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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企业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

制度有哪些

在企业管理中,企业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

1. 网络安全技术:保护企业信息系统免受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2. 物理安全措施:如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确保实体资产的安全。

3. 员工健康与安全政策:预防工作场所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4. 危机管理计划:应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或公共卫生危机。

5. 食品卫生规定(适用于食品行业):保证食品生产、储存和销售过程的卫生标准。

内容是什么

网络安全技术涉及防火墙、加密技术、定期更新软件和进行安全审计,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物理安全措施则需要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并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

员工健康与安全政策应包括定期健康检查、工作环境评估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例如,为长时间坐姿工作的员工提供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设备,减少职业病风险。

危机管理计划需预先设定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团队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序地行动。这包括备份重要数据、指定危机应对团队和进行定期演练。

对于食品行业,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如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以确保从原料到餐桌的全过程无污染。

方案怎么写

实施这些技术和制度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定期审查和更新安全策略,以应对不断演变的威胁。

2. 提供持续的员工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循安全规定。

3.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迅速传达信息。

4. 对安全事件进行记录和分析,以识别潜在的改进点。

5. 配备专门的安全团队,负责监督和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企业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们不仅保护企业的资产,也保障员工的福祉,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企业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范文

第1篇 企业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技术和卫生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任务的完成。

二.操作工人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方能操作。

三.机床转动时,不得对进行矫正检查和测量,防止以外事故发生。

四.机床必须坚持接地线,确保安全用电。

五.平时要保证车间的清洁卫生,整齐和畅通,不容许在机床和电源线上乱堆物件,造成阻碍及触电事故。

六.若发现机器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生产科,采取措施和解决。

七.经常开展安全与文明生产活动,并做好记录。

八.做好卫生包干区清洁工作

第2篇 文化、制度和科技: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系统中的关键环节

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求发展, 安全生产也是一样。如果把安全生产比作一棵参天大树的话,文化就是其生长的土壤、制度就是其必需的水分,那么,科技或许就是生长必需的阳光。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制度、科技和文化缺一不可,并且构成了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金字塔式”的稳定结构。

安全文化是基础。文化是安全生产系统中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越浓,基础会越牢固,安全生产工作就会越理性地健康发展,非理性的干扰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破坏就越不容易。任何事物都有其生存的空间和土壤,安全生产工作生长在一个有着个性鲜明的、健康稳定的安全文化氛围之中,就为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奠定了一个坚实的文化基础,这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基本途径。坚实而肥沃的文化土壤,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指导着安全生产发展的正确方向,因此说,安全基础牢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的企业,必定是一个从思想观念上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必定是一个安全文化氛围浓郁、基础牢固的企业。形成一个好的安全生产观念、营造一个良性的安全生产氛围、创造职工安全生产的工作环境、养成职工按章作业的良好习惯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是保障。制度是达成某项目的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安全大厦基石的稳固,来自于规则和制度的保障。纵观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不好,一是制度缺失,不够健全完善;二是制度执行不严,留有漏洞;三是制度不规范、不合理,对于安全保障没有裨益。制度的缺失,就会无法可依,安全管理就会陷于盲目,就无法按章办事,要保障安全生产是根本不可能的;执行不严,就不会令行禁止,制度就成虚设,制度的保障作用就不能发挥,保障就成了空话。我们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何其是多而全,如果紧紧局限于多而全,不管其发挥作用的环境和实际发挥作用的大小,那制度再多能有何用?安全生产工作中无章可循或者有章不循的现象,是造成违章的根源,也会为事故的发生留下许多隐患。

科技创新是支撑。科技创新会提升和促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也是安全生产发展的动力。实际点来说,科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制约性难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实实在在地让企业和职工都受益。近年来,我国的煤炭科技有了长足发展,煤矿生产实现了革命性的变革,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文化、制度和科技之所以会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关键在于把握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任何一个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转,要依靠三个方面的关键因素:人、物和法。

一是做到人尽其责。岗位上的每个职工都有明确的责任,并且制定制度,让职工在其位尽其责。通过一系列的岗位职责规范、行为规范和考核监控规范,让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时时有人管、管理无空档。从履行职工岗位职责的正规化出发,保证安全人、负安全责、做安全事。

二是做到物尽其用。每件设备必须处于良好运转的状态,每件物品必须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要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人是基础、是前提,但是设备设施的状况和运行状态也不可避免地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能否正常运行发挥作用,不仅影响整个作业程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如果对“物”的控制失效的话,由于“物”引发的突发性问题,无疑对于安全生产的影响也是致命的。因此,该矿实行设备设施“包机制”和“病例化”管理,设备和每个人的岗位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设备设施的管理就像“大夫对待病人”一样,定期诊断、维修、保护,使设备设施时时处于完好和正常有效运行的状态。

三是做到法尽其力。人是安全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制定制度和措施,必须把人作为最基本的出发点,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让各项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该矿建立以制度管人、文化管人的思路,从人的需要出发,看规程、制度、措施对于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对于保障安全生产有利的、有用的制度、规程、措施,就保留和坚持,没有作用的,就废止,不搞形式主义的东西,让这些有用的制度、规定体现一个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问题,处于有效保证安全生产的运行状态,让职工都需要的制度,通过有效管理落到实处、起到作用。

第3篇 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安全为主的质量意识,减少事故,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队行车安全生产管理。

3 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 车队成立行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站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行车安全工作的副总站长(车队长)兼任,成员由车队其他党政工领导、分管安全科工作的副队长、分管技术科工作的副队长、分管车管科工作的副队长、财务科长、运调科长、保卫科长等组成。总站长负本单位行车安全第一领导责任,分管行车安全工作的副总站长(车队长)负本单位行车安全直接领导责任。

3.2 车队由分管副总站长(车队长)和分管行车安全科副队长(安全科长)具体抓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3.3 车队要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理论水平,有实践经验和责任心强的职员担任安全员,对一些责任心不强,不胜任安全员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车队的行车安管人员应相对稳定,需要变动或调整报公司车管技术安全科审批。车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要求: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

3.4 车队要配备熟悉汽车构造,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的人员担任车辆安全例检员。

4 安全职责

4.1 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4.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抓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工作批示要求,制订措施、制度,不断减少事故。

4.1.2每月定期召开行车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行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4.1.3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周三”安全学习、职工办班轮训、职工谈心和家访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4.1.4推广科学管理,组织开展春运、六月安全月、第三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4.1.5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要求,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及协调工作情况。

4.1.6 检查车辆维修制度和车辆安全例检合格放行制度、爱车例保制度、驾驶员的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的落实,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1.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重大节日生产安全、防火安全检查,督促“三品”检查制度的落实。

4.1.8 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2 车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4.2.1车队长是本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落实本车队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减少事故。

4.2.3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短期工作计划。每月负责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4正确处理安全与营运生产、经济效益的关系,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作为经营承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承包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经营承包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4.2.5负责组织驾驶员安全思想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驾驶员进行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每周安全学习,落实缺席补课制度。

4.2.6 车队长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和节日运输《安全行车保证书》。

4.2.7负责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爱车例保工作,组织好每月爱车例保检查评比工作,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落实车辆回站必检,合格放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2.8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六月安全月和第三季度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

4.2.9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检查情况和整改记录。

4.2.10做好招聘社会驾驶员和承包车驾驶员的准驾资格审核,会同公司人劳部门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和做好上岗前培训工作。

4.2.11发生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2.12抓好“走动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上路下站检查,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4.2.13加强gps监控系统的管理,检查督促落实,确保车辆的gps车载机正常运行。

4.2.14做好各项安全资料记录,健全驾驶员档案、安全学习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上路下站检查记录、回场必检记录、爱车例保检查记录、车场检查值班记录、队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行车事故记录、招聘社会驾驶员名册和上岗前培训记录等,做到资料齐全。

4.2.15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3 车队安全科副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4.3.1车队安全科副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车队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

4.3.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好安全生产。

4.3.3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努力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安全素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3.4负责对新驾驶员队伍的招聘、审核和考核以及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及时掌握驾驶员队伍的思想作风、技术素质,发现思想作风不好、安全意识淡薄、技术素质差的驾驶员,应及时向站队领导反映,作出妥善处理。

4.3.5组织和督促广大驾驶员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或补课学习,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填写好月度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3.6对事故和事故苗子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3.7定期组织人员上路下站,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检查,发现突出或重大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及报告车队长,以及时妥善解决。

4.3.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领导,积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3.9督促安全员按财务制度报销、结清处理事故借款,及时办理保险索赔,并记录肇事车辆事故支出、保险索赔,驾驶员自负等情况。

4.4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4.4.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落实本车队所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4.2负责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及补课学习,学习形式多样化,有计划、有针对性,使参加学习者学习一次有一次收效。要求有文字记录。

4.4.3负责组织车队人员参加安全竞赛活动,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做好出车前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观念和技术业务水平。

4.4.4负责建立和登记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内容含驾驶证有关记录、每月安全公里和累计安全里程、安全学习活动考核、事故及奖罚,负责上报本队驾驶员季度安全公里和累计安全行驶里程。

4.4.5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车队车上人员责任互助补偿的有关工作。

4.4.6负责建立行车事故档案,记录所有立案事故,要求资料齐全,格式统一,记录详细。处理事故回来后七天内报销结清处理事故借款,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4.4.7负责按时按内容填写有关安全统计月报表,并依时填报结案事故的“事故处理报告表”。

4.4.8负责车队驾驶员办班学习、吸收新驾驶员及聘用社会驾驶员的考核审查登记及上岗前学习培训考核,并有详细记录。

4.4.9 加强外检工作,定期上路下站查车速、驾驶作风、车况车容,纠违章,查隐患,排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4.10车辆肇事时,应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本系统车辆在本站辖区内发生事故时,协助处理事故和善后工作。

4.5 车辆安全例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4.5.1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及例行维护工作。

4.5.2严格按集团公司《车辆报班安全例检制度》规定的安检项目检查车辆,做到不漏检车辆,不漏检项目,并按检查操作要求操作,保证安全例检工作质量。做好检查情况记录(送检车号、送检驾驶员、检查情况、处理意见、安检人员签字)。

4.5.3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安检人员要责成驾驶员送车辆进厂修理或自修,竣工后复检合格作好记录才能发《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书》。

4.5.4安全例检员每月要把本车队每台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情况列成总表提供给车队领导检查。

5 企业与承包经营者责任

5.1承包经营者系指各种方式承包企业车辆并承担该车辆经营盈亏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5.2 企业责任

5.2.1企业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车辆及其司乘人员。

5.2.2企业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3 承包经营者责任

5.3.1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3.2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做好车辆的各项维修作业。

5.3.3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企业经营调度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车辆运行线路和站场。

5.4 企业和承包经营者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经营者违反企业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6 行车安全管理

6.1行车安全责任制

落实行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及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了各级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1.1车队与各生产门部、车辆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安检员等各岗位层层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

6.2 安全例行会议

6.2.1车队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安全情况和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和落实措施的措施,贯彻上级安全工作要求。车队每月会同保修厂召开机务安全业务会议一次,分析本月车辆技术状况。

6.3驾驶员管理

6.3.1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凡驾驶本车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由车队组织人员考核合格,办理上岗准驾驶证,才能上岗。

6.3.2车队应建立行车日志,记录的主要内容: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6.3.3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二级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6.3.4车队严格执行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6.3.5车队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6.3.6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的驾驶员,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合格的驾驶员,及时解聘或调离驾驶岗位。

6.3.7具体的管理按集团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4 安全教育

6.4.1车队利用标语、墙报、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企业有关交通法规、安全规定,推广安全行车先进经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驾驶员教育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和教育乘客遵守安全乘车有关知识和安全规定。利用出车前问询告知,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守操作规程,安全行车。工会与车队定期召开驾驶员家属座谈会,动员家属当好贤内助,协助搞好行车安全。

6.4.2车队要坚持每周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安全学习规定》。

6.4.3车队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教育,学习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素质。

6.5 车辆安全例检制

6.5.1车队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对车辆实行报班前安全例行检查。

6.5.2车队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相应的检验工具,配备专职安检员。安检员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检员上岗证。

6.5.3具体操作按集团公司《车辆报班安全例检制度》执行。

6.6 行车路单管理

利用路单把车辆安检、报班、卡位载客、出站检查等各环节串接在一起,实现对车辆的安全监控。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路单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6.7 生产现场管理

6.7.1车队要健全车队管理人员车场值班安全检查,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具体按集团公司《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执行。

6.7.2车队严格执行gps卫星监控系统二级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制,对车辆进行实时动态,发现违法驾驶,进行电话提醒纠正,具体按集团公司《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6.7.3车队各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定期上路下站检查制度,每月不少于四次,到车站、驾驶员住宿点、事故多发路段,检查车辆运行情况,驾驶员休息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6.8 行车安全检查

车队每月对建制车辆营运各环节的有关安全问题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改,重大节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节日安全大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具体工作按集团公司《行车安全隐患排查规定》的要求执行。

6.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根据车队的行车安全情况组织本车队司乘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活动要求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总结评比。

6.10责任人黑名单、灰名单制度

为加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警示未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促使行车安全意识薄弱或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员提高素质,车队分两级建立责任人“黑名单”、“灰名单”。

6.10.1有下列行为之一,列入“黑名单”。

(1)发生死亡行车事故,负次责及以上的事故责任人;

(2)发生伤人(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或轻伤3人以上)行车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事故责任人;

(3)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职造成伤人(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或轻伤3人以上)事故的责任人;

6.10.2凡入册“黑名单”名册的驾驶员,车队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暂停其驾驶本车队车辆资格;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停职检查,视情作相应处理。

6.10.3有下列行为之一,列入“灰名单”。

(1)驾驶作风恶劣,安全意识淡薄,把车队建制车交给不具备驾驶本车队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发现有超速、超载、强行超车、越线行驶等违章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发现一次除教育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记入“灰名单”。第三次则在车队组织驾驶员培训时离岗参加学习,一切经济责任自负。

(2)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的次数未达要求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记入“灰名单”。连续2个月参加安全学习的次数未达要求,则在车队组织驾驶员培训时离岗参加学习,一切经济责任自负。

(3)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累计4个月被评为对车辆日常维护“不合格”的驾驶员,记入“灰名单”。在车队组织驾驶员培训时离岗参加学习,一切经济责任自负。

(4)有关管理人员、保修工作者未能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的,每发现一次除教育外,记入“灰名单”。第三次即暂停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

6.10.4凡列入“灰名单”的驾驶员,公司视情组织、委托汽车技校举办的培训班对其进行培训教育。

6.11 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

6.11.1车队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车队的情况制订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6.11.2发生行车事故,立即启动本车队的应急预案,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6.11.3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善后处理,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6.12 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

为增强全体员工行车安全责任心和紧迫感,更好地落实行车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重特大群死群伤行车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的平稳发展,建立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对本车队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车队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作追究。具体按车队《行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6.13 安全生产统计

6.13.1准确、及时、规范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车队认真填报《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统计表》、《广东省公路运输营运汽车行车事故月报表》、《黑名单及灰名单》、《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计表》。

6.13.2车队每季第一个月的5日前,统计《季度驾驶员累积安全公里数表》报集团公司。

7 车辆安全管理

7.1营运车辆必须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和交通部及省交通厅有关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7.2本车队建制的车辆都要在本车队所属的保修车间(厂、场)进行维护修理。车队根据各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并安排人员跟踪车辆按计划进车间维护。车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100%车辆进本站车间维护,100%完成当月二级维护计划。承包车辆不按时维护,车队有权对其停班强制维护,强制维护期间承包费不减免。对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检查督促车辆按计划维护而失保失修的管理人员,按车队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处罚,造成机损行车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7.3 驾驶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自查自检。车队按例保项目检查直快车的爱车例保工作;每月组织对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爱车例保检查一次,按车队爱车例保检查表内容检查评分、公布,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教育。车容车况差的,车队有权令其停班检修,检修期间各项费用按规定缴交。

7.4各级材料供应部门和保修部门对采购(含承包者、驾驶员自购)的汽车配件要把好质量关,质量不符合要求及无厂牌,无标记的安全部件,严禁在本彻底建制车辆上装用。对不合格材料装车使用造成机损行车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承包者或驾驶员在外自购的,其要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8 车辆运行管理

8.1 客运车辆载客应符合《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有关要求。同时:

8.1.1客车车厢内不得堆放、挟带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

8.1.2客车顶行李架装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8.1.3本车队自营的直快车运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全程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每车配备3-4名驾驶员,每转回站轮换1-2人下车休息,双班作业;中短途直快班车,各站要根据班线运行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

8.1.4各种融资形式的班车运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全程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每车最少要配备3名驾驶员,双班作业,每转回站最少轮换1人下车休息。调度、车队要严格把关,发现违规要停班整改。违反规定疲劳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者及驾驶员负责,同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8.1.5乘务员应配合、协助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保证旅客上落车安全。

8.1.6客车在夜间必须停放在车站、场内或保管站,不准乱停乱放。

8.2 货运车辆载货应符合《货物运输规则》要求,同时:

8.2.1对长途(运距350公里以上)货运的驾驶员,在执行任务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交待任务,行驶路线、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8.2.2对三超(高、长、宽)货物运输必须办理三超证,在运行前必须将货物捆扎牢固,应设货物轮廓标志,以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行驶途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注意架空电线的高度,防止触电。

8.2.3对超限笨重货物运输,掌握货物体形、尺寸、重量、重心以确定装载办法,了解装卸场地有无电线、管道、地下建筑物,车辆是否可直达现场进行装卸操作,要预先了解行驶经过的公路、桥涵、渡口、隧道是否能载运通过,并制定运行安全措施。

8.3 车辆营运要严格执行调度签派制度,按线路、班次运行,临时加班要通过调度签章。否则,按擅自运行处理,如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者、驾驶员负责。

8.4 车队要建立健全车辆调度运行动态图表,内容有车辆运行日期、线路、车号、应班驾驶员姓名、运行情况等,便于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8.5 车队要根据各条班线的情况原则上规定驾驶员途中换班地点。驾驶员换班驾驶前15分钟即应作准备,使精神从休息状态调整到工作状态。在行车途中驾驶员如感觉疲劳或稍有睡意,应及时与双班驾驶员换班或选择安全适当的地点停车作短时间的休息或活动,消除睡意后才能继续驾车。

8.6 调度每次派班要检查、登记应班驾驶员姓名和配班情况、车辆保修、安检情况。驾驶员不符合规定的不派班,无有效的车辆安检合格证不派班,到期二级维护的车辆,或经二级维护但无出场合格证不派班,由调度扣线路牌及车辆报值班站长处理。否则,发生行车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车辆投保

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本车队抵御行车事故风险的能力,办理车辆及乘客保险。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机动车辆投保业务工作办法》执行。

10 相关记录

10.1《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zqy/qrt/212

10.2《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计表》zqy/qrt/238

10.3《“灰名单”和“黑名单”月报表》zqy/qrt/236

10.4《上路下站安全检查记录表》zqy/qrt/267/1

10.5《行车安全工作失职人员“灰名单”名册》zqy/qrt/296

10.6《行车事故责任人“黑名单”名册》zqy/qrt/297

第4篇 企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3)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1. 后勤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保养计划,设备保养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3)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3)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4)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 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 5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

第5篇 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进行登记。

2、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应每月检查一次,保卫科每周检查一次,各部门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对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各部门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4、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由相关部门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7、安全设施、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等有关记录资料要及时整理、归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保存。

第6篇 危险化学品记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

(一)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行政建立三级安全管理网,工会设立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并认真开展活动。

(二)行政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安全技术部、义务消防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以及按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作为机构。而车间主要负责人以及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及班组长,班组义务安全员,作为行政二、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组成部分。

(三)企业工会为一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车间副主任工会小组长及车间义务监督员议价班组副组长及义务监督员分别组成二、三级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四)行政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以及工会三级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各自每月要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安全技术部及工会分别主持例会,主要议题为工作总结,讨论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等。

(五)厂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技术每月应对车间、班组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任务,并逐月检查、跟进与总结。

(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每季要填报安全生产季报书;各只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要填报安全生产月报书,由安全技术部汇总,审查、并处理报告书反映的重大问题。季报书、月报书要求填写规范。

(七)车间、班组对安全技术部下达的月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和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未能完成的应在月度报告书加以说明。

(八)安全技术部应对三级管理个监督活动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汇总整理成册,并且存档。

第8篇 企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9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工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五、模板支拆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模板安装

1、当安装模板时,超过3m高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在墙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动高凳。

2、模板吊装,选用卷扬机或塔机吊装,按规格和型号吊装,不许混吊,应设专人指挥,起落地点要准确。

3、模板安装时不许上下交叉作业,模板安装没固定前不准堆放物料。

4、安装边缘部位的模板或悬挑模板时,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设施。

5、支撑柱选材一定要符合规格和标准,满足荷载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做业区范围设警戒区挂警告牌,拆除时设专人警戒。

2、拆除时应从一侧向另一侧拆除,先将支撑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将支撑全部拆掉,再大面积拆卸模板,必须按顺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撑柱时,应当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

4、拆除时必须设脚手架或专用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站稳。

5、模板及其支撑应随拆随运。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撑等有人接应,妥善传递,用垂直运输机械运下,严禁随意抛掷砸伤人员。

6、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等级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吊装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塔式起重机必须购买正式厂家产品,并符合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证。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要制定专项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机刚必须装有力矩限制器,超载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钓保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制等全部装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方可使用。

4、塔机安装安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填写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塔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懂得塔机性能。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能够及时排除,预防发生机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机在工作中要设专人指挥,必须熟记并使用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信号,工作中司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7、司机要牢记和坚决执行十不吊。

七、脚手架搭拆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给定的计算数据,搭设形式、尺寸进行施工搭设,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3、脚手架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同一种材料,禁止钢混搭,材料型号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设脚手架要根据不同墙体,不同用途进行搭设不同方式的脚手架,满足施工的需要。

5、脚手架搭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脚手架搭设一定要稳定,坚固,24m以下单、双排脚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须按规范设剪刀撑。

7、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脚手架应设防滑条。

8、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按不同高度设水平安全网。

9、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砸伤其他人员。

10、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搭拆脚手架作业施工,夜间不许搭拆脚手架施工作业。

八、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数据,数值及标准进行施工架设安装,满足和保证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专用电杆,线路截面应符合临电设计和规范要求。

3、采用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放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照明额定电压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对特殊环境下施工照明应按下列安全电压供电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11篇 企业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内安全运输,顺利完成在产品加工件周转任务,防止由于车辆伤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公司各类车辆,包括铲车、电瓶车、各类汽车司机均应遵守本规定。

2 在公司区域主干马路、各车间外环马路、车间安全道上行驶的各类车辆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3 公司区域主干马路指公司北门直至水暖组,公司东门到三车间。其余为厂区支干马路。车间内部有白色间断标记的通道为车间安全道。

4 主干马路各类机动车辆,时速应在10公里以下;支干马路时速应在5公里以下;车间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马路拐转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 各类车辆在起步、出入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通过各路口,司机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会车时应做到先让,先慢,先停。

6 一切车辆,除在主干马路外一律不准超车。在主干马路超车时要鸣笛示意,待前车同意后,方可超车。

7 各类车辆在主干道、支干道、车间通道一律靠右行驶,在转弯时应打开转向指示灯,无转向指示灯的车辆,在转弯时司机应伸手示意。左转弯时必须转大弯。

8 各类车辆进入库房、车间时应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笛,低速(时速不超过3公里)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9 主干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时至20时)将车辆停放在主干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码放高物,防止阻挡司机视线。

10 各种车辆(包括私人摩托车)在7时至18时不得在公司区域内各种道路上练车。

11 各类车辆的司机除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12篇 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合编

__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1第一部分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全员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节

总则3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4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11第一节

驾驶员管理11第二节

车辆管理14第三节

车证管理15第四节

安全行车规定16第五节

交通违章与违章肇事处理17第六节

奖励与处罚19第四章

生产安全管理20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21第六章

安全管理监控措施22第七章

附则28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次序,保证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运输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保证,达到对运输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进行不断监控、逐级调整、及时反馈和有效激励。

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应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五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运输服务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

第七条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公公司经理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隶属于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分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分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安保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二节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第十五条

为搞好安全管理,集团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苏俊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唐勇及安全副总经理伍成华担任,其他安委会成员9人,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公路客运分公司设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___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安全副经理___担任,成员有___、___、__、__、__,负责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其中,___、__同志为专职安全员。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主任职责:

1、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支持总经理及部门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运输生产的职权,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总经理、部门经理责任制的实施。

3、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树立榜样,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事迹,表彰先进。

4、经常参加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运输生产情况和问题,切实做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监督各部门对安全运输生产的履行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根据市场信息,不断开拓,加强横向联系,降低成本消耗,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和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审批安全措施。

4、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参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处理。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基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第十九条

公路客运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等规定。

2、组织实施安全行车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实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布置安全运输生产活动。

3、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析安全工作,为公司领导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预防事故工作。

4、负责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法规制度的执行。

5、按照国家的法规、政策,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预防事故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安全运输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生产经验,表彰先进。

7、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建立车辆的保养和修理制度,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8、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车辆管好、用好、养好、修好,为公司生产调度部门提供更可靠的安全运输工具。

9、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到记载及时、完整、准确,搞好车辆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

10、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贯彻执行“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教育、安全技术和爱车教育,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再教育。

第二十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方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

2、在公司安委会及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安排主持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运输生产规程和文明生产、卫生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运输生产先进经验,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分析、处理结案工作,拟写事故责任处理报告,建立事故档案,按时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赔手续。

4、负责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不定期上路检查,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做好路检记录,严格加强考核。

5、组织召开出车前例检会、安全活动例会和事故分析,做好会议记录,建立驾驶员档案。

6、办理驾驶员、车辆的年度检审工作和肇事驾驶员的处理工作,保证运输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7、协助运调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8、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二十一条

运调车管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运输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制定的有关运输法规,实施行政指挥调度、平衡运输生产。

2、据公司的运输生产计划,制定实现计划的措施和运输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统一调度公司运力,做好车辆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3、加强运输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运输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旅客排忧解难,并受理有关运输业务问题。

4、调查、处理服务质量事件,建立服务质量事件档案。

5、制定公司客运旅游包车规定,并严格把关实施,确保包车营运安全。

6、根据客运市场变化情况,适时提出班线新增计划,并实施考查、新增申办工作。

7、根据客运线路通行条件,适时优化客运线路,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8、执行上级部门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9、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0、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鉴定工作。

11、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调、车管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第二十二条

内勤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宣传网络,根据运输生产和各项中心任务,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制度教育及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2、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驾驶员、修理人员和增驾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3、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对安全运输生产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报道,护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驾驶员安心工作、专心开车、无后顾之忧,确保安全无事故。

5、做好办公区域保洁、防盗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发及安全资料归档工作。

7、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安全工作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确保行车安全。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遵守劳动纪律,树立优良的行车作风,维护社会公德,向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

8、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十坚持: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九不准: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记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饮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营动车辆私带学徒学车;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货混装。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节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培训部门的培训学习,经公安车管机关考试合格,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然后由公司技安部门或专职安全员审查考核认为能胜任驾驶工作,签出意见并办理公司资格审查证后,才能上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考聘程序如下:

1、由驾驶员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按要求填写“驾驶员上岗资质审查表”;

2、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年龄、履历、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情况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由专职安全员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务人员到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www.cqjg.gov.cn)查询其违法计分及事故情况;

4、由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指派的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路面驾驶考核;

5、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办理公司“驾驶资质审查合格证”并实施上岗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驾驶。

第二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员本公司车辆:

1、年龄或身体健康不适合从事营业性驾驶工作的;

2、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实际驾驶车辆要求的;

4、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分满12分未消除的;

5、累计有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6、被计入行业或其它运输企业黑名单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

8、对劳改或劳教释放人员慎重录用。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资审证”、月检卡及其他有关证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凡培训驾驶员,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公司专职安全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一经查出,责令其换驾转乘、书面检查、扣车停运或开除处理。

4、严禁酒后驾车,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

5、驾车时不准打手机、吸烟、闲谈和吃东西,不准穿拖鞋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疲劳时不准驾车。

6、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准起步行车。

7、驾驶员驾车靠站时必须减速慢行,并依次进出车站,不准赖站、滞站。

8、严格按照核定线路运行,不准越线、绕线运行和中途调头运行。

9、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检审。

10、严格遵守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凡属下列情形,由公司专职安全员作出停驾、开除决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1、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满足本管理规定第三条的条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

第二节车辆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未实施完全公司化经营前,公司暂采取单车承包经营模式。即:由公司自筹资金,统一确定车型,统一购买车辆,办齐营运手续后将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发包给承包者经营的一种模式。

第三十条

为降低安全风险,司属各营运车辆必须按公司要求购买保险。最低保险项目及保额为:车身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乘座及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30万元/座)、新增设备险。车辆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司属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其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应符合所运行线路要求。

第三十二条

运调车管员应认真详细的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负责车辆及其证照的审验工作、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协助并督促修理厂、驾驶员定期按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所有营运车辆每月必须强制停运一天实施车辆保养;车辆“保养日”计划由运调车管员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车辆二级维护、月检及年审按公司《车辆二级维护、月检及年审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司属营运车辆外出包车按公司《包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节车证管理

第三十五条

车辆的牌照、线路牌及各种车证是车辆行驶、营运的法律证书,车辆上路行驶(营运)时随车携带,以便有关执法机关随时检查。

第三十六条

车辆的有效证、照,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不得污损和任意涂改,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填写补证申请,专职运调车管员向有关方面办理补证手续,补证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第三十七条

申请补证要说明补证原因,不得弄虚作假,如因肇事或违章扣证,当事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要求专职运调车管员协助补证,被有关单位查出,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

承包人领取车辆证照时应向公司缴纳线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节安全行车规定

第三十九条

出车前做到:

1、了解任务、道路、现场和气候情况,根据本车技术状况和各种不利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检查汽、柴油、机油、轮胎气压是否适当,各部安全件、转向系统、制动、灯光、喇叭、雨刷、倒车镜装置、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发票、车辆牌照、保险证、票据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绕车一周,查看车前、车后、车上、车下有无障碍,鸣号低档起步,按顺序增档。严寒季节,发动车辆时应慢转缓加油息速运转3~5分钟,低档运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档行驶。

第四十条

行驶中途做到:

1、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持长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动部件不致产生高温二失效。

2、不开“英雄”车,不强行超车,不客货混装,不侥幸绕道通过,不带思想包袱开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3、坚持中速行车,坚持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坚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坚持文明生产,团结协作。

4、转弯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狭路、陡坡及繁华地区,行人稠密地点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碍物慢行;进出车站、车场、下客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慢;让车、超车、会车慢。

5、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通过没有栏枰和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驾驶员不准穿拖鞋开车,女驾驶员不准穿高根鞋开车。

第四十一条

车辆收车后做到:

1、完成营运收车后,应服从安全员的检查,如实反映车辆的技术状况,认真排除机件故障。

2、保养、清洁车辆,加足汽(柴)油、机油、水,坚固各部螺丝,润滑转动机件,严寒季节需将冷却水放尽,才能离开车辆,防止冻坏发动机。

3、停车后,应拉紧手制动,挂上一档或倒档,关好车门,放好三角木,检查好车辆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卫工作。

第五节交通违章与违章肇事处理

第四十二条

司属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下大力气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

凡计分满12分或三次违章未接受处罚的,一律强制停运七天,待消除计分或接受处理后方可重新上车。

第四十四条

凡在三年内有两次计分满12分或多次违章不听劝阻的驾驶员,一律进入“黑名单”,严禁再次进入营运驾驶员了队伍。

第四十五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责任明确、经济损失小、无人员伤亡可适用交警队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尽快恢复交通;若不能协商一致或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由公司出面协助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接到驾驶员事故报案后应根据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队、医院、相关保险公司,并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第四十七条

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在接到事故报案立即(三分钟内)通知公司领导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在十分钟内通知交通局及相关部门。

第四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当日内写出事故经过上报集团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总经理;由公司领导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第四十九条

事故结案后,负责事故处理的人员须将所有索赔依据整理好,交给分公司安全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内勤人员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所有索赔资料均须备份存档。

第五十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标准收取车辆事故管理费:

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8%收取;

2、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6%收取;

3、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4%收取;

4、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收取。

第六节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各岗位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二条

分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岗及专职运调车管岗纳入集团公司绩效考核重点岗位,其绩效值比一般岗位高。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每年拨付专款用于安全考核及安全奖金发放,其发放标准按集团公司与各岗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考核责任书确定。

第五十四条

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财物或形象损失的员工,由集团公司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记过、降薪、除名等处分。

第四章生产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及规定,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六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性的车辆、车库和其他办公、作业场地,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到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新员工以及到公司学习、培训、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准参加客运营运或单独操作。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属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凭证操作。

第五十九条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和技术要求备好安全防护用品;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条

公司运输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员工应与一切违反《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十一条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置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第六十二条

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条

消防工作的职权:

1、安委会消防专干有权对本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督促、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2、有权对本公司内各部门及任何人的违章生产和违章作业及违章经营带来的消防隐患提出及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和给予处罚。

第六十四条

消防工作的任务:

1、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条例,办好消防宣传栏,每年不少于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产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公司重点部门的防火档案,对重点防火部门要做到人、责、职管理分明,落实防火措施。

3、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公司的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好整改措施。

4、组建好公司各部门及驾驶员义务消防队伍,应每年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员的学习和集训。

5、每年应开展二次消防实践学习,让每个义务消防员都能全面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条

消防管理与防范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个“防“字,而”防“落实在管理上,故应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2、公司成立党政一把手负责,有主管领导分工的消防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布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章行为以及火灾事故责任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各项工作安排,扎扎实实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加强保卫执勤人员工作责任心。

4、加强对消防经费和消防设施的落实,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按时更换维修消防灭火器,保证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监控措施

第六十六条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1、分公司每周一下午组织分公司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周会。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及驾驶员参加的安全月会。

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第六十七条

坚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门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做到:

2、研究工作时,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时,检查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时,总结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驾驶员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职业道德、技术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1~2期。

第六十八条

坚持事故分析会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须经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进行分析、定性、处理。

2、事故分析会议,必须有发生事故驾驶员如实填写的事故经过报告单,专职安全员出示的事故现场示意图和处理意见,方能参加会议。

3、事故分析会议,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召开,各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

第六十九条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运行中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例保作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驾驶员作业范围的,应由驾驶员立即排除方可运行。属于修理范围的应限时修复,不许带病行驶。

2、公司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上路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每月至少与每台车见面两次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3、分公司领导每月至少上路抽检一次,重大节假日必须上路检查。

4、公司按上级部门要求实施“人盯车”包线包车安全管理;包线包车安全管理员每月至少要对所包车辆检查一遍。

第七十条

坚持交通、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上级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已、未遂事故情况,总结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必须加强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和处理,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安全运输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2、公司员工在办公区域内,从事工作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称工伤事故。

3、工伤事故分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伤害。

4、工伤事故报告:如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安全部。轻伤者在三日内填写“事故登记表”上报,重伤以上事故要拍照上报、存档。

5、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特别重在伤亡事故,在当天内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纪委、市劳动局、检察院和市总工会。

6、员工受伤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个工作日,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报车管部进行分析,不作工伤处理。

7、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档案。

8、发生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分析;重伤、重大未遂事故由车管部组织调查、分析;死亡、重大伤亡,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分析,并请上级主管部门、市纪委、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部门参加。

9、伤亡事故一般应在二个月内结案,特别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重伤、多人事故由上级部门批准结案;死伤事故由劳动局、检察院批准结案。

10、凡发生责任工伤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伤处理外,并应对隐瞒事故者予以经济制裁。

第七十一条

坚持驾驶员、车辆年检年审制度

1、思想统一,政令统一,标准统一。人员要集中学习,车要逐辆上台,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伪劣者淘汰。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合格后才能年审,尚未换证的驾驶员,待其换证后才能审验、年审签证。

第七十二条

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1、实施“安全一票否决”能强化领导和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制止“三违”现象,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生产安全。

2、安全一票否决为运输生产过程的否决和评先表彰、晋升晋级时否决两大类。

3、运输生产过程中安全一票否决,原则上由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否决权,对(三违)现象,凡本公司员工都有权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可报告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

4、评先表彰,晋升晋级时的安全一票否决由公司安委会实施否决权。

5、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

(1)、运输生产过程中必须制止和否决的范围:

a、超重超长运行、客货混装。

b、酒后开车或驾驶带“病”汽车运行。

c、疲劳驾驶汽车。

d、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

e、上班作业不按劳保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f、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法令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2)、评先表彰、晋升晋级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

a、一般事故全责,主要责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责任者在考核期内不评先表彰,不作为奖励晋级的对象。

b、大事故的责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责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晋级奖励。

c、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责任小组,发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门不能评先进集体。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处分的,根据所受处分的结果,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办法处理。

6、安全一票否决方式:

(1)、运输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纪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直到符合安全为止。

(2)、对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3)、对事故有关责任者,严重的“三违”行为,不评先表彰、不晋升晋级。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由__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有抵触之处,以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为准。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客运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__集团有限公司_年_月_日

第13篇 园区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全过程。

三、职责

1、园区企业负责人履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主体责任。

2、园区行政部负责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同时”监管。

三、工作程序

(1)总要求

1.凡园区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企业概算,园区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园区企业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如危险物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企业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企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

3.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企此,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设计专篇。

5.负责可行性研究的机构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6.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园区行政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设计

1.园区企业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2.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园区企业应报相关政府企业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3.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验收

1.建设企业竣工验收前,园区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园区企业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3.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园区企业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企业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6)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企业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1.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3.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三同时”档案管理

园区企业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企业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图纸、施工万案、施工许可证:材料供货证明资料;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第14篇 化工企业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盲板抽堵作业 blinding-pipeline operation with stop plate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 职责要求

6.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6.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 监护人

6.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6.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 、作业单位负责人

6.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 作业人

6.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 审批人

6.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

7.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7.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部门审批。

7.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15篇 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16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1 、 目的与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单位。

2、职责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 生产调度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 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 各车间负责在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1.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行政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3.1.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3.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 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 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行政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4.5、 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维修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部门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

6、考核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第17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第18篇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安保人员、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应能掌握所在区域范围内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掌握所在区域内室内消火栓的位置和灭火器的放置点,掌握“119”火警电话和内部报警电话;切实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19篇 q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 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 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20篇 印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一、什么叫印刷业印刷业的范围包括那些印刷业是指使用机械、激光、化学刻版技术,印刷或复印各种书报、文件、图表、证件、证书、证券等行业。我国是发明印刷术的国家,自从汉朝的毕升发明活字排版后,印刷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印刷业中也得以广泛应用,如照像排版、激光照排等。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电脑技术的普及应用,具有高科技水平的现代化印刷系统将普及印刷行业,发挥出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专营或兼营排版、制版、装订、印刷、复印、影印、油印、打印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印刷业,列入特种行业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的范围。对于拥有印刷设备,且不对外从事商业性印刷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属于特种行业管理范围。

二、印刷企业治安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那些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印刷业的发展很快,印刷、复印涉及的范围和内容也日益广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印刷业印刷、复制淫秽、_、迷信宣传品,甚至有价证券、机密文件等;还有的印刷业大量印制盗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以及非法印制优质、名牌产品的包装装潢印刷品,造成非法出版物泛滥,妨碍精神文明建设,混乱了音像市场的管理,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满天飞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强对印刷业的治安管理,打击处理非法出版印刷活动具有很大的重要性。

(一)严厉查处,打击重大非法出版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不住印刷行业,就管不住非法出版活动。”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管理,及时查处打击无证印刷和盗印活动,对制作、贩卖、传播_、淫秽出版物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从根本上切断非法出版活动的源头。

(二)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保障印刷业的健康发展。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重大非法出版活动,对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印刷企业予以取缔,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使印刷企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确保生产安全。通过印刷业的治安管理,指导督促印刷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保证生产的安全,避免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

三、经营印刷业必须遵守哪些事项

(一)经营印刷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法经营,严禁非法经营,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核发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

(三)禁止印刷含有_、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

四、《印刷业管理条例》适用哪些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令颁布并于2001年8月2日起施行的《印刷业管理条例》,适用于以下印刷经营活动:

(一) 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二)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三)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本《条例》所称印刷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

五、公安机关对印刷业实施治安管理的职责是什么保护合法的印刷经营活动,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加强印刷业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对印刷行业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安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印刷业职工学习有关印刷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教育和保守国家秘密教育,使得广大职工能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不法经营活动,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国家秘密。

(二)指导和督促印刷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建立重要设备保管制度,有关印件的保管、交货制度等,并加大建设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

(三)加强对印刷企业经营业务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管理特种行业的民警要经常深入印刷行业、了解治安管理的现状,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印刷企业合法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工作秩序。

(四)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印刷企业的正当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

六、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能否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模仿人民币式样印制内部票券,禁止采用同完整的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不论是原大或缩印样)印刷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各地的印刷、出版、影视、广告制作及其他商品制作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的制作审批管理。对市场上出售的印有完整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广告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工商行政管理及新闻出版部门应坚决、及时予以查封,就地销毁。

七、承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一)不得印制假冒或者伪造他人的商标标识和商品包装装潢印刷品;

(二)不得印制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虚假广告、说明等宣传品;

(三)不得擅自留存印制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四)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部门审核,对印制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八、印刷企业凭什么证件承接广告宣传品的印制承接以介绍产品为内容的广告宣传品印制的,印刷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证包装装潢印刷品管理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九、对要求印制特种印刷品、专用印刷品、宗教用品的印刷企业应凭什么证件承印

(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委托印刷单位必须出具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印刷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准印手续,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必须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并保存主管部门的证明副本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副本2年,以备查验;并且不得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二)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或者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委托印刷单位必须出具委托印刷证明。印刷企业必须验证委托印刷证明。印刷企业对前两款印件不得保留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 “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三)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用品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向公安机关备案,并由指定的印刷厂印刷。

(四)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不得印刷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等,不得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不得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内部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不得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用证件,不得印刷宗教用品。

九、经营彩色复印业务的企业应具备哪些安全条件经营彩色复印业务的单位应具备单独的房间,由专人负责管理,要规定明细的承接复印业务范围,建立登记、废品销毁等规章制度,严禁违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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