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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制度汇编6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乡卫生院制度

制度有哪些

乡卫生院制度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基础,它涉及到多个层面,主要包括:

1. 服务提供: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预防保健、常见病诊疗和急诊处理。

2. 公共卫生:负责本地区的疾病防控,如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和传染病监测。

3. 基层管理:对乡村医生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性。

4. 资源配置:合理分配医疗设备、药品和资金,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内容是什么

乡卫生院制度的核心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 制度化运营: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保证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连续性。 - 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和进修,提升乡村医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 卫生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医疗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卫生院的管理,增强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 财政保障: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医保报销等方式,确保卫生院的运营资金稳定。

方案怎么写

改进乡卫生院制度的方案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引入远程医疗: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连接上级医院专家,提高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2. 加强合作:与村委、学校等社区机构合作,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3. 设立专项基金:为贫困家庭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4. 提升硬件设施:更新医疗设备,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5. 定期评估:定期对卫生院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管理策略。

以上措施旨在强化乡卫生院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地区的人口健康需求。

乡卫生院制度范文

第1篇 乡卫生院特殊检查治疗告知制度

乡村卫生院特殊检查治疗告知制度

医疗工作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共同与疾病作斗争、共同承担医疗风险的过程,知情是患者的权利,告知是医务人员的义务。

一、患者入院时告知

1、护理站在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书》时,由当班护士接待患者,并负责将我院《患者住院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向患者作详细的解释,让患者及其亲属在存根中签名,并将存根附在《住院通知书》上,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2、护士应及时向新入院患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自己的职责,告诉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患者有何需求可直接与责任护士联系,并告知联系方法。

3、入院后,经治医师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向患者详细询问病情,并及时记录,为进一步确诊,目前需要进一步做什么检查,以及目前的治疗方案。

二、治疗过程中告知

1、治疗过程中常规告知:经治医师及时将患者入院后所做的各项检查结果,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方案、用药的情况及其副作用和注意事项告诉患者或其家属。如果患者拒绝做进一步的检查、不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或要求自动出院时,医生应将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详细告诉患者,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录在病历并请患者签字。

2、病情发生变化时告知:有些患者入院时病情较轻或症状未完全表现,在治疗过程中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有加重的趋势,此时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的状况,并向他们解释该病发生、发展及其转归的过程,消除患者的顾虑和疑问,同时将告知内容记入病历中。

3、输血前告知:输血属于特殊治疗,故输血应在患者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输血前,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意外情况,患者或其家属或不同意输血均应签字。

4、创伤性诊疗措施前、后告知:

⑴手术前谈话,手术后交代:任何手术(无论大小)操作之前,均应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由本医疗组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医务人员向家属做详细术前谈话,谈话内容注意体现医生能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手术治疗可能存在的各种相关问题;如果是高风险手术病人,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告诉患者或其家属术后可能出现使现有症状加重,而且发生瘫痪、残疾、甚至死亡的可能,患者或其家属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情况表示理解,同意手术治疗,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患者手术后,医生应根据具体情况将术后的注意事项详细交代患者或其家属。

⑵麻醉前谈话,麻醉后交代:手术麻醉前,麻醉师应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本科室人员的技术水平、麻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与意外,并明确告诉患者家属,有些意外的发生可能导致患者的瘫痪或死亡。患者或其家属对以上情况表示理解,同意施行麻醉,并在麻醉同意书上签字。病人手术后,麻醉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将麻醉后的注意事项详细交代患者或其家属。

⑶其他创伤性操作前、后告知:医生在为患者做创伤性操作前要详细告诉患者或其家属目前患者需要做创伤性操作的原因、创伤性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反应和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而且有造成瘫痪甚至死亡的可能,患者或其家属对此表示理解,同意施行创伤性操作,签字为证。在完成创伤性操作后,医生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创伤性操作后的注意事项详细交代患者或其家属。

5、改变治疗方案的告知:

⑴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更改治疗方案的,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治疗方案更改的依据。

⑵手术过程中发现患者情况与术前预计的不完全相符,炎症或肿物已扩散或转移,考虑需要扩大手术范围,甚至可能损伤周围的组织、器官或需要切除预定范围外的组织、器官时,应及时告诉患者家属,征得家属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继续进行手术。

三、对无行为能力人住院时特别告知:

无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精神患者)入院时,应特别告知其家属或监护人医院无法做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人,在他们住院期间,家属或监护人必须留一位陪护人员,以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医生应将告知的内容记入病历,且让家属或监护人签字。

四、“三无”人员如昏迷患者(无知名、无法联系家属、无基本治疗费)的告知:无法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应汇报科主任并报告医务科。

五、相关政策的告知:如医保需自费或部分自费的项目(包括用药,检查和治疗项目)应向患者事先告知。

六、其他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告知工作:

各临床同意书常常是以行政部门事先设计好的操作中不需要更改协议条款内容,为便于患者更正知情,有必要在各种同意书的患者签字一栏里,让患者亲自写明对告知内容的理解和态度。

七、在履行告知制度时还应注意医疗保护性制度,必要时可征得患者的同意而采取知情同意权的授权委托方法。

八、特殊检查告知

一、医务人员在各种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维护患者的知情权,严禁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二、在为患者行特殊检查前,一定要将检查的原因、目的、可能出现的损伤、不良后果等告知患者或家属,征得其同意并签署特殊检查、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检查。

三、在为患者行特殊治疗前,一定要将治疗的原因、目的、可能出现的损伤、不良后果等告知患者或家属,征得其同意并签署特殊治疗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治疗。

四、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指具有一定创伤和风险的检查、治疗。如各种内镜检查、各种造影检查、各种穿刺(胸穿、腰穿、骨穿、肾脏穿刺、甲状腺穿刺、深静脉穿刺、淋巴结穿刺、上颌窦穿刺等等)、有创性的治疗、淋巴结活检、治疗方案的更改、椎间盘吸切、各种封闭、关节腔内注射、切开引流、静脉切开等。

五、在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主管医师要如实记录患者检查、治疗前的病情情况,检查、治疗后再如实记录病情有无变化情况。

六、较复杂、创伤性较大的检查、治疗应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批准。

第2篇 乡卫生院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标准

一、第一阶段工作(50分)要求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启动以下工作:

(一)成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5分)

(二)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措施具体,目标、任务明确。(15分)

(三)召开本院管理年活动启动会议,全面动员和安排,职工对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知晓率100%。(15分)

(四)通过横幅、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管理年活动宣传。(5分)

(五)及时收集并上报本单位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成效和基本经验。资料齐全、归档管理。(10分)

二、第二阶段工作(900分)

要求在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以下工作: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60分)

严格执行《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

1、公卫办设置(10分)

按要求配置公卫办人员、业务用房和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待遇。

2、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20分)

(1)设立传染病诊室,负责接诊、留验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5分)

(2)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和实验室检测(包括肺结核_线检测)结果登记本,各项填写清晰完整。(3分)

(3)及时收集、登记、核实并按法定时限进行疫情信息的网络直报。(5分)

(4)按照责任分工,落实霍乱、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措施。(7分)

3、免疫规划(40分)

(1)预防接种门诊有候种室、接种室,各室有明显的标识。(5分)

(2)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辖区内目标儿童预防接种相关信息计算机录入、管理率100%。(10分)

(3)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疫苗的接收、储运、分发和使用工作。冰箱、冷柜专人管理,疫苗按品种、批号、效期分类码放,温度记录完整。(15分)

(4)预防接种卡、证、册齐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大于90%。(10分)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分)

(1)建立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值班和工作记录完整。(5分)

(2)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采样、处置,落实相关防控措施。(5分)

5、妇幼卫生工作(50分)

(1)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人员例会,掌握本乡镇妇幼保健基本情况,专干下基层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正确、完整填写工作相关表、卡、册,定期上报妇幼卫生工作信息报表。(11分)

(2)按规定完成孕情掌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落实高危孕产妇建卡、追踪管理和指导选择分娩地点任务。负责产后42—56天健康检查。孕情掌握率大于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12分)

(3)做好新生儿访视、7岁以下儿童“4、2、1”定期体检或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对儿童体检中所发现的体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专案管理率达60%以上。(10分)

(4)开展住院分娩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爱婴乡镇卫生院标准,其产科建设符合《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指导标准》要求。(6分)

(5)实行孕产妇分级管理,杜绝截留高危孕产妇。批准开展剖宫产的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6分)

(6)宣传动员并协助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与诊断。《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管理规范。(5分)

6、农村健康教育(10分)

(1)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宣传橱窗、农民技术学校、卫生科普赶集和民族传统节目等开展健康教育。(3分)

第3篇 乡卫生院三基三严训练考核制度

乡村卫生院三基三严训练考核制度

一、遵照县卫生局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训练要求,作为医院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医院今后发展的重要保证。制定训练、考核及措施制度。

二、院办负责布置训练、考核内容,并针对不足订出整改措施,培养各级医师规范化行医的意识。

三、每年布置二次三基培训,并进行考核,成绩记入技术档案,考试成绩与晋升、评聘挂钩。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仍不合格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全院各科室以讲座、各种讨论及其他形式进行培训,年终应有考试成绩存档。院办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每年审核一次。

五、规范化培养以低年资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为主体,以发展学科为目标,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建立医院人才库,并以三基三严标准管理,每年定期对导师和学员进行评审。

第4篇 乡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分级制度,级数不定,级与级之间以工资奖金为区分。模仿国外的医师制度,病人先由一线医生接诊,若一线医生无法治疗,再转由更高级别的医生诊疗。

二、建立医师考核制度,每个病人建立专门档案,应包括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等;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随访,发给问卷,询问病人对治疗效果的满意度,以症状消失且三月内不再复发为治愈一例;若病人不满意效果而中止治疗,则为治疗失败一例;以“治愈例数”÷“总治疗例数”为治愈率,每年考核一次,要求治愈率为80%以上。

三、在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升降制度。

1.新毕业医师为见习医师,无独立处方权,随高级别医师学习三年后晋级为一级医师,此期间拿固定工资;此后每连续三年治愈率高于80%则升一级,低于80%则降一级,若降入见习医师则为见习医师待遇;

2.若发现医师做假,如与人窜通假冒治愈以提高治愈率等,一次发现即降入见习医师。

说明:这种考核及升降制度直接面对病人,以实际治疗效果为依据,鼓励医师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多接诊病人,多劳多得。病人先由一线医师接诊,可避免高级医师人才浪费,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去诊疗更复杂的病例及进一步学习;高级别医师的技术水平及付出的脑力劳动都多于低级别医师,理应有更高的报酬,若档次不拉开难以有足够的激励。建立以治愈率为准的升降制度可以避免医师乱接病人,遇到没把握的病人可以推荐给更高级别的医师就诊。医师做假直接与医德相关,故而处罚严厉。

第5篇 乡卫生院会诊制度

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因诊断治疗等问题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处理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受邀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会诊。急诊会诊随请随到,最迟不超过15分钟到达;平诊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

三、经治医师提出会诊要求,经上级同意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并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简要病历、检查资料、初步诊断意见、会诊目的、邀请会诊时间、会诊地点等),会诊申请单原则由本院具有合法资质及相应职称的医师签名。将会诊单及时送交应邀科室,由该科值班护士或修班医师签收登记并负责及时处理。会诊医师到邀请会诊的科室后,邀请科室的医师应陪同,主动介绍病员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

四、为保证会诊质量及加强责任感,受邀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应安排本科医师会诊,不得安排轮转医师、进修医师或实习医师承担会诊任务。如会诊中会诊医师遇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并邀请前往会诊,否则会诊医师应承担延误诊治的责任。

五、点名邀请会诊时,若受邀医师不在,应邀科室接申请的医师或护士应向申请科室说明,并报本科上级医师汇报,并邀请前往会诊,否则会诊医师应承担延误诊治的责任。

第6篇 乡卫生院护患沟通制度

乡村卫生院护患沟通制度

为提高患者对疾病诊断、治疗、护理等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增加患者的健康知识、增强护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护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护理安全,化解护患矛盾,更深层次提升护理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护患沟通时间:护患沟通贯穿于患者从门诊到住院、出院、出院后整个过程。

1、门诊设立服务咨询台、健康知识咨询台、投诉台。导诊人员负责接受患者咨询,耐心解答患者的提问,并行分诊、导诊等。

2、患者入院,由责任护士介绍病室人员、环境、医护人员等。

3、在整个住院过程中,护士在患者检查、治疗、护理、手术、处置等前、中、后均应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说明目的、配合方法、注意事项等。并有针对性的做好饮食、卧位、药物、休息等方面的宣教,交待医药费用等情况。

4、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做好出院指导,向患者交代休息、饮食、功能锻炼、服药、病情观察、复查及其它注意事项。

5、接受患者出院后的随访及电话咨询,负责对重点患者进行电话随访。

二、护患沟通方式:

1、床旁沟通:了解患者的需要及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

2、分级沟通: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复杂程序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护理人员沟通,尤对已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纠纷苗头的,要重点沟通。

3、集中沟通:召开患者及家属工休会议、征求意见并进行健康教育讲课。

4、出院访视沟通。

三、护患沟通技巧

护理人员应明确沟通的重要性,学习沟通技巧,讲究语言的艺术修养,提高沟通的有效性,从而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1、真诚、耐心地倾听患者及家属的倾听,尽量让患者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2、沟通前要掌握患者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医疗费用情况及患者和家属的社会及心理状况。

3、沟通语言应通俗易懂、简单明确、避免过于专业化术语和医院常用省略句。

4、对有严格要求的注意事项,必须明确无误,一而再、再而三地交待清楚,绝不能含糊不清。

5、使用礼貌性的语言,尊重患者人格,使用安慰性的语言,语言讲究科学性、针对性。

6、对丧失语言能力的、需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实施患者家属不配合或不理解的行为或一些特殊患者,应当采用书定形式进行沟通。

7、对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一护,护一护之间要求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护士长向家属进行解释,避免病人和家属产生不信任的疑虑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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