个别辅导新领导,新工人等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

3组织参观。

4 班前,班后评比等。

第2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在施工全过程中利用宣传、交底、班前活动、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2、 新入场职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组分别组织的实施三级安全教育, 总共不少于2 4 学时。并把教育卡号做为现场职工上岗证证号作为个人接受安全进场教育的证明,未经考核合格的职工不可参加作业。对全体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 学时。安全教育内容要求执行国家和总公司相关规定。

3、 工人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需进行职工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 学时。

4、 特种作业人员按“ 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管理办法”除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其安全教育除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须与总包方签定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责任书,利用岗位责任书对此类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5、 要求劳务队负责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通过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讲话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6、 生活区要有安全标语,劳务队利用党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做好职工思想教育, 从思想上重视自我安全防护。

7、 未经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核不合格职工,不得安排参加施工,否则按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3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在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集团公司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2.3、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公司每年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2.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

把指标下达到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完成目标。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指标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

3.3、有效地调动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各部门和员工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后,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完成任务。

3.4、有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目标确定以后,通过阶段性的检查考核,使每个部门和员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标是考核的前提和内容,最终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奖金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4、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4.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被盗事故;不发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

4.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并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应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使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安全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5.2、深入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理念,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理念,推动公司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5.3、推广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基于公司对设备、管理等方面广泛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在自查—整改—评价—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公司通过对设备的整治、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公司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

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5.5、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事故、异常和违章坚持“三不放过”,对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严肃处理。组织安全互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巡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督察组织,配备交通工具和监察设备,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违章查处,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6、辩识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协调等发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并实施演练,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7、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5.7.1、采取外培、内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7.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举办题材新颖的各种集体安全活动,扩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练兵和技能大赛活动,把安全业务与技能作为一个重点,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5.7.4、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的作用,加强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5.7.5、各施工项目应坚持把“三种人”、外包队伍、农民工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计划,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6、奖罚规定和评审办法

6.1、考核评审办法:由安全部根据检查实施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每季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对各单位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考核。

6.2、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6.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6.4、安全生产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4.1、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部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部门奖励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门奖励1500 至3000 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 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6.4.2、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的单位,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责任事故单位处以1000 元--5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单位罚款的10%实施处罚。

一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15%的比例予以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执行罚款。

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检察院审定认可的《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结案审批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交警部门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数额的认定,依据当地保险部门认可的《估损项目清单》。

6.4.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承包风险金挂钩。

6.4.4、奖惩执行

通过年终评比,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公布。根据评比情况以及奖励数,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下拨给各得奖项目部。

个人奖励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发放。

对责任事故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罚款,待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处理意见,从事故项目部的财务行政经费中划拨,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五)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八)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第6篇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保证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实用、有效,特制定本总则,各单项制度规定在此框架内制定实施:

1、公司设置生产部,担负直接生产任务。

2、生产部门按以下层级:生产总监车间主任班长员工,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主任以下跟班工作,现场走动式管理。

3、生产部下辖;蒸制a、b班,烤制a、b班,包装a、b班及锅炉班、维修班。

4、生产部门实行两班制作业,锅炉、机修分组跟班作业,两班一周一倒。

5、生产员工须经体检合格、执《健康证》上岗。

6、各工序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详见相关规定),其它人员实行计时工资制,新工试用期七天,每天工资10元,试用其满合格转正,执行所在岗位的计件工资。

7、新进员工执行《生产新工入职指引》,以尽快熟悉相关制度及提高工作能力。

8、各班制定有人员编制标准,要及时上报补充缺编。

9、生产员工实行上班点名制度(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听从班长或主任安排),迟到、旷工按《生产车间考勤制度》处罚,员工请休假按《生产员工请休假制度》。

10、生产员工须严格执得《生产区行走路线及更衣洗手消毒规范》。

11、各班组须严格执行《生产区卫生分区及卫生标准》,遵循5s原则,做好各自的现场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12、生产员工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工序作业及设备操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13、各生产班组要严格执行下达的生产计划,出现异常应及时与当班主任及统计人员协商解决。

14、设备操作工及维修人员应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规范安全操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工作性能,降低维修费用,减少故障停机损失。

15、各生产工序应树立下道工序就是顾客的观点,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监控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或上报。

16、各级管理者及员工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完善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操作、加强安全管理。

17、生产员工应服从上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岗位调配。

18、各层次管理者及各工序员工间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有效、合理处置问题。

第7篇 某某石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石料厂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采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低根和空洞,作业面上有浮石或哑炮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如有台阶平盘工作面应保持平整,禁止任何人在边帮和台阶底部休息和停留。

2、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凿岩、打眼、爆破、清理浮石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将其栓在牢固地点。

3、在开采爆破时要规化和设定好区域范围,要放好警戒,设好标志,定好专人,防止人畜进入警戒区域,造成不应有的安全隐患。

4、在开采区范围内架设的输电线必须高于机械设备的最高部位,或深埋地下,高压输电线应高于机械设备最高部位2米以上,低压线不低于0.5米以上。

5、采、装、运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员上下和进行任何修理调整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范围,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工作完毕时,必须把机械撤到安全地带并切断电源。

6、为保证边帮的稳定,上部台阶采完后,必须留有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用安全平台作为通行道时,必须有预防落物伤人和作业人员坠落的保护措施。

7、石厂应经常对采场进行全面检查,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设施要撤至安全地带。

8、石厂应有专人负责边帮管理工作,边帮的松石或裂隙有引起塌落或片帮的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暴雨或春融季节尤其应加强对边帮的检查,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作业区必须设立专门观测占,定期观察记录变化。

9、对于最终边帮的爆破,必须采用有减震措施的控制爆破,以维护边帮岩体的完整性,保持边帮的稳固性,在距最终边帮20米以内,禁止进行硐室爆破。

10、禁止在台阶工作平面边缘堆放矿岩或物件,禁止潜孔钻、挖掘机、气泵等重型机械设备在距平面边缘小于2米的地段内行驶和停留作业。

11、采剥工作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度时,必须根据岩石性质、开采方法、采掘设备及安全条件确定,台阶的高度或坡面角度应在安全允许范围内实施。

12、火工用品和爆炸物品一定要定点存放,分类存放,专人保管,编号注册,存放地点必须阴凉干燥、通风透气,防止潮湿。

13、在爆破使用时必须按规定计划办理领用手续,数字明确,审批合理再行发放,并且要持证人员专人专用。

厂长工作标准

1、负责全厂生产经营的全面管理工作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2、按照集团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逐月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及经济指标。

3、保证总回收率达到考核指标。

4、确保全厂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完好率。

5、加强成本管理,杜绝材料浪费,将成本消耗不突破核定指标。

6、组织领导全厂职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7、加强安全教育,确实加强对爆炸物品及火工产品的严格管理,杜绝机械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8、负责全厂的人事调配工作,加强劳动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9、负责厂规厂纪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妥善处理好职工的各种意见、建议。

10、组织召开厂务会议,了解生产进度,安排进度计划。

11、负责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厂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厂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负有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经营生产等方面的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的三者关系。

3、组织开好厂办公会,组织编制审查本厂生产、经营、安全、技术及职工生活等方面的远景规划以及全年生产计划和进度计划,重大问题报请上级审批后执行落实。

4、主持召开行政会议,总结部署本厂的生产建设任务及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并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

5、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营责任制,推进科学进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效率,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履行、贯彻、落实好集团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特别是“三编三统一支笔”制度的执行。

6、阅批上级行政机关的来文,组织制订修改本厂的重要规章制度方案及奖惩意见,维护本厂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7、负责培养干部职工队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8、关心职工生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逐步完善和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水平。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3、领导全厂职工按照技术政策执行年度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完成好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认真执行厂长分工负责制,全力支持生产和安全技术厂长的工作,充分发挥各分管厂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协调好生产专业技术部门的关系。

5、每月召开厂务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内容和生产任务,制定进度计划。

6、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7、建立健全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建设。

8、按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检查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定期检查主要岗位设备运转、运行情况及岗位纪律,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9、及时如实地向上级部门汇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清责任,查明原因,吸取教训。

10、对因本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1、凡本厂职工一律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月终依据逐日考勤结果汇总结工,报公司审定计发工资。

2、职工个人因事、因病不能到岗上班者,一律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副厂级、后勤管理人员有事休息需向厂长请假,并在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休息。

(2)、因急事或因病当天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电话及时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对待。

(3)、对不办理请假手续,长期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对待,交回公司按相关制度处理。

3、严禁酒后上岗,杜绝班中酗酒,避免借酒闹事或无意识上岗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尤其是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擅离职守,私自脱离岗位,避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和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班上、班下杜绝聚众赌博,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安 全 守 则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2、经常检查现场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3、严格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非专业人员禁止爆破,在爆破现场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以及放射性装置,爆破前疏散现场人员和周边其他人员,做到万无一失,严禁私藏或存放爆炸物品。

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遇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可先行停止作业,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严禁带电作业,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自觉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安全事故要配合调查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职 工 守 则

1、全厂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一分钟、尽责六十秒;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2、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机械设备技能和工艺操作技术,正确维护生产设备和合理调度生产,确实做到人、机的最佳匹配。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上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企业中做遵章守纪的好职工,真正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人生安全。

5、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新观念,树立团队精神,加大生产力度,确保集团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

安全生产副厂长岗位责任制

1、受厂长的直接领导,科学调节生产和人员布置,实施落实厂长下达的指令性生产任务,对厂长负责。

2、有权现场指挥,根据生产实际,有权对人员和设备进行协调配置,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果断作出处理,重大问题或解决不了的请示厂长裁定。

3、负责对所属生产区域的安全、治安工作的全面管理,经常检查现场治安、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事故为零。

4、负责对所属人员的劳动纪律和设备技术的全面管理。做到生产人员到位、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5、负责厂长安排的其它事宜的实施落实。

6、厂长不在时,代行厂长事宜,事后向厂长作出汇报,重大事宜或疑难问题及时电话请示厂长。

技术副厂长岗位责任制

1、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厂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技术的协调、监控、管理工作,对厂长负责。

2、配合生产副厂长做好生产环节间的统筹兼顾和技术指导,保障生产技术和设备的运转,高度体现节能高效的安全生产原则。

3、及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及设备故障作出正确分析和处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4、适时掌握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

5、协助生产副厂长搞好机电设备技术方面的生产安全。

6、做好机电设备易损件和其它附属设施、设备用件的储备工作,保证随时修复投入运行。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对厂长负责。

2、上传下达厂长的指令及安排,依照厂长意图,起草各种行文(总结、报告、请示),以及制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3、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来访人员,厂长不在时及时通知厂长。

4、协助厂长组织各种会议或组织有关活动。

5、负责本厂相关部门、队、组协调事宜,保证协调一致。

6、负责协调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以及外事活动的安排调度工作。

7、做好厂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事宜。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3、安全员是采矿生产的哨兵,专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处理事故隐患。

4、必须坚持在生产第一线,经常检查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厂领导并监督和协助处理。

5、积极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和检查,作好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对查出和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

6、遇有违章作业及危害人身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厂长汇报。

7、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调动人员做出及时处理,而后汇报有关领导,保证安全生产。

8、当好厂长和技术员的眼睛,按时向厂领导汇报有关安全问题,提出对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集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如实、全面地反应本厂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支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和对资金的管理。

5、加强与出纳员的相互配合。

6、当好领导的理财参谋,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按照规定将会计档案及时装订按时入档,搞好财务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必须由专职库管人员进行相关出入库的管理工作,其它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库房或者代管库房管理的一切相关事宜。

2、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配合财务人员对所有库房以及出入库明细根据年、季、月度库房报表进行核查,同时如实填写盘点报表,并上报领导。

3、每天到岗必须认真核对前一工作日的出入库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4、每天下班前对库房和库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没有问题方可离开。

5、库房物资出入库必须每天结算,并填写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心中有数。

6、协助领导管好物资,当好管家,防止财产遗失,杜绝跑、冒、滴、漏。

7、确保库存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安全存放,要有序摆放,分类排列,新旧分离。

8、要有效防范安全管理,特别注意防潮、防火、防盗、防丢失,以及防范不可预测的意外和自然灾害等。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保管员应立足本职,做好供应工作,做到随叫随到。

2、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遵章守纪,诚实负责。

3、要确保库容、库貌整洁干净,货物堆放整齐。

4、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要保持好库房内通风透气工作,将干、湿度控制在适应范围,确保防潮、防晒。

5、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并告知搬运人员轻拿轻放,要做到不推拉,不碰撞,不摩擦,保护好集体财物。

6、要建立健全出入库帐目和登记手续,要定期盘点,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7、做好两大财产的注册登记工作,即零星财产、固定财产。

8、要做到心中有数,包括两大财以及库存物资,如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原因,如有失职加以赔偿。

9、因私不能随叫随到,影响正常工作,将视情节要处以罚款,造成较大影响或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停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火工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好爆破器材贮存工作。

2、爆破器材贮存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保持干燥和良好的通风,杜绝鼠害。

3、库房严禁烟火、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的收发、领用要有严格的制度和领、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5、任何一种炸药同雷管都不准存放在一起,硝化等油类炸药和导火索不准贮存在一个库房,必须分类存放。

6、库房必须昼夜值班,专职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爆破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领取资格证,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依照爆破说明书及相关要求进行爆破,严格执行相关爆破制度。

3、爆破时必须使用放炮器及放炮母线进行放炮,严禁用电缆放炮。

4、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和保管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

5、爆破员必须熟悉放炮器材的原理和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爆破前应准确测量警戒范围,现场人员要撤出警戒范围,并设专职警戒人员封锁路口,避免因无关人员闯入爆破区,而造成伤亡事故。

7、禁止在爆破现场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及明火。

8、雷管、炸药一次爆破要全部使用完毕,严禁私留、私藏,非专业人员禁止作业。

9、对开采不利的开采工作面,爆破员有权拒绝放炮,对放炮后遗留下的残炮、瞎炮要做及时处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厂生产的正常投入,为适应新的要求,现拟定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如下,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改善。

1、健全帐务管理和出入库领用手续。

凡购进各种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一律凭票登记入帐,炊事人员凭领料单向管理员领取,管理员依据领料单从帐目中逐一增减。

帐目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月底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2、实行凭证买饭制度,做好消耗统计工作。

食堂根据实际定出早、午、晚饭每份价格,本厂职工以现金等价购买餐证,职工凭餐证到食堂买饭用餐。

管理员每天做好早、午、晚分别就餐人数和主副食品消耗统计,并与收回餐证作出分析,每月汇总一次报厂长参改,作出相应整改措施(附逐日主副食品消耗统计表)。

3、搞好食堂卫生和饮食调节。

(1)、食堂内要经常保持厨具清洁,台面、桌面无尘垢,桌布、餐布、毛巾分别使用,尤其要做好夏季防蝇污染,对储存的各种饮食、米、面做到防虫、防腐、防变质,以及防鼠害。

(2)、炊事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手纹、甲缝内无污垢。

(3)、为改善饮食生活,做到经常调节饭菜花样,根据现有条件逐步做到三天不做重皮饭,遇节假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职工改善生活。

(4)、炊事员根据主副食品储备情况,提前向管理员作出提示,尽早购买。

本暂行办法从二o一一年 月 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人员责任制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人员离库时要及时上锁,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入库。

2、库内应设置食品存放架,原料要分类摆放,贴上标记,食物原料要与墙壁、地面保持相应距离,以利空气流通和干燥。

3、购进原料,食物应是合格物品和有证物品。

4、入库的食品要经管理员验收登记,按类上架存放,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防止腐烂和莓变而造成损失。

5、出库时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6、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7、最好安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设备设施。

8、食堂管理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食物事故将追究食堂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责任。

9、做好帐物以及现金、饭票等发放登记工作。

10、要听取和接受职工意见,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为领导分忧解愁。

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电管理制度。

2、对经常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现象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3、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具有导电性能的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正确使用电缆,不准成堆堆放或压埋,避免外力打压电缆,开关跳闸后不查明原因不得强行送电。

6、严禁在机电设备运转过程中进行作业性操作,不得带电维修操作。

7、爱护维修使用设备及工具,不得造成人为损坏,否则追究其责任。

挖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当班领导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按照发料要求,与铲车配合做好当天和次日的发料储备工作,确保储备量。

3、严格发料的规格、粒度控制,做好破碎工作,粒度不的大于500mm。

4、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铲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当班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做到随时有车随时装料。

2、严格按照装料要求履行职责,装载石料不得超过500mm,不得装入粉面和杂质。

3、所装石料不得高出车箱,慎防行驶过程中抛甩砸伤路人。

4、见票装车,无票不予装载。

5、操作过程中注意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发运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服务,做到随叫随到,业务及时办理。

2、工作认真细致,字迹清晰,做到日期准确、序号无差错。

3、开票时准确填写拉料车辆的车牌号,并由司机签字后装料,严格禁止代开发料单。

4、当车单次开据发料单,不准当次连同下次开出。

5、妥善保管存根一联,当天发运结束后,做好发料统计报知厂长,月终汇总时会同磅房、收料员等核对无误后再行填报。

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对本厂治安安全负责,做到防偷、防盗、防丢失。

2、加强对本厂内部的治安管理,制止和杜绝各种不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区域环境。

3、强化本厂内部生产、生活秩序,制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行为,创造和谐氛围。

4、加强本厂内部的巡逻保卫工作,做好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健全来客登记以及物料出入登记手续,杜绝各种物资无证出门。

第8篇 门窗幕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企业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项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项目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项目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施工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项目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五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项目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施工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六条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项目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公司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十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三十一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三十三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四条 发生事故的项目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五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9篇 公司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八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八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年年底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员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发放奖金和其他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

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第11篇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二)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建立此制度。

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投入费。如安全监测、防静电、防灼伤冲淋、应急救援设施的投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6.安全风险抵押金。

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体检费用等。

二、安全费用使用要求

1.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安全资金挪作它用将处以挪用金额的3倍处罚。

2.总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不管企业资金如何紧张,应始终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

3.财务对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当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则滚入下年度安全费用,如当年度安全费用超支,则列入当年度正常成本费用。

三、附件

《安全费用台帐》

第12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1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1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五)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安全,按我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按年生产总值的8‰,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用于配备工人劳保用品、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更新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产奖励、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安全生产保证的开支。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提取与使用做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资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按公司产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比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40%;安全教育培训2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25%,其他10%。

4.公司决算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需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5.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6.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以及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现令限期整改。

8.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9.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细目,明确计划经费预算款额。

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1.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预算中专门立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算计划,纳入经营成本预算管理。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

项目经理部按工程标的总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表,总额由经理部控制,须按比例分解到劳务分包,并监督使用。

公司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专项费用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

2.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既要坚持科学、实用、低耗,又要保证执行法规、规范,确保措施的可靠性。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费用投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现,要对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保证作用。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由总包负责。

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性能,质量达标并检测合格。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目录表。

项目目录表包括:基坑、沟槽防护;结构工程防护;临时用电;装修施工;集料平台;个人防护等。

三、本制度从修订后发布日期起开始执行。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__年十二月一日

第15篇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安全驾驶保证书》《__年最新工作范文》 关于《__年最新工作范文》的文章《安全驾驶保证书》正文开始>> - 为确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车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本人作为驾驶员,特在本年度保证如下: 一、 保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群众监督,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 保证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 三、 保证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人员等。 四、 保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若未按规定,发现被盗、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五、 保证对所配备车辆熟悉掌握,执照驾车。 六、 保证车辆行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七、 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八、 保证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合格率达到100%。 九、 保证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十、 保证坚持每星期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十一、 保证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 十二、 保证做好车辆行驶安全记录,年底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备案。 十三、 保证始终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第16篇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第17篇 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第18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过程,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各类变更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变更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过程及环境等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

3、术语

3.1人员变更:指新入厂职工(劳务工)、内部岗位或工种调动、离岗复工、外来人员等。

3.2工艺、技术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等。

3.3设备设施变更:指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3.4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

3.5管理变更主要包括:管理者职责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主要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随时地协调各相关单位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变更后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培训需求,安排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2生产设备部负责归口审核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工作;负责归口审核工艺、技术变更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落实主管部门的变更工作安排,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

5、工作程序

5.1人员变更管理,按照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执行。

5.2工艺、技术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技术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

5.3设备设施变更管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制定变更后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操作(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操作(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

5.4作业过程(程序)、作业场所变更,由所属单位负责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教育。管理变更时,由安全保卫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培训、学习。

5.5变更流程:变更申请单位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审核---安全环保部审核-----公司分管负责变更的领导审批----落实完成后----变更的归口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申请单位归档。

5.6变更的申请:

5.6.1公司制定统一的“变更申请表”,在实施变更申请时,变更申请人应统一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联:一联归口审核部门保存、二联安全环保部保存、三联申请单位保存)。

5.6.2“变更申请”对变更的原因要准确真实,有科学依据:在进行各类变更前,变更申请人要进行充分的实际情况调查,弄清变更前所存在的真正问题和缺陷,从而使变更的目的明确,有科学依据。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变更申请表”进行变更申请,申请人可以是提案人,也可以是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责任人。

5.6.3“变更申请”提出的变更方案要先进合理,内容要明确具体:

(1)变更的方案应是目前合理、安全、经济的和可实施性强的,这样才能保证存在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同一个问题,可以有不同部门产生多个方案,应优中选优。由变更的终审负责人负责,在部门范围或总厂范围内针求最佳方案。

(2)变更内容要详细说明,必要进附图、附表、附数据,这样在各级评审过程才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出现隐患和事故。

(3)“变更申请”内容中,申请人应对变更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具体的控制措施,不得隐瞒可能存在的风险。

5.7变更的审批:

5.7.1“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逐级上报归口主管部门审核、安全保卫处和公司领导审批,不得越级进行评审。

5.7.2对于各类变更,是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机、物、环等缺陷进行的改进,在变更中的各级评审人员,应全面进行考虑审查,以规避风险,保证变更的有效性。认真对变更内容认真进行风险评价,补充分析其危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以及可实施性、经济性、科学性等。

5.7.3变更的公司领导负责人,负责确定对相关部门评审意见的汇总,综合评价存在风险、可行性效益和需要后,签署最终审批意见。

5.8变更的实施

5.8.1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单位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5.8.2变更的实施要认真落实各类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反馈各类异常。

5.8.3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归口主管部门要下达明确的变更通知,并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起始时间和责任人,明确变更申请中提出的各种风险控制措施等。然后,由配合实施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明确变更的具体要求后,按方案实施。

5.8.4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非预计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变更申请单位及归口审批部门,具体实施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9变更的验收

5.9.1变更的验收工作由变更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的要求。各类变更项目专业负责人、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即为验收组成员,共同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隐患和剩余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由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9.2通过验收的变更项目,列入所在所在单位正常的管理职责中,负责修订和完善因变更引起的其它制度、规程等内容,保证变更的安全、有效实施。

5.10任何单位、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总厂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考核。

5.11变更注意完善项目包括:

◆及时修订各类规程防止老规程误操作;

◆完善制度防止旧制度仍在使用;

◆完善标识防止旧标识错误使用;

◆完善职责权限范围,防止变更引起的职责交叉或管理空白;

◆完善各类表格等;

◆进行变更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第19篇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鉴于本公司是食品化工生产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连续性,确保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以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提高市场参与竞争力,经本公司决定,特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严格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发现迟到早退者,1-10分钟扣3元、10-30分钟扣4元、30分钟扣10元,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满10小时者扣30-50元,如个别员工的迟到早退是由于特使情况造成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签字认可,可酌情处理。

二、严禁擅自中途离厂,若需提前离厂可请假,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并持有请假条,传达室方可放行,否则,离场时间作旷工处理。

三、有事处理、休息必须有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的奖励。

四、严禁上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打牌、下棋或做一些于上班无关地事情,发现一次扣5-10,屡教不改者从严罚款,此外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按事故的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五、严禁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如发现扣除当事人及传达室当班人员各5元(包括小孩进入生产区)。

六、考勤卡于月初交财务科,凡遗失者需及时补卡,不交不补者财务科不结算工资。

七、认真按工艺操作和计量,正确投料,对违反工艺纪律和计量操作规程者,每查到一次罚款10-20元,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而发生各类事故者,做事故事例进行分析处理。

八、工作时间提前洗澡或没有按公司规定的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统一着装者上岗,发现一次扣5-10元。

九、认真搞好365日的安全消防工作,严禁吸流动烟,严禁在禁火区吸烟,第一次发现对当事人扣发遵守制度奖500元,如有第二次发现立即除名,造成后果者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十、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安排,一贯对厂纪厂规不遵守者,进行除名。

十一、本厂的员工和外来的员工应互帮互助,相处向兄弟姐妹,不吵架,不打闹,发现一次双方各罚50-100元,情况严重者,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十二、外来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地方政府规定和民约,尊重当地的风俗,不偷人家的事物,不敢损人利己的事情,办好当地政府登记手续和住宿证,努力锻炼好独立生活的能力,搞好团结关系,绝不允许不在公司工作的老乡在公司指定布置的房间住宿,如有发现此类事例一次警告,二次连同公司当事人一起开除。

十三、工作时间应全心全意完成本职工作,对出勤不出力者,一次警告,警告无效者除名。

十四、检举揭发违反厂纪厂规人员,揭发检举者奖励10-50元。

十五、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报告厂部的奖励100-500元。

十六、在生产工作中,认真搞好工艺操作为公司节约原料,提高效益的,按其表现奖励100-500元。

要与公司其它制度如考勤,奖励制度一致

第20篇 公司生产部车间现场管理制度2

公司生产部车间现场管理制度(二)

一、现场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水鞋,正确佩带员工证。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吸食果冻和其它半成品。

10、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1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载动bp机、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13、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6、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8、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9、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0、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21、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22、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23、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24、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25、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26、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27、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卫生制度

a、人卫生制度

1、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2、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3、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4、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5、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6、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7、员工使用卫生间严禁穿着水鞋,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冲洗卫生间。

8、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脏物污染半成品。

9、严禁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10、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11、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b、车间卫生制度

1、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2、保持现场排水沟畅通、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3、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

4、现场门窗、楼梯通道、桌凳、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

5、定期对现场各蒸汽、水、空压管道、照明用具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尘积压。

6、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7、设备应做定期清洁,防尘罩、安全罩禁敞开,机器底部物应定期清理。

8、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未使用须摆放在指定位置。

9、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10、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11、严禁未获批准,使用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或药剂。

12、保持各种半成品周转箱,垃圾用箱,输送平板洁净。

13、生产现场过程中落入地面的半成品应及时清理到专门收集不可回收半成品的红色塑料斗中。

14、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15、超出时间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清理。

16、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料液时,必须戴手套或双手消毒。

18、《食品企业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其它卫生要求。

三、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2.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4.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5.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6.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靠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7.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和路线。

8.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9.注意蒸汽管道,阀门及用汽设备,严禁随意触摸以免烫伤。

10.现场开水等高温液体多使用时注意防止烫伤。

11.设备、管道消毒时,注意防止化学用品溅到皮肤上或衣服上或其它易被腐蚀的

设备上。

12.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13.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等伤害。

14.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5.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16.严禁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17.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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