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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卫生院制度

制度有哪些

卫生院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人员管理:涵盖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及晋升等方面,确保医疗团队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2. 服务流程:规定患者就诊、检查、治疗及出院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

3. 质量控制:包括医疗质量、药品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

4. 设备管理:对医疗设备的采购、维护、使用和报废等进行规范,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如疾病爆发、医疗事故等的处理措施,提高卫生院的应对能力。

6.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医疗卫生法规,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内容是什么

卫生院制度的内容需详尽且具体,例如在人员管理中,应明确新入职医护人员的资格审查标准和培训计划;在服务流程中,需要详细规定预约挂号、首诊负责制、转诊流程等;质量控制则需设定各类医疗指标,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审;设备管理中,要规定设备的使用规程、保养周期和故障报告程序;应急预案应包含应急响应团队的组建、演练计划和物资储备;法规遵守方面,要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执行相关法规。

方案怎么写

实施这些制度的方案应注重以下几点:

1. 制度宣贯:通过培训、会议等方式,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熟悉各项制度。

2. 监督执行: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3.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制度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制度体系。

4. 定期评估:定期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5. 激励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遵守制度,提升服务质量。

卫生院制度的构建和执行是卫生院日常运营的基础,需要全面、细致且灵活地进行,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

卫生院制度范文

第1篇 _乡村卫生院健康教育制度

乡村卫生院健康教育制度

1、医务人员健康教育:

(1)医护人员每三年必须接受一次健康教育培训,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必要的传播手段和沟通技巧。

(2)所有医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院举办的自我保健知识讲座等活动,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不吸烟,为患者及家属树立榜样。

2、门诊健康教育:

(1)门诊部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门诊健康教育,在候诊室醒目位置设立闭路电视和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经常更换宣传内容;督促医护人员在门诊过程中开展健康教育。

(2)门诊医护人员以口头讲解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对病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给予指导;及时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

3、住院健康教育:

(1)各临床业务科室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住院健康教育,将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住院区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并经常更换宣传内容;召开医患(或家属)座谈会或咨询会,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等。督促检查医护人员对病人入院、住院和出院过程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2)医生利用查房和值班时间,针对病人的不同情况给予医药卫生保健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把指导内容和行为目标提供给责任护士,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和指导护士开展本科室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责任护士按护理程序系统搜集资料,评估病人的健康状况,了解其心理需求,进行心理护理和遵医行为教育,及时向主治医生反馈病人信息;协助医生开展综合性的健康教育,督促和指导病人实现行为目标;为病人提供出院指导和康复指导,如疾病复发的预防和护理方法,辅助器械的使用和注意事项、康复训练、随访等;开展效果评价。

4、社区健康教育:

(1)医院所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必须重视并主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健康教育的规定,完成各项健康教育任务;结合法定宣传日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对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康复病人以及社区企业职工等进行经常性的人群教育;以电视、健康教育专栏、居民座谈会、热线电话、家庭访谈等方式,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督促全科医生和护士把健康教育贯穿于健康服务的全过程。

(2)全科医生在门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医疗咨询等诊疗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指导,并交由护士督促实施;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3)护士协助全科医生实施健康教育和行为目标,并在导医、咨询、特殊护理、临终关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填写健康档案,协助全科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5、组织管理工作:

(1)健康教育必须纳入医院工作计划,有一名院领导分管。医院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确定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专项经费预算;协调职能科室与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形成合理的健康教育网络;落实《广州市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暂行规定》;对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评价。

(2)健康教育职能科室或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健康教育业务计划、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方案实施;组织本院医务人员参与全市(区)的社会性健康教育活动;督促检查各部门、科室及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控烟情况;收集、整理、制作和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品;开展理论研究、课题设计,指导各部门、科室的健康教育效果评价;计划和组织全院健康教育的培训;实施健康教育工作报表制度。

第2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一、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第3篇 乡镇卫生院手术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登记。

二、手术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入手术室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参观衣或手术衣和口罩。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着外出衣。每次手术完毕,手术衣、裤、口罩、帽子、拖鞋须放回指定地点。无关人员不得擅入。

三、室内的药品、器械、敷料专人保管,定期查对,及时修理补充,用后放在固定位置。急诊手术器材、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水正常进行。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志明显,严格管理。未经领导同意,手术器械不得外借。

四、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

五、手术通知单须于手术前1日10:00前送手术室,如需特殊器械,预先注明。手术室根据手术通知单按时接送病人手术。

六、急诊手术由值班医生通知手术室,并填写手术通知单。加急诊手术与常规手术冲突时优先安排急诊手术。

七、接手术病人时,先取病历并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和部位,严防差错。病情允许时应向病人做必要的自这介绍,消除病人的紧张焦虑情绪,体现整体护里内涵。麻醉师、手术护士术前1天应访视病人。

八、手术室设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急诊抢救,不得擅自离岗。

九、手术时间为手术开始时间,排定参加手术人员均应在预定时间前20-30分钟到手术室决好准备工作。临床科室因故更改、增加或停止手术时,应事先与麻醉科科主任、护士长联系。

十、对施行手术的病人做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

十一、手术室医务人员负责保存和及时送检采集的标本,并建立签收制度,防止标本丢失。

十二、按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手术室内各区域的各种消毒工作和院感监测工作,并接受疾控部门的定期检查。手术用过的器械物品及手术床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严重或特殊感染手术用过的一切器械物品均应作特殊处理,经重新消毒后方可再用。手术室污水应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十三、手术室应有备用电源。

第4篇 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

满庄卫生院院科两级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卫生局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院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兑现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第5篇 卫生院院药房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院药房管理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放、分注射器。

9.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第6篇 卫生院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

(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

(7)定期组织相关应急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以提高战时的反应能力。

7、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

(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

第7篇 某卫生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卫生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于以严肃处理。

六、患者死因不明或双方对死因持有异议,为查明患者死因,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医务科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尸检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应按卫生部2002年规定,向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进行报告。

十、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已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并进行了赔偿的,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县两级卫生部门报告备案。

第8篇 乡卫生院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标准

一、第一阶段工作(50分)要求在2008年12月31日前启动以下工作:

(一)成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5分)

(二)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措施具体,目标、任务明确。(15分)

(三)召开本院管理年活动启动会议,全面动员和安排,职工对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知晓率100%。(15分)

(四)通过横幅、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管理年活动宣传。(5分)

(五)及时收集并上报本单位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成效和基本经验。资料齐全、归档管理。(10分)

二、第二阶段工作(900分)

要求在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开展以下工作:

(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60分)

严格执行《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

1、公卫办设置(10分)

按要求配置公卫办人员、业务用房和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待遇。

2、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20分)

(1)设立传染病诊室,负责接诊、留验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5分)

(2)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和实验室检测(包括肺结核_线检测)结果登记本,各项填写清晰完整。(3分)

(3)及时收集、登记、核实并按法定时限进行疫情信息的网络直报。(5分)

(4)按照责任分工,落实霍乱、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措施。(7分)

3、免疫规划(40分)

(1)预防接种门诊有候种室、接种室,各室有明显的标识。(5分)

(2)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辖区内目标儿童预防接种相关信息计算机录入、管理率100%。(10分)

(3)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疫苗的接收、储运、分发和使用工作。冰箱、冷柜专人管理,疫苗按品种、批号、效期分类码放,温度记录完整。(15分)

(4)预防接种卡、证、册齐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大于90%。(10分)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分)

(1)建立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值班和工作记录完整。(5分)

(2)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采样、处置,落实相关防控措施。(5分)

5、妇幼卫生工作(50分)

(1)每月召开一次村级保健人员例会,掌握本乡镇妇幼保健基本情况,专干下基层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正确、完整填写工作相关表、卡、册,定期上报妇幼卫生工作信息报表。(11分)

(2)按规定完成孕情掌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落实高危孕产妇建卡、追踪管理和指导选择分娩地点任务。负责产后42—56天健康检查。孕情掌握率大于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12分)

(3)做好新生儿访视、7岁以下儿童“4、2、1”定期体检或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对儿童体检中所发现的体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专案管理率达60%以上。(10分)

(4)开展住院分娩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爱婴乡镇卫生院标准,其产科建设符合《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指导标准》要求。(6分)

(5)实行孕产妇分级管理,杜绝截留高危孕产妇。批准开展剖宫产的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6分)

(6)宣传动员并协助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与诊断。《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管理规范。(5分)

6、农村健康教育(10分)

(1)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宣传橱窗、农民技术学校、卫生科普赶集和民族传统节目等开展健康教育。(3分)

第9篇 卫生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卫生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孕妇在建《健康档案》时,保健人员负责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详细询问病史,特别是不良孕产史,家族史并传染病史。发现高危孕妇,将其填在保健手册上,并在手册上做高危标记。

2、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 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

3、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4、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5、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第10篇 卫生院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卫生院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收费公示工作,增强我院医疗收费透明度,促进我院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阜平县卫生局工作部署,现就我院落实医疗收费公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或药品名称、标准、计量单位、监督电话、物价投诉电话等。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二、公示的形式和范围

1、我院的收费公示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主要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按下列要求实行收费标准公示,以保证就诊者对所付费用的知情权。

(1)在门诊大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一次性医用耗材价格。

(2)医疗服务价格变更时随时更换。

2、我院在向患者收费时,按下列要求向病人提供各类收费结算明细单和票据。

(1)对门诊病人必须提供门诊收费票据。

(2)对住院病人提供每日清单。出院时提供费用总清单.

第11篇 卫生院卫生工作制度

卫生院卫生工作制度

一、防保科全面负责我院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对各科室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防保科应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教育职工及病人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光荣,不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

三、认真搞好室内、外卫生及个人卫生。

1、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仪器摆放要整齐有序,每日至少打扫一次,并随脏随清扫.

2、门诊各科室要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蛛丝、无痰迹;

3、楼道及卫生间至少每日清扫二次,保持清洁卫生;

4、院落要美化绿化,无纸屑果皮杂物;

5、病房内要整齐清洁,住院超过一周病人每周更换被褥床单等一次。无病人的病房内护士要及时整理.

四、做好隔离消毒工作,传染病人用过的衣被等先消毒后清洗。

五、防保科要做好卫生检查、评比、竞赛、公布检查结果,并与个人收入挂沟。

六、全体职工都有种草、种树、栽花、美化环境的义务。

七、全体职工都有保护环境整洁的义务,发现医疗垃圾及时处理.

八、坚持突击与经常性打扫相结合,还要在节日进行大扫除。

九、个人交通工具要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进入楼道及工作场所.

十、职工生活区严禁乱堆放柴火、杂物,保持整齐、美观。

第12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制度

乡村卫生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制度

一、科室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分为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别用锐器盒或黄色胶袋双层密封包装,并在包装物外面注明类别、科室、和日期;病区生活垃圾用黑色胶袋包装收集,不得与医疗废物混合收集。

二、工作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的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本科室应先进行浸泡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四、对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13篇 卫生院发热门诊工作制度(二级医疗机构)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_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4)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第14篇 _乡村卫生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乡村卫生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1、临床医师必须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申请。

2、由科室对医师临床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到医务科领取处方权审批表,本人填写完整并由科主任签署同意授予处方权的意见后,送医务科审批。

3、医务科跟据科室的考核结果,并对其执业医师资格进行审验后,在处方权审批表上盖章。

4、经审批合格后,处分权审批表一联交药剂科,一联留给医务科存档。

5、医师的处方权一经批准,其在院内的处方权期限与其在医院从事医师工作的期限相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的情况下,由医务科终止医师处方权。

第15篇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进入产房。

四、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五、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

七、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点眼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八、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九、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十一、各种消毒灭菌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简、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每周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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