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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制度有哪些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门:

1. 检验科:负责各类临床检验工作,如血液、尿液、粪便等常规检查,以及生化、微生物、免疫学等专项检测。

2. 影像科:包括放射科和超声科,提供x光、ct、mri等影像诊断服务。

3.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和发放,同时提供药学咨询服务。

4. 康复科:为患者提供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康复服务。

5. 麻醉科:主要负责手术麻醉及疼痛管理。

内容是什么

每个科室的工作制度应围绕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服务规范:确保医技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3. 安全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处理、辐射防护等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患者安全。

4.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

5. 信息化建设:推进科室信息化,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6. 患者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解释检查结果,解答患者疑问。

方案怎么写

实施这些制度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人人知晓并遵守。

2. 设立质量管理小组,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3. 加强安全教育,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定期邀请专家进行业务讲座,鼓励员工自我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5. 投入资金升级信息系统,实现预约、报告查询等服务的在线化。

6. 提供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

通过上述措施,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的工作制度将更加完善,服务质量也将得到显著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群众的健康需求。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一、医技科室实行24小时服务。

二、_线照片及心电图、b超等其它功能项目检查均应在填写完善的申请单的基础上进行登记,注明日期、科别、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检查部位等。

三、一般医学影像检查及其它功能检查应在当日完成,检查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发出。急诊病入随到随做、及时出具急诊报告。报告书写应准确、规范并有审核签字制度。遇疑难的情况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完成。

四、重危或作特殊检查的病人,应由临床医师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和术中要求检查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五、有质量管理制度,坚持每日晨间集体阅片,研究投照技术和诊断,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影像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六、严格按照机器操作规程和保养常规工作。检查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检查,并随机建立操作规程卡。安全用电,杜绝差错事故及射线防护事故发生。

七、放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保持工作室清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九、医学影像各科人员、设备及出报告者均应具备相应的合法资质。

第2篇 某乡镇机关日常卫生考核制度

一、对各办及政务服务中心所实行卫生管理百分制考核

60分为及格,61至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二、评分标准:

1、室内墙壁五面(包括墙壁上的物品)清洁,无灰尘,无蛛网。10分

2、桌椅柜无灰尘打扫彻底。10分

3、门窗清洁无污物、无灰尘。10分

4、地面无纸屑,无杂物。15分

5、室内电器擦拭干净,线路规范整洁。15分

6、桌面资料及物品摆放整齐。15分

7、室内工作人员穿着干净、端庄整齐,无着奇装异服和穿拖鞋上岗情况。15分

8、垃圾倾倒及时,无残存腐败物质。10分

三、要求

各办所应制定出卫生清扫制度,按要求每天安排人员做卫生保洁,保持办公服务场所整洁有序。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日为每周五下午。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必查。检查工作由镇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

五、检查评比结果

将在镇机关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连续三次卫生检查不达标的,办公室要制定限期整改书面报告交镇纪委。

第3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临床医生对来院就诊的所有病人一定要详细地询问病史,特别是经物过敏史、孕妇的无痛性阴道流血史。仔细,全面的体格检查,明确诊断,防止误诊。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二、用药安全:药房医生要定期查看药房的所有药品,防止药品霉变与过期。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药房。麻醉药品要专人、专柜加锁、专用处方防止滥用和被盗。药房医生要仔细核对处方和患者姓名,防止发错药。发药后要详细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

三、注射安全: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的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无菌操作。遇可疑药品、可疑用法,可疑剂量。要及时认真地与临床医生、药房医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输液病人要定期进巡回观察,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及时更换液体,说明注意事项。

四、手术安全:凡来我院就诊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必须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适应征和禁忌征,认真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含器械、药品、人员安排,术前讨论,术中尽量轻、稳、准、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有开腹患者在关腹前要清点器械、物品,术后加强护理,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在给女性患者做手术或体检时需有一名女性医生或女护士在场。

五、物管安全:我院物品入库、收发要有登记,有毒物品及消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防被盗或流入市场、社会,防止误食中毒。值班医生要定期巡视病房,对患者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夜间关好门窗,管好物品。防止小偷在院内作案,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六、防火安全:我院对全院职工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人不在家时做到关火、关气、关电,避免不规范、超负荷接电。不在野外用火。教育住院病人不要在病房内烧火,不能紧闭门窗烧炭取暖。并在醒目的位置摆放灭火器。

第4篇 乡镇卫生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流程,包括:院前急诊、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会诊、转诊等环节。急诊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要求建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做到通讯、人员、器械、设备、车辆五落实,急诊出诊10分钟内出车,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处置,检验、药房、影像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观察的病人,由各专业急诊医师决定,由急诊室统一安排。病员的诊治、病历、医嘱和病情观察由急诊室医师负责。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观察时间一般不超72小时。超过72小时应动员病员住院治疗。

三、急诊室应建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先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重大医疗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诊室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急诊室医师执业范围应为临床类别。

九、急诊室医护人员要及时、有序、敏捷地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切实负责,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会诊,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种抢救记录。杜绝粗、疏、漏,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第5篇 某乡镇卫生院查对制度

乡镇卫生院查对制度

一、临床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常规医嘱由主班输入电脑,由本人审核确认传送中心药房。

2、重整医嘱、转抄医嘱须二人核对并签名。

3、临时医嘱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监督医嘱完成情况。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三查内容:a、查药物有效期,有无沉淀、变质、破损;

b.查药物配伍禁忌;

c、查一次性用物有效期、密封程度、是否有产气杆菌污染。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应用致敏药物前询问过敏史,并作相关药物过敏试验。使用麻醉药时,反复核对,保留安瓿,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注意配伍禁忌。

3、发药或注射时,如病员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4、每天清点各种备用针剂一次。

第6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其他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7篇 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 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 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 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 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 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采购人员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 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 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 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 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信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用,麻醉药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执行,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杜绝滥用、防止流痹。对晚期癌症病人执行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暂行规定,管好“专用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处方书写要规范并注明病情。处方计价、调配、核对、发出必须签全名,班班交接,逐日登记消耗。科主任定期检查,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二)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够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

一类精神药品每方不超过三日常用量,二类精神药品每方不超七日常用量,实行专柜保管。一类精神药品需逐日登记消耗,定期检查。精神药品定期盘点,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药理作用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用量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帐登记。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

复核、签名盖章发出。对未注明“生用”中药,应当付炮制品,调配毒性药品用具必须随时清洗干净,技工炮制毒性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第8篇 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

乡镇卫生院转院、转科制度

一、因本院技术条件或设备受限而不能继续诊治的病人,应主动动员其转院,但转院之前需经科内会诊讨论,作好告知并由病员及其家属签署转院同意书,由科主任(或专业组长)提出转院申请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备案。医保病员还需报告医保科并嘱病人到社保局医保科备案。

二、经医务科审查符合转院规定后,由医务科与转入医院联系,对方同意接收始能将病人转走。

三、重症病人转院必须派医护人员护送,及时处理转院途中的临时情况。护送人员要待转入医院的医师接诊病人,交待清楚有关病情和问题后方能返院。

四、转院病人的病历应留本院,但要出具详细的转院病情介绍给病人或其家属。

五、转院途中病情可能加剧甚至可能死亡的病例,应留院处置,并向病人家属讲明暂缓转院的原由,待病情稳定后再好转院。病人转院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完成转院记录。

六、按自动转院者,医院应提供病情摘要,并如实记入病历。

七、病人经确诊不属于本科医疗范围者,可以转科治疗。转科治疗需经接受科室派医师会诊同意方可进行。转出科室须在病历中写好转科记录后派护士护送病人到接收科室,并当面向接收人员交待清楚有关情况。接收科室的经治医师应及时在病历中完成接收转科记录。

第9篇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第10篇 乡镇卫生院病房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病房管理负责制,管理工作由护士长主要负责,医生组长积极配合,全科人员参与,使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程序化、操作常规化。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

二、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每月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办好交接手续。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病区的服务标识设置完备、清晰、易懂。工作人员做到四轻: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取放物品轻。病房内禁止吸烟、喝酒、打牌等。病区建立有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防范处置制度。

四、统一病室陈设。室内物品、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宣教,可选出病员代表,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六、保持病室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两次,定时消毒。

七、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规范,佩戴服务牌,操作必须戴口罩。

八、病区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串科室,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病人意见,每月1-2次,不断改进病房工作。

十、定期召开科务会,总结经验教训。

第11篇 某乡镇卫生院查房制度

乡镇卫生院查房制度

一、病区实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l-2次,住院医师对所负责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并对危重病员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作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三、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查房记录。

四、查房前,住院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各项检查资料及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经治医师应报告简要病史、目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科主任可根据病况作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提出诊治意见。

五、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重危病员及重点新入院病员的诊断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院外会诊、转院。抽查医嘱、病史及护理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负责的病员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和疑难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检查病史,诊断,医嘱,治疗并予以修正,决定院内会诊、出院等,并检查下级医生对上级医生布置的诊疗措施的完成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必须全面检查所负责的病员,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术后病员,查阅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分析结果、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遇病情需要给予临时医嘱。

(四)住院医师应及时了解病情,病员及家属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沟通并予以指导。

第12篇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院的安排,每月定时到卫生院参加工作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及早退。

二、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会前作好各种工作资料和报表的准备,不得对上交的资料和报表弄虚作假。

四、乡村医生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会议上提出,由卫生院研究解决,必要时再向上级反映。

五、乡村医生应将每次例会的有关内容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听取村委会意见,并将信息反馈卫生院。

六、卫生院对每次例会进行考勤,结合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13篇 _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医院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医院安委会要督促各科室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如锅炉工等)。

四、医院要督促各科室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登记。

六、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第14篇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规章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_-2sd、反复呼吸道及消化道感染、智力发育迟缓等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第15篇 乡镇卫生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熟悉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无菌观念和熟等的操作技术。

二、男女病人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护患者隐私。肌肉注射与静脉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证医疗安全。

三、注射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用湿式拖地,每日2次用多功能空气杀菌机空气消毒,每次2小时。每月做空气培养1次,并做好监测登记。

四、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戴好帽子、口罩,并做好注射治疗器材和物品的准备工作。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查批号,有效期,药品有无变色、沉淀、裂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嘱病人保管好注射单。

六、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应做好药物过敏试验。药物注射时应做好注射前相关告知工作、注射后观察工作及药物反映时的抢救工作。

七、注射部位准确,避开瘢痕、硬结及皮肤患处,掌握无痛注射法,熟练基本技术操作,减轻病人痛苦。

八、各类器材、药品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清点,及时兑换与补充,每周消毒1次,保证无菌物品的绝对无菌和供应。

九、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应先洗手,后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进行消毒毁形处理,由专人登记后收回,送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十、室内应备有急救车或急救药品、器械、氧气、吸痰器等,以备抢救用。

十一、无菌持物钳(镊)消毒罐配套加盖,每周消毒2次并及时更换消毒液,并有记录。

第16篇 乡镇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以及《抗菌素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做好药品的供应、保管、调配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管好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药品,确保用药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审核和调配处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药房主任应负责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掌握药品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配合临床搞好药品供应。指导、检查医师合理用药。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并有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

四、根据医疗的需要,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采购、供应、保管和进销帐目。医院提出的药品采购计划应与医院的诊疗范围相适应。

五、临床所需各类药品均应按上级相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实行“网上采购”。

六、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包括新药知识的介绍),协助临床开展药学科研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法规做好新药试用和疗效评价工作。经常收集药品的副作用及毒性反应信息,定期总结,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七、配方发药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做到及时、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八、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盗工作。

九、认真做好药品制剂质量和药品保管、调配质量的监控工作,接受各级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17篇 某乡镇卫生院处方制度

乡镇卫生院处方制度

一、处方规则

(一)医师处方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医务科批准获得处方权,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二)药剂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方能司药,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加盖印章或签字后方可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无处方权的医师及其他人员无权开处方。

(四)有关毒性、麻醉、精神药品、放射药品处方,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不超过七天,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定方可调配。

二、书写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三、处方管理

(一)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并记录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应报告业务副院长、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给予包括停止其处方权在内的相应惩处。

(二)一般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精神药品、解毒药品等特殊药品处方应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三)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四)不合格处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18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19篇 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制品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症以及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每年组织本辖区计划免疫检查评比工作。

第20篇 某乡镇卫生院分级护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病情、医嘱执行护理级别。

一、特级护理

指病情危重需要随时抢救和重点观察的病人。

护理要求: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护理措施,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预防并发症;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及时、准确、客观、完整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

二、一级护理

重症及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人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生活部分自理,但病情随时发生变化的病人。

护理要求: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制定护理措施,做好身心护理,预防并发症;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根据病情做好护理记录。

三、二级护理

病情较重,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

护理要求:注意观察病情变化;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指导病人提高其自护能力,促进身心康复;做好相应护理记录。

四、三级护理

各疾病的康复期、生活能自理的病人等。

护理要求:注意观察病情,在护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我护理,并做好健康指导;做好一般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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