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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制度有哪些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职责与规范:明确检验科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操作标准。

2. 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3. 样本管理:规范样本的采集、存储和处理流程,防止交叉污染。

4. 设备维护:规定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检查和故障报修程序。

5. 安全卫生:强化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预防职业暴露风险。

6. 信息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规范电子及纸质记录的保存和使用。

内容是什么

1. 工作职责与规范:每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对异常结果及时上报并追踪,确保检验服务的质量。

2. 质量控制:实施每日质控,参与全国或地区性的质控计划,确保仪器性能稳定,结果可靠。

3. 样本管理:采用唯一标识系统,确保样本追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样本混淆。

4. 设备维护:设定设备维护日程,如每周清洁,每月校准,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深度保养。

5. 安全卫生: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6. 信息管理:使用电子信息系统记录和存储检验数据,保护患者隐私,遵循医疗信息管理法规。

方案怎么写

1. 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升员工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2. 设立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监督和改进检验流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引入自动化设备,提高样本处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4.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备故障或突发情况,保证医疗服务不间断。

5. 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环节进行整改。

6.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合作,共享质控资源,提升检验水平。

以上各项制度的落实,旨在提供高效、准确、安全的检验服务,为乡镇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申请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发出报告,最迟不超过24小时,特殊检验不超过48小时(除细菌培养外)。急诊检验及时完成并发出报告,不超过2小时。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报告单应有收、发时间,报告内容应做到文字、符号清楚,有报告发放标准。检验结果与临床疾病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对重点传染病的检测结果实行检验与临床的双报告制度。

四、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高度重视微生物及实验室生物防护安全。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1-7天,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处理,废弃的标本及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试剂的生产资质、效期和核准仪器。

六、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定期组织科内质量检查,保证室间质评达标。

七、按卫生部要求作好临床用血的供应与监督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联系,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及时收集并认真处理临床各科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九、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十、爱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精密仪器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爱护公物,节约试剂及其它消耗材料。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进修实习人员有专人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定期考核。

第2篇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进入产房。

四、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五、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

七、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点眼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八、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九、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十一、各种消毒灭菌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简、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每周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第3篇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实行持证、亮证制度,在实行卫生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

二、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防治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职业中毒、急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强化基础管理,掌握本辖区餐饮店铺、食品相关企业以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等的食品卫生基本情况,指导完善卫生设施,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坚持搞好农村家宴的监管、督导,做好流动厨师登记及健康体检的宣传、组织、管理工作。

三、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本行政区域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等疾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登记率达100%。负责0―7岁儿童的摸底、建册、建证、入保和预防接种、计划免疫相关工作。

四、掌握本乡镇妇女保健的基本情况及新婚、育龄妇女、孕产妇、更年期妇女、老年妇女数据。督促早孕妇女参与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督促孕妇到医院住院分娩,取缔家庭分娩。做好产后母婴访视,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做好相关资料报送。

五、开展妇女保健科普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母乳喂养知识宣传,促进母乳喂养。

六、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开展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宣传、教育和督促工作。掌握本乡镇0-6岁儿童死亡的原因及其死亡人数。在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参与婴幼儿急性呼吸道感染、腹泻、贫血、佝偻病等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因监测、疾病预防。进行体弱儿上门随访工作。做好儿童保健信息资料填报。

七、协助开展乡村医疗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

八、推进健康教育,大力开展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指导乡镇、村、社区及企业开展健康教育、爱国卫生活动。

九、建立并逐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公示制等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等予以公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罚没、收缴管理规定,实行罚、缴分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4篇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院的安排,每月定时到卫生院参加工作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及早退。

二、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会前作好各种工作资料和报表的准备,不得对上交的资料和报表弄虚作假。

四、乡村医生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会议上提出,由卫生院研究解决,必要时再向上级反映。

五、乡村医生应将每次例会的有关内容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听取村委会意见,并将信息反馈卫生院。

六、卫生院对每次例会进行考勤,结合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5篇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规章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_-2sd、反复呼吸道及消化道感染、智力发育迟缓等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第6篇 乡镇卫生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熟悉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无菌观念和熟等的操作技术。

二、男女病人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护患者隐私。肌肉注射与静脉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证医疗安全。

三、注射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用湿式拖地,每日2次用多功能空气杀菌机空气消毒,每次2小时。每月做空气培养1次,并做好监测登记。

四、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戴好帽子、口罩,并做好注射治疗器材和物品的准备工作。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查批号,有效期,药品有无变色、沉淀、裂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嘱病人保管好注射单。

六、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应做好药物过敏试验。药物注射时应做好注射前相关告知工作、注射后观察工作及药物反映时的抢救工作。

七、注射部位准确,避开瘢痕、硬结及皮肤患处,掌握无痛注射法,熟练基本技术操作,减轻病人痛苦。

八、各类器材、药品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清点,及时兑换与补充,每周消毒1次,保证无菌物品的绝对无菌和供应。

九、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应先洗手,后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进行消毒毁形处理,由专人登记后收回,送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十、室内应备有急救车或急救药品、器械、氧气、吸痰器等,以备抢救用。

十一、无菌持物钳(镊)消毒罐配套加盖,每周消毒2次并及时更换消毒液,并有记录。

第7篇 某乡镇卫生院病例讨论制度

乡镇卫生院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诊断不明确和治疗无效的及实验室有重大突破的病例及危重病例,应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充分准备,有关人员参加,并详细记录留于科室,最后归档,摘要写入病程录。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包括:病史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在鉴别诊断中的意义,明确诊疗的途径、措施、方法和预后。

二、手术病例讨论制度

(一)择期病例均应行术前讨论

(二)病情较重、手术难度较大或手术具有风险,讨论会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理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并按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第23条第11款的要求详细记录资料最后归档。摘要记入病程录。

(三)术前讨论内容主要包括诊断、诊断依据、手术指征、施行手术名称、手术方案、术中困难及防范措施、施行手术人员、麻醉方式等。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死亡病例均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二)讨论会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摘要归入病历。

(三)讨论主要内容记录从发病到死亡期间疾病发生、演变进程及诊治情况的评估,死因分析及吸取的经验教训等,该记录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7条书写,可另行单独保存在科室。

第8篇 某乡镇卫生院隔离消毒制度

乡镇卫生院隔离消毒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管理要求,医院环境划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医护人员上班要衣帽整洁,进入污染区应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医护人员穿着隔离衣不能进入清洁区。

二、传染病人按隔离种类和原则进行隔离。病人不能互串病房、不进入清洁区和半污染区,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三、病房定时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地面采用湿式清扫,清洁区与污染区、病区与厕所拖布分开使用,用后消毒。床、床头柜、椅每日湿擦,一床一巾一消毒。

四、各种医疗用具、药杯、餐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五、执行各种无菌操作前洗手。

六、严格按无菌技术原则操作,进行注射、换药、导尿、穿刺等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各种无菌物品的放置处理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无菌治疗巾4小时更换1次。

七、各类污染物品、治疗包用后必须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集中收回再消毒、清洗干净后高压灭菌。

八、手术室、产房、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科室每日按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和地面。每月作空气培养1次。

九、静脉用无菌液体开启铝盖中心部位后使用不超过2小时,肌肉注射用无菌液体不超过24小时,完全去除铝盖的静脉用无菌液体不超过2小时,凡开后无菌液体必须注明日期、时间、具体用途。

十、治疗室明确区分无菌区、清洁区及相对污染区,消毒物品必须注有消毒日期及作用期限,包括敷料消毒罐等各种物品。

十一、碘酒、酒精或碘伏消毒瓶、无菌镊子每周消毒1~2次。

十二、基础护理湿式扫床,保持床单位洁净,杜绝交叉感染。

十三、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二消毒一清洗”、“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十四、病人出院后应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用三氧机消毒床单。地面、墙、床旁桌、椅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五、各种医用垃圾

(污水污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第9篇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0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其他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11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药房、锅炉房、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第12篇 某乡镇卫生院处方制度

乡镇卫生院处方制度

一、处方规则

(一)医师处方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医务科批准获得处方权,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二)药剂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方能司药,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加盖印章或签字后方可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无处方权的医师及其他人员无权开处方。

(四)有关毒性、麻醉、精神药品、放射药品处方,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不超过七天,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定方可调配。

二、书写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三、处方管理

(一)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并记录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应报告业务副院长、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给予包括停止其处方权在内的相应惩处。

(二)一般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精神药品、解毒药品等特殊药品处方应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三)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四)不合格处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13篇 某乡镇卫生院查房制度

乡镇卫生院查房制度

一、病区实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l-2次,住院医师对所负责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并对危重病员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作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三、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查房记录。

四、查房前,住院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各项检查资料及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经治医师应报告简要病史、目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科主任可根据病况作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提出诊治意见。

五、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重危病员及重点新入院病员的诊断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院外会诊、转院。抽查医嘱、病史及护理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负责的病员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和疑难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检查病史,诊断,医嘱,治疗并予以修正,决定院内会诊、出院等,并检查下级医生对上级医生布置的诊疗措施的完成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必须全面检查所负责的病员,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术后病员,查阅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分析结果、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遇病情需要给予临时医嘱。

(四)住院医师应及时了解病情,病员及家属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沟通并予以指导。

第14篇 乡镇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及《抗菌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做好药品的供应、保管、调配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管好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药品,确保用药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审核和调配处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药房主任应负责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配合临床搞好药品供应。指导、检查医师合理用药。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并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

四、根据医疗的需要,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采购、供应、保管和进销帐目。医院提出的药品采购计划应与医院的诊疗范围相适应。

五、临床所需各类药品均应按上级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实行“网上采购”。

六、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包括新药知识的介绍),协助临床开展药学科研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法规做好新药试用和疗效评价工作。经常收集药品的副作用及毒性反应信息,定期总结,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七、配方发药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八、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盗工作。

九、认真做好药品制剂质量和药品保管、调配质量的监控工作,接受各级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15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临床医生对来院就诊的所有病人一定要详细地询问病史,特别是经物过敏史、孕妇的无痛性阴道流血史。仔细,全面的体格检查,明确诊断,防止误诊。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二、用药安全:药房医生要定期查看药房的所有药品,防止药品霉变与过期。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药房。麻醉药品要专人、专柜加锁、专用处方防止滥用和被盗。药房医生要仔细核对处方和患者姓名,防止发错药。发药后要详细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

三、注射安全: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的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无菌操作。遇可疑药品、可疑用法,可疑剂量。要及时认真地与临床医生、药房医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输液病人要定期进巡回观察,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及时更换液体,说明注意事项。

四、手术安全:凡来我院就诊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必须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适应征和禁忌征,认真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含器械、药品、人员安排,术前讨论,术中尽量轻、稳、准、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有开腹患者在关腹前要清点器械、物品,术后加强护理,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在给女性患者做手术或体检时需有一名女性医生或女护士在场。

五、物管安全:我院物品入库、收发要有登记,有毒物品及消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防被盗或流入市场、社会,防止误食中毒。值班医生要定期巡视病房,对患者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夜间关好门窗,管好物品。防止小偷在院内作案,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六、防火安全:我院对全院职工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人不在家时做到关火、关气、关电,避免不规范、超负荷接电。不在野外用火。教育住院病人不要在病房内烧火,不能紧闭门窗烧炭取暖。并在醒目的位置摆放灭火器。

第16篇 乡镇卫生院病房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病房管理负责制,管理工作由护士长主要负责,医生组长积极配合,全科人员参与,使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操作常规化。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每月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病区的服务标识设置完备、清晰、易懂。工作人员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取放物品轻。病房内禁止吸烟、喝酒、打牌等。病区建立有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防范处置制度。

四、统一病室陈设。室内物品、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宣教,可选出病员代表,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六、保持病室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两次,定时消毒。

七、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规范,佩戴服务牌,操作必须戴口罩。

八、病区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串科室,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病人意见,每月1-2次,不断改进病房工作。

十、定期召开科务会,总结经验教训。

第17篇 某乡镇卫生院病历书写保管制度

乡镇卫生院病历书写及保管制度

一、病历是医疗活动的记录与证据,与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密切相关,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书写病历。

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自身的法定权限完成病历书写任务。

三、门诊、急诊、住院三大类病历均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四、病历应及时归档并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五、病历分为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有权获得客观病历复印件,有权对主观病历提出共同封存共同启封要求。

第18篇 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某市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场经营环境,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依据上级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结合乡镇市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农贸市场必须建立好各项管理组织,明确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管理组织主要分以下二组:市场卫生监督组、市场卫生管理组。鉴于乡镇市场的管理人员有限,各组人员可以交叉兼职,但监督与被监督者的岗位不能兼任。各组织的具体责任规定如下:

(一)市场卫生监督组人员主要从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基层所正、副所长中临时抽调组成。

市场卫生监督组职责是:

1、严格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

2、每月至少对各个市场清洁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并对各个市场卫生状况予以通报;

3、协助核定各市场保洁经费,控制市场保洁费用支出;

4、赴各基层市场参加全县统一“清洁日”等活动,帮助各市场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5、认真收集、记录群众对于市场卫生环境的投诉和建议。

(二)市场卫生管理组,主要由市场管理员、市场保洁员、市场经营户等组成。

1、市场管理员职责:

(1)市场环境卫生直接责任人,负责保障所辖市场符合市场卫生标准;

(2)负责与市场保洁员、市场经营户层层签订责任状 (部分市场保洁员与乡镇所在地街委会聘请的保洁员为同一人,也必须与其签订“市场清洁卫生”责任状,明确工作时间、范围和责任等);

(3)督促市场保洁员按时按质完成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4)督促市场经营者做好摊位环境卫生“三包”(经营场所前后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等工作;

(5)负责保洁经费的合理支出;

(6)负责市场整体卫生状况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创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市场保洁员职责:

(1)按照市场清洁卫生标准要求,每天(或每5天2次)完成市场整体清扫工作;

(2)负责市场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等工作;

(3)加强对市场清洁卫生的巡查,配合市场管理员督促市场内经营户遵守门前卫生“三包”(即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

(5)配合市场管理员做好市场环境卫生其他工作。

3、市场经营户职责:

(1)自觉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做到摊档内外整洁卫生,档位内外无乱挂、乱搭、乱堆杂物。

(2)经营者经营场所前后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包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

(3)经营者经营场所内必须设有垃圾桶,把杂物、垃圾倒在桶内,由市场保洁员收运,做到不随地乱丢污秽杂物。

(4)配合市场管理员、保洁员做好市场环境卫生其他工作。

二、乡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标准

(一)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分类设摊,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二)市场内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

(三)市场周边无塑料、玻璃、纸类、金属、织物、农药包装物、废灯管、废油漆等生活垃圾和砖瓦、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

(四)市场周边下水道畅通,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无蝇蛆孳生;

(五)市场应配备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个固定摊位配备1只),垃圾桶内的垃圾每天得到及时处理。

(六)经营户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垃圾。实行垃圾统一收集搬运,市场内无隔夜垃圾存放;

(七)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活禽宰杀后产生的垃圾要马上做封闭处理,保持卫生整洁。

(八)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市场保洁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岗。

(十)市场卫生经费使用到位,无截留、挪用等情况。

三、市场卫生经费落实

(一)市场卫生经费筹措

根据我中心目前保洁工作实际,各个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经费组要由以下部分组成:一是上级财政拨款;二是部分乡镇市场管理人员与街委会达成协议代收垃圾费;三是部分乡镇市场保洁员代收垃圾费。

(二)市场卫生经费使用

1、乡镇市场保洁员工资:

(1)根据各乡镇市场聘请保洁员协议,按照每月(或每季)一结算的办法结算。

(2)保洁员工资由中心市场监督股、财会股会同各基层所一起核定。

(3)保洁员工资应由中心支付部分,由各个基层所所长每月(或每季)到中心财会股领取后制表,由各市场保洁员本人签字领取。

(4)市场管理人员或保洁员与街委会达成协议代收垃圾费的,所收取费用应抵扣市场保洁员工资,具体抵扣金额由中心市场监督股、财会股与各市场管理员协商决定。

2、市场清洁其他费用

各个市场需要购买、更换扫把、垃圾桶等清扫(运)工具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市场所在基层所向中心市场监督股报告,经核准后,由中心财会股拨付。

3、经费使用监督

各个市场卫生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错收错支,不得截留、挪用,中心市场监督股、人教股、财会股负责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访核对,发现违规使用市场卫生经费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四、落实岗位考核责任制

为使乡镇农贸市场清洁卫生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将由中心市场监督股牵头,组织各市场卫生监督组每月组织对各个市场清洁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参照“乡镇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标准”(本制度第二大点)执行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在每月进行通报,并作为市场管理员年终绩效奖金分配和岗位调整的依据。

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班子要

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抓好市场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二)认真抓好落实。中心机关各部门股室、各乡镇基层所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任务、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市场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市场清洁卫生工作达到目标要求。

第19篇 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___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 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______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第20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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