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医嘱制度是医疗管理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医生下达的治疗指令、护士执行的流程以及患者遵守的规定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医嘱下达: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使用、检查项目、治疗时间等。
2. 医嘱审核:由上级医师或药师对医嘱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审核。
3. 医嘱执行:护士按照医嘱内容准确无误地执行,确保患者得到正确治疗。
4. 医嘱记录:所有医嘱需详细记录在病历中,以便追踪和评估治疗效果。
5. 医嘱更改与撤销:如有需要,医生可以修改或取消医嘱,但需明确标注并说明原因。
医嘱制度的内容强调了责任明确、流程规范和患者安全。例如:
- 医生在下达医嘱时应清晰、准确,避免模糊不清的指示,减少误解可能。 - 护士执行医嘱时需核对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 对于紧急情况,医生有权口头下达医嘱,但需随后补书面记录。 - 对于长期医嘱,定期评估其必要性,防止过度治疗。 - 患者有权了解医嘱内容,鼓励他们参与决策,提高治疗依从性。
为了确保医嘱制度的有效实施,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嘱管理制度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2. 完善流程:建立严格的医嘱审核机制,引入电子医嘱系统,减少人为错误。
3. 强化监督:通过内部审计和质量控制,定期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提升沟通:鼓励医生、护士与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医患信任,确保医嘱得到正确理解与执行。
镇卫生院医嘱制度的完善不仅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因此,我们需要不断优化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严谨、高效地运行。
第1篇 镇卫生院医嘱制度
乡镇卫生院医嘱制度
一、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医师直接填写在医嘱单上,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二、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医嘱不清或有疑问时,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做法。
三、护士须及时、准确地执行医嘱并填写医嘱执行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号、页码、医嘱转抄日期和时间、转抄护士签名、医嘱内容、医嘱停止日期和时间、护士签名、医嘱执行日期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医嘱执行单用后归入病历。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天核对,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六、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能即刻到场时,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第2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临床医生对来院就诊的所有病人一定要详细地询问病史,特别是经物过敏史、孕妇的无痛性阴道流血史。仔细,全面的体格检查,明确诊断,防止误诊。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二、用药安全:药房医生要定期查看药房的所有药品,防止药品霉变与过期。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药房。麻醉药品要专人、专柜加锁、专用处方防止滥用和被盗。药房医生要仔细核对处方和患者姓名,防止发错药。发药后要详细说明药物的使用方法。
三、注射安全: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的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无菌操作。遇可疑药品、可疑用法,可疑剂量。要及时认真地与临床医生、药房医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输液病人要定期进巡回观察,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及时更换液体,说明注意事项。
四、手术安全:凡来我院就诊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必须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适应征和禁忌征,认真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含器械、药品、人员安排,术前讨论,术中尽量轻、稳、准、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有开腹患者在关腹前要清点器械、物品,术后加强护理,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在给女性患者做手术或体检时需有一名女性医生或女护士在场。
五、物管安全:我院物品入库、收发要有登记,有毒物品及消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防被盗或流入市场、社会,防止误食中毒。值班医生要定期巡视病房,对患者加强防范意识教育,夜间关好门窗,管好物品。防止小偷在院内作案,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六、防火安全:我院对全院职工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人不在家时做到关火、关气、关电,避免不规范、超负荷接电。不在野外用火。教育住院病人不要在病房内烧火,不能紧闭门窗烧炭取暖。并在醒目的位置摆放灭火器。
第3篇 镇卫生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镇卫生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 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
(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 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
(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 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 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 医疗单位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 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 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 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
(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部门。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 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部门。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 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
(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
(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 医疗单位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 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 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 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根据内部牵制原则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票据明细报表
(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收回票据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四、 责任追究
单位与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应对票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对领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据遗失的
(包括已开票据,未按规定销毁存根行为),视情节轻重,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二)应领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的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医疗票据对外收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人责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
第十六条 进行处罚,并责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三)医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出让、出借、代开票据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披露,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 某乡镇卫生院查房制度
乡镇卫生院查房制度
一、病区实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二、科主任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l-2次,住院医师对所负责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并对危重病员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作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三、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查房记录。
四、查房前,住院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各项检查资料及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经治医师应报告简要病史、目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科主任可根据病况作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提出诊治意见。
五、查房内容:
(一)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重危病员及重点新入院病员的诊断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院外会诊、转院。抽查医嘱、病史及护理质量。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负责的病员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和疑难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检查病史,诊断,医嘱,治疗并予以修正,决定院内会诊、出院等,并检查下级医生对上级医生布置的诊疗措施的完成情况。
(三)住院医师查房,必须全面检查所负责的病员,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术后病员,查阅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分析结果、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遇病情需要给予临时医嘱。
(四)住院医师应及时了解病情,病员及家属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沟通并予以指导。
第5篇 某乡镇卫生院处方制度
乡镇卫生院处方制度
一、处方规则
(一)医师处方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并经医务科批准获得处方权,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二)药剂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方能司药,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加盖印章或签字后方可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无处方权的医师及其他人员无权开处方。
(四)有关毒性、麻醉、精神药品、放射药品处方,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不超过七天,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定方可调配。
二、书写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三、处方管理
(一)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并记录责任人,情节严重者应报告业务副院长、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给予包括停止其处方权在内的相应惩处。
(二)一般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一年,医疗用毒性、精神药品、解毒药品等特殊药品处方应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三)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四)不合格处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6篇 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___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 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______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第7篇 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对象一般为药房、锅炉房、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等重点科室,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状况,组织开展好各类专项治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跟踪检查。
第8篇 城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基准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科室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财务处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7、固定资产实行财务处负责总账,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科室负责台账(建卡)的三级账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情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9、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10、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1、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2、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购列支。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9篇 镇小学体育卫生艺术管理制度
镇小学体育、卫生、艺术管理制度
体育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三次会议,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正常体育工作,群策群力解决难题。
2、班主任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写入班主任工作计划之中,并且抓落实、勤检查。
3、体育组要制定每学期体育工作计划,提交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学期末有工作总结。
4、体育教师要认真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按时参加进修学习。
5、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将学生体育达标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学校将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文明学生的主要条件之一。班主任要积极配合体育教师做好达标工作,要勤督促、勤检查。
6、秋季举办一次体育节活动。
大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一、活动时间
每周二到周五上午两节课后
二、活动负责
活动教师:班主任、任课教师
器材出借:体育组教师
检查记录:值周教师
三、活动要求
1、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
2、各班学生由负责教师带队。各班按照活动安排表把学生带到所要求的场地开展活动。3、负责教师组织各班班长及体育委员到体育室领取自己班的活动器材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点清数量归还器材,办好登记出借手续。
4、每个负责老师要清楚学生进行活动的要求和所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如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班级之间进行活动场地的避让等。
5、活动结束后,仍由各班负责教师带队回教室。
6、如遇不好的天气,各班组织好学生在室内进行活动。如下棋、做室内操等。
四、器材出借要求:
1、负责器材老师提前5分钟到体育室。
2、准备好负责年级各班所用的器材。
3、记录好出借归还器材数量,如有缺少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五、活动场地分布
1、一、二年级活动场地分布:教学楼后面的操场
2、三、四年级活动场地分布:大操场
3、五、六年级活动场地分布:篮球场
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学校爱国卫生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各处、室、组、年级都是学校卫生工作的基层组织,负责各部门的卫生管理工作。
2、教室、办公室等所有室内卫生,要每天清扫,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整洁干净,桌、凳、橱、椅及所有用具摆放整齐、干净。不乱涂乱画,门窗明亮。教室内讲台、黑板整洁干净。
3、学校环境卫生,按照学校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要做到: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要整洁干净,无纸,无垃圾,无杂草,无污水,无塑料袋,无果皮等。
4、个人卫生:教育学生养成“五要”“六不”的个人卫生习惯。五要:要按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勤理发,要饭前便后洗手。六不: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注意眼睛卫生,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光线暗的地方和行走时看书,做好眼保健操,及时娇正眼病,定期轮换坐次。体育课、劳动课,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年一次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计入个人档案。
5、搞好饮食卫生:要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执行饮食卫生管理条例,确保饮食卫生,保证师生身心健康。
6、消灭四害,预防疾病:及时清除垃圾、污水,防止蚊蝇滋生地,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卫生干净。
7、加强卫生宣传,及时出刊板报,宣传卫生知识,利用《健康教育课》向学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并进行眼保健操.心理健康教育的咨询教育工作,举行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防疫知识讲座。
8、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班主任、任课老师、班级卫生委员要检查、监督每天的环境卫生和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学校要组织检查评比,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每周一检查,一月一总结,根据检查评比结果颁发卫生流动红旗,一年一总评,表彰“卫生先进班”,对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体育卫生保持好的班级评为先进班级的记录班主任工作档案,做为考核评估班主任的资料。
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师教学卫生
1、学科内容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讲课前要注意观察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听课习惯。
2、教学要坚持启发性,充分利用实物、挂图、电教等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辅助学生的学习。
3、课内外作业适量,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4、教学语言要清晰、声音适度、吐字清楚、准确、语速适宜,板书要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利于学生的视听。
5、教师的教态要和蔼可亲,精神饱满,语言动作富于启发性、激动性和感染力,给学生良好的心理情绪感染。
6、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拖延下课时间。
7、教室保持干净整洁,空气清新,及时通风。教室的采光、照明、通风、空间、课桌椅、黑板布置及师生所用的教具,都应达到卫生要求,如在实验室上课,所有的设备要卫生,对有毒、有害、有危险的物品,要有防护措施。
8、教师要注意指导和矫正学生坐、立、行、听、读、写、说等姿势,并结合教学实际向学生讲授必要的卫生知识,进行卫生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9、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课间操、课外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体育活动时间。
(二)学生学习卫生
1、阅读卫生:
1)坐姿要正确。姿势端正,脊柱正直,两肘伏桌,不耸肩,前胸距桌约一拳远,大小腿成直角,重心稳落在坐骨和靠背的支撑点之间,不躺着或站着看书。
2)眼与书的距离应当保持在30―35厘米之间。
3)连续阅读的时间不能过长,不能超过20―30分钟,中间应适当休息。
4)不许学生在走路或乘车时间阅读。
5)阅读时的采光以左侧为宜。
6)课桌的高低度要适宜。
7)阅读的场所空气要新鲜,尽量避免噪音。
8)不让学生看文字、图画不清晰的书籍。
2、书写卫生:
1)做到“三个一”,眼距书本一尺远,手距笔尖一寸远,胸距桌子一拳远。
2)要选择不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书写工具。
3)要注意书写时间的规定,1―2年级以10分钟为宜,4―6年级以2
0分钟为宜,不留书写时间过长的作业。
3、考试卫生:
1)考试次数不要过频过多。
2)不搞学生没有准备的考试,不搞突然袭击。
3)要加强学生考试心理的卫生教育,让学生正确对待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对待差生不要讽刺挖苦或张贴他们的试卷。
5)考试时间要控制,一天不能超过两科,每科不超过90分钟。
6)考场应当肃静,通风采光好。
7)试卷要清晰无误,学生能顺利阅读。
8)注意考试时间的作息、食品营养和预防常见病。
4、用脑卫生:
1)保证学生的学习、活动时间,做到定时间,有节奏,并形成习惯。
2)合理组织课内外用脑作业,安排各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做到学习与活动相轮换,动静轮换,从而保证学生始终有较高的兴奋性与学习能力。
3)尽量减少使其大脑疲劳的因素,如:身心发育不良,营养不良、体弱,学习环境不好,教学内容与方法不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生活制度不合理等。
4)安排学习活动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把最难的部分放到大脑效率最高的时候去完成。
5)根据大脑的记忆特征(低年级以无意识机械记忆为主,中高年级以有意识和意义记忆为主),讲究合理的记忆方法,保护大脑,提高记忆效率,把无意记忆与有意记忆结合起来,掌握遗忘规律(先多后少,先快后慢)防止产生不应有的遗忘。
艺术教育工作制度
1、坚持发展和提高艺术教育的质量,正常有序开展我校的艺术工作,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成立舞蹈队、合唱队、鼓号队兴趣小组。
2、每学期制订教育计划,学期结束写好小结。
3、学校的艺术兴趣小组占学校活动小组的比例不少于40%。艺术兴趣小组的老师每学期写好教学日志。每学期召开一次作品展示会。
4、每年春季举办一次艺术节活动。
5、逐步开展器乐进课堂,三年级以上同学以()为抓手,让同学们学会一样小乐器的演奏方法,培养学生对器乐的热爱。
6、认真做好艺术教育工作资料的记载、总结与积累工作。
7、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使艺术教育规范化、制度化。
8、每月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广播,以培养学生对艺术的兴趣。
第10篇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申请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发出报告,最迟不超过24小时,特殊检验不超过48小时(除细菌培养外)。急诊检验及时完成并发出报告,不超过2小时。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报告单应有收、发时间,报告内容应做到文字、符号清楚,有报告发放标准。检验结果与临床疾病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对重点传染病的检测结果实行检验与临床的双报告制度。
四、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高度重视微生物及实验室生物防护安全。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1-7天,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处理,废弃的标本及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试剂的生产资质、效期和核准仪器。
六、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定期组织科内质量检查,保证室间质评达标。
七、按卫生部要求作好临床用血的供应与监督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联系,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及时收集并认真处理临床各科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九、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十、爱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精密仪器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爱护公物,节约试剂及其它消耗材料。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进修实习人员有专人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定期考核。
第11篇 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制品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症以及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每年组织本辖区计划免疫检查评比工作。
第12篇 c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3篇 _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意意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经常动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医院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其它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医院安委会要督促各科室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做好领证及其复审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杜绝无证上岗(如锅炉工等)。
四、医院要督促各科室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的登记。
六、医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应自查和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情况。
第14篇 某乡镇卫生院查对制度
乡镇卫生院查对制度
一、临床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常规医嘱由主班输入电脑,由本人审核确认传送中心药房。
2、重整医嘱、转抄医嘱须二人核对并签名。
3、临时医嘱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监督医嘱完成情况。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三查内容:a、查药物有效期,有无沉淀、变质、破损;
b.查药物配伍禁忌;
c、查一次性用物有效期、密封程度、是否有产气杆菌污染。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应用致敏药物前询问过敏史,并作相关药物过敏试验。使用麻醉药时,反复核对,保留安瓿,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注意配伍禁忌。
3、发药或注射时,如病员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4、每天清点各种备用针剂一次。
第15篇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村医例会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按照卫生院的安排,每月定时到卫生院参加工作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及早退。
二、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开会前作好各种工作资料和报表的准备,不得对上交的资料和报表弄虚作假。
四、乡村医生要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会议上提出,由卫生院研究解决,必要时再向上级反映。
五、乡村医生应将每次例会的有关内容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听取村委会意见,并将信息反馈卫生院。
六、卫生院对每次例会进行考勤,结合乡村医生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16篇 k镇幼儿园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制度
乡镇幼儿园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制度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洗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第17篇 镇z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镇中心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市、县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3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校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第18篇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乡镇卫生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都有报告传染病的义务。
1、所有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类和报告时限及报告方法。
2、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有甲、乙类传染病流行或暴发时,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发现甲类或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城镇在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类:城镇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村、乡、县三级疫情报告网络的直报人员,必须按法定报告程序、时限上网报告疫情。
5、做好门诊就诊,住院登记和传染病登记。疫情卡片填写要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6、各科室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100%以上;及时报告率达95%以上。
7、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反馈,订正本乡、村的传染病发病人数,使县、乡、村数字准确一致,底码清楚,同时保留资料以便查对,并于次年的1月15日前作出疫情年报表,以乡为单位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19篇 创建卫生镇实施工作制度范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创建卫生镇实施的规章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_理论、“____”重要思想、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幸福新为宗旨,以创建国家卫生镇为目标,对照标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加快环境卫生整治,优化生活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实现创建国家卫生镇的目标,为建设和谐幸福新奠定坚定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及任务
根据《国家卫生镇考核标准》,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与控制、镇村(社区)卫生、民意测验等10个项目。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爱卫组织管理(责任单位:镇爱卫办、各村(社区)、学校、卫生院、重点企业等)
1、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有组织机构名单。
2、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经费落实。
3、创建工作有方案,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
4、完善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的各种记录和文字档案,专档保存。
(二)健康教育(责任单位:镇宣传科、爱卫办、教育办、各村(社区)、学校、卫生院、广电站、重点企业等)
1、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体系,机构、人员、设施、经费四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有年度健康教育资金预算。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创建国家卫生镇的舆论氛围。
3、各村(社区)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每季度更换栏目内容,卫生知识入户率达90%以上,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
4、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医务人员加强对病人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5、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9%以上,个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镇广电站自办节目中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1-2次。
7、开展食品、饮食服务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年度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行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8、开展控烟工作,全镇辖区内无烟草宣传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有烟草经销商店设有控售标志。
9、健康教育台帐资料齐全。
(三)镇区环境卫生(责任单位:镇爱卫办、村镇办、农服中心、环卫所、城管中队、社区、学校、农贸市场、供电所、企事业单位等)
1、镇规划合理,镇区环境整洁,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无裸露地面)。下水管道网覆盖率达90%以上,无堵塞现象。
2、卫生落实责任制,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无乱设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单位门前落实“三包”责任,门内卫生达标。
3、镇区有专业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镇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达80%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密闭运输,密闭运输率达100%。集镇企事业单位的垃圾由镇环卫所统一执行有偿服务。
4、镇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场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居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7%。
5、镇区垃圾收集房(桶)、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6、镇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国家标准。路灯亮灯率达95%以上。
7、镇区内禁止放养家禽牲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8、镇区河道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9、镇区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四)环境保护(责任单位:镇环保所、农服中心、农经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等)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认真实施,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2、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50%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面水水质达标率达100%。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其它一般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4、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
(五)、病媒生物防制(责任单位:镇卫生院、爱卫办、农服中心、各村(社区)、学校、各企事业单位、粮管所等)
1、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以堵塞鼠洞、清除鼠迹、铲除杂草、清运垃圾、填埋坑槽、倾倒污水、改水改厕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2、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中的1项必须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密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三倍。
(六)卫生监督
第20篇 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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